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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职责(通用)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职责第一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职责晓南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各级人员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职责)1 晓南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为加强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矿安全风险分级管。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职责

第一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职责

晓南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各级人员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职责)

1 晓南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

为加强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组织和领导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矿长 书记 副组长:副总以上领导 分管负责人:安监处长

成 员: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工程地测大队、安监处、保安区及基层区队负责人

管理部门:安监处

1.1 职责分工

1.1.1 决策层领导职责

(1)矿长:

a.全面负责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是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

b.督导各系统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

c.每年底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d.负责晓南矿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组织实施,编制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管控人员、技术、资金要有保障。

e.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组织开展1 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f. 负责在每月最后一次的安全办公会上,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g. 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h. 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2)党委书记:

a.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与矿长共同承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

b.负责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c.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d.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3)生产副矿长:

a.负责采煤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组织制定顶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分管范围内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有关科室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c.负责范围内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组织有关科室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d.矿井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组织有关科室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e. 在每旬末之前组织对采煤系统、掘进系统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旬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并安排落实旬后2天之内完成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

f.负责组织设定重大安全风险区域作业人数上限。 g.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h.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i.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4)总工程师:

a.负责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协助矿长开展矿井年度辨识评估工作。

b.负责通风系统、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的安全风险分析管控工作,组织制定瓦斯、火灾、煤尘、水害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c.在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组织有关科室进行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d.启封火区、排放瓦斯、探放水等高危作业前,组织有关科室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e.在通风和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有关科室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f.负责范围内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组织有关科室进行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g. 在每旬末之前组织对通风系统、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的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旬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并安排落实旬后2天之内完成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

h.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i.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j.负责确定和划分重大安全风险区域。 k.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5)安全监察处处长:

a.分管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与矿井年度辨识评估、专项辨识评估、月份和旬检查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b.在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协助矿长开展 1 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并落实专项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c.协助矿长开展矿井年度辨识评估、每月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工作,并落实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

d.负责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的公示公告。

e.每年组织对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

f.在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中,增加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内容,并督促检查培训的开展情况。

g.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h.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机电副矿长:

a.负责机电系统、运输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组织制定提升运输系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在机电系统、运输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

c.负责范围内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

d. 在每旬末之前组织对机电系统、运输系统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旬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并安排落实旬后2天之内完成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

e.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f.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g.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7)掘进副矿长:

a.负责掘进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领导工作,协助生产副矿长制定顶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在掘进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

c.负责范围内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组织开展1次专项辨识,并落实相关报告的编制工作。

d.协助生产副矿长对每旬组织对掘进系统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e.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f.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g.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8)副矿长总会计师:

a.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资金投入工作。

b.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c.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9)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a.负责安全风险管控安全物资投入和监督执行工作,督导相关单位及时公示重大安全风险内容和管控措施。

b.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c.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10)生产副总工程师:

a.负责采掘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技术管理工作,协助生产副矿长制定顶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协助生产副矿长开展1次专项辨识。

c. 采掘系统进行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协助生产副矿长开展1次专项辨识。

d.矿井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协助生产副矿长开展1次专项辨识。

e.协助生产副矿长每旬组织对采煤系统、掘进系统月度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f.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g.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h.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11)通风副总工程师:

a.负责通风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技术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制定瓦斯、火灾、煤尘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在通风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协助总工程师开展1次专项辨识。

c.在启封火区、排放瓦斯、探放水等高危作业前,协助总工程师开展1次专项辨识。

d.在通风系统进行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协助总工程师开展1次专项辨识。

e.协助总工程师每旬组织对通风系统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

f.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g.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h.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12)地测副总工程师:

a.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技术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制定水害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协助总工程师开展1次专项辨识。

c.在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协助总工程师开展1次专项辨识。

d.在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进行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协助总工程师开展1次专项辨识。

e.在探放水等高危作业前,协助分管负责人开展1次专项辨识。

f.协助总工程师每旬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

g.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h.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分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i.其他相关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1.1.2 管理层、执行层、操作层各类人员职责

