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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调研报告(通用)

煤矿安全管理调研报告在我们的学习与生活中,根据自身的需求,编写出格式正确、逻辑合理的报告,已经成为生活与学习的常见流程。该怎么样写出适合自身工作实际的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安全管理调研报告》相关资料,欢迎阅读!第一篇:煤矿安全管。

煤矿安全管理调研报告

在我们的学习与生活中,根据自身的需求,编写出格式正确、逻辑合理的报告,已经成为生活与学习的常见流程。该怎么样写出适合自身工作实际的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安全管理调研报告》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煤矿安全管理调研报告

煤矿安全监管调研报告

一、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情况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监察一股、监察二股、执法大队及办公室,其中由监察一股负责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工业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我局现有公务员编制4名(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监察一股股长),执法大队参公编制6名,在编5名,均抽调在各股室混岗工作。监察一股除股长外,仅有一名与执法大队混用的工作人员。但目前我局尚未配备总工程师,也无专业技术人员,监管人员数量不足,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我局执法装备情况较差,目前仅有1台笔记本和便携式打印机用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全局有2台公务用车,其中1台公务车车况较差。每年煤矿安全工作经费10万元左右,今年政府预算了30万元的瓦斯综合治理经费。

我局聘请了4名驻矿安监局,对辖区内的5家煤矿企业进行驻矿监察。组织驻矿安监员学习了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并参加培训,取得《省安全生产监察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证书》。实行驻矿制度,每月到矿不少于20天,下井不少于15次。实行驻矿日志,工作日每天记录其工作情况,发现较大及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驻矿安监员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原则上1年轮岗一次。

二、煤矿安全监管情况

今年,我县煤矿监管重点工作主要包含以下方面:严把煤矿复产验收关,全面贯彻落实国办99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双七条”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煤矿攻坚战,做好小煤矿关闭退出,深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肃煤矿事故查处和警示教育。我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报批的执法监察计划,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对煤矿企业进行监管。今年,我县煤矿企业仅两家通过复产验收程序,其余三家煤矿企业未达到复工要求,均未复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今年7月7日印发了《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该方案开展工作。目前,我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已对煤矿实际控制人、矿领导班子成员、驻矿安监员及产煤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和县级相关部门干部进行了宣讲培训;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落实了县领导包矿联系制度,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我县已复工复产的两家煤矿企业已开展了防治水工作、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其余3家煤矿在复工后也将立即组织开展;其余工作任务在各相关部门的牵头下,正在稳步开展当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

县安监局监管任务重,但监管能力欠缺,受编制、人员、专业等限制,未能设立专职煤矿管理机构,未配备煤矿相关专业毕业的监管人员,也未能配备专职煤矿监管人员,无总工程师,监管工作无专业技术支撑。在日常检查中不能充分发现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理想。公务车车况较差,难以满足监管工作需要。监察执法装备欠缺,无法准确测定需取样的参数。

煤矿企业虽制定了密闭管理、隐患排查、矿级领导带班下井等各项制度,但受停工停产影响,未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未取得实际的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强力推进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各项工作,不断增强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二)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努力充实县安监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配备总工程师。二是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监管工作台帐。三是严把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关,严格标准和程序,对隐患整改不彻底的煤矿,一律不予复工复产。

(三)认真开展煤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二篇:煤矿安全培训调研报告

鄂尔多斯市地区煤矿安全培训

调研报告

李卫星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鄂尔多斯市煤矿安全培训调研报告

李卫星

一、 鄂尔多斯市地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今年在对鄂尔多斯地区煤矿进行安全培训的过程中,经过煤矿实地调研和对工人、煤矿管理人员的访谈,发现目前鄂尔多斯地区煤矿安全培训由于地区的特殊性存在很多问题。

1.鄂尔多斯地区煤矿人员流动性大,且主要为外来人员。

由于鄂尔多斯地区煤矿开采起步较晚,所以在煤炭开采技术人员方面培养、储备不足。随着这几年煤矿开采规模的扩大,急需要大量的技术人员,所以从那些煤炭开采有一定历史的地区如河北、山东、东北等涌入鄂尔多斯。由于这些人员都是临时聘用,流动性较大,所以安全培训的工作量大。

