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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全文)

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第一篇: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历史由。

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

第一篇: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历史由来:

安全生产方针的提出,与周恩来总理密切相关。

第一次;1957年,周恩来总理为中国民航题词:“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

第二次:1959年,周恩来总理视察河南省井陉煤矿时指示:“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第三次:1960年,我国第一艘万吨巨轮“跃进”号在航运中触礁沉没后,周恩来总理对当时的交通部长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

后来,安全第一纳入了党和政府的许多文件。1987年4月,劳动人事部在北京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长、劳动保护处长、矿山监察处长、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长会议,会上正式提出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安全生产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将这一方针予以确定。

江泽民同志对安全生产的论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胡锦涛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论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006年3月27号下午进行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强调:

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的四个“必然要求”: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重视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进一步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三、强调了发展的“三个不能”: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重特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害。我们一定要痛定思痛,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坚决遏制住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

四、安全生产方针由“八字方针”充实为“十二字方针”:“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五、强调搞好安全生产,领导是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

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

六、强调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三个同步”: 要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要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性和特点,抓紧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举措。

七、强调要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要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最大合力,尽快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1)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

(2)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不允许以生命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

(4)要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的意义:

(1)是党和国家在生产建设中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和条件。

(3)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的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五同时”原则)是指企业的生产组织领导者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原则。

2、安全具有否决权原则

3、“三同时”原则(《安全生产法》第24条)

4、“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第二篇: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 填空题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保证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和基础。

3、企业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工会组织)、(群众安全监督检查网)等。

4、综合治理就是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

5、煤矿安全规程的特点:(强制性)、(科学性)、(规范性)、(稳定性)。

6、作业规程是规范采掘工程(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协调(各工序、工种)关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安全生产)的准则。

7、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延期手续。

8、煤矿三大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 (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9、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的三种刑事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10、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 判断题

1、 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规定: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2、煤矿现有的劳动防护用品:头灯、工作服、口罩、安全帽、棉背心等。(×)

3、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煤矿职工,除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外,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4、 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的权利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知情权,停止作业权,安全教育培训权,拒绝违章指挥权,紧急避险权利,批评检举控告权,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5、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吸收新员工,双方不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6、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企业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

7、作业规程的主要内容:对岗位工人生产作业中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基本内容一般包括:一般规定、贮备、检查、和处理,处理和注意事项,收尾工作。(×)

三 问答题

1. 煤矿从业人员如何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1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严格执行劳动纪律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劳动纪律要做到哪些?

遵守劳动时间和规定的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在上班时间内,遵守生产秩序,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不东走西串,不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不在井下吸烟,不在班中睡觉,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事故处理必须坚持的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3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收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4、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的义务有哪些?

1遵守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 2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

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

5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义务。

第三篇: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分数:

2012年12月

1 2012

一、判断题:

1、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

2、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中央的文件就是法律。(

)

3、井下工人下班太累,扒1次皮带,没有被领导或安检人员发现,不算违章。(

)

4、违法是对社会有危害性或有害的行为。(

)

5、违法的主体不须具有责任能力。(

)

6、民事制裁是各种法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制裁方法。(

)

7、刑事制裁指国家对触犯刑法从而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

8、犯罪是指危害社会、触犯刑律。不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

9、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违法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

10、我国煤矿大多属地下开采,地质条件简单。(

)

11、“综合治理”是预防事故和危害的一种重要方法。(

)

12、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国内外无数矿工血的教训的总结(

)

13、安全工作纳入单位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但不作为评定先进的主要依据。(

)

14、企业必须保证煤矿安全技措工程资金的提取和使用。(

)

15、安全工作纳入经济承包合同。安全指标不作为完成合同的条件。(

)

16、采矿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

)

17、采矿业是一复杂而特殊的行业,我国煤矿多数在井上开采。(

)

18、职工是企业的主体在企业中处于一般的地位。(

)

19、煤矿职工必须遵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 20、矿山企业职工无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

21、煤矿职工无权拒绝干部违章指挥。(

)

22、职工无权享受劳动安全的保护。(

)

23、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阶级本质。( )

24、平煤神马集团是特大型企业,平煤神马集团的规章制度就是法规。

(

)

25、井下工人下班太累,扒1次矿车,没有被领导或安检人员发现,不算违章。(

)

26、违法是人们执行法律的行为。( )

27、违法的主体必须具有责任能力。( )

28、已满16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

29、故意犯罪包括直接犯罪和间接犯罪。( )

30、“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煤炭工业的安全生产方针。( )

31、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后。( )

32、煤矿企业必须保证煤矿安全技措工程资金的提取和使用。( )

33、安全工作纳入单位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不作为评定先进的主要依据。( )

34、运用法律法规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 )

35、职工是企业的主体在企业中处于主人翁的地位。( )

36、煤矿职工无权拒绝违章指挥。( )

37、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

38、职工无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利。( )

39、煤矿职工因行使安全生产权利而影响工作时,应扣发工资或给予处分。( )

