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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资金专项整治成效(大全)

惠农资金专项整治成效第一篇:惠农资金专项整治成效(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1. 项目名称(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2. 项目背景财政专项资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广东省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都在400亿。

惠农资金专项整治成效

第一篇:惠农资金专项整治成效

(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1. 项目名称

(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2. 项目背景

财政专项资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广东省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都在400亿元以上,分配至50多个省级部门管理使用,由于传统的监管模式力度小、盲点多、效果差,以致出现了一些跑冒滴漏甚至是腐败问题。目前,虽然我省财政专项资金在线监管有了一定的基础,但也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顶层设计滞后。基于监察、审计、财政和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四位一体”的在线监督框架仍未形成,标准尚未制定。二是建设进度滞后。50多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基本未有相应的在线监督系统,建成的也没有一个与省财政厅对接,处于“孤岛”状态。三是应用效果一般。现有的在线监督系统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大部分服务于内部业务需求,未真正实现实时在线监督。

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遵循统一调控、专款专用、权责分明和程序规范的原则。 广东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发展计划处、财务与审计处、农机办、种子管理总站、种植业处、农业投资项目中心等多个部门需要对专项资金进行统一监管,包括来自国家级农业项目和省级农业项目等。

国家级农业项目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有关部委安排的农业基本建设方面的基建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省级农业项目主要指省有关单位安排的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

因此建设一个健全的资金监管平台以支撑现有业务,从而确保各处室在申报、审核、拨付资金、资金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跟踪,以加强风险控制及政府廉政建设。

(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专项资金:建设延伸到基层的专项基金使用监管平台,将项目审批立项、投资概算、建设实施、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资金沉淀统一纳入平台管理,围绕资金流进行项目与资金全过程监管。

强农惠农资金:资金监管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农民直接补贴类、农业农村生产发展类、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共四大项,通过对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分析、评价等一系列流程的监控,实现资金监管“关口前移、全程监控、动态监管”

需求提出单位:畜牧兽医局、发展计划处、财务与审计处、农机办、种子管理总站、种植业处、农业投资项目中心等。

主要建设的模块包括: 项目管理、项目申报指南管理、项目申报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管理、绩效评价、项目监督管理、项目公示、项目综合查询与统计。

3.1. 项目管理

主要进行项目的基本信息管理、项目的状态变更管理等。

3.1.1. 基本信息管理

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报单位、单位编码、专项资金名称、设立年限、申报责任人、联系电话、设立依据、设立金额、专项资金设立原因及背景、年限内每年资金安排计划、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向、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等信息。

3.1.2. 审批管理

主要是进行项目的审核与发布管理、项目的状态变更等。

审批由业务处室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评审机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在系统中填写相关审核意见。审批的结果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示。

(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3.2. 项目申报指南管理

项目的申报指南管理,主要由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将申报指南信息进行公开发布操作,申报指南信息需结合省农业厅网上办事大厅,增加项目申报指南信息。

3.3. 项目申报管理

项目申报主要是市、县级单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项目申报,暂时保存到网上办事大厅临时库中,本平台通过自动采集功能采集相关数据,进行申报信息采入库。

项目申报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网上办事大厅的申报功能,一部分是平台的申报功能(提供自动采集申报入库)。

申报信息包括申报单位、单位编码、专项资金名称、设立年限、申报责任人、联系电话、设立依据、设立金额、专项资金设立原因及背景、年限内每年资金安排计划、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向、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等。

3.4. 项目资金管理

经过审批通过的项目可进行资金的下达、拨付功能,资金的拨付需根据相关项目的拨付计划进行拨付,并在系统提交相关拨付的单据证明。

财务管理上对资金拨付下达形成审计机制,确保款项下达、拨付的有效性。

3.5. 项目验收管理

项目的验收需要项目实施单位先自我验收,填写相关自验报告,然后再提交验收申请给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再进行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验收的结论需要记录到相关项目上。

(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3.6. 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单位需进行自我评价,填写自我评价报告,并提交至直属主管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星级评价、评分评价、评语等。

项目实施单位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有举报、投诉的单位,将作为其评价的依据之一。

在自评中对没有完全实施完毕的跨项目实行过程评价,其绩效主要体现在项目实施过程是否按照原设定的总绩效目标(当年阶段性目标)规范、高效地组织实施;对实施完毕后的项目实行结果评价,其绩效主要体现在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实现的有效性。

3.7. 项目监督管理

项目的监督管理主要是由纪检组、监察室对项目进行监察。平台提供相关监察技术指标和效益指标,如红、黄、绿牌等,形成有效的预警机制,日常检查、定期抽查相结合,进行预警、预示和执纪问责。坚决执行踩线必纠正、过线必处理。

