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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单位员工异动申请单(精选)

跨单位员工异动申请单第一篇:跨单位员工异动申请单员工异动管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异动管理,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充分的利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试用期员工的。

跨单位员工异动申请单

第一篇:跨单位员工异动申请单

员工异动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异动管理,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充分的利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试用期员工的异动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异动管理是指员工转正、调动、离职的管理。

第四条 员工异动必须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规范办理。异动员工的部门要履行移交手续,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第二章 转正管理

第一条

目标

1.1 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2 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第二条 转正原则

2.1 人员转正需符合岗位工作要求,适合公司发展需要。 第三条 转正形式

3.1 根据用工形式分(固定岗位的)长期用工和(周期性)临时用工两种,签订不同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

转正流程 4.1 转正手续

4.1.1 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待转正员工填写《试用期转正申请单》及个人工作总结,正式向上级主管提出转正申请,上级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新进人员试用转正评估表》并签署意见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批。

4.1.2 人力资源部主管结合工作总结、工作表现,正确评估待转正人员的情况, 审查转正手续及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完整,确定转正岗位及岗位薪酬;

4.1.3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批,提交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签批后由行政部发文通告; 4.2签订《劳动合同》

4.2.1 转正后一周内,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手续。

4.2.2. 续签合同期限根据岗位工作状况,自愿协商签订。 4.3社会保险

4.3.1 员工转正后办理社会保险。因个人原因不办理社会保险的人员,人力资源部会出具相关证明,不办理人员签字确认。 第三章 人员调动管理 第一条 调动目标

1.1 通过人事调整,合理调配公司的人力资源;

1.2 达到工作和人力资源的最佳匹配,使人尽其才,提高工作绩效和工作满意度; 1.3 调整公司的人际关系和工作关系。 第二条 调动原则

2.1 本着“公平竞争,择优上岗,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组合”的原则,鼓励合理的内部人才流动。 第三条 调动形式

3.1 员工在聘用期内,对员工的岗位作出下列变动: 3.1.1晋升 因公司岗位空缺或者员工业绩突出、表现优异,或为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给予符合晋升条件的优秀员工以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3.1.2 调岗

因岗位调整或业务需要,或为符合员工工作能力和发展意向,可安排员工调岗。 第四条 调动程序 4.1 晋升目的

为了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内容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公司部门之间的调动。

1、 员工晋升可分为员工部门内晋升和员工部门之间的晋升:

(1)员工部门内晋升

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报综合部存档。

(2)公司员工部门之间的晋升

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员工晋升(转正)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交由综合部存档。

2、员工晋升分为三种类型

(1)职位晋升、薪资晋升

(2)职位晋升、薪资不变

(3)职位不变、薪资晋升

3、员工晋升的形式分为定期或不定期

(1)定期:公司每年根据公司的营业情况,有年底进行统一晋升员工。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晋升。

(3)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进行晋升。

员工晋升依据

(1)公司普通员工,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半年时间(不含试用期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评定工作表现优秀。

(2)公司部门经理级员工,在原岗位上工作时间一年(不含试用期工作时间)经总经理评定工作优秀。

(3)因公司需要,经总经理特批的其他情形的晋升。

员工晋升权限

(1)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由董事长核定。

(2)部门经理或主管,由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提议并呈董事长核定。

(3)普通员工的晋升分别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提议,呈总经理核定,并通知行政部。

4.1.1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4.1.2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公司部门之间的调动。 4.1.3 晋升流程:

4.1.3.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提名者必须准备相关材料(学历、专长资料、岗位自述、工作计划等)交到总经理办公室;

4.1.3.2总经理办公室进行审核提交材料、进行人事评估、核查以往绩效评价和工作表现等;

4.1.3.3晋升提名者作演讲陈述,包括自身的优势、岗位适应性、绩效改善计划、工作目标等;

4.1.3.4总经理办公室提交审核材料、评估分值及演讲分值到总经理处; 4.1.3.5总经理进行审核及批准;

4.1.3.6总经理办公室通知晋升本人并填写《变更岗位及薪资申请表》提请总经理审批; 4.1.3.7 审批结束后,人事部给予办理调岗手续,正式给予晋升;

