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更多范文可通过本站顶部搜索您需要的内容。
第一篇: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文章标题: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XX市200X年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200X年《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为继续开展好我市200X年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技示范
户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推广农机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为关键措施,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项目带动,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
二、目标任务
(一)主推技术
1、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实现育秧、整地、插秧、收获全过程机械化。其中,重点推广水稻育秧技术、水田搅浆平地技术、机插秧深施肥技术。
2、大豆深窄密机械化耕作栽培技术。其中,重点推广深松联合整地技术和深窄密精密播种技术。
(二)实施规模
1、XX镇、XX镇和XX镇实施大豆深窄密机械化耕作栽培技术,总实施面积X万亩。每个镇建立X个示范村,每个村选XX个科技示范户,每户引带XX户,总培养科技示范户XXX户,引带农民XXXX户。
2、XXXX镇、XXX镇、XX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总实施面积3万亩,建立20个示范村,每个村选20个科技示范户,每户引带20户,共培养示范户数400户,引带农民8000户。
(三)示范户的确定与管理
1、示范户的选择。要选择一批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种养水平较高、群众公认、乐于助人的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在农户自愿申报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民主程序确定。
2、建立示范户技术服务档案。档案应注明示范户的基本情况、技术服务情况、国家补贴、辐射带动和经济效益情况。技术指导员负责技术服务和示范户的信息采集,每季度末按要求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经市专家组核实后录入示范户的技术服务档案。
3、对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在生产过程中,示范户必须服从、配合业务部门指导,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示范户,由技术指导单位提出建议,经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取消其示范户资格。200X年将在XXXX个示范户中,淘汰不合格示范户,再补选条件好的户做为示范户。
(四)效益目标
1、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增产10%,示范镇增产水稻XXX万斤,增加效益XXX万元,水稻户均增收XXXX元。
2、大豆深窄密机械化耕作栽培播种技术增产10%。示范镇增产XXX万斤,增加效益XXX万元,大豆户均增收XX元。
3、水稻生产机械化程度达到70%。大豆深窄密耕作栽培机械化程度达到95%。
三、实施步骤
200X年科技入户工作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从200X年11月底到200X年12月底。一是成立领导组织。组长:XX,副组长:XXX,成员:XXX;二是组建专家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X;三是确定农机技术推广站为技术指导单位,市、镇、村三级农机、农业技术推广员为技术指导员;四是从XX、XX、XX个镇选出1000个示范户;五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对主推技术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组织培训。从200X年X月初到200X年X月底,对示范户进行系统地培训,培训方式采取到村集中培训,同时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单位与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员与示范户之间分别签订技术指导服务合同。
第三阶段引进机具。从200X年X月初到X月末,指导农机户检修农机具,引进新机具,同时实行“物化技术”补贴,充分调动示范户学科技、用科技、依靠科技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帮助农户对农业机械进行检修,机械技术状态完好率98%。
第四阶段技术指导和服务。从200X年X月中旬到200X年X月底,每名技术指导员负责指导20个农户,并与每个示范户建立联系电话,经常保持联系,在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如在备耕、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必须到每个示范户开展技术指导。在每个农时到来之前,帮助农民制定好生产方案。在生产中帮助使用好、保养好机具,充分发挥机械效率。累计到户工作时间达到100天以上。
第五阶段总结验收。每一个农时环节结束后都进行小结、验收,做到段段清。从200X年X月初到200X年X月底。进行项目全面总结,迎接验收和抽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学习贯彻农业部200X年《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科技入户工作的总体部署,
加强科技入户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实施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
2、强化督查。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市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指导和督查;二是由示范农户根据《科技示范户手册》对项目实施者的指导、培训等工作内容进行记录和评价;三是配合市财政监督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
3、加强动员和宣传。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科技入户项目优惠政策及主推技术,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科技入户工程试点行动,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示范作用,大力营造科技入户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4、资金保障。为确保科技入户工程项目顺利开展,需国家投入资金XX万元,农民自筹XX万元。
XX市农业委员会
二00X年X月X日
