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方案
x xx 县 县 0 2020 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2020 年是我县脱贫攻坚战决胜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盟委、行署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脱贫摘帽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 2020 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区、盟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上三级反馈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为统领,按照“抓整改,补短板,促提升,保脱贫”工作思路,坚持现行目标标准和问题导向,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群体和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实施脱贫攻坚“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和政策落实“回头看”,集中攻克深度贫困,持续提高施策质量,进一步巩固减贫成效,实现 5300 人以上贫困人口减贫任务、66 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摘帽目标,为下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工作要点
按照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原则,认真做好中央第八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自治区巡视和盟委巡察等上三级反馈脱贫攻坚方面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围绕脱贫摘帽任务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把握精准识别退出标准程序。国家层面曾指出存在脱贫质量不高、贫困识别退出不精准、精准识别把关不够严等问题,自治区层面提出存在错评户和错退户、贫困户识别退出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盟级层面查摆出脱贫不稳定不持续、档案内容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1.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控制“四率一度”关键指标,牢牢把握“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指标,做好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错识率、错退率、漏识率控制在2%以内,力争做到“零控制”。
2.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开展错退漏识和动态调整数据差错清零行动,对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开展“回头看”,及时纳入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
3.强化扶贫档案软件建设。按照“全、简、精、实”要求,加强对县、乡、村、户四级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和完善,核实更新基础数据信息,确保档案内容齐全,系统数据准确。
4.加快扶贫数据平台建设。进步推进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平台数据系统建设工程,切实发挥大数据平台统计、决策功能,实现大数据系统建设达标。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国家层面曾指出存在扶贫资金监管有待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不足等问题,自治区层面提出存在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平衡预算、扶贫资金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盟级层面查摆出扶贫小额信贷和资金管理、
资金和项目未充分发挥效益等问题。
1.强化资金整合使用。计划整合资金 2.9 亿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 2 亿元,外部资金 0.9 亿元。组织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专项审计行动,清查梳理扶贫资产资源,确保扶贫效益可持续。
2.推进项目库建设。完成 2018 年已实施项目和 2020 年《项目实施建议书》编制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规划审批进度,建设高质量项目库。
3.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不定期对滞留扶贫资金情况开展自查,查出一笔、整改一笔、销号一笔。项目安排从项目库中提取,加大项目实施公开公示,开展跟踪审计和及时评审,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使用安全。
(三)深入推进京蒙协作。国家层面曾指出存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不力、京蒙扶贫协作项目建设较为滞后等问题,自治区层面提出存在京蒙协作结对帮扶推动不力问题。
1.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2018 年项目全部竣工。组织好 2020 年批复项目,做到当年项目开工率 100%,资金使用率 100%,确保 80%以上帮扶资金用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上。做好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强化项目公告公示,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持续做好京蒙扶贫协作项目库建设,做到“储备一批、论证一批、实施一批”。
2.实现北京企业落地。大力实施特色产业,充分发挥我
县“xx 小米”“兴安盟大米”“五谷杂粮”等特色产业优势,做好“绿色”“有机”等文章,完善产业链,打造生态圈,吸引北京企业到我县进行投资考察、洽谈合作。
3.加快扶贫平台建设。以产业园区、扶贫车间为主,加快扶贫平台建设,年底前至少建成产业园区、扶贫车间各一个。
4.抓好农畜产品和劳务进京。积极争取北京房山区支持,积极参加北京方面的农畜产品展洽展销会和招聘会,切实拓宽绿色农畜产品和劳务进京。
5.打造亮点工作。在完成人才交流、劳务协作和携手奔小康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主动探索创新,建成一批带贫成效好、市场前景好、规模效益好的典型示范项目和工作方法,至少打造 3 个工作亮点。
(四)集中攻克深度贫困。自治区层面提出存在扶持深度贫困村政策落实缓慢问题。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瞄准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等方面短板,统筹安排足够资金,提前办理前期手续,确保项目尽快建成见效。保证每个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少于200 万元。危房改造、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和产业扶贫等项目要优先向深度贫困村倾斜。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改善村容村貌。
2.推进产业发展进程。落实每个深度贫困村 20 万产业
引导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每村再奖补 30 万元。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项目采取奖补资金、扶贫贷款和适当贴息“一补一贷一贴息”措施,打造一批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优势特色产业基地,每个深度贫困村至少规范发展一个农民合作社,实现“一村一社一产业”目标。
3.搭建电商小院。在全县 26 个深度贫困村建成 100 个电商小院,大力培育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和服务,通过私人定制小菜园、共享经济、线上销售、订单式种植等方式帮助贫困户将自家庭院种植的果蔬触网销售,努力扩大贫困地区农特产品、旅游产品的网上销售规模,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五)切实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国家层面曾指出存在一些干部习惯于输血式扶贫、造血式扶贫意识不够强问题,自治区层面提出存在群众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做的不到位、贫困户内生动力调动不足、存在“等靠要”思想问题。
坚持“智志双扶”并重,深入实施“扶贫扶志•新时代新型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扶贫扶产业•牧业再造 xx”工程和“扶贫扶心•党群心连心”工程“三大工程”,持续开展改变生活•从庭院做起“积分争星”行动,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引导农户发挥主体作用,提升“精气神”。抓好政策宣讲,通过组织脱贫攻坚农民夜校、“六进村”、扶贫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等,进一步宣传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提高农民政策知晓率。抓好分期培训,充分利用农民技能培树进训基地,对农
民开展分期技能培训,增强贫困人口就业能力,切实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和“技能短板”。
