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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制度是前人经验与血泪的总结和提炼,是行为的基本准绳,必须执行到位。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第一篇: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9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四川烟叶复烤。

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是前人经验与血泪的总结和提炼,是行为的基本准绳,必须执行到位。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9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四川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规章制度

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SCFK/2/09-19-201

2拟制部门:安全保卫管理部

审 核 人:桂 冬

批 准 人:步 克

2012年3月19日发布2012年3月19日执行

1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厂、部门、外来施工单位。

2总则

2.1为切实加强公司外协安全管理,控制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2本制度适用于外协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外协单位是指在公司从事建设和检修等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劳务输出单位等。

3职责

3.1公司职责

3.1.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外协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为单位外协安全管理实施监管。

3.1.2复烤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厂引进的外协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各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施监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3.1.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厂劳务派遣员工安全管理实施监管。

3.2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3.2.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外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流程,审核外协单位安全相关材料,负责安全管理协议的签定并对外协单位实施综合监管,负责向外协单位安全交底、危险告知,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作业区域的安全,交叉作业时组织专人负责与施工单位对接和联络,并共同进行监护。

3.2.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务输出单位的相关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组织签定安全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并督促劳务输出单位履行安全管理协议。

3.3外协施工(劳务输出)单位职责

3.3.1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3.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照规章制度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相关安全记录。

3.3.3签订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时,应主动了解、熟悉、掌握委托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前必须编制作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交底,自觉遵守国家及委托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检查。

4资质审查及安全管理协议

4.1复烤厂在选择(招标)外协队伍时,必须由安全管理部门对外协队伍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对不具备资质的单位不得录用。

4.2安全资质审查的主要内容

4.2.1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施工项目相符)。

4.2.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明。

4.2.3企业法人(经理或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资质证书,委托或任命书。

4.2.4安全管理机构成员名单、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

4.2.5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特殊工种资质证书。

4.2.6安全管理制度。

4.2.7委托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3外协单位经资质审查合格,须向委托单位交纳5%的安全抵押金后,方可签定合同。

4.4公司、复烤厂与外协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4.5两个以上的施工队伍在同一区域施工时,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委托单位要组织签订相互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4.6外协单位与公司、复烤厂合同签定后,不得擅自转包工程,如发现擅自转包的,应终止合同,并追究外协单位的违约责任。

5安全教育

5.1外协单位进入现场作业前,公司、各复烤厂与外协单位必须依据安全管理协议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填写教育记录,公司、复烤厂要做好备案。教育内容如下:

5.1.1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5.1.2作业有关危险因素;

5.1.3协议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外协单位必须针对作业危险因素编制安全措施,对作业人员做好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及作业环境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项目涉及的工艺、设备、操作环境等发生变化时,外协单位必须重新编制安全措施,进行安全交底。

6监督管理

6.1公司、复烤厂要加强对外协单位的安全监管,实行统一协调、部署、检查、考核,促使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施工安全,严禁以包代管。

6.2公司、复烤厂必须对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状况、作业现场及人员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3公司、复烤厂要建立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档案,定期评估外协

单位安全管理状况,对于安全管理状况较差或造成严重事故的,合作期满或工程完工,不应再进行其他合作。

7事故报告

外协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地方有关部门,同时报告复烤厂,复烤厂要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章事故管理制度》事故报告程序上报公司安委会。

8附则

8.1本规定若有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8.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外包(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外包(外协)工程已成为学校生活的重要组成部份。实际情况看,外包(外协)工程事故多发。为探索外包(外协)工程安全管理好方法,预防和减少外包(外协)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教育局安全管理细则特制定外包(外协)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理清外包(外协)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与外包(外协)工程主要负责人签好安全合同。

2、认真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经常检查所(包括外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施工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外包(外协)工程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教育好本校学生远离实施工程地点,远离施工进出车辆,以免事故发生。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责任外包(外协)工程负责人自负。

8、对个人承包小卖店要监督不许购进三无食品,学生吃了从商店购进的食品、用品,一旦发生意外,由小卖店责任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一切责任。

城里中心小学

2011年9月1日

第三篇:(检修外协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协议)

附件一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检修外协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协议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在厂区工作中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乙方在签订外协合同时必须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本协议。

1.通用部分:

1.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浙江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钢铁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1.2乙方为本单位的安全主体,应有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主管安全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指派有资质、有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1.3乙方人员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外协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它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针对作业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规则。

1.4乙方进入厂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各类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能。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1.5项目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到安全环保部备案,同时提供参加项目作业人员的名册及有关安全资质的材料复印件。

1.6乙方接受项目后,甲方项目单位应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及现场环境的交底,双方应保存交底记录。

