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健现状调查
第一篇:农村医疗保健现状调查
农村医疗现状调查分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状况的调查分析
2011年6月尹立龙学号2009141501172009级人力资源管理一班
【摘要】调查分析表明,湖南某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全面发展起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认真研究解决。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问题对策
一、引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关系到广大农民健康,进而关系到农村社会经济稳定与发展的大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好这一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对湖南某村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较系统的调查分析。
本次调查采取访谈和问卷两种形式进行。访谈的对象主要是湖南某村村委人员和有代表性的农户。针对农民的调查是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的,总共发放调查问卷39份,回收有效问卷30份,其中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7份,占23.3%;一般的14份,占46.7%;较差的9份,占30.0%。因此,本次实地调查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较高的可信度,可以比较客观的反映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在农村的实施状况。
二、湖南某村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分析
(一)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总体情况
湖南某村是从2005年开始实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2005年参合率仅为61.6%,2006年提高到了77.5%,2007年又进一步增加到94.6%,发展迅速,现已基本覆盖全体村民。
调查问卷资料显示,在30个样本户中,2007年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户数为27户,占90.0%,1户未曾参加,2户因故退出。按照规定各级财政人均筹资2005年为10元,2006年增至30元,2007年达到40元;农民缴纳额10元三年保持不变。2007年全村共报销43038元,人均40.34元,其中门诊部分共报销15861元,人均14.87元;大病统筹部分共报销27177元,大病患者人均849元。2007年人均报销额比2005年增长121.2%、比2006增长14.2%,农民受益程度逐年提高。
湖南某村定点医疗卫生室是由村内一名医生与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公室评审验收合格后批准建立的,卫生室用房由该村医生提供。经实地考察,该卫生室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观察室,且各室相对独立。在医疗设备配置上,该卫生室备有急救箱、出诊箱等急救设备,以及药品柜、冰箱等药品储备设备。卫生所在日常运行中,由该所医生夫妇提供具体医疗服务,基本可以满足湖南某村村民的小病医疗要求。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湖南某村的全面实施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的基本医疗权益,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从而促进了本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具体做法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伊始,该村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从我们在村委会访谈、村定点卫生所获得的问卷调查等情况来看,湖南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乡镇成立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委员会,行政村成立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领导小组。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
的实施,各级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检查、计生、药品监督、宣传等
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各司其职,积极完成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的
各项任务。二是做好宣传与动员工作。为了推动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度的顺利
实施,镇和各有关部门都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印发明白纸、张贴标语、出动宣
传车、广播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度的优越性和上级有关
优惠政策,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增强农民群众参加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积极性。三是拓展资金筹集渠道,明确上缴流程。四是根
据不同情况,正确确定门诊医药费报销比例和住院医疗费报销标准。五是明确报
销程序。对于门诊费用,本村参合农民在村卫生所就诊的由镇新农村合作医疗制
度管理办公室每月一次定期到村审核报销,在镇卫生院就诊的在报销窗口当场审
核报销。对于住院医药费用,病人则需待出院结算后按规定在石莱镇新农村合作
医疗制度管理办公室审核报销。
(三)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力度不足、形式缺乏创新,村民信任度低。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农民
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仍然心存疑虑,而将近半数的农民仍然持观望态度。新农
村合作医疗制度启动时宣传声势浩大,启动后不能持续宣传,导致农民对参加新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具体做法和意义认识不够。部分村干部和卫生室人员,
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的认识和理解有时也不尽全面,认为新农村
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是卫生部门的事,只要靠行政指令完成筹资即可,导致他们
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支持程度受到影响,削弱他们对农民的宣传效果,从而
是少数农民产生抵触情绪而不主动参加。
2.筹资水平与保障能力低,无法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调查显
示,2007年湖南某村农民医疗实际支出为人均223元;有关研究认为合作医疗
基金的筹资水平应达到“农民人均医疗支出的50%为宜”。按此计算,每人每年
至少应有110元的医疗保障资金才能有效抵御医疗风险,基本解决因病致贫和返
贫问题。但该地目前筹资水平仅为50元,如此低的筹资水平导致保障能力的低
下,仍然无法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
3.村定点卫生室不能满足需要,素质亟待提高。作为湖南某村医疗卫生服务
