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律法规实践报告
报告是日常生活与学习的常见记录方式,报告有着明确的格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怎么样正确编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建筑法律法规实践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建筑法律法规实践报告
法律实践报告
调查时间:2011年11月12月 地点:博乐市人民法院
根据电大在社会实践阶段的要求,本人按照博州广播电视大学的要求,于2011年11-12月在博乐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一场经济纠纷案件。并观摩了该案的审理。内容如下:
案由:2011年8月22日,原被告签订做承揽协议,有原告按被告提供的图纸要求为被告制作公厕用水磨石隔断板。根据协议及图纸的要求,原告保质保量为被告完成离定作物。被告让当时该开发公司的承建商之一孙XX收下定作物,并打一收条,之后该批水磨石隔断板全部用于被告开发公司开发商业街公厕,根据原告提交给被告,被告指定代收人,签收的该批定作物及当初协议对定做报酬的约定,被告应当付给原告7086.96元人民币。如今被告开发公司所开发的商业街早已交付使用。然其却以种种借口拒不支付定做报酬。
审判长: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内容有没有答辩的?
被告:有的。首先,我公司当初并未委托公司的承建商孙XX代收原告交付的这批水磨石隔断板,孙XX的行为是无效代理。其次,根据定做承揽协议的约定,按实际量结算酬金应当是指使用量,而不是当时的交货量,因此据我们测量已使用公厕的水磨石隔断板的面积是79平方米,不是原告要求的88.587平方米。第三原告完成的定作物的质量不符合当初的约定。
审判长:现在由原告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原告:首先提供的证据是一份原被告签订于2011年8月22日的协议书,内容为根据甲方(被告)的要求,乙方(原告)制作水磨石公厕隔断板[做法详8878-38-大样--(D)],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必须按规定制作,在签订后15日,即时将货物送到,甲按实际量进行计价,以每平方米价为80元(平方
米,包括税费,待乙方所有货供完后,甲方交工验收)后一次性将款支付给乙方。若违约,根据实际发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该份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做了很明确的约定,双方建立的是定做承揽关系,由原告按被告的要求完成工作即可得约定的报酬。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这份证据有何异议?
被告:对这份证明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对协议约定的甲按实际量进行计价,我们认为应当是按实际使用量。
审判长: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第二份证据,是当初签订协议时由被告提供给原告的定做图,原告就是根据这份证据图纸上标明的数据和定作物的规格加工离水磨石隔断板,原告向被告交付的定作物是完全符合被告的要求,根据这份图纸的要求,原告应当为被告提供88.587平方米的水磨石隔断板,根据协议约定每平方米按80元计算,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报酬7086.96元是有依据的。
审判长:对此份证据,被告有何异议?
被告:对证据本身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我们还是认为应当按实际用量计算报酬比较合理。
审判长: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第三份证据是被告公司当时的承建商孙XX的收条一份,证实被告方实际受到原告交付的定作物的具体数量。
审判长:对此份证据有何异议,被告?
