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工作纪律十不准
第一篇:51车间工作纪律十不准
工作纪律十不准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把严肃工作纪律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广大公职人员要严守纪律、严格规矩,切实做到知行合
一、令行禁止。
(一)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
(二)不准在上班期间随意串屋、相互闲聊、玩电脑游戏及通过网络聊天、购物、听音乐、看小说、看电影、浏览股市行情等;
(三)不准在办公场所、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以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到办公室使用机关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公用设备;
(五)不准违反会议纪律、随意替代参会和不遵守会场纪律;
(六)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七)不准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八)不准公车私用;
(九)不准借检查、考核之便向企业、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
(十)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和散布小道消息。
第二篇:工作纪律“十不准”
(一)严禁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党的现象、影响宁武投资环境的言论,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二)严禁在工作时间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看小说以及从事其它与公务有关的活动。
(三)严禁早工作时间串岗聊天、打牌娱乐、喧哗打闹。
(四)严禁旷工或在工作时间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缺岗和外出娱乐休闲。
(五)严禁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对办事人员态度蛮横、行为失当。
(六)严禁在值班时间擅自脱岗、故意切断通讯设备、在岗不在位。
(七)严禁资工作日午间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八)严禁接受办事人员安棑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九)严禁无故缺会、替会、离会。
(十)严禁泄露工作机密或将涉密文件资料及电子设备传与无关人员。
第三篇:政治纪律十不准
1、不准发表反对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中央军委决策精神的言论;
2、不准擅自与国外、境外人员交往或与社会上的非法组织、非法刊物、非法网站及有政治性问题的人员发生联系;
3、不准围观、参与或各种方式支持社会上的游行、示威、静坐、请愿活动或者组织和参与串联、集体上访等活动;
4、不准擅自收听国外、境外的广播、电视节目;
5、不准传看、抄写、张贴、私藏有政治性问题的印刷品;
6、不准编造、听信、传播政治谣言;
7、不准擅自成立或参加军队条令规定以外的组织;
8、不准参加宗教、迷信活动;
9、不准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活动;
10、不准违反上级规定的其他政治纪律。
1.不准发表与党中央、中央军委精神不一致的言论; 2.不准与社会上的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及有政治性问题的人发生联系;
3.不准围观和参与社会上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 4.不准擅自与国外、境外人员交往; 5.不准传抄、张贴、私藏大小字报; 6.不准听信和传播谣言;
7.不准收听收看国外、境外反动电台、电视节目; 8.不准组织和参与集体上访;
9.不准成立条令条例规定之外的组织; 10.不准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
行政管理十不准:
1、不得购买、收藏、传看、复制宣传色情、暴力、迷信和低级庸俗的书刊、软件、音像制品;
2、不得浏览、下栽、复制、保存、传播互连网上非法有害的信息资料;
3、不得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4、不得私自离队、不假外出、酗酒、赌博、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
5、不得私藏、携带违禁物品;
6、不得从事经商以及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
7、不得为地方单位和个人提供不正当的服务和保护或者介入地方经济纠纷;
8、不得进行不正当的对外交往;
9、不得参加地方广播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等大众传播的交友活动;
10、不得违反上级的其他行政管理规定。
第四篇:保密纪律十不准
一是不准将举报内容泄露给当事人或其他无关人员;
二是不准将领导的决策意图(包括领导批件)透露给当事人或者其他无关人员; 三是不准将调查内容和重点调查方向及重要案情透露给当事人或其他无关人员;
四是不准将纪检监察机关对当事人决定采取“两规”或“两指”的重要决定透露给当事人或者其他无关人员;
五是不准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重要线索或重要问题时,帮助当事人开脱规避处理; 六是不准在办案过程中隐匿、销毁重要证据和案情,瞒案不报,私自处理; 七是不准向当事人泄露案件调查取证情况,扩散证据材料;
八是不准将拟定的调查处理方案在未实施前透露给当事人或者其他无关人员; 九是不准向其他案件调查人员打听有关案件调查情况; 十是不准向当事人暗示或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
第五篇:劳动纪律十不准
1. 所有员工不准故意叼难、顶撞领导或不服从合理安排。
2. 所有员工不准早退、迟到、无故旷工,代他人打卡。
3. 生产车间及场地不准追逐、打闹。
4. 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胸露背进入生产岗位。
5. 上班时间不准离岗或窜岗,玩弄手机。
6. 班中不准干私活和与本厂生产无关的工作。
7. 班前、班中不准酗酒,及凶酒闹事。
8. 生产人员酒后不准操作电气设备。
9. 生产人员不准带手套操作运转的设备。
10. 所有员工不准向外来人员泄漏厂内技术机密。
本规定自二○一一年一月十日起施行
厂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