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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证明(集锦)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证明第一篇: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报销医疗费用证明书(供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时专用)户主姓名___________患者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患者与户。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证明

第一篇: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证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报销医疗费用证明书

(供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时专用)

户主姓名___________患者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患者与户主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就诊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五保证、低保证、优抚证编号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村名组________(注:集体供养的五保户住址填敬老院名称___________)住院医院_____________诊断疾病名称______________住院总费用____________元,经审查,符合本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规定的费用_______________元,减去门槛费____________,按______________比例补偿,实际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章)

年月日

第二篇: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是指由群众集资采取预付医疗保险金的形式解决群众基本医疗保健问题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解决农村居民疾病医疗与保健问题的主要依托,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农村医疗保险合同里一般会写明报销的范围及比例。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如下:

补偿范围与标准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第三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如何报销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一、结报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二、转诊规定

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三、结报比例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四、结报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第四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一级:农村乡、镇卫生院和城市街道医院

二级:一般市、县医院及省辖市的区级医院,以及相当规模的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 三级: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

第五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办理须知

一、审批流程:社区(村)初审→填写报销申请表→镇(街道)受理→费用结算→支付补偿款

二、申请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农村合作医疗卡、村居证明;

2、住院时的出院记录;在外地医院治疗后须报销的,需出示本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单”;

3、住院发票及费用清单(及药物清单),另办理自费保险的人员凭保险公司盖章的住院发票和清单复印件,办理社保学生险的学生可凭社保局盖章的住院发票和清单复印件;填写住院费用报销申请表;没有费用清单的,“其他”费不予报销;

4、外伤需填写外伤原因情况说明表;

5、万元以上报销需提供瓯海区农村合作银行存折复印件。

三、承诺时间:万元以下报销5个工作日、万元以上报销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无

五、联系电话:88591986

六、法律依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瓯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报销申请表

瓯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伤原因费用报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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