(六)强化提升施策质量。国家层面曾指出存在扶贫举措不够精准、部分扶贫政策未落地生效、措施到户不够精准等问题,自治区层面提出存在政策知晓度低、有的脱贫攻坚政策未能完全落实到户到人、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扎实推进“六清零”“四达标”行动。“六清零”:“脱贫攻坚到户政策未落实或执行有偏差清零”、“实现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扶贫产业项目未覆盖和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兜底政策未覆盖清零”、“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集体经济薄弱贫困村清零递增”、“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清零”、“实现贫困村未通动力用电、贫困户生活用电未达标清零”、“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清零”六个专项行动,“四达标”:“实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平台数据系统建设达标”、“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贫困县镇村两级卫生院(室)设备、人员、药物等基本医疗服务达标”、“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达标”、“完成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改造,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控辍保学达标”四个专项行动。
1.产业扶贫方面。国家层面曾指出存在产业模式单一、同质化问题突出等问题,自治区层面提出存在产业扶持没有
做到精准施策、产业施策效果不明显、落实产业扶贫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1.发展到户扶贫产业。建立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在产业施策全覆盖基础上,继续施行“菜单式”种养扶贫产业和资产收益式扶贫模式,加大对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家庭牧场”、致富能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全面巩固和提升产业脱贫成效。注重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鼓励有劳动能力贫困户自主发展种植、养殖业扶贫产业, “菜单式”扶贫产业带动贫困人口比例达 65%以上。发展禽类养殖项目。投入资金 300 万元,对发展禽类养殖产业贫困户进行奖补,计划带动贫困养殖户 2283 户。实施“放母收羔、放母收犊”项目。由政府提供平台,银行提供贷款,贫困户(农户)将贷款抵押给企业,企业提供能繁母畜和免费改良服务,并负责回收幼崽,贫困户(农户)庭院饲养,增加收入。发展生态扶贫产业。续聘生态护林员 879 名,带动贫困人口 2147 人,人均增收 4094 元。加大产业技能培训力度。投入资金 311 万元,培训贫困户 756 人,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实现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加强产业后续服务。加强改良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畜诊疗改良 120 服务中心功能,与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合作,提升改良服务能力。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每村从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当地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中选聘 1-2 人担任产
业指导员,重点在政策宣讲、技术指导协调、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为贫困户提供指导服务。
2.发展村集体经济。巩固完善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落实土地延包政策,鼓励通过土地流转、资产收益等多种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年内土地流转规模达 50 万亩以上。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示范家庭农场,鼓励依法组建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的合作社。年内培育盟级规范合作社 30 家。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持试点先行,由点及面,完成整县推进任务,并通过自治区验收。丰富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形式,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形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进“一乡一品、一村一业”。鼓励临近县城村屯发挥区位优势,发展休闲农业,打造功能服务型集体经济。扶持山水秀美村屯挖掘资源优势,发展生态产业,打造自然资源型集体经济。帮助企业入驻村屯发挥龙头优势,优化农企利益联结,推进产业合作型集体经济。推动传统种养村屯发挥基础条件优势,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打造股份合作型集体经济。引导空心村屯发挥资产富集优势,盘活闲置资金资产,打造资产入股型集体经济。逐步推动村集体经济由单纯土地发包向多种经营模式转变。
3.住房保障方面。国家层面曾指出存在资金拨付率普遍较低问题,自治区层面提出存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度慢、危房改造质量低、进度慢等问题,盟级层面查摆出贫困户住危房等问题。
(1)完善农村住房改造工作。开展危房清零“回头看”行动,全面加强住房监测,确保 2018 年尾欠工程全部完工,住房安全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实施农村安全住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在确保住房安全的基础上,提升贫困群众生活居住状态,让贫困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2)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284 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同步搬迁人口 351 人。建设县城集中安置点 1 个,安置 1162 人,建设幸福院 4 处,安置 122 人。强化后续产业扶持,拓展配套产业形式,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任务清零。同时,对已经搬进贫困户进行严管,清退户收回搬迁楼。
4.教育扶贫方面。自治区层面提出存在教育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以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提升基础教育水平、提高教育素质为重点,实施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控辍保学达标工程,强化工作举措,杜绝建档立卡学生辍学。
5.健康扶贫方面。国家层面曾指出存在健康扶贫工程实
施进展缓慢、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自治区层面提出存在健康扶贫政策没有做到实现全覆盖、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条件,达到每个乡镇有一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标准化卫生室。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补偿政策,严格执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及盟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制度。动态掌握健康扶贫对象,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一人一策”帮扶措施,实现精准医疗,精确施治。落实好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贫困人口转诊转院备案制度。深入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确保完成国家确定的 24 种大病贫困患者集中救治工作,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实现应签尽签。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提高群众防病能力,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
6.生活兜底救助方面。国家层面曾指出存在不顾标准滥用低保兜底、一兜了之问题,自治区层面提出存在低保评定等生活救助政策落实还不够精准、个别脱贫户在取消了低保政策后容易导致返贫等问题,盟级层面查摆出部分取消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生活救助扶贫政策应及时纳入生活救助范围问题。
严格落实“三类人定额补”的政策,做好低保与扶贫两
项制度衔接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纳入低保,将符合贫困户条件低保户纳入贫困户”的双向纳入要求,用足用好政策,确保特殊困难群体稳定脱贫。开展特困供养对象生活状况排查工作,将监护责任缺失、生活状态不达标的特困供养对象动员集中供养,实现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兜底政策未覆盖清零。
7.金融扶贫方面。自治区层面提出存在有的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不规范、有的贫困户对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政策知晓率低等问题,盟级层面查摆出扶贫小额信贷和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宣传力度,侧重对内生动力较强的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确保有贷款意愿、有产业项目、有还款能力、符合银行条件的贫困户获得贷款支持,全年计划投放扶贫小额信贷 0.2 亿元。实现农村信用评级全覆盖、金融扶贫政策实施全覆盖、金融服务到村全覆盖,“扶贫保”全覆盖。强化风险防控,及时清缴欠款,建立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安全,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8.就业扶贫方面。
(1)实施就业扶贫援助就业行动,结合京蒙扶贫协作工作,开展 5 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
(2)实施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行动,积极沟通协调县内