40、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单位或个人进行的处罚。( )

41、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离不开有序的煤炭生产和经营活动。( )

42、特种作业人员经依法培训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作业。( )

43、煤炭企业能否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安全管理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

44、煤矿职工严格遵守《矿山安全法》,不需要遵守《煤矿安全规程》。( )

4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坚持“自愿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 的原则。(

)

46、《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是一部法律,它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反映了广大煤矿职工的迫切愿望和要求。(

)

47、劳动教养是刑事处罚的一种。(

)

48、违法是针对人们的行为而言,也是针对人们的思想而定。(

) 49.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的违法行为,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

50、没有采矿许可证不能开办煤矿企业,也不能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

)

51、《煤炭法》规定,煤矿井下作业职工由煤矿企业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企业与职工平均支付保险费。

(

)

52、劳动教养是刑事处罚的一种。(

)

53.法产生于经济基础,又服务于经济基础,因此,法是经济基础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社会的上层建筑。(

)

54、煤矿安全监察重视的是事后监察和事故的处理。(

)

二、单项选择(每小题

分、共

分)

1、劳动教养是:(

)

A、刑事制裁

B、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判刑;

2、 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

)

A、已满16岁的人犯罪,

C、已满18岁的人犯罪,

B、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

D、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罪。

3、1997年的《刑法》第134条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为,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判处:(

)

A、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C、3年以上有期徒刑;

B、3年以上徒刑或拘役;

D、 7年以下有期徒刑;

4、煤炭是我国主要的能源和原材料,约占我国一次性能源的:(

)

A、70%;

B 、 60%;

C、80%;

D、50%。

5、我国煤炭资源浪费严重回采率低,全国平均不到 (

)

A、55%;

B、40%;

C、45% ;

D、30%。 6《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法规体系中一部重要的(

)

A、安全技术法规;

C、具有法规性质文件;

B、重要技术文件;

D、生产工艺操作的行为规范。

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几部矿山安全法(

)。

A.第一部;

B.第二部;

C.第三部;

D.第四部。

8.煤矿职工上岗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给予多少的罚款(

)。

A.2万元以下;B.5万元以下; C.4万元以下; D.10万元以下。 9.我国煤矿职工整体素质较差,尤其是乡镇煤矿,文盲、半文盲矿工占(

)以上。

A.45%;

B.50%;

C.60%;

D.65% 10.《煤炭法》明确规定,要对特殊煤种或稀缺煤种实行什么性开采(

)。 A.保护性; B.任意性;

C.地方性;D.个人。

11、下列具有责任能力的公民是:

(

)

A、不满14周岁的公民;

B、精神病人;

C、已满16周岁的公民;

D、已满18周岁的公民;

12、行政处分只能对:(

)

A、企业

B、单位

C、个人

D、群众;

13、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重大伤亡”是指:(

)

A、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

C、死亡3人以上;

B、重伤4人以上;

D、重伤10人以上;

14、1997年的《刑法》第134条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为,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恶劣的,判处:(

)

A、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C、3年以上徒刑或拘役;

B、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D、 7年以上有期徒刑;

15、1995年统计,我国煤炭资源浪费惊人,全国煤炭总体利用率仅达 :

(

)

A、30%;

B 、40%;

C、60%;

D、50%。

16、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

A.毛泽东语

B.周恩来语

C.邓小平语

D.江泽民语 17.《煤炭法》规定,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的多少倍罚款(

)。 A. 1倍以上4倍以下;

B.1倍以上5倍以下; C、 1倍以上2倍以下;

D.1倍以上3倍以下。 18.《煤矿安全规程》的特点是(

)。 A. 强制性,科学性,规范性,稳定性; B.

权威性,科学性、规范性,稳定性; C.

强制性,普遍性,科学性,规范性。 19.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

)。

A.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B.调查程序,一般程序,宣判程序; C.行政程序,听证程序,制裁程序。

三、多项选择 (每题有2---4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1、法律责任的主要特点:(

)

A、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

C、以国家的名义作的谴责;

B、具有国家强制性。

D、法是社会的上层建筑。

2、煤矿生产中“反三违”是指反对:(

)

A、违章指挥,B、违章作业, C、违犯劳动纪律;D、违法

3、《矿山安全法》是促进采矿作业发展所制定的:(

)

A、行业性法律;

B、技术性法律;

C、行业条例;

D、是现阶段我国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中必须遵循的大法。

4、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有:(

)

A、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B、各职能机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C、各工种、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D、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

5、职工在矿山安全方面的主要义务有:(

)

A、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B、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C、 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D、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必须实行两个结合(

)

A、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 B、要把宣传与教育相结合。

C、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D、提高煤矿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相结合。

7、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有:(

)

A、简易程序

B、一般程序

C、听证程序

D、公诉程序

8、《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与《煤矿安全规程》的区别在于:(

)

A、制定的单位不同;

C、 执行人不同;

B、性质和作用不同;

