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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即田(大全)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即田第一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即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即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即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由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两部分组成。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土资源厅帮助支持下,市国。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即田

第一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即田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即田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即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由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两部分组成。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土资源厅帮助支持下,市国土资源部门以促进农村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以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不但有效拓宽了城市发展空间,而且为新农村建设开辟了一条稳定可靠的资金渠道,国土资源工作初步走上了一条保民生、保发展、保红线的新路子。实践证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利工利农、利城利乡、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一、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最佳结合点

近年来,全市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每年在3万亩以上,其中仅市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城区基础设施项目新占用耕地每年达 1万亩以上,保护耕地是我们的法定义务,保护发展是我们的神圣责任。自2001年以来,全市争取国家和省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64个,投资 10.678亿元,累计整理农田79.2万亩,增加耕地面积14.87万亩,综合经济效益年均增加1亿余元。自2006年以来,全市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64个,项目全部完成后,农村村庄拆旧总面积52415亩,新村占用农用地总面积9384亩,复垦增加耕地面积,并可为城市建设提供建设用地指标45172亩。今年四月份省政府又批复我市5个总规模47416.5亩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如期完成后可为城市、工业园区建设提供用地指标21100亩。目前,全市耕地总量保持在1247.94万亩,每年均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同时,全市已使用挂钩指标9396亩,安排了舜亦新能源、山东步长制药、华润电力(菏泽)电厂等39个投资超过亿元的工业项目,17个商业项目,8个基础设施项目等,保障了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及时落地。

二、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新的切入点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是国土资源部2006年启动的旨在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即按照经济上可行和农民可以接受的原则,以“空心村”改造和迁村并点为主要方式,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按照“先复垦,后使用”的原则,将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指标作为城镇建设用地新增规划指标。对挂钩指标,在留足农村居民点、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用地的基础上,部分节余置换到城镇使用,为全市城镇化和工业化拓展了用地空间,有效地保障了城市发展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在此过程中实现的全部土地级差收益以及应上缴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用税返还农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资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暨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已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加速推进了农村城镇化

增强了小城镇的产业承载能力。第一,村庄改造腾空土地用于村庄自身发展的部分,只需交纳土地征收管理费等少量费用,就可转为国有工业或商居用地,用地企业不但便于完善用地手续,而且可以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缓解企业资金紧张难题,因此,较以往用地具有无可比拟的招商优势。单县浮岗镇利用挂钩周转指标加大黄河古道生态旅游区项目招商力度,引进资金1亿余元,大大加快了旅游区建设进度。第二,项目区村庄腾空复垦的耕地,一般规模较大,田、水、路、林、综合配套,结合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积极发展现代农业、高效农业。单县浮岗镇大坝行政村利用腾空土地引进大棚养鸭项目,由龙头企业统一提供技术、种苗,统一回收产品,村民自行建棚养殖,并可享受贷款扶持和村集体补助,户均年增收3万余元。

增强了市场的幅射能力。单县浮岗镇林庄项目区、成武县九女镇鹿楼项目区等,改造前虽有一定的商业基础,但布局散乱,街道狭窄,交通不便,商业网点档次低、规模小,改造后均建设了2-3万平方米高档次商铺,配套完善了服务设施,街道拓宽至20-30米,并改善了交通、环境条件,市场交易量数倍翻番。

增强了人口的聚集能力。东明县长兴集乡利用挂钩试点政策和黄河河务部门扶持,将11个自然村万余人整村搬迁到南北两个大村台,彻底解决了村民出行不便,黄河汛期生命财产安全威胁,以及宅基地占有不均和矛盾纠纷问题,并配套建设了规范化学校、超市、医务室、社区文体广场,年内可实现通路、通水、通沼气、通有线电视、通电脑网络等“五通”,新农村建设步伐大大加快。 加速推进了农业产业化

单县高韦庄镇大徐庄村利用腾空土地已建立800亩酿酒葡萄基地,牡丹区胡集乡徐庄项目区规划发展1000亩恒温蔬菜大棚,目前已为每个农户协调了5万元财政贴息贷款,仅此一项预计每户每年增收4万元以上。东明县长兴集乡利用旧村暨复垦腾出的2000余亩耕地和黄河滩区天然生态环境,规划建设生态果园、生态菜园和生态养殖项目,以此带动滩区黄河旅游项目开发。 加速推进了城乡一体化

