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停电停风应急预案
第一篇:煤矿停电停风应急预案
煤矿井停电停风应急预案1
曙光煤业大范围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应急处置可能发生的限电事故,导致矿井大范围停电重大事故,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干部职工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应急处理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矿井大范围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供电系统在矿井生产中涉及面广、影响大,大范围停电不但影响矿井生产系统中设备的正常运转,更重要的是影响煤矿生产中矿井通风、排水设备和提升设备的正常运转,造成矿井停风、水灾、提升设备紧急制动等事故,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抢险救援中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的原则。
(2)电力保证顺序为:先高压,后低压;先保矿井,后保地面;先保矿井通风、排水、提升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供电,后保生产及服务性供电。
(3)事故发生后,干部职工要沉着、冷静,迅速判断事故性质,科学合理调度,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并迅速查清事故原因,组织抢险排除故障。
(4)故障排除后,按程序恢复正常供电。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指挥机构及职责
3.1.1矿成立矿井大范围停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矿应急处置事故的最高决策机构。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机电副矿长 机电科长
成 员:其他副矿级以上领导、调度室主任、业务科室部门负责人、各区队负责人。 3.1.2应急处置指挥分工
(1)总指挥负责全面指挥,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督促实施。 (2)副总指挥按照指挥部的分工,带领相关的业务部门组成现场抢救、物资供应、事故调查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实施办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抢救工作。
(3)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由指挥部及时进行决断和紧急处理,同时指定专人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对外信息发布,由指挥部明确专人负责,防止对外信息报道混乱,影响抢险救援工作。 3.1.3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制定、批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3)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及应急处置程序,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5)批准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6)督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7)指挥救护、后勤支援等项工作,调度解决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设备等。
(8)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9)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裁决和处理。 3.2工作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矿调度室。 主任:调度室主任(兼) 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传达指挥部对抢险救援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
(2)调度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3.2.2抢险救灾和安全撤退指挥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矿长 机电科长
成 员:业务科室负责人 各区队负责人 职责:
(1)负责按矿指挥部要求将井下人员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并及时汇报。
(2)按照指挥部命令,组织力量完成抢险救灾的相关任务。 3.2.3事故应急处理组
组 长: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 机电科科长
成 员:供电队长 职责:
(1)迅速查明事故原因,组织排除故障,尽快按照程序恢复矿井供电。
(2)熟悉井上下供电线路,并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 3.2.4一通三防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 通风助理
成 员:通风科科长、监控主任。 职 责:
(1)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瓦斯排放等与一通三防有关的工作任务。 (2)根据需要制定矿井或采区自然通风措施和方案,并负责指挥相关单位落实执行。
(3)负责日常的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3.2.5安全保卫组
组 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
成 员:保卫科科长 职 责:
(1)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抢险救灾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抢险救灾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抢险救灾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2)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警戒保卫工作,在井口、调度室、办法室等要害地点设置专人警戒,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并保证井口附近50米范围内无火源。
(3)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嫌疑责任人的监控及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追查过程中对现场的勘查和取证等相关工作。 3.2.6后勤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小车司机。 职责: (1)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医疗救护指挥以及救援医护人员的集结调配;受伤人员的分类抢救;危重伤员的护送转院;特殊情况下对伤员组织专家会诊。
(2)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种抢险救援物资的调拨供应;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购置储备和保管维护。
(3)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客人的接待和地面车辆调配工作。
(4)负责处理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5)负责事故发生后各项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的筹措和调拨。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矿各级领导、各有关业务部门在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辨识出的、难以控制的矿井供电重大危险源,建立台帐,分级管理,加强业务保安工作,督促隐患整改,安装监测报警装置,控制风险,防止事故发生。
加强对职工进行爱岗敬业教育,增强责任心;加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岗位技能;加强对供电线路和供点设备的检修;保证可靠的双回路电源;对于风、雨、雷电、雪天气加强巡回检查,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4.2预警行动
一旦接到发生矿井大范围停电事故汇报后,接警人员(矿调度员)要立即向当天矿值班长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汇报,同时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作业现场至安全地带。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当天矿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性质及大小、基层单位的运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矿应急救援预案。 5 信息报告程序
(1)一旦发生矿井大范围停电事故,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必须立即切断采掘工作面除局部通风机外的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并加闭锁,在跟班干部或工班长带领下撤出所有作业人员到指定地点待命。
(2)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汇报后,接警人员(矿调度员)要立即向当天矿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汇报,同时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由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和当天矿值班长根据事故性质及大小、基层单位的运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矿应急救援预案。
如启动本预案,按照应急救援人员通知明细表,迅速通知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报到。其通知程序如下; (3)同时指定专人向公司总调度室、安监局等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发生事故单位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
②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
③影响范围;
④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⑤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⑥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