D、制定依据不同。

9.要想改变我国煤矿生产事故多发的现状,扭转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必须做到(

)。

A. 内外结合,全方位努力;

B.提高生产与安全的管理水平; C.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D.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10《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安全技术法规,它的特点是(

)。

A.强制性;

B.科学性;

C.规范性;

D.稳定性。

11、法律的基本特征是:

(

)

A、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C、法以强制力保证实施。

B、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D、法是行为规范的总称。

12、法律制裁的种类有:

(

)

A、刑事制裁

B、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劳动教养

13、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是:

(

)

A、安全第一 ;

C、预防为主;

B、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D、管理、装备、培训并重。

14、矿山建设的“三同时”原则为: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

)

A、同时设计;

C、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B、同时施工;

D、同时验收;

15、根据《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在矿山安全方面的权利主要有:(

)

A、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B、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C、有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利。

D、有享受劳动保险的权利。

16、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依法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下列那些是特种作业工:(

)

A、瓦斯检查工、爆破工、信号工、采煤机司机;

B、拥罐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井泵工;

C、瓦斯抽放工、风机操作工、采煤工;

D、主提升机操作工、掘进工、绞车操作工;

E、输送机操作工、安全检查工、矿内机动车司机。

17、当事人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享有的权利有:(

)

A、陈述、申辩权;

C、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B、提起行政诉讼。

D、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18、煤矿三大规程是:(

)

A、《作业规程》;

C、《煤矿安全规程》

B、《操作规程》;

D、《煤矿保安规程》

19.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监察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可以作出现场处理决定,现场处理主要有(

)。

A、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B.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达到要求;

C.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

D.吊销采矿许可证。 20.国家对煤炭开发实行的方针是(

)。

A.统一规划; B.合理布局;

C.综合利用;

D.自主经营。

四、简答题

1、什么是法律?(P1)

2、什么是违法?(P4)

3、构成违法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P4)

4、构成犯罪的四个条件是什么?(P5)

5、什么叫过失犯罪?(P6)

6、改善我国安全状况较差的现状,应采取哪些措施?(

7、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是什么?(P10)

P9) 9

8、《矿山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P13)

9、《矿山安全法》的作用有哪些?(P14)

10、《矿山安全法》赋予职工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P19)

11、《煤炭法》确定煤炭生产许可制度的主要依据是什么?(P27)

12、《煤炭法》确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P29---30)

13、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应具备哪些法定条件?(P28--29)

14、对妨碍事故调查的处罚有哪些?(P37)

15、行政处罚的程序有哪几种?(P38---39)

16、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P40)

17、《煤矿安全规程》有哪些特点?(P42)

18、《煤矿安全规程》的作用是什么?(P42--43)

19、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有那几个方面?(P48--49)

20、《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作了那些要求?(

21、《安全生产法》对现场安全管理作出了那些规定?(P54)

P49--50) 11

22、《国务院特别规定》对煤矿企业的职责作了哪些规定?(P61--62)

第四篇:煤矿安全法律法规论文

论煤矿安全法律法规

采矿工程系一班

王展

学号:120411009 关键字:安全

现状

问题

对策

一、 摘要

当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处于保持总体稳定,趋于好转态势,但是状况依然严峻。我国安全生产体系并不完善,特别是煤矿生产更是矿难频发,形势严峻,煤矿安全问题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极大障碍,是政府在新的行政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而经济维度之利益驱动,法律维度之法律空白及法律冲突,思想政治维度之安全责任意识的缺乏,文化维度之保障不力,共同构成了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的合力因素。从我国煤矿生产现状出发,针对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进行简单的分析和论述,基于此,从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思想、制度、监察、技术和全过程等出发,对我国煤矿安全问题做出一定的应对方案,预防再次发生类似的安全事故,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制约工作人员安照正规操作进行施工。

二、 我国煤炭安全生产现状

我国煤炭安全生产现状:我国煤矿生产面临着诸多困难,比如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装备水平不高、技术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监管不力,这是长期困扰我国煤矿生产的主要难题,总体上来看,我国煤矿生产正走着一条高投入、高耗能、低产出、低回报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道路,安全问题特别突出,经常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是制约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障碍,也是我国煤矿行业存在的基本现状。

三、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具体要求

1、完善的系统性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强制化轨道的迫切需要。国家先后颁布了《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安全负责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

2、强制的执法力度

①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一切煤矿事故发生之前,就已经存在重大隐患,有关部门多次督促整改,却未得到执行,致使事故诱发,最终酿成大祸。对那些无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无视职工生命安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加大日常监管和处罚力度。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煤矿安全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发现制度形成虚设、落实环节有缺陷,要采取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相结合形式给予严惩。煤矿作为事故发生的主体,是安全生产的内因;各种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管是外因。事实上,是外因促内因,使责任主体真正负起安全责任。

③强制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发生者要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及分析制度进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朝三暮四,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将事故教训形成经验材料,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坚决不能发生类似事故。

