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第一篇:河南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生育二孩审批程序
一)再生育条件
凡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对象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二)审批程序
1、夫妻双方向子女出生后申报地村委会或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再生育表》,填写必须真实、全面。
2、经村(居)或所在单位许议并公示十天,无异议的,镇(街道)审核。
3、经镇(街道)在二十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再生育条件以及申请证件材料进行全面的审查,审核后报区计划生育局审批。
4、县计生局自收到《申请再生育表》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再生育通知书》。
5、夫妻双方经批准后,怀孕三个月内凭《通知书》、结婚证、身份证、单寸近照到所在镇(街道)办理生育证明,即《生殖健康服务证》。
(三)公示内容
1、申请人双方以农村居民生育一个女儿,生育间隔已满48个月或女方年满28周岁为申请再生育条件的(《省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2、夫妻双方有隐瞒生育和弃婴、溺婴、非法收养子女行为的,不再安排生育。
3、批准生育后,如有胎儿性别鉴定而终止妊娠行为的,原生育安排失效,并不再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4、有其他不符合再生育条件情形或弄虚作假骗取再生育证明的,不再安排生育或取消已批准的再生育安排。
(四)再生育申请材料
一般为双方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第一胎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籍证明;属其他情况的,提供离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协议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初婚未育证明等相应的材料。
第二篇:审批二孩申请报告(病残儿)
申 请 报 告
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兹有XX街道XX社区居民XXX、XXX,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我们夫妇于XXXX年X月X日结婚。丈夫XXX,XXXX年X月X日出生;妻子XXXXXXX年X月X日出生。 XXXX年X月生育一个孩子,男孩(或女孩),取名XXX,经XXXX医院、XXXX医院鉴定,该小孩患有XXXXXX疾病,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根据《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夫妇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望区人口计生局领导给予批准为盼!
致
礼!
申请人签章:夫 妻 年 月 日
第三篇:二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二孩生育证》的审批发放程序
符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向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二)按规定填写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三)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与复印件;
(四)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五)男、女双方《婚姻、生育状况承诺书》与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六)“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申请的,还应提供市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书面鉴定结论;
(七)“婚后患不孕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还应提供收养证、县级以上医疗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不孕症证明;
(八)“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还应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民族成份的证明;
(九)“双方为独生子女”的,还应提供双方独生子女证或相关证明和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十)“再婚夫妻”的,还应提供一方或双方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与 复印件;
(十一)“夫妻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的,还应提供县以一民政部门颁
1发的残疾证明与复印件;
(十二)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审查包括,村(社区)中心户长、计生专干、村(社区)委主任签署核实意见、村(社区)委会加盖印章。乡(镇、街道办事处)调查人员、统计(信息)人员、计生负责人签署核查意见、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加盖印章。
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自接到审核意见和及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认真核实全部材料,由《二孩生育证》审批小组作出审批决定,特殊情况,办理期限可以延长两个月。
(一)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由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二孩生育证》,并由夫妻双方各自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分别将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再行审批;
(三)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未提出生育申请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在发现之日起30日内补办《二孩生育证》。补办后,仍按违法生育上报。
持有《二孩生育证》的夫妻,双方户籍迁往外县(区)或领证方户籍
迁往外县(区),应持证到发证机关办理签转手续,由新户籍所在地(只限本市)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签入手续。
《二孩生育证》应填写准确,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加盖发证机关钢印后方能生效。
《二孩生育证》发放情况张榜公布后,群众有异议的,发放机关应及时调查核实。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及时宣布已发生育证作废,并收回《二孩生育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篇:单独夫妇办理二孩生育证程序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在生育第二个子女前须按规定办理计划生育证。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需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理由等。
2、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及其父母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申请材料。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4、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女方1寸免冠近照2张。
5、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管理部门在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齐备的申请及证明材料后,及时进行初审,并将受理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于3日内报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受理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计划生育证》。
第五篇:二孩生育承诺书
申请生育二孩承诺书
我们的姓名是____ 、_____,男方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婚姻状况:[初婚/再婚]户口性质:[农村/城镇],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女方出生年月:_________,民族:_____,婚姻状况:[初婚/再婚]户口性质:[农村/城镇],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 我们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我们于年月日生育第一个子女,性别。
我们认为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_____条___款的规定,现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请予审批。以上陈述属实,如有虚假隐瞒、欺骗行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双方分别签名(摁印)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