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区域经济一体化
第一篇:长株潭区域经济一体化
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落实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公安局文件
长公办[2007]371号
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落实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市局有关处室、支队、各分县市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关于加快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建设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湘公通[2007]1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进一步调整长沙市户口迁移政策,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宽购房落户条件
(一)办理对象:凡在长沙市通过合法购买、受赠、继承、自建等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并实际居住的公民,需将本人及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购房所在地的。
(二)提供材料:房产证(含市内五区房地产管理局核发的房产证)、购房发票、税票(二手房提供契税票据)、要求迁入人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父子母子关系证明等)。
银行按揭房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抵押合同;
自建房需提供房产证、建房许可证、用地许可证;
(三)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长沙市公安局户口、身份证受理中心办理,经审核后发给《准迁证》。
二、放宽长株潭三市之间户口迁移条件
(一)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
1、办理对象:未成年人及其祖(外祖)父母户口均在长株潭三市范围之内,未成年人需投靠祖(外祖)父母的。
2、提供材料: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投靠人户口簿、投靠人与申请人亲属关系证明(由派出所、单位或居委会出具)。
3、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所辖区、县(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办理,经审核后发给《准迁证》。
(二)父母投靠子女
1、办理对象:父母及其子女的户口均在长株潭三市范围之内,父母需投靠在城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成年子女的。投靠人不受年龄限制。
2、提供材料: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单位证明)、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投靠人与申请人亲属关系证明(由派出所、单位或居委会出具)。
3、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所辖区、县(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办理,经审核后发给《准迁证》。
(三)直系亲属投靠
1、办理对象:夫妻一方户口在长株潭三市农村地区,另一方户口在长株潭三市,需办理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的。
2、提供材料:申请人及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不需要)、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乡、村、组证明意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等)。
3、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所辖区、县(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办理,经审核后发给《准迁证》。
(四)大中专学生回原籍“非转农”
1、办理对象:原籍为长株潭三市农村地区的大、中专学生,毕业或肄业后,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非转农”的。
2、提供材料:申请人毕业证或学校肄业证明、原籍乡、村、组证明意见、学校所在地户口迁移证、身份证。
3、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落户地所辖区、县(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受理,由区、县(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报市局审批,经审批后作出批复决定,下发给区、县(市)人口管理部门,通知群众凭市局批复办理有关手续。
三、简化相关办事手续
(一)逐步推行网上户口迁移。待省级户籍业务平台完善后,逐步实现长株潭三市网上户口迁移和一站式审核登记制度,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
(二)办理居民身份证“一体化”。长沙已开设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点,株洲、湘潭两市居民可在长沙通过异地受理办理居民身份证。
(三)跨市区暂住不需办理暂住证。常住户口所在地属株洲、湘潭两市市区的人员,在长沙市市区范围暂住的,不必办理暂住证,只纳入暂住人口登记管理。
湖南省公安厅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二篇:对“长株潭警务一体化”的几点思考
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批准建设以来,三地经济社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城市群已具一定规模,现代化交通四通八达,经济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态势已初步形成。在经济一体化的作用下,三地之间的社会关联度越来越强,地区治安问题也日益呈现出一体化的趋势,突出表现在区域内跨区流动犯罪增多,地区间的犯罪相互影响、关联程度加大,治安管理对象发展迅速等等,区域治安问题已成为维护长株潭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推动长株潭警务一体化势在必行。
一、三地接壤地区刑事发案的基本情况
天元区与长、潭两地接壤的派出所有马家河派出所、栗雨派出所,随着三地经济、交通的快速发展,天元区与长、潭之间的人、财、物流量不断增大,一些犯罪分子趁机利用三地交界的特殊地理交通条件,跨地区作案,跨地区销赃、藏匿的现象逐年呈上升趋势,特别是“两抢”案件成为直接牵动刑事发案总量升降的最主要因素,据不完全统计,该类案件占到刑事发案总数的六成以上,且犯罪呈现快速、机动的特征,犯罪分子运用先进的通讯和交通工具,做到快速传递信息、快速纠集同伙、快速作案、快速转移,有时在株洲作案,随后快速到湘潭、长沙藏匿和销赃,在湘潭、长沙作
