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网 论文资料 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集锦)

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集锦)

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第一篇:煤矿复工复产。

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正大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贞丰县挽澜正大煤矿

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二0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正大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正大煤矿为停产整改矿井,二0一五年六月份停产至今,由于公司要求和煤矿企业自身需求,现准备进行复工复产,为确保我矿能安全、顺利复工复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 长:罗胜(实际控制人)、曾先树(矿长)

副组长:郑国林(工程师)、赵华禄(生产副矿长)、黄朝伟(安全副矿长)、刘宗强(机电副矿长)

成 员:罗伯钊、邓鲲、管富宏、甘继红。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罗胜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所需资金及外部协调工作负责;矿长曾先树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工程师郑国林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赵华禄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黄朝伟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罗伯钊负责需要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邓鲲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

二、工作开展内容及时间节点

1、办公室负责招聘安全员、瓦检员、瓦斯监控员、放炮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招聘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书,招聘人数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求,招聘人员时老员工优先录用。

2、由生产副矿长赵华禄负责组织采掘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工人进矿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上述两项工作必须在八月二十日前完成。

3、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黄朝伟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班前会议室,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正大煤矿《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4、罗胜(实际控制人)负责联系挽澜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处理工作。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5、罗胜负责联系救护大队,并签订二0一六年——二0一七年度救护协议。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6、职工工伤保险缴纳由罗胜负责。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7、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八月二十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三、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煤矿根据公司及县安监局批复时间进行隐患排查。此项工作力争在八月二十日前完成。

1、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特种作业人员。

4)排查矿井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未持有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证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严格按测绘规程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7)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8)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9)排查矿井“六大系统”运行情况。 10)排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可靠,运输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 11)排查是否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2)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或与就近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隐患整改

1、编制整改方案上报公司及县安监局备案后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此项工作力争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2、整改结束后矿上组织人员验收,矿上验收合格后上报公司验收。公司验收合格后申请县安监局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贞丰县挽澜正大煤矿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第二篇:公司2020年度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方案(1)

根据《XX》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矿复产复工安全有序开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产复工工作方案。

一、成立煤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二、工作开展程序

1. 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通知全矿职工在20xx年2月12日返矿进行培训。

2. 召开培训会:由矿长组织开好培训会,落实分工到各科室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进行为期三天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杨君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整改作业人员。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内容,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科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 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 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根据复产前的自查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整改方案》,向县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交隐患整改申请。

5. 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

6. 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

7. 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县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8. 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县安监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 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 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 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长”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 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 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 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 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 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班入井人数是否符合县安监局核定。

9. 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 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 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 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

13. 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4. 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5. 排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且有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企业和工会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6. 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 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安排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 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 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 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5. . 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

6. 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 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 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 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 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 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 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 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 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

6. 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7. 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8. 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公司2020年度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方案(2)

xx煤矿为停产整改矿井,二0一五年六月份停产至今,由于公司要求和煤矿企业自身需求,现准备进行复工复产,为确保我矿能安全、顺利复工复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 长:xx(实际控制人)、xx(矿长)

副组长:xx(工程师)、xx(生产副矿长)、xx(安全副矿长)、xx(机电副矿长)

成 员:xx、xx、xx、xx。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xx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所需资金及外部协调工作负责;矿长xx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工程师xx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xx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xx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xx负责需要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

二、工作开展内容及时间节点

1、办公室负责招聘安全员、瓦检员、瓦斯监控员、放炮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招聘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书,招聘人数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求,招聘人员时老员工优先录用。

2、由生产副矿长xx负责组织采掘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工人进矿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上述两项工作必须在八月二十日前完成。

3、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xx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班前会议室,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xx煤矿《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4、xx(实际控制人)负责联系xx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处理工作。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5、xx负责联系救护大队,并签订二0一六年——二0一七年度救护协议。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6、职工工伤保险缴纳由xx负责。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7、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八月二十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三、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煤矿根据公司及县安监局批复时间进行隐患排查。此项工作力争在八月二十日前完成。

1、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特种作业人员。

4)排查矿井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未持有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证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严格按测绘规程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7)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8)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9)排查矿井“六大系统”运行情况。

