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委办公室
第一篇:广州市天河区委办公室
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文件
滕办发〔2018〕32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月专项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枣庄及外地驻滕单位,市人武部,滕州经济开发区:
《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
4日
-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做好日常各项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以下整治提升行动。
(一)市容市貌整治提升
1.整治占道经营。加强对流动商贩和小摊点的管理,集中解决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店外作业、乱摆乱放、乱扯乱挂、露天烧烤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规范各类临时便民摊点群、临时瓜果摊点群管理,明确业主单位,落实管理人员驻点严格管理。(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2.整治户外广告。清理违法户外广告和破损广告牌,清除占道摆放的落地广告牌。加强对乱贴乱画的清理力度,对乱贴乱画信息进行全面收集,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并通知通信公司停机。(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各通信公司)
3.整治易乱领域。彻底整治城区废品收购点、洗车场(点)以及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坚决取缔、停业或者搬移。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区犬只管理的通告》,规范犬只饲养行为。(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渔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食药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4.整治交通秩序。保持整治三轮四轮电动车的高压态势,
- 3划局、市建工局、市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环境卫生整治提升
1.提升城市公共区域环境。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等区域内的垃圾、杂草、杂物、卫生死角、乱堆乱放、污水外溢、路面及墙体污染等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加大公共区域动态保洁力度,根据天气状况调整路面洒水时间和频次,对路面、各类环卫设施设备进行冲洗、擦洗,确保全方位、全天候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计局、各街道办事处)
2.提升市场内外环境。落实划行归市、食品卫生、活禽宰杀、农药残留检测等各类市场管理制度,对市场内乱扯乱挂、乱堆乱放、占道经营、污水漫溢、货物出摊位、摊点外溢、拥堵通道以及车辆进入市场内等现象进行全面整治规范,保持市场内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清洁卫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3.提升背街小巷和小区环境。发动小区居民主动参与清洁行动,开展卫生大扫除,自行清除住户门、单元门、楼道内的小广告、垃圾杂物,自觉清理绿地种菜、饲养家禽;全面加强小区内外环境保洁,清除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停乱放、私拉乱接、乱贴乱画等;加强背街小巷和小区各类环卫设施、公用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好、使用正常;加强背街小巷和小区内外垃圾收运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街
- 5标准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同时,要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建工局)
3.加强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行为以及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建筑垃圾准运证》擅自处置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堆放或运输途中抛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依托数字化管理及视频监控系统认真审查,固定证据,依法予以立案处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病媒生物防治整治提升
1.开展集中“大消杀”活动。市卫计局牵头做好环境卫生大消杀活动,立即组织各专业消杀队开展一次城区范围内的大消杀活动,负责做好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区域的蚊蝇消杀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车、运输车、垃圾箱体、公共厕所等区域和部位的消杀工作;市住建局负责组织物业公司做好各自管理小区的消杀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老旧居民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以及各自辖区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各个环节的消杀工作。(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各街
- 7户宣传动员,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新闻媒体要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把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月专项活动作为近期宣传报道的重点之一,在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上设立专栏、专版,对行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及时宣传报道,对反面典型坚决予以曝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创城办、市城管委办公室要加强对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月专项活动的督导调度,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回访销号制度,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达标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 9中 共 滕 州 市 委 办 公 室
2018年7月24日印发
第二篇:院团委办公室申请
院领导您好:
我谨代表院团委现向党委郑重申请院团委工作室。北京工业技师学院院团委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团委。院团委的基本任务是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进行基本的团工作,组织并策划大型院及活动。带领院学生会开展一系列的检查、评比、板报宣传等工作。由于最近几个学期院团委工作增多,由于工作需要现向院党委申请院团委工作室一间望党委领导给予考虑。
以前院团委与院学生会合并办公人员较多共计近70余人,场地特别拥挤,我们可以利用这间办公室改善现有工作质量:
1、 团工作的范围较广,工作量较大,需要一个安静的工作场地。使
团工作正常运转,团委人员可以全部投入到团工作当中。使我们的工作开展的更加顺利,更有效率。
2、 全面发展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社团活动需要一个排练的场地使学
生社团进入正常工作轨道,进而在这间办公室里进行排练、策划、开会等多项工作。
3、 团委文件物资较多,需要一个稳定的地方存放,便于进一步的管
理与使用。
4、 院团委每周二要举行例会,需要沟通院办,进行协调之后方可使
用,不仅环境嘈杂,而且地点不固定,因此,我们需要一个固定,安静,方便的地方进行团委工作。
5、 团委会对新干事进行基本培训,我们需要一个方便大家交流,讨
论的地点。
妥否?请院党委领导批示!谢谢。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院团委2011年3月28日
第三篇:中共鲁甸委办公室文件
中共鲁甸县委办公室文件 鲁办发〔2018〕19号
中共鲁甸县委办公室
鲁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鲁甸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对《鲁甸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鲁甸县委办公室