1 案又到株洲藏匿和销赃,其机动能力增强,使警方打击难度不断加大,直接影响了三地的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三地警务一体化的基本目标和重点协作项目
1、信息领域的协作。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为目标,建立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设立热线或专线电话,遇重特大警情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时进行区域内协调配合处置。交流违法犯罪动态信息和工作经验,相互通报突出的社会治安情况,相互通报治安管理部门开展的专项行动,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区域转移,实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步开展,形成打击整治的工作合力。
2、打击违法犯罪领域的合作。查处在接壤地区的“黄赌毒”及“销窝赃”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相互支持配合,相互提供违法犯罪线索,配合调查赃物流向和追缉违法犯罪嫌疑人,必要时,协作地可出警支援,实施共同打击。
3、重点地区治安整治工作领域的合作。对接壤地区治安复杂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适时组织统一行动,集中警力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清查打击。
4、人口管理领域协作。实现人口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公安信息系统中的常住人口、境外人员、流动人员和出租屋、重点人口和监外罪犯等信息系统通过授权机制互相开放查询权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加强三地区警务一体化的工作思路
推进长株潭警务一体化,要遵循“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协同作战”的原则,充分发挥多方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通过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构建合作平台,积极探索联合打击、防范跨地区违法犯罪活动的新方法,有效提升公安机关区域联动、整体作战能力。
(一)加快实现信息共享。要紧紧抓住公安“大情报”系统建设的有利时机,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为目标,转变思想,迅速适应信息化条件下治安管理工作新模式。一是整合信息资源。将各地各部门的旅业、民爆、枪支管理以及常住、暂住、重点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等系统数据跨区整合,治安视频监控与通信网络系统有效整合,尽快建成一个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高度共享的信息平台。二要加强周边区域治安情况分析研判。要建立常态化的社会治安情报分析研判机制,根据本地和周边人员、物品的流向,大型活动的层级以及110警情的多少等情报信息来分析判断当地和周边区域治安状况,及时掌握边界地区社会治安状况的时空分布和变化趋势。
(二)以“人(流动人口)、屋(出租屋)、场(娱乐场所)”为重点,建立治安要素管控协作机制。一是完善通报协查机制。对流出本辖区的重点人员、危爆物品要及时通报给流入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并由流入地治安部门落实协管措施;对下落不明的,要通报到周边地区,同时启动协查
3 机制。二是建立协管工作机制。对涉及三个地区甚至多个地区的治安要素,如工作地和居住地分属两个区域的重点人口、关注对象和跨区连锁经营的场所、行业等,应共同研究管控方案,互通动态管控情况,分头落实管控责任。
(三)构建社会面巡逻联防机制。一是建立联合巡逻机制。边界地区公安机关双方互派警力加入对方的巡逻组,或联合组成巡逻队,对边界区域开展联合巡逻。二是跨区域打击现行犯罪。在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中,三地公安部门可根据各地治安形势的复杂性和地理特点划定协作区,一旦发生重大警情,需要对嫌疑人和嫌疑车辆进行围追堵截时,案发地公安机关可以迅速越过行政区划线追击犯罪分子,同时,可根据事先确定的指挥层级和联络方式,第一时间向协作区公安机关通报嫌疑人、嫌疑车辆的具体特征和可能逃跑的路线,按照一定的协作规范和操作流程,调度协作区警力开展布控、堵截和抓捕工作。
(四)建立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对跨区域的矛盾纠纷(如山林、土地纠纷),同一行业的不稳定因素(如出租车行业)等,可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形成跨区域的调解网络。通过召开排查矛盾纠纷的联席会议,共同摸排联防区域内的各种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形成大排查格局,对排查的信息进行联网,互相通报。尤其是对可能引发跨区域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预防、早治理。
(五)建立区域警务协作保障激励机制。一是树立全局观念。要充分认识到长株潭区域内的治安问题具有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共生关系,没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也难有长期稳定的治安环境。因此,治安警务合作,必须要跳出行政区划的框架,通过反复协商、沟通,共同制定合作机制,弥补单一城市的治安控制局限,共同提升警务效能。二是建立科学评价激励机制。对经常协助其他地区开展工作的单位,以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整体效果良好的单位,要明确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鼓励,并在工作绩效考核时,一并予以考虑加分。
(六)建立警务协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长株潭三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通报社会治安管理情况,总结警务协作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提出工作建议,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长株潭各市设立治安管理警务协作的办事机构和联络机构,每半年召开1次工作例会,通报社会治安工作情况和协商区域警务协作事宜,协调推进合作事项,并向三市治安管理警务协作联席会议报告警务协作落实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工作例会由三市轮流举办,如一方有重大事项或行动需要协商,可提议并经其他方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篇:长株潭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行政区划调整研究
