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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cors相关问题解答(全文)

jscors相关问题解答第一篇:jscors相关问题解答JSCORS在地籍测量项目中应用【摘 要】简要阐述了JSCORS系统的构成及应用原理,讨论了在常熟地籍控制测量中如何使用JSCORS及如何对JSCORS施测的控制点进行检查,并介绍了笔。

jscors相关问题解答

第一篇:jscors相关问题解答

JSCORS在地籍测量项目中应用

【摘 要】简要阐述了JSCORS系统的构成及应用原理,讨论了在常熟地籍控制测量中如何使用JSCORS及如何对JSCORS施测的控制点进行检查,并介绍了笔者在使用JSCORS中的心得体会。

【关键词】JSCORS;江苏卫星定位连续运行系统;图根控制

JSCORS是一种新的测量方法,新的RTK技术。原来使用RTK进行测量,至少需要具备两台卫星定位接收机,一台为参考站,一台为流动站,从参考站发出差分信息到流动站,流动站可以得到高精度的坐标成果。应用JSCORS以后,出外测量只要带一台流动站即可,流动站直接从CORS系统中接收差分信息。它极大地提高了仪器的使用效率,节省了人力资源。文章主要介绍JSCORS的使用原理及在地籍测量项目中应用。

1 JSCORS的应用原理[1]

JSCORS项目是江苏省测绘局“十一五”的重点项目,由江苏省测绘局牵头联合江苏省气象局、地震局和省公安局等部门,由江苏省测绘工程院具体实施,武汉大学提供技术和监理服务,并于2006年7月正式启动,2006年底完成。JSCORS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建设70个左右连续运行参考站,在江苏省域内建立一个高精度、高时空分辨率、高效率、高覆盖率的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综合信息服务网络。把GNSS(全球导航定位系统)这一新技术应用于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震监测、地面沉降监测等领域。它是卫星导航定位技术、测绘学、气象学、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技术及现代通信技术相结合的新技术。

JSCORS系统主要有3部分构成:参考站系统、数据处理中心和用户部分(如图1)。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数据处理中心,它包括JSCORS系统中数据的传输、接收、处理、播发等功能。

(1)参考站系统

参考站系统用来进行卫星信号的捕获、跟踪、采集与传输,另外还对系统设备的完好性进行监测,是整个系统的感觉器官。截止2008年9月JSCORS网共包含70个参考站,其中江苏省境内67个,上海市境内3个,参考站间最长间距83km,最短间距12km,平均间距50km。每个参考站均包含观测墩、GNSS接收机、室外天线、机柜、UPS、防电涌设备、通讯设备等组成,其中防电涌设备包括避雷针,电力线保护器和天馈线避雷器等。

参考站系统与数据处理中心之间有通讯线相连,数据实时的传送到数据中心。

(2)数据处理中心

数据处理中心包括系统控制中心和数据通讯系统,系统控制中心的作用是数据分流与处理、系统管理与维护、服务生产与用户管理,它是整个系统的心脏。数据通讯系统的作用主要是利用宽带把参考站GNSS观测数据传输至系统控制中心,利用公众移动通讯网(GSM、GPRS、CDMA等)把系统差分信息传输至用户,利用Internet网络把定制后的原始观测数据传输给事后须精密处理的用户,它是整个系统的血管。

(3)用户部分

用户部分就是按照用户需求以及用户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不同精度的定位,如米级、分米级、厘米级和毫米级等,是建设JSCORS的最终目的。

2 JSCORS系统的运用

JSCORS系统和RTK实时卫星定位系统一样,利用GPS差分定位技术,获取实时差分定位解。用户须在CORS中心购买一个用户号,一台GPS卫星定位接收机(如徕卡、天宝、拓普慷、南方、中海达等),需添置一个CORS系统差分信息接收器,还要如同手机用户一样,在移动或联通(GSM、GPRS、CDMA等)购买一个电话卡,这样CORS系统差分信息接收器就和手机一样,可以通过移动或联通(GSM、GPRS、CDMA等)的无线网络,接收来自CORS中心的差分信息。

和以往的RTK技术一样,因为地理条件的差异,每个项目都要建立一个坐标系统,将GPS测量获得的WGS84坐标转换至项目所采用的平面直角坐标。转换参数的获取可以有以下几种方法:

利用所在测区的3个以上已知点进行坐标系统的七参数转换,首先在WGS84坐标系下利用CORS测出各个点的WGS84坐标,其次利用各个点的WGS84坐标及其相应的平面直角坐标及高程,在仪器中进行坐标转换来建立当地的CORS坐标系统。

(1)也可以利用当地附近的C级网的精确WGS84坐标和平面直角坐标及高程进行转换,求得7个转换参数,来建立当地的CORS坐标系统。

(2)JSCORS系统的参考站是建立在覆盖全省范围内的70个左右连续运行参考站,参考站的差分信息是以江苏省C级网的坐标系统为基础。有了JSCORS以后,就不需要架设参考站了,每台双频GPS卫星定位接收机都能作为流动站进行工作。设置好配置集后,在流动站的工作状态下,在得到流动站导航解后,打开CORS信息接收机,登陆JSCORS信息系统平台,接收来自CORS系统基站的实时差分信息。在获得cm级的实时RTK定位解的情况下,一般测量10个历元的坐标平均值作为结果。

3 JSCORS用于常熟地籍项目图根控制测量

在常熟地籍控制测量项目中,首先利用原有C、D、E级GPS控制点成果,按规范和设计书的要求,采用快速静态的方法加密了一级导线;图根控制测量若用常规导线测量的方法必然进展缓慢,效率低下,因此决定采用JSCORS做图根控制测量。

3.1 JSCORS测量的主要作业流程

首先利用测区附近的C、D、E级GPS点或已施测的GPS一级导线点的WGS84坐标和项目所采用的平面直角坐标及高程进行转换,求得7个转换参数,来建立当地的CORS坐标系统。如图2所示

参数建立好后,正确安置仪器设备,把双频GPS接收机工作模式设置为动态作业模式,选择流动站配置集,接收机开始解算整周模糊度,整周模糊度一经确定,主测量面板上所显示坐标质量在0.010-0.050,表明仪器初始化工作完成。登陆JSCORS信息系统平台,接收机在获得cm级的实时RTK定位解的情况下,接收参考站所发射的各种观测信息,再对其与参考站间基线进行解算,实时获得该点坐标,一般测量10个历元的坐标平均值作为结果。

3.2 为掌握JSCORS在本测区应用的可靠性,我们进行了多种比对试验

(1)已知点比对试验

在测区的首级控制点(静态GPS点)和加密控制点(快速静态GPS点)上采用JSCORS施测坐标,采用控制测量动态作业模式,操作员手扶跟踪杆,视圆气泡稳定,GPS信号及网络差分信号收敛,得到JSCORS固定解后,观测10个历元;使用仪器为徕卡GPS接收机、通讯模块;使用接收机厂商提供的随机商用软件进行数据处理。比对试验结果如图3:

比对数据坐标较差△D最大误差2.4cm,最小误差0.7cm,中误差±1.77cm,均小于规范要求。E级GPS静态测量点、按一级导线要求采用快速静态方法进行施测的GPS点,两类点的坐标与JSCORS施测的坐标差值没有系统差别;精度统计表明:JSCORS可以用来进行图根控制测量,精度与快速静态或一级导线相当。比较结果说明快速静态GPS测量与同系统中的JSCORS测量内符合精度良好,证明JSCORS技术完全可以满足常熟地籍项目图根控制测量的技术要求。

(2)不同时段测量比较

众所周知,JSCORS测量各测点精度独立,互不关联,有全测区精度均匀的优点,但其粗差存在很强的不确定性,为保证作业质量,做图根控制测量时应选择不同时段,施测两遍,两次测量原始观测数据信息汇总及较差分布见表1:

施测总点数为294个,观测值总数为588个,两次观测数据比较结果如下:点位中误差为M=±1.46cm,其中坐标差最小的为0.9cm,最大的为3.1cm,说明JSCORS能够满足图根控制测量的要求。

(3)全站仪边长比较

相对常规测量来说,JSCORS只考虑点位精度,绝对精度高,但每个点具有独立性,其相对精度较低,在工程应用中,为确保图根控制测量的精度,有效控制粗差,采用全站仪对JSCORS测量的图根点边长检测是必要的。边长检测信息汇总及较差分布见表2.