3.8. 项目公示

本平台需要将项目的申报结果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提升政府项目公正公开透明化管理。因此项目的申报结果及相关实施过程可在广东农业网和网上办事大厅上予以公示。

3.9. 项目综合查询与统计

提供项目的综合查询,如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实施单位、负责人、年限等条件组合查询项目。

统计与分析:项目审批情况统计、项目验收情况统计等统计报表。

(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4. 项目建设要求

1、在现有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

2、须有效对接广东省财政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

3、项目须综合考虑省农业厅省级、市级、县级专项资金在线监管的需求,项目的公示需整合广东省农业网和广东省农业厅网上办事大厅网站,项目申报需要在广东省农业厅网上办事大厅上开辟相关网上申报指南。

第二篇:2011年民政专项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关于2011年民政专项惠农资金

管理使用自查报告

我办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和乡财政所认真对照2011年度民政专项惠农资金如:救灾资金、城乡低保资金、优抚事业经费、五保供养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及2011年以来县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到2011年11月底共收到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资金壹佰陆拾壹万柒仟玖佰捌拾捌(¥1617988)元整。其中优抚事业费211900元,五保供养金824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医疗救助10000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10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资金使用情况:其中优抚事业费296591元(上年结转102028元),五保供养金702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10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

二、主要做法

1.乡社会事务办和财政所在认真如实填写表册的基础上,还逐项对照政策规定进行了一一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不良情况和行为。

2.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管理的有关要求,由我办对照上级审批的人数、金额拟定花名册,交由乡财政所报用款计划,返回我办后上报乡财政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再由财政所开具转移支付交小水信用社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手中,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发放。

3.在拟定受益名单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由我办审核无异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再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对象,确保了受助对象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人员不够,有时资金发放不及时,导致以上人员领款推迟。

2、由于所有资金都是通过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导致农户账户上的民政资金款项上与我办表册的款项不一致,如抚恤金农户账户上为农村低保的现象极为突出,导致给对象造成误会。

3.因我乡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一折通,按信用社规定必须用身份证才能办卡,导致工作被动,不能及时发放。

4.从我乡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看,是按照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由信用社发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公平、公正、公开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第三篇: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情况汇报

根据《**县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13】132号)文件要求、按照检查小组工作分工,发改局参加人员检查情况如下;

一、坪上乡2010-2012年度发改涉农项目、

1、坪上乡2010年项目

(1)项目名称:坪上乡政府至大哪村通村公路。财政资金10万元,下拨资金10万元,于2011年7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项目名称:坪上乡丰林村异地扶贫搬迁,总投资88万,下拨资金52万元,涉及搬迁农户43户176人,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13.4万,街道硬化完成6300平方米,水电安装正在施工。支付农户建房补助款34.4万元,房屋建设基本完工。搬迁入住24户、19户在进行内装饰,未报账4.2万在乡财政账上。工程竣工后再下拨36万元建房补助款。

2、坪上乡2011年项目

(1)项目名称:坪上乡哈呼通村公路,财政资金15万元,下拨资金15万元,2012年8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项目名称:坪上乡双喜村丫口至化架通村公路,财政资金30万元,下拨资金30万元。2013年元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坪上乡2012年项目

(1)项目名称:坪上乡哈呼至上组机公路,财政资金15万元,下拨资金15万元,

二、鸡场坡乡2010-2012年度发改涉农项目

1、鸡场坡乡2010年项目

(1)项目名称:鸡场坡乡鸡场村苗寨经小路至纳黑村通村公路,财政资金18万元,下拨资金18万元。2011年元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项目名称:鸡场坡乡后寨村丫口至李家寨通组公路,财政资金12万元,下拨资金12万元。2011年12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项目名称:鸡场坡乡那贝村通组公路,财政资金10万元,下拨资金10万元。2011年12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鸡场坡乡2011年项目

(1)项目名称:鸡场坡乡鸡场坡村至新寨组通组公路,财政资金40万元,下拨资金40万元。2012年3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鸡场坡乡2012年项目

(1)项目名称:鸡场坡乡白桥高间至**丫口通组公路,财政资金15万元。下拨资金15万元。2013年1月18日报账核销10万元、还有5万元未报账核销,摆在乡财政账上。2013年4月工程竣工已验收。

(2)项目名称:鸡场坡乡鸡场坡至骂若村通村公路,财政资金228万元。支付给施工方**苗族、侗族自治州建筑工程总公司鸡场坡项目部刘恩浪170万元,工程进入收尾阶段,由于施工方工程管理混乱,应该支付工人工资、建筑材料款未结清楚,影响通村公路进度建设。鸡场坡乡政府正在积极想办法解决,争取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早日竣工验收。

