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物流平台服务协议
第一篇:阿里物流平台服务协议
物流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3
一、焦作物流业现状分析
经过多年的积聚和发展,焦作市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由此带动了物流业的较快发展,物流业已成为焦作市服务业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从货运量方面看,公路货运量占全市货运总量的80%以上,公路主要货源为煤炭及制品、矿物性建筑材料、水泥、化工原料及制品。
二、焦作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分析
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是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为支撑,以物流信息的共享和交换为手段,以“信息服务网站”为表现形式和纽带,通过联接物流企业、工商企业、政金融机构、物流设备供应商等各类物流主体,有效整合各类物流信息资源,最终建成集成化的物流信息展示查询平台和物流行业服务窗口,以及网上虚拟综合物流市场。
(一)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必要性
1、消除物流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提升综合效率
通过平台将独立的物流业务系统、企业系统、等联系起来,信息的协同促进了业务流程的协同,从而提升了综合效率。
2、物流信息分布广泛,需要公共平台来实现信息流转
根据焦作市特点,中小企业在企业总数中所占比例较高,这就使得物流供需信息源分布广泛,这些信息源的联通和信息流转需要由一个公共平台来进行统一的管理、匹配和协调。
3、信息平台的建设可以完善物流信息服务体系
目前,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普及率不高,需要建设公共平台的物流信息服务体系来为物流企业提供服务。
4、有利于焦作物流企业转型升级。目前焦作物流总体信息化水平较低,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焦作物流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
(二)焦作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基础
1、焦作市物流企业正处于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关键阶段,这些物流企业对信息化的需求已较为迫切。
2、在新一轮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中,省市政府均把物流业作为引领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焦作物流信息服务平台规划方案
焦作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按照“2+4+5”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具体内容包括:两个核心定位、五大业务功能、五项公共服务。
(一)两个核心定位
(1)信息展示中心:物流行业各类信息的集中展示中心。
(2)数据交换中心:根据规范标准,为物流行业业务信息提供数据交换服务,支持不同主体之间的数据交换、并与省际平台实现数据互通。
(二)五大业务功能
平台提供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信息查询、数据交换四大业务功能。
(三)五项公共服务
平台提供数字语音服务、结算保险服务、GPS增值服务、诚信评价服务、四项公共服务。
平台将形成如下功能模块规划:
(一)公共信息模块:形成一个面向物流企业、工商企业、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等行业相关企业和机构的权威信息、新闻资讯、招商招标信息发布与展示的平台。
内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行业协会发布的信息,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政策信息,国家、省、市行业新闻资讯信息,招商、招标信息,以及政府、协会、企业等之间的在线交流平台与行业论坛等。
(二)物流信息模块:支持通过网站、手机等各种方式进行货运、仓储信息的发布、展示与查询;
并通过系统设置的匹配规则,对物流信息进行自动撮合匹配,提高物流企业的业务成交效率。
(三)数据交换模块:通过各种交换接口的设置,能够与省际物流信息平台、省际物流数据交换中心、物流企业信息系统、工商企业信息系统、物流园区信息系统、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等实现数据交换。
重点整合徐州港区内重点港口企业、物流企业数据。
(四)商机信息模块:以信息超市的形式集中展示包括物流设备、物流保险产品、物流地产租售等服务于物流行业的业务产品信息。
(五)企业商务室:企业可通过平台帐号方式登录,并根据自身需要对平台功能进行配置,从而搭建企业个性化的信息平台。
(六)平台系统管理:平台的后台管理系统。
(七)数字语音服务:通过数字语音信息综合服务将客户通过电话、手机的语音通信和短信,发布的供求信息、查询、咨询等服务请求、投诉或建议等,与整个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整合。
(八)结算保险服务:为物流业务运作的供需双方客户提供交易金融结算、代收代缴款、运输货物担保和物流保险服务。
并通过引入保证金管理制度,保障物流业务运作各方的利益。
(九)GPS增值服务:提供公共的GPS增值服务,客户可通过服务租赁的方式使用平台的GPS服务功能。
其中,GPS服务功能包括车辆定位、车辆在途实时跟踪查询、司机实时联络、运行线路预警等。
(十)诚信评价服务:建立物流企业诚信评价体系,通过对物流企业基本情况、业务运作情况、结算情况、其他社会信用等综合分析,给出物流企业的诚信评价。
第二篇:网络服务平台、电商服务平台合作协议书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书
签约时间:2018年1月21 XX XX
日 签约地点: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 方:XX 乙 方:XX
甲方公司简介及资质等 乙方公司简介及资质等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依托甲方资源、产业等优势条件,发挥乙方在技术、人才、科研、项目管理和融资等方面的优势能力,打造“XX技术服务平台”,致力于发挥双方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利用远程技术为行业提供高效、快捷、精准服务。
为指导双方下一步工作,特制定本协议。
一、战略合作目标
第一条 双方视对方为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为对方提供最优惠的政策和最优质的服务。
第二条 共同组建平台管理团队,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共同研究、规划平台发展方向及在行业中的定位。
第三条 以技术服务和数据为核心,以互联网为手段,紧紧围绕有色金属加工企业技术服务需求,充分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力争3至5年建成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的xx技术服务平台,面
