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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制度(全文)

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制度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第一篇: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制度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管。

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何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制度

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危险、危害因素辨识、 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牡丹江首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第一条 目的及范围

对本公司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实施控制,以减少或避免不期望的事件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评价与控制。

第二条 职责

1、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建立安全评价小组,负责批准重大的风险清单。

2、安全处负责组织本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及巨大的风险,提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对全公司的危险源的控制进行监督。

3、安全处应确保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人员进行应有的培训,以承担指定范围内的工作。

4、各部门对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并实施控制。 第三条 危险因素按以下原则进行分类:

(一) I级: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危险因素;

II级:近期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危险因素; III级:将来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危险因素; IV级:不需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危险因素;

(二)风险评价的组织和管理

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在安全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各部门应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参加的评价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同时应鼓励其他员工参与危害和影响的确定。

3、公司应通过各种途径使风险评价工作小组成员接受必要的培训,使其具备熟悉工艺技术、安全健康管理知识、法律法规要求知识、常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方法和技巧能力。

(三)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1、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

2、作业场所内所有人员的活动(包括供方、合同方)

3、作业场所内所有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和产品(包括外部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等)

4、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5、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6、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臵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四)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应考虑

1、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2、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1)正常状态指正常生产时状态 (2)异常状态指生产活动中开车、停车、检修等情况下的危险因素与正常状态有较大不同的状态

(3)紧急状态指生产活动中出现意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状态

3、六种危险危害因素: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心理性、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五)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方法

1、评价人员应根据所确定的评价对象的作业性质和危害复杂程度,选择一种或结合多种危害识别方法,包括:安全检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预先危害性分析、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等,各种识别方法的应用简介参照附录5。

2、在选择识别方法时,应考虑: ——活动或操作性质;

——工艺过程或系统的发展阶段; ——危害分析的目的;

——所分析的系统和危害的复杂程度及规模; ——潜在风险度大小;

——现有人力资源、专家成员及其他资源; ——信息资料及数据的有效性; ——是否是法规或合同要求。

3、各部门应首先制定安全检查表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进行危害识别,对工作活动、工艺操作等采用工作危害性分析(JHA),在此基础上,对于关键装臵、重点部位,特别是以前经常发生事故的或其他类似装臵、部位发生过如火灾、爆炸、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的,则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进行危害分析。各单位也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采用其他的识别方法。各种识别方法的应用简介参照附录5。

4、危害识别、风险评价的步骤 按岗位划分作业活动

作业活动的划分可以按生产流程的阶段、地理区域、装臵、作业任务、生产阶段划分,或者将以上方法结合起来进行划分。如:开车、停车、设备检修、突然断电、断水、机泵跳闸、正常操作、物料搬运、药剂配制、取样分析、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储罐内部清洗作业、吊装、动火、承包商现场作业等。

识别设备设施的危害可按下列顺序; 厂址:地质、地形、周围环境、气象条件等;

厂区平面布局:功能分区、危险设施布臵、安全距离等; 建构筑物; 生产工艺流程;

生产设备、装臵、化工、机械、电气、特种设备等; 作业场所: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低温; 工时制度、女工保护、体力劳动强度等; 管理设施、急救设施、辅助设施等。

识别危害之前可先列出拟分析的设备设施清单。

(六)识别危害根源和性质

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要考虑以下问题: ——存在什么危害(伤害源) ——谁(什么)会受到危害 ——伤害怎样发生

2、评估人员应通过现场观察及所收集的资料,对所确定的评估对象,识别尽可能多的实际的和潜在的危害,包括:

(1)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包括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保护措施和安全装臵的缺陷;

(2)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不采取安全措施、错误动作、不按规定的方法操作,某些不安全行为(制造危险状态);

(3)可能造成职业病、中毒的环境与条件,包括物理的(噪音、振动、湿度、辐射),化学的(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气体、氧化物等)以及生物因素;

(4)管理缺陷,包括安全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应急管理、作业人员安排、防护用品缺少、工艺过程和操作方法的管理。

3、在进行危害识别时,要充分考虑发生危害的根源及性质: (1)火灾和爆炸; (2)冲击和撞击;

(3)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

(4)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5)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臵的适宜度、重复性工作等);

(6)设备的腐蚀、缺陷; (7)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露; (8)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4、危害识别应考虑由于过去或将来的运作、产品或服务可能造成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影响,包括以往生产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丢失、废弃与处理活动等。同时也应考虑异常(包括启动、关闭、维修、停机、工程开始/结束及其他非预期运行的情况)以及事故和潜在的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泄露、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紧急疏散、人员伤亡或重大环境污染)。

(七)评价风险和影响

评价小组应对所识别的危害事故、事件加以科学评价,确定最大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最大范围,以便采取有效或适当的控制措施,从而把风险降低或控制在可以容忍的程度,具体步骤包括:

1、决定所识别的危害及影响发生的后果有多严重,重点考虑法律法规要求、伤亡程度、经济损失、环境影响的程度大小、持续时间以及对本公司形象的影响(参考附录1),如同时涉及到两个方面,以高分为准;

2、评价发生危害事故事件的可能性有多大,重点考虑危害发生的条件(比如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发生)、现场有否控制措施(包括个人防护品、应急措施、监测系统、作业指导书、员工培训)、事件或事故一旦发生,是否发现或察觉,同类事故以前是否发生过以及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参考附录2);

3、评价风险。结合所辨别的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性,并决定其风险的大小以及是否可以容忍的风险(参考附录3),风险评价的结果可分为以下几种: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L×S=1~3) ——可容忍的(R=4~8) ——中等的 (R=9~12) ——重大风险(R=15~16) ——巨大风险 (R=20~25)