被告:孙XX不是我公司员工,他无权代收这些定作物。
审判长:核实几个问题,原告当初你向被告支付定作物时签收人孙XX你知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原告:当时我们知道孙XX是被告开发公司承筑承包商,是我们在找了被告负责人后,由负责人安排孙XX打下离收条的,当时这批定作物就卸放在孙承
建的两栋楼工地里,因被告告诉我们商业街的这两栋楼的公厕要用原告定做的水磨石隔断板。
审判长:被告,原告交付这批水磨石隔断板你公司是否已使用 被告:已经使用了。
审判长:被告有没有证据要向法庭提供
被告:只有一份,是一组我公司测量仪使用公厕的水磨石隔断板的实际面积数据,是79平方米。
审判长:被告对此份证据有何异议。
原告:这份证据于本案诉讼的定做承揽合同纠纷没有实际意义,我们是根据被告提供的图纸要求加工的定作物,最终交付的定作物数量只要与协议的约定相符,我们就算是履行了义务,至于最后被告方使用了定作物的多少与我们无关。
审判长:双方还没有需要查明的事实 原被告:没有
审判长:经过庭审调查举证,我总结出了本案有争议的焦点,有两点:
1、本案最终的付酬标准是以交付时的数量为依据还是以被告实际使用量为依据。2建筑商孙XX代收行为是否有效,下面开始法庭调查,请双方围绕焦点问题进行辩论。
原告:
1、首先根据≤合同发≥的规定,承揽合同时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酬的合同,我方根据原告协议约定完成了88.587平方米水磨石隔断板的工作,如期保质保量交付给离被告,被告现应按交付的工作量支付报酬,即7086.96元
2、关于孙XX代理是否有效的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之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的被告开发公司的建筑承包商孙XX虽然并非
被告公司的职工,但在被告有关负责人的同意下签收了原告交付的定作物,而且被告已经将这批定作物使用于工程建设中,等于是对孙XX当初无权代理行为的追认,之后的付款义务当然应由被告承担。
被告:尽管原告交付的是88.587平方米水磨石隔断板,但实际使用量只有79平方米,说明其中有近10平方米不符合质量要求,我们拒付货款时应当的。
原告:我方将定作物交付给被告直到被告将之用到工程上已有半年,我方向被告索款多次,被告均未提出定作物的质量问题,而且在当初交付时,被告进行了验收,在工程竣工时,验收部门对公厕验收时也未提水磨石隔断板质量有问题,因此,被告此说纯属拒付报酬的推脱之辞,请法庭明辨。
审判长:经审理查明,现宣判如下:
1、 被告孙XX开发公司于本案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赵XX水磨石隔断板款7086.96元,本案受理费XX元,由被告孙XX开发公司承担。
通过旁听本案的庭审,我认识到在本案涉及的定作承揽合同中,承揽方应定作方的特殊要求制作的成品,交付工作成果的同时定做方应当行使验收的权利,如果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要求的,定做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对承揽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与收时时符合要求的,就应当按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定作方按合同标的,即定作物具体数量付酬,与其实际使用时是否损耗,最终使用离多少无关。
另外: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主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通过在博州电大法律班两年的学习,我对法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学习这门社会学科的目的不仅在于如何应对纠纷,最重要的是学习如何提高自己考虑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法律的逻辑思维去看待事物的本质,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在这个纷乱的社会中不迷失方向。这些,在两年的学习中,我都获取了,为此,感谢电大的每一位授业的老师。谢谢您们!
第二篇:法律实践报告
参加时间:2010年11月3日
地点: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方式:民事诉讼法庭旁听
内容:
原告:张龙琴,女,汉族,39岁,个体工商户,住西秀区东山路10号2栋1单元附1号。
被告:唐培合,男,汉族,1967年12月6日生,个体户,四川广安人,现住西秀区牟家井。
被告:唐杨梅,女,汉族,1991年3月16日生,个体户,四川广安人,系被告唐培合之女,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二、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8073元。 事由:
原告张龙琴在2010年1月30日下午3时40分许,在自家西秀区新大十字地下商场25号铺面经营。自家的客人因和自家售货员价格未谈成,转进被告经营的23号铺内。被告唐培合的儿子就辱骂原告家售货员,双方遂发生争执。被告唐培合的儿子准备动手打人,由于原告朋友钱武正好经过,经钱武劝解,双方分开。在争执时,被告唐杨梅赶往同为被告家经营的46号铺里通知了被告唐培合。钱武在走到地下商场火车站方向出口时,被赶来的唐培合一家堵住,围住殴打。原告张龙琴听说后赶往劝阻,被唐
杨梅殴打在鼻子上,之后被唐培合摔倒在地,头部撞到地面,脸部被划伤。之后张龙琴报警,同事地下商场保安闻讯赶来把双方劝开。原告张龙琴在安顺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4天,经法医鉴定属于轻微伤,脸部留下疤痕。之后张龙琴到贵阳医治去除脸部疤痕花费5000元,共要去5次,每次连同陪护人员交通费共160元。被告的行为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在西秀区南街派出所组织的调解中,被告愿意赔偿原告5500元,原告没有同意,调解未成功。现在起诉到法院。
过程:
此次开庭为本案的法庭调查阶段。开庭前,由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
一、当事入及其诉讼代理人和旁听人员必须听从审判长的指挥。
二、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告法院裁判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须站立发言。
四、开庭时,当事人及代理人以及旁听人员须关闭手提电话、传呼机以及其他通讯用具。
五、审判庭内所有台面不准摆放饮料;法庭内不得抽烟,不得乱扔垃圾。