2.部分煤矿工人年龄偏大,学历水平低,培训效果难保证。

由于煤矿工作苦、脏、累,年轻人大都不愿从事,很多煤矿的工人都是50多岁的人,这些人的学历很低,大部分为小学文化,还有的不识字,比如宏测煤矿年龄偏大的工人很多,给培训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3.部分煤矿有培训“专业户”。

部分煤矿为了应付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达到规定的持证率,会派一些学历高的人员参加安全培训,目的就是为了拿证,而这些培训人员有很多都不是下井人员,也非本工种人员。使安全培训工作失去了培训意义。

4.部分煤矿存在少数无证下井人员另外登记下井的问题,逃避监管。

由于煤矿工人流动性大,导致煤矿部分人员无证下井工作,但为了逃避管理部门的监管,实行另外登记,如恒东集团、伊东集团、等部分煤矿都存在这些问题。严重违反了持证上岗制度。

5.部分煤矿下矿培训时,工人没有合理安排倒班,培训效果差。

由于部分煤矿需培训人员较多,在矿上进行培训,但煤矿为了不影响生产,没有合理安排工人倒班,部分工人上完夜班后来参加培训,由于连夜工作,根本没有精神听课,培训效果差。煤矿对培训工作从

思想上不太重视。

6.煤矿安全培训教材部分内容滞后,不能满足实际生产技术需求。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种类多、范围广、技术性强、难度大。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有安全员、瓦斯员、爆破工、电钳工等30多个工种。因其工种多,工作范围不同,操作技术各有特点,技术要求高,理论性强,但部分教材内容较老,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生产实际的技术要求。

二、 依据目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应对

措施。

1.针对鄂尔多斯地区煤矿人员流动性大问题,我们培训

单位要加大培训力度,确实保证煤矿人员的持证率,为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尽力。

2、针对部分煤矿工人年龄偏大,学历水平低,培训效果难的问题,我们要在培训中改变教学方法,做到讲解通俗易懂,尽最大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3、针对部分煤矿的培训“专业户”问题,我们在培训审批和报名时要进行信息录入,严把审批和报名关,杜绝此类现象。

4、针对部分煤矿存在少数无证下井人员另外登记下井的问题吗,希望有关管理部分制定相关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5、针对部分煤矿下矿培训时,工人没有合理安排倒班,培训效果差的问题,希望在以后的培训工作中,能与煤矿协商,保证工人的休息时间,提高培训质量。

三、体会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培训工作中继续研究和探讨,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煤矿特种人员培训方法要拓展教学思路,应用现代化教学的方式,利用现代科技教学手段教学。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多种现代科技教学应运而生,如运用多媒体教学改变传统的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的被动式课堂讲授模式,实现学员主动学习。要着力提高教师的素质;抓安全培训师资的充实提高,做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高质量教材、教案的编写,满足不同层次学习人员学习的需求;不断改进教学治理、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

和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通过各种形式不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切切实实提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全技术素质,推动煤矿企业安全治理,促进安全生产。

第三篇: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我县是一个产煤大县,全县现有煤矿60个,其中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的20个,常年产量在120万吨左右,上缴税费近1000万元,煤矿行业安排就业人员近8000人,煤炭行业对全县的经济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县煤矿开采条件差,难度大、成本高,煤炭安全生产压力大。从2001年以来,我县共发生煤矿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特别是2003年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7人,百万吨死亡率达14.16%,百万吨死亡率超过了全国、全省、全市的平均水平,给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本文通过分析我县煤矿近三年来安全生产发生的事故,找出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2001年—2003年全县煤矿事故情况

2001年至2003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国共产党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 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县官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0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分析, 3年中以2003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三、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

