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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道路工程量计算表(集锦)

临时道路工程量计算表第一篇:临时道路工程量计算表临时道路工程投标单位审评表投标单位评审表项目名称: 华菱锡钢临时道路工程 拟邀请投标单位名单:1、靖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无锡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江苏神龙海洋工程有限公司4、无锡市新。

临时道路工程量计算表

第一篇:临时道路工程量计算表

临时道路工程投标单位审评表

投标单位评审表

项目名称: 华菱锡钢临时道路工程 拟邀请投标单位名单:

1、靖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无锡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江苏神龙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4、无锡市新区市政公用事业公司

5、江苏润扬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无锡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7、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总公司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主管领导签字:

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字:

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投标单位联络信息

项目名称:华菱锡钢临时道路工程

投标单位名称(全称):靖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靖江市横港北路14号

邮政编码:214500

联系人姓名及职务:张盛副经理

固定联系电话:0523-84828493

手提电话:13852852096

传真号码:0523-84892307

投标单位名称(全称):无锡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解放南路723号

邮政编码:214002

联系人姓名及职务:刘斌经营公司经理

固定联系电话:0510-82721720

手提电话:13151917828

传真号码:0510-82705595

投标单位名称(全称):江苏神龙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靖江市车站路90号

邮政编码:214500

联系人姓名及职务:陆天松基础公司经理 固定联系电话:0523-84860011

手提电话:13809011320

传真号码:0523-84868511

投标单位名称(全称):无锡市新区市政公用事业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区珠江路2号

邮政编码: 214028

联系人姓名及职务:程海荣业务联系人

固定联系电话:0510-85221616

手提电话:13151007190

传真号码:0510-85221515

投标单位名称(全称):江苏润扬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扬州市运河南路1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及职务:王敏业务联系人

固定联系电话: 0514-87231314

手提电话:13905261944

传真号码:0514-87204723

投标单位名称(全称): 无锡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5号

邮政编码:214000

联系人姓名及职务: 范爱国业务联系人

固定联系电话:

手提电话:13905261811

传真号码:

投标单位名称(全称):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总公司 单位地址: 无锡市解放南路721号

邮政编码:214000

联系人姓名及职务: 龚建红业务联系人

固定联系电话:0510-82759237

手提电话:1309308369015951572750

传真号码:

0510-82416499

项目经理签字:

第二篇: B.3.2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B.3.2-

致:

(建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

根据施工合同

条款,由于

原因,我方申请工程临时/最终延期

天,请予以批准。

附件:

□ 工程延期的依据及工期计算: □ 证明材料 □

施工项目经理部(章):

项目经理(签字、执业印章):

年 月 日

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施工项目经理部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审核意见:

□ 同意工程临时/最终延期

天。工程竣工日期从施工合同约定的

日延至

日。

□ 不同意延期,请按约定的竣工日期 组织施工。

同意/不同意工期延长的理由: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第五版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第三篇:上饶市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建筑幕墙工程计算表

一、 铝型线条:

依据附件012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提供的重量表计算;

1、

2、

3、

4、

5、

6、

7、

8、 6063-T5横梁(型材编号:JMCW08999):3.28kg/m; 6063-T5横梁盖板(型材编号:JMCW09000):0.314kg/m; 6063-T5主梁(型材编号:JMCW09001):4.625kg/m; 6063-T5横梁盖板(型材编号:JMCW09002):0.345kg/m; 6063-T5横梁盖板(型材编号:JMCW09003):0.167kg/m; 6063-T5(型材编号:JMCW09004):1.520kg/m; 6063-T5(型材编号:JMCW09005):4.711kg/m; 6063-T5(型材编号:JMCW09006):1.655kg/m;

上述1-8项共计:25.68kg/m。

二、铝单板铝型材立柱:(依据坚美公司提供重量单)

1、1-12轴立柱:7(条铝单板线条)×4(每条/根)×49.8m(高)

×9.96kg/m=13888.22kg;

2、1-12轴立柱:4(条铝单板线条)×4(每条/根)×44.5m(高)

×9.96kg/m=7091.52kg;