六、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七、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八、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人或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宣读完之后,审判长宣布开庭。审判长先确定了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是否到场,并告知原、被双方及其代理人权利、义务。之后由原告方代理人陈述诉讼事由、诉讼请求和理由。原告代理律师陈述了上面所述的事实经过,并着重说明了去贵阳整容去疤痕的过程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大意是一共要去5次,到目前为止一共去了两次,情况比较稳定,医生建议做某些医疗项目,每次去要有人陪同,到贵阳之后因为医院偏远,只能坐出租车等等费用产生的原因。最后原告提出了请求法庭判令二被告唐培合、唐杨梅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到贵阳整形的交通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8073元的诉讼请求。被告发言时,也叙述了被告方的事实经过,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了质疑和异议。但未提出反诉。被告方主要指出,虽然当时原被告双方确有推搡,但是原告脸部所收伤害并不是被告唐培合推倒所致,在商场保安劝解之后,双方就各自散开回自己的商铺了被告唐培合并没有推倒原告张龙琴的行为。被告在西秀区南街派出所调解时同意赔付的5500元已经是合理水平。审判长总结了案件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作出了导致原告受伤的行为,原告提出的经济赔偿条件是否合理两点内容,原、被告双方均没有异议。审判长提出以以上两点为法庭调查重点中心进行证明。之后开始庭前质证。首先原告方提交了西秀区南街派出所对被告进行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时的伤害照片,之后提交了医院开据的伤害认定书,医疗费发票,到贵阳医院整容的路费发票、医疗发票,等和案件相关的证据。被告提出,西秀区南街派出所进行的处罚决定书只能证明当天原、被告双方确有推搡,并不能证明原告的伤是被告推到所为。医院的伤害认定也只能证明原告的伤情,并不能证明被告与之有关。至于到贵阳治疗所产生的路费,医疗费,因为事情发生在2010年1月,开庭时为2010年11月,时隔10月之久,并且在西秀区派出所调解之时原告并没有提出相关要求,所以不能认定此费用是治疗伤痕所产生,而且也不能证明伤害是被告所为,对此提出质疑。至此,原告证据提交完毕。轮到被告提交证据,被告主要提交了西秀区南街派出所的处罚决定书,并指出决定书中并未提到被告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经过。之后又提交了新大十字地下商场保安在西秀区南街派出所的所作的证言,其中并未提到被告推倒原告导致原告脸部受伤的事实。原告对此并没有质疑。确定完证据之后,法庭分别传唤了两名证人到庭前进行询问。在分别告知了证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承担的责任之后,证人开始陈述。第一位证人是原告张龙琴在新大十字地下商场的商铺原来的售货员。既是事实陈述中提到与被告张培合的儿子发生口角的售货员。证人陈述了当时他与被告
张培合之子发生口角之后,双方被原告张龙琴的朋友钱武劝开,各自回到了商铺中。之后老板原告张龙琴听说钱武被被告一家围住之后就赶紧赶了过去。被告代理律师向证人提问,问证人是否看到被告唐培合推倒原告张龙琴致使其受伤。证人陈述说,当时因为要看店,她并没有跟着老板原告张龙琴一起过去钱武处,但是之后原告张龙琴回到商铺时脸上就受了伤。被告代理律师又问,原告离开店铺到原告回到店铺之间有多少时间。证人说大概有10多分钟。被告代理律师表示没有问题了,证人随即下庭。被告代理律师表示,证人并没有目击被告推倒了原告,不能证明被告有导致原告脸部受伤的行为,原告与被告发生推搡的时间只有几分钟,而原告离开店铺时间有10多分钟之久,原告完全有可能是自己受的伤,与被告无关。第二位证人是当时在场的原告朋友钱武。钱武主要叙述了当时原告张龙琴赶来之后和被告一家发生口角,但并未动手,原告张龙琴要钱武先走。钱武走时原、被告双方还没有各自回自家商铺。被告代理律师只问了证人钱武是否亲眼看见被告唐培合推倒原告张龙琴的事实。证人钱武表示并未看见。接下来,审判长就上述证据作出总结,并确定了已经证明的证据、已经认定的事实。审判长就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的焦点做了总结,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表述了看法,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并询问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要求。被告唐培合表示,他在西秀区南街派出所所做调解时答应支付5500元,现在在这个基础上最多增加到8000元。而原告张龙琴表示被告至少需支付其25000元,不然不愿意和解。最后就调解没有达成一致,审判长宣布休庭。这次的庭审程序合规,过程合法。审判长的执法专业性和双方律师的职业性在整个过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法庭的公平、中立性在一桩普通的民诉案件中就很好的体现了出来。这次案件中,法院并没有设置陪审员,当事人也没有提出人员回避。审判长在最后的调解中,也就当事人双方做了合情合理的调解建议,法律不外乎人情,能做到感性和理性并存,在法律之外能做到融合人情,是法律人最难做到的事情。
通过这次实践活动,我深刻的体会到了民事诉讼中的程序之严谨,过程之紧密。也让我对法律执业人员更加充满了敬意。更加重要的,是学习到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永远是学习法律的重要过程,也是从业法律职业必须做到的重要目标。实践永远是运用法律的平台和基础,是检验法律的唯一途径。
第三篇:法律实践报告
农村法律援助情况调查报告
——以湖北省宣恩县万寨乡为例
今年暑假,为了了解农村法律援助现状,将所学法学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用法学思维认识活生生的社会法律现象,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本人在家乡所在地的乡镇——万寨乡司法所进行了有关法律援助的调查,以期达到预定目标;同时可为大家了解农村法律适用现状窥得一斑。作为法科学子,除了认真学习法学理论之外,了解农村的法律现状,关注农村的法律运行,理应成为重要课程之一。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旨在保障经济困难公民获得必要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救济和保障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权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政府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概念界定