的主要提供者,村卫生室在实际中发挥着独一无二的作用。但该村卫生室一是设
备短缺,如没有无菌器械、污物桶、消毒缸、高压灭菌等,二是医疗人员素质较
低(一人初中毕业,一人小学毕业),不能满足农民医疗需要。
4.报销比例明显偏低,农民得到的实惠较小。目钱该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报销
比例一般介于70%~80%之间,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仅为
30%~40%,与城市相比明显偏低,大部分的医疗风险仍然由农民自己承担。新农
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的报销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的因病致贫和因病
返贫的问题,但从实际角度来看,农民小病挺、大病拖的现象时常发生。
5.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制定与控制不够规范。虽然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工作指导手册》的相关规定对药品的价格和进货渠道有明确说明,但是在具体
的执行过程却没有有效的监督措施来保证规定的执行。而且,石莱镇定点医疗机
构的药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甚至还高于国家最高限价,这实际上是把农民
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惠转嫁给了医疗机构,这有悖于新农村合作医疗制
度的初衷。同时,村卫生室由于购进药品的自主权很高,进药渠道比较混乱,许
多药经常从药贩子手中购进,难免出现给患者用假药、劣药、过期药的现象,其
后果更不堪设想。
6.外出打工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审核程序多、周期长、手续繁琐。根据
文件规定,在外出打工期间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者,除必须携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之外,还需提交村委会和打工单位有
效证明和住院病历复印件。由于湖南某村经济的欠发达,本村外出务工人数连年
增加,打工人员占了村总人数相对较大的比例。这部分人群在打工期间一旦因病
住院,他们在接受治疗出院后不得不往返于打工单位、村委会与当地定点医院之
间办理证明以完成医疗费用的报销,额外付出的交通费用在无形之中增加了因病
治疗的费用,产生了无谓的医疗负担。
7.缺乏技术指导,未能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应有作用。虽然医疗定点机构采
用了计算机管理,村办公室也配备了微机等信息设备,理论上对于医疗信息的控
制起到了较好的协助作用,但实际应用中由于管理人员缺乏技术培训,报销、审
批、汇总等工作还处于手工操作阶段。而且合作医疗补偿审批和保障兑付的工作
量非常大,各种原始票证、单据和手册很多,落后的管理手段极易造成误差多、
漏洞隐患多、信息交流不畅和监管困难等问题。调查中发现,由于管理手段落后,
湖南某村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表、证、卡、册和文件、原始参与缴费名册、统
计资料和补偿报销凭证保存不完整、甚至丢失。
三、湖南某村农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看法与愿望
(一)农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方式的看法
当问到“什么样的缴费水平自己能接受”时,在农户中竟有70.0%选择0~5
元这样一个不切实际的标准,另有27%选择5~10元(这仍然低于现行标准),
只有3.0%选择了高于10元的10~15元。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该村经济的落
后与农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知识的匮乏。当问到“如果政府给每个农民的补
助大幅度提高时,是否愿意适当提高个人缴纳额”时,88.0%的回答愿意,12.0%
的仍不情愿。这说明如果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的话,提高农民的个人筹资额是可
以为农民所接受的。
(二)农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报销制度的知晓程度与看法
当问及“是否清楚合作医疗的报销制度时”,回答很清楚的占13.3%,知道
的占20.0%,多达63.3%的农户只知道报销一说,不知道怎么实现,不知道的占
3.4%。至于报销制度的看法,意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报销比例太小,对经济负
担的减轻效果不显著(63.3%);二是手续太繁琐(33.3%)。这说明农民对报销
制度的知晓程度有待提高,而报销制度本身也有待完善。
(三)农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定点医疗机构的满意程度
在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定点医院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的评价中,有
20.0%的农户表示满意,63.3%的农户感觉一般,但仍然有16.7%的农户表示了不
满。
(四)农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整体信任程度
当问及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否有信心时,只有23.3%的农户选择了很有
信心,53.4%的农户选择了一般,还有23.3%的农户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没有
信心。对于明年是否还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53.3%的农户愿意参加,另有
46.7%的农户持观望态度。以上数据表达了本村村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
本信任,但现实存在的种种因素限制了信任度的进一步提高。
(五)农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未来发展的期望90.0%的农民强烈希望政
府能够在药品市场领域发挥更大的调控作用,进而有效控制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基本药物的价格,73.3%的农民认为应该提高大病报销的比例,60%的农民期待增
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金使用的透明度,53.3%的农民认为应进一步改进报销
方式,简化报销手续,36.7%的农民认为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部门管理人员
的素质也有待提高,还有23.3%的农民认为大病封顶线(20000元)需要重新设
定。
四、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
(一)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创新宣传形式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有效的宣传与教育,合理的动
员可以让这项惠及农民的好事获得农民的认可,变要农民参加为农民主动参加。
一是改变宣传对象的单一目标(农民)性,拓展宣传目标人群,即广义宣传对象
应包括县、乡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农民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人
员。二是创新宣传形式,除了通常的发放宣传单、广播宣传等传统形式外,针对
当地特色制定创新性宣传策略,如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合作医疗专题,让享
受到合作医疗好处的农民群众现身说法;以村为单位举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知
识竞赛;组建文艺宣传队深入农村巡回演出,抓住契机进行宣传。