3、1-12轴横梁(间隔300mm):166条×1.9m(长)×7根×

4.188kg/m=9246.27kg;

4、1-12轴横梁(间隔300mm):148条×1.66m(长)×4根×

4.188kg/m=4115.63kg;

5、12-1轴立柱:11(条铝单板线条)×4(每条/根)×45.9m(高)

×9.96kg/m=20115.22kg;

6、12-1轴横梁(间隔300mm):153条×1.9m(长)×7根×

4.188kg/m=8522.16kg;

7、1-12轴横梁(间隔300mm):148条×1.66m(长)×4根×

4.188kg/m=4115.63kg;

上述总合计:67094.65kg

三、幕墙铝型材每平方重量计算如下:

立柱JMQ175:4.36kg/m;

横梁JMQ16

5、145:1.942kg/m;

横框JMO313:2.304kg/m;

主框JMO003:3.281kg/m;

开启窗框JMO314:1.201kg/m;

压块JMO321:0.484kg/m;

横框JMO005:2.318kg/m;

套芯JMO004:2.85kg/m;

开启窗框JMO317:0.878kg/m;

开启窗扇JMO316:1.77kg/m;

半压块JM1545:0.439kg/m;

付框JMO020:0.292kg/m;

上述总合计:22.4322kg/m2.

第四篇:临时施工道路合同

宝地·曼哈顿施工便道工程施工协议JZBD/MHD/合同/001

宝地·曼哈顿施工便道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锦州宝地建设集团

乙方:华地公司

甲、乙双方经慎重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宝地•曼哈顿“施工便道工程有

关承包事项签约如下:

1、 工程名称:宝地•曼哈顿施工便道工程

2、 工程地点:锦州市

3、 工程范围:甲方提供的道路规划图、由华地公司深化的道路横断图及相关洽谈记录的全部内

容。具体范围如下:a、规划科技路,面层采用0.4米厚级配砂石,做法宽10米。b、女儿河大坝内侧规划景观路2,面层采用0.6米厚级配砂石分两层压实,基层采用1米厚素土分两层压实c、场区内标高低于路床底标高的部位,采用素土回填,分层压实,厚度不大于0.5米.。d、压实系数不大于0.93。

4、 工程造价:工程总价按实际工程总量计算,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女儿河大坝内侧规划景观

路2单价为14元/平米(不含土方价格),科技路综合单价为9.78元/平米,土方内倒6元/立米,上述价格为固定单价,任何原因不与调整。

5、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自本合同签定日之次日

竣工日期:自开工日起4个工作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及不可抗力因素)

工期延误:工期不能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一千元

6、 工程竣工: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若一次验收不能通过,则以最终验收合格日为竣

工日。

7、 工程管理:

a、 甲方指定冯涛为该工程驻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0416-3898811负责协调现场相关事宜。 b、 乙方指定博小放为该工程驻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13314165888负责协调现场相关事

宜。

8、 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保修

凡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相关保修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保修期限三年。

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a、 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先协调解决。如协调达不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锦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甲方:锦州宝地建设集团乙方:华地公司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日期:日期:

第五篇:临时道路施工协议

盘锦金远宝兴狮城项目临时道路施工协议

甲方:盘锦金远宝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盘锦和坤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大洼县城双桥街南、向海大道西、305国道东。

2、工程规模:施工现场修路。

3、路段范围:中心路东侧。

二、 施工协议内容

甲、 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过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承接该项目部分临时道路的施工,具体位置双方现场确定。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

3、 工作内容:山皮石及石粉购买并进场,相关设备进场,铺路并压实。

4、 价格:到场山皮石每立方米53元,含税、含挖掘机台班。

5、 结算方式:工程不足一个月完工的,完工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过结算

完毕;工期超过一个月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开据正式税票。

6、 工期要求:开工时间2011年月日。

7、 乙方一旦与甲方签署此施工协议,就必须按质按量如期完成任务,不得

转移给第三方施工。

8、 施工期间乙方须遵纪守法,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完全承担在施工期间的

安全责任。

9、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0、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盘锦金远宝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盘锦和坤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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