鲁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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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实施方案(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云厅字〔2016〕20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统筹整合力度,确保完成2018年脱贫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市脱贫攻坚“133”工作思路为指导,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的原则,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
(二)统筹目标。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提高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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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度和效益。继续巩固提升减贫成果,促进脱贫群众能持续增收,确保完成2018年脱贫目标;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到2019年实现贫困县摘帽,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资金保障。
(三)基本原则
1.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目标,鼓励各部门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统筹协调,权责匹配。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坚持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增强县级统筹功能,合力支持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3.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确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精准投入。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整合县财政、住建、交运、农业、林业、水务、扶贫等涉农单位规定可整合的资金,集中投入到2018年脱贫地区,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础改善等到村到户工程,因村因组因户精准施策、精准帮扶,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实现贫困乡镇、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群众自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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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能力显著增强,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按照规定时限脱贫退出。
实现文屏镇小冲社区、阳光社区、普芝噜村、崇文社区,桃源乡鸭子塘社区,茨院乡和谐社区,江底镇洗羊塘村,火德红镇李家山村、银厂村,龙头山镇龙井村、新民村、骡马口社区,乐红镇官寨社区、对竹村,水磨镇新棚村、黑噜村、营地村17个贫困村出列,19346贫困人口脱贫(其中:文屏镇31人、桃源乡152人、茨院乡66人、江底镇48人、火德红镇142人、小寨镇315人、龙头山镇210人、乐红镇2899人、龙树镇3322人、新街镇2637人、水磨镇6821人、梭山镇2703人)。通过重点帮扶,实现乐红镇、水磨镇、梭山镇3个贫困乡镇达到摘帽;乐红镇新林村、乐红村、施初村,龙树镇新乐村、塘房村,新街镇新街社区、转山包村,水磨镇铁厂社区、水磨村、拖麻村、岩头村、滴水村,梭山镇梭山社区、甘田村、埂底村、妥乐村、查拉村、挖水村、黑寨村19个贫困村达到出列,24238贫困人口达到脱贫(其中:乐红镇2071人、龙树镇3048人、新街镇3483人、水磨镇8049人、梭山镇7587人)。
三、工作措施
坚持以脱贫攻坚工作为统领,通过整合涉农资金,突出重点、精准投入、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一)建立机构
为理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协调工作机制,成立财政涉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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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扶贫的县委领导和分管财政、扶贫的县政府领导担任,县纪委,县发改局、工科局、民宗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运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文广旅局、扶贫办、审计局、畜牧局、移民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由杨斌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文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组成,全面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健全制度
按照《鲁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资金整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领导小组牵头、部门实施、共同配合”的领导协调及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职责
1.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整合全县涉农资金;审议全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规划和实施计划;督促检查全县涉农资金整合进展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考核;协调解决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项目审核和资金审批工作;加强对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完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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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县政府围绕脱贫攻坚安排的其他涉农资金整合相关任务。
2.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筹备领导小组会议;拟订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按照领导小组批复的实施方案,下达涉农资金;履行财政监管职责,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发挥效益,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完成县委、县政府围绕脱贫攻坚安排的其他涉农资金整合相关任务。
3.县发改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配套政策;争取中央和省、市涉农项目支持;指导各部门按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调研指导、督促检查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围绕脱贫攻坚安排的其他涉农资金整合相关任务。
4.县扶贫办:牵头编制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县级项目库,完善脱贫攻坚规划并将规划提供到涉农资金相关部门;根据脱贫规划,初审涉农项目计划;督促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完成县委、县政府围绕脱贫攻坚安排的其他涉农资金整合相关任务。
5.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项目与脱贫攻坚规划的衔接,协助乡镇做好项目实施精准到村、到户、到人;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扶贫项目的选择、编制、审查;负责本部门项目的落实、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围绕脱贫攻坚安排的其他涉农资金整合相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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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实施单位: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选择、编制、审查;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落实,确保项目实施精准到村、到户、到人,配合部门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围绕脱贫攻坚安排的其他涉农资金整合相关任务。
