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市场工作总结
时针滴滴答答,流逝的是光阴,在季节轮回的过程中,我们的工作留下了成绩证明。每周、每月、每个季度的我们,在工作方面都有着独特表现,获得成绩的同时,也有着众多的难忘时刻。面对成长过程中的我们,是该写一份工作报告,记录我们的工作之路。为便于大家更好的编写工作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农村食品市场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农村食品市场工作总结
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为了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提高镇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徽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县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徽食安办发〔XX〕18号文件精神,我所立即开展工作,着手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深入市场和各村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在收到县食安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按照镇领导的重要批示,我所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一是制定了《永宁镇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深入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二是成立了永宁镇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副镇长马斌任组长,食药监所副所长马晓斌任副组长,食药监所专干刘小元、剡建斌、吴家乐和各村食药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
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为全面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高压态势。积极组织各村驻村干部和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信息员、食品安全联络员对辖区群众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最大程度地杜绝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在农村市场流通、倾销。
三、
突出重点,深入市场整治
我所执法人员深入对镇区的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小作坊等进行集中检查。一是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重点对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无合法、违规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仔细检查,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三是对工作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各种记录、购销票据等进行检查。
四、专项整治,监管卓有成效
通过本次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我镇食品监督执法管理机制,促进了食品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从业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食品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第二篇: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报告(总结)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对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xxx食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xx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局长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xxx副局长任副组长,由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生产流通股、乡镇派出所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组。明确了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职责。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
2014年5月1日至6月9日,专项整治组出动执法车辆36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21人次,对xx、xx镇等乡镇的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地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食品经营户78户、集贸市场4个、副食品批发市场1个、食品摊贩39个、食用油加工小作坊6个,。对经营过期食品的6户食品经营店予以立案处罚,罚金1.2万元(未结案),收缴过期变质食品39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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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阵地,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集中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意义、宣讲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营造合法生产经营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监管巡查力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建立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扩大巡查的覆盖面,利用不定时进行突击检查,最大限度地打击辖区内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
(三)加强总结,提升治理水平。联合相关部门、村委会通过前阶段的整治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及时制定和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继续加大对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9日
第三篇:乡镇政府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解决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共性、突出、亟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食安办〔2014〕14号)的统一部署,我镇利用3个月时间,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立机构
年初,我镇调整成立了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具体工作任副组长,卫生院、食药卫计办、群工办、民政办、派出所、学校等成员组成的广兴镇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在各村(社区)设置了监督举报信息员,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协调配合,坚持做到“领导到位、投入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年初,在食品安全会议上,与各村(社区)和相关成员单位签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监管原则,强化食品安全的“三级管理”工作机制。全镇共签订责任书16份。
二、明确重点,强化安排
