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网 论文资料 财政评审中心工作总结(集锦)

财政评审中心工作总结(集锦)

财政评审中心工作总结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在这时光静走的岁月中,唯有工作留下的成绩,让我们感受到努力拼搏的意义。无论是什么行业的工作,在努力工作的过程中,你可能曾面临众多的困难时刻,那就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勉励自己,吸取经验,成长为更好。

财政评审中心工作总结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在这时光静走的岁月中,唯有工作留下的成绩,让我们感受到努力拼搏的意义。无论是什么行业的工作,在努力工作的过程中,你可能曾面临众多的困难时刻,那就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勉励自己,吸取经验,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财政评审中心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财政评审中心工作总结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总结

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减金额14088.07万元

本报讯 去年,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服务政府投资项目、提高财政监管水平为目标,坚持“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评审理念,积极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年累计完成评审项目309个,同比上年增加109个,评审金额86423.52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12%,审定金额72335.45万元,审减金额14088.07万元,平均审减率16.3%。作为市财政支出审核的重要环节,在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中,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真正做到了为政府指出把好关,捂紧“钱袋子”,当好“管家人”,做到了领导决策可靠、专业评审可信、业务运转高效、社会评价认同、服务保障有力,形成了富有特色的财政投资评审新模式。

去年,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把握评审重点,狠抓评审质量,及时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山口岩水利枢纽工程、廉租房工程、市博物馆、污水处理厂、白源水厂等市重点工程的评审及服务工作,评审人员经常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完成项目招标控制价和重大变更评审任务,从源头上控制政府工程造价。严格监督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过程,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核实工程量,监督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防止工程结算虚列多报现象,促进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及时掌握主材市场价格,加大主材价格市场调查力度。以网上询价、电话询价和市场询价等多种方式动态掌握主材市场行情,及时更新主材价格信息库,确保工程造价公平合理。对项目评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会审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必要时聘请专家评审,确保评审结论公正准确。

为确保评审工作高效规范运行,制定出台了《萍乡市财政局关于财政评审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草拟了《萍乡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实施细则》和《萍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缩短评审时限,要求200万元以下的项目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2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5000万元以上大宗项目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此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动把握财政投资导向,不断扩大评审范围,前移评审关口,坚持早介入、早跟踪,严格好把“三关”,即事前预算、清单编制关;事中跟踪、签证控制关;事后决算、结算审核关。严格评审程序,将评审过程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立项、初审、稽核、征求意见和出具报告五个重要步骤,实行阳光和谐评审,增强评审透明度。四是利用自身资源,指导县区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帮助县区规范财政评审管理,完成财政评审工作任务。

第二篇:财政局评审中心工作要点

2012年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财政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投资评审就是服务”的意识,坚持“更新评审理念、突出评审重点、改进评审方式”的工作思路和“围绕中心、强化基础、提升质量、服务管理”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评审力度,强化投资评审作为财政管理的抓手作用,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

一、发挥评审作用,服务财政管理和改革

紧紧围绕财政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评审中心职能,认真做好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各项任务,使财政投资评审更好地服务和融入财政管理工作。

(一)全面推进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充分发挥评审为强化预算管理服务的积极作用。在总结2011年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点”扩“面”,进一步扩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范围,做好承担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的相关准备工作,坚持做实、做细、做准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评审,为部门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促进部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

(二)继续做好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为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做好服务。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继续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五象新区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中国水城建设等城建重点项目以及BT项目的预算评审力度。通过充分发挥投资评审的专业技术优势和技术支撑作用,为局相关业务科室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提供决策依据,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三)认真做好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评审工作,服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配合城建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评审工作,对工程量清单、上限控制价和招标文件中涉及造价方面的条款进行审核,发挥投资评审事前合理控制项目支出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四)积极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等论证工作,从源头上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好关。

(五)继续协助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工作,实现评审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一是继续做好项目其他费用等相关合同、协议的审查备案工作。二是配合市建委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及工程量联测等方案论证及现场核查管理工作。

(六)继续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结(决)算评审。按照职能调整后的评审范围,加大评审力度,全面完成工程项目结算、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的评审扫尾工作。