《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来源于,欢迎阅读农机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第二篇: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为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区为重点,以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实施主体培训为关键措施,以创新机制与优化资源配置为突破口,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技术转化“最后一道坎”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二)目标任务
1.2006年在全国200个县、市、区、旗(以下简称“示范县”)实施科农业技入户示范工程,培育20万个科技示范户(以下简称“示范户”),辐射带动400万农户。
2.推广50个主导品种和20项主推技术,带动各地推广和应用一批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
3.示范户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90%以上;农产品产量比前三年平均水平增长10%以上,单位产量节本10%以上。
4.引导农民发展新型农业技术服务组织,探索和建立不同地区农业科技入户的有效途径与模式。
5.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农民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二、示范重点、范围和类型
(一)示范重点
实施区域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兼顾其它优势农产品产区;示范产业以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果树、油菜、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水产、农机为重点,兼顾其它产业。
(二)示范范围
在每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选择7-12个示范县,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选择2-6个示范县。每个示范县确定10个左右乡镇,每个乡镇确定10个左右村,每个村选出10个左右示范户,每个示范县确定1000个左右示范户,每个示范户辐射带动周边20个左右农户。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乡镇和村的数量,但总示范户数量不变。
(三)示范类型
示范类型分为种养专业类、种植综合类、种养结合类三种。种养专业类指农户从事某类种植或养殖的单一产业,专业化程度较高。如种植玉米或小麦,养殖生猪或奶牛等;种植综合类指农户种植两类以上作物品种,按照当地主要种植制度进行生产。如水稻连作小麦、水稻连作油菜、小麦连作玉米、玉米间作大豆等;种养结合类指农户种植兼顾养殖或养殖兼顾种植,并成为当地主要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如稻田养蟹、稻田养鱼、养猪-种植玉米、奶牛-种植青贮玉米等。每种示范类型的农业生产都要兼顾促进农民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
三、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工作内容
1、技术指导入户。技术指导员在各级专家组的指导下,制定示范户分户技术指导方案,采用“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指导方法,指导示范户应用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技术指导员全年累计入户时间不少于100天,做到关键环节主动入户,突发事件及时入户,技术咨询随时入户,并按要求填写好《技术指导员手册》。
2、技术培训入户。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根据示范重点和不同产业的生产特点,因地制宜,集中培训与分户培训相结合,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明白纸、技术讲座光盘等方式,开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培训,并向辐射户和全村农户扩展。同时,根据科技示范户的家庭经营活动,开展相关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农民科技书屋”建在示范户家中。
3、信息服务入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话、网络等现代传媒手段,举办广播讲座,开辟科技入户电视专栏,设立“农技110”咨询热线;采用“大喇叭”、科普宣传车和墙报等传统手段,千方百计为示范户和农户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政策、科技、生产和市场信息。
4、“物化”补贴入户。围绕推广应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结合示范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选择科技含量高的物化技术(如优良品种、优质化肥、病虫防治用药、作业机具等),对示范户进行“物化技术”补贴,促进示范户优先采用优质、高产、高效、节约的新品种、新技术。
5、手册入户。农业部统一组织编印《科技示范户手册》和《技术指导员手册》,免费发放到示范户和技术指导员。示范户在技术指导员指导下做好技术指导和生产经营情况等相关记录。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2005年9月初到2006年2月底。总结2005年实施科技入户工程的经验,修改完善科技入户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划;进一步调整科技入户工程的实施范围、重点和原则;确定示范县、组建专家组、遴选示范户、选聘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筛选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召开行业技术工作会议,制定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编印技术资料等。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从2006年3月初到2006年10月底。围绕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工作措施到村,上下联动抓户,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推广应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以示范户为重点的主体培训,兑现“物化技术”补贴,进行项目监督检查,综合管理,组织现场交流等。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从2006年11月初到2006年12月底。按照《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农业科技入户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项目总结,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开展绩效评价,进行项目验收和检查,形成验收总结报告。
四、组织实施和工作机制
(一)组织实施
科技入户工程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注重实效、创新机制、开放运行的原则,采取政府组织、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管理方法。