(二)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提高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水平
一是政府应加大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筹资水
平。建议总体筹资水平由现在的人均50元,提高到人均100元,其中个人筹资
20元,政府补助80元。二是为提高农民受益的程度和合理确定基金的支付结存
数额,应该根据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的原则重新审核制定
报销比例。一方面要防止比例过低而使基金沉淀过多,影响农民受益,另一方面
要防止补偿比例过高而使基金透支。三是不断扩大补偿范围,将慢性病门诊医药
费补偿纳入保障体系,让患慢性病的参合农民也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
(三)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素质,加强医疗服务建设
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对乡村医护人员的培养力度,提高技术水平,改善医德医
风,让病人住得下,留得住,花钱少,治得好。首先要拟定切实可行的乡村医生
培训计划,全面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定期考核审查其基础医疗卫生
素质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知识,未达标医护人员绝不能上岗;其次是着眼未来
培养高素质医护人员,解决乡镇卫生院的人才危机。如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
卫生院工作;要求高等医学院校针对我国农村医疗实际需要,定向为农村培养适
用的医疗人才;积极开展城市支援农村,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等对口支援活
动;提高乡村医护人员的待遇,吸引更多有志青年支援家乡。争取用几年时间来
提高乡村医护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学历层次,使农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好的医
疗服务。
(四)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药品价格
将农村合作医疗的医药用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完善药品购销制度,最大限
度的降低医疗成本,让利于民,受惠于民。同时,发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物价
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药品质量,规范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完善药品价格审核
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切实降低药品价格,如:加强药品成本审核,进一步降低
药品价格,物价部门要在对药品成本进行深入、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严格审核药
品生产经营成本,进一步规范成本构成因素,并安排好各种差价、比价关系,严
把价格审批关,挤压不合理的价格空间,杜绝虚高定价。总之要形成由政府牵头、
部门配合、农民代表共同参与管理的新格局,让参与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
群众对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拥有充分的管理监督权,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
附:
调查问卷
问题1:您是否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
A没有参加B参加了
问题2:您一般到什么样的医院看病()
A村医院B镇医院C县医院D市医院
问题3:什么样的缴费水平自己能接受()
A 0至5元元B 5至10元C 10至15元
问题4:您对新农村合作制度是否有信心()
A有信心B没有信心C一般
问题5:明年您是否还愿意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
A愿意B不愿意C看情况
问题6:您是否清楚合作医疗的报销制度时()
A很清楚B不知道C不太清楚
访问问题:
问题1:您对报销制度的看法:
a,报销比例太小,对经济负担减轻程度小(63.3%)
b,手续太繁琐(33.3%)
问题2;您对定点医院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满意(20%)
*不满意16.7%
*一般63.3%
问题3:您农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未来发展的期望有哪些:90.0%的农民强烈希望政府能够在药品市场领域发挥更大的调控作用,进而
有效控制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药物的价格,73.3%的农民认为应该提高大病报销的比例,60%的农民期待增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金使用的透明度,53.3%的农民认为应进一步改进报销方式,简化报销手续,36.7%的农民认为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部门管理人员的素质也有待提
高,还有23.3%的农民认为大病封顶线(20000元)需要重新设定。
感谢您的参与,谢谢合作!
第二篇:农村医疗条件现状调查报告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 班级:1234101 姓名:白毛可 学号:123409101 指导老师:王芹萼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
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农村地区乡土社会的特点;
第二,虽然合作医疗能否恢复不取决于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但社区前公共资财的确
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二,第三,在农户分散经营后,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础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同样是合作
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三,第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四,农村医疗保障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和农村医疗保健制度两方面构成。长期以来,合作医
疗是我国农村医疗保健制度的主要形式。然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建立以来,在我国广
大农村地区经历了几起几落,时至今日,大部分地区的合作医疗已走向衰落。
五,在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以后,合作医疗能否恢复?医疗保险是否可行?什么是可
行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这一系列关系农村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直为政府、农民和研
究者所关注。
人们从筹资能力、筹资水平、支付方式、费用分担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对于农村医疗保障问题,还有必要听一听直接受益者
——农民的想法。为此,我对我们村的60多位农民进行了访谈,其中包括普通农民、
村干部、乡村医生。访谈对象大部分在40岁以上,40岁至60岁的人占了一半左右。
根据访谈录音,整理成45份访谈记录。本报告是对访谈记录的初步分析。我们村背景