摘要:行政区划与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内在的联系,行政区划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在分析长株潭地区现行行政区划体制与区域经济发展不适应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行政区划调整的建议,使行政区划更好地适应长株潭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关键词:长株潭地区;区域经济发展;行政区划调整
区域经济发展问题是当今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而行政区划是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株潭城市群处于我国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和长江经济带的结合部,区位和交通条件优越,保持着强劲的发展态势。但事实证明,长株潭区域经济一体化也没能摆脱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适当调整行政区划,促进长株潭城市群更快更好地发展乃当务之急。
一、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现阶段,在我国特有的政治体制下区域经济发展主要是以行政区为界而展开的。行政区划的设置和变更直接影响着区域经济发展。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必然受到行政区内行政机关的各种行政权力、发展战略和政策等影响。行政区划作为国家划分和配置地方各级政府职能的基础,从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方面影响和制约着经济体制和经济活动,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影响着资源开发、工业布局、城市发展等方面的战略选择和规划制定,成为促进或阻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区域经济发展的最终趋势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当行政区划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时,就会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否则,就会产生所谓的“行政区经济”现象,即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刚性约束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区域经济现象。“行政区经济”现象将导致行政分割的矛盾很大,进而导致区域经济无法实现一盘棋式的共同发展。
行政区划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前提和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行政建制的撤设、行政区的规模等级、行政区范围的合理性及行政中心的设置等影响着区域自然资源的开发、生产要素的空间流动与配置、经济活动的空间组织,从而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多方面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纵向权力结构确定的中央与地方关系、集权或分权程度直接关系到中央政府的宏观经济决策与调控能力,影响着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经济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政府产业、财税、金融、投融资等政策,反映政府在一定时期的经济意图,体现政府基本政策倾向,直接介入经济活动并对经济运行进行有效干预,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和区域经济发展,都将产生很强的导向乃至直接的决定性作用。三是地方政府为履行政府职能,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计划、组织、管理、调控区域经济的具体政府行为,都直接或间接地介入区域经济活动,作用于区域资源配置,对区域优势发挥和区域经济发展产生更为直接、突出、独特而深刻的影响。同时,在中央与地方分权体制下,受制于施政范围限制和经济利益驱动的地方政府,在对涉及到跨行政区,涉及区际利益关系的一些矛盾与问题处理上,能否着眼于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采取相互合作、因势利导的理性行为方式,将会对跨行政区的区域经济成长、发育、发展产生十分深刻的影响。此外,行政区划等级不同,地方政府在行政体制中地位不同,不同层次的地方政府的职能大小,对区域经济发挥的影响程度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二、长株潭地区现行行政区划不适应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面积2.8万平方公里,2006年人口1 300万,经济总量2 818亿元,分别占湖南全省的13.3%、19.2%、37.6%,是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结构紧凑。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发展目标被定为形成长株潭三市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基础设施完备和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存共生、要素市场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的高效率、高品质的多中心型城市群地区。目前,长株潭城市群整体经济虽然保持着强劲的发展态势,但大量事实表明,长株潭区域经济仍然在按行政区经济规律运行。行政区经济界限如同一堵看不见的墙对长株潭区域经济的横向联系产生着刚性制约。随着长株潭一体化的步伐越来越快,跨区域的需求就越来越多,而长株潭地区的行政区划却越来越无法满足其需求。
1.现有的市管县体制与生产力布局的变化及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相适应,妨碍了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首先要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而现行市管县体制却越来越成为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障碍。市管县体制是在我国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对于密切城乡关系,加强城乡合作,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等诸多方面都有过一定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区域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尤其是市与县经济差距的缩小,该体制下的市县矛盾、区县矛盾日益突出。许多市视县为附属行政单位,要求县的经济发展从属于市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导致了这两个利益主体的经济发展冲突,使市管县演变成为市压县或市刮县。在市管县体制背景下,市的发展偏向于中心城市而轻视所管辖的县(市),不仅没有带动县(市)经济发展,反而使其发展受到压抑。例如,株洲市所辖南部的茶陵县、炎陵县距离株洲市实在太远,不仅没有带动其发展,推动城乡耦合,反而要为其中心城市株洲发展提供资源,限制了自身发展。