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筛选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依托现有扶贫车间,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结合京蒙扶贫协作,鼓励北京企业在我县落地,积极沟通已落地的北京企业,深化京蒙协作,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3)实施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行动,以京蒙扶贫协作为契机,利用北京扶贫的优势资源,针对我县贫困劳动力不同的培训需求,开展保洁员、养老护理员、俗厨、面点等工种技能培训。
(4)实施创业扶持带动就业行动,全方位推进创业扶持,提供针对性创业服务,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创业培训和指导、担保贷款、财政全额贴息等方面予以支持。通过创业扶持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实现“创业一人、带动一批”的目标。
9.农村公路建设方面。加快推进撤并村公路和街巷硬化项目建设,确保如期竣工。严格落实《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
10.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方面。投资 2048 万元,实施东山变电站改造工程 0.3 公里。投资 6085 万元,改造、新建 10千伏线路 147.6 公里,低压线路 170.8 公里。
11.光伏扶贫方面。建设完成 25 兆瓦村级光伏电站项目。
根据我县贫困村、贫困户规模与分布,结合社会经济状况、能源资源、电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等条件,按照国家光伏扶贫工作要求,建设联村电站 10 个,关联 145 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4222 户。
12.旅游扶贫方面。以“全域旅游、四季 xx”为中心,以“休闲度假游、采摘体验游和乡村特色游”为重点,以“过境旅游、浪漫花海、多彩冬季”为特色,打造 xx 旅游名片。修编《xx 县旅游总体规划》,新编《xx 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加快“四镇八村”旅游特色小镇、特色村寨建设,高标准抓好乡村旅游示范点 5 个以上。成立旅游协会,加强精品游线产品营销,积极参加旅游招商推介展会,举办冰雪节、采摘节等旅游推介活动12次以上,旅游收入和人数增长20%以上。
13.电商扶贫方面。搭建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网络,宣传并鼓励贫困户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公益讲座,培养电商人才。建设非遗孵化器,将剪纸、根雕、草编等非遗产品打造成爆品网货,依托企业深入村屯进行培训,有效带动贫困户就业创业。依托京蒙协作,建设参观及品鉴为一体的芦花鸡、斗鸡、大雁、苏尼特羊养殖基地和杂粮杂豆种植基地,打造小杂粮品牌,统一种植、统一回收,形成生产销售一体的种、养殖模式,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利用乌兰图雅代言效应,形成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宣传、统一品牌,举全县之力向外推介 1-2 个品牌,对接北京商标
注册企业,注册统一商标,力促品味 xx 特色商品上行销售。
(七)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攻坚责任。国家层面曾指出存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帮扶工作不实问题,自治区层面提出存在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驻村帮扶不深不细、扶贫领域监督执不够到位问题。
1.切实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根据人员工作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完善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切实发挥好全县脱贫攻坚领导核心作用。各专项推进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分兵把口、各司其责,形成攻坚合力,纵向做好上传下达,横向建立协调联动,盯办任务落实。
2.全面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责任制,县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书记遍访贫困户。围绕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开展好遍访工作,建立领导组抓指挥、工作组抓推进、包村单位和驻村工作队抓帮扶、村“两委”抓落实的脱贫攻坚大格局。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管理机制,落实队员保障措施,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生力军作用。在“争星积分”活动的基础上,探索推广公共管理、环境治理、设施护理等村级事务自治管理模式,实行“务工记分、工分挣钱”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公共管理有偿服务的运营模
式,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由村集体经济支付劳动报酬,积极引导贫困户广泛参与,互助互帮,务工获酬,激发群众劳动致富的内生动力,打造“不走的工作队”,提高村级事务自治管理能力。
3.汇聚帮扶强大合力。加强定点帮扶工作。协调中央部委、8 家厅局单位、28 家盟直单位做好定点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帮扶档案,提升帮扶成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全面推进“中国社会扶贫网”相关工作,持续开展“百企进百村”结对帮扶活动,重点发展一批特色产业、解决一批贫困户劳动力就业、落实一批公益捐赠项目,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强化脱贫攻坚宣传力度。挖掘选树一批自主脱贫致富、干部帮扶、驻村工作等扶贫方面的先进典型,利用各界媒体,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展示脱贫攻坚成果,激励带动更多群众参与脱贫攻坚,调动社会各界级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
4.着力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将扶贫资金滞留、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作为巡察、督查工作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转型向督查和明察暗访,系统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较真碰硬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切实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和责任担当,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明显改善。开通县长扶贫信访热线电
话,及时受理和解决 12317 等信访电话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落实好信访问题处理专项考核办法。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按照贫困县摘帽验收程序,将全年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集中攻坚阶段(3 月 1 日-8 月 31 日)。坚持问题导向,根据贫困村出列和贫困人口脱贫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排查结果,按照存在问题类别及数量,通过实施问题整改系列行动,分类整改、分段考核。
第一阶段(3 月 1 日-3 月 31 日),集中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广播电视、手机信号、产业施策等问题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4 月 1 日-4 月 30 日),集中推进基本医疗、生活用电、产业施策、村集体经济、饮水安全等问题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5 月 1 日-6 月 15 日),集中推进住房、交通、产业施策、村级活动场所、村集体经济等问题整改工作。
第四阶段(6 月 16 日-8 月 31 日),集中推进住房、交通、村级活动场所、村集体经济等问题整改工作。
(二)自查验收阶段(9 月 1 日-10 月 30 日)。组织各有关部门启动编制各项扶持政策的自查方案,开展自查查工作,上报自查报告,并向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交退出申请。
(三)迎接上级验收阶段(11 月 1 日以后)。进一步完
善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软件档案,随时准备迎接盟、区、国家各级脱皮摘帽验收评估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全县上下要坚决扛起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责任,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到全局重中之重的位置,以敢抓敢管、敢于碰硬的鲜明态度和坚决措施,全力以赴推进问题整改。以聚焦短板、攻坚克难的工作导向,强化各级干部打硬仗的拼劲、韧劲和狠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攻坚合力,层层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脱贫攻坚再上新台阶,以决战决胜之势全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明确责任分工,抓好问题整治。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全面建立起领导组抓指挥、工作组抓推进、包村单位和驻村工作队抓帮扶、村“两委”抓落实的脱贫攻坚大格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织)书记抓扶贫作用,要站在一线、干在一线,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充分发挥包片、包村领导联系乡镇、村指导作用,各包片、包村责任人要带头落实包联责任,亲自带队、靠前指挥,出思路、想办法、解难题、促整改、抓落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各专项推进组、行业部门扶贫部门参谋助手作用,要根据脱贫攻坚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向党