4.1.3.8总经理办公室将晋升名单交由总经理,总经理进行正式公布晋升人员名单并公开表彰;

4.1.3.9 公司晋升人员接到晋升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4.2 调岗 4.2.1调岗是指同岗位等级、不同岗位员工流动,表现为部门内部不同岗位调动、公司内部不同部门岗位调动。

4.2.2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4.2.3 公司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填写《变更岗位申请表》;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并报所在部门经理或总监同意后,填写《变更岗位申请表》。

4.2.4 对员工或者公司提出调岗要求的,人力资源部必须根据员工原岗位工作达标状况和绩效档案,填写《工作评估表》,连同《变更岗位申请表》,按审批权限逐级签批。

4.2.5 调动通过,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和有关部门发出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员工调动交接手续主管人员限期五天,一般职员限期三天。

4.2.6工作交接手续包括:

4.2.6.1 原掌管工作的内容、进度以及角色; 4.2.6.2 原岗位工作中掌握的公司文件、岗位信息; 4.2.6.3 原岗位工作中使用的办公用品; 4.2.6.4 原岗位工作中的需保密信息的转交;

4.2.7 员工如不符合调动岗位条件,未被批准,人力资源部要做好思想工作,劝其在原工作岗位好好工作。

4.2.8 由晋升或降职/级引起的岗位变动,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五条 审批权限

5.1 基层员工在部门内的调动由员工提出,部门经理或者上级总监同意后,人力资源部审核并上报总经理签批;

5.2 中层人员在公司内的调动由上级领导提出,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批准通过; 5.3 高层管理人员在公司内的调动直接由总经理批准通过; 第四章 离职管理 第一条 目标

1.1为规范离职员工的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 1.2离职程序的正规完整可保护员工与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离职纠纷; 第二条 原则

2.1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本着“优胜劣汰”原则,保证在职员工的高素质。 第三条 形式

3.1人员离职是指在职员工(含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包括辞职、辞退等。 3.1.1辞职

3.1.1.1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解除与公司的工作关系。

3.1.1.2 ○1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呈送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核准;○2一般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呈送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核准;○3部门主管(科长)以上岗位人员离职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呈送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核准。 3.1.2辞退

3.1.2.1辞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3.1.2.1.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3.1.2.1.2正式员工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1.2.1.3《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3.1.2.1.4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无适当岗位安排的; 3.1.2.1.5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集团规章制度的;

3.1.2.1.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1.2.1.7员工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在其它相关的公司兼职; 3.1.2.1.8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1.2.1.9当年事假超过30天的;

3.1.2.1.10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情况资料 3.1.2.1.11在工作业绩上弄虚作假者;

3.1.2.1.12当月连续旷工3天(含3天)以上或累计旷工超过6天(含6天)者; 3.1.2.1.13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泄露公司重大商业秘密; 3.1.3自动离职

3.1.3.1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三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3.1.3.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员工自动离职5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辞退处分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清查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遗留问题。审核确认后发布员工离职信息,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离职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跟踪。 第四条 审批权限

4.1公司所有人员的离职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离职程序 5.1离职申请 5.1.1辞职

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提出辞职请求,正式员工辞职提前7天提出辞职请求,部门主管辞职提前15天提出辞职请求。同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填写《员工辞职申请》。 5.1.2辞退

部门主管根据公司规定实事求是考核员工的表现或特定事实,提出辞退建议,填写《员工辞退申请》,部门经理或者总监签署意见后,人力资源部经过核实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5.2离职沟通

5.2.1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与离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5.3离职审批

5.3.1离职申请或辞退建议被批准后,由部门主管通知员工及时办理岗位工作移交手续,人力资源部办理合同解除。 5.4工作交接

5.4.1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4.2员工辞职时,交接人应与辞职人进行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派人进行监交。交接工作包括:

5.4.2.1收回员工办公用品; 5.4.2.2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5.4.2.3项目资料;