表中边长误差最小的为0.001米,最大的为0.047米,中误差为M=±0.011米;检测结果一方面证明了JSCORS点精度满足图根控制要求,另一方面也证实了JSCORS外符合精度的可靠性。

3.3 通过实例可以得到以下几点结论,供应用JSCORS技术进行地籍控制测量时参考

(1)JSCORS技术因高效率、灵活、误差不积累、厘米级的高精度越来越受到测绘人员的青睐。

(2)与静态、快速静态GPS测量相比较,JSCORS无足够的几何检核条件,笔者认为不宜用来作首级控制。在使用JSCORS布设加密图根控制点时要加强检核,采用在不同时间段观测两次的方式施测,取中数使用,这样不但避免了粗差,而且使点位精度得到提高。

(3)在碎部测量时,每次在图根控制点上架设全站仪定向时,加测定向边的平距,若有条件再施测一个图根控制点的坐标作为检核,符合精度要求方可使用,这样再一次保证了JSCORS图根控制测量成果的可靠性,又使原本独立的各图根点产生了联系。

参考文献:

[1]安艳辉,史照良.全球卫星导航定位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的技术探讨--以JSCORS徐州试点工程为例[J].现代测绘,2006(6).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T18314―200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1.

第二篇:外管相关问题解答

【外汇监管】外汇及跨境监管问答精选19问

①【外债】问:根据《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及其操作指引等的规定,如借款合同中不存在提前还贷条款,企业不得提前归还外债,银行实际业务中如何控制企业提前还贷?外汇局如何监控企业是否存在提前还贷行为?答:银行在办理企业外债还本付息时,应准确核对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的外债控制信息表、还本付息通知书与外债提款、利率、计息期间以及是否有提前还贷等条款的一致性。对于相关要素不一致的,不得办理还本付息。外汇局在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时,重点审核借款金额、期限、利率、是否存在提前还贷及适用法律等条款。对于借款合同中无明确提前还贷条款的,在核发给企业的外债签约情况表中的“是否有提前还贷条款”一栏注明“否”。在日常监测及为企业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时,外汇局将核实企业是否存在提前还贷行为,如签约情况表中无提前还贷条款,企业在银行办理了提前还贷,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②【外债】问:甲公司借入人民币外债,可否购汇以美元形式还本付息?答:根据《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及其操作指引、《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汇综发[2015]83号)等的规定,外债提款币种应当与还款币种保持一致。甲公司借入人民币外债却拟购汇偿还,增加了购汇压力,不予支持。目前,只有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中的外债偿还业务除外。

③【外汇资金池】问:如何理解《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中提到的“外债资金可依法偿还人民币贷款、股权投资等”。人民币贷款是否包括银行人民币贷款、委托贷款和民间借贷?是否允许用于境内证券投资?答:根据《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外债结汇资金不得偿还境内金融机构的人民币贷款,36号文对此有所突破,但目前暂控制在允许外债资金偿还境内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且已使用完毕的人民币贷款(含委托贷款)。根据《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及36号文的规定,外债资金只能用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支出,因此,如果债务人经营范围中存在境内证券投资的,其借入外债可用于证券投资。

④【离岸贸易】问:企业如以先收后支形式开展离岸转手买卖,在何种情况下需向外汇局报备,如何报备?答:根据相关规定,离岸转手买卖同一合同项下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企业应当向外汇局报告。相关企业应当自该离岸转手买卖收入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转手买卖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模块,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支出金额、预计付汇日期等信息。

⑤【经常项目货物贸易】问: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若放款资金由境外银行提供(例如包买行为境外银行的福费廷业务),此类融资款及回款是否也可直接进入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答:待核查账户的收入范围不含出口贸易融资项下境内银行放款及境外回款。对于符合规定的由境外银行提供的出口贸易融资业务,属于买断型的,融资款应当进入企业的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属于非买断型的,融资款不必进入待核查账户,境外回款应当进入待核查账户。

⑥【经常项目货物贸易】问:企业可否跨行办理货物贸易项下提前购汇业务?对于货物贸易项下提前购买的外汇,可否办理同名划转?在实际对外支付前,可否用于理财等业务?若可,企业在需对外支付货款时,由于提前购买的外汇已用于理财业务暂不能用于支付的,可否再次购汇对外支付?答:企业货物贸易项下提前购汇业务,只能在同一家银行办理购汇、付汇手续;提前购汇资金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不能在不同银行间办理同名划转。提前购汇资金用于符合规定的理财等业务的,应充分考虑支付货款的时间周期,实际对外支付时不得再次购汇。