委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纵向做好上传下达,横向建立协调联动,盯办任务落实。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生力军作用,驻村工作队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当好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员、脱贫致富组织员、脱贫攻坚战斗员、项目资金监管员、志智双扶引导员、动态调整统计员。
(三)严守整改时限,狠抓督促落实。要求各乡镇、部门对照整治任务和要求,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目标,细化时间节点,倒排整改时限。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期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需要长期推进的,要制定完善制度,做到常抓不懈。县委政府将以最严格的脱贫攻坚考核制度,从严考核各乡镇、部门、驻村工作队及干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常态化约谈,切实前移关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高质量完成“脱贫摘帽”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2020 年 2 月 1 日
第二篇:2018 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常白政发〔2018〕9 号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镇 2018 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站办及相关各单位: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镇 2018 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鹤镇人民政府
2018 年 6 月 20 日
为切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 2018 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根据《柳叶湖旅游度假区 2018 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保证。全镇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紧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
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整改到位,确保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
二、目标任务
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完善和落实,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在产业扶贫、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集中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特别是严格督查巡查,进一步强化基层职责,解决现阶段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确保全镇***户***人未脱贫贫困户顺利脱贫,确保所有已脱贫贫困户不返贫。
三、工作重点
1.突出产业扶贫。集中力量推进特色优势扶贫产业大发展,着力打造 2000 亩稻虾养殖与 3000 亩油茶改造项目,全面提高贫困户产业扶贫的参与度和受益面。积极推进金融扶贫,进一步提高扶贫小额信贷获贷率,扩大贷款规模,发挥扶贫“特惠保”作用,助力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
2.突出住房安全。大力推进危房改造,坚持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落实到村(社区),做到严格核实对象、严格审核程序、严格执行标准、严格资金监管“四严格”,确保今年完成全镇所有贫困户危房改造。
3.突出健康扶贫。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面落实健康脱贫政策,贫困人口补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 50%,住院和门诊实际报销比例达到 80%以上,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减少疾病导致的支出型贫困发生,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
4.突出教育助学。6 月中旬前,对***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集中开展一次摸底清理,确保教育助学“全覆盖、最高档”。认真落实各项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积极做好学前教育资助、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和高等教育助学等工作。同时,加大“雨露计划”培训
力度,对接受职业学历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应补尽补。
5.突出就业创业。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建实劳务协作“三个清单”,推进“311”就业扶贫行动;
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稳定就业,力争扶贫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比达到 **%以上;
推进“巾帼脱贫行动”,探索妇女手工脱贫模式。严格按规定确定“两后生”培训对象,完成“两后生”培训任务,完成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
6.突出基础建设。交通方面,加快实施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水利方面,优先支持贫困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确保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提升工程任务。积极向上对接政策,组织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水平。
7.落实兜底脱贫。对符合兜底脱贫条件的贫困人口,按国家扶贫标准纳入兜底保障,实现低保与扶贫标准“二线合一”;
对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就医费用报销等政策,全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重点做好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定贫困群体精准帮扶。
四、强化保障措施
1.狠抓责任落实。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各驻村工作队队长、联村干部、村支两委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村(社区)和镇扶贫工作站是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绩效考核。
2.狠抓帮扶工作。对 20**年度已退出的卸甲洲村、同兴村 2 个贫困村,继续
巩固脱贫成果。重新安排镇村干部为结对帮扶责任人,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对接。同时注重抓好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帮扶工作,对全镇贫困人口***人以上的 7 个非贫困村派驻工作队并严格按要求驻村,确保不出现帮扶“死角”和“盲区”。
3.狠抓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等媒体作用,主动作为,大力宣传各项扶贫政策,深入报道在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落实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舆情管控责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涉贫舆情。落实扶贫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了解基层扶贫动态,确保精准施策。
4.加强作风建设。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加强扶贫审计执纪监督,严厉查处“雁过拔毛”、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全面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镇、村(社区)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
5.加强精神扶贫。加强政策引导和教育引导,总结推广自主脱贫典型,推动移风易俗,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加大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力度,强化能人带动。加大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和转移就业服务力度,建立生产奖补、以工代赈、劳务奖补等正向激励机制,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与获得感,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各村(社区)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镇扶贫办要加
强调度,确保全镇脱贫攻坚各项部署安排落实落地。
第三篇:脱贫攻坚工作整改方案
脱贫攻坚工作整改方案