1.7乙方根据甲方项目单位安全注意事项交底的内容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作业方案,制订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1.8乙方在作业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管理问题,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

1.9乙方人员进入厂区作业,必须按工种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1.10 甲乙双方应明确各自的作业区域和责任范围。交叉作业应有双方共同确认的作业方案,制订并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根据现场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人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1.11 在作业期间如果甲乙双方互相借用或租赁设备、工器具,应由双方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验收确认,并作好书面记录。借入方一经接收使用,如果造成后果,全部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12 乙方作业人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先办理动火手续,指定监护人员和落实防范措施。

2-

11.13 乙方作业若需要用能、动介质时,必须事前经过甲方同意,并按甲方指定的接口位置进行接用。若擅自接用或违规使用所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14在施工作业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下达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作业环境危及乙方作业人员安全的指令。

1.15如在乙方作业区域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甲方合同签约部门应在合同中告知乙方。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对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职业病,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1.16如在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双方在场人员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按国务院1991年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由相关单位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由主要责任方承担(抢救时的费用暂由伤者单位垫付)。

1.17乙方在甲方厂区内工作的人员,乙方应依法为其办理工伤保险。

1.1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问题、现场隐患和事故责任单位或个人,实行安全处罚。处罚执行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奖惩办法(试行)》。

2.专用部分:(由项目部门根据具体项目安全特点拟定)

甲方: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乙方:河南省宏远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2-2

第四篇: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甲方相关安全管理办法。为了保证双方安全生产,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现就安全生产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双方

委托单位:天隆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提供服务单位(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所承接/服务的项目:

第二条: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乙方的资质:

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

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原件

送给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料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第三条:乙方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生产负责人:__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单位及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乙

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违规、违章行为有权制止,限期整改,

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甲方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审批和

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权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4、乙方要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并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

格进行验证。

5、因乙方不遵守本协议条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有权取消

乙方承包资格,并终止合同。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

及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本协议。

2、乙方负责人是承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3、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切实采取有效地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易燃、

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监控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及

财产安全。

4、乙方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五

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

5、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健全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安全奖惩办法。

6、乙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相关安全管理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上岗。

7、乙方投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

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8、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9、乙方根据工作现场特点在生产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

时用电方案。

10、乙方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上岗人员

经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者不得进场施工。

11、乙方应购置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国

家标准,对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并进行相关处罚。

1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

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控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存在。

13、乙方应做好上岗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工作,培训记录和安全

考试卷必须保存完整、齐全。

14、乙方要定期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对甲方检查后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应无条件整改。

15、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有义务完成甲方安排的有

利于安全工作的其他要求。

16、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相关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甲方,不得发生迟报、瞒报、谎报现象。

17、乙方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

故现场;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做好事

故的善后处理。必须明确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乙方,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

移到甲方。

18、乙方在生产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发

生,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19、对于矿山工程的建设,乙方必须具备三级以上的矿山施工资质、施

工安全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0、乙方在安全管理中必须执行矿山安全管理规程、规定及冶金行业相

关的安全规定。

21、乙方应单列安全措施费用,专款专用。生产安全设施的搭设、维修、

拆除、回收应满足安全规范的要求。

22、乙方应如实的向上岗人员告知作业现场及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

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23、乙方生产电源的架设和水源的使用,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私

自接用。

2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工作,落实岗位

消防制度,防止火灾的发生。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满足消防规程的要求,严

禁使用不合格或过期消防设备。

25、乙方必须做好作业现场各类车辆的交通安全工作,杜绝超速、超载、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26、乙方必须在作业现场重点危险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牌、路标,并不

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警示标志的整洁、完好。

27、乙方应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并保持生

产现场良好的秩序。

28、乙方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盗窃、酗酒、打架等社

会治安事件的发生。

39、乙方必须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30、乙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

全与生产、效益”发生冲突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31、乙方安全监督不力,安全管理混乱,在生产中连续发生重大机械

设备、火灾、交通运输、人身重伤及死亡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分包合

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处理处罚

1、甲方可依据本协议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乙方实施处罚。

2、因安全管理不力而发生的人身伤害、重大机械设备、火灾、厂区交通

等安全事故,乙方全部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并予以轻伤每人次至少元、重伤每人次至少元、死亡每人次至少元的处罚。

3、违反一般管理规定的,考核元/人·次。

4、违章行为,考核元/人·次。

第七条:其它要求

1、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

止。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3、协议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按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

第五篇: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

外委外协施工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

协 议 书

编 号: 项目名称:

发包单位(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下称乙方):