情况,受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制约,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
1、家庭经济:农民家庭仍以粮食种植为主,同时种植蔬菜、药材、果树或从事养殖等。
家庭成员中有兼业或脱离农业从事其它职业的,其中有在乡、村企业或私人企业上班的,有自己开店的,有外出打工的。农民虽仍旧以土地为生,但是粮食种植的收成仅是为了交公粮和自己家庭的食品消费,有的家庭粮食不够吃,还要从市场上购买一部分,大部分农民家庭
收入的增加要依*种植其它经济作物或从事其它行业的劳动获得。
2、疾病模式:农民认为由于粮食、蔬菜农药使用过量,村办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农
村中恶性肿瘤发病增加,生活条件改善后,心脑血管病的发病增加。
3、家庭保障:老年农民是依*家庭保障度过晚年的,通常由家庭中已成家自立门户的
子女为老人提供粮食、蔬菜等实物或提供外出工作挣来的现金来解决老人的日常生活费用,老人的疾病治疗费用一般也由子女分摊。通常农民家庭表现出对孩子的病比对老人的病重视。如果子女孝顺就会为老人花钱治病,子女不孝顺的就不肯为老人治病,有的老人对乡村医生说“娃不给钱”,就不治了。一般对家庭的主要劳动力肯花大钱治病,对小孩子的病也要想办法治疗。农民家庭中患大病者的治疗费用*家庭积蓄支付,同时依*大家庭中的其他成员
(如兄弟之间)互相帮助解决或向亲戚、村里与其关系好的人借债解决
4、医疗服务:很多村里都有多个医疗点,包括政府承认的集体卫生所、批准的私人诊
所和未经批准的私人诊所。60年代培训的老乡村医生仍在农村发挥作用;当前由于一些传统治疗方法不赚钱,乡村医生不愿意采用传统的诸如针灸、拔火罐等中医疗法。但是另一方
面对于无力支付药费的贫困家庭,乡村医生又往往允许其常年拖欠医药费用或给予减免。
5、就医行为:农民在村、镇的卫生所和个体诊所就医是选择自己信得过的医生,其选
择标准一般是对小伤小病的治疗效果好,费用相对便宜,服务态度好农民的小伤小病在村里治疗,图的是方便、便宜,慢性病的常规用药一般是到药价便宜的诊所或药材公司批发购药。农民得了大病或较疑难的病,常常是在本县或地区范围的大医院、私人诊所等处寻求治疗,也有到省会城市或相临外省的大城市求医的。单方、验方和土方在
四、五十岁以上的农民中
还有流传,年轻人则完全从医疗点或药店购药,并倾向服用各种新药。游医、药贩在乡间活动较多,农民难以鉴别真伪和药效的可*性,时常上当受骗农民对农村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
1、希望获得医疗保障对于看并吃药的问题,他们说一般情况下,一个家庭对感冒发烧、小伤小病的医疗费都能负担得起,但要花上万元的医疗费就困难了。如果得了大病,进大医院就要花掉多年的积蓄,甚至*借债看玻由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医疗费用增长较大,当前农民确实面临着大病经济负担的风险。对于闻喜县的农民来说,在他们的人生经历中,避免医疗费用风险的办法历史上可借鉴的只有合作医疗制度。因此一部分农民认为只要政府政策允许,有人组织,合作医疗就能办。尤其贫困家庭希望得到帮助,希望有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作保障,希望有人来组织医疗保障。对于70年代合作医疗免费打预防针;减免部分医疗费;生产大队组织村民采药、种药、村卫生室向村民提供大锅预防药,预防流行病等等往事;
在我们所访谈的农民中,凡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都记忆犹新,基本上反映良好。
2、认为合作医疗无法恢复尽管农民希望获得医疗保障,但是多数农民从现实农村的经济和社会现状出发,认为在农村社会大变革的背景下,合作医疗已经搞不起来了。原因是:
(1)经济上,集体经济已经没有积累,村集体经济是个“空壳”,现在的集体提留只能解决村干部的工资,*农民一家一户地集资,合作医疗搞不起来。 (2)组织上,家庭经营使人们都个人顾个人,没有人组织,大家的心都散了,要是自愿参加,人们就不一定都参加合作医疗。
(3)管理上,过去在集体经济时,合作医疗中就存在着有地位的人吃好药,没地位的人得不到药的现象,现在这种情况也难以避免。 (4)服务提供上,现在卫生室的医生技术水平不高,好大夫又不到农村来,搞合作医疗也不能解决问题;现在的医生是没利不干,合作医疗搞不了。 (5)观念上,怕吃亏,如果交了钱不得病,钱给别人看病用了,心理不平衡,因此,就
只好是“谁生病谁认倒霉”。如果是强制参加,就要想办法把交的钱都给吃回去。
3、认为医疗保险难以实行部分农民认为不仅合作医疗过时了,医疗保险也搞不起来。其原因是:(1)农村经济状况差,搞不了医疗保险;(2)社会风气不好,谁办保险他都不放心;
(3)如果领导换了,政策就变,政策不稳,越保越险;(4)农村基层组织的干部素质差,搞医疗保险有困难;(5)缺乏风险意识,不想没病先交钱,年轻人一般没有病,因此也不愿意参
加医疗保险
4、对医疗保险持谨慎态度
多数农民在认为合作医疗难以实行的同时,认为医疗保险可能有助于解决问题,但同时存在许多担心,对医疗保险持谨慎态度。
由于医疗费用水平已经远远高于70年代,农民基于存在医疗经济负担风险的判断,认为现在医疗费用高了,合作医疗只减免一点医疗费,不起作用。比起合作医疗来,医疗保险可以防大病风险。他们认为小病自己还可以负担,还是保大病为好。在投保意愿上,他们认为农民*天吃饭,收入不多,可家庭支出很多,孩子上学还要交学费等等,如果一年交10—30元保险费还可以。有人认为如果国家、集体出大部分,农民出小部分还行。也有人是随大溜的,认为“要是大家都交钱,我就交”。
农民认为医疗保险必须讲信用,实施要长久,不能朝令夕改。对于谁来组织医疗保险,很多农民表示信任政府。认为保险公司比较烦琐,不好补偿,本来是该得的赔偿还得请客吃饭、送礼,才能得到赔偿。保险常常兑现不了,让人不能相信。
如果和保险公司比起来,他们还是相信政府办要好些。但是很多人强调医疗保险要由县以上政府出面组织,要宣传到位。担心资金如果留在乡里或村里会被挪用。有人提出由国家办保险,便于资金调剂,信用可*。医疗保险管理要规范,让群众监督,才能使群众信服。也有人提出要由当地乡里或村里人代办,经办者跑不了,使人放心。
第三篇:家乡农村医疗条件现状调查报告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关注的重点,“三农”工作也一直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关系到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而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是衡量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关系着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问题。针对我国农村医疗卫生现状,2002年,我国明确提出要逐步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的,通过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多方筹集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截至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覆盖了全国86%的县(市、区),参加农民达到7.3亿人。2007 年当年筹集资金已达到428.3亿元,全国累计已有9.2亿人次受到新农合的补偿,共补偿资金591亿元。
1、您所在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广情况:在所调查的325人中,有248人选择“已经推广”,占总数的76.31%;有46人选择“没有完全推广”,占总数的14.15%;而选择“没有推广”的有11人,占总数的3.38%;选择“不清楚”的有18人,占总数的5.54%;此外,还有2人未作选择,占总数的0.61%。
2、您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传统的合作医疗相比:
4、您或家人生病时的就诊地点:
选择在“村卫生所”看病,占总数的52%;选择“市里的大医院”,占总数的29.53%;选择“在家用偏方治疗”,占总数的2.15%;选择“其他”,占总数的4%。兼选“村卫生所”和“市里的大医院”,占总数的5.23%;兼选“村卫生所”和“在家用偏方治疗”,占总数的2.77%;兼选“市里的大医院”和“在家用偏方治疗”,占总数的0.31%;兼选“村卫生所”和“其他”,占总数的0.62%;兼选“市里的大医院”和“其他”,占总数的0.31%;兼选“村卫生所”、“市里的大医院”和“在家用偏方治疗”,占总数的1.85%。
7、您所在的村里有几家医务所?有专门的口腔诊所吗?