1、确定示范县。农业部确定示范县的区域分布,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申报示范县根据本地优势产业,以及与优势产业相关的种养结合、间套复种,综合生产、生活、生态建设以及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组评审后,报农业部审批。
2、组建专家组。农业部、省、县分别设立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示范重点和产业,聘请具有专业特长、推广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按产业明确首席专家,任命专家组组长。农业部专家组负责拟订全国科技入户工程行业技术实施方案,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指导、检查、督促省专家组工作;省专家组负责拟订省科技入户工程技术实施方案,筛选本省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审核县技术实施方案,指导、检查、督促县专家组工作;县专家组负责拟订县科技入户工程技术实施方案,协助遴选示范户,评审技术指导单位的技术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技术管理措施,指导、检查、督促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开展工作。
3、确定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坚持整合资源和面向社会开放的原则,招聘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对2005年示范县,可根据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工作情况进行调整)。充分发挥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的骨干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教学、推广等单位和农业龙头企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及广大科技人员参与竞聘。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招聘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有承担工作的必要条件,管理规范。
技术指导单位负责招聘技术指导员。根据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任务要求,按照技术指导员岗位条件,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公平招聘技术指导员。每个示范县招聘50名左右的技术指导员。
4、遴选示范户。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县专家组指导技术指导单位按照相应的民主程序遴选示范户。示范县应建立示范户档案,包括示范户家庭状况、主导产业、生产规模、辐射带动农户和经济效益情况。
5、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农业部根据《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办法》组织筛选2006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农业部发布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结合本地实际,推介发布本省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组按照省发布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推广实施方案。
(二)工作机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科技入户工程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宣传发动等工作;各级专家组在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科技入户工程的具体实施,包括技术方案制定、技术指导与服务、技术培训、监督检查等,并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单位确定、示范户遴选、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推介、测产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行政与技术相互配合,共同推动科技入户工程顺利实施。
1、实行行政首长项目负责制。科技入户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协调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示范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负责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工作,制定政策措施,加强综合协调,整合行政、技术、项目资源,组织宣传发动,加强监督检查等。
2、实行首席专家技术负责制。各级专家组全面负责科技入户工程的技术指导工作。专家组组长召集专家会议,研究解决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并向同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业首席专家在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在上级首席专家指导下,全面负责本区域行业的技术工作。
3、实行技术指导员包户负责制。技术指导员在专家组和技术指导单位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每个技术指导员分包20个左右示范户。技术指导员负责制定示范户生产计划,培训和指导示范户进行主导产业的生产,并提供其它相关产业的技术服务及主要农产品的加工、销售等信息,提供农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知识等方面咨询。
4、实行责任目标合同制。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单位与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员与示范户之间分别签订责任目标和技术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5、实行末位淘汰制。按照《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科技入户工程工作任务完成后,对技术指导员、示范户进行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示范县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抽查,对项目组织管理进行考评,并向农业部提交本省科技入户工程绩效评价报告。