按照**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整改工作要求,民委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组进行认真研究,经过对照分析,民委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一些困难和问题,还需进一步克服和解决,脱贫攻坚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巩固落实。
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推进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委员单位和旗县区民族工作部门协同作战合力,配合各部门储备建设好旗县区 2019 年——2021 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继续跟进落实 2019 年——2021 年少数民族脱贫攻坚资金支持环节,切实发挥民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作用,持续巩固我市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成效。为此,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改方向(一)市民委要坚决按照**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统一部署,切实履行民委扶贫职责,做好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强化工作职能,从人员结构、组织机构、工作措施等方面,查找不足,完善改进,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
(二)市民委要充分落实《*****市民委 2018—2020 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市民委脱贫攻坚职责任务清单》、《*****市民委脱贫攻坚专项推进组工作方案》等,推进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我市少数民族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三)市民委要切实推进“月调研、月例会、月信息、季督查”等制度机制,采取总体统筹与专项研究相结合原则,认真落实定期研究部署民委脱贫攻坚工作制度,认真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民委脱贫攻坚专项会议(调度会、工作部署会、培
训会)等,加强对本行业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推进全市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旗县区民委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落实部署国贫县、区贫县和土左旗、和林县等重点地区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工作部署。
(四)市民委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把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作为调研重要内容,积极与市和旗县区有关部门沟通,了解掌握全市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发展变化情况。深入旗县区,加强调查研究,有序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数量及分布底数清、状况明,为精准扶贫、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五)市民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将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作为行业脱贫攻坚主战场,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和市本级对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安排额度,协调有关单位及相关旗县区安排好帮扶项目资金,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管理使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快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切实推进科技教育、健康卫生、蒙医蒙药、文化体育等扶持措施;在有条件的少数民族
聚居村给予扶持,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积极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等;在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攻坚过程中,积极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和创建工作。
(六)市民委要积极会商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分配资金,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保障项目实施效益,支持国贫、区贫县统筹整合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列入贫困旗县整合方案中,资金切块下达,不指定用途。同时要求基层民族工作部门建设好项目库,做好项目备案工作,做好资金整合使用工作,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落实好资金项目主管责任,及时会商有关部门,按时将资金分配意见报财政和扶贫部门。
二、具体措施 2019 年——2021 年市民委计划每年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1400 万元左右,每年安排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安排 400 万元左右,全部用于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推进工作,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为使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更好地为脱贫攻坚工作服务,市民委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对本行业脱贫攻坚工作和旗县区 2019 年——2021 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备案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动员组织各方力量,将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主战场,加快推进少数民族聚
居地区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计划每年投入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1400 万元、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为少数民族聚居村改善农田水利和道路交通基础条件,积极为全市脱贫攻坚打实基础;(二)认真抓好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切实推进科技教育、健康卫生、蒙医药、文化体育等扶持措施,计划每年投入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200 万元,完善民族中小学幼儿园、蒙医蒙药等基础建设项目,奖励资助高考应届少数民族优秀生、贫困生、民族学校加授蒙古语文优秀学生,努力提高人口素质,营造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良好氛围;(三)在少数民族脱贫攻坚过程中,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工作。抓住每年 9 月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的有利契机,在全市广泛开展民族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等项宣传创建活动,继续创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命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充分落实我市民族政策,推动全市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共同发展;(四)认真做好社会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安排好驻村第一书记深入基层蹲点工作,认真履行驻村帮扶工作职责。协调被帮扶旗县安排好帮扶资金项目,严格落实帮扶政策。抓紧落实每年度我委社会扶贫、第
一书记
驻村包扶和结对帮扶工作,由委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土左旗北淖村、朝号村、小庞家营村,与村组织和贫困户进行对接帮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实地了解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和困难问题,想方设法给予解决,为贫困户提供了必要的慰问物资。
第四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2019-2020年)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效,确保出列贫困村稳定退出,在现行标准下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推动我县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实现由贫转强、跨越发展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落实“四不摘”要求,保障政策供给,强化责任落实,把巩固脱贫成效和防止返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全面巩固提升46个出列贫困村及面上村,22998名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效,2019年实现413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2020年实现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现行标准下,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春季大排查工作,摸清底数
1.
