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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实(集锦)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实第一篇: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与现实基础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正确认识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与现实基础,是理解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前提。一。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实

第一篇: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实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与现实基础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正确认识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与现实基础,是理解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前提。

一、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反映。荣辱观是人们关于荣与辱的根本观点和态度,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人们为了生存,就必须进行生产。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必然产生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的各种关系和矛盾,并由此产生如何看待和处理这些关系,解决这些矛盾的态度和方法,提出评价这些行为的是非、善恶、美丑、荣辱的标准。然而,由于“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09页),因此,人们总是站在自身利益的地位去判断是非、荣辱,选择自己的行动,形成自己的荣辱观。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每个社会集团都有自己的荣辱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251页)在当代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形成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利益关系的多层次,从而也形成了价值取向多样化的局面。但是,无论哪种利益主体都应该按照一定的标准做出有利于社会文明进步,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价值选择。否则,社会生活就无法正常进行,经济社会就无法健康发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正是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关系而提出的判断是非、荣辱的价值标准,因而它应是我国人民共同遵循的道德准则。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维护人的人格尊严的要求。人格是指人与动物相区别的内在规定性,是个人做人的尊严、价值和品质的总和。它要求一个人应有高尚的道德理想,勇于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义务,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做到自尊、自爱、自强、自律。古人云:“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宁可毁人,不可毁誉”,“人不可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一个人不能没有羞耻之心,有了羞耻心,才可能避免去做可耻的事情。知耻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品质,最基本的人格尊严。人有人格,国有国格。人格是人的脊梁,国格是民族的灵魂。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多少志士仁人为了国家民族的尊严和利益,不惜赴汤蹈火,以自己的鲜血乃至生命谱写了中华民族的正气之歌。这种正气就是中国人的人格、国格,是中华民族维护祖国荣誉和民族尊严的生动写照。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当今我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作为评价人们行为是非、荣辱的基本标准,鲜明地体现了维护人格、国格尊严的需要,体现了以人为本、以德立人的社会道德要求,是对现实生活中少数人格异化、国格丧失行为的鞭挞。

三、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包含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劳动人民在生产实践和反对剥削、压迫的斗争中形成了勇于反抗封建剥削和压迫的革命精神;反对封建特权,主张“等贵贱,均贫富”的平等观念;要求民族平等,反对民族压迫的爱国精神;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品德;勤劳勇敢,朴素节俭,艰苦奋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查看斗的品质;等等。在待人接物方面,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等,是人们常常引用的名言;在对待事业和国家的态度上,范仲淹说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顾炎武说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成为人们所尊崇的名句;在个人修养方面,曾子说的“吾日三省吾身”,孟子说的“人不可以无耻”等,人们常常用来互相勉励。这些传统美德思想,对当时社会进步起了重要的作用,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论述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充满生机与活力,成为社会主义公民最基本的价值取向。

四、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针对一些社会风气提出的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实践既需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又需要确立起全体社会成员普遍遵循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高尚精神纽带和良好道德风尚。热爱祖国、与时俱进、科学文明、团结友善,是当今中国社会精神风貌的主流,这是无可置疑的客观事实。然而,社会上的一些人不明是非、不知荣辱、不辨善恶、不分美丑,把腐朽当神奇,把谬误当真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与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相背离。正是针对当前社会风气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和基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必须旗帜鲜明。“八荣八耻”概括精辟,切中时弊,寓意深刻,涵盖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涉及人生态度、社会风尚的方方面面,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是全社会应该遵循的价值准则。

第二篇: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现实与理论的差距

在当今提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环境下,对于我们这些真正从农村出来的人来说,那只是一个虚幻的、高不可攀的海市蜃楼。从网站上查阅了很多关于“中国十大名村”的图片,里面那些房屋,那些村容村貌,简直美得就像是人间仙境。特别是天下第一村:华西村。那根本不是一个农村,而是一个小型的现代都市。那一排排统一规格的民居别墅,规模庞大,雍容华贵。让人不禁怀疑那一栋栋别墅里面是否真的有住人,还是只是一些华丽的摆设品?我相信,就算是那些真正生活在大都市的人都会发出这样的感叹,更何况是我们这些农村人?