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和农业部抽查结果,实行项目滚动管理,对绩效不明显的示范县和达不到科技入户工程要求的技术指导员、示范户实行淘汰,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补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主动协调,切实把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摆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地方政府尤其是示范县县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建立各级农业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加大各类资源整合力度,广泛动员各级农业推广、教学、科研单位、龙头企业、专业协会以及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有效整合种植、农机、畜牧、防疫、渔业、经管、信息、农垦、培训、能源、生态、推广等有关项目向示范县倾斜,形成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合力;加强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作物品种的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农业科技入户的有效模式,认真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积极推进科技入户内容从单一产业向种养结合转变,由生产向农产品加工、营销延伸;由单纯技术服务向指导农民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方面拓展。同时,要加强各级专家之间、专家与技术指导员之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各级专家和技术指导员开展工作,农业部定期组织科技入户工程管理干部和专家进行工作交流和学习,省和项目县定期组织本区域专家和技术指导员开展业务培训。
(二)加大投入
适应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主动争取各级财政对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和个人对科技入户工程进行投入,充分用好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和各类项目资金。各级农业部门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切实保障专家开展工作所需业务经费;加大对示范户的物化补贴力度,简化补贴环节,完善补贴方式;不断增加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的工作经费,在项目安排中统筹考虑基层农业部门的管理费用。
(三)强化监管
按照《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加紧制定农业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使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有章可依,规范运行;建立各级农业部门、技术指导单位和专家系统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权,层层落实,强化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从各级专家组到示范户之间的上下联动和双向监督机制;各级科技入户工程主管部门通过网上查询、电话联系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技术服务质量进行督查;示范地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滥用挪用;农业部和省、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工程实施中的有关信息,除需保密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入户工程绩效评价机制,对科技入户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绩效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滚动淘汰。
(四)做好信息交流和宣传
建立全国科技入户工程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基础数据和动态信息的采集、开发和管理,编好各种技术交流资料和信息简报;利用政策宣传、市场引导、利益驱动等手段,向农业推广、教学、科研单位、龙头企业、专业协会以及农民广泛宣传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增强他们学科技、用科技和传播科技的自觉性;抓住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政策措施、先进经验、优秀典型和实施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三篇:2011年科技示范实施方案
2011年嘉禾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烟草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普满精准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顺利进行,落实市局烟草农业科技创新项目,进一步推进我县烟叶生产体制、生产技术的创新,加快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进程,迎接2011年全国烟叶收购暨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现场会在郴州召开,根据市局烟草农业科技创新计划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全面贯彻国家局关于“卷烟上水平”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基地单元联系企业品牌卷烟所需原料为目标,依托嘉禾县普满乡现代烟草农业设施、现代生产组织形式和专业化服务队伍,围绕烟叶成熟度,主攻质量、彰显精准。通过科技创新,全面推行特色优质烟叶生产标准化,整体提高烟叶生产质量水平;通过加大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的综合利用,利用科技创新,全面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组织机构
组长:王怡民
副组长:罗建忠江祥伟
成员:李辉李井军王俊生胡久才曾令元
职责:负责对全县烟草农业科技创新计划的组织、实施。
三、烟草农业科技创新计划安排
(一)、郴州典型浓香型特色优质烟叶品牌建设
课题名称:
1、不同香型烟叶典型产区生态基础研究
试验名称:(1)、生态特征研究观测试验基地建设
项目实施人:江祥伟
课题名称:
2、浓香型特色新品种选育与新品种引进筛选
试验名称:(2)、新品种示范园建设及配套栽培技术研究
项目实施人:李井军
课题名称:
3、浓香型特色优质烟叶栽培技术研究
试验名称:(3)、饼粕型烟草专用基肥的生物效应与田间比较试验 项目实施人:曾令元
试验名称:(4)、饼粕型烟草专用基肥的养分释放及其对烟草生长发育和烟叶品质影响的机理研究
项目实施人:曾令元
试验名称:(5)、饼粕型新基肥的对比试验与示范
项目实施人:曾令元
试验名称:(6)、不同生态区代表土壤的“土壤-肥料”体系中养分动态供应规律研究
项目实施人:王俊生
课题名称:
4、浓香型特色优质烟叶采收与烘烤技术研究
试验名称:(7)、嘉禾县太阳能+高温热泵烟叶烘烤技术研究与应用 项目实施人:江祥伟
试验名称:(8)、上部叶一次性采收示范
项目实施人:王俊生
课题名称:
5、浓香型特色优质烟叶安全技术研究
试验名称:(9)、湖南烟草有害生物调查研究 项目实施人:江祥伟
(二)、嘉禾科技示范园建设
试验名称:(10)、病虫害标准预测预报站建设 项目实施人:江祥伟
(11)、基地单元农化服务中心建设
项目实施人:江祥伟
(12)、烟草精细化栽培示范
项目实施人:江祥伟
(13)、生态安全烟叶生产示范
项目实施人:江祥伟
第四篇:农业科技工程工作方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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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是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构建新型农业推广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农业贯彻科教兴市战略,建设农业科技强市的重要内容。
