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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分录新手必看(全文)

企业会计分录新手必看第一篇:企业会计分录新手必看新手必看会计内部审计会计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

企业会计分录新手必看

第一篇:企业会计分录新手必看

新手必看会计内部审计

会计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审计方法:

顺查法。按照经济活动发生的先后顺序和会计核算程序,依次审核和分析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

逆查法。按照经济活动进行的相反顺序,先审查会计报表,从中发现错弊和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依次审查和分析报表、帐簿和凭证。

抽查法。提供三种抽样方法,包括等距抽样、随机抽样、PPS抽样,从被审单位被审计对象中抽取其中一部分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借以推断审计对象总体有无错误和弊端。 审阅法。

审计对象:

按照审计对象存在的形态划分

以实物为对象。对存货、固定资产或货币资金的时点状态或期间状况进行审计。如:存货清查审计、固定资产构建及处置审计、资金收支审计。以账务为对象。对因提供、销售商品或劳务产生的债权债务的产生依据,期间过程和时点状态进行审计。如:账期审计,回款期审计,坏账审批审计。

以规则为对象。对制度、计划、任务、标准、流程等的执行过程及结果进行审计。如:目标完成审计,采购审批流程审计,供应商入围政策执行审计,折扣权限与审批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以责任人为对象。对经济责任人进行的期间责任、期末状态进行审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责任人目标成本审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二篇:2014年会计证资格考试指导之备考新手必看

第一点,我们大家一定要去认真阅读会计证格考试教材,官方指定的辅导教材是应试复习的主要依据。但为了提高应试能力,我们还可以选择一本习题题库,以供日常练习使用,如果我们还是没有经验的话,大家可按下列步骤阅读教材:首先是通读指定教材,我们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教材体系,找出复习的重点和难点,并且最好能够提出问题及自己不明白的地方;其次我们要认真阅读指定教材,我们这样做的目的是理解有关知识点,强化重点内容复习。

第二点,做近几年真题,分析重点;我们大家可以在阅读教材的基础上,按章节和题型分析近几年考试真题,从而通过分析历年考题,了解考试命题的思路,并且把握好考试的规律性,并且来推断本年复习的重点。

第三点,我们要避免一些常见的复习误区;往年有的考生为了寻找捷径,所以只复习重点内容,对非重点内容置之不理,这样复习的结果显然会大大影响考生的考试成绩;还有些会计工作经验丰富的考生,只习惯于从会计分录编制角度思考问题,职业判断能力和综合分析问题能力不强,根据自己的主管意识去复习,可想而知这样做也会影响复习的效果;还有就是有一些考生总是存在着侥幸心理,没有根据的推测当年考生命题范围,这样盲目的做法会使得结果往往事与愿违,最终名落孙山。

文章来源:103网校

第三篇:建筑企业会计分录

一、应收、预收、结算、结转等业务处理

1、预收发包方工程款或备料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预收工程款)

借:库存材料

贷:预收帐款(预收工程款)或应付帐款(备料款)

2、与发包单位结算应收的工程款时,确认收入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现金

贷: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3、收到工程结算价款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预收帐款(预收工程款)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4、工程结算时,以预收的工程款和备料款抵扣应收工程款

借:预收帐款

贷:应收帐款(应收工程款)

5、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支出

借:工程施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机械施工 )自营工程,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立成本项目,如:工资、福利、折旧、材料等等)

借:工程结算成本(转包、分包工程时)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6、企业销售商品、材料、供应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帐款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7、发生的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或已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或分包单位的发票帐单

借:工程结算成本(转包、分包)、工程施工(自营)

贷:应付帐款或银行存款、现金

8、应付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分包工程)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帐款

9、应付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不作为本单位完成工作量的分包工程)

借:工程结算成本

贷:应付帐款

10、结转工程成本

(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的)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工程)

贷:工程施工

11、确认工程结算收入:每月末经营部报来当月产值确认单——总账会计根据各项目产值确认当月各项目部的工程结算收入。即: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

贷:工程结算收入——各项目部

12、领用物资

a、本单位、管理部门、专项工程领用的材料

借:工程施工辅助生产管理费用等

贷:库存商品

b、拨付给分包单位抵作备料款的材料

借:预付帐款等

贷:库存材料、工程施工或工程结算成本

二、成本和费用——生产费用

1、月份终了,企业应将本月应付工资按职工的工作部门和服务对象进行分配

借:辅助生产

贷:应付工资

2、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材料费用

借:工程施工

贷:库存商品等

3、按规定提取福利费

4、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工程施工、辅助生产

贷:应付福利费

贷:累计折旧

5、应付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分工程)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帐款

6 、发生的各种其他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7 、发生的各种施工间接费用

借:辅助生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8、 归集施工成本

借:工程施工

贷:辅助生产

9 、结转施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自营)

转包、分包工程的成本直接用“工程结算成本”科目处理。或者在“工程施工”下设“工程施工(自营)”和工程施工(分包)二个二级科目,工程完工时或按完工百分比法计算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中去。