8、村卫生所有几位医生?什么职称?学历?年龄?男、女?
9、村卫生所每年会接待多少病人?是否有儿科、妇科、外科、内科和B超等设备 当问及“村卫生所每年会接待多少病人时”,有39人回答在1千人以内,占总数的12%;有26人回答在1千—3千人之间,占总数的8%;有18人回答在4千—5千人之间,占总数的5.54%;有142人回答“不清楚”,占总数的43.69%;有10人说明不详,占总数的3.08%。此外,有90人未作回答,占总数的27.69%。当问到“是否有儿科、妇科、外科、内科和B超等设备”时,偶216人回答“全没有”,占总数的66.46%;有17人回答有儿科,占总数的5.23%;有6人回答有妇科,占总数的1.85%;有18人回答有外科,占总数的5.54%;有10人回答有内科,占总数的3.08%;有3人回答有B超,占总数的0.92%;有19人回答“不清楚”,占总数的5.85%;有23人说明不详,占总数的7.08%。此外,还有43人未作回答,占总数的13.23%。
10、村子里是否开设了心理咨询室来对农民进行心理咨询?有7人回答“有”,占总数的2.15%;有303人回答“没有”,占总数的93.23%;有3人回答“不清楚”,占总数的0.92%;有1人说明不详,占总数的0.31%。此外,还有11人未作回答,占总数的3.39%。
11、村里是否有紧急医疗救护预案来应对村民的突发疾病或突发事故? 有34人回答“有”,占总数的10.46%;有262人回答“没有”,占总数的80.62%;有17人回答“不清楚”,占总数的5.23%。此外,还有12人未作回答,占总数的3.69%。
12、村里是否每年都为村民进行健康检查或健康咨询?有91人回答“有”,占总数的28%;有212人回答“没有”,占总数的65.23%;有8人回答“有妇女健康检查”,占总数的2.46%;有4人回答“不清楚”,占总数的1.23%。此外,还有10人未作回答,占总数的3.08%。
13、您对村医务所的服务和收费满意吗? 有84人回答“满意”,占总数的25.85%;有4人回答“比较满意”,占总数的1.23%;有121人回答“一般”,占总数的37.23%;有93人回答“不满意”,占总数的28.61%;有9人回答“不去医务所”,占总数的2.77%。此外,还有14人未作回答,占总数的4.31%。
16、看病后是在地点医院报销还是去其他地方报销?在哪里报销? 有111人回答“去地点医院报销”,占总数的34.15%;有20人回答“其他地方”,占总数的6.15%;有59人回答“没报过销”,占总数的18.15%;有2人回答“没地方报销”,占总数的0.62%;有10人回答“不清楚”,占总数的3.08%。此外,还有123人未作回答,占总数的37.85%。
17、地点医院离村子多远?有143人回答在10公里以内,占总数的44%;有81人回答在10—50公里之间,占总数的24.92%;有5人回答在50—100公里之间,占总数的10.54%;有5人回答在100公里以上,占总数的1.54%;有4人回答“无”,占总数的1.23%;有11人回答“不清楚”,占总数3.39%;有47人说明不详,占总数的14.46%。此外,还有29人未作回答,占总数的8.92%。
18、您一家看病一年是多少钱?占年收入的多少?有116人回答在500元以内,占总数的35.69%;有25人回答在500—1千元之间,占总数的7.69%;有61人回答在1千—3千元之间,占总数的18.77%;有21人回答在3千—5千元之间,占总数的6.46%;有2人回答在5千—1万元之间,占总数的0.62%;有13人回答“不一定,有多有少”,占总数的4%;有50人回答“不清楚”,占总数的15.38%;有7人说明不详,占总数的2.15%。此外,还有27人未作回答,占总数的8.31%,有数据损失1例,占总数的0.31%。当问到“占年收入的多少”时,有114人回答在10%以内,占总数的35.08%;有36人回答在10%—20%之间,占总数的11.08%;有26人回答在20%—50%之间,占总数的8%;有7人回答在50%以上,占总数的2.15%;有17人说明不详,占总数的5.23%。此外,有数据损失1例,占总数的0.31%,有63人未作回答,占总数的19.38%。
调查证明,新农合制度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与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服务需求基本适应,在减轻农村医疗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和返贫状况,保障农民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通过此次调查我们也发现农村的医疗卫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设备、设施严重不足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了解到,目前农村的医疗机构少,没有专门的医疗分科。村里只有一家医务所所占比重最大,有超过一半的农村没有儿科、妇科、内科、外科和B超等设备。农村存在医疗隐患, 没有紧急医疗救护预案,没有健康咨询和健康检查制度,这些都需要大力改善。此外,在村子里,高达67%的农村没有专门的口腔诊所。通过调查者反映,我们还了解到,很多农村的诊所几乎没有必要的医疗设备,部分村的诊所只有老三样,一个听诊器,一个血压计,一个温度计。就靠这几样给村民们看病。而且,一部分卫生所房屋破旧,一般都是个人开的诊所,因此卫生情况很不乐观。由此可以看到,医疗卫生改革步伐缓慢,卫生事业发展滞后,与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的需求不相适应。
2、医疗卫生人员匮乏 由于农村的经济状况差,因此,很多专业的医疗卫生人员都集中在城镇,而村里的医生大都学历不高,年龄偏大,多是凭借着多年的经验为农民看病,这也在根本上决定了农村医疗水平的低下。很多农村都是三两个乡村医生服务全村好几千农民。这着实是一个不小的负担。更为可悲的是,多少年来,一直都很少有新的医生到农村来,如此以来,老的医生不下去,是因为没有新的血液,形成了一个青黄不接的局面。
3、农村医疗费用较高,农民满意度差 通过调查数据显示,超过28%的农民对村医务所的服务和收费明确表示不满意。很多村民都反映,村医务所的药品费用高,他们表示有些时候不愿意去村医务所买药,宁可去城镇的大药房去买。这也反映出了城乡药品不同价的现状。也因此,当问及到“ 您认为怎么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医疗问题?”时,有接近60%的人选择“降低农村药品价格,使城乡药品同价”。
4、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心不足,仍存有疑虑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得到大力推广,并且很受农民欢迎,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和返贫”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新农合试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很多农民认为,家人的医疗问题主要还的靠自己,靠儿女,光靠国家的补贴解决不了什么大问题。很多农民看不到既得利益,其积极性调动不起来,有的农民对政府也缺少自信,有的还认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没有了看病的自由,没有选择权,致使一小部分农民还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在我国要建立卫生服务和医疗保健体系,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结合调查,就抓好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现就农村医疗卫生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切实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 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祖国的。面对新的形势,要过内外形势,把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摆上各级政府及部门重要的工作议程上来,根据农村医疗卫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在今后的时期内,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支持与扶持,要尽快解决农村医务所设备,设施不足的情况,做好硬件的工作。
2、建立人才流入机制,抓好从业人员培训 若要吸引医疗人才到农村年来,改变农村的物质条件是关键。在加快新农村年建设的同时,要加快卫生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激活用人机制,制定宽松的人才流动环境。此外,还要对农村医务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技能和水平,以提高农村的医疗卫生水平,提高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的综合素质。