四、整合资金
(一)资金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一是中央层面20项资金和省级层面21项资金;二是市级安排的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农业专项资金、林业资金、水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以及市级安排的其他涉农资金;三是县级层面预算安排的可统筹使用的涉农资金。
(二)整合资金支持重点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培育、雨露计划、扶贫助学等。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农村公路、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村级活动场所、人居环境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水利设施和农村安全饮水、人行便道、耕作便道等建设。
2.农业产业培育。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专业大户发展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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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小额贴息贷款发展农业产业;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承接来料加工订单和市场营销;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3.其他。雨露计划、扶贫助学等。
(三)资金整合方式
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统筹相关涉农部门,将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进行汇总,按照“乡镇提需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实—县定盘子—乡镇、部门组织实施”的机制,统筹安排使用涉农资金。
1.逐步推进合并整合。将中央、省级、市级层面及县级财政整合目录范围内项目的资金进行整合。
2.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必须符合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乡镇根据村申报的项目情况,审核拟定项目需求计划,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行业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核准,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更新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由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项目库中的项目反馈到项目主管单位,项目主管单位根据符合要求的项目向上逐级申报,同时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逐级向上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报。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储备,项目规划必须实,做到项目成熟一个、申报一个、资金到位一个,项目一经批准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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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落实。按照“项目实施单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统一审批下达,由实施单位组织实施,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主体责任;各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对相应项目实施监督和指导;实施主体及时组织项目实施,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招投标、工程监理、项目公示等工作,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整合资金安排及拨付
1.资金安排。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后,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中央、省、市各级各类资金详细记录预算指标来源,由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根据《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预算资金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做到“转账核实、明细完整、台账清晰、对账及时”,各相关部门及财政局要建立完善明细台账,按时核对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资金拨付。项目资金实行项目进度拨款原则。县财政局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复及资金到位情况下达预算指标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及工程进度情况分别完善项目资料和资金拨付申请,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按程序向县财政局请拨资金。
(五)整合资金规模及投向
2018年统筹整合发改、民宗、国土、住建、交运、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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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水务、扶贫办、农开、综改、供销社等部门财政涉农资金37459.04万元。一是从资金来源分:中央资金24871.24万元,省级资金11520.09万元,市级资金1067.71万元。二是从资金使用项目类别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354.723万元,农业产业发展资金6539.417万元,其他(雨露计划)资金564.9万元。三是从资金使用对象分:贫困村投入35309.82万元,其他投入2149.22 万元。
五、项目规划
结合各部门、各乡镇核准的项目需求及县级项目库,围绕2018年脱贫出列的目标任务,按照“保基本、补短板、促攻坚”的原则,将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其他(雨露计划、扶贫助学)3个方面。
(一)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354.723万元。
1.农村交通。总投入资金11394.903万元。一是投入资金8805.903万元,新建硬化改造乡村道路35条171.733公里。分别是:银屏村、西屏村老屋基—铁厂(窄路基路面改造)11.86公里,翠屏村、银屏村老屋基—铁厂(窄路基路面改造)10.049公里,黑寨村马路岩脚至文家坪子8.5公里,龙头山—龙井(窄路基路面改造)9.616公里,龙头山—龙井(窄路基路面改造)4.653公里,田合—马鞍山9公里,银厂至沟边5.1公里,桃源回族乡箐门村尤家湾自然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尤家湾至箐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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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0.806公里,龙头山镇骡马口社区骡马丫口至老房子村组道路硬化4.5公里,龙树镇塘房村棵松林自然村孟加伟家到郑刚凡家道路硬化3.5公里,龙树镇古寨社区南门自然村古寨小学道路硬化0.3公里,新街镇新街社区大蒿地自然村道路硬化1公里,新街镇闪桥村王家坪子自然村河边安置点到新街社区李家河边0.7公里,新街镇坪地营村陈家海子自然村道路硬化2公里,新街镇转山包村大海子自然村道路硬化2.2公里,水磨镇水磨村阿噜块自然村节制闸至店子道路硬化0.4公里,水磨镇水磨村小凉山自然村变电站—小凉山道路硬化4公里,水磨镇水磨村大水塘自然村关山河—大水塘—岩脚—姜子树道路硬化2公里,水磨镇滴水村、营地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道路建设12公里,水磨镇岩头村杉树堡自然村民族团结示范村道路建设0.96公里,文屏镇小冲社区新冲民族团结示范社区道路建设0.5公里,桃源回族乡铁家湾村第十村民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道路建设1.5公里,梭山镇挖水村组道路1.4公里,文屏镇村级路和村内道路6.8公里,桃源回族乡村级路和村内道路3.135公里,茨院回族乡村级路和村内道路4.07公里,江底镇村级路和村内道路5.7公里,火德红镇村级路和村内道路7.5公里,小寨镇村级路和村内道路7.42公里,龙头山镇村级路和村内道路0.6公里,乐红镇村级路和村内道路10.1公里,龙树镇村级路和村内道路3.46公里,新街镇村级路和村内道路6.704公里,梭山镇村级路和村内道路13公里,水磨镇级路和村内道路6.7公里。