5.4.2.4价值在40元以上的其他用品; 5.4.2.5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4.2.6公司分配使用的各种设备等; 5.4.2.7审查员工的保险福利状况,财务款项等状况; 5.5结算费用

5.5.1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员工到财务部进行离职结算。 5.5.2离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5.5.3离职员工结算款项:

5.5.3.1结算工资:应付未付的工资、奖金、佣金; 5.5.3.2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5.5.3.3须扣除以下项目:

5.5.3.3.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5.5.3.3.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

5.5.3.3.3偿还公司为其提前支付的各项管理费用和各项险种投保的费用;

5.5.3.3.4公司派出培训、学习或出国,未满规定的服务期限者,按服务年限长短,采取逐渐递减的方式将培训、学习或出国所报销的费用按规定退还公司。

5.5.3.4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5.6 开具证明

5.6.1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结束,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合同解除手续,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5.6.2公司辞职手续的办理过程以保密方式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为公司相关制度中所涉及员工异动方面条款的总结、补充,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 第二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审批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员工异动制度

保密工作条例(节选)

(一)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所辖子公司、分公司等单位与保密相关的工作内容,具体范

围见条例细则。

(二) 目的:为确保公司的技术、经营秘密不流失,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

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三) 条例细则

1. 总则

保密工作遵循“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坚持”内外有别,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准确划分保密范围,确保公司核心机密的安全;同时有控制地放宽非核心秘密,使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2. 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2.1密级划分:按其重要程度,技术水平及失密后危害大小,公司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两级。

绝密:是公司秘密中的核心部分,限极少数人知悉的事项,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受危害和重大损失,涉及公司命运。主要包括:

(1) 经营决策、广告策划文书、市场调查与预测报告、促销方案、新产品开发计划、

公司投资计划等。

(2) 主导产品配方、工艺关键以及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的先进技术、产品

科研成果、设备等核心机密。

(3) 通过秘密渠道引进的技术、设备 、产品、样品、手段和来源等。

(4) 产品杨本及其利润等财务资料。

机密:是公司秘密中比较重要的部分,一旦泄密,将给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产要包括:

1. 公司经营战略,远景规划,财务账,销售网络,总结计划;

2. 反映公司生产能和的方案、计划及特殊原材料等情况的计划、统计事项、产品

试验报告,检验报告等;

3. 新产品开发项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工艺方案,及公司发生的重

大质量问题。

4. 引进的产品、设备、仪器,经过改进、性能、功能有显著提高的改进部分;

5. 公司财务、营销管理制度、目标管理方案、月度运行报告等。

6. 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公司总体组织架构包括生产线、委外加工、各市场部人

员运作方式等。

2.2凡是对内部公开,对外部保密的文件、资料,作为内部资料不划分密级。

2.3密级的规定,由起草文件或涉及密级资料的科室承办人员提出密级意见,然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划分为绝密的产品、技术资料、文件由总裁审定。密级的调整,应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保密时限,由行政总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整,文件资料和密级变更或解密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规定有保密期的文件到时自动解除密级。

3. 文件、资料的保密

一切秘密公文、图纸、资料应准确标明密级,在拟稿、打字、印刷、复制、收发、承办、借阅、清退、归档、移交、消毁等过程中,均应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

绝密级的技术、经营资料,只限于主管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的直接需要的科室和人员使用,机密级的文件资料,限于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需要科室和人员。使用科室和人员必须做好使用过程的保密工作,而且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机密以上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印。

4. 电话、计算机的保密

通话内容不得涉及秘密;

存有涉密内容的计算机网络、外存储设备、磁盘等应按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并采取相应加密措施。

5. 对外宣传、通讯、会议的保密

公司宣传媒体不得涉及公司秘密,如对某一具体事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保密,应由部门总经理审定:

召开秘密性会议,要严格控制会场,会议内容要记在保密本上(会后收回),如需参阅,另办借阅手续。

6. 对外交往的保密

所有密件一律不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本公司人员亦不得代为转阅;

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参观、学习,应由行政总部规定接触范围,并指定专人陪同,不准外单位人员随意进入涉密区域;

