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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报河北违规名单(集锦)

中央通报河北违规名单第一篇:中央通报河北违规名单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各州市、县(市、区)纪委、党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工委组织部,省委高校纪工委、工委组织。

中央通报河北违规名单

第一篇:中央通报河北违规名单

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

各州市、县(市、区)纪委、党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工委组织部,省委高校纪工委、工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纪检组(纪委)、组织(干部、人事)处:

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要求,现将《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转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将《通报》发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县(市、区)党委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并采取有效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通报内容。要将《通报》作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配套材料,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各地各单位要将学习贯彻《通报》精神的情况于11月底前书面报告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10年10月8日

印发《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

(组通字„2010‟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纪委、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组织人事部门,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党委组织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经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印发你们。各地区各部门要将通报发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县(市、区、旗)党委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并采取有效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通报内容。要将通报作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配套材料,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近期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学习贯彻通报精神的情况书面报告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0年8月23日

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2008年5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强调对违规违纪用人问题必须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两年多来,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发扬敢战斗、能战斗、会战斗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共查处违规违纪用人问题10716起,对1665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了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对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现将其中12起案件通报如下:

一、河北省石家庄市团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造假骗官案。王亚丽,女,本名丁增欣,1969年9月出生,2007年4月任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经查,王亚丽通过编造虚假身份、干部档案、工作经历等,被违规录用为国家干部并入党。2002年7月由石家庄市交通局养路稽征处到鹿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挂职任副主任,期间伪造正科级干部任免表,调入西柏坡纪念馆任馆长助理,2003年7月被推荐为副县级后备干部,2003年9月被任命为鹿泉市开发区党委书记,2007年4月被提拔为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根据查明事实,王亚丽被开除公职,其虚假党员身份不予承认,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时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振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鹿泉市委书记张国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任辛集市委书记职务;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部长栗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石家庄市文化局人事处处长杨路群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耿震环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时任西柏坡纪念馆馆长、党委副书记赵贵世受到留党察看二年、由正处级降为正科级处分;时任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处长柳泽启,时任鹿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志敏,时任鹿泉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房建文,时任鹿泉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员付志勇等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陕西省西乡县粮食局原局长王安武“带病提拔”问题。王安武,男,1961年9月出生,1984年12月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987年1月减刑获释后被重新安排到西乡县五金公司工作,1993年6月被聘任为西乡县五金交电化公司经理,后任西乡县商业总公司副经理、县五金纺织总公司经理,2002年8月任西乡县粮食局副局长(正科级),2003年8月任西乡县粮食局局长。2008年6月因涉嫌贪污受贿被立案调查,2009年7月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在王安武被聘任为西乡县五金交电化公司经理时,西乡县委对其个人品质和前科问题审查把关不严,导致王安武由一名刑满释放后重新就业的企业普通职工,直接成为正科级企业法人代表;在王安武被任用为县粮食局副局长、局长过程中,西乡县委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组织考察和任前公示。根据查明事实,陕西省委组织部责成时任西乡县委书记、现任汉中市人大副主任吕阳平写出书面检讨,作出深刻检查。汉中市委决定,免去时任西乡县委副书记杜永安现任汉中市委副秘书长的职务;免去时任西乡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现任城固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建森的县委常委职务。

三、河南省许昌市委组织部原部长王国华受贿卖官案。王国华,男,1963年1月出生,2006年12月任许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经查,王国华在任临颍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许昌市副市长,许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折合人民币1259.4万元。其中,在职务晋升、工作调整、安排就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141.4万元人民币和2000美元。根据查明事实,2008年12月,王国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09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四、江苏省赣榆县孙承敏等6名干部行贿买官案。经查,2004年至2005年,江苏省赣榆县盐务局原局长孙承敏、计生委原主任倪佃杰、教育局原局长金立谱、政法委原副书记谢士荣、人事局原局长鲁守洛、民政局原党组书记郑彩梅等6人先后向时任赣榆县委书记孙荣章行贿,以达到调整岗位的目的。2009年4月,孙荣章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8月24日,赣榆县委免去孙承敏、倪佃杰、金立谱、谢士荣等4人的职务(鲁守洛、郑彩梅此前已因年龄问题被免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孙承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倪佃杰、金立谱、谢士荣、鲁守洛、郑彩梅等5人党内警告处分。