承包形式:切块输出□ 土建维修□设备安装□ 技术改造□

设备维修□

其它维修□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合同编号: 或委托协议编号: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为了切实加强外委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XX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一章 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 有权要求并监督承包商认真贯彻执行《XX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否则甲方依据承包商(乙方)违章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第三章)对其进行处理。

第二条 有权审查乙方施工资质,有权拒绝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承包单位签订协议。

第三条 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乙方建立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档案。

第四条 按照规定为乙方办理《外委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许可通知单》、用水、用电、用火以及通行证等审批。

第五条 有权对乙方生产、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问题能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据承包商违章行为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查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有权按承包商违章处罚规定进行罚款直至停工整顿。

2 第六条 对乙方的车间级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安全风险预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第七条 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第八条 乙方发生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第二章 承包商(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 乙方是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认真贯彻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AQ1010-2005)、《准能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准能安字(2015)356号)和选煤厂《外委外协施工单位管理办法》(选发„2015‟46号)以及选煤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不得越界作业,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主动接受甲方安全检查,在甲方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上签字并按期整改。

第十二条 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如办理开工手续、参加安全培训(入厂安全培训或安全考试)、上报特种作业人员复印件、作业现场安全设施验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和办理《选煤厂外委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许可通知书》和安全检查等。

第十三条 积极配合甲方审查资质,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越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不得将承包项目转包或分包,不得随意变更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增加人员时,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变更或增加,否则以非法转包处理。

3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办公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操作(检修)规程、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应急管理等基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安全办公会议、安全培训(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三违”人员和班前会等安全记录。

第十六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工、起重工、高空作业工等)做到持证上岗并建立档案;对特种设备建立档案(检验、登记)并报甲方备案。

第十七条 依据集团公司对承包商进行“五个关口”、“五个统一”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即把承包商纳入本单位基层车间或班组进行管理,承包商应当参照选煤厂车间标准,按照选煤厂要求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如为从业人员提供具有承包单位标识的工作服、安全帽和防砸鞋以及防尘口罩、耳塞、毛巾、手套以及肥皂等劳动保护用品。杜绝新增职业病病例,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第十八条 告知从业人员相应的作业环境、操作规程、防范及紧急避险措施;同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 对自带设备和用水、用电、用火以及对甲方同意使用的设备、消防设施和工具负有第一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必须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上岗证(胸卡),严禁酒后上岗。

4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原煤、末煤系统施工时所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达到煤矿防爆的标准,配电箱(柜)接地必须达到接地的标准。

第二十二条 进入现场时,不得抽烟、不准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采取防止电缆线被门、设备和钢管等挤压,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掷物品。

第二十三条 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甲方的安全警示牌;在施工危险区、危险点应设臵安全防护或悬挂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在进行地下挖沟、切割路面等项目时,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场所小心作业,发现不明管道、不明电缆或不明物体时,必须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向甲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定期组织对承包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不得冒险作业。

第二十五条 负责所承包范围内的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服从甲方文明施工的管理如不得随意在作业现场大小便、乱扔垃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等。

第二十六条 发生生产事故后,乙方应当在2小时之内向选煤厂报告;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等较大事故时,应立即向准能公司和承包项目所在地人们政府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应做好记录、拍照或摄像。

第二十七条 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或甲方调查事故;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破坏事故现场,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

5 和经济责任。

第三章 承包商(乙方)违章处罚条例

第二十八条 违反施工安全许可程序如项目转包或分包、未与公司签订《准能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责任状》、未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未参加甲方入厂安全培训和未取得《选煤厂外委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严重违章行为之一的,立即责令停工并给予乙方3000元~5000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施工安全许可程序如未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上岗作业、变更人员后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没有制定安全措施之一的,每项均罚款乙方3000元~5000元,并停工整顿。

第三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和高空作业工等)无证上岗操作的,处罚乙方3000元~5000元。

第三十一条 没有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基本安全管理制度或没有建立安全培训(车间级和班组级)等安全记录的,处罚乙方3000元~5000元,并停工整顿。

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包括气瓶)及其附件(安全阀、压力表)、起重设备等没有检验报告或检验标签缺失之一的,每项处罚乙方3000元~5000元。

第三十三条 隐患严重、未限期整改或检查中拒绝在《隐患整改通知书》上签字之一的,甲方收回《选煤厂外委安全生产许可证》,每项处罚乙方2000元~5000元,并停工整顿。

第三十四条 违章指挥、现场违章现象严重、不服甲方从管

6 理之一的,甲方收回《选煤厂外委项目安全许可证》,每项处罚乙方2000元~5000元,并停工整顿。

第三十五条 进入设备内作业时,未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及作业前后未履行签字手续的、使用胶带机拉绳开关上胶带作业、使用的设备或工具电缆破损的,每项处罚乙方2000元~5000元。

