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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待遇(集锦)

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待遇第一篇: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待遇综合执法大队卫生制度城建监察大队卫生制度一、加强经常性的爱国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卫生意识,自觉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二、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成立卫生工作领导,保障机关庭院、办公场所。

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待遇

第一篇: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待遇

综合执法大队卫生制度

城建监察大队卫生制度

一、加强经常性的爱国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卫生意识,自觉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二、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成立卫生工作领导,保障机关庭院、办公场所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三、每天上班前十分钟为大队固定打扫卫生时间,每周五下午为打扫卫生责任区时间。大队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落实。

四、室内、走廊卫生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做到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地面、桌面、墙壁、门窗无积尘、无蜘蛛网,玻璃干净明亮。

五、大队卫生工作领导组对各部门卫生清整情况,每周五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卫生评比好的部门进行表扬,对卫生评比差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篇:某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自查报告(定稿)

某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2014年工作自查报告

2014年,我县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卫生执法监督支队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八项规定为统领,牢固树立高效、廉洁、客观、公正的工作理念和切实保障全县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工作思想,突出医疗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就2014年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报告如下:

一、 卫生监督工作

(一)卫生行政许可

我队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办理卫生行政许可,业务人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熟悉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明确卫生行政许可证办理的条件、程序、规范,认真、细致地向申请者讲解申请卫生许可所需提供的材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逐步提高了卫生许可准入门槛、提高准入条件,促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2014年共受理、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28件。

(二)学校卫生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我队对全县34个乡镇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进行了卫生安全检查,共检查学校80所,出动监督人员400人次,车辆80台次。 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学校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及学校教室、学生宿舍、厕所等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学校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指导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我队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某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要求对全县的理发店、美容店、宾馆等公共场所进行了日常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是否亮证经营、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正常、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设置有禁烟标识、安全套摆放情况等。2014年共检查理发店、美容店75家,宾馆165家,出动执法人员960人次,车辆108台次,卫生监督人员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进行了指导,对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共处罚6家,罚款2400元,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整改。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我队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某县自来水公司供水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县城居民的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对全县的集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学校生活饮用水进行了拉网式的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摸清了全县生活饮用水的基础数据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针对这些安全隐患向各供水单位和学校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单位整改。

(五)放射卫生监督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为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我队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对某县人民医院、某县中医院等医用辐射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情况、工作人员及患者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和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对检查过程过发现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医院限时整改。

(六)医疗卫生监督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强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传染病管理、临床用血、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处理、使用基本药物情况等的监督。共检查医疗卫生单位164家,出动卫生执法人员656人次,执法车辆164台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64份,共取缔地摊“牙科”8个,对有违法行为的35家医疗卫生单位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29000元。通过集中打击和日常检查,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增强,超范围诊疗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大大减少,非法行医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我县医疗服务市场的秩序明显改善。

(七)消毒卫生监督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保障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进一歩规范消毒产品市场,我大队在县城城区范围开展了一次消毒行业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主要是消毒产品经营企业(药房、超市)及消毒行业(医院、洗涤公司),经查绝大部分消毒产品符合卫生要求,营业者能提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经我队核对标签标识的内容与批件内容一致。

(八)处理医疗纠纷

今年共协调解决医事纠纷20起,其中经过调解协商一致15起,委托州医学会鉴定的5起,有力的保障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及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九)艾滋病督导

我队负责对全县34个乡(镇)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了四次督导评估,督导的主要内容包括:防艾组织机构建立情况、艾滋病初筛完成情况、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综合管理情况,通过督导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不力的医疗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十)公共卫生均等化项目督导

按照《某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的要求,认真做好督导工作,全年共完成4次对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督导。

(十一)卫生监督员培训

我队对全体卫生监督员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今年监督员培训共66人次,其中省上培训3人次,州上培训15人次,内部培训48人次。