10)排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可靠,运输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

11)排查是否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2)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或与就近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隐患整改

1、编制整改方案上报公司及县安监局备案后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此项工作力争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2、整改结束后矿上组织人员验收,矿上验收合格后上报公司验收。公司验收合格后申请县安监局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公司2020年度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方案(3)

为了切实做好煤矿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煤矿安全复工复产,根据《xxxxxxxxx》等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做到复工复产工作安全可靠、顺利进行,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切实抓好复工复产的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复工开工时间安排

1、20xx年5月17、18日为全体员工报到时间,报到时全体员工应带好身份证,并统一在安全科报到注册。到x管委指定医院参加职业卫生体检,体检合格后与我矿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参加岗前100小时以上的安全培训、复训学习。

2、制定并落实复工安全保障措施,严禁隐患不排除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盲目复工。

3、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召开“收心会”,贯彻学习“一禁令”、“四个100%”、“五规定”、20xx年“两个三号文”、重点学习xx安委xx号文、xx安委xx号文、xx安办xx号文、xx安办xx号文、xxx号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复工安全措施、安全作业规程等。并进行考试(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4、将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报监管部门备案。

5、20xx年5月20日前书面申请x管委煤矿监管部门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确保5月25日前煤矿正常的生产作业。

6、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进行复工复产作业。

成立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检查小组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安全矿长

成员: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后勤矿长、通防副总、地测副总、机电副总及各科室负责人。

三、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性。复工前,要对矿井内、外部供电系统、备用电源、矿井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检修,保证主扇、排水、瓦斯排放等关键设备的正常供电。

2、严格瓦斯检查排放。由矿辅助救护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全面检查。停产停风地点瓦斯超限的,必须制定排除瓦斯安全措施,只有在停风区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规定数值、且符合开启局扇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严禁采用“一风吹”的方式排放瓦斯;

3、恢复矿井通风。必须检查和恢复通风系统,重点检查通风系统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凡通风系统不合理或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不正常的不得恢复工;

检查矿井行走路线和作业场所安全。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认真检查支护情况,对运输系统、排水系统等进行细致检查,凡存在严重隐患的,不得复工。5、检查安全设施“八大系统”运行情况,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四、安全检查内容的落实

1、由安全矿长负责,文照军及瓦斯检查员协助对供电、供风、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进行详细检查。

2、由机电矿长负责,电、钳工协助对井上下机电设备逐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建立台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地面安全后勤矿长负责,后勤科协助,对煤坪矸渣场、食堂、澡堂、水池、火工品、防雷设施、职工房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建好台帐,同时对矿区排洪沟(墙)做好计划和防范措施。

4、井下安全检查由矿长负责,安全矿长协助,对井下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各点各面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排查,制定维修方案及整改措施,并对各点、面的维修方案进行调度安排。

5、安全培训由安全矿长负责,技术员协助,对报到注册的新老员工进行不少于100学时安全学习,并编制考卷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6、由后勤矿长负责,办公室协助,对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进行完善,并清查参保人员,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检查身体参保。

7、由矿长负责,生产矿长协助,对全体报到注册的新老员工安排召开春节后的收心安全会,对20xx年的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注意环节进行布置、强调。