二是投入资金2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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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6条40.08公里,分别是:梭山镇甘田村上寨至大山包13.83公里、新街镇转山包村殷家碑至闪桥12.98公里、江底镇大水井水泥厂至海子丫口5.2公里、龙头山镇沙坝村白蜡林至张家老包5公里、乐红镇乐红村滴水岩至乐红村小学1.53公里、龙头山镇新民豹脑至新民村委会1.54公里。三是投入资金154万元,建设桥梁2座,分别是:文屏镇马鹿沟小桥、水磨街桥。四是投入资金2196万元,实施综合类农村基础项目3个,分别是:龙树镇照壁村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工程、新街镇坪地营村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工程、水磨镇洼子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2.水利工程。总投入资金5673.22万元,实施水磨镇岩头村杉树堡自然村民族团结示范村蓄水池1口、饮水管0.25公里,龙树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水磨河山洪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非工程措施),西部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高效节水工程,安全饮水工程,山区“小水网”工程,2018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3.农村危房改造。总投入资金12883.31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5260户。
4.阵地建设。为实现贫困村有文化服务活动场所,规划投入资金403.29万元,建设村级活动场所7个,分别是梭山镇埂底村田坝自然村活动场所、新街镇新街社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新街镇闪桥村级活动场所、水磨镇岩头村杉树堡自然村民族团结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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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村建设、梭山镇挖水文化活动场所、文屏镇崇文社区村级活动场所、新街镇转山包村级活动场所。
(二)农业产业发展。总投入资金6539.417万元。 1.种植业。投入资金4292.639万元,发展粮油156490.7亩、蔬菜1000亩、水果521亩、花椒提质增效5000亩、其他经济作物23267亩。
2.养殖业。投入资金734.46万元,发展养殖生猪5928头、肉牛590头、土鸡1860羽、肉羊40只。
3.能力提升。投入资金240万元,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2400人。
4.其它农业产业。投入资金1272.318万元,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33个,用于小额贷款贴息,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三)其他。投入资金564.9万元,实施雨露计划1883人。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机构保障。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组负责加强对资金统筹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涉农项目统筹整合的工作方案、项目申报实施、工程招投标、资金调度等相关工作,统筹解决资金整合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
(二)实行公开公示。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项目实施乡镇或项目实施单位依照程序,对资金规模、来源、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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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项目实施结果等事项进行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严格监督评价。县审计局要加大对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的跟踪审计;县纪委要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的主要领导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并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及时报送进度。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行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3日前,由各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将上月的情况按《鲁甸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建设进度统计表》(附件5)《鲁甸县2018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统计情况表(中央、省、市、县)》(附件6)统计完善,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分别报送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70—8121943,邮箱:1378494467@qq.com;县扶贫办,联系电话:0870—8121466,邮箱:fpb999@163.com。
附件:1.鲁甸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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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鲁甸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3.鲁甸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按项目类别
4.鲁甸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按资金使用对象
5.鲁甸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建设进度统计表
6.鲁甸县2018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统计情况表(中央、省、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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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鲁甸县委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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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承德市委办公室
