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发展的经验交流
第一篇:律师业发展的经验交流
律师业发展的经验交流
文章标题:律师业发展的经验交流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律师业发展的几点思考,有句话说,上帝一思考,人类就发笑,我也不思考了,我简单谈几点自己的想法和看法。上午杨会长和刚才王会长都谈到是一个律师大省,不是强省,列举了很多数据,我这里不再列举。我非常赞同这种说法,那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哪些,我个人认为有四点原因:
1、如何看待发展和规范之间的关系。我们的主题是律师业规范与拓展,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对法律服务的内容进行了规定,“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拓展在前,规范在后。而这几年,我们谈规范的多了,谈拓展的少了,我想这也是律师业发展不快的原因之一。当然不只这样,全国律师业都存在这种情况。律师业需不需要规范?需要,但更需要发展,因为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任务,发展应当是主旋律,发展应当是硬道理。所以我们要把关系搞清楚,这样我们的工作重心才会放到发展上而不是规范上。我想这也是广大律师的呼声和心声。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中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同样,律师业要和谐,首先也要发展。发展要克服求稳的思想,要克服小富即安的观念。受文化的影响,大家稳字当头,各项工作都这样,总是三四名、五六名,甚至更往后。我们要有敢为人先的思想,这样律师业才能有大的发展。
2、律师业如何定位。必须从行业的角度认识到律师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律师是公检法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律师业现在社会地位不高,执业环境还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从整个法治环境来看,我们还需要得到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和爱护,两结合的体制需要我们得到政府更大支持。我从业20多年,我的体会是律师业没有政策的支持和呵护就不可能得到快速发展,所以我认为要加大政策对律师业的支持和爱护。在目前的体制下,紧紧靠市场调节是远远做不到的。
3、律师业现在存在很多弊端。目前我们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还很多,甚至有很多很优秀的律师事务所都是合作制。律师法的修改必然使这些律师事务所面临着改制或重新洗牌的可能,可能还存在很大的隐患。同时我们的合伙所有些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伙所,有的是单干联合体,有的是名义上的合伙,出租柜台等等。这都在体制上存在很多弊端,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律师业有没有一个十一五的规划。律师业的发展规划是什么?我仔细研读了中国的十一五规划,的十一五规划,济南的十一五规划,那我们律师业的前景在哪里?我们的目标又在哪里?
4、人才问题是制约律师业发展的瓶颈。人才不光是优秀律师,应该还包括内部管理和行业管理人才。现在到北京执业的律师中律师最多,走的都是优秀律师。那是不是我们对人才的流失没有对策,对人才的培养没有规划?吸引人才的成本太高,无法建立人才高地,难以形成持续吸引优秀律师和培养优秀律师的机制,人才的状况远远不能适应政治经济发展的需求。
目前中国的经济总量在全球已经上升到第四,对外经济贸易总量全球第三,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的贡献量达15。按商务部的预测,今年进出口总额将超过1.7万亿美元,增长20,将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的经济发展态势也很应该说是建国以来的最好时机,这也对我们律师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我上述分析的四点原因,已经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律师业的发展。下面我就以上问题简单介绍一下律师业发展的八大战略:
1、人才战略。鉴于律师业的特点,律师业应当以人为本,以人和为主。律师业存在的竞争,究其实质就是人才的竞争。因此,面对律师业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战略,应是第一要务。简单地说,律师队伍的素质不高,学历偏低,外语水平不高,人才外流严重,区域环境和执业环境难以吸引人才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尤其是高学历人才。因此,律师应当制定一些措施,来实施人才战略。一是要严把进门关,真正做到因材施艺。要引进人才,即使成本高也要引进。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转变人才观念,做到制度出人才,竞争出人才,建立律师的人才库,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搭建人才平台。三是加大人才的培训力度,倡导建立学习型律师事务所,把培养和培训有机的结合起来,把专家型律师和专业化律师扶植起来,改变没有名律师的尴尬局面。
2、品牌战略。
3、专业化战略。
4、国际化战略。国际化战略我认为是我们二流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和赶上先进地区律师事务所的关键之所在。国际化要从四个方面来考虑,一是服务对象要国际化,二是服务的地域要国际化,三是服务人员国际化,四是业务合作的国际化。这四个国际化的方面以服务对象的国际化最为重要,并能带动其他三个方面的国际化。我们应该鼓励我省律师事务所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和海外律师事务所结盟,甚至兼并重组。“走出去”战略要求我们这样做,只有这样才能提升我们的服务质量,才能使我省的律师业加快融入到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的洪流当中去。
5、信息化管理战略。这是落后
地区律师事务所追赶先进地区律师事务所的捷径。我们已经进入到信息时代,现在有很多客户是从网上找律师的。当然信息化不只是办公自动化,还包括信息资源的共享,还包括我们的管理,这样能够加快我们追赶先进地区律师事务所的速度。
6、风险防范管理。
7、业务创新战略。
8、核心竞争力的战略。
以上是我在去年写的一篇论文中提出的八大战略,供大家参考。另外,刚才王会长谈到区域合作、联盟、集团,但我个人认为,规模化最主要的还是增人增效,增加合伙人和增加律师。律师事务所要做大,增加一个合伙人我们的业务可能就会从一千万增加到两千万甚至更多。增加什么样的合伙人呢?我认为有三种:一种是有开拓精神的合伙人,能去开拓市场。二是能掌控资源的人。我们法律服务市场需要资源,有些人能够掌控很多的资源,引进这样一个人,这一块资源就做活了。三是专家型的合伙人。专家型的律师当合伙人能够带动某一方面的领域,做深做强。对于专业化我觉得只要有市场和业务都可以搞专业化,没有市场不行,沿海地区可以做海商法业务,那我们鲁西南不靠海就没必要做那些业务了。还有就是我认为“拿来主义”是可行的,有些律师业务我们不需要再开发了,不需要探索了,按照别人制定好的规则,指引做就可以了。全国律协,各专业委员会做了很多指引,这些都非常好,比如风险防范方面的,按照他们制定的做就没问题。
律师业发展最终是要与业务挂钩,那么近期我们的利润增长点是什么?我们每年都要搞预测的,今天也跟大家聊一聊,仅供参考。一是由于法规和制度的变化给我们带来的商机。大家应该注意到死刑复核制度的变化给刑事律师带来的机遇,这是一个重大的机遇,还应该注意《破产法》给商法律师带来的机会。省律协前几天刚做过新《破产法》培训讲座,我前后听过四次,我觉得管理人的制度将对律师业务的发展带来一个很明显的变化。二是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今年的民事诉讼法律的修改如果能通过,将引发一场革命,对诉讼律师是一个重大利好。当然了,非诉业务中的企业并购,知识产权业务也应当会有大的收获,因为企业并购和知识产权业务的区域性不是很明显。
我在我们的合伙人会议上谈到了一个观点,十年前我去上海浦东,觉得浦东也没什么。但是,我们外地的律师错过了浦东开发,那么现在怎么办?我们不能再错过天津的滨海新区。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看,那里将来业务的增长点非常强。现在天津的律师业不是很发达,也不是很出类拔萃,天津的经济这十年来发展的也不是很好。但是,滨海新区将会作为一个新的发动机,带动整个天津地区的发展。我们与天津的距离很近,所以我觉得我们不能放弃滨海新区的发展机会。由于时间的关系,我的发言到此结束,不当之处请批评指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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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律师事务所追赶先进地区律师事务所的捷径。我们已经进入到信息时代,现在有很多客户是从网上找律师的。当然信息化不只是办公自动化,还包括信息资源的共享,还包括我们的管理,这样能够加快我们追赶先进地区律师事务所的速度。
6、风险防范管理。
7、业务创新战略。
8、核心竞争力的战略。