今年我大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领导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缺乏交通、通讯、取证等监督设备,致使有的卫生执法工作不能正常完成,没有检测设备,不能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医疗和职业卫生遗留问题较多等困难和问题仍然存在,亟须我们认真克服,加以解决。下一步要提高认识,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提升境界,争做文明执法的标兵。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并将开始对公共场所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并将强化培训,继续提升卫生监督队伍综合素质,以便实现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成为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卫生行政执法队伍。

第三篇: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12年工作总结

XX年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强化内部制约机制,促进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完善卫生监督体制,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质量,树立了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下面是我们一年来的工作总结:

一、制定计划,抓住重点

为了保障我队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顺利开展,年初即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 分管稽查工作的大队长在职工会上对本年度的稽查工作作了认真的安排部署,要求稽查股在本年度中依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有目标、有重点的开展稽查监督工作。

二、稽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卫生行政许可稽查。为保证卫生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高效实施,稽查股对办理的卫生许可档案从许可的法定依据、许可程序、许可条件等方面,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法进行稽查专业随机 。共抽查各类许可文书25份(其中医疗机构10份,公共场所13份,生活饮用水2份,),从抽查的情况看,许可档案保存及时,资料完善规范,符合卫生许可程序。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同时到现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的持有情况,抽查15家。卫生许可证编号格式、许可项目、语言表述规范,加盖的印章和有效期限准确。基本情况(有效健康证、培训合格证等情况)与资料相符。对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向社会公示,发放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通过深入被许可单位,许可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在书面审查和现场稽查过程中,对稽查情况及时报告大队领导后反馈至责任股室和相关责任人,并出具稽查意见书。由于我们严格按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办事,我队无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行政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等情形发生。

(二)对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的稽查。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各中队在医疗机构、学校、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等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共查单位19个,抽查卫生监督员日常监督检查的卫生监督意见书80 份。其中:随机抽查学校10所,现场检查发现10所学校均有卫生监督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内容全面,语言表达规范,检查项目齐全,书写规范,字迹工整。改变了过去学校卫生监督文书重点放在食品卫生的现象。今年在春、秋期开学时,对全县城乡100余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监督覆盖率100%;随机抽查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3个,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持证率100%,有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随机抽查6家医疗机构,均有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执业许可证,持证率100%;询问被监督单位并核查股室存留的相关卫生监督文书,股室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指导覆盖率100%。现场抽查了10名执业人员,有8名具备执业资格(以提交的执业资格证为准)执业率80%。

(三)对着装风纪、廉洁自律和服务质量的稽查工作力度到位。着装风纪、廉洁自律和服务质量是一切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石,其好坏直接关系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成败。基于对这一点的清醒认识,大队领导一直将此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求稽查股不定期通过现场检查卫生监督员着装情况和各种形式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从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上半年共检查卫生监督员着装情况98人次,向被监督单位发放并收回《卫生监督执法满意度调查表》10份。对于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从而使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自始至终都保持着高度的纯洁性和旺盛的战斗力。

(四)对案卷制作质量的稽查工作一丝不苟。案卷制作质量的好坏是衡量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素质的重要指标之一。 今年3月稽查股对大队XX年卫生监督执法案卷42份 ,10月对今年已结案的卫生行政处罚案卷6份进行了全面评查。评查结果,各类案卷基本做到了执法文书应书写规范,法律法规运用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合法、量罚适度,并且字迹工整。对于不规范的文书,稽查人员认真系统地做了归纳和反馈,制作了稽查意见书督促整改。通过开展执法文书书写情况稽查,常见、易发的错误和不足基本得以整改,文书书写水平总体上了一个新台阶。