向有xx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设备改造、设备维保、备件服务、远程监测等多方位技术服务。
二、战略合作发展方向
第四条 双方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内的优势展开合作,通过互联网平台建设,同步发展线上线下业务,辐射周边乃至全国的铝、铜、镁、钼等多种金属加工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设备改造、设备维保、备件服务、远程监测等多方位技术服务。
三、战略合作细则 第五条
1、组建方案 1)项目名称:XX
2)主管部门:XX有限公司国内业务部、XX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
3)拟建地区地点:XX 4)组建内容:门户网站、备品备件商城、行业远程服务中心、行业技术中心、行业大数据中心等。
5)组建规模:行业级
6)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初期投资约XX万元,中期投资约XX万元,远期投资约XX元;甲方负责资金支持、乙方负责相关政策支持等方式筹措。
7)人员配备和设备添置:初期XX人,中期XX人,远期:
XX人。
8)风险防控:通过体制创新防控管理风险,拓宽资金来源防控资金风险,加强合作防控技术风险。
2、运行机制
1)服务内容:备品备件服务、设备改造升级、设备维保、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设备远程检测与故障诊断等。
2)服务模式:涵盖电商模式、自营模式、外包模式、合作模式、代理模式等多种模式,互联网线上下单,线下交付。
3)盈利模式:项目盈利模式、电商盈利模式、年费盈利模式、广告盈利模式、现金流盈利模式。
4)管理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激励监督。
5)保障措施:建设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
四、日常联系
第六条 为促进项目建设,加强沟通联系,双方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系:
XX,XX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部长 XX,XX有限公司国内业务部部长
五、 其它事宜 第七条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式;
2、签订补充协议,并制定平台发展规划和建设期计划
进度等具体平台建设相关事宜。
第八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重大政策调整、重大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修改本协议。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协议签署页)
甲 方:XX
代 表:
乙 方:XX
代 表:
月年 日
第三篇:农村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天猫平台卖家通用)
【版本号
20170508】
发布日期: 2017051
5【签约提示】
本协议由同意并遵照本协议规定使用农村淘宝平台服务、经由农村淘宝平台经营指定展示信息所涉商品或服务的淘宝/天猫平台卖家用户(本协议中称“您”或“卖家”)与阿里巴巴(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本协议中称“农村淘宝”)共同缔结。
在申请使用农村淘宝平台服务前,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组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基本信息、资料信息及本协议全部声明及条款、附件和关联规则等);其中,有限责任、争议解决等重要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一旦您点击“确认”本协议或已实际使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即表明您使用的淘宝/天猫平台帐户下所对应的法律实体已充分阅读、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农村淘宝达成一致,在本协议约定的农村淘宝平台服务期限内成为农村淘宝平台服务用户。
您理解并同意,鉴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本协议并不能完整覆盖您与农村淘宝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所有本协议附件、农村淘宝根据业务运营需要不时公布的平台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农村淘宝有权对本协议及/或相关规则进行单方面的补充和/或变更,并以公告等书面方式通知予您(您可在“规则中心”查看前述规则或公告,相同规则或公告的内容如有不同,以“规则中心”显示为准),相关补充和/或变更将于公布七(7)日后或公告指定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补充和/或变更,须立即停止使用农村淘宝服务,并以正式书面盖章的方式告知农村淘宝;如您继续使用农村淘宝服务的,视为同意接受相关补充和/或变更。 本协议项下的农村淘宝平台服务是淘宝/天猫服务的附加服务,您在申请和使用农村淘宝平台服务时,应确保您的淘宝/天猫服务为正常使用状态。
除各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本协议项下的农村淘宝平台服务期限按如下方式确认:(1)如您于2017年5月31日24:00前“确认”(或以任何类似形式签署)本协议的,则2017年6月1日0:00起您的服务生效,2017年12月31日24:00您的服务终止;(2)如您于2017年6月1日0:00及以后“确认”本协议(或以任何类似形式签署)或实际使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的,则自您服务开通之时(以农村淘宝实际通知为准)您的服务生效,2017年12月31日24:00您的服务终止。
【协议条款】
第一条 定义
1.1农村淘宝平台: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及客户端,以农村淘宝项目为依托,以广大农村地区的买家用户为主要目标群体。农村淘宝平台所使用的域名包括cun.taobao.com以及农村淘宝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URL。
1.2农村淘宝平台服务:下称“本服务”或“服务”,指由农村淘宝向卖家提供的与卖家指定展示信息及/或所涉商品或服务在农村淘宝平台在线经营相关的软件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与卖家指定展示信息在农村淘宝平台展示相关的软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卖家指定展示信息生成展示所需代码等);(2)与卖家商品或服务和订单信息与村站服务者推广服务使用相关的推广辅助系统软件服务;(3)与卖家商品或服务和订单信息与二段物流服务对接相关的物流辅助系统软件服务,等。
1.3指定展示信息:下称“展示信息”,指卖家已发布于淘宝/天猫平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或服务的关键词、图片、素材、创意及/或包含上述信息的链接等);在卖家选择使用农村淘宝平台服务后,展示信息将同步展示于农村淘宝平台。