⑦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 6 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应急响应分为两级。即一级响应(基层单位)、二级响应(矿)。 6.2响应程序
一旦发生矿井大范围停电事故,应首先启动基层单位一级相应性质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性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实施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室)汇报,接警人员(矿调度员)接到事故电话汇报后,接警人员(矿调度员)要立即向当天矿值班矿领导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汇报,同时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当天矿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性质及大小、基层单位“一级预案”的运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矿二级应急救援预案。
如启动本预案,按照应急救援人员通知明细表,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和人员立即赶到到矿调度室,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应的工作小组,按照指挥部命令和各自职责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3处置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机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供电双回路停电造成停风时或向采区供风的主要通风机停风,10分钟不能恢复时,调度室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在上一级进行切断),关闭供水阀门,所有作业人员按照正确的避灾路线撤退;同时通知事故有关单位(井下变电所、采区配电所。)值班领导组织处理和抢修,同时做好记录。
(2)若矿井风井主扇发生停风事故后应按下列要求撤人:
①接到调度室的指令后,由当班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职工撤退。撤退前,由当班第一责任者安排电工将所有电气设备开关的手把打到分位并闭锁,并关闭供水阀门。
②变电所配电工、中央水泵房泵工、及绞车司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守岗位,等待调度室的指令。
(3)实现自然通风
根据网络解算,由于进风路线的气温低、空气密度大,回风系统温度高、空气密度小,形成自然风压,且自然风压的方向与正常通风的方向一致,故两风井的主扇全部停风后大巷及主要上山的风流方向不变。
若矿井发生风井主扇均停风时,经总指挥同意后,按要求操作实现自然通风,
(4)井上下各生产调度电话由当班人员或指定人员看守、接发,严禁乱占电话或无人接听等情况,影响调度指挥。 7 应急结束
7.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灾区内伤亡人数,确保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2)保证安全原则:恢复正常状态前,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二次事故或诱发其它事故的隐患。
(3)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器仪表的连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7.2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1)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方可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之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室)组织恢复正常状态,首先制定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同意后,按照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恢复生产工作,并及时向公司总调度室汇报。 (2)恢复供电原则
①恢复供电时必须执行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采掘工作面依次恢复的原则。
②恢复供电时必须按规定顺序进行操作:先送高压总开关,再送高压分开关,然后送低压总开关,最后送低压分开关。
③井下各变电所(配电点)及附近20米内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低于0.5%时,供电部门方可下令依次恢复入井高压电源、中央变电所供向采区的高压电源及各采区变电所高压电源。
④高压电源恢复后,在恢复移变及低压电源前,应首先检查移变低压侧,当确认低压分开关无向外馈电后,方可下令恢复该变电所低压电源。
⑤经瓦斯检查员检查采煤、开拓掘进工作面及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下令恢复该区域电源。
⑥凡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超限的区域,必须按照规定排放瓦斯后,方可下令恢复向该区域供电。 8 后期处置
(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数,清点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3日内写出救援报告。
(2)安检部门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参加应急救援的各部门,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4)分析总结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9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 (2)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 (3)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 (4)消防器材。
(5)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6)测量设备。
(7)图表资料: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通风网络图及井下供水、注浆、压风管路系统图、矿井自然通风系统图、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下生产调度程控电话安装图、井下排水系统图、矿井采掘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
附录:矿井大范围停电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方案 矿井大范围停电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供电系统在矿井生产中涉及面广、影响大。大范围停电发生的原因可能是:电网检修单回路供电出现故障;电网电压波动;暴风雨、大雪天气损坏电网供电设施;供电设施陈旧老化造成设备或供电线路漏电接地等。一旦发生事故,不但影响矿井生产系统中设备的正常运转,更重要的是影响煤矿生产中矿井通风、排水设备和提升设备的正常运转,造成矿井停风、水灾、提升设备紧急制动等事故,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 1 事故特征 1.1采区停电
矿井采区停电会造成采区设备停运,局扇停运造成局部瓦斯超限,斜巷运输设备紧急制动,严重危及采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原因有设备过载或者供电设备检修不到位漏电引起跳闸。 1.2 矿井停电
矿井停电会造成全矿井设备停运,矿井停风、主提升设备紧急制动、矿井水灾等,严重威胁矿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原因有:意外原因造成供电线路短路,电网电压波动。暴风雨雷电、大雪天气容易发生。 2 现场应急处置
2.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救人优先的原则:现场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首先进行自救,然后进行救助他人; (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的原则; (3)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 (4)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 2.2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措施
(1)当矿井供电系统出现停电故障后,电话通讯维护人员必须立即赶到调度室机房,将调度通讯机台切入备用电源,恢复矿井通讯调度系统。
(2)调度室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所有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在上一级进行切断),关闭供水阀门,所有作业人员按照正确的避灾路线撤退到指定地点。
(3)供电工区立即与上级供电系统联系是否有供电故障。如供电故障在矿井管辖范围内,立即组织人员对所辖供电系统可疑故障点进行检查,迅速查出停电原因,制定抢险救急方案,尽快处理,尽早恢复供电。
(4)主副井及斜巷提升绞车一旦出现紧急制动后,首先应对遇险人员进行抢救,并按照安全规程规定,有关各单位组织人员对钢丝绳、提升容器、吊挂连接器装置制动系统等主要部件及装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5)由于矿井停电造成不能排水时,首先组织受影响区域的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待恢复正常供电、通风、瓦斯正常后,及时组织排水。(6)如因大范围停电造成矿井停风,则按矿井停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3 注意事项
(1)应急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2)应采购国家指定的专业厂家生产的抢险救援器材,要严格采购、入库、存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查验收关,并按规定使用。
(3)制定的应急救援对策或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最好执行事前演练过的救援对策或措施。
(4)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5)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山西马军峪曙光煤业有限公司
大范围停电事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第二篇:兴顺煤矿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救援预案1.