说到这里,也许有些人还不了解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既是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也是其总体目标。这20个字包含的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

在我生活的那个农村,我想,就算是村干部都不一定能够完全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真正含义。

以下就以我所在的农村—“乌巷村”为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谈谈新农村建设中现实与理论的差距。

1.“生产发展”——新农村的物质基础。

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生产发展。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把培育新农民作为一项根本措施来抓,通过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为增产增收和改变乡容村貌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首要的是加快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其次,培养新型产业农民和务工农民,大力实施以农村实用技术、务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有针对性地举办相关技术培训。

可现实是:农业生产水平落后。传统的产业生产还没改变,从产业化的要求看,在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上差距很大,生产力水平处于低层次,效益较差,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较低。在“乌巷村”,村政府从未举办过什么相关的农业技术培训。反而农民的耕地越来越少了,越来越多的土地被村政府征收拍卖了。大片的耕地全变成了水泥地,建起来一间间塑料工厂。许多农民无地可耕,纷纷转入工厂打工。致使农产品日益减少,农业生产值在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小。

2.“生活宽裕”——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目标。

要达到生活宽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开辟各种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从宏观层面来讲,农民增收可以激发广大农村的巨大消费潜力,使农民的需求成为一种有效需求,从而增强消费对国民经济的拉动力。建设与改善农民生活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是农民生活宽裕的条件之一。

在“乌巷村”,全村基本上没有什么可供村民闲暇时健身休闲的设备设施,

村民们买药看病就医都是自费的。自来水更是经常出现铁锈味,呈蜡黄色。记得每次回家的时候都跟母亲说应该去找村政府反映一下自来水的问题,母亲每次都气愤地说:“反映了就有用么?浪费时间而已。”搞得家里现在每次煮饭都要用井水。

3.“乡风文明”——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乡风文明本质上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内容包括文化、风俗、法制、社会治安等诸多方面。

但现实中,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由于历史原因,农民文化程度比较低,思想保守,开放度不够,特别是一些有文化、有技能的农村青壮劳动力都在外地务工,留守人员多为老人或儿童,难以承担社会主义新农村重担。另外,农民“等”、“靠”、“盼”思想严重。

在“乌巷村”封建迷信活动风行,家家户户逢年过节都有拜神拜佛的行为,有些更是求神问卜,保佑一家大小平安。村里经常举行大型游神赛会,聚众进行迷信游说等。

4.“村容整洁”——改善农民生存状态

新农村建设中“村容整洁”的要求,最主要的是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在新村镇建设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要尊重农民意愿,在国家、社会力量的支持下,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量力而行,避免搞成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二是要根据当地的文化传统等,做一个长期规划,在规划过程中不能搞一刀切。

但是,在推行建设新农村经历几十年后的今天,农村脏、乱、差现象依旧严重。从总体上看,村民住房建设缺乏统一规划,造成农民住房无序拆建,进村入院入户道路也没有得到硬化,农民畜禽圈舍乱搭乱建,禽畜散养,垃圾乱倒,污水横流等现象普遍存在,给人一种脏、乱、差的现象。

5.“管理民主”———健全村民自治制度。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从全国来看,各地具体情况差别比较大,但基本制度已经确立起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是实现乡村管理民主的关键所在。

现实中,村民们对于村里的政务了解甚微。与村干部基本上没有什么联系。对于村干部的选择那更是没有任何的民主可言。村长的候选人是由村里那些当权者说了算的。村民们有时根本连那个人是谁都不知道,就因为只要选了他每户人口就有两百块而投这个人的票。几乎每一年都是那个能给选民最大优惠的那个人当选。

在这里我也不想说什么建议或意见,毕竟能像华西村村长那样管理村务的微乎其微,存在像华西村那样的新农村也是少之又少。中国政府强调建设新农村,可真正落实到实处的又有多少呢?很多理论家说,建设新农村关键还要靠村民自身的奋发意识。可一盘散沙如果缺少一个领导者能成什么气候呢?这就是现实与理论的差距。

第三篇: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现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从狭义上讲是指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理论和学说的体系。具体的讲是指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哲学的观点、社会学理论和政治学说。从广义上讲,马克思主义不仅指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学说的体系,也包括继承者对它的发展,即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是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是工人阶级的世界观,是工人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是工人阶级争取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的科学理论,它是人类优秀文化成果特别是19世纪欧洲重大社会科学成果和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简单来说,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学说,即人的解放学。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十分严整而彻底的世界观,是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理论,是无产阶级根本利益的科学表现。