1.4农村淘宝项目:指由阿里巴巴集团、各地方政府等发起的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旨在通过意识培养、氛围营造、基础设施建设等完善农村地区电商服务,推动实现“网货下乡”与“农产品上行”的双向流通。其中,阿里巴巴集团内由本协议项下之农村淘宝作为农村淘宝项目的牵头方。
1.5村站服务者:指依据农村淘宝项目各共建方共同协商确定的项目方案设计,以农村淘宝项目村级服务站为依托,主要通过为村级服务站覆盖范围内的居民等服务对象提供网络商品或服务代购、暂存与代收发等服务,实现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推广及自身自主创业的法律实体;其通俗称谓有村小
二、淘帮手、镇小二等,以下统称“村站服务者”。村站服务者推广服务的具体内容,以其实际提供的为准。
1.6二段物流服务:指买家收货地址所在县到所在村(或户,以买家实际填写为准)的物流配送服务。结合农村淘宝平台买家用户特点、为优化买家体验,如卖家经由本服务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含有实物的,需就相关商品或服务向买家提供“二段物流服务免费”(即“二段包邮”)的优惠。基于农村淘宝在农村淘宝项目运营下的经验及目前农村地区物流服务网络覆盖实际情况等,卖家同意本协议项下的二段物流服务的内容、服务标准、物流服务商均由农村淘宝选择和决定,并以本协议约定方式告知卖家。
第二条 服务开通和退出
2.1 农村淘宝平台服务实行申请开通制,卖家、展示信息及/或关联信息需符合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策和行业限制、淘宝/天猫平台相关服务协议、本协议及/或关联规则的各项要求(规则内容及其更新以各平台公告为准)。 2.2 卖家应当根据农村淘宝要求提供申请资料、展示信息等(具体内容以服务开通页面实际通知为准),且在申请及使用本服务期间,对资料信息的任何变更都应及时通知农村淘宝,并按农村淘宝要求更新及删除违约或违规信息。
2.3 农村淘宝有权对卖家的申请予以审核以确定是否同意其使用本服务,卖家同意农村淘宝有完全的权利同意或拒绝其申请;如卖家资料信息的变更及/或对本协议的履行情况等在任何时候导致其不再符合使用本服务使用条件,农村淘宝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卖家的使用或申请资格,并自行视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卖家再次申请或使用本服务。
2.4 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卖家可申请停止使用本服务,但须提前15天向农村淘宝提出书面申请;自农村淘宝确认卖家的退出申请时,农村淘宝将停止提供本服务。为保障农村淘宝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卖家主动申请停止使用本服务的,其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得再次申请开通。
2.5 卖家理解并知悉,本服务以其展示信息所涉之淘宝/天猫平台服务在正常使用中为前提和基础,前述淘宝/天猫平台服务因任何原因中止或终止的,本服务将同时中止或终止。
2.6 卖家的淘宝/天猫平台账户因任何原因被中止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权限的,本服务将同时中止或终止。 2.7 卖家违反诚信原则或有违约、违规行为的,农村淘宝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本协议,相关损失应由卖家自行承担。
第三条 服务提供与使用
3.1卖家了解并同意,农村淘宝平台服务使用,以卖家依照淘宝/天猫平台相关协议、本协议及/或相关规则提交展示信息为必要前提。同时,卖家了解并同意,在不对展示信息做实质改变的情况下,农村淘宝有权自行决定展示信息在农村淘宝平台的展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为优化页面展示效果进行图片或文字信息的排版、突出显示或对不同用户的展示信息进行排序等;同时,农村淘宝亦有权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展示信息进行判别,并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删除相关信息、要求卖家修改、中止或终止提供本服务等。农村淘宝的前述决定不免除卖家作为信息提供者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3.2卖家有权自主设定展示信息,并可以随时以设定之相同方式进行调整;农村淘宝将尽合理努力保障卖家发起调整与相关调整在农村淘宝平台生效的实时性,但农村淘宝任何情况下不对该功能的实际效果做任何承诺与保证,而可依本协议项下条款主张免责。
3.3 农村淘宝有权根据农村淘宝项目、农村淘宝平台运营需要,针对本协议项下的村站服务者和二段物流服务商(以下合称“第三方服务主体”)自行制定相应的引入、更换、调整等的规则,并根据相关协议及/或规则自行开展与前述第三方服务主体的合作事宜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行为监督与考核、合作费用结算与支付等),不以事先告知卖家为前提,卖家对此不持异议。同时,卖家理解并同意,就经由本服务使用村站服务者推广服务、物流服务商物流服务(以下合称“本服务关联服务”): 3.3.1卖家是本服务关联服务的使用方、第三方服务主体是本服务关联服务的提供方、农村淘宝是卖家商品或服务和订单信息与本服务关联服务对接的辅助系统软件服务提供方,农村淘宝在任何时候并不构成卖家与第三方服务主体间就本服务关联服务的交易参与方;
3.3.2虽有以上,基于农村淘宝项目运营秩序维护需要及与第三方服务主体的相关约定,农村淘宝仍有权(但无义务)直接受理卖家发起的针对第三方服务主体在本服务关联服务交易过程中的纠纷和/或争议等,并将以独立第三方角色对前述纠纷和/或争议进行调处,卖家应依照农村淘宝要求及时、完整、准确提供调处所需各项资料。若农村淘宝调处后各方仍无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的,卖家应自行与第三方服务主体协商解决,并及时将相关结果告知农村淘宝,以便于农村淘宝不断完善与第三方服务主体的合作机制;
3.3.3 基于优化买家体验等的考量,卖家有权就其商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展示信息所涉之商品或服务)推广、物流配送等自行与第三方服务主体达成其他协议,但不应含有与本协议冲突、及/或与农村淘宝项目定位、农村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相关内容。
3.4 除另有相反约定外,本协议项下农村淘宝确认的二段物流服务内容、标准以《物流服务使用须知》为准;农村淘宝有权根据实际运营需要更新或调整相关内容,并以本协议约定方式告知卖家。
3.5为达成本服务之目的,卖家同意接收农村淘宝向其发送的农村淘宝平台营销活动等通知或其他服务使用相关信息。
3.6卖家理解并同意,为本服务及/或展示信息宣传、推广需要,农村淘宝有权使用卖家及其展示信息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站内外BANNER宣传、与第三方服务主体沟通交流等,无需另行告知或取得许可。
3.7卖家理解并同意,本协议项下服务所涉之软件系统、操作页面等,均由农村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保留知识产权等全部权利;同时,农村淘宝有权根据技术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本服务的规则、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加以更新,并以本协议之书面方式告知卖家。