兴仁县兴顺
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
为防止和减少无计划停电、停风对我矿安全造成的影响,确保全矿的安全供电和正常供风,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矿井上、下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事件。
二、应急组织机构
(一)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莫利民
副总指挥:黎 军 曹秀春 蒙成春 乔光武 邓 勇 成 员:各部室主要负责人
(二)应急抢修小分队
机电科应急小分队由机电科人员和地面电工人员组成。 各组队应急小分队由井下电钳工组成。
三、目标的确定和风险性评估
风险目标:主要为我矿地面变电站、主通风机房及井下所有配电室。 风险性评估:以上地点均有可能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局部地区、井下以至于全矿停电、停风、停产。
四、事件报告程序
(一)事件地点值班人员向矿调度室汇报,再由调度室汇报给值班矿领导,并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
(二)调度室通知机电科、通风科、生产技术部、安检处和各生产组队。
五、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矿地面变电站发生全站停电,造成全矿停电、停风。
1、当我矿地面变电站发生故障,全矿不能正常供电时,变电站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做好记录。调度室接到变电站值班人员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和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通知机电科应急小分队,组织进行抢修,超过10分钟故障不能排除,调度室应立即命令有关值班人员通知井下带班矿长、班组长等负责人先把工作面所有人员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同时,通知主通风机房值班人员将防爆风门打开,矿井进行自然通风,并请示指挥部迅速决定是否停止矿井生产,是否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井下。
2、机电科应急小分队立即组织人员查清事故原因,组织抢修。
(二)主通风机房因故不能工作造成全矿井停风。
1、当主通风机房主风机因故停机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备用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在备用风机不能及时启动时,主通风机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主通风机值班人员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矿长和应急指挥部,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随即下达向井下停止供电,将工作面人员全部撤离至全风压进风流处的命令。指挥部成员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决定是否将所有井下人员撤至地面,如需撤出,立即下达命令。如不需要,立即命
令主通风机值班人员将防爆风门打开,进行自然通风。
2、机电科接到主通风机停机报告后,迅速指派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并立即组织应急小分队,查清停机原因,立即抢修以保证在极短时间内恢复主通风系统。
3、机电科抢修结束后,立即通报调度室和应急指挥部,并指挥按照程序启动主通风机,并命令各操作人员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向井下及各采区及工作面恢复送电。
(三)采区移变硐室故障不能向各工作面送电。
1、各采区移变硐室发生故障,不能向各工作面供电时,值班电工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向值班矿领导和应急指挥部汇报。
2、应急指挥部下达命令,要求掘进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同时通知机电科。
3、机电科接到命令后,立即派专业人员到达现场查清故障原因,如是高压故障,则立即派应急小分队下井抢修,如是低压故障,则立即命令有关电工人员组织抢修。
4、故障处理后,应急小分队负责人立即汇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命令恢复送电工作。
(四)采区掘进工作面发生停电停风。
井下掘进工作面局扇风机由于各种原因停风时,工作面负责人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随即向值班矿领导、应急指挥部汇报,并
安排所管辖采区值班电工进行抢修,同时下达工作面停电撤人命令,并且设好警戒线,防止其他人员误入该工作面,抢修结束后值班电工应立即汇报调度室以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面瓦斯积聚情况决定是否送风、送电,如瓦斯超限需进行排放,立即通知通风队排放瓦斯,如瓦斯不超限,则可进行送风、送电工作。
六、责任划分及保证预案执行的措施
(一)调度室接到停电、停风汇报后,必须在10分钟内汇报值班矿领导,并按顺序通知应急预案指挥部成员,同时负责相关单位的各种事项协调和督促工作。
(二)机电科接到停电、停风通知后,必须在5分钟内通知机电科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并迅速召集应急小分队成员,及时查清停电、停风的原因,在汇报指挥部后根据指令处理故障,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电供风。主通风机房值班人员在向调度室汇报停电、停风事故的同时,要及时请示是否打开防爆风门,在接到打开防爆风门的明确指令后,打开防爆风门进行自然通风。
(三)通风科在接到通知后,在10分钟内通知有关负责人做好排放瓦斯的准备工作,各生产队值班队长做好排放瓦斯的配合工作。
(四)安监部门通知救护队队员在坑口待命,同时负责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
(五)生产技术部部长要及时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各采掘面可能遇到因停电、停风造成的顶板、水、风自然灾害的应急措施和
建议,并汇报应急指挥部便于指挥部做出正确指令。
(六)井下恢复供电的原则是:先送风后送电。
(七)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处理的全过程,包括发布撤人,停电 停风对事故的处置办法,处理突发事件,恢复送风、送电,安排医院 和车辆、组织抢险物资到位等指令。
(八) 对不能及时到位或者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不负责的人员按照 《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三篇:局部风机停电停风应急预案
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应急救援预案及措施
一、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旦因供电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导致矿井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井下采掘工作面可能因停风而造成瓦斯积聚、瓦斯超限,甚至可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
二、应急处臵基本原则
(一)一旦事故发生,调度室、监控中心、通风科等相关单位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本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长时间停电停风后,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其它事故时,按相应执行预案。