(1)安监处常务副处长:

a.负责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 b.组织安监处监察员监督检查各类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c.组织安监处相关人员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组织收集、汇总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资料,形成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并报矿长审批。

d. 组织安监处相关人员参加矿井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组织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形成矿井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报告,并报矿长审阅。

e.对各系统对年度及专项辨识评估结果进行应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生产科科长:

a.负责顶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生产副矿长制定顶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组织生产科相关人员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c.协助生产副矿长每旬组织对采掘系统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并建档和形成报告。

d.检查督促采掘系统按要求对年度及专项辨识评估结果进行应用。

(3)机电科科长:

a.负责提升运输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机电副矿长制定提升运输系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组织机电科相关人员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c.协助机电副矿长每旬组织对提升运输系统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并建档和形成报告。

d.检查督促机电运输专业按要求对年度及专项辨识评估结果进行应用。

(4)调度室主任:

a.负责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调度指挥工作。 b.负责重大安全风险区域人员上限的监督检查。 c.负责视频系统和通讯系统监督检查工作。 (5)工程地测大队队长: a.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制定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组织工程地测大队相关人员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c.协助总工程师每旬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系统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并建档和形成报告。

d.负责设计前专项辨识评估结果应用。 (6)保安区区长:

a.负责瓦斯、自然发火、煤尘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制定通风系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b.组织保安区相关人员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c.协助总工程师每旬组织对通风系统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并建档和形成报告。

d.负责启封火区、排放瓦斯、探放水等高危作业实施前专项辨识评估结果应用。

(7)基层区队负责人:

a.负责本区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b.每天组织本区队人员对负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进行不间断监控、管理,发现管控措施有漏洞或风险不可控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和汇报,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使安全风险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8)生产科室副科长:

a.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负责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b.按规定参加年度辨识评估、矿井月度和系统每旬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c.在跟班上岗或走动巡查过程中,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9)生产科室主任工程师:

a.负责本科室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管理。 b.协助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系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c.督促检查本系统辨识评估结果应用情况。 (10)生产科室科员:

a.对分管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

b.按规定参加年度辨识评估、矿井月度和系统每旬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c.在跟班上岗或走动巡查过程中,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11)基层区队党支部书记: a.与区队长同责。

b.协助区队长共同做好本区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工作,每天组织本区队人员对负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进行不间断监控、管理,发现管控措施有漏洞或风险不可控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和汇报,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使安全风险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12)基层区队副职:

a.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b.在跟班上岗或走动巡查过程中,对本单位负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进行随机监控。

(13)基层区队技术主管和技术员:

a.负责本区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技术管理工作。 b.针对工程施工前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负责制定技术治理措施,编入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 c.负责本区队相关专项辨识评估结果的应用。 (14)基层区队班组长:

负责执行和落实与本班组相关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保证执行到位、落实到位,最大限度的降低安全风险,保证现场安全生产。

(15)基层区队岗位工人:

严格执行和落实与本岗位相关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发现现场安全风险不在可控范围内,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和汇报,严禁冒险作业。

1.2 管理部门

指定安监处为晓南矿安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组织开展与考核,并指导协调各职能科室和区队、班组完成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1)常务副处长:

a.负责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 b.组织安监处监察员监督检查各类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c.组织安监处相关人员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2)副处长:

负责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管理和相关资料收集归档,不断完善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3)系统监察员:

负责分管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监督检查工作,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4)安监大队队长:

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参加矿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5)安监大队副队长:

跟班及走动巡查期间,监督检查责任区域内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6)安监大队技术员:

负责安检员安全风险管控知识的培训工作,指导安检员监督检查责任区域内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7)安检员:

负责责任区域内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8)培训中心主任:

a.每年安排对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

b.负责组织在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中增加矿井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相关内容,并组织培训工作。

(9)培训中心副主任

a.具体落实“每年安排对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工作。

b.落实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的“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相关内容”的培训工作。

(10)培训教师:

负责在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教案中,增加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相关内容的编制,并开展培训工作。

第二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云南湾田集团阿令德煤业有限公司二号井

安 全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工 作 责 任 体 系

云南湾田集团阿令德煤业有限公司二号井

二0一七年七月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公司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副矿长、防突副矿长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区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立在安监科,安监科科长兼职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领导组职责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矿长及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专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三)办公室职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设立在安监科,由安监科负责检查、督促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公司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各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精英,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结合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3、周辨识评估 区队负责人每周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技术人员根据辨识情况编写作业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4、日辨识评估 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跟班干部,由上岗干部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本单位处理不了的报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

(二)专项辨识程序

1、全国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和业务科室、区队,从吸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之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3、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三)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1、安全风险等级标准

由矿长牵头组织,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辨识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煤矿专业委员会确定的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

2、安全风险评估

(1)矿、各专业系统每次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矿长、各分管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矿制定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要完善本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一风险一档案”。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2)矿、各专业系统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级结束后,要组织编写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矿、区队、班组、岗位”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由矿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由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季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4、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各专业系统针对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5、由安全副矿长牵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6、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走到、三必到”原则,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各业务科室要突出管控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五、安全风险公告警示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公司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2、各业务部门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由信息站及时将安全风险区域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 措施告知受风险危害的相邻作业区域区队、班组、岗位。

第三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疾控中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绥芬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意见》,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实现零事故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两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疾控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检查、管控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成立本单位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指导、检查、管控本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管控实施

1、两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认真开展管控工作,按要求召开安全会议,将安全工作任务层层落实,有专人负责;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定期开展安全演习;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2、要制定本单位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认真实施。

第四篇: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报告

达州市兴安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报 告

编制:

审核:

矿长:

2017年6月

1. 编制依据

川安监【2016】92号《四川省安全管理局 四川省煤监局关于建立完善煤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达市安办【2017】43号《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达市安办【2017】60号《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 矿井概况

船儿河坝煤矿为证照齐全的合法矿井,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方为达州市兴安煤业有限公司,原矿井始建于1996年,于1997年建成投产。该矿为独立扩能矿井,现矿区范围地理坐标为:东经108°11′12″~108°13′11″,北纬32°01′55″。

该矿于2012年5月29日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换发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5100002009041120013101,有效期至2020年11月。批准开采二叠系上统吴家坪组第一段(P2w1)K1煤层,开采深度

32°00′12″~+1000~+550m标高。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详见插表1-2。矿区范围走向长约4.2km,平均宽约0.56km,面积2.1046km2,设计年生产规模9.00万吨。 1.2矿井开拓

矿井初期采用平硐开拓方式,利用井田东翼原有的船儿河坝煤矿+751m主平硐作主平硐(底板走向平硐),在井田东翼新掘+1000m回风平硐作为矿井回风井;后期在井田西翼新掘+1130m副斜井,作为后期的主要进风井筒。即矿井初期为平硐开拓方式,有+751m主平硐和+1000m回风平硐两个井筒;后期为平硐-斜井开拓方式,有+751m主平硐、+1130m副斜井和+1000m回风平硐三个井筒。

在+751m设置开采水平,井田分为上、下山开采,全矿井划分为三个上山采区和一个下山采区,以上山采区的上山联接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前期开采+751m~+1000m以上范围的资源,后期开采+751m至+550m范围的资源;+751水平运输大巷、+1000m总回风巷和各采区上(下)山均布置在K1煤层底板中,沿煤层底板走向或倾斜方向布置。 1.3. 水平和采区划分及开采顺序

矿井划分为1个水平,即+751m水平,为上、下山开采,上山垂高249m,下山垂高201m。全矿井划分为4个采区,其中+751m水平以上3个采区,+751m水平以下1个采区。采区开采顺序为前进式。 2. 辨识和风险等级评估流程 准备阶段:收集有关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资料,初步对矿上范围内重大风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选择评估方法,组织评估技术人员和专家,成立安全评估小组。

