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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职业病工作总结(全文)

卫生院职业病工作总结时针滴滴答答,流逝的是光阴,在季节轮回的过程中,我们的工作留下了成绩证明。每周、每月、每个季度的我们,在工作方面都有着独特表现,获得成绩的同时,也有着众多的难忘时刻。面对成长过程中的我们,是该写一份工作报告,记录我们的工。

卫生院职业病工作总结

时针滴滴答答,流逝的是光阴,在季节轮回的过程中,我们的工作留下了成绩证明。每周、每月、每个季度的我们,在工作方面都有着独特表现,获得成绩的同时,也有着众多的难忘时刻。面对成长过程中的我们,是该写一份工作报告,记录我们的工作之路。为便于大家更好的编写工作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卫生院职业病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卫生院职业病工作总结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

2011年,职业病防治所按照中心(所)“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和省市各项业务工作计划,加强学习,科学管理,理顺职能,规范业务,努力加大监督力度,明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方向,重点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促进经济创收再上新台阶。在中心(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全所同志团结一致,热情服务,克服困难,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科学管理,努力打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品牌”

为加强和提升我市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中心(所)于2011年初成立了职业病防治所。

中心(所)对职业病防治所业务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职防所成立后制定了《二0一一年管理工作意见》。所管理以中心(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则,紧紧围绕中心(所)的重点工作和经济创收目标开展工作,努力做好各项计划和制度的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将职防所按划分健康监护、检测评价和辐射防护三个专业,各专业有一名科长或副科长负责业务及创收工作,同时设立了预监专家组和监测室,建立了各单项工作专人负责管理制度。从而调整和理顺了各专业的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了所内人员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主动性。全所形成了团结、实干、开拓、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所内实行了“周例会”和“季考核”制度,对所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及时布置,严格落实,认真分析总结,并及时督促检查。全所始终贯彻中心(所)的工作重点,把经济创收作为2011年工作的第一要务。

2011年,全所制定了政治和业务学习计划,注重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树立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全所人员的监督执法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能够适应职业卫生监督员和技术服务员的两种角色。按照中心(所)领导的的要求,职防所着眼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长远发展,在提高业务水平、培养人才、热情服务、开拓项目、扩大服务半径上下功夫,做到高起点,严要求,规范管理,依法收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把职防所打造成一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品牌”队伍。,

二、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按照全省部署积极开展和推进职业卫生“四个一”和“六进”工程,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周活动。按照省市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结合我市的实际状况开展健康监护、检测评价和辐射防护工作。

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健康监护工作(1)(2)(3)(4)(5)(6)

3、开展了新就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共完成市辖企业新就业人员的健康休检2447人,查出上岗前职业禁忌症21人,查出率约为0.8%。新就业查体人员主要集中在乐华陶瓷、元济元茂、恒升公司等。

4、开展劳务输出人员健康体检:今年共完成劳务输出人员体检2764人。主要是天津一汽大众丰田招工体检366人、上海大众招工体检145人、苏州久保田招工体检51人。

(二)检测评价工作

2011年,职防所不断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拓宽服务渠道,增加检测评价指标。努力扩大服务半径。在检测评价中规范采样、检测、评价和报告书的制作工作。

1、建设项目评价:完成了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顺利通过省卫生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报告书质量获得了省专家的高度评价。目前,山东龙力公司生物乙醇等3个项目正在检测评价实施过程中。

今年以来,我们充实增加职业卫生检测项目指标,完善服务技术与条件,在检测评价中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准确真实。同时,我们加强检测评价技术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全所上下多方争取检测评价项目。除完成了市辖及各县市区的检测评价项目协议外,我们还在邻近河北省的故城县和景县完成了二个检测评价项目。

4:对华能电厂职业卫生省示范企业进行了验收:2011年4月15日,省市二级卫生、安监部门对华鲁德州电厂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进行了验收。在市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协助下,华鲁德州电厂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组织机构和制度,领导重视,作业场所及工人防护较好。顺利通过了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省级验收。

