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建房屋审批流程
第一篇:农村新建房屋审批流程
新建加气站审批流程
第一部分:加气站建设的前期手续:
建设单位需要取得相关报告和证件,才可以开始建设加气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应提前编写,为项目立项做准备);
2、立项批文备案证或核准证(发改委);
3、建设用地批准书;(立项前置手续)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局,立项前置手续);
4、地形测量图(附带矢量化光盘,测绘单位,立项前置手续);
5、规划红线,地形图(规划局,应提前购买,为图纸设计做准备);
6、地质勘察报告(勘察单位,项目在报发改委立项后可进行地质勘查,取得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
8、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9、施工图审核意见书(审图机构);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
1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支队);
12、环境评价报告审核意见(环境保护局);
13、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表(甲方申报技术监督单位)。
一、选址
(1)建设单位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气源,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初选建站地址;
(2)主管部门、建设、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有的城市需要,有的城市不需要,按当地具体手续流程为准)
(3)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如果为租赁土地,则出具双方土地租赁合同)
二、立项
1、建设单位向当地产业产管部门(发改委)提出建站申请;
2、提供相应资料:
(1)《河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3)项目单位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4)对发改委的请示一份
(5)按当地发改委要求准备相应资料 (6)资料准备完成后报当地发改委进行审批
(7)审批通过后取得项目备案证(核准证),立项手续办理完毕。
三、报建
1、设计、规划手续
(1)、建设单位需找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报建项目进行设计(一般资质为乙级及以上)。初步设计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水、电、建站规模、设备初步选型、地勘资料、
2 环保影响评价报告、(按设计院要求提供资料为准)。 同时向规划局提出申报申请。
(2)、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单体(加气棚、站房等)建筑样式、风格;加气站效果图;主要设备配置;工程总造价;水、电、气工艺初设;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加气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设计总平图,平、立、剖面单体图设完成后,与规划局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一起交至规划局,等待审批;
(3)、规划局初步审查通过后,对该项目进行总平图公示,公示应找公示单位辅助完成,将公示图片及结果交至规划局继续办理手续。同时可要求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据此作加气站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器、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施工蓝图。图纸定稿后,可提前找相关资质审图机构对图纸进行审查,为消防报批做准备。
(4)公示结果及规划局要求所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并递交至规划局,审核完成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手续办理结束。
2、消防(消防支队)
将审图机构盖章的全套图纸以及消防要求提供好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等待审批,审批完成后取得消防审查意见书,手续办理完毕。
3、环评(环保局)
3 找相关资质的环评公司对建设项目编写环评报告,建设单位将环评报告及环保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一起申报,审批完成后,取得环评审核意见,环保手续办理结束。
4、气象局
将完整的图纸递交气象局取得防雷静电审核意见书
5、建设 (建设局)
(1)办理设备、土建、安装、水、电、气工程、监理招标,签订合同;(一般不要走招标手续)
(2)在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
(3)在建设办理合同鉴证;
(4)按建设局要求准备材料,进行审批,取得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组织施工。
第二部分:验收
1、建设局进行工程质检,出据质检报告;
2、规划取得规划验收意见书;
3、消防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局取得环评验收
5、加气站压力管道、加气机、及加气站设备取得相关检测、验收报告。
6、完成以上验收后,申报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7、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充装许可证。
8、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9、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
增建加气站手续流程
以加油站为依托,罩棚站房共用,只需上一套加气设备,手续相对简单。
一、 项目核准(报发改委审批)按发改委要求准备材料;
二、 规划选址意见;(无需向规划申报手续,只需提供相关资料,说明增建情况,无土建部分)
三、 报消防取得审核、验收意见(工艺图纸也需要走审图)
四、 报燃气办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五、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气瓶使用登记证
六、取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气瓶充装许可证
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八、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
九、取得环评验收意见
第二篇:新建工业厂房项目审批流程
新建工业厂房项目审批流程一申请土地
1土地储备机构向区招拍挂办公室申报挂牌公告。区招拍挂办公室上报市房地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
2意向单位向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购买标书、提出竞买资格申请。
3挂牌截止时,意向单位凭项目准入告知单和竞买资格证书参加市土地有形市场实施的工业用地挂牌活动,确定竞得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4申请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付清土地出让金后,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6缴纳契税、申领土地证。
二项目建设
1向区经委申请备案。办理项目IC卡。