对外交往中一旦发现失密、泄密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 保密教育和检查

7.1各部门、各科室要经常性地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对新员工必须事先进行保密教育,学习保密条例;

7.2员工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7.2.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7.2.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7.2.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7.2.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7.2.5不 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2.6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7.2.7不在公开场所或家属、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7.2.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7.3在秘密要害岗位工作和接触秘密人员,要先审查后使用。

8. 奖惩

8.1密工作做出贡献,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晋级提薪;

8.1.1一贯严格执行保密条例,坚持原则,坚决保护公司秘密者;

8.1.2发现他人失密、或出卖公司秘密,能及时举报,采取补救措施的;

8.2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视性质、情节的不同,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级直至开除。

8.2.1为谋取私利,将公司秘密通过各种非法手段给别人,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损失者;

8.2.2在工作中违反保密规定,造成秘密失窃者;

8.2.3保密观念淡薄,警惕性不高,致使秘密失窃者。

员工异动制度

1. 员工的调动:

1. 1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特长和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调动前各部门及个人可以向公司领

导陈述意见,一经决定,任何个人、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部门应合理安排被调动员工的工作。

1. 2员工调动程序;

1.2.1副经理级以下人员,经由部门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扫员会以文件形式通知各相关部门,关在网络上发布公告;

1.2.2副经理级以下人员,部门内由副总经理决定,跨部门由调入部门总经理同调出部门总经理协商同意后,调入部门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人力资源委员会,再由人力资源委员会发调令通知相关科室及在网络上发布公告,并做好人事档案记录工作;

1.2.4车间工人调动,由生产线主任安排,经生产部门副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部和人力资源委员会,以便计算工资和档案记录。

2. 员工和任职:

2.1公司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员,予以提拔.升职。

2. 2副经理级以上干部任职,由部门总经理决定,人力资源委员会以发文形式通知各

相关部门,并在网络上发布公告。

2.3副经理级以下干部任职,由副总经理决定,由人力资源委员会发文通知各相关部门,并在网络上发布公告

2.4提拔人员应实行“先聘用,后任命”的原则。对出任人员原则上先经半年代理期。 代理期间行使职务权利,享受原职务与代理职务的待遇的一半。确能胜任者,下达正式任命通知。聘用期表现不利.能力欠佳、责任心不强,岗位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或调往其它部门者,由相应部门决定解聘,解聘通知由公司统一发布。

2.5任职和解聘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3. 员工的辞职

3.1员工有权辞职,但要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陈述合理事由。工人由生产线主任和生产部副总经理审定;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由具有相应任免权利的主管审批,经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批准办好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开公司。

3.2一般生产工人交接期为七天,管下去技术人员交接一般为一个月。如交接事情太多,公司可适当延长交接期。

3.3接章办理自动辞职者,脱离公司时所剩余工资、奖金及保证金等原则上于办好手续的当天到财务部领款项。

4. 员工的辞退:

4.1凡不适合公司需要者,或因生产经营状况改变需要裁减者,公司有权辞退。

4.2被辞退者在按规定办好手续后可立即脱离公司。

5. 员工开除:

5.1公司对犯有严重错误,造成损失,或犯错误屡教不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触犯刑律的员工,有权开除并发文公布。

5.2员工被开除必须立即办完手续离开公司。应发的工资、奖金等原则上先扣除有关罚款和赔偿金额以及其他应扣款项后,再将余额发放。

6.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规定:

6.1生产工人须在离职之日起三天内,到人力资源委员会办理离职手续,交回工作证、饭卡,及所借公司物品等,否则扣发所有工资。

6.2管理.技术人员须在获准离职之日起七天内,按“员工离职通知书”要求办理好离职手续,并交回厂章、工作证劳动合同、公司所配生产用品、工作用品、资料文件、图书杂志等,清还所欠公司款项。逾期还没办好有关手续的,扣除所有工资及奖金余额,并继续追回有关证件和所欠款项。

6.3如属公司集体户口的员工,必须在获准离职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将其户口迁出公司,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6.4员工离职前须亲笔书写保证书,保证没有带走任何资料,保证书交部门秘书存档。