(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管理工作

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奠定我中心(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品牌基础。职业病防治所加强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基础建设和管理。

1、通过了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监督检查:省卫生厅于2011年3月30日组织专家对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乙级)”进行了评审。为迎接这次监督检查,职防所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重新整理建立健全了健康监护、检测评价的管理制度及档案,对仪器性能状况及校对情况进行了逐一核查并建立了各种档案。专家组对市疾控中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组织机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工作能力和质量体系的建设、管理和运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市疾控中心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管理、技术、程序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职防所按照专家组的意见限期逐条逐项的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省监督所。

2、迎接计量认证评审验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计量认证评审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心(所)的统一部署,职防所做了充分的准备。建立健全了人员培训、仪器设备及使用等管理档案,多次进行职业卫生和放射防护现场模拟演示,对检测评价及体检报告书写及格式等进行了严格规范。

3、申报通过了职业健康监护续展:上半年,向省卫生厅上报了我中心职业健康监护续展申请,并对职业健康监护设备仪器设备使用、维修和管理进行了自查,建立健全了使用、维修和管理档案。进一步规范了体检表、体检项目和体检报告等。顺利通过了职业健康监护续展,并有力的促进了我中心职业健康监护业技术的开展。

4、通过了省安监局职业健康技术机构登记备案: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3号)和省安监局《山东省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通知要求,我中心向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登记备案。12月份一次通过了省安监局备案,为以后继续开展职业健康技术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月份,对职业卫生监测仪器建立健全了维修记录、使用登记和检定档案,建档50卷。特别是建立完善了日常使用记录和维修登记制度。

6、逐步规范了各项业务工作,整理健全了业务档案:规范了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评价、健康监护、职业(辐射防护)检测评价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评价报告书编号形式及内容。

4月份,全所集中力量用加班加点对业务档案进行了整理。按专业分门别类的进行了建档,编写了档案目录。共整理建档60多档200余卷。

(四)、辐射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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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辐射防护工作,一方面加强了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另一方面提高辐射防护技术服务。

1、开展了个人剂量检测工作:三月初,市监督所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的通知》。全市共有280名放射工作人员办理了个人剂量检测手续。对48家放射工作单位送检的个人剂量计进行了个人剂量检测,并出具个人剂量检测报告48份。

(五)、其他业务工作

同时,我所按照中心(所)的要求完成了在卫生局帮忙等部分临时性工作。

三、加大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2011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对市管用人单位加大了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提高了监督监测覆盖率。

(一)开展了预防性卫生监督:按照省卫生监督所下达的文件要求,职防所于上半年对部分省立项项目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向山东龙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下达了监督文书,督促企业尽快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工作。对个别因生产原因不能正常开展评价工作的企业,要求其向省卫生监督所作出书面说明。

(二)开展了健康监护监督检查:今年对市辖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部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体检率低等问题对5家企业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写了18份现场监督笔录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提出18条监督意见,有效的促进了市辖用人单位健康监护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对恒丰纺织有限公司职工刘展红投诉本企业不开具职业病史问题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

(三)加强了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对市直15家放射工作单位进行了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13家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未进行校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限期改正。

(四)开展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监督检查:按照全省职业卫生工作安排,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2011年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我市有德州市疾控中心和德城、临邑、齐河、禹城四个县市区疾控中心取得了健康体检资质。市疾控中心取得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上半年,对县市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了各单位人员资质情况,检测评价项目,健康体检项目及报告书写等,提出了改进措施。

四、经济创收情况

2011年,职防所始终把经济创收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全所同志转变思想观念,在经济创收上想办法出主意,多方争取联系检测评价和体检单位。同时,职防所不断提高自身的各项业务技术水平,保证为客户提供客观真实、准确公正、优质高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并无偿为客户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指导。克服了职业卫生职能调整等因素带来的各种困难。在经济创收中严格管理,依法收费。全年经济创收105万元,实现经济创收历史最高水平。