四、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4.1 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要求,加强对煤矿自身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全面清理排查矿井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制订停产整顿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技术规定。要进一步强调煤矿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煤矿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下井跟带班制度,了解井下真实安全情况,有针对性治理隐患,同时言传身带,密切与职工关系。煤矿企业党、政、工、团等组织都要同抓共管,把安全责任落实到车间、井下、班组。工会要在井下设立专兼职监督员,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制,煤矿都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责任体系,严格各项审批程序,确保安全生产。煤矿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优化劳动组织,认真落实各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合理定岗定员,控制入井人员数量,杜绝多工种交叉作业。

4.2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煤矿企业要把提高职工素质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要建立煤矿安全培训责任制,制定员工培训的长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工安全培训,普及煤矿安全基本知识,严禁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下井作业。要严格煤矿法定代表人特别是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真正做到持证上岗。对生产经营和煤矿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同时,煤矿生产经营者在煤矿生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很大程度上起着决定作用,生产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身素质能力如何,直接关系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能否顺利进行,因此,努力培训和增强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是重中之重,对生产经营者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知识考核是非常必要的。由于大多数的煤矿从业人员没有专门的生产知识,没有接受高层次的教育,因而普遍缺乏安全生产技能,那么对这部分人进行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同样是必需的,使所有的从业人员只有基本上具备了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险情发生后逃生自救的能力,具备常规事故的处理能力和临危不乱、遇变不惊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拥有从业资格,准予上岗,这对于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和提高煤矿抵御事故能力是行之有效的。

4.3 加大煤矿安全投入

煤矿企业要按照规定标准足额提取安全基金、煤矿维简费和瓦斯治理费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解决历史欠账,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快安全技术改造。要建立企业、地方、国家多渠道的安全投资机制,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安全专项资金落实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责令其停产整顿。要加大对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投入力度,加快提升煤炭生产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与生产工艺,提高煤矿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改造整顿和规范小煤矿,通过关键技术引进、合作、市场换技术等多种方式,加快中小型煤矿的改造,努力推进中小型煤矿机械化。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型煤矿,鼓励资源储量可靠的中小型煤矿,通过资产重组实行联合改造,不断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4.4 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事实上,当前发生的大多数煤矿安全事故表明,只要管理者措施得力,监督得法,大多数的煤矿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或将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的。因此,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适当提高煤矿行业的门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和企业不让进入,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企业要责令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对个别企业胡干乱干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条令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厉打击。政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不定时地组织进行抽样调查,对企业的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和评估,并监督和鼓励企业更新生产设备、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能力。各级政府要增大对煤矿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增加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不仅要支持国有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地方和企业也要增加安全生产投入。还要及早建立煤矿事故预警和预防机制,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及早预防,认真整改,有备才能无患,事故造成的损失要比安全生产投入和预防预警机制建设投入多得多。同时好要严格贯彻安全生产法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督促煤矿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加大安全投入,重视安全问题。并且要加大事故惩罚力度,严肃惩治事故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制。严格对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要求,对各煤矿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煤矿企业存在《特别规定》所列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责令其限期排除隐患;若煤矿未排除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应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对煤矿及企业负责人从重处罚。同时,对已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要制订停产整顿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技术规定,并限期整顿。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和整改结束后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依法予以关闭。

五、总结

总之,煤矿安全生产是关系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头等大事,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保障,是煤矿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一项长期性、任务相当艰巨的系统工程。因此,需要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长期不懈的努力,进一步加强对矿井地质灾害的防治,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安全装备投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居安思危,确保煤炭行业的长治久安,确保国家的能源安全。

第五篇:煤矿安全生产与法律法规(教案)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的由来

安全生产方针的提出,与周恩来总理密切相关。

第一次;1957年,周恩来总理为中国民航题词:“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

第二次:1959年,周恩来总理视察河南省井陉煤矿时指示:“在煤矿,安全生产是主要的,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第三次:1960年,我国第一艘万吨巨轮“跃进”号在航运中触礁沉没后,周恩来总理对当时的交通部长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

后来,安全第一纳入了党和政府的许多文件。1987年4月,劳动人事部在北京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长、劳动保护处长、矿山监察处长、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长会议,会上正式提出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安全生产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将这一方针予以确定。

江泽民同志对安全生产的论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胡锦涛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论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006年3月27号下午进行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强调:

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的四个“必然要求”: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重视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进一步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三、强调了发展的“三个不能”: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重特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害。我们一定要痛定思痛,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坚决遏制住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

四、安全生产方针由“八字方针”充实为“十二字方针”:“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五、强调搞好安全生产,领导是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

六、强调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三

1 个同步”: 要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要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性和特点,抓紧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举措。

七、强调要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要搞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最大合力,尽快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1)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

(2)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不允许以生命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 (4)要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的意义:

(1)是党和国家在生产建设中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和条件。 (3)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的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安全具有否决权原则

3、“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搞好煤矿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全面发展和经济效益。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是我们每个干部、职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把安全工作作为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履行职责,把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实抓好,确保煤矿安全生