第三十六条 现场人员抽烟,在原煤和末煤系统施工时,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失爆或接地保护失效的,每项处罚乙方1000元~3000元。

第三十七条 动火作业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每次罚款乙方1000元~3000元。

(一)未办理用火审批工作票。

(二)未对现场10米以内洒水降尘、未设臵接火盘和消防器材、未设专人监护、收尾未清理作业现场和焊渣、动火作业完毕后未与岗位巡视人员进行交接等。

(三)敲击碰撞气瓶、气瓶无防震圈或安全帽、乙炔发生器无回火防止器、气瓶压力表损坏、气瓶使用或存放时间距不符合《选煤厂安全规程》规定、乙炔瓶放倒使用、滚动气瓶、气瓶混装或混运、混吊、气瓶吊装未使用专用吊篮等。

(四)电焊机电缆有接头、接地装臵失效。

(五)私自处理现场滞留雷管。

第三十八条 违反下列规定的,每项均处罚乙方500元~3000元

(一)未按照选煤厂要求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二) 自带设备和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配电箱未上锁的。

(二)私自进入配电室,带小孩进入现场的。

(三)爬(钻)火车、钻(跨)胶带或在胶带上站、行、坐、卧或触摸胶带的。

(四)穿戴具有选煤厂明显标识的工装(选煤厂特别规定除外)、未挂牌(胸卡)上岗或冒名顶替、未戴安全帽的。

(五)材料配件堵塞消防通、设备没有包机标识、危险区域未设安全标识或随意拆除、挪动甚至损坏甲方的安全防护或警示标志的。

(六)固定或临时电源的电缆乱拉乱接或被重物挤压的。

(七)启动甲方设备、电梯、起重机、消防设施或用火后借用甲方的灭火器未归位的。

(八)高空作业(含2米以上)未正确使用安全带的。

(九)从高处往下抛掷物品无人监护或在放射源附近更换设备没有防护措施的。

(十)使用吊装孔电动防护门后未立即关闭、揭开煤仓或楼板网格板没有可靠防护措施和警告标志的。

(十一)机动车辆行驶超速(厂内速度超过15km/小时、矿区道路速度超过限速标志)、客货混装、超员超载、无证驾驶农用车或农用车载人等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

(十二)设备漏水或卫生没有达到物见本色、作业人员随意

8 大小便、损坏文明生产设施、乱扔垃圾(如油桶、包装材料、建筑材料和塑料袋等)等。

(十三)对安全监察站下发各种通知如召开安全会、培训和领取隐患整改书以及报送特种作业人员复印件等无故推延的。

(十四)在进行地下挖沟、切割路面等作业时,未按甲方指定场所作业或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

(十五)发现不明管道、不明电缆或不明物体时,没有立即保护现场并向甲方报告或没有防范措施的。

(十六)违反《选煤厂安全规程》(AQ1010-2005)、《选煤厂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和《安全质量标准化》以及《选煤厂安全管理制度》等其它规定。

第三十九条 作业过程中,发生挖断电缆或管道、损坏设备、损坏消防设施(感温电缆、自动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等)等非伤亡事故,致使选煤厂被迫中断生产或影响安全生产,除由乙方限期恢复生产和公司处罚的同时,甲方给予乙方停工整顿的处理。

第四十条 发生轻伤事故后,如无公司处罚,选煤厂在处罚乙方5000元~20000元的同时,给予乙方停工整顿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除公司处罚外,甲方收回《选煤厂外委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将该单位清退出选煤厂。

第四十二条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如无公司处罚,选煤厂在处罚乙方5000元~20000元的同时,给予乙方停工整顿的处理。

9 第四十三条 发生新增职业病病例的,选煤厂在处罚乙方100000元(拾万元)的同时与乙方解除合同关系。

第四十四条 乙方发生各类事故后,未在2小时之内向选煤厂报告的,选煤厂在给予乙方处罚5000元~20000元的同时,给予停工整顿的处理。

第四十五条 说明

(一)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五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二)公司处罚是指承包商在承包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后,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的同时,根据《神华准能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准能安字[2015]356号)进行处理。

(三)“五个关口”:准入关、责任关、稳定关、监督关和验收关;“五个统一”:统一推行本安体系,统一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统一班组建设,统一安全培训和教材,统一考核。

(四)乙方在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同时,已确认收到甲方《选煤厂安全规程》(AQ1010-2005)的电子版一份。

(五)协议书有效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六)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业务主管部门一份,安全监察站一份)、乙方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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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加盖公章处) (加盖公章处)

厂长(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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