以上是我在去年写的一篇论文中提出的八大战略,供大家参考。另外,刚才王会长谈到区域合作、联盟、集团,但我个人认为,规模化最主要的还是增人增效,增加合伙人和增加律师。律师事务所要做大,增加一个合伙人我们的业务可能就会从一千万增加到两千万甚至更多。增加什么样的合伙人呢?我认为有三种:一种是有开拓精神的合伙人,能去开拓市场。二是能掌控资源的人。我们法律服务市场需要资源,有些人能够掌控很多的资源,引进这样一个人,这一块资源就做活了。三是专家型的合伙人。专家型的律师当合伙人能够带动某一方面的领域,做深做强。对于专业化我觉得只要有市场和业务都可以搞专业化,没有市场不行,沿海地区可以做海商法业务,那我们鲁西南不靠海就没必要做那些业务了。还有就是我认为“拿来主义”是可行的,有些律师业务我们不需要再开发了,不需要探索了,按照别人制定好的规则,指引做就可以了。全国律协,各专业委员会做了很多指引,这些都非常好,比如风险防范方面的,按照他们制定的做就没问题。
律师业发展最终是要与业务挂钩,那么近期我们的利润增长点是什么?我们每年都要搞预测的,今天也跟大家聊一聊,仅供参考。一是由于法规和制度的变化给我们带来的商机。大家应该注意到死刑复核制度的变化给刑事律师带来的机遇,这是一个重大的机遇,还应该注意《破产法》给商法律师带来的机会。省律协前几天刚做过新《破产法》培训讲座,我前后听过四次,我觉得管理人的制度将对律师业务的发展带来一个很明显的变化。二是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今年的民事诉讼法律的修改如果能通过,将引发一场革命,对诉讼律师是一个重大利好。当然了,非诉业务中的企业并购,知识产权业务也应当会有大的收获,因为企业并购和知识产权业务的区域性不是很明显。
我在我们的合伙人会议上谈到了一个观点,十年前我去上海浦东,觉得浦东也没什么。但是,我们外地的律师错过了浦东开发,那么现在怎么办?我们不能再错过天津的滨海新区。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看,那里将来业务的增长点非常强。现在天津的律师业不是很发达,也不是很出类拔萃,天津的经济这十年来发展的也不是很好。但是,滨海新区将会作为一个新的发动机,带动整个天津地区的发展。我们与天津的距离很近,所以我觉得我们不能放弃滨海新区的发展机会。由于时间的关系,我的发言到此结束,不当之处请批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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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文章标题:法治理念与律师业发展的经验交流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大家好,作为一名律师代表,我今天发言的主题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律师业发展》。
众所周知,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这一性质,充分说明,只有扎根于国情实际,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律师工作才能跟上形势、开创局面
。“历史总是把它最鲜明的烙印镌刻在人类的观念之上”。应当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反映了我国当前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境况,已经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现实土壤之中。因此,在律师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律师队伍自身发展的需要。在此,我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谈自己的一点认识: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律师业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
列宁同志说过,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现实意义和历史影响。因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律师事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客观需要,是充分发挥律师工作作用的重要保障,也是坚持律师业服务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律师职业目标的重要基础,也必将对律师事业更好服务大局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律师队伍建设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的实践者,应当站在法治和道德的最前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推动更高社会主义道德标准和更多公序良法的形成与实现。