第四篇: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5、从事故发生的分析, 3年中以2003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三、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5、针对重点,解决难点,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当前,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上伤亡事故发生的重点是顶板和通风瓦斯两个方面,但工作上的难点还包括水患的治理。因此如何防范以上三个方面的伤亡事故,是我们下步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顶板管理上,一是必须督促企业配齐配足专职顶板管理员,明确其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分片分段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企业的操作工人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做到敲帮问顶,支护到位,成排成行,充填必须足实接顶,杜绝工作面现场空顶作业,冒险作业,在处理危岩时技术人员必须现场指挥,制定科学的方案措施方可进行,切实防止顶板事故;三是煤矿井下负责技术的矿长,必须对专职顶板员的工作和工人的支护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及时解决顶板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四是煤矿企业要逐步推行“以钢代木”的支护材料,确保支护到位。在通风瓦斯管理上,一是企业必须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全面制定企业的瓦斯管理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操作;二是全县所有的高瓦斯矿井必须配备瓦斯监控系统,其监控的范围、地点、时间必须按规程进行,并实行专人负责;三是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严禁井下无风、微风作业,特别是要抓好碛头掘进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突然集聚;四是企业必须配齐配足瓦斯检查人员和瓦检设备,并严格按照规程加强瓦斯检测,真正做到“一班三检”、“一炮三检”,坚决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五是必须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的管理,严禁井下电器失爆;六是严格井下掘进作业放炮作业瓦斯检查员的跟班作业,防止掘进过程中瓦斯事故的发生。在水患治理上,煤矿企业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水患治理方案,特别是有水患威胁的矿井,必须对采空区,含水层的水汶地质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从而制定科学的探放水措施、方案。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按方案进行,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在洪期要加强井上下值班管理,防止洪水对矿井的威胁。我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我们只有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采取强硬措施,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才能确保省、市所下目标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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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南非煤矿安全管理考察报告

胡鼎昌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南非煤矿安全管理的考察,分析了我国煤矿事故多发的原因,提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建议。

〔关 键 词〕煤矿 安全生产 考察报告

〔作者简介〕六盘水市煤炭管理局 副局长

笔者于2006年初参加由国家外专局组团的煤矿安全管理考察培训团,到南非共和国进行了为期21天的考察和培训。在南非参观了黄金矿山、煤矿及国家矿山救援中心,了解了南非煤矿安全管理、资源开采、矿山救援的情况。

南非共和国位于非洲大陆南端,是非洲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其国土面积仅占非洲的4%,人口占6%,但国民生产总值约占全非洲的四分之一。国内生产总值约4567亿美元,人均生产总值约10700美元,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1.9%。国民生产总值当中,第一产业占5%,第三产业占63.5%,南非占黑非洲的40%左右。南非基础设施良好,资源丰富,是世界五大矿产国之一,经济开放程度较高,矿业、制造业和农业是经济三大支柱,深矿开采技术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和能源业是南非工业四大部门,近年来,南非的旅游业发展很快,逐步成为南非的主要产业,矿产品出口约占出口收入的50%,全国约有12%的劳动力从事矿业。制造业门类齐全,技术先进。主要产品有钢铁、金属制品、化工、运输设备、机器制造、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

一、南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南非是世界上几大主要产煤国之一,可开采总量为1155.3亿吨,其中已探明的储量有550亿吨,在世界排名第五位,占世界储量的11%,2005年原煤产量2.4亿吨。南非煤炭资源有其得天独厚的条件,一是埋藏较浅(平均埋藏深度为80米);二是煤层厚,多为2.5-8米;三是煤层分部均匀,基本没有断层,赋存条件好,煤层斜角一般在15度至25度之间;四是煤层瓦斯含量低,相对涌出量都在1.7立方米/吨以下。南非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普马兰加省和纳塔尔省北部(凌波波省),以贫瘦煤为主,焦煤极少,露天煤矿占49%,井下开采的占51%,一般煤层在2米以下的都未开采。采煤方法为长臂连续割煤开采,皮带运输直到井口装车或进入电厂车间。南非煤矿从业人员为4.85万人,全国生产矿井60对。