三、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 指 挥:矿 长 副总指挥:副矿长 成 员: 各科队长
一旦矿井局部通风机因故停风,事故处理分5个小组进行
(一)技术处理组职责任务:
1、立即组织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
2、组织区域内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抢险救灾组职责任务:
组织煤矿救灾队并配合救护队进行事故抢险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职责任务:
1、负责调集人员、车辆及救灾物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保证井上下运输通畅。
2、负责与外单位的协调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职责任务:
1、组织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2、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3、事故调查组职责任务:
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四、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机电科要搞好井下局部通风机的日常检查及维修,值班机电工和瓦斯员要24h不间断观察矿井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2、监控中心要搞好监测系统管理,对井下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实行24h监控。
(二)预警行动
1、任何人、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一旦发现井下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科、机电科。
2、井下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工作地点风量异常减少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风科、机电科组织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一旦证实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间达到10min以上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
五、应急回应
(一)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由矿调度室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立即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事故处理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二)事故处理程序
1、凡未经批准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不论时间长短均属于无计划停风,一旦发生矿井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需采取如下措施:
2、矿调度室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及机电科、通风科,同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的各位成员,各成员接到通知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根据事故情况,研究、部署和组织事故抢救处理工作。
3、事故发生后,停风范围内的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采区进风大巷并汇报矿调度室。
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机电工或瓦斯员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立即查明原因,尽
快恢复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时,机电工在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经矿调度室同意后,应立即按程序进行一次启动操作。若启动操作失败,请示矿调度室进行倒换风机,若操作再次失败,则倒换备用供电回路启动风机。如果停风时间超过10min或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以上时,矿调度室值班领导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撤出作业人员,立即切断工作地点的电源,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然后通知值班电工切断停风采区总电源。在经瓦斯检查人员查明停风区主要巷道、硐室瓦斯情况,并采取措施排除积聚的瓦斯后,方可重新启动主要通风机。
5、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要及时切换另外一台备用局部通风机,如不能正常切换,应手动切换,后查明原因。
6、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调度室要尽快查明局部通风机停风原因,进行处理;同时及时向矿负责人汇报,通知救护中队做好进行事故处理的准备工作。调度室调度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及时了解事故现场处理进展情况,并做好详细的调度记录,填写好事故统计台帐,随时将情况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按照总指挥的指示要求调度指挥事故抢险。
7、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安全科、机电科、通风科、调度室、负责人进行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3日内由机电科负责将停风原因、处理结果、防范措施进行通报。
8、机电科、通风科要按《规程》要求对局部通风机、双风机切换、安全出口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灵活可靠。通防科要对井下通风设施全面进行检查,保证通风系统正常、稳定。
(三)一旦因供电原因导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
1、调度室接到局部通风机停风汇报后,应迅速通知井下区域地点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同时联系值班电工,以便抓紧恢复供电,并报告矿领导,请示井下人员是否全部升井。
2、井下区域地点工作人员,接到调度室撤人通知后,由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迅速组织人员撤到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在独头巷道工作人员,还必须在距巷道口不超过2m处设臵栅栏,做好“禁止入内”标记,而后汇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变电所停电原因并落实供电制度。撤人、汇报等工作均由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完成,接到调度室通知而不撤人、汇报的,对现场负责人员按严重三违处理。
3、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瓦斯检查员在对包片范围内各独头巷道停风、撤人情况检查完毕,确认无误后,及时向调度室、通风科汇报,并请示待命地点,在规定待命地点待命。
4、如风机停风后,要及时切换另外一台备用局部通风机,如不能正常切换,应手动切换,工作完毕后,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5、局部通风机恢复运转后,瓦斯检查员负责独头巷道的瓦斯检查及排放工作。若局部通风机停风时间小于0.5h且现场工作人员未升井,局部通风机恢复运转后,瓦检员可与现场班组长联合进入独头巷道内检查气体情况。否则,瓦斯检查员应在指定地点待命,与救护队员汇合后,联合进行独头巷道的气体检查工作。