8、由总工负责,通防副总协助,对井下供风地点的局扇、风筒进行检查,凡是有破漏的地点进行补漏,不能补漏的进行更换,并且悬挂规范,距碛头不得大于5米。

9、由安全矿长负责,后勤科协助,对火工品库房进行核查,完善领退台帐,物帐相符。

10、由矿长组织人员,安全矿长协助对检查的隐患逐一落实人员整改,由检查小组进行全面验收。

11、由通防副总负责,通防科协助,对井下供风地点和进回风巷进行全矿井测风,确保风量满足要求。

五、安全技术措施

㈠、瓦斯排放措施

瓦斯排放前,排放单位应将排放地点及瓦斯情况等如实报告调度室,以便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安排排放时间和控制人员入井。排放时,必须有一名矿长,职能部门负责瓦检员和值班电工在现场监护,以便及时处理在作业中出现的问题。排放时,必须先检查瓦斯,当局部扇风机及开关附件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且设备和电缆无失爆和破损等现象,方可启动局部扇风机向排放地点送入有限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瓦斯。在排放事先未敷设风筒的巷道、溜煤眼及其它作业场所积聚的瓦斯时,应在上述措施的基础上逐段敷设风筒采取逐段排放的方法,且排放人员应随时保持面部面向风筒出口,敷设风筒人员必须待瓦检人员检查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0.8%以下时方可向前(或向上)送风筒,排放人员应在敷设风筒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接风筒继续排放前段(或上段)积聚瓦斯。所有参加排放人员都应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和进入回风流中,并随时将自己岗位的情况向现场负责人汇报。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8%,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且稳定三十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才可恢复局扇的正常通风。通风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再下达命令,首先恢复回风系统的供电(供电前应对回风系统所有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和各作业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在0.5%以下)再安排作业人员入井。

(二)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加强通风瓦斯管理,认真检查管理瓦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不检查瓦斯就作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加强盲巷和独头的管理;加强通风设备和设施的管理;瓦检员跟班作业,按要求及时检查瓦斯,瓦检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瓦检员必须使用完好的光学瓦检器,严禁空检、徦检和漏检;检查地点、次数必须符合要求,每班必须检查3次的地点有:主井进风、副井进风、风井回风、机电硐室、主副水仓、密闭前等;掘进迎头和掘进巷内回风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规定。若总回风巷瓦斯浓度达0.75%或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0.8%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向矿调度室汇报,进行处理;

2、加强放炮管理,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加强火工产品的存储和使用管理;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在0.8%以下,方可作业;放炮时,瓦检员、爆破员、班组长必须用时在场,班组长撤人、设置警戒、清点好人员后,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通知爆破员可以爆破,爆破员接到指令,发出放炮警示,10秒后方可起爆。放炮30min后,检查瓦斯浓度在0.8%以下,人员才允许作业。放炮地点在井外侧20m指定地点,井下所有人员同时撤出到井口50m以外,所有能通爆破迎头的通道都必须设置警戒,悬挂爆破警示牌;

(三)放炮安全措施

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安全技术资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的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爆破作业。

2、当班需用的炸药、电雷管由当班放炮员持证限量领取,所领取的电雷管必须经检测合格并扭结后装入雷管箱,放炮员要严格执行爆破物品清退、领用制度。

3、放炮员领取炸药、电雷管后,直接将炸药、电雷管安全运送到工作地点,并放置在安全地点,装箱上锁,不得乱丢乱放。

4、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按照放炮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或者伞儋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

(5).工作面风量不足。

6、装药采用正向装药,即从炮眼由里向外为被动药卷、起爆药卷、水炮泥、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7、装药后,必须将雷管脚线扭结,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8、爆破前,当班班组长(当放炮员兼班组长时,由班长指定一名作业人员代行班长职责)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并在警戒牌上注明准确的放炮时间,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9、启爆点必须设置在进风巷中,距局部通风机进风侧300m的安全地点。

10、放炮线必须使用专用放炮线,专用放炮线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质量规定,放炮拉接线中,不得与任何电缆或导体接触。

11、放炮时严禁擅自关停该巷的局部通风机,严禁将作业碛头的通风设施拆除后放炮。

12、放炮后,必须间隔30分钟待炮眼吹散后,跟班瓦检员和放炮员才能一起进入作业碛头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或其他工作。

(四)、维修整改措施

1、听从上级指挥,对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任务要接受快,完成好,并符合要求。

2、维修队应按自己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分别制定出维修计划,在维修时应根据井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和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维修。

3、充分发挥每个职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专研业务技术按质量标准化要求维护井巷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重点地做到不完成任务不下班。

4、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观念,狠反“三违’’,上班时必须坚持有两人以上同时工作,并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

5、班前会必须由带班矿长亲自组织召开,并将当班次的生产任务,安全注意事项作详细交待,同时入井前对所带工具是否齐全,材料是否备齐等进行检查。

6、维修中运巷、主运输巷、联络横巷支架时,严防顶板冒落、片帮伤人和堵人,必须随时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有人员撤退的出口。