——南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实行企业负责,煤矿安全的主体是煤矿企业本身。国家矿产能源部代表国家监管,由国家、企业、从业人员代表组成三方委员会负责监督。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初,南非煤矿事故频繁发生,每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都在千人以上,一次死亡上百人的矿难有上百起。1974年,某煤矿发生瓦斯事故,一次死亡424人,是南非历史上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矿难。1987年南非针对矿难不断发生的严重局面,组织专家对矿难的性质、特点、原因进行分析和评估,采取措施有效控制煤矿事故的发生。一是对煤矿安全管理立法,依法管理煤矿安全;二是建立煤矿瓦斯治理实验室,对煤矿瓦斯进行研究和探索,加大瓦斯监控力度,掌握规律制定治理瓦斯的规程和措施,强制煤矿企业严格执行;三是强化煤矿矿工的培训,提高素质,增强遵章守纪的意识;四是加大对煤矿的投入,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开采技术,大幅度提高煤矿开采的机械化程度,尽量减少井下从业人员;五是提高死亡人员的补偿标准,使矿主意识到发生事故赔不起。南非煤矿事故死亡一人,补偿标准30万兰特,相当于我国人民币45万元左右。

经过五年的依法治理,南非煤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死亡人数大幅下降,百万吨死亡率进入先进国家的水平。特别煤矿的瓦斯事故已经有效控制。除了1993年因电器设备摩擦起火,发生一次瓦斯爆炸事故,死亡53人外,直到2005年都没有发生瓦斯爆炸事故。2004年南非煤矿共死亡23人,2005年死亡15人,都是机械事故和火灾事故造成的。南非提出一个目标,到2013年煤矿事故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003人以内,提倡零伤害。

南非没有非法采矿,若发现违法开采的由警署依法拘押,否则,追究警察局的渎职行为。

二、我国煤矿生产事故多发的原因

(一)煤矿安全管理滞后。煤炭是我国的重要能源,煤炭占全国一次能源结构的70%。煤炭发展的主要问题是煤矿安全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煤炭需求量也随之增加,但由于开采方式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煤矿的安全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安全事故频发,死亡人数居高不下。

矿井超能力生产现象非常普遍。煤矿防灾系统不健全且能力不足,相当多的矿井防灾系统设施陈旧,技术装备落后、老化;部分高瓦斯矿井尚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大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缺少监控功能;多数国有煤矿通风系统存在问题。

与此同时,煤矿还存在自然条件差,灾害多、数量多,大中小并存且差异大、机械化程度低,安全技术装备不足、从业人员结构复杂,综合素质差,管理落后等四方面问题。因此,尽管国家出台了严厉的措施力保安全生产,但煤矿每年事故死亡人数依然在较高水平,重特大事故仍频繁发生。

我国已提出安全生产的中长期目标,即到2010年全国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大幅下降,到2020年全国安全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尘肺病患病率、万元产值事故损失率等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依靠科技进步,需要长期开展煤矿安全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工作。

(二)体制不顺,管理弱化。监管的部门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煤矿安全的主体地位落实不到位。一是煤矿安全监管力量分散,多头管理,重复处罚的现象较为突出。除负责履行国家监察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外,还有市、县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也对煤矿安全负有监管职责。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使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地方管理部门无权实施,致使市、县两级监管部门不能有效监管,煤矿安全监管力量分散,不能形成合力,煤矿安全监管效果较差。

二是煤矿安全管理体制不顺。煤矿监管体制变化频繁,部分监管部门对区域煤矿基础资料掌握不全、不细,不能掌握区域内有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和产量。同时,存在管煤炭生产的不管安全,管煤矿安全的不管生产的情况。个别地区检查煤矿安全的部门和单位达30多个,造成人人管,但人人不负责任,有利就上、遇事就推、互相扯皮的现象,一事多罚、重复处罚的事情时有发生。对煤矿安全费和维简费的监管责任不清。

三是乡镇政府煤矿安全监管责权不统一。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乡镇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无权对煤矿行政执法,不利于乡镇一级政府对煤矿安全的有效监管,但煤矿一出事故又要追究乡镇领导的责任。