6.5所有离职员工的直属上司有责任督促离职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

第三篇:20员工异动制度

浙江蓝贝车业有限公司

浙蓝【06】21号 员 工 异 动 制 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异动相关作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蓝贝车业有限公司及其所辖各分公司。

三、异动类型及作业程序

1.职务升降:

员工所在部门提报——人事行政部审核并组织评鉴——权责主管核准——人事行政部公布任免文件并生效——人事行政部通知办理异动手续。

2.内部调配:

相关单位或员工本人提报——调入调出单位同意——填写《人员异动申请表》——权责主管核准——人事行政部通知办理异动手续。

3.离职:

(1)辞职:

员工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权责主管核准——填写《离职审批单》——人事行政部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

所在单位主管填写《离职审批单》,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权责主管核准——人事行政部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3)合同期满不续签:

单位不续签:权责主管决定不续签——人事行政部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不续签:员工本人提前30天通知所在单位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权责主管核准——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四、工作交接

1.工作交接之办理:

(1) 将现职务(岗位)所负责的工作交代清楚,详列文字资料,说明有无未完成的工作或尚未解决的事宜及其处理方法。

(2)列清单移交与工作有关的职章与钥匙。

(3)列清单移交现职务(岗位)保管的工具、工作资料、帐册和物品。

(4)结清财务、业务帐务或详列明细并附相关单据呈送主管签核后移交给接任者。

(5)其它应做好的事项。

2、异动员工办好工作交接后,其交接清单所附移交资料由异动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祥加审查签核确认。

3、 人事行政部凭异动员工部门主管确认的《离职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附则

1、所有员工离职前需进行离职面谈,并填写《离职面谈记录表》

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解释。

3、本制度所附表格如有修改,不影响本制度的执行。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六、附件

1、人员异动申请表

2、工作交接表

3、离职面谈记录表

4、员工离职审批表

保密等级:普通

主 题 词:异动制度

浙江蓝贝车业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2006年6月2日

签发:

抄送:营销本部、财务部、技术品质部、生产部、人事行政部、各分公司

第四篇: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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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1、员工异动

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人事任命、晋升晋级(降职降级)、轮岗;

2、辞职

2.1试用期员工,如因自己不适应工作环境,可提出辞职,但必须提前三天填写《离职审批表》,向公司申请辞职,经批准后办理离岗审计与工作移交清单,无误后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予以离职权;

2.2公司正式员工(已转正),如合同期未满而提出辞职,员工辞职应填写《离职审批表》,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办理离岗审计与工作移交清单,无误后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予以离职,手续不清公司不予结算工资;

2.3员工在接手重要技术研发和市场营销项目期间,辞职可能导致公司业务无法正常运转的,公司有权暂时拒绝员工的辞职;

2.4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换员工岗位,员工如不服从公司安排,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视为自动辞职处理;

2.5员工辞职时,直接主管、分公司负责人、总部人力部应至少与辞职员工作一次沟通,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了解员工离职前对公司的建议,同时应诚恳地对辞职员工进行挽留;

3、辞退

3.1公司有权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时辞退,而无需事先通知:

3.1.1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1.2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和职业道德的;

3.1.3严重失职、以权谋私,给公司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

3.1.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1.5正式员工考评不称职,经调动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或拒绝调动的;

3.2被辞退员工的当月工资按实际工作天结算,不另行支付任何工资,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3.3公司在下列情况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或补发一个月工资;

3.3.2员工因患严重疾病或残废,康复后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且不能做其他安排的;

3.3.3公司因经济紧张,业务不景气等原因而需要裁员的;

3.4辞退任何一位员工,总部人力部必须做好调查工作,确实了解被辞退的原因,对不U8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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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辞退条件的,给予否决;

4、工作交接及离职审计

4.1辞职获批准或收到辞退通知,需办理工作交接,进行离职审计,各部门负责人应对离职人员进行离职审计,财务岗位还需由总部财务部进行离职财务审计,分公司负责人离职除进行分公司的离职审计外,还要由总部各部门进行离职审计,离职审计后由总部通知分公司方可结算工资;