五、几点工作体会及明年的工作思路

2011年是职防所成立的第一年,在中心(所)的领导下,职防所以崭新的精神、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各项工作卓有成效。

1、领导重视,提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基础建设:2011年初,为适应职业卫生形势变化和发展需要,中心(所)审时度势成立了职业病防治所。一年来,中心(所)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工作上给予支持。相继分配了一名研究生、配备了交通工具、单独设置了仪器室和个人剂量监测室,添置了部分检测仪器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硬件建设上更加完善,使得我中心(所)顺利通过了省卫生厅健康监护资质续展和省安监局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这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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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变思路,突出抓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由于我中心(所)体制的特殊性,肩负着监督执法与技术服务的双重重任。近年来,一方面面临着《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另一方面中编办又下文调整取消了卫生行政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督职能。所以我们中心(所)要适应形势,研究对策,转变工作思路。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上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年来,我们逐步规范体检、检测评价、建设项目评价等业务工作,完善工作程序,制定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业务技术服务水平。全年体检人数、监测评价项目等均大幅提高。特别是实现了经济创收突破百万的目标,创历史最高。

3、立足长远,培养一支爱岗敬业有所作为的职业卫生后备人才队伍:近年来,职防所相继分配了解一批具有硕士、学士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才济济。他们业务基础知识扎实,知识面宽,思维敏捷,工作热情高涨。也可以说,是中心(所)一笔宝贵的财富和希望。这是一支有朝气的年青队伍,这支队伍的成长与进步关系到职防所乃至中心(所)的未来发展,如何带好这支队伍也是摆在职防所的重要课题和任务。

一年来,所里把重任直接交给他们承担完成,为他们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工作环境,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给他们提供锻炼机会和展示才华的舞台。同时所里以召开会议或个别交流的形式和青年人畅谈理想,规划人生,树立目标。要求他们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在思想上引导青年人正确面对现实,不受环境影响,养成一种良好的工作习惯,造就过硬的思想作风,树立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把事业当成人生的最高追求和境界。要求他们在不断的工作实践中完善自己的意志和品质,提高自己的修养和人格魅力。在业务中引导年青人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对承担的任务有始有终,面对困难勇于挑战,要尽快的能够独挡一面。努力把青年人锻炼成为业务精湛、事业心强、善于协调、胸怀坦荡、以身作则、勇于开拓具有综合能力的后备人才。实践证明,他们业务技术、工作能力方面进步明显,具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

4、2011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年来,所里组织集体业务学习少,学术科研氛围不浓,没有发表论文和科研成果。上下班时间及执行工作制度方面不平衡,请假较随意且偏多,有时工作和私事处理不当,工作为私事让路,个别工作布置后看不到结果。有相当一部分业务仍存在不规范现象。

第二篇:职业卫生总结

名词解释:

1. 法律规范: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体行为规则。

【补充: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后果三要素构成。其表现形式有: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6)地方规章;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9)国际条约。】

2. 职业安全卫生法:也称劳动安全卫生法,是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综合。

3.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是组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组织行政岗位责任制度的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4.“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安全生产条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6.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具体包括:

1、各类生产经营企业;

2、个体工商户;

3、公民;

4、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7.重大危险源管理: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对此要进行

1、登记建档

2、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3、制定应急预案

4、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8.职业病: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为接触到了粉尘放射性物质等其它有毒有害等职业有害因素所导致的疾病。

9.职业健康监护:是指为了及时发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损害,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对劳动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和连续的、动态的医学观察,记录职业接触史及健康变化,对劳动者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进行评价。

10.工伤:又称职业伤害,指职业危险因素给处在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造成的伤害,包括急性伤害和慢性伤害。

11.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预防、救治、补偿和康复四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