2.城镇型政区数量小,规模不大,集聚辐射功能较弱,影响区域经济的资源整合
城镇型政区是一个区域经济、政治、社会、教育、科技及文化活动的最基本单元。伴随着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 城镇型行政区划建制在整个行政区划体系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而城镇型行政区划空间的不足正严重制约着城镇化的进程, 这就迫切要求在城镇化进程中对政区设置做出适当的调整。城镇作为经济的中心,集聚了比较高的能量,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向四周放射其能量,这也是由城镇经济活动的本质决定的:城镇发展必须以周边外围地区为腹地,为其提供必要的生产要素和商品市场;周边外围地区需要借助城镇核心区的经济辐射,带动和影响当地产业的发展,实现与城镇对接,从而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步伐。长株潭城镇体系受自然、历史、政治、经济、交通等因素的影响,形成了自身的特点,但在职能结构、规模结构、空间布局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1)城镇型政区数量偏小,规模不大。长株潭地区现有大城市仅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个,且三市市区人口、面积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种状况对区域城镇的影响是以“极化效应”为主,辐射和带动力不强。长株潭地区现设乡镇数量为293个,远低于国内发达地区水平。(2)市辖区结构不甚合理,特别是新区(郊区)和县城偏小。市中心区人口和经济活动高度密集,造成诸如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环境污染、城市基础设施超负荷运行等一系列问题;而新区(郊区)和县城发展缓慢,规模偏小,功能单一,没有形成明显的集聚规模,尤其缺少中等城镇这一重要环节作为地域辐射中心,城镇体系尚待完善。(3)各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较弱,各城镇职能结构趋同,城镇之间的联系松散,缺乏合理的分工和协作。由于第三产业发展相对缓慢,市中心区的服务功能较差,对周围地区的辐射力较弱,市域内各城镇职能雷同,外向型经济不发达,缺少互补性。(4)城镇化水平低,地域差异较大。株洲所辖四县一市中除株洲县城镇化水平较高外,炎陵、茶陵、醴陵和攸县的城镇化水平都很低。全市城镇密度和城镇化水平在地域分布上也存在着明显差异,靠近市中心区的城镇发展水平明显高于边缘地带。(5)有些市辖区范围狭小,管理幅度较窄。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人口和产业的快速集聚,中心城市城区的发展空间基本饱和,人口过密的状况逐渐严重,经济建设项目和社会发展项目缺乏布局空间,制约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导致长株潭地区行政分割现象比较突出,生产要素很难在区内自由流动、配置和整合,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发展。3.乡镇行政区划不合理,行政管理成本大,制约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
长株潭地区部分地方乡、镇政府规模虽小,可公务员动辄上百人,可谓“生之者寡,食之者众”,成为行政重负。这样的状况不便于管理,而且机构繁多,严重影响了办事的效率,对经济发展也很不利。乡镇政府职能过宽、机构臃肿、支出膨胀,是造成农民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据统计,目前长株潭地区共有乡镇数量293个,乡镇平均人口数量约为16 587人。一方面,这样的基层行政建制规模在现今“行政区经济”作用下,受到了行政区划体制的限制,农村生产要素难以按照市场需求进行有效配置,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得不到合理开发利用。在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建设时,往往各搞一套,无法统筹规划、集中建设,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不利于农村城镇化的推进,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乡镇的班子委员会一个也不能少,导致官民比例偏高,造成基层行政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有限资源的巨大浪费,加大了行政管理成本。
三、长株潭行政区划调整的政策建议
为了适应长株潭区域经济迅速发展的内在需要,我们必须在遵循行政区划体制改革一般规律与原则的前提下,结合长株潭地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长株潭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措施。
1.逐步取消市管县体制,实施省直辖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行政区划体制改革必须考虑到我国的区域特点和区划结构,对我国行政区划层次与管理幅度有科学的认识,应该以逐步取消市管县体制作为突破口,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出于实际考虑,长株潭城市群实施省直辖县的具体步骤为:首先,认真总结并推广浙江和湖北等地“扩权强县”、“留利农村”的经验,结合行政审批制度、从扩大县财权、事权、人事权入手,逐步弱化地级市干预县级政府公共事务的行政能力。其次,认真总结海南省“小政府,大社会”以及省直辖县市和设置重庆直辖市的经验,并根据自然地形与周围省级政区调整,逐步形成省——县——乡三级制。最后,根据宪法规定,长株潭地区的12个县(市)除长沙县、望城县、株洲县、醴陵市、湘潭县、湘乡市外的6个县(市)归湖南省管,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不辖县(市)。
2.调整不合理的城镇型政区设置及其布局,促进城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长株潭地区的城镇型政区设置及其布局,应当逐步形成以长沙、株洲、湘潭为核心和中心结点的放射性城镇布局,以三纵两横(即一主两次两辅)的“冉”字型结构支撑起整个区域的城镇发展空间。长株潭地区城镇将形成省域中心城市组群——区域中心城市组群——重点镇——一般建制镇四级结构。根据这个设想,特提出以下具体建议:(1)根据自身特点,以区域资源开发最优化为前提,依据地域分工原则,积极扶持主城区(含新区、镇)的发展,培育小城镇,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逐步由“点”开发向“轴”开发过渡,最终向网络化推进,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最终达到区域均衡发展,形成以长沙为中心的长株潭优势产业群和城市群,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区、支撑点和依托地。(2)以市域主城区(含新区)为核心,以县城(含县级市)为次级中心,以市域城镇为片区乡镇地区中心,形成主城区(含新区)——县城(含县级市——建制镇三级结构,带动广大乡镇,加速城乡一体化,提高城市化水平。