3.8农村淘宝有权根据农村淘宝平台运营情况,单方决定终止本服务的提供,但将提前十五(15)天告知卖家。
第四条 费用与支付
就本服务及/或本协议项下其他服务的使用,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进行结算与支付: 4.1 农村淘宝平台服务费: 4.1.1收费方式与标准: 双方确认:
(a)卖家使用农村淘宝平台服务的,应根据其展示信息所涉商品或服务的类目并按照其成交价格的一定比例向农村淘宝支付服务费; (b)本协议项下服务期限内,前述作为服务费支付依据的收费比例标准详见《农村淘宝平台服务费一览》;农村淘宝有权对收费标准进行修订并以书面公告形式告知卖家;
(c)服务费用发生后,卖家可于淘宝/天猫店铺系统后台中向农村淘宝确认开票信息,农村淘宝将在收到确认信息后向卖家开具相应金额和对应类型的服务费发票。具体开票时间和间隔以本协议及/或相关规则的规定为准。
4.1.2结算及支付事宜: 双方确认:
(a)农村淘宝平台服务费以卖家实际收到买家付款为前提条件;
(b)农村淘宝可自行指令支付宝公司从买家支付的商品或服务订购费用或卖家的支付宝余额中扣除农村淘宝平台服务费;
(c)当卖家的每个交易订单被买家确认收货后,农村淘宝将通过软件系统自动向支付宝公司发出划扣指令,按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收费标准进行实时划扣;
(d)农村淘宝同意在下述条件均成就时向卖家退还已收取的农村淘宝平台服务费: i,扣除前述服务费后发生退货且卖家无过错,及
ii,买卖双方通过农村淘宝平台及/或淘宝/天猫平台线上退款系统完成退款;
(e)双方同意按自然月进行对账;对账确认后有支付款项差额的,农村淘宝有权自行指令支付宝公司自卖家支付宝账户退还或扣除差额部分;
(f)卖家通过农村淘宝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发生的交易记录、交易金额、付款记录、销售总额等数据以农村淘宝平台及/或淘宝/天猫平台系统记录为准。 4.1.3 其他:
(a)卖家为天猫平台卖家的,其在农村淘宝的交易由卖家依据《天猫服务协议》约定向消费者进行天猫积分的发放及与天猫进行结算,具体以《天猫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b)卖家经由本服务经营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发票开具等,依照淘宝/天猫平台相关服务协议处理。
4.2 本服务关联服务费:
鉴于农村淘宝项目下电商服务网络已涵盖本服务关联服务的主要内容,除卖家与第三方服务主体另有合法约定并经农村淘宝确认与本协议无冲突外,卖家无需就本服务关联服务使用单独向第三方服务主体支付费用。
4.3 其他服务:
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农村淘宝可能不时为卖家提供类营销服务、市场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等,相关服务下的费用收取、支付等相关事宜由各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五条 卖家的声明与保证
5.1卖家承诺其符合农村淘宝所设定的农村淘宝平台服务申请及使用条件,且在使用本服务期间将持续维持此等条件,否则农村淘宝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服务,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卖家自行承担。
5.2卖家保证其向农村淘宝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完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嫌侵犯他人权利、违反淘宝/天猫平台相关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之情形。
5.3卖家保证对展示信息及展示信息所涉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在线经营等享有合法权利,否则农村淘宝有权立即停止提供本服务,并依照本协议、淘宝/天猫平台相关服务协议、各平台相关规则处理,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卖家自行承担。
5.4 卖家保证依据其所入驻平台的相关协议或规则,审慎处理其与农村淘宝平台买家的交易磋商、售后服务、纠纷处理等相关事项;同时,农村淘宝有权(但无义务)协同淘宝/天猫平台处理卖家与买家间就农村淘宝平台在线交易相关的各项纠纷、争议,卖家对此不持异议。
5.5卖家承诺在日常经营期间诚信行事,严格遵守与农村淘宝、淘宝/天猫平台服务提供方之间的各项协议及农村淘宝平台、淘宝/天猫平台不时发布、修订的各项规则。
5.6卖家承诺不对经由本服务获知的第三方的任何数据、信息等以侵犯农村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其他权利人专有权利之方式、或以非本协议约定之目的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农村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其他权利人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经由本服务获知的第三方的任何资料等。
第六条 免责声明
6.1农村淘宝平台服务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卖家在开通农村淘宝平台服务前已充分了解农村淘宝平台的功能和服务特性并同意农村淘宝无须就已存在的软件瑕疵、功能不足或任何需改进事项对卖家承担责任。农村淘宝在本协议下提供的所有含有特定功能或效果的服务仅实现于普通万维网;对于通过移动互联网或其他渠道(如有),因用户体验、设备发展、技术限制等原因,农村淘宝并无义务保证上述服务可全部或部分实现。
6.2因农村淘宝须向数量庞大的卖家提供服务,且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复杂、技术含量较高,故农村淘宝仅对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卖家损失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且金额以卖家已缴纳的服务费用为限。 6.3使用农村淘宝平台下载服务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卖家的独立判断并由卖家自行承担风险。卖家独自承担因此可能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
6.4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农村淘宝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计算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电脑病毒、黑客入侵、罢工、劳动争议、**、起义、骚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6.5农村淘宝平台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商品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的地点。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农村淘宝成为卖家在农村淘宝平台上与第三方(包括买家及/或第三方服务主体等)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农村淘宝仅提供软件系统及/或技术服务,不对卖家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