6、进入独头巷道内检查气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检查自救器是否完好。班组长与专职瓦检员联合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时,专职瓦检员在前负责检查气体,班组长在后负责监护;如果根据上条要求,需救护队员与专职瓦检员联合行动时,由救护队员佩带氧气呼吸器在前检查气体,瓦检员在后监护。二人均要前后保持3~5m距离,由栅栏处向巷道内逐渐检查测定,切勿深入太远,当发现瓦斯浓度达到1%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停止检测,立即返回。并电话汇报调度室,安排救护队下井由救护队按要求进行气体检查。
2)进入停风巷道内要时刻注意巷道帮、顶及支架状态,避免引起一切坚硬物体的撞击。 3)救护队员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时,应同时检查氧气,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7%时,人员必须撤出,经汇报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小于1%且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5%,由瓦检员通知调度室供电,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间断送风5~6次后恢复该巷道的正常通风。若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大于1%,则要立即撤出,汇报通风科及调度室,待通防科编制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再行处理。若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在1%时,汇报通风科及调度室后,由救护队员和瓦检员按措施进行排放,直到排放完为止。
5)恢复通风后,瓦斯检查员要对独头巷道内气体进行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氧气浓度达到2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且稳定30min无变化,巷道内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经现场跟班电工检查完好,方可恢复供电,并汇报调度室,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发生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后,不经调度室通知,井下各变电所均不得擅自供电。
(五)发生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后,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机电矿长、救护队负责人、通风科科长必须在调度室统一指挥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工作,在调度室负责指挥井下停、送电工作。
(六)如因供电系统故障导致井下局部通风机停风,矿井恢复供电后,要先向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供电前,矿调度室按照矿总工程师的要求安排井下排放瓦斯人员对井下区域进、
回风道进行瓦斯检查,在区域进、回风道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通知瓦斯员与机电工切换回主局扇供风,恢复区域内通风。
(七)人员撤离
井下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时,矿调度室必须通知受停风影响的人员全部撤离到水平进风大巷内,采掘工作面人员由当班班组长和安监员负责撤到进风大巷内,采区内部其它工作人员也须通知撤离。
(八)撤除路线及待命地点为:
井下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人员撤离路线(后为待命地点,以下同): 掘进头→ 皮带(轨道)下山→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掘进头→ 皮带(轨道)下山→井底车场→回风立井→地面
受停风影响的人员撤离完毕后,由班组长组织将本单位人员撤离情况汇报矿调度室。通风工区当班瓦斯检查员负责在人员停留地点检查瓦斯浓度及通风情况,并汇报矿调度室,按照规程规定由值班领导决定是否立即组织人员升井,并请求救护队处理;安监员负责监督责任范围内人员撤离情况,严禁人员在停风区内逗留。
(九)瓦斯管理措施
1、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后,专职瓦斯检查员或救护队员按照技术规定对机电硐室、采煤工作面及有机电设备的回风巷道严格进行瓦斯检查,报矿调度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是否恢复送电、生产。
2、当局部通风机停风造成井下该局部通风巷道停风达到2h,或井下局部通风巷道停风时间小于2h,但工作面迎头瓦斯浓度达到1%,矿调度室必须通知救护队进行探查、排放瓦斯。
3、当局部通风机停风造成井下局部通风巷道停风小于2h,并且井下各地点瓦斯不超限,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后,可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探查、恢复通风,探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逐段排查,逐段进入。
4、排放瓦斯措施:
1)在局部通风机恢复运转以后,由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对井下各变电所进行检查,在需供电地点10m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的情况下,由瓦检员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上级变电所对该变电所或变电站恢复供电,未经调度室批准,各变电所不得擅自送电,各独头巷道不得擅自恢复通风。
2)局部通风地点恢复通风前,由两名救护队员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并迅速将检查结果汇报矿调度室,经调度室批准后,现场排放瓦斯工作可按以下要求进行。
3)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5%,可以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间断送风5~6次后恢复该巷的正常通风。
4)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则首先将巷道门口以外第一节风筒接头断开,然后启动局部通风机,由救护队员控制断开处风筒口闭合断面大小,以限制送入迎头的新鲜风量,从而控制排放瓦斯量,在此同时瓦检员在巷道门口风流混合处用光谱式瓦检仪不间断检查瓦斯,发现瓦斯浓度大于1%,立即通知救护队员减少送入风量,如此排放,直至断开的风筒全部闭合后独头巷道门口以里瓦斯浓度仍稳定在1%以下,并且持续30min以上,救护队员及瓦检员进入独头巷道,对巷道内风筒状况及气体情况进行检查,若经检查,巷道内风筒接设完好,瓦斯浓度小于1%、氧气浓度达到2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可确认排放及恢复通风工作完成。
5)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则按以下措施处理:
(1)调度室组织通风科、机电科、技术科、安监站等部门,确定排放瓦斯风流经过路线,在排放瓦斯前,通知变电所不得对该路线送电,并通知有关区队严禁任何人进入排瓦斯风流经过巷道。
(2)由矿调度室通知救护中队对该地点增加队员,进行瓦斯排放,参加排放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