二、工作目标
1、在全市培育3100个科技示范户(场、社)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辐射带动3万户农户;选拔500名左右技术指导员,每周入户时间不少于2天,与示范户(场、社)建立起长期、稳定、紧密的联系。
2、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需求,在农业部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示范联系村——**毛桥村,培育和造就10个左右觉悟高、技术强、留得住的科技示范户,并辐射带动全村农户。
3、示范户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入户率达到100%,技术到位率90%以上;农产品产量比前三年平均水平增长10%左右,单位产量节本10%左右;具体指标由各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根据实际制定。
4、引导农民发展经济合作组织、技术服务组织,主动加入农业合作社,探索和建立不同产业农业科技入户的有效途径与模式。
三、实施范围及内容
20**年**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在具有一定科技应用、生产经营水平的农业规模经营户、种养大户、农业合作社等中选择科技示范户(场);结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培育新型现代农民,在设施粮田、设施菜田以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推进科技入户工程。
1、水稻科技入户工程。以**、**等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在郊区各区县推进水稻科技入户工程。培育水稻科技示范户20**个(其中水稻合作社130家),辐射带动2.5万农户;选拔技术指导员200名。其中,**继续实施全国水稻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培育科技示范户10**个。 推广嘉花一号、秀水0
9、秀水1
28、寒优湘晴等主导品种及水稻群体质量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机插稻高产栽培技术等主推技术。
2、生猪科技入户工程。在生猪主要养殖区——**区、**区、**区、**县继续推进生猪科技入户工程。培育生猪科技示范场150个(其中生猪合作社7家),辐射带动350个养猪户;选拔技术指导员80名。其中,**区继续实施全国生猪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培育生猪科技示范场60个,辐射带动180个养猪户,覆盖全区60%生猪养殖量。推广土洋二元杂交、三元杂交优质母猪及规范化生产技术、疾病综合防治技术等主推技术。
3、蔬菜科技入户工程。围绕设施菜田建设,以蔬菜安全卫生、保障城市供应为重点,突出**花菜、**茭白、**扁豆等特色农产品,在郊区10个区县及光明食品集团实施蔬菜科技入户工程。培育蔬菜科技示范场351个(其中蔬菜合作社26家),辐射带动蔬菜种植户1500户;选拔技术指导员83名。推广绿叶菜类等七大类25个主导品种及蔬菜主导优质品种及配套高效茬口、蔬菜科学高效施肥技术、主要病虫害的识别和安全防治技术等主推技术。
4、园艺(草莓、食用菌、西甜瓜、鲜食玉米)科技入户工程。围绕培育区域特色农产品,突出**书院西甜瓜、宣桥玉米,**白鹤草莓,**漕泾西甜瓜等特色农产品,在郊区各区县实施园艺科技入户工程。培育科技示范户(场)400个(其中园艺合作社26家),辐射带动1000户园艺作物种植户;选拔技术指导员60名。推广草莓、食用菌、西甜瓜、鲜食玉米等优质品种及大棚栽培技术、繁苗生产技术、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等15项主推技术。
5、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围绕本市水产养殖业“三带一环”的产业布局,以**河蟹、**南美白对虾为重点,在郊区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培育科技示范场200个(其中渔业合作社32家),辐射带动渔业养殖户2000户;选拔技术指导员58名。推广河蟹、南美白对虾、团头鲂等主导品种及生态型养殖技术、测水调控养殖水质技术、配合饲料投喂技术等主推技术。
6、果树科技入户工程。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区毛桥村实施果树科技入户工程,培育科技示范户10户,辐射带动全村农户;选拔技术指导员2名。推广白花桃、巨峰葡萄等优质品种及白花桃“自然开心形”整形技术、巨峰葡萄设施架式栽培技术、优质果品标准化生产栽培技术等主推技术。
(具体安排见附表)
四、实施步骤
20**年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分三阶段:
1、准备落实阶段,从20**年1月初到3月底。调整和充实专家组,制定实施方案,选拔技术指导员和示范户(场),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确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
2、组织实施阶段,从20**年4月初到20**年12月中旬。开展入户(场)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技术培训,兑现物化补贴,组织科技下乡活动、监督检查等。
3、总结表彰阶段,20**年12月下旬。对科技入户工程进行绩效考核、总结表彰,部署20**年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和指导
加强市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领导,分解任务目标,落实各项措施,推进本市农业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听取各部门、各区县科技入户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各区县要加强对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安排,切实把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并列入本区县农业工作重点。除了配合实施好市级科技入户工程外,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本区县科技入户工程,引导和鼓励科技人员下长乡。
科技入户工作实行技术工作专家负责制,市农委各产业办要加强专家组力量,落实责任,切实指导好本条线科技入户工作。
2、加大扶持力度
继续对农业科技入户工作进行扶持,市农委科技兴农、产业化等各项资金将向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倾斜,以市农委“四新”推广项目的形式落实扶持资金。对现有的优惠扶持政策进行梳理,围绕推广应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结合示范户的具体情况,选择科技含量高的物化技术(如优良品种、优质农资等)用于补贴,促进示范户带头采用优质、高产、高效、节约的新品种、新技术。对选拔入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人员将根据工作业绩、指导户数、入户天数进行工作补贴(具体补贴发放办法由各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制定)。对取得突出工作实绩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审、先进评选等方面继续给予优先考虑。