第七条 协议终止
7.1 发生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终止情形时,本协议即告终止。 7.2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7.2.1本协议终止后,农村淘宝没有义务为卖家保留农村淘宝平台服务使用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卖家或第三方,亦不就终止协议而对卖家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7.2.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因卖家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卖家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7.2.3本协议终止后,农村淘宝有权保留卖家的申请数据及以前的服务使用行为记录。如卖家在协议终止前在农村淘宝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协议的行为,农村淘宝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7.2.4本协议终止之前,(a)卖家已经上传至农村淘宝平台的展示信息尚未达成交易协议的,农村淘宝有权在协议终止时同时删除相关信息;(b)卖家已经与某一买家就某商品或服务达成交易协议的,农村淘宝可以不删除该项交易,但农村淘宝有权在本协议终止的同时将协议终止的的情况通知该交易中的买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在使用农村淘宝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卖家存在侵犯第三方(如买家、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商品/服务的实际使用者)权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违反本协议和/或关联协议、规则的行为时,除根据相关协议或规则应向农村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农村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卖家须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i)农村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被判决须对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额;(ii)农村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代卖家向买家支付的退款、违约金或赔偿额;(iii)农村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被执行行政处罚的金额;(iv)农村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支付的律师费用、消除影响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8.2卖家对农村淘宝存在任何期限届至而未付的款项时,除另有约定外,卖家应自逾期之日起向农村淘宝支付未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8.3协议各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行使单方解约权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8.4当第三方以卖家侵权为由要求农村淘宝删除卖家信息时,卖家同意农村淘宝对删除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最终证明第三方为恶意或缺乏权利凭证,卖家同意自行向第三方进行追责。 8.5农村淘宝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卖家利益受损时,农村淘宝对卖家的违约和/或赔偿责任以卖家直接的实际损失为计算依据,并可适用本协议约定的责任限制。
8.6农村淘宝有权自行或指定其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天猫平台服务提供方)执行卖家违约责任追究,追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授权书所述方式。卖家违约的,农村淘宝并有权使用或向任何人披露卖家(含卖家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和联系信息,以便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有效通知
9.1本协议下所规定的通知应通过以下方式递交收悉: 卖家:卖家在淘宝/天猫平台进行开店认证时提供的联系方式; 农村淘宝: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699号。
9.2除另有约定外,通知的送达为收件人实际签收日或通知发出后第五(5)日(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
第十条 争议解决及其他
10.1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以农村淘宝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0.2农村淘宝有权根据业务情况将本协议项下服务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并以本协议约定之方式告知卖家;转让事宜于农村淘宝通知之日或通知载明之日起生效。
10.3本协议是淘宝/天猫平台相关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规则,未尽事宜,以淘宝/天猫平台相关服务协议、平台规则为准。
10.4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仍具有法律效力。 10.5农村淘宝于卖家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不应视为其对卖家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附件1:授权书
致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其他上述公司的关联公司:
我方特以此函通知贵司,我方不可撤销地授权贵司按照我方与阿里巴巴(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统称“阿里巴巴”)签署的《农村淘宝平台服务协议》的约定,依阿里巴巴的指示直接对我方的支付宝账户、各类资金账户、保证金账户、或充值账户中的余额及关联快捷银行卡内资金进行款项止付、扣除和支付。该《农村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中止或终止的,不影响本授权书效力。 特此 授权
第四篇: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
【首部及导言】
欢迎你使用微信公众平台!