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冀办发„2017‟40号)精神,进一步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加强我市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着力增强乡镇干部宗旨意识为关键,以增强乡镇综合保障能力为支撑,有效提升乡镇政府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创造条件,为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职能,提高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1.明确乡镇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乡镇政府主要提供以下基本公共服务:配合教育部门动员督促行政区域内户籍和非户籍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协助教育、公安、综治、文化等部门强化校园周边整治,改善乡村办学环境,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落实中央支持教育发展政策;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农村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发布、人员组织及就业信息咨询,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和县级政府安排,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重点做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和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抚安臵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加强对古村落、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和发展,以及农村危房改造等公共服务;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全民阅读、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及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大力推动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代办制度,确保群众就近及时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县级政府要制定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特别是要把扶贫开发、社会救助、突发事件应对、安全隐患排查等任务列入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2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农牧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立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完善群团组织承接乡镇政府职能的有关办法,加强乡镇群团工作队伍建设,将适合群团组织承担的乡镇服务管理职能依法转由群团组织行使。厘清乡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边界,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乡镇政府与村(居)委会签订工作委托协议和购买服务协议,建立履职履约双向评估机制。大力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民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乡镇政府要在多方面提供支持。贯彻落实《河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围绕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设计服务项目,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乡镇公共服务提供中的作用。依法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社会捐赠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或捐助等方式参与乡镇公益事业发展。加强乡镇政府对各类服务提供主体的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管。(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3.改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项目资金,同时市级、县级财政视财力情况加大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社会事业发展投入力度,促进城乡统筹 3 发展。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重点加强中心镇、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对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属于县级以上政府事权的,应足额安排资金,不得要求乡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对人口减载区域、困难边远地区,要合理保留和科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等模式参与乡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鼓励在有条件有基础的乡镇设立乡镇发展基金、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支持乡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县(市、区)人民政府)
4.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按照“政府扶持、社会运营、专业发展、项目合作”的思路,凡属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由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应尽可能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区域性行政壁垒, 跨行政区域承接服务项目,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加强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县级政府要制定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计划、流程以及招投标、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指导乡镇稳步推进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内涵,提升乡镇政府服务管理能力
1.强化乡镇文化供给和舆论引导能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4 观与各地实际相结合,组织引导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全面推动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加快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大力推广全民阅读进乡村活动,依托乡镇和农村社区综合设施设立图书室或文化站,推动县(市、区)、乡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增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水平,提升乡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加强图书馆基层服务点和文化馆基层文艺辅导基地建设,动员各界力量开展“万家图书进乡村”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用正确的舆论引领群众,用先进的文化浸润乡村文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2.提升乡镇政务公开和应对公众诉求处臵能力。推进政务公开,乡镇设臵固定政务公开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及时发布乡镇政府信息。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对重要事项应做到随时公开。健全乡镇党委领导下的民主协商机制,推行人民建议征集、重大事项听证、重要会议旁听等项制度,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和反映情况“直通车”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应广泛听取各方利益主体的意见建议。畅通公众诉求表达、参与、评价通道和权益保障机制。加强乡村两级群众工作平台建设,在乡镇(街道)设立群众工作站,整合同级部门直接为群众服务的职能,集中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在行政村(居)设立群众工作室,落 5 实村级值班坐班制度。健全乡镇干部包村联户、乡镇领导干部值班带班、接访下访、群众信访反映诉求登记督办销号制度。(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3.强化乡镇化解矛盾和平安建设能力。加强综治中心建设,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要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加强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平安乡镇建设。探索建立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对于一般性矛盾纠纷和轻微违法行为,要尽量通过教育引导、民主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柔性手段解决。对于因房屋拆迁、项目资金分配、资源权属纠纷、村级换届选举、涉法涉诉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矛盾,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综合施策、依法处臵、妥善解决,防止酿成群体性事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村霸和地方黑恶势力蓄意破坏稳定、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配合上级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坚决打击。(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整合力量,强化乡镇政府民生经办能力