三、计提营业税和预缴企业所得税

1、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计提流转税金:根据每月末经营部报来的产值确认单,按照各项应缴税费的比率,分项目计算出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即: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各项目部)

贷: 应交税金-营业税:(工程结算收入*3%)

应交税金-城建税(营业税*7%)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营业税*7%)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其他应交款-水利基金(工程结算收入*0.06%)

其他应交款-印花税(工程结算收入*0.03%)

四、利润

月终,将“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月终,将“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工程结算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1、工程收入结转

月终,将“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工程成本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工程结算成本(转包、分包工程)

贷: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工程)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各项目部)

贷:管理费用

贷:财务费用

贷:其他业务支出

贷:营业外支出

五、利润分配

终了,结转全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赢利时)

贷:利润分配

结转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

贷:所得税

六、外包工程成本处理★★★

1、严格要求承包方在领工程款时提供在税务机关购买的正规收款收据,否则不能进入工程结算成本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进了成本,要在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2、如果承包方不能提供正规的收款收据,补救措施是:把该项工程应当作自营工程处理,即:收集与工程有关的各项支出的合法票据,记“主营业务成本”。

3、转包、分包工程必须要在施工前与承包方签定工程分包或转包合同。

4、在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应代扣代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否则由贵公司承担补税责任。

第四篇:装修企业会计分录

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结存在库、在用、在途、在建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库存产成品、在建工程等。本项目应根据“物资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物资”、“库存“成品”、“工程施工“、“工业生产”、“辅助生产”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其中在建工程应单独列示。贵公司工程施工科目的年末余额,除存货以外的部分,可归并到其他流动资产栏。

有关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分录摘要如下

一、应收、预收、结算、结转等业务处理

1、预收发包方工程款或备料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预收工程款) 借:库存材料

贷:预收帐款(预收工程款)或应付帐款(备料款)

2、与发包单位结算应收的工程款时,确认收入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现金

贷: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3、收到工程结算价款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预收帐款(预收工程款)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4、工程结算时,以预收的工程款和备料款抵扣应收工程款 借:预收帐款

贷:应收帐款(应收工程款)

5、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支出

借:工程施工(自营工程,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立成本项目,如:工资、福利、折旧、材料等等)

借:工程结算成本(转包、分包工程时)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6、企业销售商品、材料、供应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帐款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7、发生的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或已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或分包单位的发票帐单 借:工程结算成本(转包、分包)、工程施工(自营) 贷:应付帐款或银行存款、现金

8、应付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分包工程)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帐款

9、应付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不作为本单位完成工作量的分包工程) 借:工程结算成本 贷:应付帐款

10、结转工程成本

(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的)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工程) 贷:工程施工

11、领用物资

a、本单位、管理部门、专项工程领用的材料 借:工程施工辅助生产管理费用等 贷:库存商品

b、拨付给分包单位抵作备料款的材料 借:预付帐款等

贷:库存材料、工程施工或工程结算成本

12、工程收入结转

月终,将“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3、工程成本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工程结算成本(转包、分包工程) 贷: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工程)

★★★说明:你公司从事装饰装潢,属于营业税的建筑业税目,税率3%,工程的核算收入和成本的确认,当年完工的工程,可按完成合同法确认收入和成本,跨的工程,可按完工百分比法(完工百分比法也适用于当年时间跨度大的工程的收入成本的确定)

完工百分比 =已完成的合同成本÷(已实际发生的成本或完成的工作量+预计还需发生的成本和工作量)×100% 上公式的分母即:预计总合同成本

本期应确认的收入= 合同总收入×完工百分比-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本期应确认的成本= 预计总合同成本×完工百分比-累计已确认的成本 确定收入和成本以后的会计处理分录为:

1、按完工比例计算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收入。

借:预收帐款、应收帐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2、按完工比例计算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成本

借:工程结算成本(转包、分包工程) 贷:应付帐款、预收帐款等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工程) 贷:工程施工

14、收回分包单位、供应单位预收的款项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

二、成本和费用——生产费用

1.月份终了,企业应将本月应付工资按职工的工作部门和服务对象进行分配 借:辅助生产 贷:应付工资

2.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材料费用 借:工程施工 贷:库存商品等

3.按规定提取福利费4.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工程施工、辅助生产 贷:应付福利费 贷:累计折旧

5.应付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分工程)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帐款

6 发生的各种其他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7 发生的各种施工间接费用

借:辅助生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8 归集施工成本

借:工程施工 贷:辅助生产 9 结转施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自营)

转包、分包工程的成本直接用“工程结算成本”科目处理。或者在“工程施工”下设“工程施工(自营)”和工程施工(分包)二个二级科目,工程完工时或按完工百分比法计算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中去。

三、计提和预缴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四、利 润 月终,将“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月终,将“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工程结算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五、利润分配

终了,结转全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赢利时) 贷:利润分配 结转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 贷:所得税

六、流转税申报

1、营业税。

建筑业——装潢3%,计税依据按合同总金额(包括自购材料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价值在内)。