为了明确所研究问题的实质,首先应该对涉及的关键概念加以学习和界定:
(1)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
(2)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市及各区、县均应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暂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区县,由各区县司法局指定职能部门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
(3)法律援助所指的是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区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各镇乡司法所及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万寨乡司法所即属于法律援助所性质。
二、农村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
1、自然情况及经济发展状况
(1)自然概况
该集镇有着悠久的赶场历史,是传统的赶场之所。每逢
三、
六、九日附近乡镇甚至来自恩施、咸丰等周边市县的客商也在此摆摊设点,车水马龙,接踵摩肩。该乡位于县城的东北一隅,乡政府所在地距县城29km。东西、东南面与本县的长潭乡和恩施市新塘乡相邻,南面与本县椒园镇、珠山镇相壤,西面与恩施市芭蕉乡相连,北面与恩施市三岔隔江相望。该乡属典型的边、老、远、穷山区。全乡下辖24个自然行政村,244个村民小组,共30022人。全乡人口总体上科学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较淡薄,但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2)经济现状
国土面积182.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309公顷,林地面积3475公顷,人均耕地占有少。乡内生物种类繁多,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小麦等薯类为主,经
济作物有茶叶、烟叶、油菜、柑桔、花生等,人均收入较低。人们的大部分收入主要用于生产投入、子女教育、生活开支等,用于其他消费如法律咨询、娱乐的开支甚少。
(3)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水平较国家规定低。
2、农村法律援助需求分析
(1)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案件多。由于历史习惯、观念意识、经济发展等诸多原因的影响,发生在农村或农民身上的案件有许多属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比如,在农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条件恶劣及安全措施不当导致农民工因工受伤的情况等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农民工是无助的,这时候他们需要法律援助。
(2)农民寻求法律援助的情况却较少。比如:在近三年以来,除了经调解后当事人双方和解的案件外,万寨乡司法所所受理的案件通过诉讼解决的很少,2007年受理案件为6件、2008年受理案件为8件、2009年到目前为止受理了7件,其中有两件属于和解性质。以上受理的案件,大多数案件类型主要是赡养纠纷、土地纠纷、劳资纠纷、宅基地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婚姻纠纷等。群众遇到问题,大部分寻求调解和诉讼渠道解决。据统计,几年来群众经调解解决的占60%,通过诉讼解决的占40%。
3、农民对法律援助的知晓情况
农民对法律援助了解甚少,一旦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他们不知道求助于法律援助机构或者法律服务者,又缺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去维护自身权益,从而引发了更多的社会问题,容易引发上访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三、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现状
1、县法律援助中心政策重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
我县(宣恩县)法律援助中心非常重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并采取了相应的便民措施,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可就近到所在乡镇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即乡镇司法所提出申请,工作站可直接受理,也可持受理审批表交由援助中心统一指派办理。
2、乡镇司法所基本情况
人员少,经费少,工作质量运行不够高。经费来源靠乡镇财政,很难落实。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的专业人员情况是:获得律师资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少。
3、农民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情况
万寨乡司法所本着扩大受援面、应援尽援的原则,降低门槛,多收案,多办案。当事人只要交齐相关的证明和材料,一般就能够获得免交代理费等法律援助。
4、农村获得法律援助的条件审查
对农民申请法律援助,条件降低。当事人只要持身份证明和村委会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就能获得法律援助。
5、对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现状的基本估计
由于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的需求者越来越多,但由于目前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能够用于法律援助的资源有限,受人力、财力等条件的限制,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范围还相当有限,仅局限于经济
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的案件,其他许多依法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事项,还不能予以满足。