(五)开展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查办。我队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双向交流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受理的举报信息,根据大队制定的《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制度》, 受理举报的股室对投诉举报的来人、来电、来信进行登记,再由分管领导指定进行分类处置,如举报对象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则由稽查人员按稽查程序查办,如举报对象为管理相对人,则由相应股室,及时调查处理,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并对查处过程实施稽查。由于措施得当,对今年受理的5起举报投诉案件均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理,维护了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我队卫生监督员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办事程序合法、政务公开透明,无越权查处、滥用职权等违反卫生监督员工作纪律的现象发生,故今年无卫生监督员违规违纪的举报事例发生。

对于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稽查股以《稽查通报》形式进行通报。今年出《稽查通报》2期。

三、加强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由于执法职能变化,大队执法人员发生变动。基于此情况,按照大队制定的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和到股室个案讲解的办法,认真开展了对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全年共培训4次。通过培训,提高了专业执法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卫生监督工作的部分职能发生变化,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不规范。

(二)对大队卫生监督信息报送工作稽查力度不够。

(三)稽查工作的交流、学习、研讨机会较少,稽查人员相应的法律知识结构还需提高。

XX年即将结束,新的一年即将开始,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认真履行卫生监督稽查人员的职责,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XX年11月30日

第四篇:彭州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部分总则

一、目的与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高效、有序地做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少重大食物中毒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救治、调查、诊断和控制工作。

三、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是指由于食品污染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四、基本原则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五、本预案由彭州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六、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

成立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防制领导小组

组长王培虎大队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职责

一旦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防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防制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依法对全市食品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的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

1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各乡镇的场镇检查员应坚持“预防为主、防制结合”的原则,应定期对辖区内餐饮店、学校食堂、农村婚丧宴席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第三部分报告与预警

一、报告

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接到重大食物中毒报告后,须立即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填写《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并上报彭州市卫生局。

二、报告内容

食物中毒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中毒症状,发生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等。

三、评估

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应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判定事件的预警级别。

四、预警

重大食物中毒预警分为三级: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1、黄色预警

黄色预警是指同一污染食品造成中毒人数超过5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致病因素明确,污染食品未流入其它乡镇的。

市卫生行政行政执法大队应做出应急处理,并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上报彭州市卫生局。

2、橙色预警

橙色预警是指同一污染食品造成中毒人数超过10人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致病因素明确、污染食品涉及多个乡镇但未流入其它县(区)的。

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须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彭州市卫生局,并可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支援。

3、红色预警

红色预警是指同一污染食品造成中毒人数超过20人或者死亡人数超过3人以上且不断增加的,致病因素明确,污染食品有波及到周边县(区)趋势或者已经波及到周边

县(区)的。

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彭州市卫生局和成都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请求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予以支持,增派应急处理队伍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处理。

第四部分应急处理

一、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1、启动预案

当所发生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达到橙色预警时,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报彭州市卫生局决定启动本预案。

2、分极管理

当所发生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达到橙色预警时,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防制领导小组组长参与统一指挥、协调、全面组织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全力投入应急控制工作。

当所发生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达到红色预警时,由市卫生局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市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3、终止预案

根据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评估建议,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适时向彭州市卫生局提出预案终止建议,报市卫生局批准后终止预案。达到红色预警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须报请成都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方能终止预案。

二、调查处理与医疗救治

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建立由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有关医疗机构组成的重大食物中毒应急技术保障体系,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具体落实重大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的各项工作,可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调查中凡发现为可疑食源性传染病的,应立即按《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处理;发现为可疑投毒中毒事件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对中毒现场可疑中毒食品,食品原料、食品容器和加工用具表面涂抹、接触食品人员的手拭或肛拭、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血液样本等标本的封存和采样。

(2)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重大食物中毒的食品,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扩散。必要时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告收回。

(3)收集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

(4)尽快查明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经过

①确定食物中毒的人数。

②查明导致中毒的食品。

③确定食物中毒的致病因素。

④查明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致病因素来源及其污染、残存或增殖原因)。

(5)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6)协助医疗机构对中毒病人进行救治。

(7)提出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建议。

(8)配合、落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控制措施。

第五部分预防与监测

建立市、乡镇食物中毒报告体系,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该体系由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市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和场镇检察员具体实施,运用现代化的电子网络手段,实现快速、高效、准确的资料上报和数据分析。