具体而言,首先要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1、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律师形象息息相关。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维护人民利益是第一位的,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律师的社会主义属性,即律师要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办事。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的进程也是律师自身形象提升的进程。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更好地提升律师的形象;律师提升了形象,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建设。两者相辅相成,如同血肉之躯不可分割。
2、律师参与个案与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息息相关。实践中,律师在排解社会纠纷、消弭社会冲突中具有特殊的平抑与缓释作用。因此,广大律师必须树立服从大局的正确观念,正确处理好维护当事人利益和服务大局的关系,律师队伍特别是党员律师一定要把服从大局的观念深入到执业的全过程。
3、律师执业独立与坚持党的领导息息相关。律师制度在各国产生、发展的历史不同,但是,保持职业独立作为律师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在这一点上是相同的。律师执业独立可以推动法律职业的职业化进程,更好地实现律师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然而,律师保持职业独立的同时,还要坚持党的领导,两者并不冲突。因为,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对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追求是建立在党的领导基础之上的,律师的地位要靠这个基础和共识来提高;律师工作的阻力要靠这个基础和共识来克服;律师的合法权利要靠这个基础和共识来保护。所以,律师执业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
4、社会主义法治理想与当前法治现实息息相关。法治理想离不开法治现实,否则便成为空中楼阁。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然而我国的法治现状和我们所构建的法治理想典型还有着一定的距离和差距。当然这是中国历史的沉淀所引发的实际问题。对于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的律师而言,他的基本而主要的工作就在于找出这些差距及其根源的所在,从而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明确的战略目标,最终实现“法律的目的是对受法律支配的一切人公正地运用法律,借以保护和救济无辜者。”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律师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的内在动力
老一辈法学家江平先生曰:律师兴、法治兴,法治兴、国家兴。国家兴,就应是一个民主法治,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需要律师,必须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围绕大局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1、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律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为此,我们律师需要加强相关课题的调研,以便准确把握新农村建设的规律,把服务深入下去,尤其是在建立现代化农业、农村招商引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村民自治、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律师职能优势,努力搞好法律服务,满足新农村建设中的法律需求。
2、要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建设开展法律服务。建设平安和谐法治的社会,离不开律师的参与。为此,要强化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加强律师刑事