⑦【经常项目服务贸易】问:银行为企业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审核哪些材料?答: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确认交易单证所列的交易主体、金额、性质等要素与其申请办理的外汇收支相一致。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金融机构还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的规定办理。

⑧【资本项目外商投资】问: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家银行办理登记后,是否可以到其它银行开立资本金账户?答:可以。外商投资企业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不限制地域,也不限制账户个数。

⑨【资本项目外商投资资本金结汇】问:是否已经取消单笔5万美金备用金结汇的要求?答:是的。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有关规定,对单个企业以备用金名义结汇使用资金(含直接结汇使用和从结汇待支付账户中支出)仅有每月不得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规定,无结汇次数及单笔额度限制。

⑩【资本项目外商投资资本金结汇】问: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使用有哪些限制?答: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经营范围许可的除外)、偿还企业间借贷(含为第三方垫款)以及偿还已转贷予第三方的银行人民币贷款;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不得用于支付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相关费用。 上述问答来源于《中国外汇》

免责声明:

以下问答所有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而非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目的使用,亦不代表任何监管机构的立场和观点。任何仅依照本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做出的行为及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

⑪问:人民币跨境资本金及外债能否用于归还境外贷款,能否归还外币贷款?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银发[2012]165号)(以下简称银发[2012]165号文)第十七条规定,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和人民币境外借款一般存款账户的人民币资金可以偿还国内外贷款。根据最新2015年8月11日之后的外汇管理监管精神,以及汇发[2015]38号文之后的各地执行要求,明确:严格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中关于提前还款的相关规定,贷款合同中没有提前还款条款的,不得提前还款。

⑫问:人民币跨境资本金及外债是否可以做定期存款或者理财产品(如结构理财产品)答:根据银发[2012]165号文第十六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人民币境外借款一般存款户存放的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不得购买理财产品、非自用房产;对于非投资类外商投资企业,不得用于境内再投资。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的人民币资金可以转存为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存款,其他账户原则上不能用于定期存款。

⑬问:人民币对外融资担保是否占用对外担保额度,开立人民币备用信用证是否占用对外担保额度?答:2014年5月份外管局推出跨境担保新规《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大幅度放松跨境担保,将审核制改为事后备案制,同时取消对外担保的额度管理,所以本问题已经失去现实意义。回顾历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协议付款、预收延付,为客户出具境外工程承包、境外项目建设和跨境融资等人民币保函等业务不实行额度管理。但外管局的汇总发[2011]38号文仍然要求原则上按现行对外担保管理规定操作,此类争执在中国人民银行又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银发[2012]103号)得以终结。2012年9月份货政二司在《中国人民银行货政二司关于明确人民币融资性担保是否占用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指标的通知》更是非常明确地答复“银行开立人民币融资性对外保函不占用银行年度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指标”。

⑭问:人民币内保外贷的担保人主要是哪些?答:最主要依据为《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168号文)“

五、境内非金融机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规定,对外提供人民币担保。境内非金融机构对外担保使用人民币履约时,境内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为其办理人民币结算,并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履约款项也可由境内非金融机构使用其境外留存的人民币资金直接支付。”该条款实际上是将银发[2011]145号文中的规定的担保人从银行扩展到非金融机构。所以综上所述人民币内保外贷的担保人只局限于银行和非金融机构,不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不包括个人。 ⑮ 问:短期人民币外债按照“发生额”计算总规模,是否永久占用企业的投注差?答:根据银发[2012]165号文第二款规定,除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转增资本、境外人民币借款首次展期外,其他借款行为均应计入借款总规模。