五、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原副主任龙国华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和受贿卖官案。龙国华,男,1956年3月出生,2000年10月任株洲县委书记,2007年2月任株洲市人大副主任。经查,2006年12月19日,湖南省委同意提名龙国华为株洲市人大副主任候选人;2007年1月11日,株洲市委免去其株洲县委书记职务。期间,龙国华分别于2007年1月8日、1月17日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118名干部的任免。其中,临时动议2人,提拔不符合任职资格的4人,超职数配备33人。对上述违规任用干部问题,株洲市委组织部督促株洲县委进行坚决纠正,取消了118名干部的任免决定。湖南省纪委对龙国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查明其存在受贿411.936万元人民币、1.54万美元等犯罪事实,其中涉及受贿卖官问题。2010年3月,龙国华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六、云南省昆明市工商局原局长王爱中突击调整干部问题。王爱中,男,1955年8月出生,2000年7月任昆明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经查,2009年10月24日,云南省委组织部对王爱中作为拟提拔交流使用的副厅级领导干部人选进行了考察。10月26日,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王爱中作为省直部门副厅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同日,王爱中主持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10名干部,并将方案上报省工商局党组。10月28日,省工商局党组讨论批准了昆明市工商局党组上报的干部调整方案。省工商局党组和王爱中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项“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规定。根据查明事实,云南省委研究决定对王爱中副厅级领导职务不予任用;责成省工商局党组向省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免去王爱中昆明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撤销10名干部职务任免的批复,将省工商局、昆明市工商局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调离组织人事工作岗位。

七、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原院长陈孝铭突击调整干部问题。陈孝铭,男,1963年5月出生,2007年1月任福清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经查,2009年12月3日,福州市委组织部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推荐两名正处级领导干部。陈孝铭意识到自己可能被调整,于4日主持召开院党组会议,突击研究了7名干部的调整事项。根据查明事实,福建省委组织部和福州市委决定,免去陈孝铭福清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取消其主持研究的干部任用事项,并予以通报。

八、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委违规提拔调整干部问题。经查,2009年12月初,临川区委研究拟提拔、调整干部232人。其中,42名事业编制干部、1名单位性质未定的干部和1名聘用制干部拟提拔到《公务员法》实施机关和参照单位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接到群众举报后,江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及时派出调查组,制止了这起大批量违规提拔调整干部问题。根据查明事实,江西省委研究决定,免去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叶建青抚州市委常委、委员职务,抚州市委免去其临川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抚州市委决定对临川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吴茂发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向省委组织部和市委写出书面检查。

九、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政府原秘书长李维群在后备干部推荐考察中拉票问题。李维群,男,1955年10月出生,2008年7月任齐齐哈尔市政府秘书长。经查,2009年9月7日,李维群得知省委组织部考察组即将到齐齐哈尔市进行地厅级后备干部推荐考察后,先后给180多名领导干部发送410多条手机短信进行拉票。根据查明事实,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决定,取消李维群的副厅级后备干部考察人选资格,齐齐哈尔市委免去其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职务。

十、湖北省教育厅学位办主任韩习祥拉票问题。韩习祥,男,1961年1月出生,2008年5月任湖北省教育厅学位办主任。经查,2010年1月12日,省委组织部在省教育厅进行副主任督学和副巡视员的民主推荐期间,韩习祥通过给有关领导和同事打电话、发手机短信等形式要求在民主推荐中予以关照。根据查明事实,湖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决定取消韩习祥副主任督学考察对象资格和省教育厅后备干部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

十一、云南省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杨华相拉票问题。杨华相,男,1968年12月出生,2003年2月任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经查,2009年11月26日至28日,全省法院系统民主推荐部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期间,杨华相先后给法院系统多名干部打电话、发短信,请求他人为自己拉推荐票或在推荐时给予关照。根据查明事实,云南省委决定取消杨华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资格,德宏州委决定免去其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二、原环境保护总局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司长李建新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受贿案。李建新,男,1952年4月出生,2003年3月任原环保总局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司长。经查,李建新在2004年至2006年担任环保总局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司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为他人办理进京调动、解决工作和住房、军队转业干部安臵、学生进京就业安排等请托事项中,多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44.6万余元;在公务活动和社会交往中收受人民币和有价证券40余万元。根据查明事实,李建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王国华等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党的干部政策法规和组织人事纪律,却臵党的原则和纪律于不顾,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影响十分恶劣。他们受到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坚定决心和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鲜明态度。广大党员和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从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和推动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决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一是进一步加大四项监督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前不久,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配套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四项监督制度,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职追究的监督链条,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武器。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不折不扣执行四项监督制度,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四项监督制度。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选人用人法规制度和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纠。