(七)配合市房产局等部门做好房屋拆迁评估工作。积极参与项目推进协调工作,为项目顺利推进服务。

二、完善评审制度,规范投资评审工作行为

(一)全面清理中心内部各项制度。本着“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一般后特殊”的原则,梳理并逐步完善中心审核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财务管理、绩效考评等内部管理制度,使每个审核部和个人的岗位职责清晰,工作标准和程序明确,促使中心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二)规范评审业务运行的管理制度。逐步统一规范评审要求和评审标准,从提高评审报告质量、强化评审方案落实方面入手,逐步实现中心评审业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建立制度执行检查机制。明确中心领导及审核部门负责人在落实执行中心各项制度中的相关职责,切实加强中心内部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

三、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投资评审工作效能

(一)积极利用社会资源,促进评审事业发展。对2012年~2014年代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并按规定认真做好2012中介服务合同的签订工作。

(二)加强投资评审工作质量监管。一是继续实行评审项目“三级”审核制,完善难点、疑点问题和重大项目会审制;二是加强评审工作质量考核,增强中介机构及其参与项目评审人员的责任;三是充分利用质量考核结果,把对中介机构评审质量与安排评审业务挂钩,促使中介机构加强对其参与项目评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三)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注重对评审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总结,形成信息报道和专题报告向有关部门报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提升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影响力。

(四)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强化评审档案管理,做好评审情况的数据统计和汇总工作,探索评审数据库的建设。

四、加强评审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树立全中心讲大局、讲团结、讲责任、讲原则、讲纪律、讲奉献的良好风气,中心领导和中层干部首先带头“六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权威性、公信力和执行力,发挥领导班子干部的表率作用。二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评审业务开展紧密结合,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切实增强评审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评审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建立经常性地谈心制度等多种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了解、

化解隔阂,融洽干部职工之间的关系,强化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和谐意识,增强中心凝聚力,树立中心良好形象。

(三)继续开展评审人员培训。一是积极开展中心内部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业务专题研讨会和组织赴区外考察学习等形式,开展包括团队建设、政策理论及业务方面等内容丰富的培训学习,切实提升评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热爱学习、自觉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使评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与中心的发展战略相配套。二是研究制定中长期的培训规划,建立财政评审培训的新机制,通过合理规划切实提升培训水平和培训效果,促进财政评审队伍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五、加强对下指导,提升全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整体水平 组织开展对县(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情况调研。对县(区)评审机构设置、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效和亮点、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方面进行调研,推进全市评审工作的开展。

第三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职责

主要任务是:负责拟定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决算的评审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实施对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相关办法、制度的起草和修订。

(二)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委托的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并及时出具评审报告。

(三)负责财政性投资(30-50万元实行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标底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财政投资政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

(五)负责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库、评审专家库及评审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

(六)围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财政实施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基础信息资料;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后评价等业务工作。

(七)反映财政性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督的政策建议。

(八)负责评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评审资料的收集完整、整理规范、归档及时、保管安全。 (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醴陵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内部操作管理规定

一、根据财政业务股室评审项目书面移送资料,由评审中心主任签收后进入评审程序;

二、中心主任根据评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合理安排、适时分配、限定时间、提出要求,将评审通知书送达评审人员;

三、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工作时限,结合评审工作总体进程,由主任核定具体工作时限;

四、评审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相关项目评审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相关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有关市场价格信息,为全面项目评审做好资料与业务准备;

五、评审人员根据评审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并确保评审质量,不得出现任何原则性问题及重大误差;

六、项目评审中发现或有异议的事项,评审人员不得单独确定,应先及时告之主任,由主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三方协商、相关单位协调、汇报领导商讨等方式进行确定,重要事项形成会议记录作为评审依据;

七、除现场收方外,评审人员不得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进行项目评审或与建设方、施工方衔接事项、交换意见;

八、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应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重要证据应进行书面取证;

九、与项目建设单位交换评审意见或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若建设单位不签署意见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署意见的,施工单位未按时回复的,评审人员及时将相关情况告之主任,由主任进行总体协调处理;

十、所评审的项目,接受市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跟踪审计或抽查审计,与审计部门的工作联系,由评审人员就具体事项告之主任后,统一安排与审计部门协调;

十一、工程项目评审完结出具评审报告(结论)后,评审人员将评审整套资料、评审初步结论、工程计算式草稿及评审电脑资料等全部材料送交主任,由主任审核后再出具正式评审报告(结论)并签字盖章;

十二、评审报告(结论)出具一式四份,建设方、施工方、财政业务股室、财政评审中心各一份,完整的项目评审资料与项目建设单位意见资料按规定登记归档。 .

