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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招商代理策略(集锦)

商业地产招商代理策略第一篇:商业地产招商代理策略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一、 项目概况及代理范围1、代理项目: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务。3、有关后。

商业地产招商代理策略

第一篇:商业地产招商代理策略

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项目概况及代理范围

1、代理项目: 。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务。

3、有关后期商业经营管理委托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二、合同期限及任务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委托项目招商租赁政策

本合同项目相关招商租赁政策,包括租金、租期等,均由甲方确定,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制订相关租赁政策,报甲方同意后予以执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有调整招商政策的权利。

四、 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

1、乙方负责为该项目选择租赁对象,包括各种专业店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等,同时将不同类型租户在工程条件上的基本要求以及设施配备情况(包括荷载、卸货、停车、动线走道等各细节方面)提供甲方综合考虑;

2、乙方负责与目标客户安排会面并展开磋商,并根据需要安排实地考察;

3、乙方负责全程谈判目标商家,并负责培训招商工作人员;

4、乙方对甲方委托的各商业项目制订招商方案,并具体实施;

5、乙方负责根据市场租金现状,制定招商策略、拟订租赁价格及相关租赁条件,经甲方同意执行后,与目标客户商定合作细则并负责各类租务文件的拟定;

6、乙方在招商过程中,负责协助开展相关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

7、协助甲方完成商业规划方案;

8、协助甲方收取租赁押金和租金;

9、其他双方认可的委托事项。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A、在招商过程中所涉及的甲方产业之商家租金,由甲方现场财务主管保管并办理相关票据手续;

B、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C、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2、甲方义务

A.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

B.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B.每周与甲方召开工作例会,汇报本周工作及下周工作内容。

2、乙方义务

A. 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及商业顾问;

B. 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C. 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招商管理工作;

D. 承担该项目乙方人员的工资等相关费用;

E. 协助甲方与招商客户签订该项目相关合同;

F. 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业绩目标与业绩确认

1、业绩目标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招商面积。

2、业绩确认: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

八、费用及其支付办法

招商服务费用以招商佣金来结算

招商佣金计算公式为:招商佣金=客户租赁区域前三年平均月租金 Х 一个月

招商佣金按乙方配合客户与甲方签定正式合同后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九、其他条款: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谅解,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法院解决。

3.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第二篇: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书(纯代理佣金版)

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减少投资风险,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其下属项目的招商工作交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就相关事项达成以下条款:

一、 项目概况及代理范围

1、 代理项目名称:,坐落于:。

2、 项目共层,招商(建筑)面积平方米(见附图)

3、 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务。

4、 有关后期商业经营管理委托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二、 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 委托项目招商租赁政策

本合同项目相关招商租赁政策,包括租金、租期等,均由甲方确定,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制订相关租赁政策,报甲方同意后予以执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有调整招商政策的权利。

四、 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

1、 乙方负责为该项目选择租赁对象,包括各种专业店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等,同时将不同类型租户在工程条件上的基本要求以及设施配备情况(包括荷载、卸货、停车、动线走道等各细节方面)提供甲方综合考虑;

2、 乙方负责与目标客户安排会面并展开磋商,并根据需要安排实地考察;

3、 乙方负责全程谈判目标商家,并负责培训招商工作人员;

4、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各商业项目制订招商方案,并具体实施;

5、 乙方负责根据市场租金现状,制定招商策略、拟订租赁价格及相关租赁条件,经甲方同意执行后,与目标客户商定合作细则并负责各类租务文件的拟定;

6、 乙方在招商过程中,负责协助开展相关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

7、 协助甲方完成商业规划方案;

8、 协助甲方收取租赁押金和租金;

9、 其他双方认可的委托事项。

五、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

A. 在招商过程中所涉及的甲方产业之商家租金,由甲方现场财务主管保管并办理相关票据手续;

B. 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C. 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2、 甲方义务

A. 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 B. 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六、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权利

A. 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B. 每周与甲方召开工作例会,汇报本周工作及下周工作内容。

2、 乙方义务

A. 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及商业顾问;

B. 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C. 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招商管理工作; D. 承担该项目乙方人员的工资等相关费用; E. 协助甲方与招商客户签订该项目相关合同;