7、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护时,必须由外向内逐架进行维修,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里边操作,同时严格坚持先检查后作业。

8、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或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终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如果不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实,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9、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进行通风,检查瓦斯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井下空气成份符合要求时,方准进行修复工作。

10、在维修巷道相架时,如遇下方有采空区,必须先检查采空区下方安全煤柱是否完好,再确定维修顺序,若下方安全煤柱破坏严重,必须先将上方巷道箱架打好脚撑,然后检查采空区通风是否良好,瓦斯浓度是否超限,顶底板是否完好,待先整改隐患,支护好煤柱后再

按规定维修巷道箱架。

11、维修溜煤眼应作好以下方面工作:(1)、设置好护身板,胶踏板;(2)、清理好退路;(3)、系好保险绳;(4)严禁在同一溜煤眼内上下同时维修和左右相邻两个溜煤眼同时维修,严格坚持同一溜煤眼由上往下一次维修,从维修第二个起,必须将上方溜煤眼下口皮或上口皮用半园木遮护密实,同时应在维修的溜煤眼下方与中间巷接合部,设置警[换行]戒和提示上方溜煤眼下在维修之间的警标,以防矸石滚动落伤人;(5)、维修溜煤眼作业时,上方严禁倒煤;(6)、维修溜煤眼时,下方溜煤眼上口皮必须加设适当挡板(防止人员坠落,挡住大块矸石)

(五)顶板管理安全措施

1、施工中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每次进入工作面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顶帮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组织人员入内,打眼前、支护前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站在安全地点及时清理危岩、浮矸;迎头施工时必须设专人观察顶、帮情况,防止片帮、掉顶伤人;

2、工作面支护严格按由外向里的顺序逐排进行支护,严禁由里向外支护;

3、严禁空顶作业,锚网支护时每循环进尺不超过3.0m,顶板破碎时掘一排支一排;

4、每班必须严格检查后部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锚杆失效时应及时补打锚杆;如发现顶板下沉情况严重,顶板压力大,顶板离层、顶板有响声等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工作面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外向里进行施工;两帮位移加大时应及时撤出工作面全部人员,进行处理,并采取在巷中补打锚索或其它支护方式加强支护;修复支护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逐段进行,修复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5、遇有地质条件变化时锚网支护巷道应缩小锚杆(索)间、排距加强支护,并及时向矿生产技术部汇报;

6、安全质量检查员、技术员要加强锚杆锚固力的检查,锚固力不得低于设计的要求;

7、做好顶板管理工作,及时安装顶板离层观测仪,及时记录顶板变化情况,做好顶板预测预防工作

(六)机电设备和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1、检查检验检修制:当接到送检通知书后,开工检修前,必须首先对应检修设备,进行一系列的查询了解,检查、检验工作,判明检修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有故障存在时,要认真分析研究,辨明故障的位置和性质时,方可行动。但无论工作量的大小,均应制订检修计划(包括检修级别、检修手段安全措施,力量组合以及工具,材料的安排组织)。并详细地作好记录。

2、作业条件,范围和作业制度:根据设备所处的场地检修级别、检修手段,实行专人负责,一般是白班8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需要多人多班工作时,则实行班组责任人负责8小时工作制,每班结束时,必须向下班交待工程进度,应注意的问题,对下班工作的建议。

3、任务:开辟检修工场,拆卸解体,检修测试,更换或研磨,进行检修将应急或定期预防性的检修项目,乃至更新换代,革新改造的项目,均按完好的标准进行校核组装。组装结束,必须经过盘车、试车、验收合格。并打扫工场、整装正容,才算检修完成任务。

4、检修操作:按照检修程序动工拆卸,拆卸中对设备复杂与要求精装部件,必须绘制草图,详细记录,作记号,不得蛮干,不得损坏。经修复的零部件、必须验收,合符技术数据方可进行校装,组装必须按组装的程序进行,组装的同时,进行盘车试车,试验其性能恢复程度,认定技术数据不差,交设备管理员验收,挂上合格牌的才能上岗投产或入库封存,并做好打扫工场。端容正貌与移交工作。