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包括:

财政预算内各项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对使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2.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招标标底的合理性;项目概算、预算、竣工决(结)算;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情况;对使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财政部门委托的其他业务。

3.财政投资评审程序:接受财政部门下达的委托评审任务;根据委托评审任务的要求制订评审计划,安排项目评审人员;向项目单位提出评审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进入施工现场踏勘,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对建设项目的内容按有关标准、定额、规定逐项进行评审,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审查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核实、取证;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项目建设单位对评审结论提出书面意见;根据评审结论及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出具评审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向委托评审的财政部门报送评审报告。 4.评审结论内容:该项目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该项目是否符合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该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对建设项目概、预、决(结)算投资审减(增)投资额,应说明审减(增)的原因。 5.责任义务:

财政部门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

(2)确定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3)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委托评审任务,提出评审的具体要求;

(4)负责协调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联系;

(5)审查批复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经确认的评审报告结果进行处理;

(6)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支付评审费用,付费办法按照财政部财建[2001]512号文件执行。

项目建设单位在接受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评审过程中,应履行下列义务: (1)应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供投资评审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对评审中涉及需要核实或取证的问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3)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自收到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否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6.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要求:

(1)应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投资评审任务再委托其他机构;

(3)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有:项目概况、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结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投资评审中心不直接进行评审活动。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财建[2001]591号)第二条规定,“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由财政部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

第七条规定,财政部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向承担财政投资评审任务的机构支付评审费用

第四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x年度工作总结

年度工作总结

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各项工作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规范,在制度设计上着眼长远谋发展,工作推进上立足脚下求实效,逐步实现了技术力量从弱到强、评审范围从窄到宽、评审秩序从探索到规范的转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2012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2年共计评审各类工程项目O个,送审金额O万元,审定金额O万元,审减金额O万元,综合审减率O%。评审内容涉及市政工程、城市绿化、民生工程、水利工程、政府廉租房工程、基层财政所建设、国家环境整治工程、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项目。

二、2012年工作目标情况

(一)主要工作成果及办法

1、立足长远搭平台,夯实工作基础。物质基础是评审工作发展的首要前提。我们着力开展平台建设,逐步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一是充实业务力量。单立之前,我县评审工作主要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自己缺乏主动权,且不能随时踏勘现场,主要依据图纸和鉴证资料进行评审,难以保证评审效果。单立之后,人事部门先后组织了三次公开招考,录

第 1 页 共 6 页 用了O名注册造价师、O名助理工程师,有效地打破了人才瓶颈。二是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制订了工作制度、操作规程、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等7项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对评审报告、评审工作底稿、工程竣工结算评审验证审定表进行了格式上的统一,将评审工作纳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三是注重工作细节,认真做好省厅考核工作。投资评审中心平时注重工作细节的积累,把日常工作的流程、结果、资料、依据,按照省投资评审中心的考核要求进行归纳和汇编,并及时上报,在O年省财政厅组织的O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被评为全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先进单位。

2、注重长效建机制,优化评审流程。好的制度和机制是评审工作的重要保障。在评审实践中,我们摸索和完善了以下机制:一是价格调查机制。每两个月联合建设局、造价办、城投公司、审计局进行工程材料询价,五家共同签证出具报告,作为当期工程造价底价。同时,还根据需要采取了网上询价、电话询价、实地询价、市场门店询价等形式作为补充,确保充分获取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二是工程量鉴证机制。坚持提前介入,对预算评审、工程变更和验收结算等三道关口,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了工程量的把关。预算评审坚持首先进行现场勘测,核实设计图纸,再进入评审程序;工程变更必须同时向评审中心进行申报,现场勘测认可后,方可继续施工;验收结算方面,必须邀请评审中心参加

第 2 页 共 6 页 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鉴证。三是三审终审制。由业主初审、财政复审、审计终审,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分工协作、配合联动的财政投资评审机制。

3、坚持原则立规矩,巩固评审地位。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成立之初,并不被外界所接受。施工单位不用说,就连县政府设立的一些指挥部,也认为业主单位已经初审,审计还要终审,财政投资评审没有必要那么认真,走个过场就行。再加上工程变更等情况要求向评审中心申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指挥部的自主权,更加受到抵制,认为财政投资评审影响效率。面对艰难的工作环境,我们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始终坚持原则和立场不动摇,最终不断巩固评审地位,使投资评审成为了强化财政监管的一项重要制度。一是以制度确立地位。在县政府下发的《O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O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中,都明确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基础作用,并严格规范了评审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二是以制约机制确立地位。凡财政性投资项目,没有财政投资评审报告的,不能进入招投标程序,不能开工建设,不能拨付工程款,不能竣工结算。三是以程序规范确立地位。实行评审领导审批制及评审资料报送登记制,所有报送的预结算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符合评审规定要求的我们一律不予评审。