第四篇:市民政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

作方案

市民政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方案

市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 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市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迎接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根据州民政局《湘西州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和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督办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

要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积极配合当地财政、纪检监察、纠风办、审计部门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与检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专项清查,努力实现民政系统资金监管方式更加完善、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清查范围和清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自然灾害救济资金、在乡各类优抚对象定期定量抚恤金、农村低保资金、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农村五保之家建设资金、农村百岁老人健康补助费、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结存情况,清查涉农资金是否按规定设立专户,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发放花名册;是否足额拨付到位;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截留资金情况;是否有挤占、挪用、滞留问题;是否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列支,有无改变资金使用渠道、扩大使用范围现象;

各项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违纪资金是否收回上交;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此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清查工作要注重实效,自查工作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缩小范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核实,逐条整改,确保清查工作务实,不走过场,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运行,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6月开始至底结束。 部署启动阶段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和符合本局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民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强农惠农政策,营造监督检查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参加监督检查活动的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以及民政各

项涉农资金拨付的程序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增强贯彻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自查自纠阶段

民政系统要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把近几年来所有下发政策性资金的项目、每年到位强农惠农资金的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列出清单。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自查面达到100%。一是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清查各级财政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四是完善制度。

民政系统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资金管理使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书面报告,自查报告于8月6日前报州民政局财务室。 重点检查阶段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文件、查核帐

目、接受举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全面掌握各乡镇农村自然灾害救济资金、农村在乡优抚对象抚恤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农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资金、农村低保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我局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提出处理意见,对一般性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并限期进行整改;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整改总结阶段

我局要在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全面、客观总结本系统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在9月15日前上报州民政局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职责

民政系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全市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本局各股室开展

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民政系统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和推广经验。向上级民政部门和市政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民政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包括:负责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编印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负责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各基层民政办、局属各单位、本局各股室位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搜集整理专项清查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本局各业务股室的主要职责: 纪检监察室:负责专项清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以及查处强农惠农工资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 财务室:综合协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民政办、局属

各单位、本局各股室开展专项清查工作。 办公室:负责协调专项清查工作宣传报道。

社会救助局、救灾救济股、优抚股、基政股、老区办、老龄办负责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全市各基层民政办做好专项清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民政系统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有关民政资金专项清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强农惠农有关民政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级民政系统要把这次专项清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积极配合上级民政部门和市政府开展清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随时迎接国家、省、州重点检查工作。 强化督查,务求实效。要把工作重心放在监督检查上,坚决按照“问题不解决不

放、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核实,逐条整改,要真正做到让截留的钱流下去、被挪用的钱挪回去、挤占的钱要退回来、滞留的钱要发下去、及时足额发放的要及时足额发放。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得到整改的既要坚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务实,不走过场。 严肃纪律,确保质量。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以高度负责、认真务实的态度组织好、开展好整个清查工作。一是要自查工作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缩小范围,确保自查面达到100%。二是组织重点检查要认真仔细,深入透彻,严禁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三是对专项清查情况要全面如实的报告,不许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问题。四是所有参加清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对泄露工作秘密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各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部门、单位不得以各种借口、任何方

式阻止或干扰检查,对恶意影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纠防并举,建章立制。各级民政系统要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民政资金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研究制定推动民政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配套措施,实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要完善各项民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不断提高各项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民政系统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专项清查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和具体步骤,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和支持专项清查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专项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市民政局 8月6日

第五篇:纪委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石楼乡纪委开展强农惠资金专项检查

自查报告

近几年来,中央、省、市、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安排了多项强农惠农资金。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政府研究,7月17日以来乡纪委对我乡强农惠农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驻乡各单位近几年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强农惠农政策情况。重点检查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2农机具购置补贴;

3、农村 公路建设专项资金;

4、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6、摩托车、家电下乡补贴;

7、水稻、玉米、小麦良种和油菜种植补贴资金;

8、能繁母猪补贴;

9、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

10、农村沼气项目资金;

11、农村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12、退耕还林资金;

13、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14、计生奖励扶助资金;

15、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强农惠农资金。

二、检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从2012年7月17日开始8月3日,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前)。乡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实施方案对监督检查工作 1

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这次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检查范围、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切实把监督检查的各项政策交给群众,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检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党支部、村委会、驻乡各单位按要求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至7月24日)。各党支部、村委会、驻乡各单位要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自查自纠。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方面,主要看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是否有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依法、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各项惠农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等。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处理。各党支部、村委会、驻乡各单位的资金管理使用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24日前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7月25日至7月31日)。由乡纪委组织检查组对全乡各村、驻乡各单位进行全面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全面掌握每年到位的资金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核实资金的管理发放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检查结果

通过检查各村、各单位都能积极推动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未发现截留、挪用、贪占等违法违纪行为,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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