4.2审计内容:

4.2.1人事行政:办公用品、工牌、固定资产、书籍、钥匙等日常工作用品,公章证照使用情况(人力部岗位和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还要审计经手招聘员工的情况);

4.2.2财务:票据、借款、费用报销、采购(财务岗位和分公司负责人还要审计财务执行情况);

4.2.3物流:借用物品情况和货物安全(物流岗位和分公司负责人还要审计所管物品数目);

4.2.4信息:电脑、计算机密码、公司邮箱密码、办公软件、信息资料;

4.2.5市场:客户资料、项目资料;

4.3辞职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或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公司一律不予结算工资,同时有权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力;

4.4经离职审计时办理工作交接,并提交交接清单,经分公司负责人监交,交接人和接手人双方签字确认后存入离职人员档案;

5、内部调动

5.1内部调动指员工在公司及公司与公司范围内的平级调动;

5.2内部调动应遵循如下原则:

5.2.1调动员工在原岗位尽忠职守,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2.2新岗位更有利于员工能力的发挥;

5.3内部调动的方式分为员工提出申请获准后的调动、公司因工作需要的调动;

5.4员工自行申请调动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报告,详细阐述理由;

5.4.1如是本公司内部由所在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调入、出部门协商,如同意双方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申请报告上签字后由所在公司负责人填写《人员异动考查报告》,两份报告报总部进行审批,经批准后办理工作交接进行调动;

5.4.2如是跨公司调动,由总部人力部与调入、出分公司协商,双方公司负责人在员工

申请报告上签字后,由总部通知其原公司负责人填报《人员异动考查报告》,报总部进行审批,经批准后办理离岗审计和工作移交后进行调动,离岗审计与工作移交清单报总部备案;

5.5如因公司工作需要,可由负责人提交调动申请报告,人力部门与调入、出部门协商,未经认定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事先与被调动人商谈;

5.5.1如系分公司内部调动的,则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编写调动申请报告,与调入、出部门协商,双方协商同意后在调动申请报告上签字,由分公司负责人填报《人员异动考查报告》,两份报告报总部进行审批,经批准后办理工作交接进行调动;

5.5.2如系分公司之间调动的,则由总部人力资源部编写调动申请报告,与调入、出分公司负责人或其主管上级协商,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填报《人员异动考查报告》,经总部批准后,办理离岗审计和工作移交后进行调动,离岗审计和工作移交清单报总部备案;

5.6分公司所有员工工作调动必须经分公司负责人,总部人力部、(副)总经理审批,同时应事前征询总部相应部门负责人的意见。

6、晋升晋级与降职降级

6.1晋升与降职的目的:

6.1.1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通过岗位与职位的合理变动,提供适当的机会以激发员工的潜能;

6.1.2形成良好的竞争上岗的机制,引导员工的学习与能力的培养;

6.1.3使员工的待遇与实际工作能力成正比;

6.2晋升晋级的原则:

6.2.1在原岗位上有突出表现,在职期间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端正;

6.2.2晋升后的职位更符合员工能力的发挥、潜能的激发,并到达晋升后岗位的要求;

6.2.3晋升后,有人补给以前的岗位,接替工作;

6.3降职降级的原则:

6.3.1在原岗位上能力一般,影响到工作的提高;

6.3.2出现工作失误与管理不力;

6.4晋升晋级及降职降级的管理;

6.4.1员工晋升晋级、降职降级由主管上级填写《员工异动考查报告》,详细阐明理由和方案,报总部人力部、总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行,如离开原岗位,还要办理离岗审计

和工作交接手续,经审计合格后,方可实行;

6.4.2对经过审批的部门主管级(含)以上人员的晋升和降职,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发文通报;

7、人事任命

7.1为了具体确立岗位责任与更好的行使岗位职能,特对部门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人员就职、晋升,进行人事任命;对其降职、离职进行通报;

7.2试用期员工一律不进行人事任命;

7.3在人事任命前,必须由被任命人员的直接上级对其进行考查,提交《员工异动考查报告》;

7.5经人事任命后,如离开本岗位,须办理离职手续,经审计合格后,方可就职;

