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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涉核人员最新优抚(精选)

参战涉核人员最新优抚第一篇:参战涉核人员最新优抚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的认定的办事指南(一)申请材料:1.本人申请;2.户口本、身份证;3.退伍军人证、参战/涉核岗位档案记载;4.有效失业登记证明;(二)认定对象:1.1954年11月以后参战退役。

参战涉核人员最新优抚

第一篇:参战涉核人员最新优抚

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的认定的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本人申请;

2.户口本、身份证;

3.退伍军人证、参战/涉核岗位档案记载;

4.有效失业登记证明;

(二)认定对象:

1.1954年11月以后参战退役人员;

2.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是指原国防科工委21试验基地,1964年至1996年在新疆等地执行核试验任务的军队退役人员);

3.其他参加核试验部队退役人员(是指参加核试验效应试验退役人员、执行过核试验保障任务的退役人员、参加过核爆炸条件下军事演习的退役人员、原与8023部队驻同一区域内的其他部队的退役人员、曾在核导弹、核潜艇等涉核岗位服役的退役人员;

4.以上人员认定的条件:退役后目前居在农村或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

5.认定参战、涉核身份的依据主要以本人档案参战涉核记载和中央军委、总参下发的参战名录为依据,档案记载必须与中央军委认定的14次作战时间、行动一致方可认定。

(三)办事程序:

1.参战、涉核退役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参战涉核人员情况说明表》,社区工作站进行初审后填写《广东省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登记审核表》上报街道办。

2.街道办调阅申请人档案资料,认真核实身份,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签署意见,将相关材料上报区级民政部门审核。

3.区级民政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户籍社区工作站张榜公示。

4.对公示无异议的,区级民政部门将材料报地级市民政局复核,再由地级市民政局报省民政厅备案。

5、待审定、复核、备案手续完成后,由区级民政部门填写《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信息采集表》录入数据库统一管理,按规定享受相关补助和优待。

(四)受理单位:各区民政部门

第二篇:关于参战退役军人优抚待遇申请的报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是贵阳市白云区原贵州铝厂下岗职工xxx,男,汉族,出生于1966年9月19日。我于1984年10月应征入伍,1984年10月23日起在中国人民解放军35xxx部队xx分队服役至1988年5月1日退役。在部队服役期间参加了云南麻栗坡老山地区的作战,并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退役后于1988年4月28日到贵州铝厂报到成为该厂一名热电员工,后于2014年3月31日贵州铝厂与本人解除了劳动合同,现失业在家以在外打零工维持生计。

根据退役军人优抚的相关文件精神本人应属于优抚对象,故特向贵单位提出优抚申请,望核实批复为盼。

特此申请

中请人:xxx 2018年8月26日

另附:原边防十二团十一连连长xxx同志和指导员xxx同志证明一份;本人退伍证复印件一份;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第三篇:最新优抚标准

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0年09月19日

来源:民政部网站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10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2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8690元、27780元、26870元,分别比2009年提高了2610元、2530元、2440元,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达到了2009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89%。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730元,达到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1%;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5240元,达到2009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2%。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9890元、19890元和8600元。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17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0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共新增经费5.8亿元,全年共安排抚恤补助经费210.6亿元,惠及619万优抚对象。

第四篇:优抚工作人员个人述职报告

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局党组:

今年一月底进入民政局工作以来,我在局领导和科室领导的帮助和指导下,牢记民政工作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现将半年来自己履行的工作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需要,我始终坚持理论学习,虽然繁忙,但仍然处理好与学习的矛盾。今年正值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机,作为一名民政人,我积极参局机关组织的每一次专题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进入民政局工作以前,我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无任何了解,所以在集中学习之外,我进行了自我学习,先学习了简单的“四风”、“民主生活会”、“党的优良作风”等概念,再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文章,书写了读书学习笔记,并联系实际撰写了心得体会。在实践中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指导,尽量避免中的失误,有利地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转变工作作风,调整心态