四、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部门和单位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对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不少困难群众还不知道法律援助,有些符合条件的受援人是通过上访才了解到有法律援助这一途径。
2、经费不足,仅依靠财政的经费不能满足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法律援助工作社会知晓率的不断提高,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逐年递增,而财政经费投入不足,又加上社会募集援助基金渠道尚未形成,致使法律援助经费与法律援助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难以满足符合条件的受援对象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制约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取证、调解时往往需要深入基层,时间长,工作量大,经费开支较大,有的甚至要跨省援助,其往返经费开销更大,经费问题得不到很好地解决阻碍了工作人员办案积极性。
3、信息上报工作流通不畅,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络员”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不能及时上报材料,以致不能及时掌握基层法律援助的工作动态。
4、法律援助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变化,其严峻的形式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现有法律援助队伍的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变化的社会需求。
5、受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不良影响,出现一些道德失范,不恪守执业纪律等现象。有的法律援助工作者未能忠实地履行职责,缺乏社会责任感,敷衍塞责,应付受援人,给予无偿法律服务时不自觉的降低了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对极少部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来讲,少量的办案补贴也使得自已的行为愧疚感减少甚至理直气壮。
五、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建议
1、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法律援助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并随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以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水平相协调,但目前在农村法律援助中没有足够的财力作支撑,很难保证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农村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法律援助是国家的义务和政府的职责,是一项法律专业性很强的群众工作。法律援助工作面向社会,面向人民群众,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但是,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毕竟还处在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因此要加大对《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法律援助的基本知识,一方面,让领导干部认识到法律援助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能够体现党和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是政府行为和职责,从而对法律援助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与支持。另一方面,执法部门通过宣传学习,就可以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规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改进作风,更好地方便群众,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干好法律援助这项为人民服务的事业,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体的法律需求。无论是刑
事诉讼、民事诉讼还是非诉讼事项、解答咨询,都要认真严谨,尽职尽责,严格按照《条例》规范的程序办事,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3、创新形式,加大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级政府要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为广大农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实践中,法律援助机构要不断创新援助形式和方法,创造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发挥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把服务窗口延伸到基层。采取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形式,为农民提供帮助。同时,还要运用调解等非诉讼形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将人民调解作为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方式,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使之成为构建新农村的“调节器”。因此,法律援助机构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加强同各级调解组织的联系,尽可能运用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平息矛盾。要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开辟法律咨询专线,畅通法律援助的求助渠道,增设法律援助服务接待窗口,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采取便民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努力做到“应援尽援”,重点做好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社会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实践报告
