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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大全)

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制度是前人经验与血泪的总结和提炼,是行为的基本准绳,必须执行到位。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第一篇: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有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制度是前人经验与血泪的总结和提炼,是行为的基本准绳,必须执行到位。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有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公司员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保证国家和公司的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1条公司各部门应依照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进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2条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职责

第3条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 4 条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的责任切切实实地落实到每一位员工的身上。同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应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 5 条定期组织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每位员工做到能够果断、正确的处置各处突发事件。

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 6 条公司成立安全监督机构,并配置及装备,必须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第 7 条加强基础管理,认真做好标准的培训和执行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第 8 条加强技术管理,无违章操作,确保作业安全。

四、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第 9 条每年在公司评选出在工作岗位上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对每人给予奖励;

第 10 条每年在公司汽车队驾驶员中,对安全驾驶行车的驾驶员,评选出2名优秀驾驶员,对每人给予奖励。

第11条对发现重大设备缺陷或隐患并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200-1000元奖励。

第12条技术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次。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第13条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14条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第15条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16条凡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正式的职工给予开除或给予经济处罚;临时工一律予以辞退。

第17条在作业中发生设备或机械设备损坏的,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按事故性质和损失金额大小对照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对事故部门或个人按直接损失的100%罚款。

第18条凡发生以上事故隐瞒不报者按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五、消防防火责任制度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19条认真做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20条办公室、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

第21条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第22条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第23条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做到全面有效。

第24条全体人员排出轮流值班表,负责打扫办公室、职工宿舍。应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

第25条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26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7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切实在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安全培训制度。

对公司全体员工及施工人员要经常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定期更新安全知识,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意识、自觉的去落实到工作中。

1、 培训计划

公司每年制定出一套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需求计划,将需要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和时间安排做初步的估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年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

2) 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定期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3)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 新进场工人接受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6) 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分别接受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和其所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7) 加强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及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项目部每月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条文等应及时组织员工及施工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

8) 在对员工及施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条文学习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典型事故案件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9) 利用板报、广播等简单易行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2、关于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科安全负责人负责第一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行业特点的教育,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第二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工地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技术要求。第三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包括本工种特点及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新工人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3天。

3、安全考试

1) 员工每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 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 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4、安全培训登记

1)公司与项目部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分别建立公司安全培训登记台帐与项目部安全培训登记台帐登记存档,对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实行跟踪管理,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从培训登记台帐能够一目了然的看出那些人经过培训,那些人还未接受培训,应该接受何种培训等等,避免漏掉或者进行重复的工作,即节约了时间和经费,又可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二篇: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会议制度

一、安全会议制度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安全工作例会,遇有特殊情况或遇特大、恶性行车事故应随时召开紧 急会议,研究、分析、制定措施。

2、安全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宣传、贯彻、学习有关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 文件指示。

(2)总结交流行车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分析典型事故案例, 针对公司行车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与防范措施。

(3)布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例会建立会议记录。

二、安全活动制度

1、采取不同形式,组织驾驶员“安全活动日”学习,开展“安 全竞赛”等活动。

2、“安全活动日”以车辆单位或安全组为单位,每周组织活动1次,时问不得少于2 小时。驾驶员参加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2 次, 并实行到会签名制度,不准代签名。因任务出车的驾驶员回转后应及 时补课。无正常原因不参加安全学习,采取驾驶员替班轮换或强制停 班停驶的方法参加安全活动学习。

3、“安全活动日”主要内容包括:

传达学习有关行车安全的法律、法规、文件、资料;学习有关业 务知识,交流行车安全经验;行车事故分析、寻找原因、吸取教训, 加强防范;针对行车安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安全活动日”建立活动记录。

5、安全竞赛活动应力求结合实际,讲究实效,有始有终。

三、行车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制度

1、行车安全宣传工作要利用黑板报、墙报、通讯(GPS )、横幅 标语、广播、录像等宣传工具常抓不懈,长期坚持。主要采取的方式 有:

(1)常年宣传。即根据一年四季的不同天气、气候情况、不同 交通特点、可能出现的倾向性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

(2)重点宣传。在全国性的“安全生产月”及省、市的“安全 宣传周”、“百日安全竞赛”等活动中,或在重要节假日中,结合实际 进行重点宣传。

(3)突击宣传。主要是针对一个时期来交通安全方面的突出问 题,配合突发性整顿、管理开展宣

2、岗前培训教育

(1)对驾驶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掌握货物运输的安全 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 上岗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岗前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与行业标准,货物运输安

全规章制度;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和劳动 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劳动防护和职业病预防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 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劳动职业道德教育;本公司运输生 产特点,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注意事项;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应 急设施与设备操作使用的基本知识;岗位生产任务、特点、操作规程、 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等。

3、日常培训教育

(1)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培训, 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2)日常培训教育实行专门培训、集中培训和业余教育相结合 的方式。

(3)日常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与行业标准,货物运输安 全规章制度;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和劳动 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劳动防护和职业病预防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 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劳动职业道德教育;本公司运输生 产特点,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注意事项;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应 急设施与设备操作使用的基本知识;岗位生产任务、特点、操作规程、 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等。

四、驾驶员告诫制度

对驾驶员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的日常维 护和检查,防止驾驶员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并将有关道路状况及

天气情况及时告知驾驶员。

第三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公司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 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第五条 主要负责人合格证书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考核合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 未取得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第五章 岗前培训

第十一条 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在岗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第十二条 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参与配合,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分配到车间。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事故应急处置;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