各区县农委要主动支持科技入户工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制定和落实本区县科技入户工作保障措施;现有的农业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要向科技入户工程倾斜;要积极扶持科技示范户(场),努力夯实科技入户的工作基础。
3、加强技术支撑
市农委组建各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技术指导员队伍,实行专家包区负责制、技术指导员包户负责制。专家组由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拥有丰富科技推广工作经验的教学、科研、推广等方面的农业专家组成;选拔的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能专心投入到科技入户工程中。市级专家组要结合生产实际,定期对技术指导员组织培训,提高技术指导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并保证每月下乡一次从事科技入户工作。技术指导员要为结对指导的科技示范户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个性化分户指导方案,采取“手把手、面对面”的方法进行指导,保证每周下乡入户指导不少于2天,做到关键环节主动入户,突发事件及时入户,技术咨询随时入户。 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服务。利用现有的网络、电视、电话等信息手段,结合基层为农综合服务站建设等加强对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和指导服务工作。通过印发工作简报、技术资料,组织科技培训,现场观摩等手段,调动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4、加强监督考核
一是建立公示制度。对入选的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场)在网上进行公示,进行社会监督,对绩效不明显的技术指导员和示范户(场)及时调整。二是设立监督电话。市、区农业部门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及人员,并公布监督电话,便于农民反映问题。三是定期监督检查。由市农委有关部门及专家组定期抽查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情况,确保工作进展顺利和有成效。四是发放科技示范户手册。由科技示范户将技术指导员的指导、培训等工作内容及时进行记录和评价,将科技示范户的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五是完善工作制度。市各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要围绕《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和《农业科技入户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修改完善《科技入户专家组工作制度》、《技术指导员管理制度》、《科技示范户管理办法》、《科技入户工程考核办法》等,提高科技入户项目管理水平,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指导到位、考核到位。
第五篇: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实施方案
(修订)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社会需求和绩效导向,紧紧围绕“四服务”和深化学会改革,适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促进科协组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结合省科协所属学会和高校科协实际,对“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实施方案修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科协系统学会的改革要求,加快学会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的改革,进一步提升省科协所属全省学会综合能力,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助力湖北“三大攻坚战”凝聚智慧、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支持一批改革创新、勇于实践、成效显著的学会,影响和带动其它学会提升能力、创新发展。
2、培育并建成一批服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内部管理规范的学会,使之成为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重要提供者。
— 1 —
3、支持省域范围内优秀自然科学类科技期刊建设,推动学科建设和繁荣学术交流。
三、实施方式
围绕提升学会服务社会管理能力、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以财政项目资金立项支持学会能力提升。项目每年一评,项目周期为1年。每个单位原则上当年只能入选实施1个项目。
四、实施原则及内容
(一)能力提升学会
按照“服务发展、能力提升,重点支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项目资助、专家评审和考核评估的管理办法,每年支持和培育10个左右能力提升学会,促进科协所属学会的发展。具体实施办法按《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能力提升学会项目实施办法(暂行)》操作。
(二)服务创新学会
按照“科协主办、学会主体、企业主建、专家主导”的原则,以企业科技需求为导向,以推进产学研合作为基础,以学会、高校科技人才资源优势为依托,促进企业科技创新,通过学会和高校科协自愿申报的方式,每年资助学会或高校科协在全省市州10个左右企业设立“两个基地”。具体实施办法按《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服务创新学会项目实施办法(暂行)》操作。
— 2 —
(三)优秀科技期刊
按照“学科建设、学术繁荣、项目资助、宣传引领”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核批准的管理办法,每年扶持和资助5个左右优秀科技期刊,促进全省自然科学类科技期刊的繁荣。具体实施办法按《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优秀科技期刊项目实施办法(暂行)》操作。
五、实施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成立以省科协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2、提能增效引导,有序推进实施。根据科协工作职能定位,发挥科技社团优势,统筹谋划好《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建设工作,坚持典型效应的工作方法,有序推进实施,确保《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建设工作取得突破。
3、加强管理,严格考核评估。按学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科协财政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严格考核评估,提出工作任务和资金使用要求,确保《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 3 —