⑯ 问:境外参加行人民币同业账户内资金是否能以拆借的形式借给境内其他银行答: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第三条规定,境外参加银行的同业往来账户只能用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根据第十条规定,港澳人民币清算行经批准后可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同业拆借业务。但根据《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168号)第七条规定,境外参加行在境内代理行开立的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与境外参加行在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之间,因结算需要可进行资金汇划,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在境内开立的人民币清算账户之间,因结算需要可进行资金汇划,因此不再局限于只能用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⑰问:境外放款人民币专用账户有哪些管理要求?答:应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用于人民币境外放款的支出与收回、以及相关放款利息、费用等合理收入。境外人民币放款专用账户应与放款合同一一对应。该账户待境外放款全部收回后,可将资金转入该机构在境内同名人民币结算账户内。 ⑱ 问:企业境外放款对象是限于关联公司还是没有限制?境外放款业务只能以资金池模式开展,还是单笔放款也可以?答:境内企业向境外放款的对象没有限制,不限于关联公司。境外放款业务既可以以资金池模式开展,也可以以单笔放款形式开展。

⑲问:对于境外放款企业的资质和放款额度是否有管理要求?答:放款企业资质和放款企业资金额度暂无特殊限制。

转载自法询金融

第三篇:营养师相关问题解答

营养师培训学习相关问题解答

一、营养师是什么?考了营养师有什么用?价格有点贵,能否便宜点?营养师是专门指通过严格营养基础理论学习和专业临床营养技能

营养师法立法中,将以获得技能证书为合格上岗。

1、营养师是国家的医学权威证书,和我们专业贴的最近的专业技能证书;是我们护士职业转行就业的另外一条出路,有了这个证,我们的四个方面的优势:A,可以在外面挂职(三级,600-1000之间,二级1100--1300元;一级1400-1600元)赚点外快;增加收入。B,我们可以转行,从事专门营养师工作,可以在幼儿园担任营养保健师、在保健品公司担任健康咨询顾问,给病人提供营养咨询指导。在酒店都有配备营养师。目前福州已经逐步开始需要纳入健康管理体系。配备专门营养师;实行营养配餐和食品标签制作、营养咨询等工作;比如,福州南海岸鳗钙有限公司都有专门配备营养咨询员;从事客户咨询和营养指导工作。融侨幼儿园,都已经有配备营养师、目前也都还在继续招聘。C,我们退休或在家自己开设营养咨询诊所;为别人提供营养咨询和配餐工作。也可以获得工作的额外收入。D,这是个高级职称,我们是护士,专业和营养师结合的很紧;营养师现在慢慢开始形成专业技能了;我们护理刚好可以和它结合起来。

2、木星公司培训营养师提供的学习,不单纯只是考证;更重要的是;他们有组织沙龙活动;开展针对中医调理系统的营养课程,学以致用。可以认识很多优秀的营养学医生和朋友。

如果学的比较好,他们还会

帮忙推荐就业和挂职的机会。

二、营养师培训时间多长?我们有时候上班很忙;我们能否可以不到现场听课?这样学习可以吗?

1、可以啊,我们有视频光碟的培训课程,同时我们会把考试重点及学习大纲都列出来;同时我们上课就是由命题老师来上。考试的复习材料里面就包含了70%-80%的考试题目;只要有用心读;学习都能通过;通过率肯定是没问题了。

2、我们学习一般会在两个月左右;周一到周五会上一次课,周六周天也会上一次课。

3、只要交了一次钱(除非补考,要交260元每科补考费)全部费用2500元,其他都不用交。以后终生免费。以后只要有开班;都可以免费来听课。组织健康、专题讲座沙龙;都可以来参加。

三、你有没去考?这个证目前好像还不是很普及;考了也不知道怎么用?什么用,好像?

1、我有去考啊,我们都是医学护理职业的,接触面太窄了;现在要趁着年轻的时候多学点专业技能;而且它和我们接触的最紧密。顺便也可以帮助家里减轻负担;增加收入;所谓多一本证多一条出路。

2、这个证05年才开始;这一两年价格也低;难度也比较小。早考造好。后面经慢慢会逐年变难了;和驾照一样变难考了。

3、这是个新兴的专业技能,目前在上海、香港、广州、北京、深圳、杭州、甚至到现在我们的的厦门;都已经开始成熟起来了。在上海中级营养师(四级)收入大都在10--13万之间;香港那边更高了。会