辩护工作,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决不允许随心所欲、规避法律、曲解法律,更不允许违反法律、破坏法律。对一些重大敏感性案件,要按照省委政法委和省厅、市局的要求,坚持集体研究和请示汇报制度,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3、要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社会弱
势群体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服务。当前我省也是全国范围一个普遍的热点问题,就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社会问题,以及与之相伴而来的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工、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工作生活保障问题。因此,律师要围绕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置等开展法律服务,积极维护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促进社会的公正公平,减少不稳定因素;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化解涉法信访案件,解决热点难点总题,促进平安和谐社会的建设。
4、要围绕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开展法律服务。要瞄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点,围绕中心工作,立足国企改革、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还要积极搞好诸如啤酒节、风筝节、奥帆赛等重大旅游、经贸活动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做好对外贸易的双边、多边谈判和反倾销、知识产权等高端律师业务,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为一名职业律师,一名社会法律工作者,只有时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到工作中,以依法治国为核心、以执法为民为本质、以公平正义为追求、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以党的领导为保证,才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自觉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才能用实际行动弘扬公平和正义的司法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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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文章标题:律师业的规范与拓展的经验交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和山东同业:
我很荣幸获邀出席2006年山东律师论坛,我希望能和各位分享一下律师业务规范与拓展的一些**经验。
我会从三个领域讨论这个问题:
一、从律师个人角度;
二、从律师事务所的角度;
三、从律师行业整体来讲。
多年来在执业生涯中,我
经常和新晋律师讲要做一个成功的律师,有三个基本要求:
1、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2、勤力工作;
3、最重要的是坚守专业操守,如果违反操守,你就要承担其后果包括停牌。当然,律师工作亦可说是高风险的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因疏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参与或个人涉及客户的违法行为,可能带来刑事后果。
律师个人方面
首先,关于律师个人方面。在**法例第159章(法律执业者条例)的附属条例(律师执业规则)中载有一般行为操守——“任何律师在执业为律师的过程中,不得作出或准许他人代他作出任何危及或损害或相当可能危及或损害以下各项的事情:
(a)他的独立性或正直品格;
(b)任何人延聘他所选择律师的自由;
(c)他为当事人的最佳利益而行使的职责;
(d)他的个人名誉或律师专业的名誉;
(e)适当的工作标准;
(f)他对法院的职责。”
这些基本执业守则,必须严格遵守。律师个人可以从多方面考虑自我的专业发展,这包括选择综合性法律工作或专项或专门服务。通常这个选择是取决于个人专长或业务的来源,我个人认为这两方向的发展方向各有利弊。若没有全面的把握,就往专业化发展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在个人方面,身为律师必须在公在私均树立专业的形象,以免破坏律师行业的公众形象和威信。行业集体声誉是整个行为的重要资产,确保行业的公信力和公众对律师的信任。