(3)排放瓦斯前,在巷道门口混合风流中,距巷道顶板300mm处,悬挂两台经校准的瓦斯检查仪,而后由救护队员按本措施第4条的要求排放瓦斯,当门口处断开的风筒全部闭合后独头巷道门口以里瓦斯浓度仍稳定在1%以下时,救护队员及瓦检员进入独头巷道,对巷道内风筒状况及气体情况进行检查,若经检查,巷道内风筒接设完好,瓦斯浓度小于1%、氧气浓度达到2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且稳定30min无变化,巷道内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完好,由瓦检员汇报矿调度室, 经调度室批准后,可由机电工恢复巷道内设备的供电。
(4)井下区域地点瓦斯排放完后,由瓦斯检查员和救护队员联合对采煤面和有机电设备的回风巷道进行气体检查,气体正常后,由瓦斯检查员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变电所向上述地点供电。
(十)其它:
1、对串联通风的独头巷道,必须顺风流方向依次恢复通风。对同一采区内,相邻的两个或多个掘进工作面,要安排瓦斯风流流经方向依次恢复供风。
2、井下局部通风机未恢复运转前,井下待命人员要随时检查待命地点氧气及其它气体情
况,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或其它气体浓度超规程允许浓度时,要立即撤离,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3、排放瓦斯前,调度室要安排井下安监员、区队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瓦斯排放回风流进行人员排查,回风流中人员全部撤出后,汇报调度室,并在指定地点蹲点堵人。以上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4、如独头瓦斯浓度不超限,并且停风时间不超过2h,各独头恢复通风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完成,否则由瓦斯检查员和救护队员共同完成。
六、后期处臵
事故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监控中心要保证矿井通讯系统及监测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
(二)机电科要按规定定期对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进行检查,搞好风机及附属设施的日常检修及维护。
(三)通风科要搞好光谱式瓦斯检测仪的维护保养,确保好用。
二、局部通风机停风停电安全措施
1、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任何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并切断受停风影响地点的电源,并在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入口悬挂“严禁入内”警标牌。
2、当突然停电或电器设备突然发生故障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区域所有人员必须迅速撤出至全风压通风巷道,由受停风影响区域的负责人立即通知矿生产指挥中心,并负责在受停风影响区域的入口悬挂“严禁入内”警标牌,生产指挥中心迅速安排有关单位查明原因。
3、来电后,由受停风影响地点单位的瓦检员检查局部通风机开关及附近20米内风流中沼气浓度低于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向工作面供风。
4、经瓦检员检查受停风影响地点的回风流中沼气浓度低于0.5%时方可允许人员进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和向受停风影响的地点送电。
5、当受停风影响地点风流中的沼气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局部通风机的运转,由受停风影响地点的单位编制瓦斯排放措施,严格按措施排放瓦斯。
第四篇:矿井大面积停风停电应急预案
大面积停风停电事故应急处理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矿供电系统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有效控制,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应变
能力,及时、准确、高效地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停电事故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最大限度地缩短停电时间,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证矿井安全供电,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新建矿井供电系统重大停电事故恢复及变电所事故的应急处理 ,能够做到快速恢复供电,主扇风机、局部扇风机、立井提人绞车、瓦斯抽放设 备等一类负荷的快速恢复运行的全过程。
《新建煤矿重大停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供电系统基本情况
1、供电概况:
新建矿采用的双回电源,一回引自新胜线甲线35KV一回引自新胜乙线35KV,经新
建变电所降压后供给新建矿的地面和井下供电.供电电压等级为6KV。
新建矿是高瓦斯矿井,一旦发生全矿停电事故,停电停风将给矿井安全构成很大
威协。需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全矿停电事故发生的机会,一旦发生停电事故
可以按预定程序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援程序,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2、运行方式:
新建 35KV 变电所运行方式:
两段母线分列供电.当一趟 线路出现故障时,另一趟可担负全矿的负荷供电。
我矿的井下供电线路共设五趟 线路,其中有三趟 71
15、71
19、7208线从钢带机 道入井,另外二趟 710
7、7232线从立井入井。东风井71
25、7
210、西风井71
29、
7212分别一趟 工作一趟 带电备用。
四、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1、新建矿成立重大供电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供电事故应急救
援工作。
组
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机电科科长、调度室主任 、安监科科长、通风科科长 、机
电厂厂长。
成员单位:调度室、机电科、安监科、生产技术室、通风科、供应科、地面、机
电厂。
运行单位:机电厂
一、二水平中央变电所 、运输变电所、南翼变电所 及机电厂
东、西风井及生产井区等单位。
供电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抢险队伍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表。
2、应急救援领导组职责:
重大停电事故发生后,领导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分析判断事故,进
行现场指挥,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处理,协调
各相关单位工作,确保迅速恢复供电。负责组织供电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
查各系统及区队应急演练情况。
领导组组长:是处理供电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其他矿领导和副组长的协助下制
定处理重大停电事故的作战计划和对突发供电事故进行决策。
副组长:是组长处理供电事故的助手,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处理供电事故
作战计划。
成员:在组长或副组长的领导下,负责事故处理中一些具体工作的领导指挥,要
做到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遇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组汇报,以便领导组正确决策。
3、成员单位职责:
调度室:承接事故报告,请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协调成员单