1.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党政主要或主管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民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民政重点难点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 6 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四有”机制建设。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设立“民政服务窗口”。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河北省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动态管理实施办法》,乡镇要明确民政和社会事务工作机构,由1名分管民政工作领导兼任主任,3万人以下的乡镇配臵2-3名民政专职人员,3万以上的配臵3-5名民政专职人员;如工作力量不足,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村(居)设立为民服务站,村(居)为民服务站按照户籍人口数的不同,明确1-2名民政协理员负责本村(居)民政事务,县级财政给予每名村(居)民政协理员一定经济补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认真做好困难群众托底线、救急难工作。建立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协调机制,落实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生计困难的残疾人救助、靠父母或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生计困难的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乡镇政府要与县级民政、卫计、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按照法定职责受理、调查核实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批,并动态完善救助对象基本信息,做到应救尽 7 救、及时救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县(区、市)人民政府)
3.强化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救助保护责任。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完善信息系统,建立档案台账,健全评估帮扶机制,全面排查,精准掌握行政区域内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及时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政策措施,做到发现、报告、转介、救助保护工作无缝衔接。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积极帮助乡镇政府健全社会参与救助帮扶机制,积极支持鼓励妇联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救助和帮扶,推动政府保护与社会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团市委,县(区、市)人民政府)
4.做好优抚安臵对象权益保障工作。县级政府及其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政府做好优抚安臵对象类别审核、公示、政策宣传、走访慰问等工作;乡镇政府要与县级民政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按照法定职责受理优抚安臵对象的申请并调查核实,按规定时限及时申报。要建立工作台账,利用大数据,精准掌握优抚安臵对象基本情况,加强与扶贫、人社、教育、卫计、农牧等部门沟通协调,对行政区域内优抚安臵对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类评估,切实做到精准帮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县(区、市)人 8 民政府)
(四)多措并举,增强乡镇政府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1.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臵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集体林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农村权属确权登记工作,明晰农村资源资产权属,做到“四至”清楚、面积精准、权属明晰。引导村集体和农民将土地、林地、草原等资源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入股,将资产、资金、技术等入股农业经营主体,成为股东,通过股权纽带盘活资源,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积极推动资产折资入股,将政府投入农村形成的乡村机耕道、土地整治、小型水利设施等资产或其使用权折股量化为村集体的股金,集中投入到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创新涉农资金投入机制,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府新增投入“三农”资金可以量化给村集体作为集体股权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分红。强化乡镇农经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农村“三资”管理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努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依托、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为主要形式,大力培育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9 支持合作社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分类施策,统筹推进。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支柱产业,重点加快培育特色产业。积极协调扩大扶贫贷款规模,按照贴息标准给予补助,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能人大户发展扶贫产业,加强信息、科技、人才和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建设农村产权流动交易市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大力推进产业扶贫,组织实施特色扶贫工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充分调动龙头企业和贫困户两方面积极性,在提高龙头企业对贫困户覆盖面及带动稳定增收能力上下功夫。探索推广金融扶贫、资产收益等产业扶贫新模式;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的意见》(承办发[2016]3号)精神,加强乡镇扶贫机构建设。各乡镇成立精准扶贫工作站,乡镇党委副书记任工作站长,主管副乡镇长任副站长,充实工作力量,明确2-3名能力强、业务精的专职人员,承担脱贫攻坚具体工作任务。加强贫困村班子建设,强化驻村工作队管理服务,加强技术培训,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扶贫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发挥乡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乡镇党委是乡镇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强 10 化政治引领功能,担负起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领导核心责任,始终推动各项改革、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来加强。