在实行省直辖县、县脱离地级市管辖之后,必须预留中心城市发展空间,适当扩大市辖区范围,调整原有市辖区格局,使其能够满足城市内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人
居环境建设等对空间的需求,吸纳更多的外部要素,增强城市发展的能量;同时可以有效地整合资源,形成合理的内部分工,优化内部功能分区、提高城市空间的利用效率,进而促进中心城市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3.合理扩大乡镇规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乡镇撤并,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由于科技的进步、交通通讯的发达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行政区域的管辖幅度可以增大一些,管辖下一级行政区的数量可以增加一些,管理机构则可以精简一些。“撤并乡镇”有利于精简机构,减少乡镇行政人员和财政开支,降低管理成本,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乡镇的经济发展;有利于优化小城镇体系,促进小城镇建设,从而推进中国城镇化进程;可以尽可能地减轻国家负担并让农民富裕起来。设立乡镇的标准应较1984年民政部的设镇标准有所改变,具体来说合并后的乡镇总人口应在5—8万为宜,面积应在100平方公里以上。长株潭地区乡镇调整完全能够达到该标准或者适当超过该标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充分尊重乡镇的历史沿革和当地居民多年形成的生产、生活习惯,不能搞一刀切。乡镇撤并以后,要严肃编制管理,按一类乡镇39名、二类乡镇37名、三类乡镇32名定编,实行“一人一编一卡”,同时为了增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减少社会动荡,应采取相关措施,多渠道分流富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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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分析
(决策咨询报告12期)
2010年,长株潭三市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占全省的42.2%、38.4%、43.2%和45.9%,日益成为湖南产业、城市最为密集的区域。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点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这标志着加快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已成为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长株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区域内国土面积2.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13.2%。到2010年末,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集中了全省3/4的研发人员、80%的科技成果。自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该区域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一)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区规模逐步扩大。最新数据显示,长株潭城市群城镇化水平已达到56.3%,比2005年提高11.3个百分点。随着城市群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城市空间布局加快拓展,城市群呈现融城之势。长沙形成了一主(河东主城区)、两次(河西新城和河东星马新城)、四组团(暮云、捞霞、高星、含浦)式发展布局,并积极向株洲、湘潭方向拓展。株洲在河西向湘潭方向拓展,天台—粟西组团,规划建设成13平方公里的新城区,并沿长株潭高速公路两侧发展,北上与长沙对接。湘潭则向北朝长沙方向拓展,沿江规划建设20平方公里的新城区,东面则与株洲对接。融城格局使得三市联系更为紧密,互补性日益增强。
(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显现。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实现财政总收入715.8亿元,比上年增长26.8%,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总量占到全省的38.4%;实现GDP 6715.91亿元,增长15.5%,总量占全省的42.2%,增速分别比上年和当年全省平均水平快1个百分点。在三次产业结构中,长株潭城市群农业历史悠久,工业门类齐全,第三产业比较发达,一些领域的优势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在农业发展上,传统的粮棉油和具有特色的蔬菜、水产品、林特产品等品种繁多,附加值高,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421.9亿元,占全省的18.0%。在工业发展上,建筑、装备制造、钢铁有色、卷烟制造等行业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占有重要地位,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3681.87亿元,占全省的50.3%。在服务业发展上,以长沙为中心,商贸、运输、邮电、金融、科教、旅游、房
地产、文化娱乐、信息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发展优势明显,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2612.14亿元,占全省的41.8%。在第二产业保持对国民经济有力支撑的同时,第三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日益增大,一产业占比逐年下降。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三次产业结构比为6.3:54.8:38.9,而全省为14.7:46.0:39.3。这说明长株潭
二、三产业相对全省而言比较发达。