为加强对各村(社区)小作坊、小餐饮、食杂店、小超市、乡镇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集中监督检查,我镇结合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对于食品生产环节,突出重点品种、高风险食品品种生产加工主体;对于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突出经营高风险和重点食品以及问题多发的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检查。同时分阶段分步骤加大监督检查,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排查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风险隐患,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我镇辖9个村1个社区,现有机关、学校、幼儿园食堂7家,有证小型餐馆4家、小吃店5家、超市7家、蛋糕店2家、婴幼儿奶粉专卖店1家、卤菜店3家,豆腐加工作坊3家,白酒加工作坊5家,农贸市场1处。为了加强经营主体的管理,我镇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与学校、监管责任人签订《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监督电话84030568,动员群众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假冒、伪劣食品及时报告。
三、狠抓落实,信息反馈及时
我镇按照食药监局的工作要求,每周坚持开展保健品、乳及乳制品等专项整治活动,并按时间及点上报工作推进情况。至今,开展专项整治12项9次,上报动态简报8条。
(一)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我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通过专项督查,依法依职责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等方面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在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市场检查、发动群众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严厉查处行政区域内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二)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我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小餐饮、小摊贩,并将农村地区食品流动摊贩或向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的游商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一是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食品或食品原料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我镇按照属地监管责任,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庙会和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和对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将食品标签标识管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我镇加大对农村地区或面向农村地区生产的食品以及高风险、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多次对小作坊、农村集贸市场、农家乐、集体用餐、学校食堂、农村食品配送车等重点业态、场所和对象进行监督检查。
四、认真总结,形成常态机制
我镇镇村两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把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村(社区)鼎力配合,做到“五抓”、“四落实”,即抓部署、抓协调、抓案件、抓督查、抓宣传,落实方案、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效果。工作中,我镇建立联合查处机制。每次专项整治都是齐动员、大行动,相关部门一起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于妨碍监管执法的生产经营者,要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建立大宣传机制。在开展整治工作期间,采取检查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规》、群宴管理新规定等,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市场综合治理,强化村民共治。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宣传不到位。由于地处偏远山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不浓,农村消费安全意识不强,导致消费市场群众监管力度欠缺。一是表现在购买商品时对商品价格因素考虑较多,不太注重商品质量。二是表现在购买食品时不注重生产日期、商家标志、经营者的资质等。
(二)商家依法经营意识不强。一是无证照经营突出,镇内及村内无证经营小作坊、食品摊、商店123家,而且经营主体“小而散”,场所不规范、不达标,经营者多为下岗失业的弱势群体。
(三)无规范化市场。我镇目前无标准的农贸市场,农户交易依靠逢单日的赶集时间。农村食品市场制售假劣食品问题严重,经营户流动性大,所售食品进货渠道乱、索证索票难。
(四)我镇食药卫计办工作人员不足,每次整治都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不够深入,执法存在难度。
第四篇:关于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现状调研
关于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与对策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国家形象和政府威望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基本解决温饱后,食品质量的安全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由于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特别是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面宽量大所出现的问题又尤为突出,因此,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是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当前农村食品消费市场的现状
1、食品经营主体“小而散”。就我乡而言,共有各类企业33个,个体工商户398户。涉及食品生产和销售的经营主体182家,其中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11户,从事食品经营171户,同时还有80余户由于多种因素,基本处于监管空档,其中近60户分散在各行政村,且经营规模较小,以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库存商品一般在2000元以下,经营商品均以日常生活所需的调料、小食品为主。
2、无照经营较为普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都必须先行办理《卫生许可证》,然后凭《卫生许可证》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但是,由于有关部门在办理许可证时,其高达几百元的收费,对于农村的食品经营户确实无力承受。同时,在换证、年审中对农村部分食品经营户又未严格按程序操作,导致大量的农村食品经营户的前臵审批缺失,从而致使部分乡镇、农村的食品无照经营普遍存在。因此,无证无照摊贩推着板车、开着拖拉机从就近集贸市场、副食品批发点购进部分食品,到各乡镇集贸市场经营,流动经营的现象也就十分普遍。
3、农村食品经营户进货验收制度形同虚设。有照经营户进销货台帐基本上束之高阁,少填或者根本不填。一些个体户进货渠道比较混乱,且不索证索票。流动经营的无照经营户更谈不上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甚至将未经检验检疫或过期霉变食品向农民销售。
4、农民食品消费依法维权意识淡薄。由于受地理、文化、生活及消
费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农村消费者缺乏在消费过程中应该掌握的一般消费品知识和基本法律知识,难以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制约工商部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因素