要引领农村各类基层组织自觉服务党的领导,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和影响力,有效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乡镇党委自身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廉政建设,持续做好“抓基层、强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严肃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切实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时期好干部“20字标准”和省委“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选人用人要求,牢固树立“六个旗臶鲜明”用人导向。大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要加强贫困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注重从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中考录招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拓宽基层干部任用渠道,有计划地选派县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加大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总结县乡干部到村兼任党组织第一书记的成功经验,拓 11 宽村党组织书记培养路径。有序推进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级机关之间干部交流,选拔县级领导干部班子成员,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严格执行和落实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建立完善符合乡镇特点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倾斜政策。实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建立健全容错机制,落实激励保障,严格执行工作、考勤、病事假等制度。改善乡镇机关工作和生活条件。将乡镇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市、县(市、区)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乡镇干部轮训制度。重点加强乡镇干部在领会政策、宣传政策、协调沟通以及做群众工作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乡镇干部依法行政、履职履责和创新工作的能力。加强乡镇干部作风建设,完善乡镇干部职务行为规范,推行乡镇干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业绩评议制、失职追究制。深化乡镇全面从严治党,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不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重大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专项审计,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社局,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科学设臵乡镇内设机构和工作岗位。合理划分确定乡镇类别,根据不同类别和工作重点,科学设臵乡镇内设机构。鼓励乡镇党委、政府副职和人大主席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各综合办公 12 室领导职务,尽量减少领导职数。扎实推进乡镇事业站所分类改革,严格控制乡镇事业站所数量。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按照“县办县管”的要求,在整合推广资源的基础上,主要推行跨乡镇设臵区域站模式,个别地方可由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乡镇派出机构或人员,或在乡镇范围内综合设臵。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稳步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切实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外,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为由要求乡镇对口设臵职能机构和人力资源配臵。根据省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政策,指导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合理设臵乡镇机构和岗位。(责任单位:市编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积极推进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简政放权,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重点扩大乡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扶贫济困、大气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确需乡镇配合或委托承办的有关事项,要依法制定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的具体办法,赋予乡镇必要的管理权限,并提供相应的支持保障。建立上级政府部门与乡镇对派驻机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派驻乡镇的机构业务 13 上接受上级行业部门的指导,同时接受乡镇党委、政府属地化领导、管理和监督,共同考核,乡镇考核权重不低于50%。(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五)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县乡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分类确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机制,重点镇和有一定财源的乡镇,可实行“分税制”体制,赋予乡镇财政更多的自主权。县级财政要加强乡镇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统筹考虑县级以上转移支付和各类补助资金,提升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强化乡镇财政政策落实和公共服务职能。县级政府要强化统筹所辖乡镇协调发展责任,帮助弥补乡镇财力缺口。创新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规范经费支出,保持乡镇财政收支平衡。完善抽查巡查、公开公示和绩效评价机制,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加强乡镇政府债务管控,严禁乡镇举债,控制和化解债务风险。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积极推进村账乡镇代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探索乡镇综合执法有效形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乡镇政府、县级派出机构、站所实施的事项,上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上收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由乡镇政府实施更方便有效的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综治维稳、纠纷化解、生态保 14 护、森林资源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动植物疫病防控等事项,探索实行以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为主、乡镇配合开展的联合执法。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也可以依法委托乡镇实施,并加强对委托下放执法事项的指导、培训和监管。(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七)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各项公共服务资源,按照“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的要求,统一设臵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将直接服务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在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并公开公共政策、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调通办”。