注:R=L×S—危险性或风险度(危险性分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发生事故的频率) S——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4、各部门对本部门的生产过程中所识别的危险因素进行统计,对中等以上的风险进行汇总,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安全处。

5、安全处组织公司评价小组对各部门上交的危险源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本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及巨大的风险,编制重大风险清单下发至各部门。

6、各部门建立各部门的风险清单。

(八)风险控制

1、风险程度的大小是制定何种控制措施的依据,各部门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重大或巨大的风险是公司制定目标及隐患治理的基础及依据,安全部应组织制定控制目标和制定控制计划,采取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消除、减少危害和影响,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3、各部门对评价的中等及以下的风险进行讨论并制定出风险控制措施,并检查落实。

4、风险控制措施,一般采取以下四种对策:技术对策、教育对策、管理对策、个体防护。

(九)重大及巨大的风险作为制定公司安全目标的基础和依据。

(十)常规性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应每年一次,在每年底前进行;非常规活动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应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如拆除、新改扩建项目、建维修项目、开停车、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公益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

(十一)安全处每年一次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应用效果进行检查和评审。

(十二)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主要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具有一定的知识和经验。

(十三)当产生下列情况时各部门应及时进行辨识与评价,将风险评价结果及风险清单报安全处。

1、新工艺、新设备技改、技措项目

2、法律、法规更新

3、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4、相关方要求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第二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办法

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对危险源进行的排查情况,现道路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管理和监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道路路新建、改扩建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引发道路施工重大人身伤害及设备、财产损失的各种危险因素。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辨识

第四条 以下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应当确定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

一、填筑工程

二、高边坡工程

三、基础开挖工程

四、地下结构,井坑桥梁等

五、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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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加公路水运工程投标及施工。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九条 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和制度报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对第四条所列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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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安全的填筑工程。

3.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二、土方开挖高度≥8m的高边坡。

三、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四、坑深大于5米、单跨跨径大于100米或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桥梁工程。

五、隧道工程。

六、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七、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其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加强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定期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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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形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

第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理台帐,按规定认真编制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内的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理。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负责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及时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四章 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九条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制度,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

第二十条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方案中突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进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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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视情况降低其信用等级。情节严重的,应当按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或提出处罚建议;

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未履行本办法的,施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情节严重的,项目停工整顿,全省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把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控制与管理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未认真履行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督与检查职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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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1、 如何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

1)危险源辨识的内容:从工作场地特点,工作环境的情况,操作程序以及工艺流程,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几个方面考虑

2)危险源辨识的依据:考虑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物理性、化学性、心理、生理性、行为性及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六类危险源。同时考虑可能导致的事故和职业病。

3)各部门根据危险源辨识的内容和依据,对所有作业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包括供方、分包方、参观、访问者)的活动,以及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进行识别、评价,并填写《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

4)组织员工采取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法)、专家判断法等对作业过程中的危害进行分析、评价,形成公司重要危险源清单.

5)各部门依据自身的所涉及的控制措施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相应的控制。

6)单位对其下属各部门的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7)对于重要危险源由战略资源管理部结合实际组织制定运行控制程序,运行控制达不到要求的应制定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8)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单位按照上述工作程序及时更新危险源:

a)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发生新的变化; b)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 c)相关方提出抱怨或合理化要求; d)内审和管理评审的要求; e)发现遗漏的危险源。

2、危险点或重大危险源的确定依据是什么

重要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基础,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确定重要危险:

1)评价人员的经验判断(定性评价)

凡具备以下条件均应判定为重要危险:

a)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

b) 相关方有强烈抱怨和要求的;

c) 可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人员、财产伤亡和损失的状态;d)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重要危险后果的错误,且无控制措施的。

2)依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LEC法)的结果,具有不可承受风险的属重要危险源。

第四篇:重大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充分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 3 职责 3.1总经理

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辨识与评估小组

对公司生产现场和储存设施进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 3.3安全科

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监督、档案管理等。 3.4设备科

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日常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4 工作内容及要求

4.1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流程

4.1.1公司成立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组员:各科室负责人

4.1.2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小组对公司危险源按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的要求进行辨识;

4.1.3依据辨识与评估小组的辨识,无重大危险源,由安全科出具书面评估报告。 4.1.4如发现重大危险源,由设备科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4.1.5设备科根据重大危险源特性,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制定防范工作计划; 4.1.6安委会根据防范工作计划每周进行一次专项综合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4.1.7安全科负责开展应急演练,并详细记录演练情况;

4.1.8设备科对重大危险源配备设施、监视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填写《日常巡检记录》; 4.1.9设备科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汇报》;

4.1.10重大危险源小组对日常管理工作汇报进行审议,并由安全科出具《书面评估报告》; 4.1.11设备科根据评估报告,进行回顾总结,并制定《改进计划》; 4.1.12重大危险源小组审定改进计划,进行持续改进。 4.2重大危险源工作要求

4.2.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演练,并不断完善。 4.2.2在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实施谁签字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

4.2.3重大危险源档案内容应包括:危险物质名称、数量、特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评价报告、检测报告等。

4.2.4公司重大危险源回顾、总结、持续改进工作每年组织一次。 4.2.5设备科要将重大危险源在市安监局备案。 5 相关记录

表9-1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第五篇: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管理制度

危险源评价监控、重大危险源辨识、监

控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为加强管理,统一标准,规范运行,现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提出如下制度。

一、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技兴安”,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

1、 要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

2、 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

3、 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防范;

4、 对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实施治理;

5、 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要促使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落实措施,自主保安,以实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6、 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7、 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8、 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9、 建立和完善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治理的法规和政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四、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五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普查、评估、监控、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重大事故。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

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部门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部门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4.为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各部门应统一按照公司组织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监督工作,采取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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