此前从事的工作比较轻松,无形中形成了自由散漫的工 1

作作风。而我科室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繁杂,工作之初,有些许的不适应,不习惯节奏紧张的工作,对工作有一点排斥情绪。通过和领导、同事的沟通,意识到了自己需要改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能,调整好心态,才能胜任这份工作。

三、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之前,我对民政工作的了解仅限于婚姻登记、救灾救灾等方面,对优抚安置工作更是缺乏了解。为更好胜任本职工作,半年来,我始终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主动利用多种途径提升自身业务知识及工作技能。一是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学习。结合工作需要,有选择性的扩大阅读量,达到开阔思维、增长见识的目的,同时注重通过网络、报纸、期刊积累知识,这些都有助于提高我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二是虚心向科室领导和同事学习。我们科室业务多,政策性强,涉及群体敏感。我工作经验少、生活阅历浅,在工作中,通过不断地向身边同事请教和学习,对更好适应环境和满足工作要求起到了一定的帮助。

四、尽心尽责,脚踏实地,努力工作

优抚安置工作千头万绪,繁多复杂,需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一是提高数据处理能力。我们科经常需要县里上报各种优抚数据,报来的数据经常会出现不符合逻辑、不真实等情况。优抚数据涉及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我在统计数据过程中,就需要不断提高数据处理能力,结合原有数据

和系统数据进行核对。二是不断提高公文写作能力。由于业务关系,我科室需要向省厅和州委州、政府以及各县(市)行文,公文撰写我坚持做到规范,精简,高效的行文原则,多学习借鉴各类公文,仔细推敲,认真审核,不断提高公文写作能力,同时做好相关内容的上传下达。

五、廉洁自律,谨慎行事,构筑牢固思想道德防线

半年来,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我局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规章制度,树立公仆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中,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警示教育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免疫力”,谨言行、慎交友,做到了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

六、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工作半年来,我在岗位上的成长,步子迈得太小。工作上存在很多的不足。一是业务还不够熟悉,优抚安置工作内容繁杂,双拥、军休、安置、优抚、信访每一块都有众多的小项,工作中我目前接触到的只是某一小项内容,加之政策性强,在通知各县(市)民政局优抚股开展工作的时候,不能很好地提供指导和解决疑问。二是沟通不够耐心,部分县(市)优抚工作人员上报材料拖沓,在和他们沟通的时候有些急躁,表现得耐心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坚持多问

多学多看,尽快熟悉工作内容。优抚安置工作涉及内容多,政策性强,在处理工作中,遇到不熟悉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科室领导和同事,或者电话请教省厅。重点要熟悉我所承担的优抚和双拥两项工作。二是要学会耐心对待县(市)优抚工作人员,理解他们工作的难处。工作中,尽量提前将工作布置下去,给他们留足处理工作的时间,材料上报截止前的几天再次通知他们尽快把工作做好,以便能够按时上报。

回顾半年的工作,离不开领导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也离不开同事的帮助与配合。但我也清醒的看到,自身还有许多急需提高的地方。今后,我要不断反思,修正自我。争取早日能够胜任优抚安置工作,做一个合格的民政人。

述职人:XXX

2014年8月25日

第五篇:把企业参站退役退休人员的优抚待遇落实到实处

把企业参站退役退休人员的优抚待遇落实到实处。

我们是重庆市企业参战退役退役人员,我们是国内边境各个战场,援越抗美战场。援老抗美的战场,援老抗美战场的勇士,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我们用青春生命和热血打了一场又一场艰苦卓绝的战斗,曾经在越南战场,吃尽了美国动用的重型炸弹,名叫仔母弹,弹中又弹,杀伤力巨大,一个连队72人,牺牲了68人,还剩4人在这种场面条件下,还要继续战斗,直到最后胜利,为党为国为军队争了光,赢得了荣誉,所以被称作中国军队的钢杆部队的勇士,可党中央国务院现在没有忘记我们?现在国家富强了,我们也老了,党中央,国务院也给我们一定的优抚待遇。每月每人给130元人民币进行优抚发放,可我们现在至今就没有享受到,可民政部确把我们这些勇士打入另册,我们真感到痛心,心里很不平静。重庆市民政局说,这次优抚主要是对农村参战退役人员,以及城镇无工作者,参战退役人员,进行优抚。企业参战人员拿了社会保险金的,参战退役人员不予优抚,这种怪现象,这完全是一种错误的做法,把社会保险金当成中央国务院的优抚金,这是党的优抚政策,这是跟中央唱对台戏,这是给用生命和鲜血和汗水的勇士们,一个沉重的打击,我们全体企业参战退役人员,强烈要求重庆市政府,对这一政策全部纠正加以完善。