12.安全标准:以系统安全风险控制目标与指标为原点,在对系统的安全责任与组织管理程序、构成系统的结构与每个基本功能单元(包括子系统、设备、技术措施、人员资格、组织能力等)进行科学分解与优化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组织的资格、各个相关子系统、元器件等每个基本功能单元明确提出强制性的统一的规范化安全要求与工作程序要求以及应承担的相关的法律责任,并用完善的技术与管理体系保证责任的可追溯性的,由国家(或权威性机构)以技术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13.安全生产标准化: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14.法律责任:法律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违反了这种行为规范,实施了违法行为,就要引起不利于行为的人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就是法律责任,它通常表现为违法者要受到法律的相应制裁。法律规范如果缺乏法律责任的保障,就难以在实际生活中被普遍遵守。

15.行政法规:是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并且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16.未成年工工作时间:指16到18周岁未成年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应当从事劳动或者工作的时间。未成年工工作时间应当小于8小时。

17.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

18.标准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通常情况下应当遵守的国家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

19.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20.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责任的简称,指的是有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法的本质:法的最本质的属性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任何个人的意志,更不是超阶级的共同意志。统治阶级的意志决定于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这种物质生活条件构成法的基础。

22.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运用特殊调整方法调整一定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现行法律规范中,由于调整的社会关系及其调整方法不同,可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凡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3.三同时:即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4.党内责任:指对在安全工作中犯有失职类错误的共产党员的纪律处分1)对党员: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2)对党组织:改组;解散。

简答题:

1.什么是法的概念,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答:概念: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法所表现的意志首先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但又不单纯是意识形态,而是一种社会规范。 基本特征:

1.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 2.法是依照特定程序制定的 3.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由哪几个法律部门构成?社会主义法包含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宪法2.民商法3.行政法4.经济法5.社会法 6.刑事法7.诉讼法

内容:(1)宪法:称为“母法”、“最高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和修订宪法。

(2)法律:地位和效力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和修订法律。

(3)行政法规: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其名称通常为条例、规定、办法、决定。

(4)部门规章: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行为或者某一类人员的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分为部门规章——国务院的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制定。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体现在立法、执法和守法3个方面,主要包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等内容。 3.工会监督的作用是什么?如何开展工会监督?

答: 作用:

1. 工会监督属于群众监督,不具有法律的权威性。

2. 工会作为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工人的代表,有广泛的群众性。

3. 在各级工会组织中,一般都设有安全生产的工作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来管理安全工作,对企业特别是对基层班组的安全工作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 4. 工会组织还可以在监督行政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方面,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5. 由于工会组织和劳动部门一样,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工作,在安全监督,尤其是对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对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等方面,能够比较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发挥重要的作用。

6. 工会是群众团体,它的监督属于群众监督,并且通常只是通过批评、建议、揭发、控告等手段实现,而不能采取国家监察的某些形式和方法,特别是不能采取哪些以国家强制的形式表达国家命令的手段,因而它通常不具有法律的权威性。

注:

1、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检查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5项:

(1)工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权。《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2)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监督权。当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严重,如不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护措施;不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等。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3)工会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是直接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重大事故隐患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工会的意见,不得推诿,并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4)工会有建议撤离危险场所权。工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现场指挥人员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对确需立即组织从业人员撤离作业场所的,立即组织执行;对尚不需要撤离从业人员,但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当及时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

(5)工会有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权。首先,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这里的依法,是指依照《工会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其次,工会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关于事故处理的意见,并可以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工会监督的建议

(1)提高认识,树立科学维权观

要提高工会干部对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认识。要扎实做好“及时报告和消除安 全生产事故隐患”案例征集工作。要以通报形式进行点评,对隐患发现和报告及 时、协调解决主动、消除彻底的案例进行通报,形成交流互动促进效果提高。让广 大的监督检查人员和小组检查员从消除的事故隐患的案例中认识到监督检查工作的 重要性,激发检查人员的使命感和自豪感。

(2)结合实际,完善工作制度

一要及时修订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在责任制落实、会议制度、台帐制度、小组检查员设置等方面,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修订完善。

二要建立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职责。重点明确界定车间工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以此发挥车间级工会监督检查组织中各个委员会(小组)成员的作用。

三要完善与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相配套的相关制度和办法,明确对局属单位的工作要求,在制度上支持配套,操作上简便实用,工作中体现效果。