位救援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提供事故抢救过程中的通讯保证,并确保电力调
度直通电话、井上下各变电所、各局部通风机专用移变地点的通讯畅通。负责监
测监控的恢复工作
机电科:根据停电事故的严重程度配合总指挥协助处理现场事故,组织制定处理
方案,并协助组织按停送电程序组织恢复送电和安装、抢修变配电设备。负责保
证抢险救灾中所需的设备备件供应等。
供应科: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中所需的材料工具等,并将抢险材料工具运送到指定
地点。
安监科:负责监督应急救援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通风科:通报停电范围的瓦斯情况,及时掌握恢复送电线路、设备所处巷道的瓦
斯情况,执行规程规定,协助供电事故处理领导组负责停送电期间瓦斯检查把关
。
地面机电厂调度负责把停电的详细情况向调度室等上级领导汇报。按事故类别、
大小,立即组织抢修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线路或供配电 设备的抢修,根据停送电程序组织恢复送电。
各井区变电所 :由各井区机电井长和机电队长负责井下各 6KV 变电所的恢复送
电工作。
据供电事故处理领导组的命令依据先恢复局扇送电原则和停送电程序组织恢复送
电。
五、应急救援程序
1、接警:当发生重大的停电事故,各变电所值班人员按程序向矿调度汇报,说
明停电事故的基本情况。调度室要负责记录事故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详细情
况,并立即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
报警电话:矿调度 502
2、响应级别确定:总指挥根据新建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决定启动
应急救援预案。
3、应急启动:事故单位在矿应急救援人员到达前,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
行事故自救。调度室接到总指挥命令后,立即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和成员单位应急
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事故抢救,并保持和领导小组的通讯联络。
4、救援行动:重大停电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要首先开展事故自救,并对
事故原因作出初步判断,制定现场抢救初步方案和符合现场抢救的各项安全技术
措施,经领导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备品备件、应急物资和车辆有关单位必须准备
到位,专业抢险人员到位后,按抢险方案开展应急救援。 抢险处理过程要由调度 统一调度操作。
5、若故障停电,执行反事故措施及停送电程序。 若停电是由自然因素所造成,
不可能按停送电程序恢复供电时,立即启动新建矿停电停风应急预案。
6、组织受事故影响的井下人员撤离。
如遇异常情况无法顺利撤离时,要立即向矿应急指挥部汇报,制度专门的人员撤
离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专业组人员协助做好撤离工作。 根据制定事故抢
险方案,经指挥部统一协调由专业抢险人员进行线路和设备抢修等,尽可能在较
短时间内抢修完毕。 事故抢修结束按反事故措施及停送电程序,迅速恢复供电。
7、扩大应急:当供电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有继续蔓延的趋势时,应急救
援领导组应请求上级机关增援。
8、应急恢复:矿井供电恢复,事故处理完毕后,由矿事故救援领导组宣布应急
恢复。组织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事故。
9、应急结束:重大停电事故彻底控制后,由应急救援领导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
调度室、机电科、安监科、生产技术室、通风科、供应科、地面、机电厂。等联
合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进行总结工作。
六、应急保障准备
1、对各变电所、电力线路的运行应准备有充足的备品备件,确保在应急救援预
案处理过程中的所需材料。
2、各单位要制定重大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七、其它
1、在暴风、暴雪、暴雨、雷电、冰冻、地震等自然灾害后,机电厂要加强线路
设备的检查维护,包机到人、包干到人,特别是在暴风、暴雪、暴雨、雷电、冰
冻、地震等自然灾害过后,要安排一次巡检,要有记录。
2、新建矿供电系统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1)地面机电厂、井下各个采区变电所执行供电系统分列运行专项措施,井下凡
双回路供电的各个变电所 6KV 联络开关冷备,悬挂"严禁合闸"牌。
2)在暴风、暴雪、暴雨、雷电、冰冻、地震等特别天气有停电危险时,由调度
值班人员通知井下机电队值班人员安排加强岗位巡检;各机电队安排当班电工在
局扇附近全负压通风地点守候。做好局扇停电停风后恢复工作,如出现全矿停电
停风按照《新建矿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步骤执行。
3)在暴风、暴雪、暴雨、雷电、冰冻、地震等自然灾害有停电危险时,矿调度
请示机电矿长同意后通知有关单位:除主排水和主扇、局扇、瓦斯抽放等保安负
荷外全部停运。一旦运行中线路停电,尽可能保证主排水、主扇、局扇、瓦斯抽
放等保安负荷用电。天气正常后,调度组织恢复生产。
4)机电厂、运输区等单位必须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机电厂、运输区必须确保矿
井备用电源的完好,加强供配电设备的巡检与维修。在暴风、暴雪、暴雨、雷电
、冰冻、地震等自然灾害有停电危险时,紧急情况下,新建矿调度可以通知机厂
、运输区机电部负责人停止供电。 5)机电厂、运输区必须确保直通东、西、南风井和井下变电所电话的畅通。
6)变电所要准备充足的变配电事故抢险用的备品、备件及各种材料,做到有计
划、有安排、设备材料型号一致,确保处理故障迅速。
7)为了确保抢险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供电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供
电停电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及区队应急演练。
八、附件:
《处理事故措施及程序》
九、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1)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意识,认识供电安全的重要性和必
要性,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2)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和调度规章制度,确
保两票合格率达 100%。
3)要自觉遵章作业,一切按规章制度办事,交接班记录要口头交清楚,接班后要试
电话是否畅通。重温系统状况,完成各项工作.
4)按交接班制度执行,加强调度值班,调度员要保证做到不脱岗、不空岗、不串岗
,•坚守工作岗位。记录要清晰整齐。
5)事故情况下,要了解清楚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排除故障点
,做到准确无误迅速操作,缩短故障时间。
6)值班调度员要严格坚持不查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采取措施、不得随意送电
的原则。
7)值班调度员要熟悉全矿供电系统的配置,变电所、主扇风机房、工作面头的情 况做到心中有数,•掌握全系统各环节中发生各类事故后的处理程序与反事故措
施,•提高指挥能力。
8)凡是有在暴风、暴雪、暴雨、雷电、冰冻、地震等自然灾害来临,立即通知井
下各变电所值班人员,井下掘进队组跟班电工加强监视,•调度做好处理事故的准
备。
9)学习事故案例,做到举一反三,提高处理事故应变能力。
10)值班人员接班后如系统正常,应考虑出现各种事故后,能迅速有效地处理事故
的方法和步骤.•做到无事故时开展事故预想,知道怎么处理事故;有事故后能迅速
、正确处理事故.