二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手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用人问题,要坚持有案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那些想搞不正之风的人心生畏惧、自我收敛。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手段,切实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要及时通报查实案件,警示教育干部,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今年,要在继续整治拉票贿选问题的同时,重点对买官卖官问题进行整治。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与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紧密配合,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用人问题,适时曝光典型案件,加强案件剖析,切实发挥案件查处的惩戒和治本功能。

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注重源头治理。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根本出路在改革。要深入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毫不动摇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解决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形成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努力从制度上消除用人上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要逐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不断增加干部工作透明度,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各级党委(党组)负有首要责任。要建立和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考核党委(党组)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一并部署、一并落实、一并考核。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作为组织工作让人民满意的重中之重来抓,内部各有关工作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合作,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形成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合力。

第二篇:违规吸烟处理通报

关于李双生、刘集红、杜波、杜满等员工

违规吸烟的处理通报

公司全体员工:

2015年3月14日下午二点半左右,公司综合部部长徐应捷在巡查过程中当场查出员工李双生、刘集红二人在乙烯基甲醚车间配电室吸烟。2015年4月20日徐部长再次巡查中查出员工杜波、杜满二人在丙烯醛车间控制室吸烟。上述两期违规吸烟发生于《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考核规定》下发之后,此四人无视公司严格管理规定,顶凤上、逆风行,影响恶劣。根据公司《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考核规定》,为严肃厂规厂纪,同时消除隐患,不因吸烟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经公司生产、安全部门研究,决定处理如下:

一、分别给予上述四人每人罚款100元处罚。

二、给予上述四人所属车间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今后再发生类似违规现象将给予所属部门负责人连带处罚。

三、通过此次通报,公司希望广大员工引以为戒,杜绝违章;关爱生命,安全生产;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特此通报!

2015年4月21日

第三篇:学生违规违纪通报

月违反校规校纪。

1、违规违纪情况:

①②③

2、处理办法:

①②③

望加强对该生的教育,促其争做文明学生。特此通报

政教处

年日

学生违规违纪通报

月违反校规校纪。

1、违规违纪情况:

①②③

2、处理办法:

①②③

望加强对该生的教育,促其争做文明学生。特此通报

政教处

年日

学生违规违纪通报

月违反校规校纪。

1、违规违纪情况:

①②③

2、处理办法:

①②③

望加强对该生的教育,促其争做文明学生。特此通报

政教处

学生违规违纪通报

月违反校规校纪。

1、违规违纪情况:

①②③

2、处理办法:

①②③

望加强对该生的教育,促其争做文明学生。特此通报

政教处

第四篇:领导干部违规处理情况通报

关于**违规办酒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组(党委),经开区党工委、人武部党委,创新区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省、市驻习及县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近日,县纪委监察局查处了回龙镇副主任科员丁远书违规办酒的案件,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年,**之子在县城**豪园购买了一套二手住房,**年12月完成装修。2015年2月11日,**在**酒楼以儿子购买房屋为由操办乔迁酒邀请亲朋好友赴宴,收受礼金9350元。当天上午10时43分,被县纪委现场查获。

领导干部不得违规办酒,早在**年,县委办就下发了《关于印发〈**县禁止干部职工滥办酒席规定〉的通知》(习委办字〔2012〕88号)文件,省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集中整治基层“走读风、赌博风、衙门风、庸懒风、滥办酒席风、优亲厚友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群组发〔2014〕23号)文件,明确规定严禁党员干部自己或以家庭成员名义变相违规操办酒席,而丁远书身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以儿子购买房屋名义操办乔迁酒席,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2015年3月16日,经习水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丁远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收受的礼金9350元。

县纪委再次重申,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本案件中引起高度警醒,吸取教训,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本辖区制止违规办酒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县委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树新风,严禁干部职工违规办酒。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事前申报审批制度。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转变作风规定,狠刹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歪风,坚决反对“四风”、基层“六风”,严查违规操办酒席行为,营造全社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办酒监督力度,对辖区内违规办酒反弹严重的,除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从重从严处理外,还将按照“一案双查”、“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所在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第五篇:河北新河违规占地3000亩