F. 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 业绩目标与业绩确认

1、 业绩目标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招商面积。

2、 业绩确认: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

八、 费用及其支付办法

1、 招商服务费用以招商佣金来结算

2、 招商佣金计算公式为【参考】:

首层招商佣金=客户租赁区域前叁年平均月租金X壹个月; 二层招商佣金 =客户租赁区域前叁年平均月租金 X贰个月; 三层招商佣金 =客户租赁区域前叁年平均月租金 X 叁个月;

3、 招商佣金按乙方配合客户与甲方签定正式合同后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九、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谅解,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法院解决。

3、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第三篇: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书

委托方:东明利华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山东红磨坊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减少投资风险,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其下属 项目的招商工作交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就相关事项达成以下条款:

一、 项目概况及代理范围

1、代理项目:利华置业有限公司招商及运营。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务。

3、有关后期商业经营管理委托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二、合同期限及任务

自 2014年8月 4日起至 2016年 8月4日止。

三、 委托项目招商租赁政策

本合同项目相关招商租赁政策,包括租金、租期等,均由甲方确定,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制订相关租赁政策,报甲方同意后予以执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有调整招商政策的权利。

四、 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

1、乙方负责为该项目选择租赁对象,包括各种专业店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等,同时将不同类型租户在工程条件上的基本要求以及设施配备情况(包括荷载、卸货、停车、动线走道等各细节方面)提供甲方综合考虑;

2、乙方负责与目标客户安排会面并展开磋商,并根据需要安排实地考察;

3、乙方负责全程谈判目标商家,并负责培训招商工作人员;

4、乙方对甲方委托的各商业项目制订招商方案,并具体实施;

5、乙方负责根据市场租金现状,制定招商策略、拟订租赁价格及相关租赁条件,经甲方同意执行后,与目标客户商定合作细则并负责各类租务文件的拟定;

6、乙方在招商过程中,负责协助开展相关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

7、协助甲方完成商业规划方案;

8、协助甲方收取租赁押金和租金;

9、其他双方认可的委托事项。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A、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B、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2、甲方义务

A.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

B.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B.每周与甲方召开工作例会,汇报本周工作及下周工作内容。

2、乙方义务

A. 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及商业顾问;

B. 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C. 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招商管理工作;

D. 承担该项目乙方人员的工资等相关费用;

E. 协助甲方与招商客户签订该项目相关合同;

F. 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业绩目标与业绩确认

1、业绩目标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招商面积。

2、业绩确认: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

八、费用及其支付办法

1、从合同签订日期起至招商完成,甲方每个月交付乙方15000元月费。

2、招商中所收取定金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收取。

3、乙方一期招商完成70%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40万元整。

乙方一期二期整体招商完成70%后,甲方再一次性付给乙方40万元整。

九、乙方人员配置:

1、招商经理2名(男士),具有丰富的招商经营。

2、招商人员4名(女士),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招商策划1名,具有在上海同测的工作经验。

4、设计1名,具有多个房地产公司设计经验。

十、其他条款: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谅解,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法院解决。

3.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四篇:商业策划招商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受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精诚合作、共创双赢的宗旨,双方达成为属下商业部分(以下简称项目或该项目)提供全程商业策划及招商运作服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物业:

甲方委托乙方商业服务之物业为: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的商业项目,总商业建筑面积为地上约平方米。地下2000平米(附件:项目物业总平面图)

(注:委托物业面积最终以政府部门出具测绘报告为准)。

二、合同期限:

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止,乙方需全部负责统筹所有商业面积策划及招商。合同期满后双方视情

况再另行协商是否续约,合作方式另议。

三、双方的合作形式:

乙方负责商业项目独家全程策划及招商代理。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签订第二家商业代理公司。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 保证该项目的出租合法性,申办有关租赁之法律批文,并为该

项目之成交客户依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租赁登记手续。向乙方提供招商使用有关该项目的法律批文副件或复印件,并保证一切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提供该项目的建筑平面图、装修标准、各铺位招商面积、《商

品房租赁合同》范本等有关文件资料;

3、 为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对乙方人员提交的有关方案及书面文件

进行签收确认,如有修改意见应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否则乙方视作甲方已确认接受。