2施工图设计,审查。(环保局审批、环卫局审批、卫生监督所及药监局审批、民防办审批、园林所审批、水务局审批、交警大队审批)
3申领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土局测量队放样,检查队灰线复验)
4防雷办、施工合同备案,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监理发包手续,渣土办,申报质、安监。 5申领施工许可证。
三项目竣工
1消防验收、排海公司签订排污协议、环保验收、卫生验收、绿化验收、墙体办验收、防验收、规划竣工测量。
2规划档案验收。
3质检站备案。
4规划竣工验收。
5土地核验。
6房屋竣工测量。
四申领房产证所需资料
1规划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发改委批文复印件。
4总平面图(规划局章)
5公司章程
6办理人委托书。
7法人、委托人身份证。
8营业执照副本(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9土地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10工程竣工备案表(建设局窗口)
11消防、环保验收。
2013.6.17
第三篇:厂房买卖之新建工业厂房项目的审批流程介绍
中工招商网
新建工业厂房项目的审批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土地
1、土地储备机构向区招拍挂办公室申报挂牌公告。区招拍挂办公室上报市房地局发布土地出
让公告。
2、意向单位向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购买标书、提出竞买资格申请。
3、挂牌截止时,意向单位凭项目准入告知单和竞买资格证书参加市土地有形市场实施的工业用地挂牌活动,确定竞得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4、申请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付清土地出让金后,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6、缴纳契税、申领土地证。
第二步:厂房项目建设
1、向区经委申请备案。办理工业厂房项目IC卡。
2、厂房新建施工图设计,审查。(环保局审批、环卫局审批、卫生监督所及药监局审批、民防办审批、园林所审批、水务局审批、交警大队审批)
3、申领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土局测量队放样,检查队灰线复验)
4、防雷办、厂房施工合同备案,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监理发包手续,渣土办,申报质、安监。
5、申领新建厂房施工许可证。
第三步:工业厂房项目竣工
1、消防验收、排海公司签订排污协议、环保验收、卫生验收、绿化验收、墙体办验收、防验
收、规划竣工测量。
2、规划档案验收。
3、质检站备案。
4、规划竣工验收。
5、土地核验。
6、工业厂房竣工测量。
第四步:申领房产证所需资料
1、规划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2、厂房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发改委批文复印件。
4、工业厂房建设总平面图(规划局章)
5、公司章程
6、办理人委托书。
7、法人、委托人身份证。
8、营业执照副本(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9、土地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10、工程竣工备案表(建设局窗口)
11、消防、环保验收。
第四篇:农村农民建房审批流程()
年 乡(镇)农民建房审批流程(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农房建设审批管理,使得乡农房建设更规范、更具有实际的监督效应,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违规建房的发生,从 年 月 日起,各行政村将严格按照以下流程实施。
一、申请建房
农户有建房需要,首先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填写《农民私人建房申请表》,同时和村委会签订《拆旧建新协议书》并在《同意中止用电申请书》上签字。
二、农户向村委会提供建房所需材料
1、身份证(本人)复印件:2份
2、户口簿(在册)复印件:2份
3、上交土地证原件(全部宗地)并复印。如原件遗失需登报声明作废,同时拿回登报版面。
4、独身子女证复印件:2份,如遗失到乡计生办开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存在调剂的,提供调剂协议复印件2份。
三、联合踏勘
村联合乡城建办和国土所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现场情况,填写《农村农民住宅建设联合踏勘表》。
四、上报资料整理
村委会根据农户提供的材料,按要求填写相关的《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认真审核整理。
五、公示
由村委会进行公示,村民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材料至乡城建办和国土所,经再次审核后,报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房农户在拿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正式开工建设。
六、放样
新建房屋地基放样时,由农户、村、城建、国土及土地防控,一起到场核实放样面积是否符合所审批的实际面积,具体是:
1、 建房农户在新建房地基放样时间确定后,告知行政村负责建房管理的村干部。
2、 行政村负责建房管理的村干部,在接到建房农户放样时间的通知后,联系乡城建办和国土所及土地防控办安排现场放样。
3、 人员到场后由乡城建工作人员给建房农户讲解放样规定,同时要求建房农户在《现场放样规定遵守承诺书》上签字。
4、 对建房农户的地基放样进行现场面积核实,并填写《乡农民自建房放样情况表》(一式三份),经到场的建房户本人、行政村负责建房管理的村干部、乡城建办和国土所及土地防控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如有违规当场责令建房农户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5、 经确认无违规后,将《乡农民自建房放样情况表》其中一份交给乡土地防控办人员,进行随时跟踪监督,其余交由乡城建和国土存档。
七、放样基础面积核准
此环节,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建房农户在放样后,自行改变原有合法的审批面积,造成违规建房,该工作由国土防空队员完成,进行跟踪监督,直至合法审批基础浇筑完成为止。
第五篇: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批流程
一、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二、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1、镇村建办意见;
2、镇土地分所意见;
四、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五、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1、县规划局审核,确定规划选址意见,发批准文件;
2、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批准文件;
六、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七、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八、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九、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
十、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