为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你应当阅读并遵守《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腾讯服务协议》、《QQ号码规则》、《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以及专项规则等。请你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
除非你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你无权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你对本服务的登录、查看、发布信息等行为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
如果你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一、【协议的范围】
1.1 本协议是你与腾讯之间关于你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所订立的协议。“腾讯”是指腾讯公司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用户”是指注册、登录、使用微信公众帐号的个人或组织,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你”。“其他用户”是指包括订阅用户、其他微信公众帐号用户和微信用户等除用户本人外与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相关的用户。
1.2 本服务是腾讯微信针对个人或企业用户推出的合作推广业务,用户注册微信公众帐号后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品牌推广。微信用户关注微信公众帐号后将成为该帐号订阅用户,微信公众帐号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送消息与订阅用户进行互动。 1.3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腾讯服务协议》、《QQ号码规则》、《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且你在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专项的服务声明,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告指引等(以下统称为“专项规则”)。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你同样应当遵守。你对前述任何专项规则的接受,即视为你对本协议全部的接受。
二、【帐号注册与认证】
2.1 你在使用本服务前需要注册一个微信公众帐号。微信公众帐号可通过QQ号码或电子邮箱帐号进行绑定注册,请你使用未与微信帐号已绑定的QQ号码或电子邮箱帐号注册微信公众帐号。腾讯有权根据用户需求或产品需要对帐号注册和绑定的方式进行变更,关于你使用帐号的具体规则,请遵守《QQ号码规则》、相关帐号使用协议以及腾讯为此发布的专项规则。
2.2 用户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对微信公众帐号申请微信认证。认证帐号资料信息来源于微博认证等渠道,微信公众平台不再对认证帐号信息进行独立审查,认证流程由认证系统自动验证完成。用户应当对所认证帐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独立承担责任,与微信公众平台无关。如因此给腾讯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你在申请本服务过程中,需要填写一些必要的信息,请保持这些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腾讯向你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或更好地为你提供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请你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若你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3.2 腾讯与用户一同致力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腾讯的一项基本原则。未经你的同意,腾讯不会向腾讯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披露你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3 你应对通过本服务了解、接收或可接触到的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用户在内的任何人的个人信息予以充分尊重,你不应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四、【平台内容规范】
4.1 本条所述平台内容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帐号头像、名称、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认证资料,或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等发送、回复或自动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所产生的内容。
4.2 你不得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4.3 你理解并同意,微信公众平台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你不得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1) 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 (2) 骚扰、垃圾广告或信息的; (3)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4)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5) 含有其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五、【平台使用规则】
5.1 本条所述平台使用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申请认证、帐号运营推广以及其他使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所进行的行为。
5.2 你不得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进行如下行为: (1) 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的; (3)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4)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5) 申请微信认证资料与注册信息内容不一致的,或者推广内容与注册信息所公示身份无关的; (6)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利用其他微信公众帐号、微信帐号和任何功能,以及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
(7)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 (8) 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
(9) 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10)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产品正常运营或腾讯未明示授权的行为。
六、【帐号管理】
6.1 微信公众帐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微信公众帐号的使用权,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腾讯公司因经营需要,有权回收用户的微信公众帐号。
6.2 用户有责任妥善保管注册帐户信息及帐户密码的安全,用户需要对注册帐户以及密码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帐户或密码信息。在你怀疑他人在使用你的帐户或密码时,你同意立即通知腾讯公司。