服务业——设计、晒图5%。按单列此类收入总额计算。

2、增值税。

外购货物销售,税率4%。销售额 = 销售收入÷(1+4%) 自制产品销售,税率6%。销售额 = 销售收入÷(1+6%) 特殊规定:包工包料的玻璃幕墙业务要交增值税,税率6%。

3、主营业务收入要按上述税种设置明细帐,否则从高适用税率证税。

七、外包工程成本处理★★★

1、严格要求承包方在领工程款时提供在税务机关购买的正规收款收据,否则不能进入工程结算成本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进了成本,要在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2、如果承包方不能提供正规的收款收据,补救措施是:把该项工程应当作自营工程处理,即:收集与工程有关的各项支出的合法票据,记“主营业务成本”。

3、转包、分包工程必须要在施工前与承包方签定工程分包或转包合同。

4、在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应代扣代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否则由贵公司承担补税责任。

第五篇:粮食加工企业会计分录

在新增值税条例下粮食加工企业进项税金的取得主要来源于以下两方面:第一,企业购买原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金以及对加工过程中耗用的燃料、动力、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支付的进项税金;第二,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金。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取得的进项税金允许在销项税金中抵扣,是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转型的主要变化之一。那么,增值税转型后的粮食加工企业如何对进项税金进行准确核算,笔者仅从这个角度对相关进项税业务的处理作如下分析。

例:

某粮食加工企业主要从事粮食加工业务,主产品成品粮为增值税应税产品,副产品用于饲料(符合国家增值税备案类免税条件)免征增值税。

一、2009年1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粮食10000吨,其中,购自粮食企业8000吨,采购成本1280万元,取得进项税金166.4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自小规模纳税人2000吨,采购成本340万元,取得普通销售发票。本月发生粮食加工过程中耗用的燃料、动力、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机物料等材料成本290万元,取得进项税金49.30万元。

2、本月加工粮食25000吨,其中,自营加工粮食10000吨,接受其他企业委托加工粮食15000吨。产出成品粮食7750吨,副产品2240吨,总出品率99.9%(不包括接受委托加工的粮食)。

3、本月购进生产加工用设备620万元,取得进项税105.4万元。

4、本月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实现销售收入2300万元,其中:成品粮食销售1770万元,副产品销售290万元,收取加工费240万元。

二、2009年1月份由于管理不善使库存商品粮食霉烂变质80吨,商品成本13.92万元,其中,直接人工费占商品成本0.52%,制造费用折旧(不含设备)占商品成本1.14%。

三、2009年7月,该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增加了饲料(符合国家增值税备案类免税条件)加工项目,并将2009年1月份购进的已抵扣进项税的价值260万元的设备改用于饲料加工,该设备已计提折旧14.41万元。

会计分录:

一、2009年1月份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①购自粮食企业8000吨

原材料——粮食(8000吨)128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66.4万元

银行存款

1446.4万元

②购自小规模纳税人2000吨

原材料——粮食(2000吨)295.8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4.2万元

库存现金

340万元

③耗用的燃料、动力、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机物料等材料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29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9.3万元

银行存款

339.3万元

2、本月加工粮食25000吨,其中:自营加工粮食10000吨,接受其他企业委托加工粮食15000吨。受托加工量占整体加工量的比例为: 15000吨÷25000吨×100%=60%

粮食加工过程中耗用的燃料、动力、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机物料等材料成本290万元,取得进项税金49.30万元。应该由受托加工粮食负担的并在加工费销项税金中抵扣的燃料、动力、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机物料等材料的进项税金为:

49.30万元×60%=29.58万元

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金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又作了特别规定:条例第十条第

(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所以,本月购进的生产加工设备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成品粮食)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副产品)取得的进项税金可全额抵扣。

固定资产

62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5.4万元

银行存款

725.4万元

4、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①本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66.4万元+44.2万元+(49.30万元-29.58万元)]×290万元÷(1770+290)万元=32.42万元

原材料——粮食

32.42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2.42万元

②自购原料加工销售收入

银行存款

2290.1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成品粮食

177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0.1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副产品

290万元

③受托加工收入

银行存款

280.8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

24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8万元

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

(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计算出剔除不能取得进项税金的工资、固定资产(不动产)折旧后的物耗率=[商品成本13.92万元-直接人工费(13.92万元×0.52%)-折旧(13.92万元×1.14%)] ÷ 商品成本13.92万元×100%=98.35%

平均增值税扣除率=[(1280万元×13%)+295.8万元÷(1-13%)×13%+(290万元×17%)]÷(1280万元+295.8万元+290万元)×100%=13.93%

商品损失应转出进项额=13.92万元×98.35%×13.93%=1.91万元

①发生库存商品损失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5.83万元

库存商品——产成品(粮食)

13.92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91万元

②期末结账处理

营业外支出——财产损失

15.83万元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5.83万元

三、2009年7月份,根据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

(一)至

(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2009年1月份购进的已抵扣进项税的设备净值245.59(260万元-14.41万元)万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45.59万元×17%=41.75万元

固定资产

41.75万元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1.75万元

粮食加工企业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时的两种类型的进项税金取得,虽然同样用于条例第十条所列举项目的,但进项税业务处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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