8、轮岗

8.1轮岗的目的

8.1.1将员工轮岗到其它岗位,培养员工的综合能力;

8.1.2通过轮岗加强相互间的监督;

8.2轮岗的类型

8.2.1轮岗大致分为:部门内不同岗位的轮换;公司内部不同部门的轮换;分公司之间轮换;总部与分公司之间的轮换;

8.3轮岗时间

8.3.1员工转正后,普通员工一年之内必须部门内部轮岗一个月,部门之间轮岗一个月;

8.3.2部门主管级以上必须部门间学习三个月,分公司之间轮岗一个月;

8.3.3分公司负责人必须分公司之间轮岗一个月,到总部轮岗学习一个月;

8.3.4总部主管级以上必须与分公司轮岗一个月,总部部门间学习一个月。

8.3.5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轮岗计划;

8.4轮岗手续

8.4.1轮岗必须由轮岗人员的直接上级填写《员工异动考查报告》报批;

8.4.2轮岗前、后双方交接人做好工作交接,详细填写《工作移交清单》,必要的还要进行离岗审计,轮岗期间与轮岗后一个月内如因双方交接不清而造成的工作失误,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8.4.3轮岗结束后,写出轮岗总结,向上级领导汇报思想,另报所在公司人力部存入个

人档案。

8.5轮岗待遇

8.5.1轮岗期间按出差管理制度的要求,不享受出差补助,轮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其原编制归属单位进行发放;

9、员工发生异动后,由异动后所在公司人力部对异动人员的资料在OA上修改,并将异动的岗位报信息部,给予相应的权限;

10、所附表单

10.1员工离职审批表

10.2工作移交清单

10.3离岗审计

10.4员工异动考查报告

第五篇:员工异动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一.通过科学合理的人事调整,可以保证公司内部员工的合理调配,改善企业内部人 际关系,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以达到优化配置人力资源的目的。

二.人事异动包括晋升、降职、平调、辞职、辞退等内容。

三.员工的升、降、调、辞、退必须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慎重处理,凡属重要工作岗位任职人员更换,需进行严格审查,宁缺勿滥。

四.人员调整必须以任职资格为标准,以考核为依据,兼顾个人发展潜能和现任职务。

五.人事异动的审批依照公司授权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晋升

一.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员工,均由人事行政部或部门经理提名,报本部门授权领

导和人事行政部审核并由授权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正式通知该员工。

二.员工因工作需要或本人提出申请在本部门内调换岗位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将申请报送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核实情况后报总经理,总经理最终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办理“内部人员异动手续”。

三.各部门需增○减员工或跨部门调动员工,应由部门经理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人事行政部提出初步调配方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所需资料包括:《员工异动审批表》、员工工作评估或工作鉴定。

四.岗位变动人员依照任命文件或异动审批手续办理工作交接后,到任职部门报到。

五.考核后的员工晋升

第三条调配、降职规定

辞职、辞退规定

一.员工辞职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将辞职报告送交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报授权领导审批,并将批复结果通知本人。辞职或调动报告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坚守岗位,正常上班。若因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者,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

二. 公司辞退员工,必须以制度为依据,由所在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将处理意见上报

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报授权领导审批。审批后,各项离职手续按现定流程办理,所有辞职、辞退的员工均需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离职面谈并做好谈话记录。

三.交接手续

(一)员工异动必须在离岗前将工作同指定人员进行交接,并由直接领导监交。员

工应认真填写《工作交接单》,由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交接单填写不详者人事行政部不予办理异动手续)。

(二)工作交接完毕后,员工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异动手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还须接受离职审计。高级管理人员异动申请

批复后,由人事行政部以书面形式告知审计部门明确审计时间.由审计部门完成离任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无异常情况,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审计出现异常情况,人事行政部需及时与授权领导沟通,在问题解决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四)离职手续办完后,人事行政部将为员工结算离职工资。离职工资于次月发

放员工工资时,以现金或转帐形式支付。

(五)离职员工应在公司规定日期内调出本人社会档案。

(六)离职员工若不能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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