1、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的矛盾较为突出。农村经营户,点多、面广、线长,且涉及到经费、装备、交通、通讯等执法成本制约,日常监管工作的确难以到位。
2、专业知识与依法履行职能的要求不相适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工艺的改进,一系列新“工艺”、新“名词”、新“标准”不断出现,非专业人员根本无法了解,也难以回答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疑问。对食品的监管仅仅凭看商标、看包装等直观检查方法,使得监管职能难以充分发挥,也直接影响食品监管的效果。
3、手段不足直接造成监管乏力。按照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赋予工商部门的执法手段尚欠充分,缺少对流通环节食品监管中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基层工商所要指导、监督辖区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产品质量法》中也规定了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但对不建立或者不执行自律制度的,没有法律依据对经销商实施行政处罚。即使所里配臵了《食品快速检测箱》,使用快速检测设备检测各类食品,其检测结果也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4、部门职能交叉造成部分监管真空。虽然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对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部门职能,在宏观角度上有原则分工,但现实市场是错综复杂的整体,生产、流通等环节并非泾渭分明。比如面包房自行制作销售、熟食行业前店后厂(作坊)、超市内设食品加工销售柜等等,是属于生产、餐饮还是流通环节,应由谁去监管?由于市场监管主体多元并存,且都有相关性专业法律法规,相互之间又缺乏协调配合,造成市场监管的部分“真空带”,影响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
5、信息不畅带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滞后性。目前我们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来源主要是靠上级部门的食品质量通报、区域性食品质量监测结果、以及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现场监管情况等。长期以来,存在着重城镇轻
农村的倾向,造成广大农村食品流通市场的质量信息来源甚少,只能无奈地采取“不告不究”的态度,形成监管工作的滞后性。而农村这片“广阔的天地”恰恰是食品质量最令人担忧的。
6、农村维权的“短腿”效应造成打击不力。除农民的自我维权意识较薄弱这一客观因素外,还有个别执法人员存在维权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认为农村维权费时、费力等原因。农村食品经营户规模小,即使销售不合格食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往往因涉案金额小,教育为主。无照经营流动性大,往往出现“你追我走”的现象。对农村的消费维权和对假冒伪劣等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仍表现为力不从心。
三、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在现阶段要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入手,同各相关单位探索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消费的有效监管方式,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设施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定期培训食品监管人员,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2、整合执法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外,要进一步理顺有关监管部门职责,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明确责任。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外,还应结合农村食品经营的特点,协调有关部门在办理许可证时,解决收费过高的问题;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的日常监督检查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换证、年审工作。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要着力解决基层工商所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后的“板块”制与机关科室不同的职能配臵之间的矛盾。打破“单打一”的格局,同时防止“踢皮球”现象。尤其要加强工商局机关内设机构的协调与沟通,将食品经营市场主体的核准登记、年检和验照贴花、证照管理、索证索票和进销台帐登记管理、以“六
查六看”为主要内容的日常监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消费纠纷受理调解、食品专项检查和整治等工作内容,与机关各部门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一并计划、一并部署、一并检查落实、一并考核,变机关部门“分解动作”为“连贯动作”、变“五个手指”为“一个拳头”,以形成监管的合力。
3、依托现有计算机网络,建立区域内食品质量共享信息平台。利用目前 “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建立一个《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区域,将分散的信息,如上级部门食品质量信息、食品风险监管信息、食品质量监测信息、横向部门食品质量信息、消费者申诉举报食品案件信息、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臵信息、消费提示和警示信息等集中起来,提供给基层工商所。
4、结合实际,探索和实施农村食品经营户自律制度的形式。农村经营者文化程度不一,大多为老人和妇女,且进货渠道和形式不一。要实行统一的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登记,在客观上很难做到。因此,对经营户的自律制度形式应不拘一格。文化程度不高且到批发市场进货或电话预约送货上门的,可由批发商在发货前帮助登记《进货台帐》;也可采取索票形式,将进货清单按月装订成册备查;零售商的销货台帐可考虑不予登记。
5、执法力量适度倾斜,加强农村食品经营户的规范管理。基层在建立“两图一书”的基础上,要逐级签订监管责任状,确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要提高监管风险防范意识,结合经济户口管理,实行“一户一卡”制,建立监管档案,将注册登记、日常巡查监管、消费者申诉调解、食品质量检测、自律制度执行情况提示、案件查处等信息收集其中。农村无照经营是食品监管的一个较大漏洞,要根据流动性大等特点,调整监管时间和方式,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对农村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的监管到位。
第五篇: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我区农村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农村食品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冒牌食品、假食品、劣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缺斤短两食品。有的食品以色素、糖精、酒精等勾兑而成;有些食品的某一些成份的含量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尤其是儿童食品,色素、糖精、防腐剂等严重超标;有些食品制作相当简单、粗糙,并且这些食品包装简陋,包装物大多是有毒的塑制品和劣质的纸张;有些食品包装上所标的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缺斤短两。是重大问题。