5、检修的规格质量标准,设备的主体件和零部完好无损,零部件、紧固件、支承部件、联轴器件等归位良好,而且技术数据指标合格,性能恢复到应有的水平,确认完好。

6、清洁、漆面、做好检修记录和台账。

7、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严禁失爆和淘汰的设备入井使用;严禁带电搬迁和检修机电设备;抓好机电“三大保护”工作;搞好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严禁失爆和淘汰的电气设备入井工作;严格执行“三无”、“四有”、“两齐”的规定。机电设备安装地点的瓦斯浓度必须在0.5%以下,坚持使用“三专两闭锁”,并保证其运行正常;

8、电气设备使用时,必须保证各项保护齐全,可靠,无失爆现象,达到完好标准,36V以上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保护接地,接地阻值不大于是2Ω。

9、严禁带电搬迁,拆除和检修电气设备,停电检修电气设备时,严格执行验、放电制度。

10、停送电必须有专职电工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后开关闭锁,挂停电牌,专人看守停电开关,操作高压开关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1、加强提升运输管理,斜井提升必须搞好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声光信号清楚、可靠;人力推车时,保持30米以上的车距,严禁放飞车;在提升巷严禁跟车和搭乘矿车;

12、搬运大型设备时,必须有专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严防设备坠落伤人。

13、所有运输区域声光、信号齐全灵敏,阻车设施、防跑车装置须牢固可靠。

14、绞车巷内行走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不准在车场内休息逗留,做到绳动人不动。

15、绞车司机开车前要检查绞车的完好、固定,特别是闸、离合器及钢丝绳,正式提升前,试绞车的运行及信号是否正常,检查有无余绳,绞车运行过程中操作要精力集中。

16、斜巷运输,把钩工上岗后要检查斜巷的安全设施,轨道钩头和信号,检查提升车辆的装、封车,装封车不牢固,不准行车,对于不易封装的设备采取大拦方式,封车后提升,确保提升过程的安全。

17、斜巷处理故障时,司机必须将绞车的闸刹紧,从上头下人用链子或绳套子将车锁到轨道上,然后处理故障,人员不准在车下方作业,车两侧作业必须有防歪措施,以防伤人。

18、处理掉道车时,先检查载车情况及载车的稳定情况,掩牢车,在下方打好戗柱,绞车绳拉紧,如果封车有问题,必须重新装封车,如封车无问题,方可从下方开始上道,该项工作必须由专人指挥、监护。

19、平巷人力推车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30m。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贫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斜巷一坡三挡安全齐全可靠,拉放车时斜巷内的所有人员必须躲到安全硐室内。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不能为了抢进度、抢工期而冒险蛮干,马虎了事,忽视安全及工程质量;

2、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工人培训学习,让作业人员熟悉措施、制度,杜绝“三违”作业;

3、加强现场督促指导,每班至少一名矿级领导井下带班,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跟班作业,现场指挥,督促检查到位;

4、工作中出现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将事后处罚变为事前问责,坚持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做到小事故不放过,大事故处罚不能手软,分清责任,及时教育处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第三篇:AA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AA 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AA 煤监局 省经信委 省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第 82 次常务会议要求,有效保障节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各产煤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严格规范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下各类停工停产煤矿(含省属煤矿)未经地方政府验收确认,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一)因证照不全停工停产经重新取得证照未确认的,因证照过期失效停工停产经重新取得延期未确认的; (二)被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定存在重大隐患予以停工停产整顿(改)的;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经考评未达到三级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有关部门责令停工停建的; (四)煤矿企业在春节等节日期间或经营不善等原因自行申报停工停产放假的; (五)其他由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令全面停工停产的。

二、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1.所有停工停产的煤矿(含省属煤矿)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先进行自检自查,经自查合格后,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有上级主管企业的,还应经上级主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再向当地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复工复产申请书面报告。

2.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申请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报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3.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对不少于 50%的复工复产煤矿进行现场复核,复核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停产(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煤矿经整改落实后,应重新办理复工复产验收手续。

4.按照省安委会研究意见(闽安委办〔2016〕53 号文)精神,省能源集团所属煤矿申请复工复产按地方煤矿的复工复产程序办理。

5.AA 煤监局、省经信委和省安监局将适时对全省各地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审批工作组织督查。