查贫困人口属性
漏评:重点清查大病重病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低保户中符合条件应该纳入的对象;建档立卡“四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户、有商品房的户、有小汽车的户)一刀切被清退中应该保留的对象。
错退:清查“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含安全饮水)未达标及脱贫程序不到位,算账式脱贫的已脱贫对象。
错评:“四类人员”清退不到位的;识别之前为“四类人员”但未作备案说明的建档立卡对象;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子女有赡养能力)。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各乡镇
2.
查住房保障情况
重点清查贫困户住房保障情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重点清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账、拆旧复垦、信息系统档案管理及搬迁对象入住、项目管理、信访处理、后扶情况。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毛田镇、月田镇、公田镇、张谷英镇
3.
查健康扶贫情况
重点清查贫困人口中大病重病患者住院报销比例是否达到90%以上;农村贫困人口是否“应保尽保”;慢性病大病签约服务管理情况;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情况;特殊门诊报销情况及其他政策落实情况;贫困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代缴落实情况;乡村卫生院、卫生室建设及全科医生和合格村医配备情况。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残联、各乡镇
4.
查教育扶贫情况
查清楚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因贫失学辍学情况;省内跨区就读的贫困学生资助情况;省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情况;因病因残贫困学生送教上门情况;贫困户家庭中职业学历教育扶贫补助落实情况(雨露计划)。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扶贫办、各乡镇
5.
查培训、就业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两后生”(高中或初中毕业后未升学学生)是否参加人社等部门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是否参加人社部门的就业推介;扶贫车间建设情况;转移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6.
查产业扶贫情况
查清楚符合产业发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查产业扶贫明白卡信息采集情况;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是否与农业合作组织等建立利益联接机制,利益联结是否紧密;产业扶贫风险防控情况。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7.
查民政、残联兜底情况
查贫困户是否应该享受兜底政策;查整户兜底情况,是否应兜尽兜及兜底类型评定是否精准;查残疾贫困人口残疾证办理情况及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情况;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生和以上学历学生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各乡镇
8.
查资金项目情况
对往年项目进行抽查;查项目库建设使用情况;查项目资金状况,看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看是否专款专用、公开公示。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人:县审计局、县纪委、县扶贫办、各乡镇
9.
查小额信贷风险情况
查新增贷款贫困对象是否符合“四有一项目”审批条件和评级授信等级要求;查贫困户产业经营情况和贷款到期还贷能力情况;查户贷企用还贷情况及利益联结情况,看贫困户分红是否按照协议到位。
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县人民银行、县农商行、各乡镇
10.
查涉贫信访与舆情处置情况
查我县涉及国扶办12317、省办12317、市长信箱、12345、县委书记县长热线、“互联网+监督”及网络舆情涉贫信访件处置落实情况;查乡镇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信访等重点信访对象和信访积案是否建立领导包案责任制;查群众初次涉贫信访问题受理处理情况。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行业扶贫单位、各乡镇
11.
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及贫困人口信息台账
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贫困人口信息台账,对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行业扶贫单位、各乡镇
(二)实施产业就业增收提升工程
突出抓好产业扶贫:
1.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结合全县农业产业布局,加快发展特色种植业、健康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扶贫车间”式加工产业等“九大扶贫产业”,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
2.
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大力推进“一县一特”、“一村一品一社一企”、“一户一项目”。加强对往年已投入运行的扶贫产业项目的后续管护和扶持,落实特色产业规划,集中力量打造支柱产业,着力建成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实现对贫困村、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产业帮扶全覆盖。
3.
坚持“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模式,深入推进“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用好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有效做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生产、保底收购、生产奖补等形式发展产业脱贫;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但没有稳定增收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仍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和农业保险保费支持;对无劳动力或发展条件不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资产托管、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方式分享扶贫产业发展成果脱贫;明确产业扶贫资金、资产产权,对达到帮扶期限的项目,后续实行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4.
继续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鼓励支持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对接帮扶贫困村及非贫困村发展产业扶贫,建立产业基地,提高龙头企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能力
,确保村村都有扶贫产业,户户都有增收项目。支持省级农业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建立长期利益联结机制。
5.
推行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大户带动和群众自家种养的“三带一自”模式。实施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奖补机制,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明确驻村第一书记为产业发展指导员,同时各帮扶责任人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6.
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加强贫困村和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及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与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村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深入推进电商扶贫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物流产业建设,促进贫困村农产品销售。
7.
制定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大力推进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建设,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增加集体经济;进一步规范光优扶贫电站建设和管理,强化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确保贫困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
8.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存在失败风险的,由县级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和农推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加大技术指导和资金倾斜力度。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商粮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供销社、县移民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文旅广新局、县扶贫办、县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
***县支行、各乡镇
深入实施就业扶贫:
1.