律师事务所方面
在律师事务所方面,律师事务所必须树立一个有效的客户管理制度、内部监管制度、客户账目管理制度、业务运作执业风险管理及符合业务推广守则的推广制度。
首先,在客户管理方面必须有一个客户接案利益冲突审核机制,客户资料保密和收费准则标准。由于律师在接到客户的委托,必须明确他能否独立地接纳该个案,为客户最大利益服务,因此必须确保如处理该客户的个案并没有和该所本身或其他客户有利益上的冲突,否则,在未得到客户接受有利益冲突情况下同意律师事务所担当其律师的话,就会构成严重违反执业操守。
在业务推广方面,**律师业务推广守则规定业务推广必须得体、合法、忠实,不得误导,或对同业作出不正当的比较,或自称专家(除了他个人的知识、资历、经验和业务领域外)。未得客户书面同意,不得披露其客户或客户的业务。推广不得损害他人的声誉,亦不得宣扬律师的成功率或默示可透过不正常手段获得有利的结果。律师不得在法院、警署或拘留所附近进行律师业务推广活动。
由于**律师事务所经常要处理客户财产,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客户账目分账会计制度,将客户的账目与事务所的账目分开处理。在未获得客户授权动用客户账目是严重违规行为。每家律师事务所每年必须由合资格的执业会计师核实该所的客户账目及该所的总创收,事务所亦必须以事务所名义购买专业弥偿(保险)。在**每一所律师事务所必须向客户提供一千万港元额度的专业责任保险,以每个个案计算,总额不设上限。
律师行业整体方面
从律师行业整体方面来讲,**律师业作为一个自我监管的行业,要承担确保公众对律师信任的监管制度。一个独立及有功效的法律行业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的最有价值资产就是律师行业的集体声誉。为确保行业的公信力,所有律师必须遵守执业标准,有高度诚信和专业责任感。为了确保所有律师达标,**设有律师纪律审裁庭,以公平公正的标准审理违规行为的个案,律师纪律审裁庭由2名执业律师及1名公众人士组成审裁团,他们是由首席大法官委任。
**律师会是**律师的专业团体。实行行业自管制度。管理近6000名**执业律师和800名外地律师在港注册执业。他们来自25个国家或地区。当中最多是美国律师,其次是英国、内地、澳洲和新加坡。律师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设有:
*审查及纪律常务委员会,负责处理业界之规管范畴;
*专业水准及发展常务委员会,通过执业实务规则、指引及编制专业发展进修课程及风险管理之计划,帮助订定及维持律师执业及专业操守质素之标准;
*对外事务常务委员会,处理公共政策事务及管理律师会之专业、传媒及社区关系;
*执业者事务常务委员会,处理影响业界之法律政策、良好执业及法律改革;
*政策及资源常务委员会,负责政策协调、管理律师会之资源及预算。
律师会的秘书处有70多名工作人员,当中约有15名律师,由秘书长统领所有会
务。在拓展与内地同业关系方面,**律师会内地法律事务委员会多年来致力推动两地同业交流与合作。最近也开展“两结合”法律服务的推广,使到内地同业和内地法律服务使用者更能利用**平台“引进来、走出去”。一系列的增值“两结合”法律服务包括有(1)内地企业以港式“合资”引进外资作为合作伙伴,能一步到位“走出去”,赚取外汇;(2)为客户办理**或
海外公司成立手续,协助开设**银行户口,经营生意、投资;(3)以**公司名义添置机器设备,为内地企业增加了在**融资的渠道;(4)**过渡贷款,以助内地企业重组引资,并在**或海外上市;(5)公司管治架构;(6)持之以恒的“中国委托公证人”服务,为两地的商贸和民间交往提供便利;(7)合法利润转移,减低税务责任;(8)两地员工雇用安排,加快两地人才、管理、技术交流;(9)两地民商事官司,两地律师代理诉讼;(10)涉外交易,设定仲裁条款解决纷争;(11)品牌推广、知识产权管理;(12)预防反倾销、反补贴的措施及应讯外国反倾销起诉;(13)担当内地企业投资**或海外的“主导法律顾问”或“牵头律师”、协调外地法律顾问团的工作;(14)个人财富管理的相关法律服务。
以上简单介绍**就法律服务方面的规范和拓展的一些看法,希望有机会深入交流。
谢谢!
《律师业的规范与拓展的经验交流发言》来源于,欢迎阅读律师业的规范与拓展的经验交流发言。
第四篇:文章标题:律师业的规范与拓展的经验交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和山东同业:
我很荣幸获邀出席2006年山东律师论坛,我希望能和各位分享一下律师业务规范与拓展的一些**经验。
我会从三个领域讨论这个问题:
一、从律师个人角度;
二、从律师事务所的角度;
三、从律师行业整体来讲。
多年来在执业生涯中,我经常和新晋律师讲要做一个成功的律师,有三个基本要求:
1、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2、勤力工作;
3、最重要的是坚守专业操守,如果违反操守,你就要承担其后果包括停牌。当然,律师工作亦可说是高风险的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因疏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参与或个人涉及客户的违法行为,可能带来刑事后果。