在15-17万左右。我们福州幼儿园营养师月工资也会在3500-4500左右,酒店(西方财富、金源、香格里拉)这些就比较高;大概在8000-15000之间。保健品公司大概也会在3000左右。我们现在幼儿园、保健品公司、食品公司、酒店都大量缺乏营养师。新出台的《国民营养教育条例》规定“所有幼儿园、医院、学校、酒楼、饭店、单位食堂等必须配备营养师。”我们周边的国家;若新家坡、韩国、日本人;他们平均每200左右就有一个营养师、西方发达国家更不用讲了。他们更重视。温家宝总理在一二五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要加强国名营养健康工程;讲的就是对国民健康饮食进行干预(而健康干预需要的就是需要大量的具有医学和护理背景的营养师)。我们目前也在像日本等发达国家学习;而且我们的教材模板都是以他们的模型、再结合我们自己国情的特点;进行编写的。全国目前大概缺口在900万左右,但,目前真正在册登记的也只不过40万人左右。国外是营养师比临床医师来得多。他们注重健康健康预防胜过治疗;我们国家目前也开始这样做了。福州好多幼儿园、医院都有配备营养师,另外一些食品公司、保健品公司也都有(亚亨食品、南海岸鳗盖公司)。

4、这个证

第四篇:社会团体相关问题解答

信息来源: 民间组织管理局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基本概述

(一)什么是社会团体?

答: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成立社会团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1.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会员数不少于50个;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作为单位会员;

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及专职工作人员;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业务主管单位; 5.有不少于3万元的注册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规范的社会团体名称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答:1.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可以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和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上述字样;

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四)重庆市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有哪些?

答:1.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包括政府办公厅和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机构)、市政府各部门管理机构及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相应部门和机构;

2.中共重庆市委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及各区县(自治县)委的相应部门和机构;

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办公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区县(自治县)上述机关的相应部门; 4.经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或各区县(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授权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组织。

(五)什么是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

答: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该社会团体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

社会团体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社会团体开展活动、承办该社会团体交办事项的机构。

(六)设立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1.有规范的名称;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有符合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一)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的程序有哪些?

答:成立社会团体,须经过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两个阶段,具体如下: 1.发起人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筹备成立申请文件;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发起人向民政部门提交筹备成立申请文件;

3.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的,向发起人下发筹备成立批复; 4.发起人在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活动,召开成立大会; 5.发起人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文件;

6.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发起人向民政部门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文件;

7.民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向发起人发成立登记批复;

8.社会团体在民政部门领取证书、刻制印章后,到组织机关代码管理部门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到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二)社会团体申请筹备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答:1.筹备成立书面申请;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筹备成立的文件;

3.按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格式草拟的章程草案; 4.10个以上发起人(单位)名单。(发起人名单含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及本人签名;发起单位名单含单位名称,法人签字及单位公章);

5.拟发展会员名单;

6.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办公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办公场所为其他法人、自然人无偿提供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协议证书及提供者的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办公场所为租用的,提供租用协议及场所提供者的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

7.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8.《社会团体申请筹备登记表》、《社会团体发起人、拟任负责人备案表》。

(三)社会团体申请成立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答:1.正式成立的书面申请;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

3.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填写《社会团 体章程核准表》;

4.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会议纪要; 5.会员名单;

6.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组成名单(未设立常务理事会 的可不提供常务理事名单);

7.负责人名单; 8.会费收取标准;

9.填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 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领导干部任免批文。处级副处 级领导干部报所在单位党组审查同意,厅级副厅级领导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

(四)社会团体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的办结时限是多少? 答: 申请筹备办结时限为:从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出具的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上的时间起60日内,登记管理机关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

申请成立办结时限为:从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出具的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上的时间起30日内,登记管理机关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

(一)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答:1.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包括设立的理由,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

3.办公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办公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办公场所为其他法人、自然人无偿提供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协议证书及提供者的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办公场所为租用的,提供租用协议及场所提供者的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

4.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5.填写《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表》、《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备案表》;

6.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办理时限是多少?