(3)规范组织,合理进行人员设置

要抓住自控型班组建设过程中规范班组设置契机,规范合理的设置全局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要按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产生的渠道和队伍的管理。要做好监督检查人员资料存档和动态调整跟踪管理的工作。

(4)运用载体,积极防范安全隐患 一要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激励项目作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奖励在安全生产一线岗位上忠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优秀检查人员。二要发挥各类先进人物、职工代表和职工家属“二道防线”的作用,引导和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监督检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多发现隐患,多解决问题,多为职工的安全健康做好事实事。

(5)抓好培训,提升人员素质

在培训内容上,要突出针对性。要针对不同的对象安排不同的培训重点,避免车间级和班组检查员不分;要根据不同培训对象,让他们明确掌握什么时间、地点进行检查,检 查哪些方面,哪些属于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向谁报告,应急情况怎样处置,问题报 告以后如何跟踪。

(6)畅通信息,发挥工会作用

一要坚决落实接报告人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协调整改工作,杜绝隐患问题 提交后不过问、不跟踪和不协调的现象发生,落实整改期限过后没整改处理意见或 协调不成的即报告上级工会制度。二要严肃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和考核不 报告和不参加事故调查的单位工会,并按照相关工作考核标准严格考核。三要充分 利用工会宣传阵地优势和网络宣传优势,定期公布或通报阶段工作情况,形成共识,吸引更多的职工参与到查隐患和消除隐患的行列中来,真正形成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群防群治的氛围。

4.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包括哪些内容?

(1)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2)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3)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

5.相关方的管理职责是什么?发生事故后与企业有何连带关系?

相关方:主要指在公司进行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维修、原辅材料供货、产品配套供货、产品委托加工、物流服务、环卫绿化服务、废弃物处置、公司客户、参观、检查、培训、实习等外来单位或个人。 相关方职责:

1.相关方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宣传、培训,遵守 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和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实施现场监督管理。

2.协助安全环保科开展安全环保告知工作,接受项目单位和安全环保科的监督检查和统一协调管理。

3.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保障人员和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保证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4.相关方车辆、人员、设备进入厂区,必须在厂区大门门卫处进行登记,并接受保卫、安全人员的检查。

5.相关方人员施工范围内若存在公司重点设备(如氢炉、推板窑及真空炉),必须由项目单位人员陪同。

6.相关方工程作业区域的设定、警示和隔离

a)工程作业区域的设定不得影响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避免在同一时间和空间交叉作业。一般情况下,工程让生产;下列情况下,生产让工程: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紧急事件处置、避免公司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工程。

b)在道路和车间内施工,必须用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定和隔离施工区域;在无法封闭和隔离的情况下,必须安装红色警示灯。

c)有高空坠落、塌陷和绊倒危险的施工区域,必须设置适用的警示标志,实行区域封闭,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7.动用明火作业或其它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作业,必须向安全保障部安全环保科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a)在工程现场配置适用的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b)清除动火施工区域的易燃物质和可燃物质。

c)安排专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动火结束后,检查并清除火源,持续监火60分钟,方可离开现场。

8.作业现场的电器设施、线缆和接线装置不得有裸露和破损,取电、用电设施必须满足电器使用的安全标准。在易燃易爆场所施工,必须使用防爆电器。

9.严禁将电源线、压缩空气管、氧气管和乙炔气管放在地面横跨公路设置;跨越公路架设临时管线,其距地面高度必须大于4m。

10.未经授权,严禁动用 公司的任何设备/设施或其它资源。

11.工程单位必须保持工程作业现场的整洁和安全,文明施工,严禁将施工物资乱堆乱放,形成安全障碍;工程结束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整理现场,清除施工物资和废弃物。 发生事故后与企业有何连带关系?