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兼职安全员负责协助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车间级培训内容为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员协助教育,考试合格后,由班组长指定专人对其传、帮、带。班组级培训内容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它需要培训的安全内容等。

第十三条 员工改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第六章 培训要求

第十三条 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

第十五条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用人原则,新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

第十六条 各单位必须认真开展车间、班组安全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要每年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再培训,并对根据培训进行考核,健全培训档案。

(1)人力资源部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从业人员一人一档。

(二)人力资源部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第七章 培训经费提取及员工培训工资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为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员工学习培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并报销差旅费用。

第八章 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

第十九条 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出发,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专门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对整个培训工作实

行全过程控制。

第二十条 课堂效果评估

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认真听讲并记笔记。

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实用性。

第二十一条 培训效果评估

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

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估。

3、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授权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大金店镇段村小学

2016.9

段村小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

2、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邀请法制副校长一起参加。

3、全体教师、班主任,及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学校集会,国旗下讲话等都有安全教育内容,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4、各教师根据自己的学科特点,教学时向学生渗透安全知识教育。

5、每年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月”系列活动。

6、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⑴安全知识黑板报评比 ⑵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⑷安全知识竞赛

⑸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法》、《中小学生安全自我防范常识》等。

⑹组织师生观看安全教育录象。

7、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录象等宣传工具,向师生宣传安全知识,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8、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折不扣按上级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

9、利用家长会,学校不定期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

10、建立完善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档案。

第五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和依据: 1.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2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条例》 2. 范围和要求: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公司领导、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及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参观、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2.2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通过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领导和基层管理人员具备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做到不违章指挥;员工能做到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不违章作业;外来人员在公司活动期间能提高安全意识,了解现场风险,服从现场管理,实现人身安全。

3. 管理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督促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提供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支持,负责审核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3.2安全部职责:

(1)负责每年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新入厂员工公司级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公司领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组织开展公司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重新上岗人员、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

(3)负责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记录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情况。 (4)负责对各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动的检查考核。

(5)负责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建立领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台账,建立外来学习、承包商等培训管理台账、档案。

3.3办公室职责:

负责定期识别安全技能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安全作业技能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对员工的安全作业技能培训和对各单位开展经常性安全作业技能培训的监督考核。

3.4生产部、技术部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工艺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工艺安全培训,教育员工了解工艺系统危害,采用正确的工作方式避免工艺伤害发生。当工艺技术、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对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变更内容的培训。

3.5各车间(部门)职责:

(1)负责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当教育培训计划变更时,负责记录变更情况。

(3)负责对新入厂、转岗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对班组级安全教育的管理。

(4)负责建立本车间(部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4. 管理程序:

4.1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部负责协助当地安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培训内容有: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8)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4.2其它副经理、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部负责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有: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安全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 (3)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及应急处理措施;

(6)应急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7)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9)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10)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1)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的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4.3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负责组织。 培训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班组三基管理及职业卫生等知识;

(3)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在岗的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4.4员工安全教育

公司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

4.5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4.5.1新入厂员工(以调入、招收、分配、复转等形式进入公司的新员工和实习培训人

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4.5.2公司级安全教育:

4.5.2.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5.2.2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规定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

(3)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企业生产的性质、安全生产的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4)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作业纪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5.2.3新员工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或其它部门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

4.5.3车间级安全教育:

4.5.3.1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5.3.2车间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车间的安全生产概况; (2)本车间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职责;

(4)本车间的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消防、气防器材的使用及保管方法等;

(5)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5.3.3新员工经车间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4.5.4班组级安全教育:

4.5.4.1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5.4.2班组级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详细培训本岗位的生产原理、介质特性、流程; (2)岗位生产的安全注意事项; (3)生产控制的主要指标; (4)生产控制的要点; (5)事故防范措施等;

(6)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5.4.3班组培训考核不合格,不能分配到岗位,必须重新接受教育至培训合格。 4.5.5公司新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情况,应留存相关培训记录。

4.6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教育

从事电气作业、金属焊接、起重吊装、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安全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培训。

4.7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编制相应安全操作规程(法),对有关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8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安全部根据计划组织分解制定安全月度活动计划,各单位(部门)、车间、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4.9.2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4.9.3班组安全活动

4.9.3.1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4.9.3.2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应包括:

(1)学习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2)学习有关安全文件、通报、和操作技术规程等; (3)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查找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

(6)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开展安全技术讨论;结合事故通报等安全学习材料,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7)其它安全活动等。

(4.9.3.3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1次对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4.9.4安全活动日教育,每周以班组为单位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4.9.5安全部、人力资源处等应通过员工政治学习、利用录像、电影、宣传画、事故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4.9.6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4.9.7设备大修和重点项目大修,安全部配合主管部门和检修单位,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

4.9.8对重大危险性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开始作业。

4.9.10公司所有职工每年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每年由安全部牵头,各单位具体组织一次全员的安全考试,成绩记入《安全培训档案》。

4.10复工、转岗人员安全教育

4.10.1公司内工作转岗、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并留存相关记录。

4.10.2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本部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的同时,要进行离岗安全教育,离岗教育由车间具体实施,学时不少于8学时,并留存好相关记录。

4.11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并留存培训记录。

4.12对承包商作业人员由安全部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由武保部发放入厂证,安全部保存厂级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基层单位保存基层单位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5. 监督与考核

安全部负责对各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月度安全生产奖罚

内容。

6. 报告和记录

(1)安全培训、教育需求记录; (2)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变更记录; (3)培训教育效果评价记录; (4)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5)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及培训档案; (6)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7)危险化学品运输有关人员管理台账及资格证; (8)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培训记录; (9)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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