河北新河违规占地3000亩 县国土局查出无权罚

新闻摘要: 今年6月10日,新河县国土局给县政府递交一份“关于规范土地管理整改的报告”,报告中提到,自2010年以来,县工业园区内有31宗违法违规用地,面积有3166多亩。

7月9日,邢台新河县西郑村,村民在新修的马路上赶羊。围墙另一侧便是违法占地300多亩的建达润升企业。 摄影/本报记者 孟祥超

继河北香河县违规用地4000多亩被报道后,河北新河县又被查出违规占地3000多亩。

今年6月10日,新河县国土局给县政府递交一份“关于规范土地管理整改的报告”,报告中提到,自2010年以来,县工业园区内有31宗违法违规用地,面积有3166多亩。

记者调查发现,新河县为省级贫困县,经济连年位列省内倒数第一。从去年开始,省政府大力推进工业聚集区建设,邢台市又将聚集区与政绩考核挂钩,于是,新河县规划出一个超大工业区,希望借此在经济上“翻身”。

同时该县还规定任务单位一把手离岗招商,完不成任务,就地免职。为快速招商,一些企业被获准以零地价获得土地,并圈而“不用”。

该县还规定,若要对园区企业处罚,需经“县优化环境协调指挥中心”批准。目前县国土局已两次提请查处违法企业,但至今未得到管委会批复。

李猛(化名)最怕听到喇叭响,每次村里大喇叭喊,“哪儿哪儿地不要种了”,就意味一块地被占了。有时,甚至喇叭没响,地里的庄稼就被人推倒。随后,田地边会插上块铁牌,“××宾馆”,或“××工厂”。

李猛是河北新河县李家庄村村民,他眼看着700多亩耕地,被逐渐蚕食,如今耕地只剩下几十亩。

这样的喇叭声还在其他村庄响起,李家庄、朱家庄、齐家庄、南关……村民们反映,在县城周边的村庄,地都被“占得差不多了”。

从去年开始,河北省各地表现出兴建工业园区的热情,纷纷上报园区规划。

新河县规划的园区面积达20平方公里,相当于三四个老城区。这对于一个省级贫困县而言,是项异常庞大的计划。此后,该县实行全员招商。

在急速推进园区建设时,新河县出现大量违法占地。

县国土局于今年6月10日,向县政府提交一份报告。报告中提及,从2010年以来,县工业园区有31宗违法违规用地,面积共计3166.6亩。

张世风办公室里,放着三四瓶治疗失眠的药物。他是分管工业园的副县长,刚上任不到一个月。他承认,园区建设背后的行政力量,让他感到压力很大。

圈地成风,占而不用

新河工业区许多企业只盖少数厂房,大量土地长满荒草,县官员称不排除他们为占地建厂

时代路,双向6车道,是新河县工业区一条主干道。两侧便道上长满豆秧。豆秧另一侧,有几座占地百余亩的工厂,里面一多半土地,是半人高的荒草。

一辆大型渣土车沿路西行,进入一厂区空地,倒土铺地。厂门口牌子显示,这家企业名为建达润升公司,生产“金属新材料”,总投资10亿元。

县国土局给县政府的报告中显示,建达润升在违法占地企业中,位列第二。该企业只有70亩用地指标,但目前占地330亩。

而县工业区现状图显示,该企业在西郑村村南,还有块“备用地”,面积是300多亩。现在那块地还长着庄稼,它已是西郑村最后一块耕地。

西郑村村民记得,2010年村里先后来了10余家企业。最小的企业占地50余亩,最多的占地几百亩。

“两三亩地就能干活的厂子,一下子就圈50亩。”一名村民指着身旁阀门厂说。在他看来,这家企业把小房子盖成大房子,实质就是为占地。

“沃克金属”比那些企业到得都早,它是2009年前后,从新河县另一个村里搬到西郑村。

该公司的刘姓经理称,他拿到了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其他绝大多数新建工厂都没有获得土地审批。“那些都来得晚,不可能有手续”。