根据《合同法》对责任、权利、义务的规定,业主的主要职责是控制投资、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检查工程质量、督促承包商抓好进度以及完工后接收工程;承包商的责任和义务是要对承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全面负责,在合同规定的竣工时间内,将一个质量合格的工程交付给业主,施工技术、工艺措施、安全防范、临时工程等,都是承包商要完成的。

承包商对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生产现场的加工制造单位和工程现场的建筑安装单位是工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现场安全承担全面责任。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施的下列行为: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地段进行工程建设,配套的安全设施不合格,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资金严重短缺,安全教育培训明显不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等,是降低安全生产标准的行为,而不属于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重大安全事故罪客观方面的核心问题,那么何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呢?法学界并没有形成统一认识,多数都以列举的方式来说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降低质量标准行为的表现形式,一方面是因为工程质量标准过于复杂、过于专业,不可能统一于一个概念之中;另一方面,也是没有严格区别安全生产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的界限,经常把降低安全生产标准的行为和降低质量标准的行为混为一谈。

承包商是工程项目的实施者,是最有能力控制现场的一方,是对安全生产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完全有能力编制一个合理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如果监理认为,某些具体方案和措施应改进,可以向承包商提出。承包商有权根据企业特点及技术经济优势,在遵循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参考监理意见,采取适宜的安全施工方案。

只有施工单位才具备安全生产特定的经验和技能,才能执行有效的安全施工方案,直接控制现场,对施工现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如果监理审查了安全技术措施,但该方案在实施中仍然引发了安全事故,监理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因《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监理工程师只有在“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情况下才应受到处罚。如果监理审核过的方案出了问题,就要求监理受到处罚,必然导致监理在审核时,无限制地要求承包商提高安全系数而无视安全成本,因成本的增加只与承包商和业主有关,与监理无关,这样的规定不利于工程项目合理实施。监理审查签字,只能表示他进行了程序性的审查而不能保证该方案不出事故,更不应解除承包商的任何责任。部分企业管理制度、合同和文件都从不同程度上曲解了《条例》的规定,将业主或监理责任扩大化。

小结: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境、健康负全面责任;承包商应当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

6.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有哪些?

权利:

1、要求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知情的权利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4、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

5、获得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

6、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7、紧急状态下停止作业或撤离的权利(紧急避险权)

8、享有工伤保险和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

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10、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义务:

1、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服从管理的义务

3、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掌握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

5、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及时报告

7.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包括:(1)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特殊保护。如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止从事的活动。(2)对妇女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特殊保护。一般指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3)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的规定。

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包括:(1)最低就业年龄。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2)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3)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4)未成年工使用和特殊保护的登记制度(5)未成年工的教育培训。 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6)违反未成年工特殊权利保护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是什么?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9.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

3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5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6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10.事故报告的主体有哪些?其报告程序是什么?

主体:

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2)事故单位负责人; 3)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4)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

5)安监总局、有关部委、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告 报告程序:

1) 现场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县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3)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并通知公安、劳动、工会、人民检察院;

4)特大、重大事故——省部级——国务院; 5)较大事故——省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6)一般事故——市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

11.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单位有哪些?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什么?

单位:

1)调查组组长——有关政府指定;

2)调查组常委——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主管部门、 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

3)邀请单位——人民检察院参加; 4)聘请人员——专家 内容:

1)事故单位概况; 2)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3)事故的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原因和性质; 5)事故责任认定和责任者处理建议; 6)防范和整改措施。 另:一是要附具有关证据; 二是事故调查组成员要签名

12.工伤和视同工伤包括哪些情况?

认定: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①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3.《安全生产法》对安监部门及工作人员规定的行政处分有哪些?