3、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管理 对于农村医务所的服务和收费问题,需要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部门针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所设立的收费项目的检查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对合理收费项目的不合理部分也要坚决取消。由于农村的医务所多是个人经营,其本身也承担着一定的负担,比如: 物价部门每年的年检, 每年向药监、卫生等部门以及质量技术监督局交纳的各种规费等。对此,政府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努力减轻农村卫生所的费用负担。
4、积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由于有些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识不足,仍存有疑虑,致使新农合没有完全推广 ,更重要的是,新农合是在经济上惠及农民的一项政策,但是它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医疗状况,超过一半的农民在生病时大多选择在村里的医务所看病,因此,真正能得到医疗补偿的人并不是很多。对此,很多农民也希望,在村里就能有个地点医院,这样他们就真正方便多了。由此看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在大力宣传新农合的同时,也要不断的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这项新政策真正成为为广大农民谋福利的好政策!我们相信,不久的将来,农村会有更多的可喜变化!
第四篇: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现状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报告
实践参加者:
主题: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调查 时间:
地点:苏州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医疗卫生状况关系着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经济的振兴以及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在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背景下出台的一项惠农政策,自试行以来,普遍得到农民的一致好评,基本上帮组农民解决了“看病难”的问题。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旧的医疗制度退出后出现的,这一制度由我国政府主导,以农民自愿参加为原则,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方式,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并主要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形成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项制度自试点运行以来,在帮助农民减轻负担,抵御重大疾病风险,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每一项政策、社会制度的出台必有其合理性、积极建设性,对于规范和改善我们的生活都存在重大的现实意义,存在建设性的同时,我们也要认清其执行现状、过程,把握它所存在的问题,这样才可以使其得到不断的完善。
通过这期间的观察和实地的访问,采用结构式和非结构式两种访谈方式,总结出目前我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努力构建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的小康社会。
一、我国现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存在的问题
(一)基金监管力度不够,资金外流、占用现象严重。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机构设在卫生行政部门,经办机构隶属县级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卫生部门负责政策的制定,经办的基金管理机构具体操作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形成“钱账分离”的筹集与支出模式。但实际上很多试点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既管钱又管账,既管政策又管基金收支,缺乏科学的制约、监督机制。而且一些试点地区的农民个人缴费基金和上级财政补助基金并未进行财政专户管理,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封闭运行。在财政紧张时,时常占用、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用于发放工资、开办企业等。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在党和国家的许多重要文件中做了明确规定,但还没有专门的法律予以保证。各级地方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法规条文。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更多的是依靠某些领导个人对它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来维系,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观随意性较大。地方政府领导班子的认识水平、成员的更替变化等都会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而且中央职能部门间也出现了政策不协调的现象,各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的看法不一致,如民政部规定: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政府可以向农民收取一定的费用,而农业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减轻农民负担条例》中却将“合作医疗”项目视为“收费项目”予以抵制。中央职能部门这种政策的相互冲突加大了地方政府大力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顾虑。
(三)补偿机制不合理。为了规避道德风险,各地在制定报销的管理办法时,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限制条件都很严格,很多医疗费用都不在报销范围之列,而且起付线较高、封顶线偏低、参合农民受益面小。以“大病”统筹为主的补偿内容不公平,我国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不高,为保证基金的有效利用并维持一定的保障水平,我国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这实际上忽视了大多数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卫生部与世界银行的现场调查显示,27个试点县的住院率仅为4%,而慢性病患病率为16.5%。患大病的概率相对来说还是较小的,真正影响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保大病为主,只能使有限的人从中受益。没有受益或受益很少的人将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导致参合率不断降低,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就农民经济收入水平的考虑,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起付线过高,忽视了大多数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无法切实服务农民,降低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致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无法真正发挥作用。
二、应对以上问题的一些对策