4、 甲方指定一名负责人专门与乙方配合解决招商及策划中的问

题,该负责人代表甲方意见并在现场行使甲方权利。对乙方报请同意的商家协议进行最后的审核,并拥有对有关合同条款的最终修改批准权。

5、 项目现场提供招商办公室供乙方使用(办公、洽谈)。并提供

基本的办公条件,包含:直线电话壹部、传真机一台、复印机打印机一台(可共用)、电脑壹台、饮水机一台、项目组现场办公桌椅每人一套等。合同有效期内的办公运作费用、办公耗材由甲方承担费用。

6、 如项目招商中涉及异地操作及洽谈连锁商家,须安排工作人员

出差,则由乙方事先向甲方提出出差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票据如实报销。

7、 甲方负责安排财务工作人员统一收取商户的全部租金和定金;

8、 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有关招商服务费用;

乙方权利和义务

1、签订合同后3日内甲方支付首笔款项,乙方确认首批服务费到帐后,3日内派出具备专业经验的项目组,进行全面商业策划及招商工作。

2、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在招商现场行使职权,在双方协议框架内拥有对招商、策划、人员管理等具体事务的处置权。

3、乙方专案小组人员每周与甲方召开一次例行工作会议进行工作汇报。对招商及策划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并解决落实。

4、乙方在招商过程中需按甲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宣传和招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客户作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或约定,否则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乙方负责促成所有意向租赁该项目的客户之洽谈、签约。

6、乙方的招商活动不得损坏甲方利益、形象,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有关资料保密,并自觉维护甲方其他方面权益。

7、如因甲方工程、工期、证件手续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于合同约定时间开业的,责任不在乙方,双方可以就延期问题进一步协商实施方案,并双方协调安排好已经签约商户。

8、乙方现场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属于劳务用工关系,乙方现场人员的工资、生活、交通、通讯、福利、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9、主要内容:

1、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招商工作,包括本地招商及外埠招商。

2、乙方建议参与研讨、制定招商政策、招商策略、招商条件。

3、乙方拟订业务招商工作计划,包括时间计划、进度计划等,由甲方确认后实施。

4、乙方协助确定招商目标、业态组合、经营品项等。

5、乙方协助规范业务招商合同、相关审批单及有关附件。

6、乙方协助组织召开品牌招商会、答谢会。

7、乙方协助组织进行当地及外埠招商工作。

8、乙方协助组织进行商户洽谈及签约工作。

9、乙方协助监督进行商户进场二次装修。

10、乙方协助组织对甲方进行商业管理知识培训。

五、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市场调研提供执行方案费:

项目前期市场调研、产品整体规划定位、提交可行性方案。本项目按双方在各服务阶段的工作内容免收取发展商服务费用。

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预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给予我方做项目前期启动资金,我方即派出有关工作组赴项目开展项目调研、商业经营定位、规划定位、建筑设计建议等执行方案。

2、招商代理费用:

2.1收费标准:乙方成功让客户与甲方签署招商租赁(租金方式)合同,甲方同时收取客户订金并签订正式合同后视为招商成功,乙方成功出租部分按合同平均月租金水平的贰个月标准(不含免租期)向甲方收取招商租赁服务费。(可扣除预付的壹拾万元款项)

2.2乙方成功让客户(特殊品类)与甲方签署招商联营(扣点方式)合同,甲方同时收取客户订金后视为招商成功,乙方成功招商联营部分为该物业该楼层的租金平均值向甲方收取招商服务费。

2.3付款方式:每月乙方于10日前将上月乙方成功出租的本项目物业成交额与甲方核对、确认(客户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合同期相关费用即算成功出租),甲方于当月15日支付乙方招商租赁服务费。

2.4 若客户已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后,因甲方合同违约原因而退房的,乙方已收取之相关服务费不予退还。

2.5若乙方所签订合同中有高出市场行情较多的情况下甲方则视情况给予额外奖励。

六、违约责任

1、 如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千分之三的滞纳金,超过30天则按甲方违约处理,甲方除支付应付费用的情况下并向乙方补偿相应的损失;

2、 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享有保密义务。

3、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整)