11)事故发生按规定程序汇报领导,重大事故要及时汇报。
12)发生供电事故,有关单位主要机电负责人应当按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
即组织救援,并向调度汇报,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部门立即赶赴现场。
13)事故类别及处置原则:
新建矿的停电事故,主要分为各个采区6KV高压系统停电事故,导致事故的主要原
因分为:人为操作失误、设备缺陷和自然事故等。针对事故不同类型,应采取不
同的处置措施,按照所制定的应急预案,以最快的速度恢复矿井主要通风机以及
井下局部通风机的供电,并及时恢复生产。
14)例如:采区局部短时间停电时场子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瓦检员立即找值班
电工送电。如长时间双电源停电时瓦检员必须组织场子人员马上撤出现场。并向 矿调度汇报,组织救护队人员排放瓦斯。
15)处理事故的方法步骤:
(1) 弄清系统掉闸开关与继电保护动作情况以及电压、周波变化情况,汇报有
关单位、领导。
(2) 分析判断故障原因。
(3) 迅速拟定事故后的运行方式恢复供电。
(4) 排除故障点。
(5) 汇报。
第五篇: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
资煤公司„2016‟ 19号
关于印发《资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公司各单位、部门:
《资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已经公司领导审阅,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严格贯彻执行。
附:资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综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资煤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印发
湖南资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
我公司目前通风方式为分区式通风,即5号风井与7号风井分区独立通风。
1、5号风井安装两台对旋轴流式FBODZ-NO22/2×160KW通风机,1#主扇正常运行,2#主扇备用。主扇外部漏风率不大于3%。5风井主通风机排风量3850m3/min,负压3400Pa。配套电机额定电压380V,额定电流313.8A,额定功率2×160 KW。
2、7号风井安装两台离心式4-72-11№20B通风机,1#主扇工作,2#主扇备用,主扇外部漏风率不大于3%。7号风井主通风机排风量1627m3/min,负压1730Pa。配套电机额定电压380V,额定电流257A,额定功率 132KW。
为预防矿井无计划停电,造成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运带来的安全隐患,特制定矿井突发停电应急预案如下:
一、应急领导组 总 指 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通防副总 机电副总 生产副总 安全副总
成 员:生产技术部、通防部、机运部、安监部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总工程师----研究制定应急方案,决定停电撤人工作。 机电副总----组织处理停电停风事故。
- 2
供电时,则必须立即通知地面配电室人员,切断井下一切电源。
3、主扇停电停风后井下人员工作安排
(1) 井下通风管理人员、和连队队干、安检员是停电撤人负责人,生产队干负责指挥切断工作面电源,将所在地点所有人员撤至进风大巷,清点人数后,由连队队干、安检人员共同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停电撤人情况,并每隔10分钟向调度打一次电话,接收调度的安排。
(2) 井下其它作业地点工作人员发现无风或风量减少,局部通风机运行异常,或发生循环风等征兆,判断为主要通风机停运,立即停止所辖区域的一切电源,停止一切工作,将工作面人员撤至采区进风巷内,并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行,汇报调度室,等待指示。
4、井下撤人安排
(1)井下撤人情况一
如果主要通风机恢复通风需要时间较短,调度室要立即通知所有人员,锁好联锁开关,在盲巷口钉设栅栏,各区域瓦检员,安检员协同生产连队队干清点人数,将人员撤至进风大巷有电话处,同时将井下停风、停电撤人情况汇报调度室,然后等待值班领导指示。
(2)井下撤人情况二
如果主要通风机恢复通风需要时间较长,有可能危及井下人员安全时,调度室应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至地面。井下人员撤至地面后,各连队队干或安检员向调度室详细汇报人数情况,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将撤人情况汇报值班领导、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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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启运主扇时提前打开机房短路风门,并有专人检查风机出风口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0%;只有当瓦斯浓度降至1.0%以下时,通风人员才能入井;降至0.75%以下时,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2)井下送电
1)井下送电情况一
如果主要通风机启运所需时间较短,井下人员不需要撤出井口的情况下,在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后,由地面配电室准备向井下中央配电室送电时,指定瓦斯检查员到中央配电室检查配电室瓦斯浓度情况,并详细汇报调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经总工程师和机电副总经理同意后,调度方可通知地面配电室往井下中央配电室送电。
2)井下送电情况二
如果主要通风机启运所需时间较长,井下人员需要撤至地面的情况下,在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后,由地面配电室准备向井下各中央配电室送电时,人员需从地面下井,瓦斯检查员和电工配套下井到井下中央配电室检查配电室瓦斯浓度情况,并详细汇报调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经总工程师和机电副总同意后,调度方可通知地面配电室往井下中央配电室送电。
3)停送电负责人
公司总负责人:机电副总
机 运 部: 部 长 4)送电人员入井路线 地面→中央配电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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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各地点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由现场负责人汇报调度室,瓦检员按循环图表内容检查瓦斯,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9、各地点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确认无问题,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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