据调查,全市共有162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5568个行政村,大部分村庄布局零星散乱,宅基地严重超标,且人均占地不均,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按照《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平原地区城郊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不得大于90平方米,其他居民点人均不得大于100平方米”的标准测算,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全市可以增加农用地110万亩,增加耕地100万亩。据有关部门预测,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至2020年)内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约为110万亩(含规划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8.38万亩),其中工业用地80万亩,按每亩投资强度120万元-150万元计算,可承载新增投资总量10000亿元以上,届时我市工业化水平将达到全省中上等水平。2020年,全市城镇新增用地需30万亩,届时城镇和工业园区内可承载600万人口,预计那时全市总人口将达到1000多万,全市城镇化率将达到50%-55%,接近全省的平均水平。

三、政府引导和群众意愿的感情共鸣点

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凡试点村庄,首先召开群众大会,帮助村民算好“三笔账”,即增地增收账、政府补助账、生活环境改善账,耐心教育村民小家服从大家,眼前服从长远,只有在绝大多数群众自愿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才依法启动本村挂钩试点项目。

公开公正,取信群众。在房屋拆迁补偿上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将拆迁房屋按结构和新旧程度划分十几个等级,每个房屋的等级评定、面积丈量,都有县国土资源局和镇政府抽调的工作人员、村干部和房主及房主邀请的鉴证人在场,确定的拆迁户补偿金额在全村公示一周,村民对补助金额没有异议的,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换位思考,尊重群众。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征求和尊重群众意见,力求群众利益最大化。新村设计规划按照“撤村并点、迁村并点、村庄合并、填空补实”的思路,各项目根据各自区位、群众经济基础和意愿等具体情况,采取具有各自特点和特色的规划改造方案,并在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设计的前提下,村民可自行建设,并充分利用拆旧物料和自家物料,可节省建筑成本约1万元。项目区群众经村民大会表决要求调整项目实施方案的,及时申报省政府依法予以调整。

办好实事,惠及群众。为帮助群众解决项目启动资金,利用挂钩项目扶助和县、乡政府筹集资金,先行规划设计和基础配套,安置区先行建设一部分,将拆迁群众优先安置,然后滚动建设,滚动拆迁,滚动发展。为解决孤寡老人安置问题。县区投资一部分资金,镇和村筹集一部分资金,集中建设周转房,用于安置孤寡老人和特困群众。为帮助试点村全面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各县区政府整合各项惠农资金,帮助试点村完成街道硬化、绿化、亮化,建设了文化大院、文体娱乐广场、超市、敬老院、卫生院等,有的还建设了专业商贸市场,完善了商业服务设施,改善了商业服务环境。

成武县土地增减挂钩及综合整治

情 况 汇 报 成武县人民政府 (2011年6月18日)

我县土地增减挂钩和综合整治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始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措施,积极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进展情况

我县2009和2010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备案两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其中,2009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包括天宫庙镇霍楼和九女集镇鹿楼两个片区,项目总规模765亩,实施后可实现增减挂钩指标505亩;2010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包括白浮图镇谢庄、张楼乡小张楼、孙寺镇王集3个项目片区,项目总规模969亩,实施后可实现增减挂钩指标748亩。截至目前,2009年申报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验收,实现挂钩指标387.5亩。2010成武县第二批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验收,实现挂钩指标573亩。

我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于2011年4月8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2011〕901号文批复,该项目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机结合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平原区城镇中心社区聚集型。村庄整治涉及面积8845亩、22个行政村、37个自然村,规划新建社区8个,村庄整治全部完成后可实现增减挂钩指标3500亩。为加快项目实施,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党集乡等三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同时抽调了3乡镇、县国土局增减挂钩办公室等单位相关人员组建了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办公室,具体组织率先启动聊商路沿线的5个规划社区建设,目前启动工作正在扎实推进。

二、下步打算

1、加大挂钩和综合整治项目推进力度。对两批增减挂钩项目未验收部分加大实施力度,力争12月底全面完工,申请省国土厅验收。对综合整治项目循序推进,加快对被拆迁户的评估,制定详细的安置规划,力争年底前完成5个社区的拆迁补偿安置等相关工作。

2、积极申报2011增减挂钩项目。近期,县挂钩办对12处乡镇具有整理复垦潜力的村庄进行了摸底调查,已筛选出26个村作为预申报项目,现已开始勘测、丈量和规划方案的编制,预计6月底完成材料准备工作,待省重新启动申报政策后立即上报。

3、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县政府将实行“以奖代补”,提高挂钩资金补偿标准,由每亩5万元提高至每亩8万元。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尽快畅通和农发行等有关银行的融资渠道。同时,拿出挂钩指标的40%用于城市经营性用地,并将实现的级差收益全部返还给项目区群众,形成良性循环,打破资金制约瓶颈。