答:办理时限是从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出具的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上的时间起20个工作日内,登记管理机关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四、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一)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答:1.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原业务主管单位、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出具相应文件,并在变更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表中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处应有原业务主管单位和新业务主管单位的印章图样;

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4.原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6. 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7.交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二)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答:1.变更登记书面申请;

2.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同意变更的文件; 3.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4.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5.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

6.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7.交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三)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答:1.变更登记书面申请;(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出具同意变更的文件或在社团提交的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和变更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表中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原法人签字)、《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3.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4.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的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5.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领导干部任免批文。处级副处级领导干部报所在单位党组审查同意,厅级副厅级领导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

6.交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四)社会团体办公场所变更登记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答:1.变更登记书面申请;(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出具同意变更的文件或在社团提交的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和变更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4.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证明(办公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办公场所为其他法人、自然人无偿提供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协议证书及提供者的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办公场所为租用的,提供租用协议及场所提供者的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

5.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6.交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答:1.变更登记书面申请;(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出具同意变更的文件或在社团提交的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和变更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4.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并进行章程核准;

5.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6.交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六)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答:1.社会团体提出的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的书面申请(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出具同意变更的文件或在社团提交的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和变更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填写《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或者《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备案表》;

4.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5.交回《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 6.涉及办公场所变更:还应提交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办公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办公场所为其他法人、自然人无偿提供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协议证书及提供者的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办公场所为租用的,提供租用协议及场所提供者的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

(七)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登记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答:1.变更登记书面申请(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出具同意变更的文件或在社团提交的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和变更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4.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5.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6.交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八)社会团体章程修改核准登记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答:1.章程变更登记书面申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在社团提交的书面申请上和章程核准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修改后的章程草案;

4.修改说明(说明章程修改了哪些条款的哪些内容及修改的理由);

5.社团原章程;

6.填写《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九)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理时限是多少?

答:从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出具的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上的时间起20个工作日内,登记管理机关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五、社会团体及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一)社会团体注销登记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答:1.注销登记书面申请;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3.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注销登记的会议纪要; 4.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 5.清算组织起草的清算报告; 6.填写《社会团体注销登记表》;

7.交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所有印章。

(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需要申报哪些材料?

答:1.注销登记书面申请;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

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4.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5.交回《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和所有印章。

(三)社会团体及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登记办理时限是多少?

答:从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出具的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上的时间起20个工作日内,登记管理机关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六、社会团体备案

(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应提交哪些备案材料? 答:1.《社会团体机构印章备案表》; 2.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社会团体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4.《社会团体账户备案表》;

5.《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申报表》。 (二)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后应提交哪些备案材料?

答:1.社会团体上一届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2.社会团体会员名单; 3.社会团体负责人名单; 4.社会团体理事名单; 5.社会团体常务理事名单;

6.《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 7.《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三)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应提交哪些备案材料?

答:1.社会团体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2.《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 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四)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发生变动应提交哪些备案材料?

答:1.社会团体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议纪要; 2.社会团体会费标准。

第五篇:存款证明的相关问题解答

6. 申请者的经济担保人,是否一定是父母?

不一定,但最好是父母或直系亲属,其余亲属也可以。

7. 可否由国外的朋友做经济担保?

不可以。一般朋友或领导及部属关系是不能做经济担保的。

8. 舅舅,叔叔,兄弟姐妹可否作为经济担保人?

可以,但必须出具相关的证明。

9. 如果没有任何存款历史记录,把一大笔钱直接存入银行,签证申请是否可以通过?

肯定会被拒签!

10. 使馆要求在银行的存款历史吗?多长时间?

要求。要有18个月(一年半)的历史记录。

11. 为何要求有18个月的存款历史记录?

主要是证明经济担保人的存款历史确实很长,不是暂时从别人那里借钱来对付签证。

12. 是否所有存款历史记录都要18个月?

不是。但是提供给使馆的银行存折或存单,一定的金额一定要有足够长的存款记录,经济担保人最好能提供银行定期提、存的记录。

13. 使馆会调查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吗?

会。对有些省份和地区,使馆会采取电话查询或实地访问的查询方式,所以千万不要试图做假。

14. 经济担保人是做生意的,有注册的公司,但无个人存款历史,怎么办?

如果有正式的营业执照,也是公司法人,要提供过去两年的资金损益平衡表,并经会计事务所认证,才可以。

15. 经济担保人是做小生意的,没有存单,无存款历史记录,也无营业执照,怎么办?

担保人必须提出相关的资金证明和税单,否则只有用信托基金的方式将所有的学费一次性汇到加拿大银行或交给学校,证明这笔钱是自己的。 16. 如果提不出相关存款的有效历史记录,是否可以采取其他方法?

