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网 论文资料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通用)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通用)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第一篇: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湘教科基通[2012]15号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婴、幼、特教论文评奖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科院(所)、各幼儿园、各特殊学校: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广大幼儿园园长、特校校长、婴(。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第一篇: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湘教科基通[2012]15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婴、幼、特教论文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院(所)、各幼儿园、各特殊学校: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广大幼儿园园长、特校校长、婴(幼、特)教教师、婴(幼、特)教教研人员的教育理论水平,更新教育观念,用新的理念服务于婴、幼、特教教改工作,经研究,决定进行全省2012年度婴、幼、特教论文评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内容要求

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幼、特教事业发展与管理研究,儿童心理研究,幼儿园、特殊学校课程研究,家庭与社区教育研究,教师教育研究,幼、特教教育史研究,0—3岁婴幼儿发展与教育研究等。(论文书写格式及各市州上交表格格式附后)

二、评奖工作要求

1、参评论文应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省评审专家组对参评论文按一定比例评出

一、

二、三等奖,并进行通报表彰,发给获奖证书。

2、各地应认真组织好本地申报论文的初评工作,保证参评论文的质量,严把抄袭关(发现抄袭,取消作者参评资格)。

3、每篇参评论文交参评费40元。

三、论文申报数额

各市州报送数量限20篇以内。

四、论文送审时间

参评论文送审截止时间:2012年6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附件1:论文书写格式

× × ×(论文题目)

× × 市 × × 县(市、区)× ×幼儿园× × ×(作者单位和姓名)

……(每段首行空两个字符)

第二篇: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

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省教育厅西院) 邮政编码:410005 咨询电话:0731-84402928(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 传真:0731-84402984(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 联系人:傅老师(普通高校),陈老师(职业院校)

QQ:29744416(普通高校群),1311754156(职业院校)

二、 认证项目:

1、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

2、军队院校学历证书认证

3、高等院校课程成绩单认证

三、 认证申请材料

1、所有认证均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1991年前毕业者还需提交当年招生录取底册及毕业生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档案部门公章)。

2、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3、申请军校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及军官证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4、申请自考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如证书系“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 (即“三沟通”)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5、申请民办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院校证明。 注意事项:

1、原毕业证书丢失且无法提交证书复印件的,需提交“毕业证明书”或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盖有公章及经办人签名)。

2、2000年之前毕业的学历证书,如能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档案部门公章),将会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3、办理中、英文成绩单认证,需提交中、英文成绩单原件。

四、 申请办理方式流程 现场办理:

1、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

2、提交学历认证所需材料

3、缴纳认证费用 邮寄办理:

1、 下载并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 [http:///xlrz/xlrzsqb.doc]

2、邮寄认证申请材料并汇款

根据您选择的服务项目,将《学历认证申请表》、所需认证资料,以及汇款凭证邮寄到联系地址,或扫描证书原件和其他所需认证材料并通过QQ传送。 注意事项:

1、办理汇款时,汇款人姓名须与申请认证的证书上姓名一致,否则无法正常受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复印件连同认证材料一起邮寄到中心。

2、请不要在邮寄资料中夹带认证款,如有丢失,后果自负。本中心认证费只接受银行汇款或转账。

3、申请加急办理的毕业证书,必须先经过本中心工作人员许可才能办理。

4、办理英文认证报告或英文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中文认证报告或中文成绩单认证。

5、办理成绩单认证,需先办理学历证书认证。

五、 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15-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

2、加急学历认证为申请正式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3、如超出3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按申请人所选择的延期或撤销申请处理。申请人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中选择逾期处理方式,如未选择将视为选择延期处理。

4、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5、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6、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特别提示:

通过邮寄方式申请学历认证,受理时间自收到汇款及认证材料并核对无误后开始计算。

六、 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1、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资料正式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后,申请人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xlrz/)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2、结果领取方式 A.到认证现场自取

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前台领取,委托他人领取需出具委托函,并登记领取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B.邮寄认证报告

如需办理邮寄,需提前交纳邮寄费(代邮局收取); 国内特快专递(25元/封); 国际快递(按EMS标准收取);

七、 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

八、 其他特别说明等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请自行先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新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10-66717517)

3、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4、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

第三篇: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

一、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结题申请,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同行专家对本校报送的结题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本校专家不得超过2人。

二、结题材料包括:

(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格式见高校科技网下载中心)

(2)研究报告。内容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

(3)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附件材料为复印件的需请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4)《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

三、优秀青年项目结题时,除上述结题材料需报送我厅科技处,同时报送研究成果简介一份(含电子版)。

四、从2014年开始,需要通过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上提交结题材料,并通过系统打印1份纸质材料上报,项目结题时间仍为每年的6月和12月,结题时需注意:项目负责人没有署名的成果不能上报结题;没有按规定进行标注的成果不能纳入结题成果范围,认定为结题成果。请课题申报人在课题成功立项后注意按时按要求结题。

五、优秀青年项目的中期检查由省教育厅科技处组织进行。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连同《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报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学校报送中期检查材料的时间为每年6月的最后一周。一般项目的中期检查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制定办法并负责执行。

第四篇: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基教室

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基教室 2010年幼教教研工作计划

今年,我市学前教育教研工作要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为核心,以推进城乡幼儿教育质量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加强幼儿园地方课程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教科研工作,促进幼教课改的深入开展。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一日活动计划与实施岗位练兵。

1. 组织教学现场练兵活动。各区、各园要分别组织立足教学现场的“一日活动计划与实施”教师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一日活动组织与实施能力。

2. 组织一日活动教学常规检查。拟组织人员,深入幼儿园,抽查一日活动教学常规组织与实施情况,进行基于幼儿园实际的指导。

3. 开展“一日活动组织与实施”专题研讨。拟通过幼儿园半日活动观摩、一日活动计划与实施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一日活动组织与实施专题研讨,推广一日活动计划与实施的典型经验。

二、启动早期分级阅读专题研究。

1. 建立专题研究基地。通过幼儿园申报,区幼教教研室(组)推荐,市级教研室研究,确定早期分级阅读专题研究基地,为早期分级阅读专题研究奠定基础。

2. 成立专题研究工作组。以市、区两级幼教教研员和省市级骨干教师为主要力量,成立早期分级阅读专题研究工作组,加强早期阅读基地园的专业指导。

3. 开展形式多样的研训活动。通过理论培训、专题研讨、教学观摩、一课多研、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组织早期分级阅读专题基地园的教师定期开展培训与教研活动,研训结合,提高专题研究的时效性。

4.组织教学观摩与评优活动。在各个专题研究基地园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早期分级阅读教学观摩与评优活动,汇编幼儿园早期分级阅读优秀案例集。

三、积极推进农村幼儿园的课程改革。

1、以课题研究带动课改。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中央教科所立项的“十一五”课题——农村幼儿园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课题的研究工作,重点围绕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主题系列活动的开发与利用开展研究,力求取得一系列有价值、可推广的课题研究成果。

百度文库

2.组织农村幼儿园教师教学指导用书的编写。为改变当前我市农村幼儿园课改步伐缓慢、教学低效、无效的现状,切实提高农村幼儿园的教学实效和教育质量,拟组织力量,编写一套具有操作性、实用性的农村幼儿园教师教学参考用书,为全市农村幼儿教师实施新课程提供有效的支持与帮助。

3.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充分发挥城市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组织省级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到农村幼儿园进行示范教学;开展城乡教师“同课异构”活动,引导城乡教师共同围绕教学有效性与教学资源选择适宜性等问题进行研讨,促进农村幼儿园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四、认真做好课改和课题成果总结与评选工作。

1.组织课改课题成果评选与展示活动。指导市级第二批幼儿园课改课题做好结题工作,组织市级课改课题成果评选和成果展示活动,并推荐优秀课改或课题研究成果送省和教育部评选。

2.总结推广“园本教研”项目研究成果。我市是全国“园本教研”项目研究的实验区,根据教育部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和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的要求,拟通过组织“园本教研”示范活动、编发《“园本教研”案例集》、基地园经验介绍等形式,全面总结推广项目研究成果。

3.组织“做中学”项目案例评选及成果汇编工作。我室开展“做中学”项目实验已多年,拟组织幼儿园“做中学”科学教育项目研究再生性及创生性教学案例评选及经验成果汇编,以总结推广我市幼儿园“做中学”科学教育项目研究近三年来取得的成果。

五、推进闽南文化进课堂。

1.组织“闽南文化地方课程”培训。组织《厦门市幼儿园闽南文化地方课程》师资培训活动,采用教材培训、教学观摩、案例分析等方式,解读地方文本资源的操作与使用方法,提高教师实施闽南文化地方课程的能力。

