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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大全)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第一篇: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京财会〔2017〕316号附件12017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基本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第一篇: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京财会〔2017〕316号附件1

2017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

考试报名条件

一、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三、高级资格

(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后,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三)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的主要起草人。

(四)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非会计师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8年或取得其它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年底。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在审核验证时提交报名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第二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 硕士学位后,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底。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可免试《税法

(一)》、《税法

(二)》和《财务与会计》 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三)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应符合报名条件,并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第三篇: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1: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

(一) 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 , 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二) 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 ,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四) 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 ,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第六条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第七条 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 , 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第八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 均可免试《税法

(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 , 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 , 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三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

第九条 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 ,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 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 ,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 ,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第四篇:2014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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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2014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报名参加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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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2012年中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来源:考试大【天天考试大,天天进步大!】2011年12月13日

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中医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中医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一)目的和意义

出台《执业医师法》对我国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以下简称中医医师)实施资格考试、执业注册制度,是为了加强中医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其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其权益,保护人们健康安全;同时,也是与国际上对医师的管理制度接轨,便于更好地进行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分级分类

考虑到我国实行多层次医学教育、多结构医师职称的历史现状,以及我国存在中医等多种传统医学的实际情况,中医医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1、分级: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其区别在于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能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执业,不能独立执业,但在乡镇的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疗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2、分类: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分为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民族医专业三类,目前民族医专业中开考的有藏医专业、蒙医专业、维医专业三个民族医专业。

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参考人员复杂,类别繁多,报考类别共有18个。

(三)主管部门

卫生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以及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四部委局共同成立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负责研究制定四个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共性政策;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具体工作和实际操作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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