2 产的平稳发展。 煤矿井工生产是地下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约束很大,不同的地质构造和煤层的赋存条件决定了必须采取不同的开拓开采方法,并且带来了许多自然灾害,如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火灾、顶板冒落、矿井透水等等,这些都是煤炭生产特有的不安全隐患,人们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巨大的不幸。而且煤炭生产系统复杂、工作场所黑暗狭窄,人员集中,采掘工作面又随时移动,由于地质条件的变化会使移动的采掘工作面不断出现新情况和问题,如不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可能会导致重大灾害事故,这就给安全工作带来了困难。因此,在煤矿生产中,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采、掘、机、运、通等各生产环节都必须相互配合,互相适应,而每一个环节又会发生一些特有的事故,致使打乱生产秩序造成生产过程中断,甚至人身的伤害,为此,每一个生产环节都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采取切实的安全措施,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生产虽然生产过程复杂,不安全因素多,但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控制或基本控制矿井中的各类灾变事故是现实和可能的。目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并不理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过就其中最根本的一条是:煤矿部分领导和职工尚未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没有把安全第一的方针深入地贯彻到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去,没有处理好安全与煤矿生产建设的关系,甚至有时把安全与生产对立起来。根据统计表名,我国煤矿8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第一的方针是人们经历了多次惨痛教训,付出了血的代价才认识到的。煤矿各级领导和职工应该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为了取得生产上的主动权,摒弃靠侥幸过日子的状态,就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方针。多年的经验教训证明,什么时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煤矿生产事故就下降,生产就搞的好;什么时候忽视了安全,煤矿生产事故就增加,生产肯定就搞不好。因此,要搞好煤矿生产就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就是生命,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就要服从安全。 安全第一方针也是根据我们国家的性质和社会生产目的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国家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的利益,在组织和发展生产、提高生产力,建设现代化的同时,就要竭尽全力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是社会赋予的神圣使命,也是从工人阶级的立场和革命人道主义出发而规定的神圣职责。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 是指如何看待和处理安全和生产以及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当生产和其它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和

3 其它工作要服从安全。要求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领导者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作为完成各项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在计划、布臵和实施各项工作时首先要想到安全,预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安全第一意味着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企业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

安全第一的方针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具有实质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在煤炭产过程中就应该做到:

1、把安全第一作为煤矿生产建设的准则。在煤田地质勘探、矿井设计、计划、生产、建设的全过程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全体煤炭系统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优先满足安全的需要。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决服从安全,不消除事故隐患不许生产,不安全不准生产。

2、主管领导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上至主管矿长下到基层区队长都要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命令、条列、规程。指挥生产建设安全要先行,要优先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实行安全工作人人管理。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制度,让每个人、每个部门、每个单位都负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做到层层抓紧,人人抓紧,并给予每个矿工保护自身安全、参加安全管理的权利。

4、坚持预防为主。在矿井生产过程中,要预先熟悉并掌握矿井的自然灾害因素;预先分析发生各种事故的可能性和地点,预先采取防治措施;预先制定事故处理计划;同时,必须进行科学管理,文明生产,为矿工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环境。

5、制定安全法规,严格安全检查。在煤炭工业的生产中,要制定煤矿安全法则,作为执行安全第一方针的标准和保障。煤炭系统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根据安全法规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保证安全第一方针的具体执行。要建立安全监察机构,配备足够的原则性强、业务水平高、工作扎实的干部,并给予他们能足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能力要建立严格的安全奖法制度,对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必须严肃处理。

贯彻执行好安全第一的方针,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必须认真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与生产是辨证的统一,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没有安全的生产是不可能的。安全第一的方针是在生产的范畴内制定的,是以安全与生产中的其他经济、技术指标(包括产量、质量、效率、成本、利润)相比较而提出来的,所以,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是生产,没有煤矿生产就无所谓煤矿安全,而安全第一的对比条件则是矿井生产中的各项经济指标。也就是说,在组织生产中完成各项经济指标时,

4 要把安全指标放在第一位。煤矿各级领导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讨论、研究生产时,首先要讨论、研究安全工作,在计划、布臵、检查、生产的同时,首先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安全工作。负责生产的工作同志,要重视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负责安全工作的同志,要通过搞好安全为生产服务,促进生产计划的完成,保证稳产高产。

2、群管于专管的关系。安全工作要以专管为指导,群管为基础,做到专管与群管的密切结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煤矿安全规程》和各种技术措施,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3、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与工人技术水平的关系。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的规章制度是煤矿职工同自然做斗争的经验总结,能够保证工人的安全生产。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并坚决落实执行合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同时还要注意制定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创造工人能够安全生产的物质条件,要组织工人学习安全生产的技术知识,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对安全技术规程能弄懂、弄通、会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做到安全生产。

4、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关系。实践证明,保证工程质量、就能保证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就能稳产高产,工程质量的好坏对矿井安全生产有直接关系,许多事故的发生,是有工程质量低劣造成的。因此,一定要严格工程质量、这是煤矿生产的特殊要求,要坚持执行各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严禁用行政命令强制工程验收,以确保安全。