单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汇报

一、 工作进展情况

(一)、2006年以来,我县共报批五个批次增减挂钩项目,涉及12个乡镇24个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总面积15844.3亩,安置区总面积5089.5亩,腾出周转指标总面积10727.7亩。 2010年我县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增减挂钩指标3989.5亩,其中全部完成的有高韦庄镇大徐庄等五个项目区,验收指标2303.25亩,局部完成的有杨楼镇苏门楼等六个项目区,验收指标1686.29亩。

2011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力度,目前已启动的挂钩项目有高韦庄镇高庄、浮岗镇大王庄、浮岗镇浮南、杨楼镇苏门楼、杨楼镇朱麻子、蔡堂镇管庄、终兴镇北常集、终兴镇杨菜园、张集镇刘庄、时楼镇张堂、谢集镇赵双楼、谢集镇李村寺、李新庄镇修庄、莱河镇庞楼、孙溜镇宗庙、李田楼镇陈蛮庄16个项目区,目前已完成拆迁3000余户,拆旧总面积2400余亩,完成复垦面积1000余亩,其中高韦庄镇高庄已于5月份全部完成,杨楼镇苏门楼、李新庄镇修庄已基本结束,已向省市提出验收申请。

(二)、2010年我县又申报了谢集、莱河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涉及16个行政村,拆旧总面积12110.5亩, 规划建设新型社区9个,安置区总面积5984.8亩,项目实施后腾出周转指标6125.7亩。目前,谢集、莱河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宣传发动、评估丈量等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安置区的详细规划已基本完成,谢集镇王桥、莱河镇许河拆迁安置工作已启动,现已拆迁500余户,拆旧面积350余亩,6月7日县委召开了全县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题会议,要求尚未启动的增减挂钩项目在7月初必须全面启动。

五个批次的增减挂钩项目和谢集、莱河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全部实施后,可腾出周转指标共计16853.4亩。

二、 存在的问题

1、补偿标准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拆迁的积 极性。

2、由于报批时间紧、论证不够充分,安置区规划不够科学,影响工作进度。

三、 下步计划

1、 全面启动已报批的挂钩项目,确保今年完成土

地复垦任务3000亩。加快推进谢集镇王桥、莱河镇许河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的拆旧、建新及土地复垦进度;尽快启动谢集镇朱江楼、刘江楼和莱河镇刘棚等六个行政村综合整治项目区的拆旧、建新工作,完成拆旧复垦2000亩,共计完成5000亩的土地复垦任务。

2、加强对后备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调查、论证工作,确保申报一批、实施一批、成功一批。

四、工作措施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保护群众的利益,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领导

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为副组长,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了正科级单位的县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并充实了人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项目区所在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

2、 明确责任

根据项目报批的具体要求,将拆旧、建设、土地复垦任

务指标下达到各项目区,明确项目区乡镇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包乡镇副县级领导是项目的责任领导,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对各自的责任范围,全力配合、通力协作、严密组织、强化措施,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加大力度,大力推进项目的实施。

3、 确保资金到位 (1)、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有税三项费用及政府收益绝大不部分纳入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财政专户。

(2)、县政府积极与省市农发行协调贷款,目前有关手续已基本办好,近期可分批打入县财政专户。

(3)、项目区拆迁补偿标准由原来的3.3-4万/亩,提高到7万/亩。

(4)、严格考核。由副县级领导牵头,县两办督查室会同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一周一排名、一月一观摩等方式,对全县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导、观摩评比,并将观摩评比结果纳入全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总分值100分,其中增减挂钩项目占25分,新农村占10分,小城镇占25分,且明确规定,不符合乡镇总体规划,违法占地的新农村、小城镇不能参加考核,极大调动乡镇实施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积极性、组织性。

东明县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情况汇报

东明县人民政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县土地增减挂钩、土地整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东明县作为鲁南经济带规划建设的石油化工基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及重点项目建设力度的加大,土地矛盾日趋明显。为此,省政府批准我县2009年的挂钩项目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严格落实增减挂钩政策作为优化用地布局、加快新农村建设、保障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快速推进,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破解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现实矛盾。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09年以来,我县被省政府批复立项的项目共6个,即2009年11月批复立项的沙沃乡柳里项目区、小井乡黄庄项目区;2010年5月批复立项的小井乡范屯项目区、大屯镇薛庄、铁炉寨、乔寨项目区、长兴集乡竹林项目区和武胜桥乡玉皇庙项目区。项目区总规模7316.55亩,复垦出耕地面积6444.15亩;安置区面积2262.45亩(其中占用农用地897.9亩);建新区面积5546.25亩。