七、合同终止和变更

1、代理或委托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终止后,甲方需按合同规定结清相关费用与乙方。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修改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发生纠纷,双方在合同签约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起诉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五篇:房地产招商代理合同

项目(商业部分)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合同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商业地块部分)之独家招商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规划总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无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商业地块部分)之独家招商代理商,租赁该项目

全部可租赁面积。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11年6月15日至2011年10月15日。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

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租赁工作;

3. 审定乙方报送的所有方案;

4. 乙方所制定的租赁价格及租赁方案等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5. 负责安排监督相关人员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和《租赁意向书》;

6. 在租赁过程中,若因客户退铺或逾期不签署承租合同及未按时交纳租金时,

甲方有权没收客户之定金,并将此铺位交与乙方重新出租;

7.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委托第三者租赁上述该项目,否则甲方仍需

按照该项目全部实际租赁金额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8. 在代理期间,甲方须指派专职专门人员负责对接协调租赁过程中的相关工

作;

9. 甲方指定专门专职财务人员收取客户缴纳的定金,具体金额在执行报告中确

定并经甲方签字认可;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 乙方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2. 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组织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会

议,并对该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3. 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积极开展项目的整体工作;

4. 按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本合同条款独家代理租赁该项目;

5. 乙方代理租赁之物业单位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安排甲方直接与承租方签订

《租赁合同》和《租赁意向书》;

6. 在签订租赁意向书后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并于签署租赁意向书后一周内负

责安排甲方与客户签订 “租赁合同”, 并通知客户将首期款项在签订“租

赁合同”的同时支付给甲方;

7. 负责该项目租赁工作的管理以及租赁客户的接待及咨询;

8. 负责客户的发掘与谈判;

9. 负责督促客户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10.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代理甲方进行交易,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

的,乙方须承担法律责任,须自负一切后果责任;

11. 负责与甲方配合,辅助完成客户签约、结算等工作;

12. 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中,标明乙方为独家招商代理公司,并配有乙

方的商标LOGO;

第六条:招商代理服务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 招商费用:乙方将收取甲方以本项目商业物业租出楼面面积相当于首年

的月租金之100%,即1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佣金;

1.2 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

件一份,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3 租金价格:

1.3.1 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待项目价格定位后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

议共同确定;

1.3.2 本项目在招商过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方式以扣点等方式约定

的,则甲方对乙方之佣金结算须以双方招商前之定价形式为标准依据;

1.3.3 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铺位如未明确定价,则甲方以本项目中最高租金

单价与最低租金单价之和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

1.3.4 招商过程中如乙方租赁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双方确定之租金水平,

则甲方将给予乙方相应奖励,具体奖励条款待项目价格定位完成后甲、乙

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

2.招商费用结算:

2. 1 招商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

代理佣金;

2. 2 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

本合同。并视甲方为违约。同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面积所余部分

应付佣金总额的1/4代理费用以作甲方单方面违约补偿;

2. 3 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纳定金

为依据。

3.招商补充条款:

3.1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项目招商原则,项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

则执行;

3.2 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未能没收的

部分除外)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定金)

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3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

签约价格等描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给

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成功,甲方必须指定相关负责人员为乙

方签订《商户租赁合同》,签约日期为乙方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起10个工

作日内完成。

3.4乙方招商客户达到《客户签约标准》,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

诺进驻许可,经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获得入场资格。

3.5 乙方在正式招商之后将每隔_壹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

方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

3.6 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及利于本项目之定价方案向甲方汇报,甲方在了

解后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决定,以便适应市场之需求;

3.7 如甲方建议定价与市场偏离较大,且导致对乙方之招商任务的把握度出

现问题,则乙方须将合理的市场依据作为调整定价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

方仍不予采纳,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下将乙方佣金及任务重新调整作为双

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8 若甲方或与之相关人士欲入驻本项目,则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

据项目总体要求对该商户进行入驻评定,经与甲方沟通并最终做出成交决

定,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为服务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 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 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

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

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

违约。

4. 如因甲方由于主观原因而未按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材料等而致使乙方

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

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 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

所有者。

2.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

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 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租赁工作提供有利支持与帮助。

4. 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或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引起诉讼

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

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陈述并保证

1. 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其他

1.

2.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

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乙方:

(章)(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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