5、精神(艰苦奋斗)与科学态度的关系。把艰苦奋斗的精神和科学态度紧密结合起来,在指挥和进行生产时,不能违反客观规律和煤矿安全的规章制度,不能瞎指挥,盲目蛮干。实践证明,只有尊重科学按规程办事,就可以避免伤亡事故,就能保证安全。

6、奖与罚的关系。在煤矿生产中,一定要奖罚分明,对安全搞的好、防止重大事故有贡献的单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生产差、出了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搞下不为例,要以严明的纪律,严肃的态度去认真处理。奖罚的目的在于从教育出发,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就能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总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责任任重道远。涿步转变思想观念,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是摆在广大职工面前的重要任务。为此,煤矿广大职工必须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种安全法规增强自主保安意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5 关于安全第一 首先要讲安全:

一、安全的概念

什么叫安全?无危为安,无损则全。

安全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绝对的安全是既没有损失也没有危险。相对的安全是指与当前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人们能够接受并愿意接受的,有一定数量和一定等级事故存在的那样一种状态。比如,总公司提出的死亡控制指标是百万吨死亡率,在这个指标内就叫相对安全,或叫安全基本稳定、总体稳定。相对安全的指标随着技术、管理的进步,人的安全意识的提高而不断变化。

绝对安全是实现不了的,但它是人们追求的目标。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人们总是在追求绝对安全的努力下,收获着相对安全的结果。这里就有两个问题:一是由于人们追求着绝对安全,因此,只注意事故,对安全的理解就不是全面的,只强调不出事故,对安全的理解就不是到位的。绝对的安全是既没有损失(事故),也没有危险(险情、隐患)。安全工作就是围绕着消除危险,避免损失所做的一系列工作。二是由于我们只能实现相对安全,因此,对事故就要有好的心态,这种心态就是宽容的心态加不放过的心态。

为什么对事故要有宽容的心态?第一,我们的认识能力、管理能力决定了不能实现绝对安全,事故将客观存在,何况建筑行业已经进入了事故多发期。第二,事故也是一种“财富”,对待事故也有个积极和消极的问题。在当前的管理水平下,安全教育如果缺乏事故案例,效果往往会大打折扣,而这种事故案例以身边的、最近发生的,效果最好。而且在不断总结教训中求得进步是建筑施工企业的一种普遍规律。第三,宽容的心态会支撑我们清醒地看待安全工作,事故面前不气馁,不被事故所困扰。

当然,宽容不等于放任,不是无所谓,更不是麻木。与宽容心态相辅相成的是不放过心态,即我们平常所要求的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事故教训不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及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仅对事故不放过,对险情也不能放过,对违章也不能放过。只有不放过,才能把事故转变成财富;只有不放过,才能实现事故多发期事故不多发;只有不放过,才能实现安全工作持续改进、不断发展。如果放过、放任,甚至麻木,那我们连相对安全的目标也实现不了。

二、安全的意义

安全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安全的人本意义。安全是人的基本需要。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有五种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成就需要。生理需要加安全需要是人的生存需要,而生存需要是最基本的需要,因此安全对每个人都有实际意义。我们讲“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有两层含义: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我们的一切工作,归根到底都是为了让人更好地活着,所以,为所有的人创造和提供安全环境和条件,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就具有普遍的和根本的意义。

2、安全的社会意义。社会是指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总和。地理环境、人口、文化是构成社会的三个基本要素,其中人是最基本的要素。这样一来,安全的人本意义就奠定了安全的社会意义。此外还可以从两个方面说明。一方面,社会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包括着社会安全的进步、社会安全的发展。研究社会问题,不能回避甚至必须研究安全问题。如果社会的其他方面都进步了,都发展了,就是事故不断发生,人不得安宁,那就称不上社会的全面进步。另一方面,安全工作、安全因素对社会整体又具有促进、制约和整合作用。

3、安全的政治意义。我们常讲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安全,这句话怎么理解?政治有两种含意。一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指代表一定阶级的政党、社会集团、社会势力在国家生活和国际关系方面的政策和活动。二是指国事,国家大计,国际影响。我们平时所谓的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安全是从第二种意义上讲的,是指安全是国家大计,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声誉,关系到国际形象。比如煤矿安全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每年的国际劳工组织大会上都有批评中国职工安全健康状况的发言,中国每次发生重特大事故,美国之音、BBC等国外媒体几乎都要大肆渲染。进入21世纪,世界国际煤炭组织曾号召世界进煤国家联合起来,抵制进口“中国带血的煤”。这些都反映了安全对国家形象和国际竞争力的影响。一旦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国家声誉、国际形象的安全事故,就上升为具有政治性质的事件。

4、安全的经济意义。从经济角度讲,安全作为一种投入有没有产出,产出有多大?对这一点人们的认识普遍不够,人们理解安全的意义往往是从政治、社会、人本几个方面。当然,计量安全的经济价值是件比较复杂的事。一般说,安全具有两大效益功能:一是“减损功能”。即安全能够直接减轻、免除事故或危害事件,减少对人、社会、企业和自然造成的损害,实现保护人类财富、减少无益消耗和损失的功能。二是增值功能。