二、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应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分析汇总,报彭州市卫生局和成都市卫生行政执法支队。

三、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开展食品中生物性、化学性污染物监测与危险性评估。设立市、乡镇两级监测网,对重点食品实施主要食源性致病菌污染状况、有害金属、农药、兽药、环境污染物以及食品加工过程形成的有害物质的主动监测,由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采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检验。以便及时发现潜在的和正在发生的食品中生物污染问题,指导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引导食品生产和消费,进行食物中毒预警预报。

四、加强对食物中毒报告单位的监督检查,包括学校食堂、餐饮店、农家乐和农村婚丧宴席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重点要加强农村和大型食品生产、销售单位食品卫生的管理。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

一、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组建由食品卫生监督、流行病学、病原微生物、分析化学、卫生毒理学及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领域人员组成的食物中毒应急处理专家组,提供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技术咨询和指导,必要时直接参与重大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验、医疗救护和诊断工作。

二、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应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开展食物中毒应急演练,提高重大事物中毒事件应急反应能力。

三、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应加强预防控制食品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应加强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提高控制水平,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防制”。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保证重大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经费,日常执法工作经费、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经费,人员培训经费,应急物资储备经费,预防控制经费,医疗救治费用。

第五篇:遂宁市船山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11年打击

遂宁市船山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11年打击“非法行医”汇报 材料

支队各位领导:

2011年船山区卫生监督大队依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意见》和《遂宁市卫生监督支队2010年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安排,我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从8月份正式启动,近三个多月来,在各级政府、区卫生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视与指导下,特别在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努力工作下,大队根据本区医疗服务市场非法行医的实际特点,组织监督人员对辖区内的乡镇医疗服务市场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和集中突击整顿检查,总的情况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市卫生监督支队关于印发《遂宁市2011年整治医疗服务市场专项行动方案》通知文件下发后,船山区卫生监督大队立即组织大队全体监督员认真学习文件,制订了工作措施,成立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结合船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分为两个组,要求监督员严格按照大队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将此次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明确到人头,按支队打非方案实施步骤,制定了督查方案,定期组织大队稽查科人员对打非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与检查。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具体,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证。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大队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形式,广泛开展以“远离无证行医,珍爱生命健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并在《船山周刊》公布了船山区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电话,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扎实开展工作,从快查处案件

为了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我大队抽调了精干的工作人员,着重对辖区内永兴、唐家、复桥、桂花、新桥等乡镇未取得医师资格认定或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药店坐堂行医、游医、巫医、假医进行了重点检查。特别是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强烈的非法行医案件和非法行医较为突出的重点乡镇、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经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村卫生室不按照执业许可证核定的执业地点执业;二是无证口腔“游医”较为突出;三是个别医院科室设施设备不完善而开展诊疗活动。针对这些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责令违法单位及人员立即停止非法活动并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同时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按支队统一部署开展了2次突击行动。今年8月份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辆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00余家,依法取缔游医11个,立案4家,已结案2家,罚款人民币4000元。对无证“口腔”游医简易医疗器械依法进行了收缴。

四、加强督促指导,持续严打态势 为了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推进,防止打雷不下雨,整治走过场,9月份大队稽查科对全区医疗服务市场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及时将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在大队进行了通报,针对问题向责任科室制发了稽查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在整治期间,我大队及时向区卫生局,市支队汇报整治情况,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了整治监督信息2期,定期召开整治专题会议,对阶段工作及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梳理,并对下阶段打非工作作周密布置,做到了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常抓不懈,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目前整治行动已进入尾声,我大队对打非整治工作进行了总结,工作总结和报表已报支队综合科,我大队在今后的打非工作中将继续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继续保持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合作,切实履责,不断完善机制,做好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安全。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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