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出发解决哲学基本问题,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最高抽象。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刻地指出人与世界的关系实质上是以实践为中介的人对世界的认识和改造关系。

从实践出发解决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伟大哲学变革的实质和关键。是实践为人提供了认知对象。因此在实践中,人不仅认识了世界,而且改造了世界,在天然、自然的自在世界的基础上创造了人类的属人世界。所以,实践不仅具有认识论意义,而且具有世界观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一切哲学的根本之处,在于它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独特方式。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不了解人类实践活动及其意义,因而导致他们在对世界的理解和观察世界的视角上存在着重大缺陷。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现实世界,从而在世界观、自然观、历史观和认识论上都获得了全新解释,构筑了统一的、彻底的、科学的哲学体系。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贯穿于全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第四篇:马克思主义垄断理论内涵及其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垄断理论内涵及其在现实

经济活动中的意义

【内容提要】

本文简要分析了马克思关于垄断理论,并运用马克思主义垄断二重性因素分析了我国石油行业垄断问题,并提出了破除石油垄断体制的改革路径。

一、马克思垄断理论基本内涵

马克思主义的垄断理论最早源于马克思的资本积累理论, 之后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的垄断理论进行了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写道:“就出售来说,没有任何自然的或人为的垄断能使立约双方的一方高于价值出售,或迫使一方低于价值抛售。我们把偶然的垄断看成使那种对买者或卖者来说由偶然的供求状况所造成的垄断”,同时,马克思在论述资本转移时曾经这样写道:“第一个条件的前提是:社会内部已有完全的商业自由,消除了自然垄断以外的一切垄断,即消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造成的垄断”。马克思在这里提到了三种垄断方式,分别是自然的垄断、人为的垄断和偶然的垄断。

垄断是指在市场交易中,少数当事人或经济组织(极端而言可以只有一个经济主体),凭借自身的经济优势或超经济实力,对商品生产、商品价格、商品数量及市场供求状态实行排他性控制(直至实行排他性独占),以牟取长期稳定超额利润的经济行为。垄断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密切相关,资本家主要通过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两种形式实现了生产的集中。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企业家为了追逐高额利润依赖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又依赖于企业的规模。因此, 资本家不得不把部分剩余价值用于扩大再生产, 形成单个资本的积聚。另一方面, 由于在自由竞争条件下, 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可以在生产部门之间自由转移, 大资本往往利用自己规模经济的优势吞并小资本, 或若干资本合并组成新的规模更大的资本, 从而形成资本集中。马克思认为, 生产集中之后,企业数目变少, 易于达成协定, 少数的大公司联合起来, 其所占的份额非常大, 足以操纵该部门的生产和流通。生产集中使大公司产量剧增, 为了保持和扩大利润,大公司必须结成垄断组织以调节生产。其次, 大公司规模巨大, 资金雄厚, 中小企业难以与之抗衡, 使得自由竞争受到限制,形成垄断的趋势; 再次, 大公司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 为了避免两败俱伤, 就会产生谋求暂时妥协、达成垄断协定的必要。

二、垄断的二重性因素对经济的影响

马克思认为,从动态发展的视角看,“我们不仅可以找到竞争、垄断和它们的对抗,而且可以找到它们的合题,……垄断产生着竞争,竞争产生着垄断……。垄断只有不断投入竞争的斗争才能维护自己”。在这里,马克思特别强调了垄断不仅不排斥竞争,而且离不开竞争,垄断和竞争同时并存,而且相互转化。只有在不断竞争中,垄断者才能生存下去。马克思对竞争与垄断辩证关系的历史考察和动态分析,让我们看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没有简单地否定或者肯定, 而是辨证的看待问题, 指出垄断作用的二重性, 即既有积极的一面, 又有消极的一面。

从积极作用来看,垄断是生产集中的产物, 但垄断本身又是生产集中的强大因素,由于生产高度集中, 私人垄断组织内部可以进行有计划的生产和经营, 对本国甚至全世界的市场容量、原料来源作出估计,并可根据协定来瓜分市场和控制原料来源。同时,垄断也促进科技活动的社会化。