律师个人方面
首先,关于律师个人方面。在**法例第159章(法律执业者条例)的附属条例(律师执业规则)中载有一般行为操守——“任何律师在执业为律师的过程中,不得作出或准许他人代他作出任何危及或损害或相当可能危及或损害以下各项的事情:
(a)他的独立性或正直品格;
(b)任何人延聘他所选择律师的自由;
(c)他为当事人的最佳利益而行使的职责;
(d)他的个人名誉或律师专业的名誉;
(e)适当的工作标准;
(f)他对法院的职责。”
这些基本执业守则,必须严格遵守。律师个人可以从多方面考虑自我的专业发展,这包括选择综合性法律工作或专项或专门服务。通常这个选择是取决于个人专长或业务的来源,我个人认为这两方向的发展方向各有利弊。若没有全面的把握,就往专业化发展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在个人方面,身为律师必须在公在私均树立专业的形象,以免破坏律师行业的公众形象和威信。行业集体声誉是整个行为的重要资产,确保行业的公信力和公众对律师的信任。
律师事务所方面
在律师事务所方面,律师事务所必须树立一个有效的客户管理制度、内部监管制度、客户账目管理制度、业务运作执业风险管理及符合业务推广守则的推广制度。
首先,在客户管理方面必须有一个客户接案利益冲突审核机制,客户资料保密和收费准则标准。由于律师在接到客户的委托,必须明确他能否独立地接纳该个案,为客户最大利益服务,因此必须确保如处理该客户的个案并没有和该所本身或其他客户有利益上的冲突,否则,在未得到客户接受有利益冲突情况下同意律师事务所担当其律师的话,就会构成严重违反执业操守。
在业务推广方面,**律师业务推广守则规定业务推广必须得体、合法、忠实,不得误导,或对同业作出不正当的比较,或自称专家(除了他个人的知识、资历、经验和业务领域外)。未得客户书面同意,不得披露其客户或客户的业务。推广不得损害他人的声誉,亦不得宣扬律师的成功率或默示可透过不正常手段获得有利的结果。律师不得在法院、警署或拘留所附近进行律师业务推广活动。
由于**律师事务所经常要处理客户财产,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客户账目分账会计制度,将客户的账目与事务所的账目分开处理。在未获得客户授权动用客户账目是严重违规行为。每家律师事务所每年必须由合资格的执业会计师核实该所的客户账目及该所的总创收,事务所亦必须以事务所名义购买专业弥偿(保险)。在**每一所律师事务所必须向客户提供一千万港元额度的专业责任保险,以每个个案计算,总额不设上限。
律师行业整体方面
从律师行业整体方面来讲,**律师业作为一个自我监管的行业,要承担确保公众对律师信任的监管制度。一个独立及有功效的法律行业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的最有价值资产就是律师行业的集体声誉。为确保行业的公信力,所有律师必须遵守执业标准,有高度诚信和专业责任感。为了确保所有律师达标,**设有律师纪律审裁庭,以公平公正的标准审理违规行为的个案,律师纪律审裁庭由2名执业律师及1名公众人士组成审裁团,他们是由首席大法官委任。
**律师会是**律师的专业团体。实行行业自管制度。管理近6000名**执业律师和800名外地律师在港注册执业。他们来自25个国家或地区。当中最多是美国律师,其次是英国、内地、澳洲和新加坡。律师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设有:
*审查及纪律常务委员会,负责处理业界之规管范畴;
*专业水准及发展常务委员会,通过执业实务规则、指引及编制专业发展进修课程及风险管理之计划,帮助订定及维持律师执业及专业操守质素之标准;
*对外事务常务委员会,处理公共政策事务及管理律师会之专业、传媒及社区关系;
*执业者事务常务委员会,处理影响业界之法律政策、良好执业及法律改革;
*政策及资源常务委员会,负责政策协调、管理律师会之资源及预算。
律师会的秘书处有70多名工作人员,当中约有15名律师,由秘书长统领所有
会务。在拓展与内地同业关系方面,**律师会内地法律事务委员会多年来致力推动两地同业交流与合作。最近也开展“两结合”法律服务的推广,使到内地同业和内地法律服务使用者更能利用**平台“引进来、走出去”。一系列的增值“两结合”法律服务包括有(1)内地企业以港式“合资”引进外资作为合作伙伴,能一步到位“走出去”,赚取外汇;(2)为客户办理**或海外公司成立手续,协助开设**银行户口,经营生意、投资;(3)以**公司名义添置机器设备,为内地企业增加了在**融资的渠道;(4)**过渡贷款,以助内地企业重组引资,并在**或海外上市;(5)公司管治架构;(6)持之以恒的“中国委托公证人”服务,为两地的商贸和民间交往提供便利;(7)合法利润转移,减低税务责任;(8)两地员工雇用安排,加快两地人才、管理、技术交流;(9)两地民商事官司,两地律师代理诉讼;(10)涉外交易,设定仲裁条款解决纷争;(11)品牌推广、知识产权管理;(12)预防反倾销、反补贴的措施及应讯外国反倾销起诉;(13)担当内地企业投资**或海外的“主导法律顾问”或“牵头律师”、协调外地法律顾问团的工作;(14)个人财富管理的相关法律服务。
以上简单介绍**就法律服务方面的规范和拓展的一些看法,希望有机会深入交流。
谢谢!