2.加强“闽南文化地方课程”实施的指导。市、区教研室要定期对闽南文化地方课程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及时发现与纠正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各类幼儿园开展地方课程实验,确保闽南文化地方课程的有效实施。

3.举办闽南文化地方课程教学研讨活动。根据各幼儿园实施的情况,适时组织全市性的闽南文化地方课程教学研讨活动,总结交流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百度文库

2009--2010学第二学期学前教研工作月份安排 二月份:

1.幼教教研工作会议。 2.教学视导活动。

3.启动闽南文化地方课程培训。 4.编辑《“园本教研”文集》。 三月份:

1. 幼教教研中心组会议。

2. 幼儿园一日活动教学常规检查。 3.“园本教研”项目成果交流展示活动。 4.启动“早期分级阅读”专题研究。 四月份:

1. 组织“送教下乡”活动。

2.“农村幼儿园课程资源的挖掘与利用”课题材料搜集。 3.“早期分级阅读”教学观摩研讨活动。 4. 第二批课改课题成果评选与总结交流活动。 五月份:

1. 幼教教研中心组会议。

2. 闽南文化地方课程实施情况调研。 3. “早期分级阅读”教学观摩研讨活动。 4. 启动第三批课改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 六月份:

1. 期末幼教教研工作会议。

2.各区选送“做中学”项目案例及文章。 3.配合做好“全国第二届园长大会”会务工作。

七、八月份:

1.“做中学”项目案例评选及成果汇编。 2.编写《农村幼儿园教师教学指导用书》。

3.“农村幼儿园课程资源挖掘与利用”课题成果汇编。

百度文库

第五篇: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第三届全国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联席会议上的致辞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赖石梅

(2011年11月21日)

尊敬的袁院长,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实验区的同仁们:

大家好!

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第三届联席会议召开之际,我谨代表成都市青羊区委、区政府向对大家长 期以来给予青羊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感谢东道主大连金州新区管委会和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悉心周到的安排。

去年11月,第二届联席会在成都青羊胜利召开,各兄弟实验区与成都青羊共享了改革与发展的累累硕果,给我们带去了深远的启发与思考。时间在紧张严肃、追求创新、充满活力的工作中流逝,转眼又迎来了第三届联席会召开的时候,我们带着一年来改革创新的成绩与联动发展中的问题向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领导汇报,与实验区同仁们共商持续发展道路。在大连这座素有“北方明珠”美誉的园林城市相聚是我们实验区之间又一次增进了解、增加感情、增强合作的亲情聚会。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成都青羊综合改革实验区自2009年

1

6月成立以来,青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实验区的工作,从政策、制度、人事、经费、投入等各方面都给予实验区不遗余力的支持。由袁院长和谢强区长任组长的青羊区人民政府青羊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推进城乡统筹、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实验区发展大局。在“均衡、现代、为民”的核心理念下,确立了“城乡统筹,质量领先,率先基本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的发展主题。以实验区工作为引领,借助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提供的有利平台和优质资源,勾画出“四大战略,九大项目”的发展蓝图。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专家的指导和支持下,各大项目工程陆续有条不紊地开展,取得阶段性的胜利。

今年5月,《成都市青羊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2010—2020年)》通过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文件下发;7月,荣获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授予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11月,我区在民主治校、以及搭建和谐师生关系、家校关系上进行的教育科研成果引起全国关注,青羊区委副书记、区长谢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从国务委员刘延东手中,接过了两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证书;在刚刚落幕的第二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奖颁奖典礼暨中国教育创新论坛上,我区的“中小学体育、艺术、生活技能2+1+1项目”荣获第二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奖……这一年,我区集团化办学成效突出,名校优质教育资源得到了更大范围的共建共享;素质教育质量持续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教育国际化取得重大突破。青羊教育“让学生愉悦、老师舒心、家

2

长放心、社会满意”的目标正在实现。

尊敬的袁院长,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实验区的同仁们,陶西平先生说:“这个世界没有理想的教育,但一定要有教育的理想”。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正是用同一个教育理想将不同区县的我们联系在一起,而每年一届的联席会让我们能更好的携手前行。

最后,预祝本届联席会议圆满成功!祝中国教科院领导以及各兄弟实验区同仁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