(三)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欠帐多。近年来,通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现状评价、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煤矿安全投入有大幅度增加,矿井面貌有较大改善,但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未能根本改变,由于历史原因,煤矿建设不规范,导致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先天不足,有些煤矿该配备的设备设施没有配齐,安全得不到保障,相当数量的小煤矿不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和维简费,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是安全管理混乱,责任不落实。大多数煤矿管理机构不健全,各种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相当数量的煤矿以层层承包形式进行开采,甚至买卖,小煤矿产权变更频繁,将安全风险、安全投入转移到承受能力较差的承包人手中。一些地方包工队大量存在,发放的文件到包工头手上就停止了,无法落实到一线人员身上,导致责任落实不下去,安全监管难度加大。

三是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技术人才缺乏。许多矿井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多个矿井由一个技术人员兼职的现象非常普遍。相当一部分煤矿业主、煤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少、能力差。

四是从业人员培训不扎实、不到位。煤矿从业人员普遍存在业务水平低、安全意识差、违章操作的现象,主要就是全员培训抓得不够,大多数培训走过场,给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

三、对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建议

(一)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创造良好的生产管理秩序。建议参照其他地区的管理模式,结合我市地方煤炭工作实际,彻底理顺地方煤矿管理体制,做到市、县、乡有上对党委、政府负责,下对老百姓生命财产负责,责任和权利相统一的煤炭生产、安全、技术管理队伍,从而实现对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的统一管理,改变现在安全管理与生产、技术、经营管理脱节,不出问题谁都管、出了问题谁都不管的现状。

(二)以人为本,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安全文化是煤矿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构筑安全文化体系,大力营造职工生命安全平台。一是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灌输,把《煤矿安全规程》的字字句句都变为职工自觉遵守的工作标准和行为准则。在广大企业职工中逐步形成“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理念,安全系统工程论的齐抓共管理念,事故后有事故的安全防范理念,尊重客观规律的安全风险理念。二是必须把科学管理作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结合起来,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使广大职工行有规范,干有标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选准企业安全文化的突破口,把影响安全生产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作为工作重点,把制约安全生产的薄弱点和影响职工生命安全健康关键点梳理归纳出来,用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先进的技术管理办法,集中大家的智慧力量来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四是将亲情家庭文化、企业文化融入安全文化点建设之中,把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企业职工安全行为以及群众的重托、家庭亲人的期盼作为安全宣传教育重点。

(三)依法治理煤矿的安全管理。应依照法律法规治理煤矿安全,杜绝以行政手段代替科学管理,不能因为有一个煤矿出现事故,就要求所在的一个县、一个市全面停产整顿。引导煤矿掌握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提高煤矿业主执行国家政策、行业指令的主动性,并使之贯穿于煤炭生产企业的管理之中,从生产安全与经济效益的相互关系引导地方煤炭企业的生产,促进煤炭企业加大投入。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调整煤炭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煤炭资源整合。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综合利用”的原则,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集约化水平和优化地方煤矿生产布局和结构,加快对合法小煤矿的联合改造,按照安全、高效、规模的要求,坚持改造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基本思路,合理规划,最大限度利用和保护资源。加大大中型矿井建设,新建一批30万吨以上的矿井;技改一批3—9万吨的矿井;鼓励和支持小型煤矿通过联合、资产重组、兼并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争取技改扩能整合一批30万吨/年以上的煤矿,实现大中小型矿井协调发展。

根据资源情况,把资源块段小、管理、设施差的地方煤矿进行整合,完成45对矿井的整合方案初步设计及论证工作,争取启动一批整合矿井。

(五)加快科技进步步伐,推动地方煤矿健康发展。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大幅度提高机械化程度,有效控制井下作业人数,尽最大努力减少群伤群亡的恶性矿难。

一是在煤矿开采工艺上,积极推行长壁式等正规采煤方法,淘汰粗放、落后、浪费大的掠夺式采煤方法,进一步提高地方煤矿单产。

二是在地方煤矿积极推广和引进小型割煤机开采技术,有条件的煤矿要引进较为先进的综采技术。积极推广皮带运输,大幅度提高机械化程度,有效减少井下作业人员。

三是认真探索和研究井下瓦斯变化规律,积极推广和采用先进的瓦斯监测监控手段,强化井下瓦斯的监控,有效消除瓦斯事故。

四是积极推广支护材料的改革,推广金属支护、液压支护和永久性巷道的锚喷支护,取消木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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