从消极作用来看,资本的集中产生的垄断将会限制竞争,产生停滞和腐朽的趋向。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指出:“竞争斗争是通过使商品便宜来进行的。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商品的便宜取决于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取决于生产规模。因此,较大的资本战胜较小的资本。,……较小的资本挤到那些大工业还只是零散地或不完全地占领的生产领域中去。在那里,竞争的激烈程度同互相竞争的资本的多少成正比,同互相竞争的资本的大小成反比。”“在规定了( 即使是暂时地) 垄断价格地范围内, 技术进步因而也是其他一切进步的动因, 前进的动因, 就在一定程度上消失了; 其次在经济上也就可能人为地阻碍技术进步。”“但是垄断所特有的停滞和腐朽的趋势仍旧在发生作用, 而且在某些工业部门, 某些国家, 在一定的时期, 这种趋势还占上风。” 从马克思关于垄断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他把重点放在了垄断对于经济的负面效应上。

三、从垄断基本理论分析我国石油垄断行业

近年来,石油垄断行业饱受国人诟病,认为由于缺乏必要的竞争,或者通过行政指令排斥其他经济主体参与竞争,导致本行业效率低下,价格奇高,对行业发展造成了危害,因此强烈建议要求打破当前石油行业垄断体制。但是部分专家学者对此不以为然,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李荣融曾在2010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中国还处于初级阶段,某些行业出现垄断是正常的。“如果没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这3个石油企业,中国经济早乱了”。随后李解释称,2008年油价高涨时,“三桶油”承受高达1680亿元巨额亏损以维持国内市场的稳定。对于中国石油垄断行业的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从民间到专家学者们都是争论不断。笔者认为,需要从马克思关于垄断的二重性因素入手,深入分析因为垄断经营带来的现实利弊,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1998 年以后,国务院陆续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商务部也陆续发布了《原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明确赋予了两大集团在勘探开采、成品油批发、零售环节的控制权,维护了其纵向一体化的地位。使得石油行业呈现出了中石油占据北方、中石化占据南方、中海油占据海上的三分天下的格局。石油行业垄断现状并非是市场竞争的结果, 从石油行业的完全垄断到三大巨头公司的成立再到三大巨头公司的重组, 完全是政府运用行政手段所实行的自上而下的改革, 自始至终都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当前的石油产业就是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的结合物。 对于石油行业的垄断具有优越性的观点,其理由主要是:一是石油行业属于自然垄断的范畴,以效益价值作为评判,认为单一厂商的产出便足以供应全体市场的需求,超过此产量范围反而对社会整体与个别企业有所不利,并且由单一厂商生产经营规模最大、效率最高,因此市场中便会自然而然的产生独占现象。二是公共利益保护的需要。石油石化业在一定程度事关国计民生、国家主权与安全,非一般的竞争性行业可以比拟,如此重要的基础性能源产业一旦放开市场、引人竞争,国家失去了对它的控制,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三是资本密集性的要求。石油行业是需要雄厚资金和技术实力支撑的高风险行业,企业的正常运行、充足的产品供给要依靠充足的资本投入来保障。社会上的普通企业资本实力有限,难以满足该行业对于巨额资本的需求,即使打破垄断、放开市场,也难有有实力的投资者参与竞争。

石油行业垄断的不合理之处也显而易见,主要表现为:

一、对垄断企业的影响。垄断巨头在行政力量的呵护下严重缺乏创新动力,效率低下。

二、对民营油企的影响。石油垄断企业通过对开采、销售、批发等领域行业的绝对控制,民营油企生存于夹缝之中,发展之路举步维艰。

三、行政垄断对消费者的影响。由于缺乏竞争,我国作为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 却要承受比世界发达国家还高的汽柴油价格。

四、行政垄断对社会的影响。行政垄断直接导致了社会不公平。首先是资源占有上的不公平。其次, 行政垄断也带来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 加剧了我国的贫富差距。

五、行政垄断对市场经济的影响。石油巨头的垄断行为, 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使市场竞争主体之间处于不平等地位; 行政主体发布行政命令干预企业行为, 使市场主体的行为不具备自主性; 行政主体设臵层层壁垒, 使石油市场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竞争。