(一)大力发展经济,使农民增收,提高农民参与合作医疗的积极性、自主性,虽然目前合作医疗的费用为每人每年10元,但对于人口较多而极度贫困的家庭开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果不生大病的话,也许它们每年生病所花的医药费还不及所缴纳的合作医疗费,所以它们参与的积极性就低。因而要大力发展经济,农民增收了才表现出更高的积极主动性。
(二)政府透明、民主的执行政策,按农民的意愿办事,真正做到为人民的利益而着想,一切为人民打算。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让农民从更深一层面了解合作医疗制度,正确认识合医制度,积极参与到其中来。措施有力,宣传入户。把合作医疗与城乡一体化的精神实质一并宣传、教育、普及,让合作医疗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通过合作医疗这一具体政策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城乡一体化的认识,主动融入城乡一体化这一历史进程。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地头,进行“面对面、心贴心”式的宣传动员,结合典型补偿案例,为群众算一笔明细账、实惠帐,实事求是,不讲过头话,取得了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增强了农民的健康风险意识和集体观念。
(三)政府作为“合医制度”的主导,应该加强管理、完善管理机制,通过培训促进“合医”工作人员责任感的提升、工作意识的提高,从而使合作医疗真正成为惠农的重大政策。制定一套管理制度、章程和行之有效的监督措施,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责任书,通过年审等有效方式,严格约束医疗行为,并对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制裁措施,切实保护群众的利益。把合作医疗政府专项补助资金、合作医疗办事机构人员工作经费分别单独列入预算予以保障,及时到位,让群众的钱和政府专项资金实实在在落到农民身上,保证农民享受到应得的实惠。
(四)政府加大资金的投入,适当降低起付线、提升补偿标准,提高医疗人员医德,增强医疗人员的社会责任感、道德感。同时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对“合医”制度进行管理,对定点医疗人员进行百姓评选,避免干部指派,从而使农村医疗服务得以健康发展。
(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医疗改革模式。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为根本前提,并借鉴国外先进的医疗保障模式,逐步建立健全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三、构建并完善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好处
(一)极大改善了医疗条件,缓解了农民群众“看不了病、看不好病”的问题。
(二) 可以有效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缓解了农民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
(三)可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城乡卫生医疗网络的整体服务功能。
(四)加深了农民群众对城乡一体化的认识和理解,使群众接受并主动参与和顺应城乡一体化,从而加快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五)可以强化农村公共卫生职能,解决了卫生事业协调健康发展的问题。
四、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一项体制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因素多,具体工作中也还面临着许多不可预见性的困难和问题。这决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一个由浅及深、由点及面的过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总结和完善。
当前,合作医疗运行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层次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为此建议:
(一)稳妥有序地扩大合作医疗的补偿范围。 (二) 积极探索提高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在坚持以收定支原则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统筹资金,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保障层次和保障水平。
(三)充分兼顾合作医疗保障的公平性。为保护农民的积极性,应充分考虑合作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建议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把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由保医治费用向预防保健支出延伸,发挥防病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农村居民有病早治、无病早防,让所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都能享受到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惠,扩大受益面,巩固群众基础。
(四)着眼长远,丰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内涵。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建议在时机成熟的时候,进一步丰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内涵,使之适应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成为真正的“城乡”合作医疗,并纳入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城乡群众享受到共同的国民待遇。
参考文献: [1] 王红漫。大国卫生之难——中国农村医疗卫生现状与制度改革探讨[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刘书鹤。农村社会保障的若干问题[J].人口研究,2001,(5)。
[3] 郑晓瑛。农村人口健康投资新模式的评价——论卫生管理的投资效果[J].人口与经济,2001,(6)。
第五篇:农村合作医疗现状调查报告
系别:六系
班级:会计(5)班
姓名:戴君艳
学号:20090602504
指导老师:刘莲香 一.调研目标
1. 了解本区农村医疗体制改革的推进情况,反映农村医疗体制改革给广大农民带来的影响,找出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初步的解决方案。
2. 通过参加社会实践,使自己得到锻炼,培养自己的社会主义责任感,并为以后深入社会参加工作打下基础。
3. 展示大学生的风采,激励当代大学生关注国家政策、投身国家事业,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二.调研时间
2010年7月15日至26日 三.调研对象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广大人民群众 四.调研方式 实地宣传,问卷调查 五.实践过程
第一阶段:7月15日明确实践的各项内容,并准备宣传资料 第二阶段:7月16日于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正式开始了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通过问卷调查;采访群众等一系列方式获得了有价值的资料
第三阶段:7月17日至26日奔赴农村进行实地调研并整理总结资料 六.宣传指南
1.我区参合居民的缴费标准,时间?
2010年人均统筹基金标准为230元,其中居民个人缴费62元,各级财政补助168元。缴费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2010年2月28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凡户口在本区的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者不得参与。 2.参加合作医疗的居民门诊补偿范围和比例?