因为“有关系”,这家工厂一共用地78亩,获批了70亩的土地指标。

目前,“沃克金属”厂房只占厂区1/3。一多半的土地上是玉米苗和向日葵。该厂经理称,工厂用不了那么多地,他打算将剩下的土地转租。

“沃克金属”旁的蓝驰实业占地更多。这家从事眼镜盒制造的工厂,共用地129亩。厂房建设只占厂区1/4,其余的地都是半人高的荒草。

该县一名不愿具名的官员称,目前全国建设用地指标都很紧缺,别的县土地价钱也高。新河县工业落后,没什么企业,只要选好地,就能占,想要多少就给多少。

“不排除有些投资商为占地而建厂。”这名官员说。

违法占地3000多亩

县国土局发现工业区中违法占地31宗,且只补偿1600斤粮食的钱,按规定应补偿3.05万元/亩

新河县工业区也被称作“时代路工业区”,在规划图上,它像个巨大“凹”字,将老县城包裹其中。随着企业入驻园区的增多,新河县的建设用地需求也在快速增长。

县国土局给县政府的这份报告中显示,2010年,省国土厅的卫星监测到,新河县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有47个。

报告中表示,其中16个图斑,属于违法占地,企业未批先建,面积共有150多亩。

另18个图斑,虽然有用地指标,但用地企业未完成土地使用手续,属于未供即用,亦是违规,其中包括“沃克金属”。

这些项目大都在工业区。

县国土局的报告称,“违法占地面积占新增用地面积的比例为68.67%,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的39.29%”。

2010年之后,工业区的违法占地现象开始激增。

《报告》中显示,2010年后,新河县工业园区内有31宗违法占地行为,占地面积达3166.6亩。包括24个工业项目、6条道路工程及占地78亩的时代广场。

李家庄村位于工业区的心脏地位,村民说,村里的地像太阳底下的水,迅速“蒸发”。这些地即便不浇化肥,也能亩产千斤。

村民李猛说,“村南那一块地,还是村民多次阻拦,才抢下来的。”

李猛有一份征地补偿协议,是从村委会要来的。协议书上写着,县财政每亩承包地一年补偿中等小麦800斤、中等玉米800斤的等值金额。补偿期限为30年。

李猛和一些村民手中的征地协议上,没有他们的名字,只有村委会盖的章。李猛说,“用不着找我们签字,签不签都得占”。

西郑村的常殿英也有这样的补偿协议。当时建设时代路,常殿英家被占4分地。

常殿英说,他没有在协议书上签字,手印也不是他摁的,协议上把他名字中的殿写成了“ ”。

目前,新河县使用的是2003年的补偿标准。

对于这一补偿方式,县国土局在报告中指出,“我县工业园区内,项目用地按„双八百‟补偿,与省政府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符。按规定,新河县补偿标准应为3.05万元/亩。”

贫困县谋求大工业区

省政府要求各地加快工业聚集区发展;新河县按市的聚集区标准规划,力争“50年无遗憾”

新河县是连续多年的省级贫困县。当地官员说,在兴建工业区之前,几乎没有什么工业。

设立工业区的想法,始于2003年。当时全国各地都涌现建工业园、开发区的热潮。

新河县引进了玉树造纸厂。该企业占地1036亩,预计投资30亿。当地人称,之后几年,新河当地电视台几乎天天会有玉树造纸厂的消息。

7月15日,襄阳双沟镇吴河村村民看着正在搬土施工的挖掘机。新华社记者 杜华举 摄

但随后,全国的开发区变得过多过滥,各地还出现随意圈占大量耕地和违法出让、转让土地,越权出台优惠政策等乱象。

国务院开始大规模清理、整顿开发区。截至2007年,全国开发区数量由6866家减少到1568家。

玉树造纸厂的出资人后来放弃投产。

如今,大片土地上,只建了一栋办公楼和几座厂房。荒草几乎将生锈的造纸设备湮没。办公楼的一部分,现被县消防大队租用。

上述不愿具名的官员回忆,那时的工业区停过一段时间。县里每年也下招商任务,但并没有来几个“像样的企业”,因为工业没什么发展,也谈不上取消。

直至2010年前后,新河县建设工业区的热情又开始复燃。

那年7月,河北省下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聚集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这是一份鼓励兴建工业区的文件。工业区被换了个说法,叫做“工业聚集区”。

文件规定,自2010年起,“退城进郊、退乡进城”企业和新建项目选址不在聚集区内的,原则上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不提供土地、资金、电力等供应。

文件还规定,每个市的城区周边可重点规划3-4个聚集区,每个县可在县城周边规划设立1个聚集区。这样能使“空间集聚,布局集中,产业关联,土地集约和资源节约。”

