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评估报告书
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通过报告的方式,用于记录工作内容。怎么样才能写出优质的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二手车评估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二手车评估报告书
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 年)第 号
一、绪言
(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接受 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 (车辆)进行了鉴定评估。本机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进行了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并对其在 年 月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车辆评估情况及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与车辆所有方简介
(一)委托方: ,委托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二)根据机动车行驶证所示,委托车辆车主 。
三、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项目评估目的
□交易 □转籍 □拍卖 □臵换 □抵押 □担保 □咨询 □司法裁决。
四、评估对象
评估车辆的厂牌型号( );号牌号码(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登记日期( ); 年审检验合格至
年
月;购置附加税(费)证
;交强险 。
五、鉴定评估基准日
鉴定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六、评估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七、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旧机动车评估委托书第 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2.《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等部门令第33号);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国资办发[1992]36号);
4.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
5.国家经贸委等部门《汽车报废标准》(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及其补充规定》(国经贸经[1998]407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等 ;
6.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产权依据
委托鉴定评估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
(四)评定及取价依据
技术标准资料: 技术参数资料: 技术鉴定资料: 其 他 资 料 :
八、评估方法
□重臵成本法 □现行市价法 □收益现值法 □其他[1]。
计算过程如下:
九、评估过程
按照接受委托、验证、现场查勘、评定估算、提交报告的程序进行。
十、评估结论
车辆评估价格: 元,金额大写: 。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
十
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一)本项评估结论有效期为90天,自评估基准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本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作价参考依据。超过90天,需重新评估。另外在评估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车辆的市场价格或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车辆的价值发生变化,对车辆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也需重新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三)鉴定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其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项目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本报告书不当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与签署本报告书的鉴定估价师无关;未经委托方许可,本鉴定评估机构承诺不将本报告书的内容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附件:
一、二手车鉴定评估委托书
二、二手车鉴定评估作业表
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四、鉴定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二手车照片(要求外观清晰,车辆牌照能够辨认,加盖钢印)
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签字、盖章) 复核人(签字、盖章)
(鉴定评估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报告书和作业表一式三份,委托方二份,受托方一份。 [1]指利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对车辆进行鉴定评估,并以它们评估结果的加权值为最终评估结果的方法。
[2]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问题。
[3]复核人须具有高级鉴定评估师资格。
第二篇: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武汉吉鑫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评报字(2015年)第0035号
一、绪言
武汉吉鑫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思威牌DHW6452B (CR-V2.0)(车辆)进行了鉴定评估。本机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进行了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并对其在2015年01月06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车辆评估情况及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与车辆所有方简介
(一)委托方:联系人:朱华丽,联系电话:18627769393。
(二)根据机动车行驶证所示,委托车辆车主是 方德权。
三、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项目评估目的
()交易()转籍( )拍卖( )臵换( )抵押( )担保(√ )咨询( )司法裁决。
评估车辆的厂牌型号(思威牌DHW6452B CR-V2.0);号牌号码(鄂A7A209);发动机号(4028083);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LVHRE4878A5028093);登记日期(2010.08.18)。
五、鉴定评估基准日
鉴定评估基准日2015年01月06日。
六、评估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七、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旧机动车评估委托书。
(二)法律、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2.《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等部门令第33号);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国资办发[1992]36号);
4.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
.国家经贸委等部门《汽车报废标准》(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及其补充规定》(国经贸经[1998]407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等 ; 6.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产权依据
委托鉴定评估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无。
(四)评定及取价依据
技术标准资料:《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技术参数资料:《汽车技术说明书》、《车型技术参数表》、《汽车技术参数手册》
技术鉴定资料:《车辆检测报告单》、《交通事故车辆技术鉴定书》 其 他 资料 :《市场询价资料》、《行业协会价格指导手册》
八、评估方法
( )重臵成本法(√ )现行市价法( )收益现值法( )其他。
计算过程如下:
本公司接受委托后,对评估对象进行了现场勘察和市场调研,并根据此次评估以咨询为目的,故决定采取现行市价法为评估方法。
现行市场购臵价的确定
根据市场调查与询价,该车市场综合价为¥115000元。
九、评估过程
按照接受委托、验证、现场查勘、评定估算、提交报告的程序进行。
十、评估结论
车辆评估价格:¥115000元,金额大写:壹拾壹万伍仟圆整。 十
一、特别事项说明
无
十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一)本项评估结论有效期为45天,自评估基准日至2015年02月20日止;
(二)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本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作价参考依据。超过45天,需重新评估。另外在评估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车辆的市场价格或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车辆的价值发生变化,对车辆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也需重新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三)鉴定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其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项目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目的;
未经委托方许可,本鉴定评估机构承诺不将本报告书的内容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附件:
一、二手车鉴定评估委托书
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三、鉴定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册二手车鉴定估价师: 复核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2015年01月08日 2015 年01月08日
(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盖章)
2015 年01月08日
备注:本报告书一式三份,委托方一份,受托方一份,相关机构存档一份。
第三篇: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0 年)第 号
一、绪言
(鉴定评估机构)接受 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 (车辆)进行了鉴定评估。本机构鉴定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进行了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并对其在 年 月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了公允反映。现将车辆评估情况及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与车辆所有方简介
(一)委托方 ,委托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根据机动车行驶证所示,委托车辆车主 。
三、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项目评估目的
口交易 口 转籍 口 拍卖 口 置换 口 抵押 口 担保 口 咨询 口 司法裁决
四、评估对象
评估车辆的厂牌型号( );号牌号码(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号( );登记日期( );年审检验合格至 年 月 日;公路规费交至 年 月;购置附加税(费)证( ); 车船使用税( )。
五、鉴定评估基准日