纳入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药费的40%,单张处方报销10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费,治疗费,检查费的40%,单张发票限额报销20元。
区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CT,核磁共振,胃镜,肠镜,病理检查费的30%,区级医院中儿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药费,中医科中草药药费的30%,区人民医院结核病门诊药费的30%,单张发票限额报销30元。
门诊补偿每天限额40元;限额440元,其中村级40元,区、镇级400元。
3.参加合作医疗的居民住院补偿范围和比例?
住院补偿及大病统筹补偿:住院补偿及大病统筹补偿按次分医疗机构以可报销费用设置起付线:镇级医疗机构(一级)100元,区级医疗机构(二级)300元,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三级)500元。 可报销住院医疗医药费累计10000元以内的分级按以下比例给与补偿: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比例为70%,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比例为60%,市级以上转诊医院比例为45%鼓励参合人员就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节约资金。
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及符合转诊程序的市以上转诊医院,内累计可报销住院医药费用超过10000元的参合者可享受大病统筹补偿,其可报销住院医药用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给与补偿,具体为:区、镇级定点医疗机构(
一、二级)10001~30000元(含)按70%;30001元以上,按80%;市级以上转诊医院(三级)10001~30000元(含)按65%,30001元以上按75%。 4.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如何报销?
不符合转诊程序自行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均为50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按照35%固定比例补偿。
5.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市级(三级)以上定点转诊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住院费用是不是在报销范围内?
只要是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发生在报销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均纳入补偿范围。按起付线为为50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按照35%固定比例补偿。
6.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医药费用如何报销?
慢性病患者当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药费累计1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补偿,内最高补偿限额为3000元。
7.住院期间发生的大额治疗、检查、材料费用是不是在报销范围内? 住院一次性检查、治疗及材料费用超过500元以上部分按40%折算纳入可报销范围补偿。
8.住院及大病统筹补偿内最高补偿限额为多少? 2010年为11万元。 9.参合居民如何报销?
参合居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应持合作医疗卡就医,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实行刷卡现场结报。在市以上转诊医院及非营利性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内未能现场结报的符合报销范围的医药费用按以下程序申请补偿:
(一)门诊报销:凭门诊正规收费收据、合作医疗卡、用药清单(处方)到街镇合管办报销。
(二)住院报销:凭合作医疗卡、出院小结、有关部门监制的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和转诊证明在出院一月内到街镇合管办办理报销。跨住院费用应分段结账,分报销。
(三)特殊病种的补偿:凭合作医疗卡、《六合区新型合作医疗特殊病种补偿申请登记表》、门诊收费收据、用药清单,到街镇合管办办理报销。
(四)大额费用慢性病门诊补偿:凭合作医疗证、门诊收费收据、清单和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由镇合管办对其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区合管办审核,按有关规定给与补偿。
(五)雄州镇原六城区域参保的居民报销地点在雄州街道棠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龙津南路83号)。
(六)2010年内发生的医药费用报销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七.调研结果
二十一世纪基本上已经走过了前十个年头,我国经济正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国际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改革开放已经过去三十多个年头了,而目前,正是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我国综合实力的关键阶段。经济繁荣了,温饱解决了,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进一步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了,于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医疗卫生问题逐步被提到了改革的日程上来。 八.实践体会
为期近二十天的社会实践调查,让我们这些在校大学生耳闻目睹了书本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感受到了改革开放给广大农民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农村医疗制度建设方面的不断完善。医疗改革在农村进一步推进。自医疗改革在农村如火如荼的开展以来,农民的就医状况得到明显的改善;农村医疗体制改革,尤其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普及,极大地满足了村民对医疗的需求,方便了农民的日常生活。以前在农村,各个村都有赤脚医生,但由于医疗水平和配套的医疗设施的限制,一些病还是要去城里的大医院去看,不仅就医不方便,而且药费、诊疗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农民们都“不敢得病”。如今,随着农村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地都加强了医疗基础设施的建设,各个村至少有一个卫生站,乡镇里都盖起了新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了一系列以前在大医院才有的诊疗设备。村民们若感到不适就可以去村里的卫生站,方便快捷。而且大部分村民都加入了农村合作医疗,自己生病了,国家还给报销一部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数量成下降趋势。小病方方便便不出镇,大病踏踏实实去医院。
大多数村民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制度表示满意。根据调查显示,加入农村合作医疗的村民超过八成对合作医疗的报销表示满意。农村的医疗体制改革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先锋,其医疗费用的报销制度给广大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家门口就盖起了卫生室,看病买药变得越来越方便,最广大的百姓得到实惠才是真的实惠。
大部分村民认为当前医改最迫切做的事是降低药价和加强政府监管。此次新一轮的医疗体制改,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其导火索就是当下医疗卫生行业中的药价虚高、药费昂贵等问题。从农民的角度出发,当然是希望药价降低的,这样农民再去看病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生不起病、有病不敢看的问题也将得到根本的解决,而实践证明其所收到的成效也是立竿见影的。药价的降低与政府的干预是分不开的,国家的利民政策一颁布下来,各级政府就应该毫不动摇、实事求是的贯彻实施。民生是执政的关键,老百姓的事情大于天,在当前医疗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各级主管部门应确实负起责任,政策条例的实施要坚决果断,执行过程的监督应严格到位,对那些在医改进程中玩忽职守、推卸责任、不作为的官员给与严厉的整治,真正做到执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