(二)验收标准 各产煤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AA 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表》(见附件)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和复核,凡验收表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停工停产以及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85 号)等要求,重点突出水害治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和顶板管理等内容,在复工复产前组织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对煤矿井上下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自纠。

(二)各产煤市、县(区)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加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安委办〔2016〕53 号)要求,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监管” 等要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将所有工作面全部纳入监管的措施”,建立健全煤矿复工复产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辖区内所有需复工复产的煤矿(含省属煤矿)逐一进行验收确认,并根据矿井实际工作面申报核定生产能力、生产要素和井下作业人数,做到责任明确、规范有序,既要严把关口,又要方便企业。凡在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因擅自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造成事故的,应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三)省能源集团公司及所属煤业公司应积极配合、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并充分发挥国有煤矿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势,当好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的专业技术参谋和助手,有效促进我省煤矿复工复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AA 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表

附件

AA 省 煤 矿 复 工 复 产

煤矿企业名称:

生产矿井名称:

停产停工类型:

检查单位名称:

检 查 时 间:

1.本表由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填写。

2.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如实填写检查意见。

3.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在检查意见一栏中填写“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对

不符合规定的,需在“备注”栏目简要写明理由,并在相应的栏目中签字。

4.每个检查项目需有 2 名以上专业人员参加并签字;检查组负责人应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签署检查意见。

5.经现场检查合格的,检查单位应在意见栏填写“经现场检查,符合复产(工)安全生产条件,建议予以恢复生产(建设)”;检查不合格的,填写“经现场检查,不符合复产(工)安全生产条件,建议不予恢复生产(建设)”,并写明具体理由和整改意见和措施。

6.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在检查项目增加其他内容,但不得减少本表中的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意见 检查人 签字 备注 1 煤矿企业证照齐全,其中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达到最低级别。

采矿许可证:

安 全 生 产许可证:

工商营业执照:

安全质量标准化级别:

2 煤矿建设项目持有立项文件和安全设施设计核准文件,并依法取得开工批文,按照设计组织施工。

立项核准文号:

安全设施设计批准文号:

开工批文号:

3 煤矿企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责任人明确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

4 煤矿企业明确本企业安全风险,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预控措施,制定完善本企业年度灾害预处理计划。

5 煤矿企业编制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年度生产计划和采区、工作面接替计划,工作面布置及管理符合地方政府制定的“将所有工作面全部纳入监管的措施”。

6 煤矿企业是否存在《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5号)规定的重大隐患。

本栏目填写是否存在,如存在应写明隐患具体内容并按照规定处理。

7 煤矿企业按规定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并做到同时入井,同时升井。

8 煤矿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并实行奖惩制度。

9 煤矿企业建立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技术和特种作业等人员配备人数符合要求,并持有效证件或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10 煤矿企业编制的采掘作业规程符合规定,修订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并有记录。

11 煤矿企业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与现场一致,并定期与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交换。

12 煤矿企业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各类

安全培训和教育,并有档案记录。

13 煤矿企业按规定设立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救护队条件的,与临近的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并按规定组建辅助救护力量。

14 煤矿企业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闭环管理,执行隐患分析会议制度。

15 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地质类型已划分,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水患调查分析和论证,并采取有效措施。

16 煤矿企业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制定水害必知必会安全培训、有疑带薪停产撤人、报告奖励和核实论证制度并落实到位。

17 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都纳入正常监管,且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有关规定。

18 矿井通风系统稳定,风量充足,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符合规定。

19 矿井排水系统运转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

20 矿井运输提升系统运转正常,其中人车管理和维护符合规定。

21 矿井安全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紧急避险系统符合有关规定,并运行正常。

22 矿井机电设备符合有关规定,属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均有安全标志。

23 井下密闭、栅栏符合有关规定。

24 矿井主要通风机、提升设备、水泵、空压机、人车、架空乘人装置等设备和通风阻力按规定检验检测,并运转正常。

25 煤矿严格执行检身制度,无人员携带烟草火具等行为。

现场检查意见汇总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组组长:(签字)

日 检查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专业

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

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第四篇: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规范矿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