二、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011年4月24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对我县长兴集乡竹林项目区部分地块进行了初验,2011年5月3日,省国土资源厅对竹林项目区部分地块进行抽验,并出具了抽验意见(鲁国土挂字[2011]10号),同意竹林项目区复垦出的940亩耕地通过验收。其他项目区的建设、拆迁、整平复垦工作都在进行,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每个项目区工作。

项目资金缺口较大,补助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严重影响群众拆迁的积极性,是造成项目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

三、实施项目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乡镇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包干责任制,每个县领导和县直责任单位负责承包一个挂钩项目区。乡(镇)、村成立相应机构,靠上抓落实,县政府应把增减挂钩工作列为与招商引资并重的地位,对实施的挂钩项目实行“月调度、季评比”,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坚持规划先行

挂钩项目的规划要与城镇建设、村镇建设、社区建设规划相衔接,防止重复拆迁、重复建设;大力推行旧村“入城、入镇、入区、并点”四种村庄挂钩整理模式,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有序申报并实施挂钩项目,切忌一刀切,搞强拆强建,成熟一批、报批一批、实施一批、报批一批、指标使用或流转一批,充分发挥挂钩项目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挂钩项目规划方案,落实安置区用地,不准超面积、超范围用地;安置区禁止单独别墅建设,限制低层,鼓励高层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复垦的土地面积不得减少、质量不能降低。

3、大力宣传,广泛发动

大力宣传增减挂钩政策,提高群众的认识思想水平。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明白好处。引导群众算好家庭收入账,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账和经济发展账,认识到实施挂钩项目的意义和本质,提高配合、支持项目实施的自觉性。

4、多渠道筹措资金

一是提高挂钩指标的收益率。按照鲁国土资发[2009]87号《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要求,安排40%比例的周转指标用于城镇经营性用地,提高资金收益率;二是政府投入资金。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菏政发【2009】19号)文件规定,政府土地平均纯收益不低于20%的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部分应用于支持农村住房建设,最大限度的使农民获得收益;三是政府贷款融资,积极协调省农业开发银行采取政府贷款的方式筹措资金1.5亿元,用于增减挂钩补助资金,目前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月底即可到位资金

5、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标准

县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项目区整理复垦后新增耕地面积,扣减居民点拆迁安置占用的耕地面积,剩余指标经新建项目使用后,按每亩9万元拨付乡镇补偿村庄拆旧建新;资金经县挂钩领导小组批准后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项目建设动工后,每亩拨付启动资金2万元。拆迁安置完毕后,安置建新符合规划、主题工程完成的,拨付资金5万元,不符合规划的不予拨付。复垦验收合格后,再拨付2万元,未通过验收的不予拨付。目前已拨付到乡镇资金5000万元。对按期完成拆旧区和新建区的乡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从挂钩项目筹集资金中按每亩1万元奖励项目实施乡镇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拆旧村庄的复垦。

6、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从项目的选点、规模和申报以及项目的实施、土地复垦等全过程让群众参与;在同统一规划前提下,采取自建、联建或互建,由群众自主选择;资金的管理、使用,由群众参与监督。 虽然我县在土地增减挂钩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与新时期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各兄弟县区相比,我县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现场会为新的起点,认真学习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听民言、尊民意,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为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保障。

第二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近几年来,特别是《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湘发[2009]26)下发以后,全省各地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统筹规划、聚合资金、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开展“田水路林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化了农村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加强了耕地和生态的保护与建设,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了城乡协调发展。但这一工作也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管理不规范,特色不突出等问题。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各地要以贯彻落实国发[2010]47号文件精神为契机,认真总结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一、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不动摇。各地在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要体察民情,尊重民意,不搞强迫命令,不搞整治工程,不搞形式主义。对项目运作模式、规划设计、耕地平整、旧房改造、新居建设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应有群众代表全程参与。要按照湘办发

[2009]71号文件的要求,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评价与考核,以群众拥护不拥护、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农村综合政治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

二、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各地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要充分挖掘农村土地复垦潜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稳步提升新增耕地产能,要以提高基本农田比重为目标,集中连片推进土地平整和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网建设,提升地力等级,促进基本农田集中

布局,大幅度提高耕地质量。要围绕全省新增46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紧环洞庭湖基本农田整理重大工程建设,加快启动岑天河流域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重大工程建设。