(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14.《民法通则》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④返还财产;⑤恢复原状;⑥修理、重作、更换;⑦赔偿损失;⑧支付违约金。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⑩赔礼道歉。

第三篇:职业卫生培训总结

职业卫生学是以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损害的一门学科,学习职业卫生学,目的是为了通过专业的知识学习和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来识别,评价职业性有害因素,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从而使职业危害的产生能够得到有效防治,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通过参加本次职业卫生专题培训,让我对这门学科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和一些个人的认识。

本次培训总共持续了五天。

第一天主要是关于职业卫生基础知识的培训,不过这天的培训我并没有赶上,对于这一部分的知识理解主要是来源于课本以及课件上;

第二天的课程涉及内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及相关术语,现场采样工作,采样设备演示,数据分析处理等;

第三天课程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与评价(上午),二是讲解一些常见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和方法(下午);

第四天的课程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工艺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个体防护、辅助用室等的分析与评价;

第五天主要强调了一些国家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等。 以上就是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学习职业卫生学首先要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义,来源及种类。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危害因素按其导致的法定职业病可分为十大类,包括粉尘、放射性物质、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病、肿瘤的危害因素以及其他因素。因素来源有三个过程,即生产工艺、劳动过程及工作环境。做好职业卫生评价首先要对职业危害因素有充分认识,了解其产生过程,对劳动者身体的负面影响及控制措施等。只有充分了解职业危害因素,才能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能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正确辨识,分析和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它涉及到实际的现场勘查,采样,企业工艺流程分析,使用生产设备,以及企业工厂员工的作业流程,时间安排,可能接触到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一些应急维护救援等。一般来说,企业在投入工作的情况下,它的人员岗位设置,工作安排是不会有太大变动的,通过这一点,我们可以根据每个工作岗位上的员工的一天工作安排,来建立现场采样及检测方案。职业卫生检测涉及到的主要指标是职业接触限值,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最高容许浓度(MAC)。在未指定PC-STEL的化学物质因素中又加入了超限倍数这一指标作为评价标准。

采样过程需要配备专业的采样设备,采样之前需要检查设备的工作状况,除此之外,还要对现场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确保采样工作具有代表性,真实性。现场检测或者实验室检测得到的数据经过正确计算后再与国家标准性文件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得出结论并告知相关企业,做好防护或整改工作。

针对拟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评价,应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就要对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有害性与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进行预测性分析与评价,并编制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简单说来就是通过科学、全面的分析与评价,为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做出一个初步的设计,以预防,控制甚至消除生产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从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要做好这部分工作,首先要有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资料要全面,资料应涉及具体工艺流程,工艺方式,设备配置,厂房布局,地理位置,人员安排以及所需用料等因素,评价人员应对可行性报告及相关资料全面分析,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方法有检查表法、类比法、职业卫生调查法、工程分析法及检测检验法。需要分析评价的因素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用品、总体布局、工艺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督等。不管做什么评价,用什么方法,都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性文件上规定的指标来全面分析。提出的建议措施应具有可行性,应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工艺设备来做建议。

本次学习的大致内容就是以上谈到的几个方面,针对评价报告的编写要求在课程中提到的少,以及评价报告的审批流程是怎么进行的也基本没有提到,涉及实例分析的课本由于时间原因也基本没有提到,下来看过之后才发现其中还有很多复杂的案例,它们涉及的知识面很广,需要懂的东西很多,涉及到的东西也方方面面,这方面能力的培养可能需要长时间的实践工作才能积累起来。所以未来工作中我要认真完成公司职责范围的事情外,还应加强自身修养,学习和接触各方面的知识,来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李靖2014年7月2日

第四篇:职业卫生工作汇报

城关镇职业卫生工作情况汇报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危害,维护广大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城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镇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等法律法规,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等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维护了职工的权益,现将我镇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镇企业总体情况

我镇辖区内现有非煤矿山企业16家:工人150人、接触职业病危害60人;加油站9家:工人54人、接触职业病危害54人;木材加工11家:工人19人、接触职业病危害13人;水泥制品52家:工人250人、接触职业病危害104人。

我镇企业总数多、规模小、分布散、设备简陋、职业病接触人数多,而且企业由于自身资金等条件限制,在职业卫生方面投入很有限,防范措施大多很落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了切实抓好我镇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城关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镇长颜松同志为组长,镇政法书记程洪波、副镇长骆光龙、况才俊、武装部长李亚军为副组长,安监站、国土所、村建所等镇直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关镇职业卫生工作组”,形成了政府主抓、职能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同时制定下发《城关镇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