姓名:冉磊
班级:法学一班 学号:0921020113
第四篇:建筑暑期实践报告
混凝土质量控制包含两个基本内容:1.使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2.在满足设计要求的质量指标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这两条要求实际上是尽量降低泥凝土的标准差。
可以说,混凝土质量控制实质上是标准差的控制。实际上控制标准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1)设计合理的混凝土配合比。 (2)正确按设计配合比施工 (3)加强原材料管理,混凝土材料的变异将影响混凝土强度。 (4)进行混凝土强度的测定,我们以28天强度为准,为施工简便和质量保证,我们一般做7天试块等,以对混凝土强度尽量根据其龄期测定其发展,以明确确定其质量。
混凝土制作出来的同时就开始做混凝土试块,养护28天送到相关单位进行试验,以测定按计算出来的配比生产的混凝土是否合格。混凝土自搅拌机中卸出后,应及时送到浇注地点,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混凝土产生离析、水泥流失及初凝等现象,混凝土运道浇筑地点有离析现象时。
混凝土的浇筑要分层浇筑,浇筑层厚度不大于振动棒作用部分长度的有效作用长度,浇筑墙,柱混凝土是利用控制杆来控制浇筑厚度。
混凝土浇筑后要在初凝前振捣,用插入式振动棒,振捣时要快插慢拔,插点要均匀,不得有漏点。每一插点的振捣时间待混凝土表面返出浆,不在显著下沉,不在出现气泡来终止此次振捣。
混凝土浇筑时尽可能的连续浇筑,否则须留置施工缝,一般情况下,柱的施工缝宜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梁的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板的施工缝当为单向板时宜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当有主次梁时板的施工缝宜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三分之一范围内。特殊情况按设计进行,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柱子混凝土浇筑前底部填以5-10cm厚与混凝土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柱子混凝土分层振捣,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时每层厚度45cm,振动棒不得触动钢筋和预埋件。梁、板混凝土浇筑时边浇筑边振捣,振捣完毕,用木抹子抹平,施工缝处或有预埋件及插筋处用抹子抹平,浇筑板混凝土时不允许用振动棒铺摊在混凝土上。
混凝土浇筑振捣过程中,不可随意挪动钢筋,要经常检查钢筋保护层厚度及预埋件的牢固程度和位置的准确性。
例外,浇筑梁柱混凝土时,应搭设临时脚手架,并设防护拦,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使用振捣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触动电器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现象,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场地照明和低压手把灯照明设备,混凝土浇筑时使用的溜槽或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
混凝土浇筑以后,就进入了养护阶段。不能让混凝土处于爆晒状态。要使常给混凝土浇水,保证它的水化硬化反应。
小结:
在这短暂而紧张的20多天月里,生活、工作上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技术员和各位技术工人请教,认真完成技术员交给我们的任务,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及会议。也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充分认识到了我们在学校学到的不过是理论,与实际相差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让我明白了不能盲目地只看书本,要结合实际地工作来学习,否则的话那么就不会真正地学到东西。
课堂上学习最基本的理论知识,但是我们更需要了解现场施工的发展现状,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而这次的生产实习课程就给我们提供了一次最好的机会,我们可以把所学进行实践,进一步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并培养综合运在学习过程中,成功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懂得了在工作中要讲求实际效率,与别人要协调配合的工作态度,使自己真正参与其中,发展和提高了自己的工作和交际能力,这将为我们以后从事建筑工程专业的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打下基础。施工现场的管理远不像我们课本上学得那么简单,它不仅要求管理者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保证工程的质量。同时还应具备解决突发问题的能力,以保证工程的进度。例外,在进入工地前,我们接受了安全教育,并在实习过程中,树立了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在外面实习的这些日子里,通过亲身经历,对于将来我的实际的设计工作也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为毕业设计提供了现实资料。从而避免了在设计过程中出现设计与实际施工相脱节的现象。我坚信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实习,所获得的时间经验对我将终身受益,在未来的工作中我要把我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来,充分展示自我的个人价值。
第五篇:建筑工地实践报告
寒假实践报告
学校: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建筑设计学院 专业:园林工程设计 班级:园林11-2
姓名:陈世鑫
学号:1180163202
实践单位:盐城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实践时间:2012.1.7~2012.1.21共15天