1.民政部,把优抚政策化为农村与城市,有工作与无工作的区分。所以出台一个99号文件。我们参战人员一致认为,这个文件与中央,重大决策很不适应,以胡主席在建军80周年讲话精神,也不相合,我们全体参战人员强烈要求。民政部,对99号文件,加以纠正和完善,我们参战人员都在一个战场,同一个战壕,同吃仔母弹,同喝污染的水,为什么一个优抚,一个不优抚。你叫我们心里怎么平静,这是制造矛盾的开始,这是影响社会不稳定的起点,这要引起有关领导高度重视,以免形成后患。

2.为什么农村退役参战人员优抚,企业参战退役人员不优抚,就因有工作与没有工作的区分,也是不对的,凡是中国公民,人人都有工作,人人都有事干,只不过是分工不同,只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分。你干这样,他干那样,都是社会建设做出不同的效益。怎么说,有工作和无工作之分,这种说法也是不妥的,农村退役参战人员应该得到优抚。这是对的。可是他们还有包产田地,可以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可以创造更多的财富。比城镇退役参战人员好的多,企业参战退役人员有的是破产,有的是倒闭企业,有的子女下岗,一家人靠极少的养老金维持全家的生活很困难。在说,养老金还是自己出钱买的社会保险,其他什么就没有,真是无产阶级者,企业参战退役人员更应该得到优抚。 3.中央国务院对参战参试人员每月每人定期给130元人民币发放进行优抚,可重庆市政府和民政局只给参试(核试验)人员进行优抚,对企业参战人员不给优抚,这也是太不公平,太不合理,这也是制造矛盾的起点。

希望重庆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企业参战人员的优抚待遇尽快向中央和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作详细的反映汇报,制定出具体的优抚范围标准,不能含糊。要加以深思。

4.重庆市政府,没有把企业参战人员放在眼中,今年1月份重庆市政府给企业退休人员调资,可以看出给边远地区的同志还倾斜40元人民币发放,给参战退役人员却是一个大零蛋,我们在信中也写到,在战场吃仔母弹,不如吃红薯蛋,在战场吃芭蕉头,不如吃红苕头,就是这个意思。请王市长深思。 5.以上这些情况,我们也向各级政府反映多次,不见成效,也不见回音,在这种情况下,所以我们才向中国个大网站发帖子,希望广大的网友们,能大力支持我们用生命和鲜血汗水的勇士们加以支持,我们是正义的,我们也是有道理的,为了树立正气,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一下,所以说谈一谈,评一评这个理信。我们的要求应不应该得到优抚,究竟谁对谁错,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尽快得到落实。 此致 敬礼 万州区参战退役退休全体人员900余人

陈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2007年7月,中央出台了有关“参战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政策,明确规定:“从2007年8月1日起,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按民政部、财政部要求,从2008年10月1日起,该标准调到每人每月130元。企业“参战人员”未纳入该政策。

关于企业军队退役人员,包括企业“参战人员”在内的有关劳动保障问题,2005年以来,中央和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文件,明确了解决拖欠工资、就业和再就业扶持、安置在企业退役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残疾军人医疗、残疾军人等级与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衔接等问题。

同时,应该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近年来,企业人员的养老待遇大幅提高,与作为同样身份、同样经历的农村退伍军人的待遇差距越来越大。中央正是基于这一基本考虑,对企业的军队退役人员通过相关劳动保障政策来提高待遇,对生活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通过给予适当补助来改善他们的生活,从而实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目标。

希望广大企业“参战人员”,正确理解中央政策,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保持革命本色,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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