三、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要与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各地在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要根据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着提高村庄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推进“空心村”治理和旧城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充分发挥土地综合整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效应。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县市,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和“旧村改造”后形成的建设用地富余指标,在省厅规定的指标内,可以置换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偿调剂到本行政区域的城镇使用。

第三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践与思考

2011年会征文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践与思考

----------以涵江区江口镇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为例

黄桂雄

(福建省,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涵江分局 351111)

摘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既是新形势下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

创新之举,也是农业农村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涵江区江口镇自2010年被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列为全省第一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后,紧紧围绕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政策,把握时机,真抓实干,扎实深入地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文章试从该镇的土地整治实践出发,通过总结经验,深入思考和探讨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方法和举措。

关键词: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践与思考 *

2010年初,涵江区江口镇被省国土资源厅列为全省第一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涵江区委区政府紧紧抓住这一政策机遇,把土地整治作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平台,作为推进城镇化进程、加速江口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努力破解土地资源瓶颈制约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这其中,既有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也遇到许多工作困难和问题,在此试与大家来共同总结和思考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方法和举措。

1 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的实践做法

1.1 基本情况

涵江区江口镇是莆田市东部门户,镇域面积79平方公里,山地面积4600公顷,辖26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总人口7.5万。在外侨胞与港澳台同胞约19万人。多年来的建房陋习,历史原因形成的“空心村”、“空心房”,以及宅基地的需求矛盾,一直困扰着江口镇的长远发展,无法破题。农村土地整治政策给江口镇带来了新的契机,涵江区充分利用省政府赋予的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惠政策,先期在江口镇东大、院里、石狮三个村开展土地整治试点工作,走出了一条盘活农村土地资产、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子。2010年完成新增耕地200亩,并已全面转入安置区建设和土地复垦阶段。至目前,已成功出让指标285亩,交易金额达4399.95万元。2011年上半年已拆除房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全年可再完成新增200亩耕地的任务。其中,东大村项目区规模413.9亩,涉及户数280户,计划新增耕地289亩,目前已有203户签订拆旧协议,已拆除105户,拆除房屋建筑面积近3.5万平方米;院里石狮村项目区规模127.1亩,户数277户,计划新增耕地87.5亩,目前已有103户签订拆旧协议,已拆除103户,拆除房屋建筑面积近2万平方米。

1.2 主要做法

1.2.1 强化组织领导

涵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区政府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国土资源分局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财政、审计、建设、规划、农业等部门和有关乡镇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江口镇也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的项目实施指挥部,指挥部下设规划建设、工程监管、资金管*作者简介:黄桂雄 男 大学本科 高级经济师从事国土资源管理电子邮箱:13860976631@139.com

理等工作组,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负责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形成了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2.2 坚持规划先行

规划的科学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土地整治工作的成败。涵江区牢牢把握规划先行的原则,于2010年4月中旬委托福建省国地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江口镇农村土地整治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以及《江口镇土地整治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划拟对石狮、院里、蒲江、上后、东大、顶坡、丰美等7个村的居民点进行整治,涉及居民点用地1395亩,除去安置用地397亩,可新增耕地面积998亩。安置区建设综合长泰县、聚龙小镇、南安官桥等地的成功做法,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联建、统一基础设施建设,防止以户为单位,各自占地围墙的行为发生,避免出现“新房一大片,新村看不见”的粗放用地现象,打破了江口镇原有的旧房建筑占地面积小,围埕占地多,土地利用率低的怪圈。

1.2.3 做好宣传引导

土地整治工作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做好政策的宣传,让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是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涵江区在江口镇实行镇党委、政府领导包片,镇村干部包户的制度,通过召开群众大会、举办知识讲座、利用广播、宣传车、公开栏、印发宣传册等多种方式,深入到家家户户,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解土地整治带来的好处和收益:一是通过农村土地整治,把新增的用地指标转让后,收益所得全部用于该村的新农村建设;二是通过整治新增的土地,使用权仍然属于村集体或村民所有;三是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可解决部分农民想要翻建、重建旧宅的迫切要求,同时旧房又得到了相应合理的补偿;四是解决了部分祖遗房子闲置问题,激活农民手里最大的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五是通过整治、安置区的规范建设极大改善了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通过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农村土地整治这一工作家喻户晓,优惠政策在群众中入心入脑,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土地整治的积极性。