今年寒假学校要求我们在假期去一些单位做为期十五天的实习训练。放假第二天我就出去“找工作”,由于我们镇正在建造新的镇政府,我就来到建筑工地,和门卫爷爷说明来意后,就把我带到工程项目部。就这样我成了工程项目部彭工的一名学徒。
彭工是一名施工员,二级建造师。我是早上八点去的工地,每天早上在工地几个施工员都要去工地上例行巡查一遍,我提出了我要去工地看看,彭工就找给了我一个安全帽,并向我提及了一些在工地上需要注意的事情。
一、实践目的:
1通过参观在建工程及阅读施工图纸,进行现场比较,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空间想象能力,提高识读工程图的能力。
2 通过参观实际建筑流程,了解建筑工程施工工艺,熟悉房屋构造,了解建筑材料的特性及应用。培养学生劳动的观点,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为今后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3通过毕业生产实习,培养学生劳动的观点,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为今后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4在熟悉资料的同时锻炼自己搜集有效资料的能力;了解我国有关的建设方针和政策,正确使用本专业的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
二、实践内容:
我所在的工地是镇政府建造的新的镇政府大楼和食堂。镇政府大楼是由四层的会议大厅和十二层的办公楼组成。两个建筑楼都是框架结构,其中镇政府大楼还有东西两个剪力墙。我到工地报道的时候两个大楼的框架已经完全建造好了,只剩一些非承重墙正在建造之中。虽然,大楼的建造已经快要接近尾声了,但其中也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东西!所以,我就留在了项目工程部实习。在实习期间我首先需要了解图纸,并对建筑图纸有一个先期的了解,之后就是参照实际的施工情况进行施工学习,对施工中需要注意的东西。在这其中,我也经常参与工程的监理,这能够使我对施工的严格有个更加深刻的印象。
1熟悉图纸:
建筑工程图纸是用于表示建筑物的内部布置情况,外部形状,以及装修、构造、施工要求等内容的有关图纸。建筑工程图纸分为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设备施工图。在生产施工中,它是备料和施工的依据;当工程竣工时,要按照工程图的设计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并以此评价工程质量优劣;建筑工程图还是编制工程概算、预算和决算及审核工程造价的依据。所以建筑图纸在建筑建造有着不可替代且神圣至高的作用。在建筑图纸到手后,首先了解本工程的功能是什么,是车间还是办公楼?是商场还是宿舍?了解功能之后,再联想一些基本尺寸和装修,例如厕所地面一般会贴地砖、作块料墙裙,厕所、阳台楼地面标高一般会低几厘米,车间的尺寸一定满足生产的需要,特别是满足设备安装的需要等等。最后识读建筑说明,熟悉工程装修情况。建筑工程建施图一般有正立面图、剖立面图、楼梯剖面图,这些图有工程里面尺寸信息:建施平面图、结施平面图上,一般也标有本层标高;梁表中,一般有粱表面标高;基础大样图、其它细部大样图,一般也有标高注明,通过这些施工图,可掌握工程的里面尺寸。等等,建筑工程图中的要点规则是在是太多,这里就不一一说明了。在实习第一天,师
傅给我讲解了施工图纸的基本识图方法,对比相关的书籍介绍了看图纸的一些要点,并对照实际建筑分析了建筑图纸。 2工地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包括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体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结构吊装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冬期与雨期施工等。在上工的前几天,我大致的读了一遍《建筑工程施工手册》,这本书是以国家最新颁布的现行建筑结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规程为依据,并结合建国以来的工程实践,以介绍我国当前应用成熟的新的施工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为内容,系统、全面地阐述建筑工程施工的通用施工程序、施工工艺方法、施工要点、质量要求及施工机具等,帮助广大施工现场人员迅速、准确地解决各类技术问题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土方与爆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体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地下防水工程,道路工程,常用新型混凝土,烟囱、水塔、水池,季节施工,安全技术,常用资料等。它主要讲的是:1土方与爆破工程2地基与基础工程3砌体工程4混凝土结构工程5木结构工程6钢结构工程7建筑地面工程8屋面工程9门窗工程10地下防水工程11道路工程12常用新型混凝土14季节施工15安全技术16常用资料参考文献。由于我的师傅是一名施工技术员,我就跟着师傅来到工地,师傅在现场讲解并实际操作了一些建筑施工的方法。虽然我自己没有实际操作,但作为一名刚入学的大学生,还没有一点的理论基础,对只是要求了解一些建筑知识的我来说,这些已经足够了。
3施工监理:
因为建筑产品具有价值大,使用寿命长的特点,并且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生活环境。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筑单位的委托,服务于建设单位,从产品需求者的角度对建设工程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建立的执行者,依据建设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对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行为和他们的责权利,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约束,保障工程建设尽然有序地进行,以达到工程建设的好快省和取得最大投资效益的目的。建设监理的执行者通常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方式对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严格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在实习单位,我所在的项目工程部中有一位建筑监理师。在和师父学习之余,经常随着监理师爷爷在工地上巡看。监理师爷爷对发现的工程质量与施工问题进行分析与修改方法,并不时地监督工人的施工。我在一旁观看,思考监理师爷爷发现施工问题的过程与处理方法,而这一切对我将来参与施工会有启蒙性的作用。我觉得这个是这次实习坐卧最有用的地方!