第 3 页 共 6 页

4、兢兢业业干实事,树立评审形象。一是坚持加班评审。近年来,随着政府性投资项目增多和评审范围的不断扩大,评审任务越来越繁重。由于正常工作日的主要精力要用于询价、实地勘测和与评审对象交换意见,为了完成评审任务,我们的业务骨干不需要特别安排,就自觉坚持长年加班,大量牺牲周末和晚上休息时间开展核算工作。二是坚持公正评审。坚持“三公”原则,对所有评审对象一视同仁,采用同一管理模式,适用同一评审标准,确保了评审结论经得起检验,也打消了评审对象的顾虑,赢得了评审对象的尊重。三是坚持廉洁评审。坚持评审工作既不向建设单位,也不向施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避免利益纠葛,确保了评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同时,制定《评审工作廉政规定》,要求工作人员严格自我要求,不得接受评审对象的任何好处,不与评审对象同吃、同玩,保持了必要的廉政距离。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1、困难和问题

①评审项目多,专业技术人员不够,不能满足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需求;

②评审项目涉及专业技术多,而我们的技术人员只涉及O专业;

③评审的范围和力度不够,对基建财务决算审计的工作还没有开展,在工程预算方案的优化上,只涉及到了审而未

第 4 页 共 6 页 涉及到评;

④制度建设不够完善规范,缺乏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的机制。

2、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①不断充实财政投资评审专业队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②建立各项业务规章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规范流程; ③与业务股室建立联动的工作机制,使财政投入到建设领域的资金都能纳入评审范围;

④尽快出台O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使评审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道路。

(三)2013年工作思路

1、出台O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和业务性规章制度,使评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

2、拓宽评审的范围和领域,增强财政部门在政府投资领域的话语权。

3、服务于政府和财政,确立财政投资评审是规范财政投资管理的重要手段。

4、不断提高评审的效率和质量,强化专业评审人员的责任感;不断提高评审人员的专业素养,实行评审终身负责制。

5、确定财政投资评审在财政资金监管中的重要地位,

第 5 页 共 6 页 形成财政监督、绩效评价、财政评审三位一体的监督模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第 6 页 共 6 页

第五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服务承诺

为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效率,根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工作实际,扎兰屯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郑重提出以下服务承诺:

1、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决(结)算审核工作,节约基本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

2、强化评审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重点把握资料交接、现场勘测、工程量计算、材料价格认定等关键环节,确保评审质量。公开审核程序、范围、依据、内容、结论,客观严谨的完成工程造价的审核任务。

3、按照《扎兰屯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定额标准进行评审。首先,由工程建设单位向财政局分管投资评审领导提交申请工程项目评审的报告,同时根据所送审项目的工程性质提供工程资料(见附件),送审单位要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合理、合法性,经财政局分管领导签批后移交至投资评审中心主任。中心主任根据评审任务内容和部门实际情况,安排项目主审和组成人员、复核人员及评审中应注意事项。

4、评审组对收到的送审资料进行初审,资料不足的要求补充完善。资料齐全后由两个或以上的主审和复核人员介入工程现场,进行现场实地踏勘、测量、核实,并做好取证记录(含文字、影像资料等)。工程现场勘察记录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两位评审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以此做为工程造价审核的基础资料。

5、工程量的计算严格执行定额中的计算规则;材料价格执行《呼伦贝尔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扎兰屯区同期指导价。对于网上无指导价的大中型材料,其价格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定外,采取由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政监督检查所等第三方询价的方式,共同确定合理的材料单价。

6、严格执行权职梳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评审项目的第一审核人完成后,列出各分项工程的核增核减明细清单,再由第二审核人进行复核,以达到交叉复核,互审监督的目的。中心主任、副主任再对初审依据、初审结论进行复核,有分歧时召开中心评审业务会,集体分析、研究、讨论最佳审核方案。

7、审核结果确定后,分管领导主持召开评审结论反馈会。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经进一步论证,建议委托审计局或其他中介组织复审;如无异议则由评审中心出具《工程造价审查定案通知书》,并对所出具的评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8、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将秉承“以服务求发展,以发展促服务”的工作理念,结合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评审进度,优化评审环境,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开展评审工作,坚持服务经济建设,严格履行监督职能,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