湖北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能力提升学会项目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条 实施目的
通过项目实施,增强学会服务创新驱动、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的能力,在学会能力提升的基础上,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才能,较好地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发挥提能增效导向作用,同时,引领带动全省学会拓展服务领域,增强发展能力。
第二条 实施范围
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 第三条 实施条件
申报实施项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会已建立党组织;
2、上年度内,至少应举办1次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并提交1份不少于2000字的《学术活动报告》或《科技工作者建言献策报告》;
— 4 —
3、申报项目须为近2年内的具有显著能力提能增效作用的工作成果(限1个),并提交1份3000字左右的《能力提升学会工作成果报告》;
4、已获资助的学会可隔年申报;
5、参加上一年度社团组织年检合格的全省学会。 第四条 项目选题 选题须着重体现下列重点:
1、学术交流类——围绕推动学科发展能力突出,开展的各种综合交叉、前沿高端、科技界关注的重点学术问题、区域性专题等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
2、学科引领类——建立学科或行业技术发展能力突出,有学科发展报告制度、促进学科发展或行业共性技术进步的举措和成绩;
3、决策咨询类——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能力突出,为重点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得到省领导或省直有关职责部门领导批示;
4、人才建设类——围绕贯彻“人才强省战略”能力突出,以创新理念服务人才托举工作,促进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成长;
5、学会改革类——围绕推动学会持续发展,改革治理体系、优化组织结构,学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提升突出。
— 5 — 第五条 组织领导
1、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 (1)审查、批准、颁布项目实施办法; (2)研究确定评选组专家;
(3)研究审定并批准对能力提升示范学会实施资助。
2、成立评选专家组。省科协学术交流委员会成员任组长,专家由评选办公室推荐,报评审领导小组批准。专家组由5人组成,人选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负责对申报能力提升示范学会的初评工作。
3、设立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学会部。其主要职责:
(1)制定(修订)项目实施办法; (2)收集、整理、存档评审材料; (3)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 (4)向评审领导小组汇总、报告初评结果; (5)落实项目实施与评选(审)工作组织协调。 第六条 回避与纪律
1、严格专家回避制度。凡提出申报的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会员或在其中担任理事长、秘书长等的专家,须主动申请回避。
2、严肃评选纪律。专家应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讨论协商发扬民主,不得施加倾向性影响或投票暗示等影响评选工作公正性 — 6 — 的现象,否则,即取消其参加评选资格。
3、凡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推荐单位3年内参加申报的资格。
第七条 申报方法
当年5月30日前由网上填报《湖北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能力提升学会申报表》并上传项目申报所需全部材料。
第八条 评审程序
1、专家组初评。评选办公室负责将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送专家审阅后组织召开初评会,专家组以投票方式(2/3以上多数
同意)拟
定入选单位,并向评选办公室提交初评(排序)结果。
2、领导小组审定。评选办公室向评审领导小组汇报专家组初评情况,由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和确认入选单位。
3、评选办公室根据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意见,负责将审定后的入选单位名单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示。
第九条 经费管理
每年年底前,资助经费由省科协计财部以专项资金方式拨付给入选单位;经费使用须自觉接受省科协审计监督。
第十条 附则
— 7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湖北省科协学会部负责解释。
— 8 — 湖北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服务创新学会项目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条 实施目的
省科协支持所属全省学会、高校科协在科技型企业设立“会企创新协作基地”、“校企协同创新基地”(以下简称“两个基地”),组织动员有关学会、高校科协参与“两个基地”工作,促进科技创新资源的有效集聚和利用,力求在服务全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中取得实效。通过“两个基地”建设,推广一批科技成果,研发一批先进技术,培养一批企业创新型人才,促进全省学会和高校科协在提升地方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二条 实施原则
坚持“科协主办、学会主体、企业主建、专家主导”,以企业科技需求为导向,以推进产学研合作为基础,以学会、高校科技人才资源优势为依托,促进企业科技创新。
第三条 实施单位
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为项目申报单位,企业为项目协作单位,市州科协为项目合作单位。项目由省级学会、高校科协负责向省科协申报。
第四条 实施条件
(一)申报学会(高校科协)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按照学会(高校科协)章程开展工作,按时换届,及时年
— 9 — 检,业务工作良好,学会建立了党组织,无违法违纪行为;
2.能够根据企业相关科技需求,加强与企业合作,有明确的科技合作意向、具体的科技合作内容及合作成果;
3.有与企业开展科技合作、不少于3人的专家团队,应明确1名负责牵头的签约专家;
4.有与市州科协合作基础; 5.有实施项目的具体工作人员。
(二)协作单位(企业)应具备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良好的科技型企业;
2.有一定的研发能力,研发团队结构合理,有稳定的科研经费保障;
3.有科技需求,能与学会(高校科协)开展良好的科技合作,与市州科协联系紧密;
4.能够为学会、高校科协的专家开展科技合作提供必要的科研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
5.有实施项目的具体工作人员。
(三)合作单位(市州科协)应具备条件 1.支持企业参与项目申报工作;
2.参与“两个基地”的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 3.有实施项目的具体工作人员。 第五条 实施流程
— 10 —