(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投资环境逐步改善。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511.88亿元,比上年增长28.4%,高于全省0.8个百分点,占全省的45.9%。其中,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67.46亿元,比上年增长20.5%。先后建成了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公路交通、通信、电力、饮水和水利防洪能力明显提高,城市配套设施不断完善。长沙市亿元以上的在建项目(不包括房地产)达374个,计划投资规模2632.87亿元。随着轨道交通工程、湘江过江通道工程、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长沙的基础设施将更加完善。株洲市共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67.3亿元,增长46.1%。新开工5条高速公路,武广高铁株洲西站投入运营,干线公路改建提速,炎帝大道、时代大道等建成通车,湘江风光带建设顺利推进,城市品位明显提升。湘潭市交通、通讯、电力、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80亿元以上,城际轨道交通等一批重大项目加速启动和推进,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驶入快车道。长株潭市际市域两个“1小时经济圈”加速形成。随着长株潭三市通讯升位并网、金融同城和城际轻轨的建设,极大地促进了三市经济融合,为长株潭城市群协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环境。
(四)收入渠道不断拓宽,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渠道不断拓宽。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为21201元和9296元,较全省平均水平高出4635元和3674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6%、17.9%,增速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快2.8个和3.4个百分点。其中,长株潭三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14069.74元、12965.65 元和 11951.08元,较上年分别增长11.7%、19.5%和10.9%。随着长株潭新型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农村居民就业渠道拓宽,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2010年,长株潭三市的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5354元、3793.64元和3600.45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9.5%、22.6%和25%。加上“新农合”广泛覆盖、“新农保”逐步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减免等政策的实施,推动农民进一步增收,为长株潭城乡居民提高生活水平、拓展消费领域提供了内在动力和有力保障。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分别为14452元和630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2%和9.3%。
二、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长株潭城市群总体实力还不强,产业结构不优。长株潭城市群总体人口超千万,但总体实力与人口相当的北京、上海相差甚远,与广州、深圳等发达城市的差距也较大。2010年,长株潭地区生产总值仅相当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48.7%和39.8%、63.3%和70.6%。由于总体实力不强,难以发挥城市群的带动、辐射作用。从产
业结构看,长株潭优势产业链尚未形成,传统产业比重偏大,区域内钢铁、机械、有色等传统重化工业比重较高。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规模以上工业中重工业企业个数和重工业总产值占了全省70%以上,而优势产业仅占全省优势产业的43.9%。
(二)城镇功能拓展不够,公共服务相对滞后,制约城镇扩容提质。近年来,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和发展有了较大进步,但仍存在资源整合差、功能不全、配套落后、产业薄弱等不足,城市群吸纳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制度和服务发展不够完善,制约了城镇扩容提质和城市化进程。最新数据显示,长株潭城市群城镇化率为56.3%,相比珠三角的70%还差13.7个百分点,离2015年实现城市化率70%以上的目标任务还比较艰巨。
(三)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缺乏强大带动力的产业集群和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长株潭城市群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
一、
二、三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8.9:45.3:45.8调整到2010年的6.3:54.8:38.9。呈现“
二、
三、一”的产业结构,区域内一些支柱产业并不切合本地的资源或区位条件,对当地发展带动不强。化工、冶金等支柱产业的发展空间有限,自主知识产权不多,对引领未来的战略性产业开发不够,已有的科技优势还没有形成产业优势。
(四)资源节约压力较大,湘江生态环境亟待改善。湘江流域云集了电力、冶金、化工、煤炭、建材、纺织、食品、造纸等工业,这类工业的成长发展过程就是不断消耗自然资源,并使景观生态不断受到侵袭和损害的过程。湘江近年枯水频发,沿江城市的供水、航运交通、工农业生产等均受到了较大的影响。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与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
(五)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从国外主要城市群的发展经验看,各城市间密切的产业分工协作关系是城市群发展的重要特征,政府的规划协调是城市群发展的重要保障。从当前来看,长株潭协同发展的规划虽已颁布,但有效实施仍缺乏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三市及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壁垒也一定程度存在。另外,城市群之间的产业结构趋同,互补性不强,降低了区域经济竞争力。
三、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加快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完善利益协调、补偿机制。城市群的经济发展要形成合力,必须建立在平等、互利、协作形成的共同进步的基础之上。由于各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主体功能定位上的差异,必然导致地方收入的差距,特别是要使产业在区域内的转移、能源资源的转移以及环境的保护治理都会改变各市的成本和收益。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