6.3 用户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正确、适当地使用本服务,如用户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腾讯公司有权依据本协议终止对违约用户微信公众帐号提供服务。同时,腾讯保留在任何时候收回微信公众帐号、用户名的权利。
6.4 用户在注册微信公众帐号时,系统将为你自动匹配微信号,你可以对微信号进行设置,但仅可设置一次,设置微信号后将无法修改。 6.5 用户注册微信公众帐号后如果长期不登录该帐号,腾讯有权回收该帐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由此带来问题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七、【数据的储存】
7.1 腾讯不对你在本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7.2 腾讯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单个用户在本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数据最大存储空间等。你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本服务中的相关数据。
7.3 如果你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腾讯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你的数据。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腾讯没有义务向你返还任何数据。
八、【风险及免责】
8.1 你理解并同意,微信公众平台仅为用户提供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必须为自己注册帐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你所发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以及承担因平台使用行为产生的结果。用户应对微信公众平台中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腾讯无法且不会对因用户行为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如果你发现任何人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以其他不当的方式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请立即向微信公众平台举报或投诉,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8.2 你理解并同意,因业务发展需要,腾讯保留单方面对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的权利,用户需承担此风险。
九、【知识产权声明】
9.1 腾讯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腾讯所有,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所产生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9.2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腾讯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腾讯所有。
9.3 腾讯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QQ”、“腾讯”、“TENCENT”及企鹅形象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腾讯所有。
9.4 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腾讯、用户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十、【法律责任】
10.1 如果腾讯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腾讯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删除部分或全部订阅用户、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微信认证帐号除上述处罚措施外,腾讯有权取消其帐号认证身份,并视情节决定临时或永久封禁相关帐号认证资质。
10.2 你理解并同意,腾讯有权依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的任何人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用户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0.3 你理解并同意,因你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你应当赔偿腾讯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
十一、【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1.1 你使用本服务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
11.2 腾讯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你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
11.3 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你继续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即视为你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你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
十二、【其他】
12.1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腾讯服务协议》、《QQ号码规则》、《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以及专项规则等,上述内容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12.2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12.3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2.4 若你和腾讯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2.5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2.6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正文完)
第五篇:阿里飞天云平台介绍
甘肃广电网络阿里飞天云平台
甘肃广电网络阿里飞天云平台是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合作共建的大型云计算服务平台,采用阿里飞天云3.0架构搭建,一期共部署物理服务器578台,能够提供约6912台单核虚拟服务能力,是目前省内已建成最大云计算中心;能够提供8款核心云计算产品,分别为:云服务器(ECS)、云数据库(RDS)、开发存储(OSS)、负载均衡(SLB)、开发数据处理(ODPS)、云盾、云监控等。
甘肃广电网络阿里飞天云平台系统构架
1、产品介绍
1) 云服务器(Elastic Compute Service 简称ECS)
云服务器是一种简单高效,处理能力可弹性伸缩的计算服务助您快速构建更稳定、安全的应用。提升运维效率,降低IT成本,使您更专注于核心业务创新。 产品优势: 稳定
云盘数据可靠性不低于99.999%
自动宕机迁移、数据备份和回滚
系统性能报警 安全
防DDoS系统、安全组规则保护
多用户隔离
防密码破解 弹性
10分钟内可启动或释放百台云服务器
5分钟内停机升级CPU和内存
在线不停机升级带宽 高性能
随机IOPS 1.2万、300MB/s本地SSD盘性能
多线BGP骨干网络接入
高性价比,节约成本 产品功能: 完全管理权限
对云服务器的操作系统有完全控制权,用户可以通过连接管理终端自助解决系统问题,进行各项操作。 快照备份与恢复
对云服务器的磁盘数据生成快照,用户可使用快照回滚、恢复以往磁盘数据,加强数据安全。 自定义镜像
对已安装应用软件包的云服务器,支持自定义镜像、数据盘快照批量创建服务器,简化用户管理部署。 API接口
使用ECS API调用管理,通过安全组功能对一台或多台云服务器进行访问设置,使开发使用更加方便
2) 负载均衡SLB(Server Load Balancer,简称SLB)