标,对监管责任进行分工层层分解落实,为加强全镇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镇党委、政府不仅在2月15日、5月29日、7月16日、10月7日召开职业卫生专项工作会,对我镇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抓住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制定《城关镇201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张贴标语、挂图、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重点企业向经营者和一线工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以来共计发放宣传资料850份,职业病防治法60份,宣传挂图230份,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人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

四、积极应对和防范职业卫生突发事件

镇党委、政府制订了《城关镇职业卫生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成立了以镇长颜松为组长;镇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关镇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工作组,同时下边分设四个应急小组:派出所所长黄梼、罗远福为第一小组组长,负责对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持,并保证抢险救援工作能顺利进行;镇卫生院院长饶家先、民政办主任康宽能为第二小组组长,负责及时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和护送到医院进行医治;安监站站长何正榜、国土所长安远文为第三小组组长,负责参加事故现场救援以及事故调查,保证事故施救有序进行;党政办负责人罗勇、

吴文来以及新农办主任熊世海为第四小组组长,负责保证抢险所需物资的输送和后勤保障等工作。通过各小组的分工协作,切实保证突发事件得到及时的妥善的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五、加大木质家具制造等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市、县有关加强木质家具制造业职业危害监管的有关工作要求,城关镇人民政府于2012年7月16日召开“城关镇职业卫生专项工作调度会”对我镇木材加工等行业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制定了《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安监站、工商所、卫生院等镇直相关职能部门对我镇辖区内11家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专项大检查,对存在隐患的6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根据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责令企业对所存隐患进行整改,切实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利。

六、积极督促企业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按照县安监局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我镇积极督促相关企业抓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截止目前共有20家企业按照要求进行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即金沙县忠兴水泥厂、金沙县闽兴页岩砖厂、金沙县城关镇江龙石粉厂、金沙县城关镇金合页岩砖厂、金沙县创新永固环保建材厂、金沙县一明石粉厂、金沙县塔山红砖厂、金沙县城关镇赵禄炳石粉厂、金沙县城关镇前胜村申家湾子石粉厂、金沙县袁桥村曹家湾修理厂。

七、抓好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试点工作

我镇安监站积极协助县安监局职业卫生股抓好金沙县汇丰建材

有限公司四号采石厂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通过会议培训、组织职工考试等形式具体落实,并组织了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监管人员14人进行了职业卫生知识测试 。

八、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工作实际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薄弱和不足之处。一是部分企业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严重不足,法律意识淡薄、漠视职业病防治。二是我镇企业规模小,工人流动性强,伸缩性大,淡旺季明显,企业防治不到位。三是工业基础弱,工艺装备不良,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相对滞后。四是对企业监测有待加强。五是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有待进一步完善。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五篇: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

******年,*********有限公司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在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职责要求,以加大职业卫生监督、宣传、培训力度为重点,通过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培训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为了有的放矢地做好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4月27日下午生产会后召集相关车间、班组召开了一次职业病防治座谈会并对宣传、培训工作做了安排。

在各领导、各基层负责人的协同配合之下,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各项活动都圆满完成,通过宣传,培训学习等了解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内容、自身的基本权益,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性。有针对性地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教育培训,并进行了考试,经培训合格率100%。

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使我们自身又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劳动者对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各基层要严格要求建立职业卫生“四案”的现时,真正做到把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到“打造高度负责任、高度受尊敬企业”活动中去,对职业卫生工作要像安全工作一样,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岗必责,有责必须加强考核,做到车间、班组、作业场所层层有人抓,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为近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基层监督检查。紧紧抓住职业危害防治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努力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如:每次作业前,严格按照要求监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要求各基层,在工业动火施工现场作业区域拉警戒线、工作场所入口处设置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包括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时刻告知和提醒员工。

对新入厂工人和在岗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这样单位才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和及早发现危害场所、危险物质等对健康的损害,通过调换患员工的工作岗位和治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避免发生职业病发生。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采取事故安全教育等,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来提高广大员工职业危害防控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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