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记录
第一篇: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记录
辐射工作人员培训
宝山区高境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放射科人员培训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充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从事放射影像工作的医技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有环保总局组织实施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放射工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放射影像工作。
2、从事辐射医务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3、按时按计划参加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委托举办的“放射防护培训班”,加强理论学习,掌握基本的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和自救技能。
4、辐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考证的时间尽量错开。
5、为每位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6、定期组织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自我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技术水平。
7、对新参加工作的医、护、技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他们对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操作、防护有所了解,掌握各种影像技术。
8、技术人员应自觉学习,了解和掌握设备的一些常见故障现象,并掌握其排除方法,以便在特殊情况下能自行排除故障,消除隐患。
9、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请设备厂商工程师对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结构、工作原理、操作技术、注意事项、保养要求和故障表现及简单故障的排除。
10、配合医院保卫部门做好防盗、防火和辐射安全管理的培训。
第二篇: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从事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工作技能,加强辐射安全管理,预防辐射伤害事故,特别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的辐射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专业部门的学历证明,具备专业技术管理能力。
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必须通过参加上级部门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从事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三、辐射工作人员要先参加四川省环保厅举办的辐射防护培训班,做到持证上岗。已拿到合格证的,每四年培训一次。
四、辐射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要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一次,并考核合格。
五、培训内容
1、学习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和基本防护知识。
2、学习辐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救援演练。
六、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根据上级辐射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要求进行,科内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安环处辐射管理人员组织进行。
七、建立培训档案、培训记录、培训教案、培训考核试卷。并要妥善保管和存档。
第三篇: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再培训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体检及保健制度
一、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在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实施放射科主任对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成员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科主任一般由学科带头人、高年资医生担任。
二、技术培训计划: 计划对医师实行不同影像学方法的轮转学习,力求全面掌握影像学各种方法、以便发挥综合诊断的优势。鼓励高年资主治医师按人体解剖系统分专业深入钻研培养成某一方面的专家。技术人员实施相对固定,定期轮转,掌握放射科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实现一专多能;科主任全面管理好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好各级人员的专业培养和提高。
三、辐射培训计划:工作人员准备参加河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组织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知识的培训;做到每个操作人员都进行培训,加强操作人员的辐射安全教育,增强操作人员在辐射工作岗位的可调节性,做到辐射人员轮流上岗,尽可能达到“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的原则。所有从事辐射的工作人员每年接受法律法规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
四、员工体检制度:辐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五、员工保健制度: 辐射工作人员的保健休假,根据照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每年除其他休假外,可享受保健休假2-4周。从事放射工作25年以上的在职者,每年利用休假时间享受2-4周的疗养待遇。
设备安全管理
影像设备均为价格昂贵、高精尖大型设备,是进行医疗检查和稳定影像质量的基本条件,为此,设备的安全管理尤显重要。
1.确保机房环境条件(温度、)达标,符合机器要求,清洁防尘措施落实。
2.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和机修岗位及机房,责任者负有维护保养机器之责任。
3.严格遵守机器,使用中遇有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忌“带病工作”,并立即向机修人员申报。
4.机修人员遇有机器故障申报应立即进行抢修,待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抢修情况作书面记录。
5.机修人员全面负责本科机器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机器接地的可靠性,以防电击。
6.凡装或经大修后的机器设备应按确定的技术参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机器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关于印发《黄石市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铁山区环保局,各城区环保分局,市辐射环境管理站:
为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做好从事辐射管理和设备操作人员的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工作,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了《黄石市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经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五月三日
黄石市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辐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辐射安全素质,防范辐射事故,减轻辐射职业危害。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培训管理制度。
一、辐射安全防护培训,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市环保局制定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和有关标准对各辐射单位实施考核。
二、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设备操作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辐射管理(操作)工作。
三、各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于每年一月份统一上报拟参加辐射安全培训的操作和管理人员名单。由环保部门统一制定培训计划报省环保厅。
四、取得环保部门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每四年接受一次再培训,不参加再培训的人员或培训不合格人员的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自动失效。
五、各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将每次培训(复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辐射工作人员挡案中。培训挡案应包括每次的培训内容、时间、成绩。
六、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操作人员在培训前,必须到有辐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取得合格体检报告。
七、对未按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的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监管部门将不受理该单位的各类行政许可申请,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篇:辐射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从事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工作技能,加强辐射安全管理,预防辐射伤害事故,特别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配设的专职辐射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专业部门的学历证明,具备专业技术管理能力。
二、本单位负责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必须通过参加上级部门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从事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三、在辐射源使用位置的岗位工人和设备检测人员,在上岗前要先进行辐射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并考核后,方可上岗。
四、使用放射源的职工每年进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考核一次。被调换到辐射源使用部位的岗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培训而后上岗。
五、外来参观人员或临时施工人员接触辐射源使用部位时,先进行安全防护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
六、辐射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要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一次,并考核合格。
七、在辐射源使用岗位直接接触的岗位工人每年培训考核一次。全厂员工每年统一进行培训一次,并要考核合格。
八、培训内容
1、学习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和基本防护知识。
2、学习辐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救援演练。
九、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根据上级辐射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要求进行,厂内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安环处辐射管理人员组织进行。
十、在单独培训的基础上,辐射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对使用辐射源的厂内员工和接触人员进行辐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十一、建立培训档案、培训记录、培训教案、培训考核试卷。并要妥善保管和存档。
第五篇: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再培训管理制度(范文)
XXXXX医院
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再培训管理制度
1、新进射线装置操作人员上岗前首先应接受安全教育。
2、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操作人员在培训前,必须到有辐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取得合格体检报告
3、新进射线装置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接受辐射安全与防护基本知识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射线装置操作工作。
4、射线装置操作人员每2年复训一次,未复训或复训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放射工作。
5、射线装置操作人员和负责辐射安全和防护的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经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从事射线检测工作和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
6、辐射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7、培训内容
(1)学习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和基本防护知识; (2)学习辐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救援演练。
8、在单独培训的基础上,辐射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对使用辐射源的工作人员和接触人员进行辐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9、建立培训档案、培训记录、培训考核考题,并妥善保管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