对符合条件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继续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就业奖补、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扶贫政策,培训贫困劳动力300人。
2.
积极探索就地就业新途径,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创办或领办就业“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完成10个“扶贫车间”、10个“扶贫基地”建设任务,提供就业岗位100个,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业。
3.
途径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提供公益性岗位10个,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参与治安、护路、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增加劳务收入。
4.
强化“311”就业扶贫行动,为有就业意愿且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推荐岗位,提供职业指导和免费技能培训服务信息。
5.
实施外派劳务扶贫,建立外出就业务工贫困户稳定就业工作机制,帮助贫困家庭实现境外就业稳定脱贫。加强省、市、县内扶贫劳务协作,打造贫困劳动力长期固定的求职渠道,新增转移劳动力就业600人。
6.
加强对贫困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和居家灵活就业扶持,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7.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存在不稳定因素的,由县级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和劳动站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介绍新的工作岗位。对因在外就业失业而无返乡路费的,及时给予支助。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各乡镇
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1.
对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已脱贫户,重点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扶持,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至少有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2.
要落实后续帮扶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乡镇村组、结对帮扶责任人,因户因人精准制定帮扶方案,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问题。
3.
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
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安排公益性岗位,确保搬迁群众就业有门路、增收有来源。
4.
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同时,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社会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各乡镇
(三)实施“三保障”提升工程
1.
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对非普惠性幼儿园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幼儿、非寄宿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落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免费发放教科书和教辅材料。对接受职业学历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实施“雨露计划”,做到应补尽补。积极开展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培训
80人,按规定享受国家中职学校学生免费和助学金政策。深入实施“一家一”助学就业童心温暖工程、泛海助学行动及“希望工程”等社会扶贫助学行动。重点关注因厌学等其它非贫困辍学的现象,深入推进“三帮一”劝学活动,强化义务教育以当地政府为主的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和家长的法律责任,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各乡镇
2.
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及时结算,鼓励分级诊疗、推行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医联体和开展远程医疗,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重点关注贫困户得了小病、慢性病、常见病是否能就近看病、看得起病,得了大病、重病,在采取治疗措施的基础上,不能影响“两不愁”。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残联、县扶贫办、县慈善总会、县红十字会、人寿财险***县支公司、各乡镇
3.
全面落实危房改造与住房保障政策。全面开展4类重点对象房屋危险性鉴定全覆盖工作,逐户查验《房屋危险性鉴定表》,对鉴定为
A、B级安全住房的,经签字确认后,逐户挂牌标识。鉴定为C、D级危房的,组织联合审核后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对未解决住房安全的已脱贫户,要在2019年10月底前限期整改到位;其他存量危房要在2019年11月底前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点关注只有一处常年居住住房、外观内饰都破旧,但经鉴定又不是C、D级危房的农户。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支付给改造对象的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防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四)实施“双基”建设提升工程
1.
全面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建立健全农村政务、文化、养老、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项目,在贫困村推动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农村电商服务站融合共建,打造功能完善、服务周到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金融办、县农商行、各乡镇
2.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扶贫方面:在贫困村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省下达的农村公路“窄加宽”改造任务,2019年全面实现全县25户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任务,确保和巩固到2020年100%建制村通客车。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公路建养中心、县发改局、各乡镇
水利扶贫方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切实解决存在有季节性缺水、断水以及单独户取水困难等问题,重视农村学校学生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自来水公司、各乡镇
电力和网络扶贫方面:全面解决贫困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问题。按计划和标准完成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确保居民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2%,
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7%,
全县贫困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1.4千伏安1户。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实现90%以上贫困村宽带网络接入,实现贫困村有线电视收视100%全面覆盖。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广播电视台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相关网络运营商、各乡镇
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村庄“三清一改”,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贫困人口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开展乡村沟渠畅通及河塘清淤整治活动,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中的带头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办、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
(五)实施内生动力提升工程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的“精神短板”和“能力短板”。
一要强化贫困群众的脱贫主体地位,大力开展参与式扶贫。任何脱贫方案都要得到贫困群众的认可,凡是到户到人的产业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等项目以及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要组织贫困户参与实施、参与监督、一同验收,让贫困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要改进帮扶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健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
三要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积极倡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通过舆论宣传引导、贫困户户主会、科技文化“三下乡”等形式,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要加强脱贫致富典型的评选和推介。每年开展以“艰苦创业、脱贫光荣”为主题的活动,评选“脱贫之星”,树立“自主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
五要加强贫困村移风易俗工作,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坚决纠正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以及不赡养老人、不供养残疾人和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文旅广电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各乡镇
(六)实施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要增强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能力,积极妥善处置扶贫领域各类风险,确保脱贫攻坚有序推进。
一要防范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做好产业、就业后续扶持工作,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二要防范已脱贫对象返贫的风险。把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新增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对返贫人口加大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和贫困保障要求,促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救助帮扶力度,研究解决困难群体因病、因灾等致贫的临时救助机制,坚决杜绝“一兜了之”。
三要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难的风险。按照风险防控“五步工作法”,分类妥善处置逾期贷款,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每月逾期率和不良率均在1%以下。
四要防范产业扶贫失败的风险。防止扶贫资金投资饥不择食,投资出去收不回来。