1.2.4 确保群众利益

在充分考虑农村群众生活习俗,遵循节约、美观、实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拆迁房屋占地面积和人口数量,设计了60、90、120㎡不同层次、不同档次的户型,努力打造“精品”工程,使安置区建设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样板工程。在土地整治示范村院里村,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对申请自建的群众,依据60、90、120㎡的三种户型分别予以5千元、8千元、1万元的补贴。同时,为确保项目区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在严格项目工程公开招投标的前提下,将农民群众有意愿并有能力实施的土方平整、挡土墙等技术含量不高的单项工程从招投标中剥离,组织承包给农民实施,施工费直接兑付给农民,既解决了农民生产生活问题,又激励了群众参与的主动性。

1.2.5 严格规范运作

涵江区在江口镇财政设立农村土地整治资金专户,指标转让获得的收益全部进入专户专项管理,收益所得专项用于旧房拆迁补偿、安置区农转用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土地复垦等投入。在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规范运作,严格管理。从旧房丈量、评估、补偿到安置区选房、建设等诸环节,都实行阳光操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真正做到村里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和要满意。自开展土地整治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因利益补偿不到位、拆迁安置不及时而引发的上访事件。

1.2.6 党员创先争优

俗话说,开展工作是“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党员看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是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为确保土地整治政策能够家喻户晓,项目建设能够顺利推进,村干部们起早抹黑,挨家挨户耐心细致宣传。院里村作为江口镇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示范村,该村支部书记王卫洪带头拆除了自家的祖屋,同时带头砍伐自家龙眼树,为安置区建设腾出土地,身体力行地解除群众的畏难和顾虑。涉迁的党员干部纷纷效仿,带头拆除房屋。据了解,该村共有4名干部带头拆除房屋,建筑面积达600多平方米。正是有了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使该村土地整治工作得到快速进展。 2 农村土地整治的几点思考

2.1 政府主导是关键[1]

土地整治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政府的领导下,多部门合力推进。要牢牢把握政府的主导地位,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的原则,努力构建“政府领导、国土搭台、各方唱戏、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县(区)、乡镇各级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建设、财政、规划、农业、国土、发改、民政、监察、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政府组织领导和协调,主要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部署安排、筹划组织、重要政策的研究制订、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建立日常协调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对土地整治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新经验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好事做实,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变成一项富民工程。

2.2 规划引领是根本[2]

土地综合整治不是单一的土地整理,而是包括田、水、路、林、村在内的全面整治,需要在全面规划、全面设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各地应对农村建设用地现状认真开展潜力分析和深入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后备资源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抓住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时机,在完善村镇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基础上,综合设计挂钩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居民点归并、农村社区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农田综合整治和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特别是要通过现场调查、实地勘测、科学设计、充分论证,广泛征求专家和项目区群众意见,合理布局新建区的区位、规模和空间;要整体考虑土地开发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以挂钩为抓手,综合推进各方面工作,实现土地利用节约集约、耕地资源有效保护、农民生活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协调共荣。

2.3 因地制宜是基础

鉴于农村居民点拆旧整理难度较大,应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难度较小、具有建设用地拆旧整理潜力的空心村、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为主的整治工作。在整治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整治新方法、新形式,通过这些地区的示范,对存在问题和难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以点带面,为拆旧整理难度大的农村居民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以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向纵深推进。如这次涵江区江口镇的土地综合整治,该区在细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择了江口镇东大村、院里石狮村这几个人口密度低、村庄布局散、房屋结构差、建筑物老旧的地方作为工作试点,实行点上带动、面上开花。对在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空闲地、闲置地及时进行整理复垦,对低洼地、危旧房以及废弃的工矿点等进行全面的盘点和登记造册,申报整治,这些举措不仅迎合了部分群众改造危旧房的意愿,又使政府尽到了扶危解困、灾后救助的社会责任,形成了互利共赢的局面。

2.4 以人为本是前提

土地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实施增减挂钩、土地整理工程,均对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从项目区的确定、规划的编制及示范村和集中居住区建设等一系列过程中,要通过公告、听证、公示以及召开群众座谈会、基层测评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充分尊重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项目实施应注重把保护和实现群众利益、尊重群众意愿、倾听群众诉求、确保群众得实惠放在首位,要严格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要求,组织群众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要尽可能满足大多数群众的合理要求,确保农民权益不受损害,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满意,使群众得福祉,形成整治前农民乐意,整治中农民同意,整治后农民满意的效果。

2.5 资金整合是后盾[3]

土地整治工作是一项投资巨大的系统建设工程,要按照“资金来源不变、使用用途不变,整合集中投放”的原则,以土地综合整治为载体,集聚各级政府涉农项目资金和社会投入资金,努力发挥民生政策的优势,提高资金运作的质量和综合效益;要整合各类支农惠农资金,保持渠道和用途不变,实行专账管理,统筹集中使用,形成整体推进的合力。一是统筹使用各类土地整治资金,满足项目需求。地方政府留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要按规定统筹用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土地出让收益要优先用于农