7 即安全能保障劳动条件,维护生产秩序和维持经济增值的过程。换句话说,通过安全的投入,使技术的功能和生产的能力得以保障和维护,从而使生产的总值达到应有量的增加部分。

安全的人本意义、安全的社会意义、安全的政治意义以及安全的经济意义,充分说明了安全是何等重要,我们从事安全工作是何等光荣! 安全第一要牢记 珍惜生命最重要

咱们煤矿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它的作业环境差,经常受到瓦斯、水、火、粉尘、顶板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因此,安全生产是咱们煤矿的第一重要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是国家的主人,这和旧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旧社会,反动统治者只顾压榨劳动人民的血汗,完全不顾劳动人民的死活。煤矿的条件就更差了,事故不断发生。解放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用大量的资金改善安全生产的条件,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根本的改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安全第一的方针得到进一步的贯彻和落实,政府和企业把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来抓,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煤矿职工的关怀,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我们每个煤矿职工的共同责任。我们必须以高度的主人翁态度,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当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的时候,就要暂时停止生产,把不安全因素排除后再生产。我们在生产过程中决不能怕麻烦、图省事、马虎凑合。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煤矿的各种规程办事,不能想么干就怎么干,严禁违章作业。此外,还要努力学习煤矿基本知识,练就过硬的生产本领,提高自己同自然灾害做斗争的能力。

安全第一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业领导和职工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生产与安全发生了矛盾的时候,安全是第一位的。要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努力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生产经营的各项指标。安全第一是衡量煤矿安全的硬性指标,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声产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要不断地查找隐患,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虽然在生产经营中还不可能完全杜绝事故的发生,但只要 8 思想重视,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运用安全原理和方法,预防措施得当,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可以大为减少。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就很难落实;坚持安全第一,才能自觉地或科学地预防,达到预期目的;反之,只有坚持预防为主,才能减少事故、消灭隐患,才能做到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贯彻落实好这个方针,对于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科学管理、搞好安全,促进生产和效益的提高,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重大的意义。 安全技术先学会 三大规程要知晓

新进矿的井下工人首先要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这是必不可少的。培训的时间要达到规定的标准,包括一定时间的急救知识教育和井下参观、现场实习,熟悉和了解在井下工作最基本的安全知识。新工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还要随同有经验的老工人一起工作四个月,继续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经考核合格,证明完全掌握了本工种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后,才能在井下独立工作。如果要是换了工种,或者从这个矿井调到那个矿井去工作的话,在担任新工作以前,都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熟悉新环境并学习有关的安全知识。

有人认为煤矿生产是粗拉活,其实,煤矿生产是一门很复杂的技术,每个煤矿职工都要在生产实践中不断认识和掌握井下瓦斯、粉尘、水、火、顶板等自然规律和防止各种灾害的技能,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因此,学习安全技术就成为每个井下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

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法规,是煤炭工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法规的具体规定,是必须遵守的准则。人人都要认真学习和掌握三大规程,像对待国家其他法规一样,自觉地严格地遵守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违章作业。同时还要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如果有人不遵守纪律,不执行规程,就应该批评和制止。不听劝阻造成后果的,就该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是指如何看待和处理安全和生产以及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当生产和其它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和其它工作要服从安全。要求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领导者要高度重视安全工

9 作,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作为完成各项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条件。在计划、布臵和实施各项工作时首先要想到安全,预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安全第一意味着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企业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

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全面发展和经济效益。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是我们每个干部、职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把安全工作作为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履行职责,把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实抓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平稳发展。

煤矿井工生产是地下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约束很大,不同的地质构造和煤层的赋存条件决定了必须采取不同的开拓开采方法,并且带来了许多自然灾害,如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火灾、顶板冒落、矿井透水等等,这些都是煤炭生产特有的不安全隐患,人们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巨大的不幸。而且煤炭生产系统复杂、工作场所黑暗狭窄,人员集中,采掘工作面又随时移动,由于地质条件的变化会使移动的采掘工作面不断出现新情况和问题,如不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可能会导致重大灾害事故,这就给安全工作带来了困难。因此,在煤矿生产中,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采、掘、机、运、通等各生产环节都必须相互配合,互相适应,而每一个环节又会发生一些特有的事故,致使打乱生产秩序造成生产过程中断,甚至人身的伤害,为此,每一个生产环节都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采取切实的安全措施,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生产虽然生产过程复杂,不安全因素多,但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控制或基本控制矿井中的各类灾变事故是现实和可能的。目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并不理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过就其中最根本的一条是:煤矿部分领导和职工尚未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没有把安全第一的方针深入地贯彻到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去,没有处理好安全与煤矿生产建设的关系,甚至有时把安全与生产对立起来。根据统计表名,我国煤矿8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第一的方针是人们经历了多次惨痛教训,付出了血的代价才认识到的。煤矿各级领导和职工应该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为了取得生产上的主动权,摒弃靠侥幸过日子的状态,就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方针。多年的经验教训证明,什么时候把安