负载均衡是对多台云服务器进行流量分发的负载均衡服务。SLB可以通过流量分发扩展应用系统对外的服务能力,通过消除单点故障提升应用系统的可用性 产品优势: 高可用
冗余设计,无单点,可用性达99.99%
根据应用负载进行弹性扩容
流量波动情况下不中断对外服务 低成本
与传统模式相比成本下降60%
免费使用私网类型实例
无需采购昂贵的设备,免运维 安全
LVS SYNPROXY技术防攻击能力
结合云盾提供防DDoS攻击
多用户资源隔离 产品功能: SLB服务类型
支持公网/私网类型的SLB服务;提供4层(TCP协议)和7层(HTTP和HTTPS协议)的SLB服 健康检查
对后端云服务器进行健康检查,自动屏蔽异常状态云服务器,恢复正常后自动解除屏蔽。 会话保持
提供会话保持功能,在Session生命周期内,将同一客户端请求转发到同一台后端云服务器上。 转发及QoS
支持加权轮询(WRR)、最小连接数(WLC)转发方式。支持针对监听分配其对应服务的带宽峰值。
3) 云数据库(Relational Database Service,即关系型数据库服务,简称RDS)
云数据库是一种即开即用、稳定可靠、可弹性伸缩的在线数据库服务。具有多重安全防护措施和完善的性能监控体系,并提供专业的数据库备份、恢复及优化方案,使您能专注于应用开发和业务发展。 产品优势: 双机热备
每台RDS拥有两个物理节点进行主从热备
主节点发生故障,秒级切换至备节点
服务可用性高达99.95% 安全防护
自定义访问IP白名单
防DDoS攻击,SQL注入告警
多重备份,数据可靠性高达99.9999% 简单易用
完全兼容MySQL,SQL Server协议
一键式数据迁移
可视化管理面板操作 产品功能:
专业的数据库管理平台
IDB Cloud是专为RDS定制的数据库管理平台,使用户通过浏览器即可安全、方便的进行数据库管理和维护。 轻松实现数据回溯
用户可随时进行数据备份,RDS能够根据备份文件将数据库恢复至7日内任意时刻。 专业的数据库优化建议
RDS提供直观的慢SQL分析报告和完整的SQL运行报告,并提供如主键检查、索引检查等多种优化建议。 完善的监控体系
RDS展示近20种性能资源监控视图,可对部分资源项设置阈值报警,并提供WEB操作、SQL审计等多种日志。 4) 虚拟专有云 (Virtual Private Cloud,简称VPC)
虚拟专有云帮助您基于阿里云构建出一个隔离的网络环境。您可以完全掌控自己的虚拟网络,包括选择自有 IP 地址范围、划分网段、配置路由表和网关等。此外您也可以通过专线/VPN等连接方式将VPC与传统数据中心组成一个按需定制的网络环境,实现应用的平滑迁移上云。 产品优势: 安全隔离
使用隧道技术达到与传统VLAN相同隔离效果
广播域隔离在实例网卡级别 访问控制
灵活的访问控制规则
满足政务、金融用户的安全隔离规范 软件定义网络
按需配置网络设置、软件定义网络
管理操作实时生效 丰富的网络连接方式
支持软件VPN
支持专线连接 产品功能: 网段划分
可以将专有网络的私有 IP 地址范围分割成一个或多个虚拟交换机, 根据需要将应用程序和其他服务部署在对应的虚拟交换机下。 自定义路由规则
根据业务需求配置虚拟路由器的路由规则,管理专有网络流量的转发路径。 安全组
使用安全组功能,可以将专有网络中的产品实例划分成不同的安全域,并为每个安全域定义不同的访问控制规则。 专线/VPN
专有网络支持专线/VPN等多种连接方式,通过这些连接方式,可以将专有网络与物理网络或者不同专有网络之间连接起来,组成一个虚拟的混合网络。 弹性公网IP
弹性公网IP,是可以独立申请使用的公网IP地址。弹性公网IP可以按需的绑定到相同地域下专有网络类型的云产品实例上,绑定和解绑操作都即时生效。
5) 开放存储服务OSS(Open Storage Service,OSS)
开放存储服务是阿里云对外提供的海量、安全和高可靠的云存储服务。RESTFul API的平台无关性,容量和处理能力的弹性扩展,按实际容量付费真正使您专注于核心业务。 产品优势: 稳定
服务可用性高达99.9%
系统规模自动扩展,不影响对外服务
数据三重备份,可靠性达到99.99999999% 安全
多层次安全防护和防DDoS攻击
多用户隔离机制
提供访问日志有助于追查非法访问 大规模、高性能
存储容量无限扩展
请求处理能力弹性增加
多线BGP网络确保全国各地访问流畅 产品功能: 弹性扩展
海量的存储空间,随用户使用量的增加,空间弹性增长,无需担心数据容量的限制。 大规模
能支持同时间内高并发、大流量的读写访问。 图片处理
对存储在OSS上的图片,支持缩略、裁剪、水印、压缩和格式转换等图片处理功能。 按需付费
对存储空间、网络流量、请求次数,按照用户实际使用量进行计费,节省用户的成本。
6) 云监控CMS(cloud monitor system)
云监控是一个开放性的监控平台,可实时监控您的站点和服务器,并提供多种告警方式(短信,旺旺,邮件,回调接口)以保证及时预警,为您的站点和服务器的正常运行保驾护航。 产品优势: 开放性
分布式节点技术支持多IDC接入。
开放API保障其他云产品和服务的灵活接入。
开放的规则和数据接口允许用户自定义数据监控。 网络优势
阿里云多IDC间内网数据传输,不占用客户公网资源。
骨干网络多线接入。
多节点间的可靠、高效的数据传输。 开放平台
支持对业务数据的通用统计,从各个角度反应服务的运行情况。
基于云平台的无限数据存储,支持对历史数据的无限回溯,通过历史。看未来
支持灵活的可用性统计 产品功能: 站点监控
提供对http、ping、dns、tcp、udp、smtp、pop、ftp等服务的可用性和响应时间的统计、监控、报警服务。 云服务监控
提供对ecs、rds、slb、cdn、ocs、oss等云服务的监控报警服务。
自定义监控
对用户开放自定义监控的服务,允许用户自定义个性化监控需求。
报警及联系人管理
提供对报警规则,报警联系人的统
一、批量管理服务。支持多报警方式:短信、邮件、旺旺、接口回调。 7) 云盾
云盾结合阿里飞天云平台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为客户提供DDoS防护,主机入侵防护以及漏洞检测、木马检测等一整套安全服务。 产品优势
免部署,免维护,即时开启
无需采购昂贵的设备,免部署
无需复杂配置,免维护
开启云服务器即开启云盾安全防护 多层防御体系
网络层提供流量清洗中心
主机层提供客户端防护功能
数据层提供防火墙功能 海量数据分析
收集攻击行为数据
深入挖掘海量数据
分析判断安全趋势决定防护决策 产品功能: DDoS防护
提供七到四层的DDoS攻击防护,防护类型包括CC、SYN flood、UDP flood等所有DDoS攻击方式 主机入侵防护
提供包括密码暴力破解、网站后门检测及处理、异地登陆在内的反入侵服务 安全体检
提供Web漏洞检测、网页木马检测、端口安全检测等安全检测服务
WEB防火墙
提供WEB攻击防护防火墙,能有效拦截SQL注入,XSS跨站等类型的WEB攻击
8) 开放数据处理服务ODPS(Open Data Processing Service, 简称ODPS)
开放数据处理服务提供针对TB/PB级数据、实时性要求不高的分布式处理能力,应用于数据分析、挖掘、商业智能等领域。 产品优势 分布式
采用分布式集群架构
跨集群技术突破
机群规模可以根据需要灵活扩展 安全
自动存储容错机制
所有计算在沙箱中运行
保障数据高安全性、高可靠性 易用
标准API的方式提供服务
高并发高吞吐量数据上传下载
全面支持基于SQL的数据处理 管理与授权
支持多用户管理协同分析数据
支持多种方式对用户权限管理
配置灵活的数据访问控制策略 产品功能 海量运算
彻底无极限解决大数据存储与运算瓶颈,使您专心于数据分析和挖掘,最大化发挥数据价值 开箱即用
无需关心集群的搭建和运维,仅需简单的几步操作,即可开始数据的分析和挖掘任务 数据安全
ODPS多层次数据存储和访问安全机制,保护您的数据:不丢失、不泄露、不被窃取 按量付费
ODPS根据您实际的存储和计算消耗收费,最大化的降低您的数据使用成本
2、政务外网、企事业单位融合的云计算服务
目前甘肃省电子政务是独立、烟囱式的传统IT系统,系统之间无法实现有效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每个厅局及事业单位都有自己的信息化系统,软硬件设备的不统一造成系统之间兼容难得较大,大量的数据交换需在应用层面手动完成,效率较低。甘肃广电网络阿里飞天云平台为甘肃省政务外网应用提供了数据交互平台,在数据层将各个应用打通,不仅可以提供一站式政务办理,而且在充分授权的情况下,可以自动获取其他部门的数据,保障数据出口统
一、准确、完整,公众政务办理流程更加顺畅。
甘肃广电网络阿里飞天云平台为完全开放的政企云,政务外网(公众服务部分)、企事业、公众信息服务均承载与统一云平台之上,打破了传统信息系统的数据壁垒,政府可以方便的获取企业公开的经营数据、环保部门的排污检测数据、金融部门的信用记录数据、教育部门的学术报告数据、社会舆情调查分析数据等,通过有效的数据挖掘分析,便可迅速得到实时分析报告,为快速应对经济问题、污染问题、公众维稳提供必不可少的支撑;企业也可方便获取相关政策资料、行业发展数据、公众消费喜好数据等,方便及时调整产品生产和营销策略;公众则可以方便获取政府政策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等,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将甘肃政务外网(公众服务部分)、企事业单位、公众服务的应用承载于统一云平台上,在数据层打通系统壁垒,可以在应用层方便调用各方数据,根据实际政务处理的需要开发更加高效的系统应用,政务处理将不仅仅是网上办公自动化,而且部分环节可以实现自助办理,政务办理流程将更加精简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