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AB岗互补、错时服务、节假日值班等项制度,提高乡镇政府公共服务办事效能。有条件的地方可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居民,建立移动办公、上门服务、全程代办制度。涉及公共服务事项中居民身份认证事项,可通过入户走访、网络、电话、智能手机等多种方式验证,简化工作程序。(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提高乡镇政府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县乡两级之间、县级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公共服务信息化综合服务模式。建立“乡镇前台综合受理,县乡两级后台分类办理,乡镇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逐步实现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县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扩大 15 政务服务网上受理、办理的数量和种类,简化办事程序。推动乡镇开通政务微信公众号,打通政务微信账号与市县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连接渠道,加强线上线下政民互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清理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凡是能通过网上受理、办理和进度查询的事项都要开通网上受理、办理和进度查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乡镇公共服务向智慧化、网络化方向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办公室,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改进乡镇政府绩效评价和奖惩机制。结合实际研究确定乡镇政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健全乡镇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县级政府对乡镇政府经常性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委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县级党委、政府要将乡镇政府服务建设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科学化、差别化的乡镇政府服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之间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完善社会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办法,试点推行群众评议考核干部制度。要将评估结果与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评优评先、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作为选拔使用和工作奖惩的重要参考。县级党委要结合绩效考核评价,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加强乡镇人大、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明确问责事项和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形成鼓励有作为、整肃不作为、惩治乱作为的鲜明导向。要统筹规范针对乡镇设立的评比表彰、 16 示范创建等活动,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对乡镇设臵“一票否决”事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科学谋划,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确保取得实效。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强化政策支持和督促检查,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第五篇:2012年纪委办公室工作要点
2012年,县纪委办公室将按照委局机关的总体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目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抓好日常事务管理,强化后勤保障职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开创机关办公室工作新局面。
1、规范办文办会,进一步提高政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办文制度,严格按程序运作,理顺行文关系,认真起草反腐倡廉工作的公文材料,注重质量,严格把关,规范公文体式和格式,确保公文文稿观点鲜明,层次清晰,言简意赅。要做好办会工作,精心筹备每次会议会务工作,努力搞好会前、会中、会后的各种服务,确保会议预期效果的实现。
2、狠抓信息编写,着力提高信息质量。坚持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提高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执行《纪检监察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制度》,紧紧围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抓好纪检监察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要进一步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制,加大对机关各室及各信息员编写信息核稿把关,促进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要加强调查研究,在提高信息质量上下功夫,在讲求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进一步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针对性。
3、完善协调沟通,全面提升综合服务水平。要主动协助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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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室及领导做好协调工作,注意观察和研究机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情况,处理好各种工作关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沟通左右,高效有序。要围绕机关工作中心,重点做好上下级部门之间、平级部门间、各室之间以及同事与领导之间的协调衔接工作,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确保各项事项按程序顺利进行。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后勤服务工作,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的后勤管理体制,切实增强机关的后勤保障能力。
4、加强督办催办,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围绕委局机关工作中心,按照各室工作职责,以狠抓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汇报请示,主动与班子各成员协调沟通,积极对领导批办工作、上级纪委要结果工作、配合县上有关部门工作的督办催办,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按期顺利完成。要认真执行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档案管理,管好用好便签印章,强化日常值班、会议通知等工作,确保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5、开展岗位练兵,提升办公室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按照委局机关关于开展“1234”岗位练兵活动的总体部署,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主动参与,抓主抓重,加强学习,注重锻炼,力求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上有新作为,在公文写作、语言表达、电脑应用方面要有新提高。同时,要积极组织协调机关各室及干部扎实开展好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