3 实施风险辨识评估阶段:现场对矿区范围内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性、定量分析重大安全风险、有害因素。 风险分级管控总结阶段:将分析出的安全风险、有害因素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制度措施进行整改或者管控。 评估报告编制阶段:汇总所有评估资料,综合分析提出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论与建议,完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3. 风险辨识和风险等级评估具体内容

3.1通风管理:矿井、采区和工作面是否具备完善的通风系统。各风门、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是否完好。风速、有害气体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双风机双电源是否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各个作业点的测风、配风及实际风量是否满足要求。

3.2瓦斯管理:建立完善的瓦斯管理制度,明确落实到各岗位。强化瓦斯监测,按规定对瓦斯进行鉴定,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瓦斯“三对口”,瓦斯检查员严格按程序现在交接班,每日按程序进行瓦斯汇报。制定瓦斯隐患处理措施,瓦斯排放严格按照措施执行,对临死停风地点立即断电撤人,并设置栅栏、警示标志。

3.3防治水管理:及时掌握本矿和周边矿井的水系情况,坚持做到“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并编制防治水计划,制定“防、堵、疏、排、截”的综合防治措施。 3.4防尘管理:建立健全的防尘系统,有效降低施工地点的粉尘,在主要大巷各转载点,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交汇处安装喷雾装置并能正常

4 使用。

3.5采掘管理:所有施工地点必须要编制措施及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措施作业。

3.6顶板管理:加强现场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派一名安监员现场监督支护质量,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顶板支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3.7机电、运输管理: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机电设备保持完好,杜绝设备失爆现象,禁止非防爆和淘汰产品下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3.8火工品管理:严禁购买、使用非法爆炸材料,建立并严格执行爆炸材料运输储存、运输和井下爆破作业制度,井下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雷管、炸药“领、用、退”数量一致,实行闭合管理,灭火器材不允许失效,并建立管理制度,数量配备要足。

3.9煤矿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4.风险点数量、分级情况、管控措施及管控责任单位(见附表) 5.制定管控措施

5.1管控措施原则:顺序选择,预先控制,接触控制,应急控制。 5.2综合防尘管控措施:定期冲洗浮煤,坚持湿式作业,净化风流,装设喷雾装置,加强职工职业病防治教育,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5 5.3防治水管控措施:采掘作业中,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加强防治水知识培训,加强地质预测预报,编制水灾避灾路线并组织员工学习,定期检查矿区范围内地表水情况。

5.4.机电运输管控措施:所有机电设备实行个人包机制度,定期检查、检修,保证设备完好。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5.5.通风及瓦斯管控措施: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制定瓦斯管理制度,强化瓦斯监测,按规定对瓦斯进行鉴定。各作业地点的配风要符合要求,局部通风管理到位,制定瓦斯隐患处理措施。 6.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结论:

经本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我矿共辨识出15项安全风险,针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落实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制定了相关措施。(具体见风险点辨识管控清单)

达州市兴安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

第五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课件

禹州神火隆源矿业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课件

第一章 安全风险辨识范围、方法

第一条 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领导、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科长及副科长、相关区队正职及技术员履行“规范”中工作体系职责,当触发以下时间节点或情节时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一)每年年底前对瓦斯、水、火、粉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重点对煤矿瓦斯、水、火、粉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二)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一次专项辨识评估,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三)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大变化时,开展一次专项辨识评估,重点辨识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四)排放瓦斯等高危作业实施前,开展一次专项辨识评估,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五)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开展一次专

1 项辨识评估,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六)连续停产停工1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开展一次专项辨识评估,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七)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评估,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

第二条 辨识方法主要采取工作任务分析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初始危险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根本原因分析法等,基本归类如下:

(一)和复工复产专项辨识中瓦斯、水、火、粉尘、顶板等自然灾害因素采用初始危险性分析法,提升运输系统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二)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采用初始危险性分析法。