《律师业的规范与拓展的经验交流发言》来源于,欢迎阅读律师业的规范与拓展的经验交流发言。
会务。在拓展与内地同业关系方面,**律师会内地法律事务委员会多年来致力推动两地同业交流与合作。最近也开展“两结合”法律服务的推广,使到内地同业和内地法律服务使用者更能利用**平台“引进来、走出去”。一系列的增值“两结合”法律服务包括有(1)内地企业以港式“合资”引进外资作为合作伙伴,能一步到位“走出去”,赚取外汇;(2)为客户办理**或海外公司成立手续,协助开设**银行户口,经营生意、投资;(3)以**公司名义添置机器设备,为内地企业增加了在**融资的渠道;(4)**过渡贷款,以助内地企业重组引资,并在**或海外上市;(5)公司管治架构;(6)持之以恒的“中国委托公证人”服务,为两地的商贸和民间交往提供便利;(7)合法利润转移,减低税务责任;(8)两地员工雇用安排,加快两地人才、管理、技术交流;(9)两地民商事官司,两地律师代理诉讼;(10)涉外交易,设定仲裁条款解决纷争;(11)品牌推广、知识产权管理;(12)预防反倾销、反补贴的措施及应讯外国反倾销起诉;(13)担当内地企业投资**或海外的“主导法律顾问”或“牵头律师”、协调外地法律顾问团的工作;(14)个人财富管理的相关法律服务。
以上简单介绍**就法律服务方面的规范和拓展的一些看法,希望有机会深入交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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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文章标题:基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律师的两点问题的经验交流
尊敬的主持人,尊敬的各位同仁:
大家好!
我叫**,**律师事务所主任,来自滨州基层律师事务所。我今年获奖论文的题目是《浅析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作用及实现途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出,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我省是律师大省,近半数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在基层。我没有书面发言稿,同时我希望发言的律师不要带着发言稿走上律师论坛。以下主要针对基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律师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着眼根本,服务“三农”
作为基层律师事务所,所服务的领域大多是农村,所面对的服务人群,大部分是农民,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也大多来自于农业、农村、农民。因此,不可能有大量的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纠纷,也几乎没有高端的律师业务。农民是一个勤劳善良的群体,也是一个相对来说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政治、文化地位都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特别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法律帮助。
承办涉农案件,特别是涉农集团纠纷案件,因为农民证据意识差,不深入农村、农户做大量细致的调查工作,案件证据链就难以形成;律师没有甘于吃苦、苦于奉献的精神,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就难妥善解决问题。这类案子费时、费力、收费少或难以收费,可以说“油水不多,汗水不少”。这类案件没有高深的程序及实体方面的法律问题,我相信每位律师都能够做好涉农案件,其关键是能不能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计较收费多少,能否乐于奉献,是不是怀着一颗对农民朴素的感情去做。当然,你真正做了几起甚至多起这类案件,而且把案子做到极致,你在广大的农民中就会有良好的口碑,在社会上就会有好的影响,那么还愁你没有顾问单位?刑事辩护案子被告人会不请你?
二、巧妙借势,加强宣传
在市场经济及法律服务业激烈竞争的今天,一个律师事务所在推销法律的同时,要注重推销自己,要抓住各种可能宣传自己的机会不放过,借外势宣传自己,往往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就是说,要注意提高所及律师的美誉度,就会有客户追随。做成功的涉农案件或其他有一定影响的案件,不要案结后就订卷放在档案柜里,要及时写成稿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现在媒体对涉农案件也非常关注。
我们所为博兴县百余户农民办理的劣质麦种坑农案,此案审结后,《法制日报》、《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等都作了报道,并参加了司法部在中国历史博物馆举办的“改革大潮中的中国律师成就展”,在国际上也引起了一定反响,国际新闻媒体称这起案子是“中国开始实行依法治国的标志”。可以说,这起发生在基层的普通的民事案件,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环境的看法,提高了我所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促进了律师业务的全面开展,这与我们积极办理涉农案件及注重宣传是分不开的。
因此,作为基层律师事务所应积极承办具有社会效益的涉农案件或其他案件,同时,要注重宣传,提升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这样会促进律师业务的全面拓展。为“三农”服务,也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
以上我讲的内容如果对各位有一点启迪的话,我将十分荣幸。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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