二是经费、人员、设备保障不足。巴南区工商分局监管辖区面积1825平方公里,77个社区居委会,206个村,农村人口59.5万。工商部门现有在编干部140余人,下设10个工商所,67个12315投诉联络站,分布在42个行政村、25个大型市场、超市。由于经费缺口大、执法人员少,技术设备差阻碍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推进。同时还由于一些农村经营户素质较低,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存有抵触心理,加之“一会两站”没有经费,严重阻碍12315投诉联络站工作的推进,致使农民自我保护意识长期得不到提高,一些不法商贩利用农村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将一些过期、变质食品低价倾销到农村市场,给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带来较大隐患。
三是信息传播途径较少。农民普遍文化程度不够,加上信息传播途径少,使农民对食品法律法规和食品知识知之不多或一无所知,更谈不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认识不到假冒伪劣食品给自己身心带来的危害,这是广大农民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最大的障碍。
四是农民防范意识较差。农民收入低下而且缺少对食品质量危害性的认识,所以购买食品往往只图便宜,不求质量,致使质量差、价格低的食品在农村很有市场,就像有些食品经营者说的那样“真的卖不出去,假的卖的很快”。
五是对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假力度不够。农村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商品进货渠道多样,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市场检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检查的时间、次数不够,削弱了打击力度,给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可乘之机。而且,农村的商业网点较分散,进货渠道和形势多种多样,越是假冒伪劣商品,进货渠道越隐密。由于上述因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农村食品市场中的假冒伪劣销售活动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打击势头。 六是存在着质量标准不适应、检测体系不完善、执法体系不科学等问题。质量标准不适应主要是食品生产加工尚未形成规范化运作,缺乏足够的质量标准,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整体上推进速度滞缓。目前,我国食品相关标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四级构成,现已制定和发布了包括各类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食品卫生操作规范在内的食品卫生及检验方法、食品质量及检验方法、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食品贮运、食品标签等方面的国家标准1000余项,但由于制标工作缺乏有效的统一协调机制,在实施中暴露出不少问题,标准之间的矛盾问题尤其突出。
检测体系不完善。目前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部门不但数量不多,且都分布在大中城市,在人口众多的偏远地区缺乏应有质量检测设置。同时食品质量检测手段有限,很多食品的检验检测项目需省一级的检验检测机构才能完成。落后的监管手段难以适应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在实际检查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与许多普通消费者一样,大多凭借外观来检查产品标注、保质期等是否合乎规定。
执法体制不科学。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权限分离,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管理权限与所承担的责任大多不对称、不匹配,难以形成协调配合、运转高效机制。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近十个部门,部门分工职责交叉,往往导致重复执法。而一旦出现问题,则会相互推诿。加之相关法律不健全,导致执法主体缺失,监管效率低下。在食品安全监管环节。除工商有下设机构外,相关职能部门大多数在农村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监管力量得不到有效延伸。农村虽已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但形如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办(站)的基层协管机构,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定岗定编问题,没有运行经费保障,安全监管工作得不到扎实深入地开展,多数仍然是有其名而无其实。
二、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要加快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规的立法进程,促进食品安全管理走向法制化轨道。目前虽然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法规,但与确保食品安全的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所以应加快立法进程,健全法制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部门协调,确保食品安全。
(二)要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标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化进程。各监管部门要以此指导生产者与经营者严格按照质量安全标准操作,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对农民标准技术培训,使广大农民树立质量安全观念,能够自觉地按照标准化、无害化要求生产与经营。
(三)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建立职责明确、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区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主动、及时地向当地政府及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建议、争取支持,最大限度地运用政府资源,形成“政府牵头抓总、各监管部门全力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落实专项经费,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打造“放心消费”环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经费作保障,建议政府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每年财政划拨专项经费予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使工作开展有物资保障,便于拓展市场监管的领域,不断更新执法设备,切实履行职能,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
(五)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和“流通网”。一方面各监管部门要适当增加基层执法力量,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形成食品安全的“监督网”,让制假售假行为和假劣食品无处藏身。另一方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引导、扶持大型正规的超市、连锁店进入农村,支持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和批发企业向乡村延伸,形成主渠道,占领农村市场。
维护农村食品安全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工作,需要进行长效管理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和监督。除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外,还应当充分借用社会的力量,进行问题食品的有效监督,使问题食品无处藏身。要加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建立典型案件和农村食品投诉情况定期披露制度,对严重违章违法的行为要公开曝光;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自的法规优势、手段优势和工作优势,实现职能互补,不断把农村及边、散、远地区食品安全科学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