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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大全)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第一篇: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生育津贴报销1、2、3、4、5、6、7、 生育服务证 医院出生证明 医学诊断证明(上户用,蓝本) 结婚证 医疗蓝本/医保卡 产检收据、明细、处方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第一篇: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生育津贴报销

1、

2、

3、

4、

5、

6、

7、 生育服务证 医院出生证明 医学诊断证明(上户用,蓝本) 结婚证 医疗蓝本/医保卡 产检收据、明细、处方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填写两份,男女双方单位均需盖章)

8、

9、

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式两份 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表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第二篇: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适用于在京外籍人员。

1. 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男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院办理)原件及复印件。

4. 诊断证明书(找主治医生开具)原件及复印件。

5. 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8.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异地生育住院费报销所需资料:

1. 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院办理)原件及复印件。

3. 诊断证明书(找主治医生开具)原件及复印件。

4.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6. 外地生育原因(A4纸)加盖公章。

7. 生育医院是否是医保定点医院及等级证明。(当地社保中心及医院开具)

8. 发票。

9. 住院明细单。

10.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注:外地产检不予报销!!!!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第三篇:办理生育费用报销所需提供材料

生育费用报销须知

一、提供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农业银行银联卡号或福州本地农行存折号码(种类为结算户)

4.住院生育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清单与发票金额应一致,医院盖章) 5.住院期间的长、短期医嘱单(医院病案室复印, 医院盖章) 6.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医院病案室复印, 医院盖章) *7.男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填写《福州市参保人员异地生育报备表》 *9.填写《福州市生育费用未刷卡结算情况表》

*10.门诊生育发票原件、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11.填写《福州市生育津贴结算申请表》

(以上申报表单需留存的请自行复印,申报表格可在医保中心网站下载)

———————————————————————————————————————— ▲参保女职工本人:提供1~6项。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提供1~6项,及第7项。 ▲异地生育:提供1~6项,及第8项。

▲福州本地及县(市)生育未刷卡(2015年5月1日后生育):提供1~6项,及第9项 ▲2015年1月1日前生育待遇补申报:

2015年1月1日前分娩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另提供第10项 2014年1-12月分娩的企业参保女职工:另提供第

10、11项 2014年1月1日前分娩的企业参保女职工:另提供第11项

二、申报时限

1、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应在分娩之日后12个月内申报。

2、参保女职工流产、引产:应在流(引)产之日后6个月内申报。

3、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应在分娩之日后12个月内申报。

备注:在产假期间正常参保缴费,才可领取生育津贴,建议在产假休完后统一办理生育费用结算和生育津贴领取手续。

第四篇:北京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清单

一:生育津贴所需材料(产假工资): 1.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盖章

2.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盖章(双方或一方为本市人员提供) 3.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盖章

4. 《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盖章(须注明生产时间、生产方式) 5. 《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单》原件及复印件 盖章(双方均为外埠人员提供) 6.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两份 盖男女双方公司章 (银行四项及产假终止时间不填,女方需盖两个章)

7. 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两份 盖女方公司章 (全都不填,到社保局后再填) 温馨提示:

所有复印件必须盖公司章,所有原件出示后当场退还。 每月5-25日之间办理

二: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费用)产前检查门诊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2.《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4.《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6.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诊断证明(诊断证明需注有孕周数) 7.原始收据 8.医疗费用明细单

9.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参保人员全额垫付的分娩当次的住院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2.《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3.原始收据 4.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单 5.出院诊断证明

6.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7.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温馨提示:

每月1-20日之间办理

第五篇:2015年北京市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男女双方单位扣章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产妇出院记录及复印件一份;——需要医院扣章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所需材料——去暂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开居住证明,然后去办公中心办理,这可以生产前办理,好像可以在住院的时候直接用

1、本人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去镇上办理

   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结婚证(已婚的) 1寸免冠近照2张

5、在本辖区居住的证明(暂住证);本人居住在外省市而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的,出具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6、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因申请人多次流动或变换单位,单位无法开具婚育证明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办理。

7、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其他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这个就是准生证

户籍地出具证明时要求现居住地配合的,现居住地应予以配合。现居住地不了解情况的,应向外省市发协查,在15个工作日后协查没有反馈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为其出具在现居住地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第 1 页 共 1 页 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产前检查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门诊费用收费票据;

(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5)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药费时提供);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9)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2、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门诊费用收费票据; (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5)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药费时提供);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证明(单位证明);

(8)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住院费用收费票据;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5、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6、急诊入院证明;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9、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单位证明,仅计生手术费用提供);

10、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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