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突出整治项目平台集聚效应,整合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集聚作用,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各类涉农资金配套跟进,重点支持项目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农业生产发展,拓宽项目投资渠道,加大对项目配套资金的投入。 三是创新土地整治资金投入方式,提高经济利用率。对经济欠发达、耕地整治潜力大的地区,要实行财政为主的投入方式。对经济较发达、社会投资活跃的地区,推行“以补代投”,引导各类资金流向农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构建以企业投资为主体、财政补助引导相结合的投资方式。

2.6 规范运作是重点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确保复垦耕地质量,确保维护农民利益。”涵江区江口镇对整理出来的土地,首先复垦为耕地;其次解决部分农民想要翻建、重建旧宅的迫切要求,以及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并留足发展非农产业用地;最后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小城镇发展,同时把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增加的用地指标转让后,收益所得全部用于该村的新农村建设,形成良性循环。实践证明,这样的思路和做法是可行的,也是有效的。因此,要继续打造好这个平台,规范有序地搞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要通过农村土地整治,使城乡土地资源、资产、资本有序流动,促使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实现耕地增加、用地节约、布局优化、要素集聚的目标。

2.7 强化监管是保证

土地综合整治涉及面广,涉及资金额大,强化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监管责任重大,为确保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的运行安全,必须对项目实行多重立体监管。一要强化项目动态监管。建立土地综合整治季报制度,按季度定期考核。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完善管理手段,健全项目台账,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二要强化周转指标管理。积极引导并严格规范增减挂钩工作,加强周转指标和节余指标的管理,周转指标必须纳入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规模控制,不得随意突破,保证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避免为了取得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只注重耕地数量而忽视耕地质量的现象发生,使政策初衷充分实现。三要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对项目资金要实行全程管理与监督,按照工程项目预算、施工合同和工程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制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四是强化项目廉政监管。要大力加强征迁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教育,着重强化丈量评估、征迁补偿、项目发包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出现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确保项目建设的“公开、公平、公正”。

参考文献

[1]蒲波.关于规范和创新我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的思考[J].广安市国土资源局

[2]胡进安.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践与思考[N].湖南日报.2010.9(第22015号)

[3]王海华.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几点思考[J].华章.2010(21)

第四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收集资料清单

国土局:

1. 2009年底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电子版, ,包括excel分村面积统计表)

2. 上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

3. 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文本、说明、表格、图件。(电子稿) 土地整治项目成果上报的时候需要打印好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

①《XX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②《XX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2006~2020年)》

③《XX镇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

④《XX镇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图(2006~2020年)》。

4. 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成果(电子版,包括excel面积统计表)

5. 建新区勘测定界成果(附土地分类面积表) (西安80坐标系,1:500,电子

版)

6. 拆旧区范围线(西安80坐标系,电子版)及地形图

7.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户搬迁确认表(如果国土局已具备就提供,统计

数据就可以)

8. 建新区块内部原有村庄等涉及的户数、人数、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安置情况等资料

9. 项目区内新的土地开发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的范围红线及地形图(如果有

就提供)

10. 是否涉及土地征收。如果有,需要提供征地范围红线、面积。涉及的户数、

人数、安置状况。

11. 涉及到的村的大比例尺地形图(至少1:2000,电子版,如果拆旧区等没有

实测请提供)

12. 拆迁补偿标准、宅基地复垦、土地整理等投入成本、价格等信息

13. 有关政策,实施保障措施

注:测量成果质量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测量要求》文档

乡镇或村:

14. 涉及到项目所在村的城乡建设规划、村庄规划、新农村规划、产业规划、

交通水利规划等规划资料

15. 建新区建设规划成果(村庄规划等)

16. 乡镇分村的生产年报

17. 乡镇最新统计年鉴(2009年)

18. 村庄概况:自然生态环境、人口和社会经济资料、如地区GDP、第三产业

发展状况、人均收入、经济来源等。基础设施配套现状:如环卫设施、文化站、幼儿园、小学、村委办、垃圾处理、公厕、电力、通讯、农贸市场等幢数、面积等

19. 是否涉及土地征收。如果有,需要提供征地范围、面积。涉及的户数、人

数、安置状况

20. 村内土地权属、流转现状材料

21. 基本信息表格:

(提供电子版表格和村委盖章后的纸质表格,电子档空表由我们提供)