同时,与“欧佩克”等定价机制相比较,由于中国相对垄断的国内市场,使得国内油价不能及时按照国际油价变化及时作出调整。“欧佩克”(石油输出国组织)对其成员国的石油政策进行协调、统一,通过消除有害的、不必要的价格波动,确保国际石油市场上石油价格的稳定,保证各成员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获得稳定的石油收入,并为石油消费国提供足够、经济、长期的石油供应。为使石油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都得到保证,欧佩克对石油生产实行配额制。如果石油需求上升,或某些产油国石油产量减少,欧佩克将增加其石油产量,以阻止石油价格飚升。石油价格下滑,欧佩克也有可能依据市场形势减少石油的产量。而我国的成品油价格由国家发改委根据主要参照“布伦特、迪拜和辛塔”等三地原油期货价,且依据“国际市场原油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变化超过4%”而定。这种浅层次的国际接轨,使我国的油价明显滞后于国际市场价格,国家发改委设定了“22个工作日和4%”这一调价启动条件,这样往往会造成原油价下跌了很长时间,但仍不能下调汽柴油价的情况,即“下调不及时”。而且,4%这一条款,也更利于油价上涨,会导致“涨快跌慢”的问题。比如当原油油价从100美元/桶上涨4%(即上扬4美元)时,可提高汽柴油价;但从104美元下跌4%(即要下跌4.16美元),才可下调油价。同时由于在国内石油市场处于垄断格局之下,为了赚取高额利润,石油巨头往往在国际油价大幅上涨的时候提高价格,而在国际油价急剧下跌的时候,在价格调整上则往往表现的相对滞后。2012年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共有3次调整,两升一降。总结自2009年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17次,其中12涨5跌。以北京为例,4年间93号油的价格已由5元水平上涨至8元以上。“涨多跌少”成为国内油价调整的代名词。

综合以上观点,笔者认为石油行业的垄断还是弊大于利,主要理由为:一方面科技的进步使得石油行业某些环节的自然垄断性减弱,另一方面实证分析表明独家经营并不一定能带来企业的高效率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在有效竞争的环境下企业才有动力改进生产、提高效率。基于此,欧美国家纷纷推行公用事业体制改革,通过民营化创造主体多元化的竞争环境,同时运用垄断法来维护市场竞争的有序性。由此可见,自然垄断并不是石油行业施行国家垄断的充足理由。而且,在我国,石油行业的垄断更多是由行政因素导致的,中石油、中石化与国家政治联系密切,正是国家的行政规范明确赋予了两大集团在勘探开采、成品油批发、零售环节的控制权,维护了其纵向一体化的地位。作为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的结合物,石油行业的垄断并非经济发展的必然,也非维护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之必需,不应该继续保持垄断地位。

四、我国石油行业改革路径分析

鉴于以上理由,笔者认为要破除石油巨头的垄断经营,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当前我国没有独立的、统一的监管机构,同时有十几个部门参与了石油行业管制,各部门权力交叉,监管效率低下、缺乏有力的惩罚手段、对企业约束力不足;企业角色身份不明,既是行业的组织管理者,又是市场的参与者,既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又缺乏企业独立决策能力。在完善石油监管机构的过程中,首先应该分离企业中的行政职能,统一分散在各部门中的监管职能,进而建立起综合的能源管理部门,逐步实现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管职能的分离。二是放开市场准入。要形成竞争性市场结构消除行政垄断的制度土壤, 取缔相关行政垄断政策。要放宽准入门槛, 开放市场, 让民营资本自由进入石油行业, 不受限制地参与竞争, 并且在石油行业的上中下游都形成竞争性的市场结构, 而不是只开放下游, 政府不得通过行政许可控制这些产业的上游。要形成竞争性的市场结构, 政府必须为此提供适宜的政策环境。三是完善法律体系。因为目前石油行业还没有成熟、完善的相关法律体系及配套的适应市场变化的政策、规章,政府多次采用直接手段干预了价格和企业经营,既妨碍了竞争的公平,又使问题更加复杂,并没取得预期效果。两大公司可以得到财政的支持,更不注重技术进步和降低成本,这也是行政垄断对市场经济的不利影响之一。因此必须尽快制定《石油法》、《天然气法》等法律法规,使国家对石油、天然气的监管有法可依,才能减少行政的随意性,将政府对石油行业的管理方式从直接控制,转向通过法律授权机构执行的市场导向管理机制。

参考书籍:

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

二、刘伟.反垄断的经济分析[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4

三、 韩金华.我国反垄断的经济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垄断理论[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06( 2)

四、朱方明.蒋永穆.政治经济学( 下册) [M].成都: 四川大学出版社, 2001, 2004- 08- 18

第五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提出的现实依据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课程学习参考

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提出的现实依据。

答: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要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其现实依据在于:

第一,这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

第二,这是我们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必然要求。

第一, 这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历史

任务的必然要求。

(具体参见课本P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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