利益共享、补偿机制,实现地方经济利益的再分配,从而实现各方共赢。
(二)加强制度创新和科技投入,提升城市群的综合实力。只有持续不断的创新力,才会有强有力的综合实力和强大的带动力与发展力。目前,长株潭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总体实力较强,高层次科技人才优势明显,但是科技转化能力不足,未将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因此,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活动提供更多的平台,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本产出效率,推动各城市经济科学、快速、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发达的交通网络是城市群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加大对长株潭基础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加快交通、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通过综合制度创新,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和机制障碍,加快城市群吸纳资金、技术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步伐,增强中心城区的集聚辐射能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四)依托重点企业,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工业化是城市群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力。长株潭城市群要以构建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为抓手,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从目前城市群的现状来看,产业集中度不高、产业分工协作不紧密、产业链不够长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因此,各城市要打破地区、行业界限,站在经济一体化高度,发挥资源优势、产业优势,构建产业集群和产业分工。要针对这一区域支柱产业、重点企业对经济的辐射力和带动力不强的弱点,进一步拉长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产业链,加强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形成产业整体优势。要充分发挥各城市产业比较优势,做大做强经济总量。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两型”建设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的核心内容。而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为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发展模式,属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形态。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意识,培养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新理念,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和市场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加大科技、资金投入,淘汰落后技术和生产方法,开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新技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长株潭试验区。
承办: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
执笔:雷芙蓉 赵海军
核稿:张映欣
责编:黄湘冀 湖南统计信息网
第五篇:长株潭大市场
长株潭大市场是经省政府批准立项,由湘潭市金三角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一个集百货、家电、食品、日化、酒水、纸品等为一体的一级批发市场。占地1795亩,总投资20亿元,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设有门面5000个,摊位6000个,仓库50万平方米及停车场、道路、消防、公共设施等,是中南地区最好、规模最大、产品最全、价格最优的商品集散中心。
独享天时商机无限
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融城战略已列入国家“十五”计划,是中央重点引导和培育的七大城市密集区之一,并列入世界银行DSC(城市发展战略)中南区的重点培育项目。仰天湖4000亩退田还湖工程,将建成湖南乃至全国最大的水上娱乐中心和水上拍摄基地,外加 的昭山旅游区和正在开发的沿江风光带,使方圆20平方公里内成为三市中心的商贸旅游区,具有无限的发展空间,而长株潭太市场则是融城战略的龙头项目。
地理优越交通便利
长株潭太市场地处长株潭三市中心,320、107国道交汇于此,京珠、上瑞高速公路穿境而过,京广、湘黔铁路在境内设站,湘江常年通航,紧临黄花国际机场和大托铺货运机场地,交通十分便利。
政策优惠入市得利
·大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封闭运行”的原则。工商、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参加组成的市场管理委员会依据政府精神,放宽政策、搞活市场,为经营户提供宽松的经营环境。 ·进场业主可享受省、市、区政府给予众多的优惠政策,详见潭岳政发(2002)9号文件《岳塘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市场长株潭大市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三年内应交的工商费和地税等由金三角公司统一代缴,不另向经营户收取。
·市场经营业主可随房落户,,只收取办证工本费,子女入学与本地居民子女同等对待。 ·国家专业银行给市场经营业主提供50%购房按揭贷款。
·市场统一为经营业主代办开业所需所有证照。
·对来市场配套发展的加工业产品,其进场自销部分,只征流通环节税金。
·对来市场交易的外地车辆,除处置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处,一律不检查、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货,确保物畅人安。
·挟中国入世的风雷,乘三市融城之东风,各级政府和开发商将与广大经营业主精诚合作,共建兴旺发达的长株潭大市场------我们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