省政府要求,市周边的工业聚集区,面积一般在10-20平方公里,县域聚集区一般在5-10平方公里。

省政府还公布了奖励办法,若是市周边的工业区,被评为省级聚集区,当地每年可获得2000亩用地指标,和2000万发展资金;若是县周边的工业区,被评为省级聚集区,可获得1000亩用地指标和1000万发展资金。

新河县于是规划了一个20平方公里的工业区,分别在老县城东南西三个方向,划分出生物化工业、化工工业、机械制造等不同的功能区,还提出口号,力争“20年不落后、50年无遗憾”。

招不来商,下台

邢台市将园区建设与政绩考核捆绑,新河县提出党政一把手完不成招商任务,就地免职

副县长张世风刚上任,分管工业区。他坦承,压力很大,“(经济)上不去就得下(台)”。

张世风的压力,和邢台市去年下发的文件有关。

去年12月,河北邢台市下发文件规定:对聚集区建设进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季总结”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聚集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奖励年度考核居前者,取消考核不合格者的支持政策。

并且,聚集区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主要指标,纳入当地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并与评价聚集区领导班子和干部使用挂钩。

同时,新河县给各局、乡镇,都下了招商任务。据该县一名官员介绍,今年有的县局分摊几千万的招商任务,乡镇则要求更高,要有上亿的项目。

另外,县委组织部明确,任务单位的一名副职主持全面工作,单位一把手离岗专题招商。对完不成年度招商任务的单位,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班子成员年终考核均定为不称职。第二年仍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单位主管副职给予降职、降级处理。

对有突出贡献的招商个人,授予其“招商引资功臣”荣誉称号,并提拔重用。

同时,新河县还出台各种招商优惠政策。

据一份当地2010年的招商材料显示,该县项目用地价格5.6万元/亩。但分4个等级的奖励:投资在3000-5000万元,每亩奖励出让金的30%;投资规模在5000-8000万元,每亩奖励出让金的60%;投资规模在8000-10000万元,每亩奖励出让金的80%;投资规模超亿元,实行零地价。

张世风进入县常委后,瘦了10斤。他说,去年省巡视组到新河,对县里经济很不满意,认为“发展慢,没产业”。

去年新河财政收入为5600万元,张世风说,新河的经济在河北省“连续5年倒数第一”。连全国贫困县的邢台广宗县也超过新河。

“县领导连年受批评。市里每次开会,我们领导都得坐小桌上。”张世风说。

县国土局无权查处?

县里要求处罚园区企业需经园区管委会批准,县国土局两次提交申请,至今未得到批复

今年1月,新河县的优惠政策幅度再度提升。

对于招商有功人员,将纳税额县级留成部分的10%—20%,奖励给引荐人。

张世风介绍说,目前工业区内,实际入驻30多家,占地3000多亩。10余个项目投产,20多个项目在建。

“来的企业中,有些是别的地方不要的,有的有污染,就这还得求他们来。”新河县副县长张世风说,“这还不愿意来呢。如今,只要企业不跟我们要钱,要什么都行。”

今年5月3日,河北省审批71家首批工业聚集区。新河县这个20平方公里的工业区并未入选。

对于工业区中大量的违法占地,新河县招商局局长毛彦涛认为,这并不能称为违法占地。

他说,工业园区占地符合总体利用规划,规划中园区内土地是建设用地。

但国土资源局米副局长也承认,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只批了一个大纲,还在进一步审核阶段。

新河县一官员说,相对于经济发达的县,贫困县每年获得用地指标就少,如今急需兴建工业区,只能未批先建。

河北省也为工业聚集区的用地划出了路径。

省政府去年7月出台的文件中规定,建设工业聚集区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优先用于聚集区项目建设。

此前有媒体报道,河北去年3月,从国土部申请到1.2万亩“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大批农民被集中上楼,他们的宅基地被复垦成耕地。

毛彦涛说,新河县有沙地6万亩,完成增减挂钩没有问题。只是目前还没运作。

现在,县国土局虽查出31宗违规用地,但无法对用地企业处罚。

因为按新河县招商政策规定,凡进入企业进行收费、检查、检测、评比、处罚等活动,事前必须报“县优化环境协调指挥中心”批准。未经批准的,对单位一把手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县国土局在6月10日递交县政府的《报告》称,该县国土局于去年11月和今年3月,分两次向工业园区管委会、优化环境指挥中心提交查处申请,均未得到批复。

县国土局还在等待县政府协调,等待工业园区管委会、优化环境指挥中心,对那些企业进行查处。

本报记者 孟祥超 河北邢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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