实施方案

所属各矿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公司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强化整合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制订本方案。

一、验收标准及适用范围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等有关规定。

二、验收程序

(一)矿井复工或复产前,矿井首先要制订复工或复产验收整顿实施方案。

(二)公司批准进行复工或复产验收整顿后,矿井要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进行整顿,对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进行排查治理。排查治理和自检合格后,向孝义公司提出复工或复产验收申请。报告要写清本矿井概况,做了哪些隐患排查工作,还存在哪些隐患。

(三)公司按有关规定申请集团公司安监局进行复工复产复建前的隐患大排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监部下发同意复工或复产通知书,矿井接到复工或复产通知书后方可组织建设或生产。

三、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或复产验收:

1.建设矿井

(1)审批手续不全的;

(2)未制订复工验收整顿方案,或复工验收整顿方案未经批准的;

(3)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未达100%的;

(5)煤矿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100%的,煤矿全员培训时间不足或培训后未在县级以上煤炭部门建档登记的;

(6)存在购买、储藏、使用非法火工品的; (7)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没有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或未在省、市、县煤炭行政部门备案的。

2.生产矿井

(1)所持证件(即“六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至少有一证过期的; (2)未制订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或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未经批准的;

(3)未实现正规壁式开采、生产能力在60万吨/年以下未实现一井一面生产或采掘计划未经批准的;

(4)矿井风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存在微风、无风作业的;

(5)主要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行、通风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6)未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产量监控系统、井下人员管理系统,或者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7)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严重失爆的; (8)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未按规定配置监控设备的;

(9)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未达100%的;

(10)煤矿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100%的,煤矿全员培训时间不够或培训后未在县级以上煤炭行政部门建档登记的;

(11)按照分类监管公布为C类矿井未整改完毕的; (12)购买、储藏、使用非法火工品的;

(13)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 (14)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审批矿井的复工或复产整顿方案,根据矿井的整顿工作量,批复其入井人数和整顿时间,防止无限期整改,甚至以复工、复产整顿为名擅自组织生产。对批复整顿时间到期仍然未申请验收的矿井,要立即下达停止整顿通知,查清原因后,酌情处理。

(二)在复工或复产验收中,根据各部门的职责,按照“谁监管、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提出停产整顿措施,责令其限期组织整改。对弄虚作假、违规验收或降低标准验收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复工复产矿井验收质量,要按照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专业配备相应的检查人员;其他相关部门也必须按照验收标准,配备懂专业、熟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验收工作,保证其准确把握标准,严把验收关,确保验收质量。

(四)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井的监管,在发挥驻矿安全监督员作用的同时,还要派专人盯守、组织巡回检查等,防止其借整改之名非法违法组织施工、生产。

第五篇:17年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方案

**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春节后矿井复工复产方案

二0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春节后矿井复工复产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煤矿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煤明电[2017]4号)文件精神和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工作安排,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后矿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结合矿井实际,特制订以下矿井复工复产验收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做好矿井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由矿长负责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员: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业检查验收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矿井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实施与协调工作,公司相关单位依照本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第一组:安全管理、爆破管理组 组

长: 副组长:

员:

第二组:采掘管理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第三组:机电运输、调度通讯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第四组: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第五组:劳动组织管理组 组

长: 成

员: 第六组:后勤组 组

长: 成

员:

二、验收标准

依照**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兼并重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煤重组办[2013]1号)文件的验收标准。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自查和整改阶段:2017年2月14日由各专业组长牵头自查。按照《**煤业复工复产验收表》各专业检查组按照分工和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并对查出的问题按照“五定”原则立即安排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整改。

2、验收及上报阶段:2017年2月15日由各专业组长汇报所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复工复产领导小组组长安排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办公室负责上报县煤炭管理办公室,同时做好全面迎检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检查整改,扎扎实实做好矿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加快复产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验收,确保安全有序。

2、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各主管矿长、专业组长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工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明确复产验收程序、严格复产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标准,执行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复产验收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好分工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4、矿井各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采、掘、机、运、通等专业配备懂专业、熟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自查和整改验收,确保验收质量。

5、达到复产标准后,各带班矿领导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13日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