10 全工作放在首位,煤矿生产事故就下降,生产就搞的好;什么时候忽视了安全,煤矿生产事故就增加,生产肯定就搞不好。因此,要搞好煤矿生产就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就是生命,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就要服从安全。

安全第一方针也是根据我们国家的性质和社会生产目的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国家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的利益,在组织和发展生产、提高生产力,建设现代化的同时,就要竭尽全力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是社会赋予的神圣使命,也是从工人阶级的立场和革命人道主义出发而规定的神圣职责。

安全第一的方针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具有实质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在煤炭产过程中就应该做到:

1、把安全第一作为煤矿生产建设的准则。在煤田地质勘探、矿井设计、计划、生产、建设的全过程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全体煤炭系统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优先满足安全的需要。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决服从安全,不消除事故隐患不许生产,不安全不准生产。

2、主管领导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上至主管矿长下到基层区队长都要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命令、条列、规程。指挥生产建设安全要先行,要优先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实行安全工作人人管理。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制度,让每个人、每个部门、每个单位都负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做到层层抓紧,人人抓紧,并给予每个矿工保护自身安全、参加安全管理的权利。

4、坚持预防为主。在矿井生产过程中,要预先熟悉并掌握矿井的自然灾害因素;预先分析发生各种事故的可能性和地点,预先采取防治措施;预先制定事故处理计划;同时,必须进行科学管理,文明生产,为矿工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环境。

5、制定安全法规,严格安全检查。在煤炭工业的生产中,要制定煤矿安全法则,作为执行安全第一方针的标准和保障。煤炭系统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根据安全法规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保证安全第一方针的具体执行。要建立安全监察机构,配 11 备足够的原则性强、业务水平高、工作扎实的干部,并给予他们能足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能力要建立严格的安全奖法制度,对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必须严肃处理。

贯彻执行好安全第一的方针,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必须认真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与生产是辨证的统一,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没有安全的生产是不可能的。安全第一的方针是在生产的范畴内制定的,是以安全与生产中的其他经济、技术指标(包括产量、质量、效率、成本、利润)相比较而提出来的,所以,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是生产,没有煤矿生产就无所谓煤矿安全,而安全第一的对比条件则是矿井生产中的各项经济指标。也就是说,在组织生产中完成各项经济指标时,要把安全指标放在第一位。煤矿各级领导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讨论、研究生产时,首先要讨论、研究安全工作,在计划、布臵、检查、生产的同时,首先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安全工作。负责生产的工作同志,要重视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负责安全工作的同志,要通过搞好安全为生产服务,促进生产计划的完成,保证稳产高产。

2、群管于专管的关系。安全工作要以专管为指导,群管为基础,做到专管与群管的密切结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煤矿安全规程》和各种技术措施,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3、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与工人技术水平的关系。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的规章制度是煤矿职工同自然做斗争的经验总结,能够保证工人的安全生产。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并坚决落实执行合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同时还要注意制定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创造工人能够安全生产的物质条件,要组织工人学习安全生产的技术知识,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对安全技术规程能弄懂、弄通、会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做到安全生产。

4、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关系。实践证明,保证工程质量、就能保证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就能稳产高产,工程质量的好坏对矿井安全生产有直接关系,许多事故的发生,是有工程质量低劣造成的。因此,一定要严格工程质量、这是煤矿生产的特殊要求,要坚持执行各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严禁用行政命令强制工程验收,以确保安全。

5、精神(艰苦奋斗)与科学态度的关系。把艰苦奋斗的精神和科学态度紧密结合起来,在指挥和进行生产时,不能违反客观规律和煤矿安全的规章制度,不能瞎指挥,盲目蛮干。实践证明,只有尊重科学按规程办事,就可以避免伤亡事故,就能保证安全。

6、奖与罚的关系。在煤矿生产中,一定要奖罚分明,对安全搞的好、防止重大事故有贡献的单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生产差、出了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搞下不为例,要以严明的纪律,严肃的态度去认真处理。奖罚的目的在于从教育出发,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就能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是靠山 学法懂法靠自己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劳动保护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的20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企业也相应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例如《 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一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通过贯彻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是煤矿生产的保障 。因此,煤矿职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掌握熟悉,坚决执行。这样才能有利于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因为违法违章造成的责任事故,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就要受到处罚,如果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构成了犯罪,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为此,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学法、懂法、执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并切实行使依法获得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拒绝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全我,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同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遵守法规,服从管理,佩带和使用劳保用品,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只有有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保障和职工的自觉行动,安全生产才能得以实现。

13 总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责任任重道远。涿步转变思想观念,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是摆在广大职工面前的重要任务。为此,煤矿广大职工必须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种安全法规增强自主保安意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复习题:

1、 安全十二字方针是:“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安全生产的意义:

(1)是党和国家在生产建设中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和条件。

(3)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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