五要防范扶贫信访舆情的风险。坚持守土尽责,高度重视国家、省、市等信访件,加强扶贫舆情监测管控,建立健全涉贫信访六个制度,落实好扶贫涉访问题“五个一”包案制度,迅速核查、妥善处置、及时回复,决不能掉以轻心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人民银行、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七)实施攻坚能力提升工程
全面建强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村党组织领导,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组织力。坚持贫困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由县一级考察把关的做法,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力度。注意从本地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和致富能人定向培养村干部后备人选。以乡镇为单位,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排查整顿,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的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引导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办新型经济组织,大力推行“党支部+合作社(龙头企业)+贫困户”模式,推广富裕村带贫困村、中心村辐射周边村、村企村社联建等做法,形成各类党组织之间帮扶共建的党建扶贫新模式。注重在脱贫户中培育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和入党积极分子,形成“支部破难题、党员树标杆、能人建平台、群众立精神”的生动局面。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对贫困村、贫困人口100
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的全覆盖和对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全覆盖工作,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不少于3人,贫困人口超过100人的非贫困村工作队员不少于2人,驻村时间每月不低于20天。加大对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力度,积极增强他们的主动作为意识和脱贫攻坚能力。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后,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扶重点转移到巩固产业发展等可持续性帮扶上来,直至稳定脱贫。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扶贫办、各乡镇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摆在重要位置,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包干责任制;继续坚持由行业部门、驻村单位、乡镇、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调度,各驻村帮扶单位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驻村扶贫工作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各乡镇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本行业扶贫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
一方面,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行业部门资金、项目、资源向扶贫领域倾斜。另一方面,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拨付和使用,扶贫项目必须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招投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确保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基层基础。
一是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选优配强驻村队伍。组织开展扶贫干部轮训,打造一支懂业务、会干事的扶贫队伍。三是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分有序组织贫困退出工作,严格执行贫困户脱贫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因脱贫质量不高导致返贫的情况,到2020年底全县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
(四)强化考核问责。
把巩固提升情况与考核情况结合起来,制定《乡镇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县直和驻县单位脱贫攻坚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在考核中抽样了解对已脱贫对象的后续帮扶情况,对脱贫质量不高、工作不落实、政策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造成返贫现象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考核分类:根据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乡镇和县直及驻县部门分别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在中央、省级、市级实地考核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四类。
考核结果运用:评估结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评估范围,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日常考核由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分“好”、“较好”、“一般”、“较差”。考核结果作为确定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好”的乡镇、县直部门,按不同类别分别设置单项奖,给予2-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乡镇、县直部门,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个人考核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该乡镇、县直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工作仍无改进的,进行组织调整和严肃问责。
(五)统筹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村倾斜,持续改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第五篇:脱贫攻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
县审计局对我县2020脱贫攻坚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县审计局关于县2020脱贫攻坚专项审计的审计决定》,召开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工作大局,紧盯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个环节,增强政治自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利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落实整改工作清单,逐一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
(二)主动认领任务。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对标新要求、强化新担当,以解决问题为根本,以推动工作为目的,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务必从严从实、不折不扣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全局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实效。要强化标本兼治,注重统筹结合,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完成、按期完成。
(四)坚持建章立制。以实现规范化、督查经常化、自身建设制度化为目标,着力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已工作运行、监督约束、考评绩效为是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
三、整改内容
(一)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1.相关部门及乡镇审核不力,导致已清退人员获取财政贴息6737.44元。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共享,将每年动态调整的贫困人口信息以攻坚办正式文件分发至相关部门。二是强化基础数据审核,及时与农业银行、信用联社审核拟享受贴息对象情况。三是建立贫困对象扶贫小额信贷信息审核部门联席机制,确保信息共享、信息畅通。四是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按时销号。
整改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10日前,并长期坚持
2.县人社局及相关乡镇审核不严,导致就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资金1000元。
整改措施:一是在就业岗位统筹安排上,督促县人社、水利、林草等部门梳理实施方案,并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研究同意后实施。二是督促涉及相关行业部门严格落实贫困村退出公益性岗位不得少于5个的标准,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
整改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的问题
县扶贫移民局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职业培训学校以虚假资料套取资金25280元。
整改措施:一是责职业培训学校立即整改,退还套取培训资金25280元;二是加强培训资料审核,在以后的劳务培训中,不仅审核培训机构在报销的发票、资料,同时,还将对培训机构培训期间产生的相关票据进行审核;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要求,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四是将加大此类培训的监管力度,落实专人全权负责培训工作,做到全程跟班监管,及时掌握了解培训的相关工作和进度。五是制定《县技能培训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管理办法》,规范培训内容、时间、补助标准、资料审核、资金拨付、就业创业等内容,确保培训工作发挥实效;六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七是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按时销号。
整改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10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扶贫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
村活动室后期管理不当,设施设备损坏等。
整改措施:一是扶贫开发局负责活动室建设工作,活动室后期管护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活动室建设完毕后,及时做好活动室移交工作;二是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后期管理工作。
整改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县扶贫开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及“回访跟踪”,确保多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改落实力度,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在时限范围内整改到位。二是适时开展督促跟踪工作,通过督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再反弹。三是扎实开展“回头看”,着力做好“举一反三”和建章立制等工作,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