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时间如同白马过隙,我们总是在和过去告别,在新的征程中我们要做好计划,那么该如何书写计划才能发挥更大的价值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教育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教育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意识形态反分裂再教育活动个人整改计划”教育工作计划
精选范文:“意识形态反分裂再教育活动个人整改计划”教育工作计划(共0篇)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再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本人要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思想工作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为了进一步整改提高,特制定如下整改计划: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于政治理论的学习不够深入,只限于表面学习,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关注、研究不够,对新时期我们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所面临的历史方位发生重大变化后,如何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缺乏深刻思考,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还不能得以应手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2、政治立场方面存在的不足:(1)政治立场不够坚定,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斗争中,认识不够。政治上是否坚强,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的斗争中,能否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能否做到敢说、敢讲、敢管。在这个原则问题上,本人由于对维护稳定的长期性、复杂性、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我市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严峻形势分析不够,尤其是对其本质和危害性认识不深,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管理有所松懈,措施不到位。认为在新疆搞分裂、破坏祖国统一的只是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在思想上产生了麻痹和松懈。(2)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措施不力,面对面宣传教育不够。对我市严峻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形势估计不足,认识不到位,措施力度不大,治本措施不力;对党员干部群众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不够,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力度不大,走形式严重;反映了我在政治思想和宣传舆论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3)在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的学习过程中,还存在学习不到位和学习被动的问题,学的不够深、不够细。特别是对上级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各种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由于工作时间关系,还没有完全做到精读、细读、深读,对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领会还不够深、不够细。有时候由于工作原因出差,在“补学”过程中学习不到位,不能充分地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5)在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过程中,由于思考不深入、不到位,造成个别篇目的心得得会内容不深刻、不全面,有时候还存在“为了写心得体会而学习”的现象,对学习的内容进行深入思考做的不够。坚持学习还不够自觉,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自我学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用心,理论素养还不高,把握形势、了解大局不深不透,不善于研究思考问题。(6)是将学习教育活动和自己的本职工作联系的不够紧密,通过学习教育促进各项工作的效果还不够明显。有时忙于工作没有抓紧学习,有时会借口忙而疏于学习。
二、存在以上问题的思想根源:
1、政治坚定性不强;对中央七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五号文件以及中央关于“当前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精神理解不够,对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不能正确把握,对近年来反分裂斗争取得的成绩估计过高。没有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去很好地落实,对非法宗教活动的反动本质和危害性认识不足。在新疆反分裂、维护稳定是我们各族党员领导干部最大的政治,我们如果不这样认识问题,就会犯严重的错误,也是政治上不坚定、不成熟的表现。
2、理论功底不扎实,理想信念产生动摇。近几年来,我放松了对理论的学习,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是理论素质不高的总根源。没有深刻领会把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层和精神实质,学习深度欠缺,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念、方法来分析、研究思考和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够。在思想上产生一些模糊认识,行动上造成一些偏差。关键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理解的不够,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是从理论的高度去认识和分析、寻找解决的办法,而只是就事论事,对深层次的问题认识不到。
5、对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从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高度去认识和对待这方面的问题,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因而在不自觉中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
三、整改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增强学习的自觉性。通过自我加压,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有重点、思想有提高、工作有促进。坚决将上级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决策精神学深、学透、学精,充分领会各类文件精神。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学习,不断改进学习方法,努力创新学习形式。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辩别是非的能力坚持自身做起。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
(二)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特别是认真查摆六个方面的问题即对开展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的认识是否正确、态度是否端正;对“三股势力”和热比娅之流的欺骗性、危害性和反动本质认识清不清,政治辨别力强不强;与“三股势力”的斗争中是否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是否做到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在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上落实是否到位;联系社会、单位、家庭和亲属的实际,是否存在破坏社会稳定的隐患、人和事。通过查摆六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坚定反分裂斗争的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的同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做斗争。(三)联系实际,以此次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为契机,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要通过认真学习,进一步深刻认识开展反分裂斗争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也进一步认识近年来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从而激发投身于现实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达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目的。
四、整改时限从此时此刻起,从点点滴滴开始,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共产党员都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利益的。必须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人民利益的。
五、今后的打算坚决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新的实际出发,以改革的精神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对符合党的要求的,就毫不动摇地坚持,对不完全符合党的要求的,就坚决摒弃和纠正。
六、整改领悟无论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再教育活动中,还是在其它领域的活动中,归结到一点,就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从长期奋斗历程中得到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结论。因此,我坚信,无论任何时期,任何形势下,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都是指引我们走向成功的绝对保障。友情提醒:,特别感谢原作者!