(三)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采用危险与可操作分析法。

(四)排放瓦斯等高危作业实施前采用工作任务分析法。

(五)新技术、新材料试用或推广应用前,采用危险与可操作分析法。

(六)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

2 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采用根本原因分析法。

第八条 评估方法采用风险矩阵法,根据辨识出的风险可能发生频率与损失程度的乘积划定风险值范围,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低风险四类,对应红、橙、黄、蓝四种颜色。

第二章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流程

第九条 、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组织主体为“规范”中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小组组长,实施主体为副组长,监督主体为安检科,指导主体为风险办,各主体必须按照“规范”进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第十条 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主要工作流程:成立辨识评估小组→辨识评估范围、方法→危险因素识别、作业活动及风险点辨识→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措施和风险清单→编制辨识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 负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组织职责的主体,在组织过程中,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触发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时间节点或情节时,相关组织主体及时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二)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三)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

3 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第十二条 负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实施职责的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辨识评估小组组长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二)如实填写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表,并编制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三)建立、健全分管范围内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监督落实。

(四)协助矿长实施每月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

(五)协助分管负责人实施每旬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

第十三条 负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实施监督职责的主体,在监督过程中,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依据国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有关政策、结合矿实施效果,及时修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和体系建设规范。

(二)监督、督促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开展,督促业务科室编写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表和评估报告。

(三)监督、督促安全风险评估辨识结果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中的应用。

(四)监督、督促月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4 和管控效果及旬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的检查分析。

(五)监督、指导培训中心对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对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第十四条 带班矿领导以现场检查或电话询问的方式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未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而产生的事故隐患,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整改或提交分管副矿长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第十五条 安全风险存在的单位,必须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对涉及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内容及时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三章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流程

第十六条 矿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主要管控流程详见附件。

第十七条 矿长每月下旬组织组织分管矿领导、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对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检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

排查结束后,组织分管矿领导、副总工程师召开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月度专题会议,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第十八条 机电副矿长每旬组织副总工程师(机电)、机

5 电科及机电队相关人员对作业场所进行机电运输专业性安全检查,排查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

排查结束后,组织副总工程师(机电)、机电科及机电队相关人员召开机电、运输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旬度专题会议,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第十九条 总工程师每旬组织副总工程师(通风)及通风科及相关区队人员对作业场所进行一通三防专业性安全检查,排查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

排查结束后,组织组织副总工程师(通风)、通风科及相关区队人员召开一通三防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旬度专题会议,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第二十条 总工程师每旬组织地测科科长及地测科相关人员对作业场所进行地质防治水专业性安全检查,排查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

排查结束后,组织地测科科长、地测科相关人员召开防治水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旬度专题会议,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副矿长每旬组织副总工程师(生产)及生产科相关人员对作业场所进行顶板专业性安全检查,排查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

6 排查结束后,组织副总工程师(生产)及生产科相关人员召开顶板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旬度专题会议,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第二十二条 区队长安排现场管理人员每天对所辖区域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重大异常状况及时向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汇报。

第四章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

第二十三条 矿实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机制,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或修订完善。

第二十四条 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五条 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的专项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和劳动组织确定等。

第二十六条 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的专项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第二十七条 排放瓦斯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的专项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7 第二十八条 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的专项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第五章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评价

第二十九条 矿实行对、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进行安全评价机制,用于指导矿井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安全评价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和定性风险评价法。

第三十一条 安全评价结果采用红、橙、黄、绿四种颜色进行标识和管控。红色对应安全不可控,橙色对应安全基本可控,黄色对应安全部分可控,绿色对应安全绝对可控。

第三十二条 安全评价为红色时,立即对矿井整体或部分区域停止生产作业或设备运行。由矿长严格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全面整改。问题整改后,经安全评价达到黄色或绿色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和设备运行。

第三十三条 安全评价为橙色时,可边整改、边进行非生产性作业。由分管负责人严格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全面整改。问题整改后,经安全评价达到黄色或绿色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第三十四条 安全评价为黄色时,可边整改、边生产。由业务科室负责人严格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十五条 安全评价为绿色时,可正常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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