(一)申报学会、高校科协须与市州科协、相关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并与企业拟定科技合作意向,达成科技合作协议,形成合作共识;
(二)企业、市州科协协助学会、高校科协填写相关申报表格,提供和完善相关申报资料;
(三)省级学会、高校科协负责通过省科协项目网络申报系统,向省科协进行网上申报;
(四)省科协对申报项目进行归类整理、资料审核;
(五)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评审;
(六)省科协党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定;
(七)公示立项。 第六条 项目管理
(一)省科协学会部是项目实施的组织单位,负责项目的总体设计、总体协调、总体实施、总体把关,加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二)学会、高校科协是项目实施的执行单位,负责项目申报、“两个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项目实施当年12月30日前向省科协报送工作总结(含照片、资料台帐等工作轨迹),项目实施第二年10月30日前向省科协报送《×××基地绩效考核表》及经费使用明细清单;
(三)市州科协是项目实施的联络服务和“两个基地”的区域管理单位,负责推荐、指导企业申报项目、联络学会和高校科
— 11 — 协、协助配合省科协加强“两个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对“两个基地”进行监督检查、服务指导、绩效考核;
(四)企业是项目实施的协作单位,负责与市州科协、学会(高校科协)的申报对接、“两个基地”建设、科技合作服务保障;
(五)“两个基地”开展有关技术合作及活动时,应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政策。
第七条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科协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确定评审组专家,审定批准项目立项;
(二)提供资金保障。省科协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对审定立项的学会、高校科协给予专项资助;
(三)严格经费管理。省科协财务部门以项目专项资金方式,拨付给相关省级学会或高校科协。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两个基地”建设中相关专家的授课费、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牌匾制作费、管理费(不能超过资金的5%)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奖金费、津贴费、慰问费、招待费、电话费等与项目实施无关的费用。项目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在两年之内使用完毕,并自觉接受省科协财务部门审计检查。市州科协可匹配适当专项经费,用于配合开展“两个基地”建设。
第八条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省科协学会部负责解释。
— 12 — 湖北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优秀科技期刊项目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条 实施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科技期刊基础条件和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改革、创新与发展,努力提高科技期刊学术质量和出版质量,培育一批在学科和专业领域内有较强影响力、辐射力的优秀科技期刊。
第二条 实施范围
1、省科协主管的科技期刊。
2、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主办或合办的科技期刊。
3、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或分会(属地湖北)所办刊物。
4、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主办的有准印证的内部科技期刊。
第三条 实施条件
1、办刊宗旨明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有关编辑出版工作政策,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遵守科学道德规范,弘扬科学精神。
2、办刊科学严谨,有年度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办刊规章制度完善;有本专业、本领域知名专家组成的编委会,且有一支
— 13 — 具备相应能力的期刊编辑队伍。
3、在国内同学科期刊中有一定的竞争力,同行认同度较高。每年按时发表足够数量的学术论文,总被引频次和影响因子必须达到同类期刊之上乘并产生较大影响,在本学科期刊中居前列者。
4、严格遵守学术标准和编排规范;期刊的纸质出版工作和网络出版工作结合较好。
5、学术期刊必须有科学性、创新性、探索性,报导内容必须属于自然科学类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类的学术性成果。
第四条 实施标准
优秀科技期刊2018年资助5家,每家资助5万元,总计额度为25万元。
第五条 回避与纪律
1、严格专家回避制度。凡申报优秀科技期刊的相关单位专家不能担任该项目评选组专家,专家组中如有与科技期刊申报相关联的亲属、师生、同事、上下级等关系的须主动申请回避。
2、严肃评选纪律。专家应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讨论协商发扬民主,不得施加倾向性影响或投票暗示等影响评选工作公正性的情况,否则即取消其评选资格。
3、凡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申报单位3年参评资格。
第六条 申报方法
— 14 —
1、申报优秀科技期刊项目,需网上填报《湖北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优秀科技期刊项目申报表》并上传项目成果材料电子版。
2、《优秀科技期刊项目申报表》、总结报告和项目成果材料各1份经由所属学会或单位加盖印章后,寄送至: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128信箱(湖北省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邮编:430063。
第七条 评选程序
1、专家组初评。评选办公室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送专家审阅后组织召开初评会,专家组以投票方式(2/3以上多数同意)拟定资助对象,并向评选办公室提交初评(排序)结果。
2、领导小组审定。评选办公室向评审领导小组汇报专家组初评情况,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和确认资助对象。
3、评选办公室根据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意见,负责将审定后的资助对象名单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示。
第八条 经费管理
1、每年下半年,省科协计财部以专项资金方式拨付给受资助单位;经费使用情况须自觉接受省科协审计监督。
2、每年第四季度末,报送省科协该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或计划。 第八条 附则
— 15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湖北省科协学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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