三、实践结果
在施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许多的问题,大多是因为施工图纸没有研究透彻,或是因为有些工人没有认真看图纸。这就导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有很多的问题出现,使工程进度滞留,没法继续。这是就需要建筑施工员与施工工人相互讨论研究商讨解决方案,所以建筑的施工是一个合作的过程。有一次工地大楼上有一个门上两旁的墙比门上的过梁窄了2.5cm,最后经施工方与工地间的反复研究,得出没办法改变梁的宽度,只有把楼上的隔离墙拆除,重新砌造。像这样的问题在工地上是很常见的,所以这就需要我们建筑工人的细心砌造、监理员的仔细检查和施工员的制定方案。在这其中我学到了许多…
而且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会对施工工地附近产生很多的坏的影响!下面是总结的一些建筑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
1、破坏地表的影响。建筑上程施工要挖掘地面,破坏地表面的绿色植物,这样就造成水土流失,如果在上程施工过程中不及时防治,可能造成地表泥土被雨水冲走,有泥沙沉积的沟渠,从而污染水源。
2、水源污染的影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会冲洗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及一些油漆等污染物质。所以在施上现场要建造临时的排水设施,将雨水和冲洗水及时疏导,以减少对地表的冲蚀。例如: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一般都需要对砖块浇水才能上墙,浇水之后只有少部分被砖或砼吸收,其余的水都会随地流淌。
3、空气污染的影响。从建筑施工开始,破坏地表面的绿色植物,到堆放砖、石、石子、石灰粉、水泥等建筑材料时都容易产生粉尘或灰尘,在大风天气下,更会尘土飞扬,烟尘弥漫,有时夹杂着刺鼻气味。
4、噪声污染的影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运输材料的重型卡车、自卸汽车的马达声,施工现场的机器轰鸣声,建筑工人的击打声音,都会对附近居民日常生活产生影响。
虽然其中的有些影响是不能避免的,但我们也可以做出一些努力使其负面影响的范围尽量缩小。例如挖掘施工土方时,可以先在挖掘地周围建造一圈低矮的围墙,防止水土流失,在土方挖掘完毕之后,可以在那里适当种一些灌木草坪之类的植物,尽量保持水土。还有建筑材料的粉尘,建筑施工的噪音都可以通过一些方法降低其污染与影响。这些都是需要施工方做出努力的,我期盼施工方可以在这些细节上多给予一丝关注,我相信社会会更加的美好!
四、实践总结体会
在这次简短的寒假实践中,我学到了很多,但也发现了自身的许多不足。首先第一点要能够吃苦耐劳,在工地的工作环境还是很差的,我实习的时候,因为在寒假,正是最冷的时候,在办公室里还好一点,但也会不时的有人进出门带进一阵阵凉风,而且还有不停息的建筑噪音传来。作为一名建筑施工员,还要不时地进出工地查看当前的建造进度与情况,在一个可以说只有骨架的高层建筑上,一阵阵的凤刺骨冰凉,我们要经常的忍受着不时查看工程,这是为工程的安全与进度着想,是必须的!所以我们要学会吃苦耐劳。第二点要足够心细,在一个工程中有大量小的建筑地方,而这些地方不能因为小而被忽略,要谨慎对待,一切按图纸施工,就是有一些实际建造与图纸预想有出入的地方,也应该由各部门统协和商处理,而不能将就!还有许多的体会就不在这一一诉说了。
这次寒假实践使一个从未接触过建筑建造的我认识学到了很多,虽然发现了这一行业有许多的艰辛,但这些却不能让我退缩,因为这是我的理想!我会迎难而上,为它付出我所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