是,也可将学费直接支付给申请学校,凭此原始收据,也有一定的说服力。

银行对账单是申请签证的支持材料

对银行对账单的一般要求:

银行对账单必须是由银行出具的。

可提供所有类型的银行以及账户(信用卡除外)的银行对账单。

可提供使用任何尺寸的纸张所打印的银行对账单原件。

如果您提供的是打印的银行卡账单,则需要加盖银行章,如果您提供的是银行存折复印件,则不需要加盖银行章。

如果申请者本人或其父母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需要提供个人及该公司名下的银行账单。

根据使馆的要求,您的银行对账单至少要体现最近三到六个月的账户流水, 如银行账单不完整,您需要附加解释信说明原因。

申请者也可以提供其他资产证明,例如股票或者基金的账户情况,但此类文件不能代替您清单内使馆要求的银行对账单。

请注意:银行对账单,即银行进出账单是指您的活期银行卡或者存折,该账单中体现了您在银行的日常支取记录,不是定期存折或者存款证明。

请注意:请确保您的银行对账单上有申请者的名字,申请者的名字必须是由银行打印的,如果是手写的,则不符合材料要求。学生如需提供父母的银行对账单,则对账单上要显示父母(账户持有人)的名字。

银行账单里须清楚列明工资项和退休金项

工作单位的银行流水

银行账单是签证申请的必要材料。

银行账单的一般要求如下:

银行账单是由银行打印并提供的。

各种银行的的借记卡 (信用卡除外)账单都是可以的。

银行账单可以打印在任意大小的纸张上。

如银行账单是通过银行卡打印的,则银行必须在账单上盖章。

银行账单须覆盖过去近3到6 个月的流水以满足使馆的最低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申请者须提供解释信说明情况。

请注意银行流水不是存款证明。银行流水必须显示每笔钱的进出帐及日期。

雇主单位的名字必须清楚的显示在银行账单上切必须是由银行打印的。

在自费留学申请签证时,提供出充足合理的经济担保材料是至关重要的,这是为了向签证官证明你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使自己完成国外的学业,而不会因为资金问题拖累家庭或成为别国的负担。经济担保材料主要是指存款证明和收入证明等材料。不少留学申请人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存款数额够了,存期也达到要求了,父母的工作证明也开了,却怎么还是被使领馆拒签?对此,一些留学中介的专家认为,准备留学经济担保材料时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假如其中一个方面出现问题,你的留学签证就有可能被拒签。

一、担保人最好是本人或父母

一般来说资金担保最好是本人或父母,至少资金的主要部分源自父母或自己,因为只有父母对儿女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所以除非有充足的理由,否则尽量不要让父母以外的人做经济担保。旁系亲属提供经济担保容易引起签证官的怀疑和警惕,因为旁人对你没有这种义务。

但这并不是说其他人做经济担保绝对没有通过签证的机会,特殊情况下,如果担保人在给签证官的陈述信中提出充分的理由,表明为什么给申请人提供这笔钱,而且提供的资金占自己收入的份额较小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通过的。另外,存款的户头应写申请人的名字,资金作为赠款出现。

二、收入要与存款相匹配

在经济担保材料中,自己或者父母的工作证明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收入情况一定要与工作单位和职务相吻合。如果存款的数额很大,但从父母的工作单位和职务判断不可能会有这么高的收入,这就会成为疑点。相反,即使根据学习计划,存款的总数只是接近但尚未达到要求的数额,但从父母的工作单位和职务看,每年的家庭收入足以支付孩子在国外求学,这种情况签证官也会批准你的签证。如果父母是自己办企业,那就要提供该企业的相关证明,比如该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单等来说明企业的经营情况,表明的确有经济实力支持孩子留学。

三、存款的收入和支出要合乎情理

在你的存款历史中,每一笔收入和支出的数额都应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你的存款历史中突然有一笔数目很大的进款项目,远远超过你正常的平均收入,你就要解释它的来源,而且这解释应该合乎情理,并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比如,银行里的钱是从股市里转入的,那就要提供股市开户证明,以及股市当天的银行转账凭据等一系列具体文件。如果有一笔资金是从别的存折转过来的,就要把那个老存折的取款凭条及存折的每一页都复印附上,并加上说明,这样的存款证明才会显得具体而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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