第五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一管理实施方案

凉山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统一管理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州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充分实现我州土地整合整治投入取得最大社会效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及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凝聚各方的资金、人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在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的综合性和整体性的同时,全面统筹综合考虑实现各方建设目标要求,按要求统一组织规划和实施,使聚合的各方面能量得到集中释放,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国家、集体、群众多方利益的共赢,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等效能最大化,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整合“天府新区”基本农田调整补助资金及国土、烟草、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水利等各部门资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每年统一申报立项和实施的面积不低于10万亩。并形成“立项-储备-建设-立项”的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全力迎接各方建设力量和资金投入土地整治建设良好局面。

三、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一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

(二)统一项目立项规划、统一项目施工设计,共同实施,同步实现各部门建设目标。

(三)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分头投资、集中使用。

(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组织有计划的实施项目。

四、实施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三)《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四)《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

(五)《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8号);

(六)《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10号);

(七)《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9‟46号);

(八)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对象和范围

本方案所称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指以政府及各部门的各类资金投入农村,为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农业现代化,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各类整治项目,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统筹规划、集中连片开展的“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六、实施的要求和方法

(一)组建领导机构,各部门分工协作。

州政府成立由州长任组长,常务副州长、相关副州长任副组长,国土、财政、审计、发改、建设、规划、交通、水利、农业、监察等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的凉山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政策研究、监督指导。并组织各部门编制《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制定项目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州级各部门根据各自的法定职能负责项目区内涉农配套项目的审批(含报批),落实配套资金,指导项目实施,组织配套项目的验收,参加州领导小组组织的综合验收。

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项目申报、招投标、资金统筹、施工等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州财政部门负责统筹整合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各类资金,全程监管资金使用。

州审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完成项目资金的综合决算报告。

州烟草、建设、规划、交通、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负责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产业规划等规划和设计的审查以及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

州监察部门负责对全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

(二)规划编制与项目立项申报

1.建立项目库制定计划。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涉农部门的各类土地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筛选出部分项目制定计划,计划面积不低于每年实际实施的面积。

2.统一申报立项。根据计划将计划安排的所有项目进行土地综合整治所有项目的立项,项目涉及各部门单项资金投入需进行单项立项,由各部门分别立项。立项面积大于实施面积,对立项后未实施的项目的,由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进行储备。

3.项目规划编制。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编制项目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初审,通过初审后由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小组组织专家评审通 4

过后实施。

(三)实施与验收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由县市政府组织实施。发改、纪检等部门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区内的单项项目按照渠道不变、分别投资、综合实施、单项验收的原则,在项目的规划期内实施。

项目区的单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由县市政府对单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区单项验收合格后申请州人民政府对项目区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完成后各部门根据立项要求进一步组织资料报上级相关部门分头进行验收。

(四)项目实施计划

1、利用天府新区基本农田调整补助资金实施的项目,会理40000亩、盐源30000亩、会东30000亩、普格21000亩、昭觉21000亩、喜德30000亩、美姑25000亩、雷波18000亩、越西30000亩、甘洛21000亩。以上项目要求今明两年内实施完成。

2、今年,全州力争完成土地开发项目10个,建设规模18563.05亩,预计新增耕地13768.65亩,10个项目分别是:越西3个,冕宁、西昌、宁南、盐源、美姑、布托、金阳各1个,完成土地开发项目立项7个,建设规模8770.53亩,预计新增耕地7060.31亩,分别是冕宁2个,西昌2个,盐源、雷波、喜德各1个。

“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城乡增减挂钩项目)每年立项实施不少于2个。

3、各县农业综合开发每年完成XX个、基本烟田建设每年完成XX个、中低产田改造每年完成XX个。

交通、水利、林业、建设等部门的涉农资金都围绕以上各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五)资金来源、管理及使用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涉及的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项目耕地开垦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复垦费等)、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资金、退耕还林资金、中低产田改造资金、以工代赈和农业扶贫资金等相关涉农资金,由县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项管理、统筹安排”的原则,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相关部门按照各类资金的规定用途规范使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按照项目区总体预算使用各项资金。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需按原程序申报和批准方可实施。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部门必须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实行项目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资金滚动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及相关支出

七、项目实施的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省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实施各项管理制度:一是项目实施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设置现场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制度,监控项目投资进度,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严格实行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制,项目涉及的测绘、设计、工程监理等技术 6

服务单位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建设中的水利、道路、桥涵等主体工程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三是严格实行合同制,所有合同均需要上报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四是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监理制,项目监理单位在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建设过程实施全程监理;五是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承担单位要将项目建设范围、规划设计、投资规模等在项目所在地现场公示;六是批准的实施方案和投资预算,不得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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