[“意识形态反分裂再教育活动个人整改计划”教育工作计划(共0篇)]
第二篇: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教育计划
第一阶段的学习动员提高工作是整个集中教育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确保集中教育取得成效的首要环节。9月10日,我站组组织干部职工认真落实,积极动员,狠抓学习,确保第一阶段的工作扎实有效,为查找问题和整改、总结阶段打下坚实的基础。并制订了阶段学习和讨论计划。
一、学习措施:
1、学习形式坚持集中学习讨论为主,个人自学为辅的原则。
2、在主题学习活动中,领导和党员干部要起带头作用。做到准时到场,带头启发,联系实际,积极引导,为提高学习效果尽职尽责。
3、学习要有材料,能联系实际,围绕学习主题组织学习,做好记录,及时将学习材料和记录上交存档。
4、要有学习档案,学习的考勤、笔记、心得体会等学习材料要放入档案袋,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5、要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自觉参加每次的学习,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学习,热烈讨论,并自觉地将政治学习与提高政治素质、提高自身修养、维护民族团结联系起来。
二、学习和活动要求:
要进一步完善主题教育活动学习的“五有”(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有专题发言、有学习考核)制度。干部
职工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坚持自学,按计划认真完成学习专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真正做到教育学习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具体安排:
1、动员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准备阶段。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职工学习阶段。学习王乐泉在“自治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学习《关于新疆发展与稳定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学习王乐泉和努尔白克力在自治区干部大会上的讲话《齐心协力维护新疆社会政治稳定》;学习《新疆地方史》。
3、大会讨论:召开座谈会(结合实际谈谈我站和个人在反对分裂、维护稳定方面的薄弱环节);学习教育法、自我检查写出党性分析材料;开展查摆评议活动;组织以“反分裂”为主题的板报活动;开展以此次学习内容为主题的优秀党日活动一次;撰写心得体会三篇。
********
2011年9月8日
第三篇: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计划
阔什萨特玛乡中心小学
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工作计划
为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和加强民族团结及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文件、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五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不懈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和群众,使中央的重要文件、讲话精神和自治区、自治州有关会议精神在 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中入耳、入脑、入心,落实到行动上,有力地推动自治州“五观”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制定本计划。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
为扎实开展好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阔什萨特玛乡中心小学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职责。
组长:甄永生 (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负责:全盘工作
副组长:图尔迪·玉苏普 (副校长)
负责:协助书记做好全盘工作
成员:李凤萍 (幼儿园园长)
卡斯木·买买提 (教务主任)
艾利·吾买尔(政教主任)
彭波(教务处副主任 )
阿里木江 (政教处副主任)
二、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把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做为党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全体党员提高认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工作是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和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的需要,必须站在反对民族分裂斗争的第一线,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全体党员在这方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群众的表率。
三、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
1、认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的学习。
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充分了解新疆的历史以及民族宗教的发展演变史。正确认识民族分裂活动的深刻历史根源,正确认识当前反分裂斗争的严峻性、尖锐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增强政治的坚定性和敏锐性,辨明是非,分清敌我,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自觉抵制和坚决反对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和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破坏活动,毫不动摇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和非法宗教活动进行坚决的斗争,在思想上筑起“反渗透、反分裂、反颠覆”的坚固防线。
2、我校领导对教职工进行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学习辅导讲座,更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工的认识。
3、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站、政治课、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知识的教育。
4、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学习座谈会,并写体会。
5、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开展有关“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知识竞赛活动。
阔什萨特玛乡中心小学
2013年2月
第四篇: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御极端思想渗透”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维护社会稳定和增进民族团结的能力,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我处积极开展抵御“瓦哈比”思想渗透工作。
1、我处于4月25日上午召开了维稳工作会议,传达了住建局党委关于做好近期维稳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分析了我市维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对全处维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严肃纪律,确保住建局各项维稳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确保我处绝对稳定,为实现全年稳定打下良好的基础。就进一步做好近期全处维稳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1、深刻认识近期维稳工作形势。
2、扎实推进维稳工作各项部署
3、不断加强维稳工作组织领导。
4、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5月13日上午,我处积极开展了以“一反两讲”为主题的大声讨、大揭批活动。
3、 我处于7月1日上午在处会议室开展 “声讨6〃26恐怖事件”活动。
4、6月29日,我处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抵制“瓦哈比”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大会。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了什么是“瓦哈比”思想,深入揭批了“瓦哈比”思想的反动本质,及其宗教极端思想的社会危害性,为什么抵御“瓦哈比”思想的重大现实意义。 广大党员干部认清形势,加强自身学习,充分掌握相关知识,擦亮眼睛,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盲从,不冲动,不参与,自觉与一切反动势力作坚决的斗争,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大局得稳定。进一步明确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团结稳定是福、**分裂是祸的道理,使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抵御极端宗教思想的渗透能力
2、要求我处民族干部职工每人写份“三非承诺书”,并进行公示。
3、长期开展抵御破坏祖国统一的思想渗透、严打严防宗教极端势力专项行动,开展政策宣讲、让每个干部职工都清楚了解分裂祖国统一的危害性,加强自身预防和抵制宗教极端的渗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第五篇:教育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大姚县教育局党委关于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州、县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我县经济和信息化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
1 容,列入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教育局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
第二章 党委主要责任
第八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 定期分析研究判断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委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 2 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 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会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
第十二条 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 监督考核
第十四条局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五条党委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体系,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 每年年底前,委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 3 部进行问责。问责情况,报委党委备案。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委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条 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 4 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