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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全文)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制度是员工行为的准绳,通过制度和观念双管齐下,共同提高全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第一篇: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般冲压工安全操作规程 - 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制度是员工行为的准绳,通过制度和观念双管齐下,共同提高全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般冲压工安全操作规程 - 操作规程 - 设备管理制度

一般冲压工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

原作者: 添加时间:2009-07-06 原文发表:2009-07-06 人气:88

1.采用机械压力机作冲裁、成型时,应遵守本规程;进行锻造或切边时,还应遵守锻工有关规程。 2.暴露在外的传动部件,必须安装防护罩。禁止在卸下防护罩的情形下开车或试车。

3.开车前应检查设备及模具的主要紧固螺栓有无松动,模具有无裂纹,操纵机构、急停机构或自动停止装置、离合器、制动器是否正常。必要时,对大压床可开动点动开关试车,对小压床可用手扳试车,试车过程要注意手指安全。

4.模具安装调试应由经培训的模具工进行,安装调试时应采取垫板等措施,防止上模零件坠落伤手。冲压工不得擅自安装调试模具。模具的安装应使闭合高度正确,尽量避免偏心载荷,模具必须紧固牢靠,经试车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5.工作中注意力要集中。禁止边操作、边闲谈或抽烟。送料、接料时严禁将手或身体其它部分伸进危险区内。加工小件应选用辅助工具(专用镊子、钩子、吸盘或送接料机构)。模具卡住坯料时,只准用工具去解脱和取出。

6.两人以上操作时,应定人开车,统一指挥,注意协调配合好。

7.发观冲压床运转异常或有异常声响,如敲键声、爆裂声,应停机查明原因,传动部件或紧固件松动,操纵装置失灵发生连冲,模具裂损应立即停车修理。

8.在排除故障或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待机床完全停止运动后方可进行。

9.每冲完1个工件,手或脚必须离开按钮或踏板,以防止误操作。严禁用压住按钮或脚踏板的办法,使电路常开,进行连车操作。连车操作应经批准或根据工艺文件。

10.操作中应站稳或坐好。他人联系工作应先停车,再接待。无关人员不许靠近冲床或操作者。 11.配合行车作业时,应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2.生产中坯料及工件堆放要稳妥、整齐、不超高,冲压床工作台上禁止堆放坯料或其它物件,废料应及时清理。

13.工作完毕,应将模具落靠,切断电源、气源,并认真收拾所用工具和清理现场。

第二篇: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进行生产活动的技术规范,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与执行、落实、监督中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从事生产、生活的岗位工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本系统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岗位工种需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核通过,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本企业现场的条件,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指导性、安全性,使于标准规范化操作。

第三条 安全操作规程应涵属如下内容:

1、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

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4、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第四条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批准发布实施。

第五条 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条 工区(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第七条 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都均断定为“三违”,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否则,因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贯彻执行不力的,给予责任人 100—500 元的处罚,因无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分为十个区域为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健全建立的岗位:

第三篇: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四)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本项操作有关的其它不全安全因素;

(六)其它有关要求。

第三条编制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

(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三)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四)操作前的准备及安全确认,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包括: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到;

(六)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七)正常的操作程序;

(八)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九)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十)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十一)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十二)特殊操作内容;

(十三)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十四)收尾工作;

(十五)其他要求。

第三章培训及学习

第四条对照工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

第五条建立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制度,聘请有经验的老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同时要在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中,将安全操作规程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每次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对职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六条推行职工持卡上岗管理制度。制作各岗位、各工种岗位危险源辨识卡,辨识卡上注明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标准和可能发生的危害因素。

第四章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卡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第八条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第九条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持卡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者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

第十一条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一)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二)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种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者被错误使用。

(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四)检查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第十二条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核两种办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

第四篇: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分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 , 应佩戴适用的防护用品。

2.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 , 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 , 重不压轻 , 大不压小 , 堆放平稳 ,捆扎牢固。

4. 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抬杠、撬棍、 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 , 要有专人指挥 , 并保持一定间隔 , 一律顺肩 , 步调一致。

5. 堆放物件不可歪斜 , 高度要适当 , 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 , 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6. 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 , 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 如遇必须超高、超宽、超长装运时 ,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 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7. 装车时 , 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 , 车辆行驶时 , 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拦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 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 , 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底脚是否牢固完好 , 按吊线标志吊挂 , 并经试吊确认稳 1

妥后方可起吊。

9. 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 , 要有专人指挥 , 路面要坚实平整 , 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 , 保持直线行进 , 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 , 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 , 货物前后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0. 装卸时 , 应根据吊位变化 , 注意站立位置 , 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11. 铁路车辆装运物件 , 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 1.5m 以内 , 不得堆放装卸物件 , 不准在车厢底下或顶上休息。

12. 在高拦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 , 应设中间指挥 , 正确传递信号 , 或采用步话机。

13. 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 , 要轻搬轻放 , 搬运场地不准吸烟 , 车厢内不准坐人。

14. 危险化学品、剧毒品装卸必须注意防毒及交接数量。

15. 机械装卸注意配合操作 ,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第五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全院医护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应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学院的延伸和具体化。为了使消防安全落到实处,结合我院自身特点,制订出本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

一、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1、为了加强检查、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2、消防安全责任人定岗制,由组长、副组长带队全面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单位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和遵守安全规则的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有关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各房间责任人对本室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

②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④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⑤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⑥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4、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小组及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及防范责任人,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立即整改或停用。

6、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各小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有效落实、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院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2)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3)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4)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3、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重点部位应不少于二次,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4、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四)用电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1、用电设备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至少每年进行检查、测试一次,并填写检查、测试记录。

2、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3、责任人应对所使用用电设备进行每日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电脑是否有异常现象;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4、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和私自乱接电源。

2、用火、用电由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3、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4、认真做好各室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室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经常检查电源线路、开关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严禁超负荷用电,对乱接乱拉电线、不合理用电等及时进行清理,对严重的进行处罚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消防设施、器材由各小组的安全责任人指定岗位责任人负责保养、维护、看管。

2、岗位责任人应每季度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一次,发现问题要立即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做好记录;

3、严禁圈占、埋压、遮挡、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因火险、火灾使用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消防设施、器材丢失、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按价赔偿;

5、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干燥、便于取用位置;

6、紧急情况下,灭火人员可就近调用其他部门、部位的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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