鉴定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六、评估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七、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旧机动车评估委托书第 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
2、《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等部门令第33号);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国资办发[1992]36号);
4、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
5、国家经贸委等部门《汽车报废标准》(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及其补充规定》(国经贸经[1998]407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国经贸贸源[2001]234号)等;
6、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产权依据
委托鉴定评估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
(四)评定及取价依据
技术标准资料: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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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
交通事故车辆技术鉴定评估报告
信诚机动车司法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14年)第22号
一、绪言
信诚机动车司法 (鉴定评估机构)接受 任城区交通支队 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评估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对牌号为 的车辆进行了鉴定。本机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的车辆进行了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并对其在 2014 年 01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该车辆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 委托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车主姓名/名称: (填写机动车登记证书所示的名称)
三、鉴定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四、鉴定评估车辆信息
厂牌型号: 牌照号码: 发动机号: 车辆VIN码: 车身颜色: 表征里程: 初次登记日期: 年审检验合格至: 年 月 交强险截至日期: 年 月 车船税截至日期: 年 月
是否查封、抵押车辆:□是 □否 车辆购置税(费)证: □有 □无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有 □无 机动车行驶证: □有 □无 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有 □无
使用性质:□公务用车 □家庭用车 □营运用车 □出租车 □其它:
五、技术鉴定结果
技术状况缺陷描述: 重要配置及参数信息: 技术状况鉴定等级: 等级描述:
六、价值评估
价值估算方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其他 价值估算结果:车辆鉴定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七、特别事项说明[1]
八、鉴定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本鉴定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作价参考依据。本项鉴定评估结论有效期为90天,自鉴定评估基准日至
年
月
日止;
九、声明:
⑴本鉴定评估机构对该鉴定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⑵本报告所提供的车辆评估价值为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⑶该鉴定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其鉴定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项目鉴定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二手车鉴定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目的,否则本鉴定评估机构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使用本报告不当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与签署本报告书的鉴定评估人员无关;
⑷本鉴定评估机构承诺,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将本报告的内容向他人提供或公开,否则本鉴定评估机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
一、二手车鉴定评估委托书
二、二手车技术状况鉴定作业表
三、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证复印件
四、被鉴定评估二手车照片(要求外观清晰,车辆牌照能够辨认)
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签字、盖章) 复核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2][1]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鉴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鉴定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在鉴定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鉴定评估结论,但非鉴定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鉴定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问题。
[2]复核人是指具有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资格的人员
备注:
1、本报告书和作业表一式三份,委托方二份,受托方一份;
2、鉴定评估基准日即为《二手车鉴定评估委托书》签订的日期。
第五篇: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告书范本
附件:
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
(示范文本)
XXXX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0
年)第XX号
一、绪言
XX(鉴定评估机构)接受XXXX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XXXX(车辆)进行了鉴定评估。本机构鉴定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进行了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并对其在XXXX年XX月XX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了公允反映。现将车辆评估情况及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与车辆所有方简介
(一)委托方XXX,委托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
(二)根据机动车行驶证所示,委托车辆车主XXX。
三、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项目评估目的
□交易
□转籍
□拍卖
□置换
□抵押
□担保
□咨询
□司法裁决
四、评估对象
评估车辆的厂牌型号(
);号牌号码(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号(
);登记日期(
);年审检验合格至
年
月
日;公路规费交至
年
月;购置附加税(费)证(
);车船使用税(
)。
五、鉴定评估基准日
鉴定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六、评估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
七、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二手车评估委托书第
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法》国务院令第91号;
2、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国资办发[1992]36号:
3、《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4、《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5、国家经贸委等部门《汽车报废标准》(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及其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国经贸贸源[2001]234号)等;《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等部门令第33号)
6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
7、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产权依据
委托鉴定评估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四)评定及取价依据 技术标准资料: 技术参数资料: 技术鉴定资料: 其他资料:
八、评估方法
□重置成本法
□现行市场法
□收益现值法
□其他[1] 计算过程如下:
九、评估过程
按照接受委托、验证、现场查勘、评定估算、提交报告的程序进行。
十、评估结论
车辆评估价格
元,金额大写: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
十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一)本项评估结论有效期为90天,自评估基准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本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作价参考依据。[1]指利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对车辆进行鉴定评估,并以它们评估结果的加权值为最终评估结果的方法。
[2]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评估人员为需要说明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问题。
2 超过90天,需重新评估。另外在评估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车辆的市场价格或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车辆的价值发生变化,对车辆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也需重新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三)鉴定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其评估结论公供委托方为本项目评估的使用和送交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本报告书不当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与签署本报告书的鉴定估价师无关;未经委托方许可,本鉴定评估机构承诺不将本报告书的内容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附件:
一、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委托书
二、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作业表
三、车辆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费)证复印件
四、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鉴定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旧机动车照片(要求外观清晰,车辆牌照能够辩认)
注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签字、盖章)
复核人[3](签字、盖章)
(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3]复核人须具有高级鉴定师资格
备注:本报告书和作业表一式三份,委托方二份,受托方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