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保密工作总结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在这时光静走的岁月中,唯有工作留下的成绩,让我们感受到努力拼搏的意义。无论是什么行业的工作,在努力工作的过程中,你可能曾面临众多的困难时刻,那就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勉励自己,吸取经验,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政府保密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乡镇政府保密工作总结
乡镇保密工作总结
xxxx,我乡保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保密局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及上级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维护稳定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保密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切实开展保密保障服务工作,较好地为我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一、强化领导,加强队伍建设。乡党政领导极为重视保密工作,将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我乡保密工作。成立了金光乡保密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了乡档案室和办公室有关人员作为专、兼职保密员。按照上级保密部门的要求,适时选派保密干部参加保密业务培训,提高了我乡保密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为保密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多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制定规划,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二是突出重点,经常性地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应知应会教育,认真组织保密干部学习《保密法》、《保密工作》杂志、省《保密工作情况》有关内容,通过学习教育增强了保密干部的保密意识,提高了业务能力。
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强化保密制度建设。一是在日常工作中,乡党政主要领导不定时地对全乡各有关单位、有关办公室进行保密工作情况突击检查,摸清全乡保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二是认真开展了保密机构和保密专兼职干部的调查工作,摸清了全乡各单位部门的保密工作现状,对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认真制定了我乡今后一个时期的保密机构、保密制度的规划。三是开展了全乡办公自动化设备涉密情况的调查,摸清了我乡办公自动化进展情况和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提供了依据。四是认真落实制度建设。完善并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保密教育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规定定密制度、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重大涉密活动保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及失密报告制度等十项规章制度。
四、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大保密检查力度。一是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抓好规范定密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力度。三是对全镇保密重点单位开展了保密检查,堵塞泄密漏洞。四是认真抓好机构改革中的保密工作,明确各单位保密分管领导、涉密人员。
五、加强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认真落实中央保密委员会“十五”保密技术发展规划和省市县有关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和管理工作。开展了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管理调查工作,摸清了全乡各单位部门办公自动化设备配置、使用情况。加强了乡党政机关、涉密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帮助确定网络安全员,建立健全网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了对涉密网络的检查。
六、存在问题。一是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二是保密工作不够规范有序,保密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保密设施不够齐全。
第二篇:乡镇保密工作总结
乡镇保密工作总结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在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今年以来,我乡始终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依据,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保密部门与业务部门相结合,依法管理国家秘密,不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现代化服务的指导思想,乡镇保密工作总结。维护加强保密教育,健全保密法规,发展保密技术,强化保密管理,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健全工作机构,完善监督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保密工作队伍,努力使我乡保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1、党委重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保密工作,乡党委书记分管,分管党委工作领导专门抓,并为中层干部以上人员购买了保密工作法律、法规,工作总结《乡镇保密工作总结》。党委召开了保密工作会,做到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2、健全机构。乡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北平,副组长;何政洁、宋晓飞,成员:何旭光、张兴明。总负责:赵北平,分管领导:何政洁、宋晓飞,办公室:张兴明,各村各单位成立相应的保密机构。
3、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级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管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严守保密法纪,带头做好本人、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的保密工作,同时将保密工作纳入领导分管工作重点目标考核内容。
4、完善制度。(1)有规范的保密规章制度。(2)领导熟悉规章制度。(3)配备了保密柜,有一定的设施。
5、规范管理。(1)文件收发、登记、传达、归档井然有序,无随意复制、摘抄密件内容。(2)按时按质完成了文件清退任务。(3)无随意处理、销毁文件现象,多年来,无失泄密事件发生。(4)对所辖范围内的保密工作经常进行检查。
6、强化宣传。积极宣传《保密法》,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标语、板报大张旗鼓的宣传《保密法》,使保密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把保密教育纳入普法及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普级保密知识,宣传表彰先进,不断增强全民,特别是各级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强化保密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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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乡镇保密工作报告
乡镇保密工作报告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保密委、XX市委保密委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专项保密检查工作,镇党委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将保密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平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乡镇保密工作报告。主要措施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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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XX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XX镇党委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进行保密工作管理,建立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负责培训相关人员。
二、建立XX镇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管理,XX镇建立了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具体细化了对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对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细化了涉密网络管理制度,细化了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制度,细化了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信息的制度,工作报告《乡镇保密工作报告》。 在日常工作中,XX镇党委很好 。 的贯彻了这些制度,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
三、加强对涉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对非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镇党委加强了对涉密人员的培训教育和日常管理,涉密人员上岗前都要进行相关培训,让涉密人员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制度,掌握保密的技能,与镇党委签订保密承诺书。加强对非涉密人员的教育,让他们也了解保密工作知识,自觉配合做好保密工作。
四、对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清查登记
镇党委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对我镇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清查,经查,我镇有涉密计算机4台,分别是党政网2台、计生网1台(可上党政网)、财经网1台;非涉密计算机20台。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没有,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16个。在清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违规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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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乡镇保密工作制度
乡镇保密工作制度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盛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乡镇保密工作制度。
第二条 樟木头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是樟木头镇的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在市委保密工作委员会和市保密局的指导下,依照国家保密法规、省市保密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负责检查、督促我镇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 保密工作要贯彻党中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确保安全,便利工作的方针,该保密的坚决保住,该公开的坚决公开,发挥保密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秘密等级
第四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樟木头镇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一)市保密局或上级部门下发的国家秘密载体;
(二)其它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应该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 密级划分。根据秘密事项的重要程度、接触范围和失密后的危害大小,将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一)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二)机密级。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三)秘密级。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六条 上级机关及其它各单位的来文按文件所标密级管理。凡未列入保密范围,又不宜公开的事项,应作为内部事项妥善管理。
第七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扩散:
(一)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不宜公开的有关机构设置,内部分工,干部选拔、配备、任免事项的材料;
(二)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内部文件、资料及印章;
(三)党政主要领导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及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章 保密组织和职责
第八条 镇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指导我镇的保密工作。
第九条 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
(二)根据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我镇的保密规章制度;
(三)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
(四)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做好保密宣传和教育工作;
(五)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保密要害部位及涉密计算机系统,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六)监督和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并组织追查失、泄密事件;
(七)研究和改进保密工作,努力解决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
(八)向上级保密委员会和市保密局汇报我镇保密工作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事项,管理制度《乡镇保密工作制度》。
第十条 镇配备专(兼)职保密员,主要任务是:
(一)负责本镇涉密载体(包括密件、光盘、磁介质、涉密计算机等)的管理;
(二)负责本镇保密检查工作;
(三)向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保密工作情况。
第四章 各项保密规定
第十一条 全体干部职工应遵守的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事项;
(八)不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和物品;
(九)不在普通电话、手机、传真、明码电报及普通邮件中传递或谈论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十二条 保密员应遵守的保密规定:
(一)保密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和保密;
(二)保密员在收发、交接过程中要做好登记、签收,密件登记、签收本要妥善保管,以备查询。密件的收发、保管,必须由保密员负责,及时逐件查对登记;
(三)不得自行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时,须经制发机关、市保密局和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复印件须标明复印单位、份数和日期,视同正式文件、资料一样管理,阅办后按规定立卷、归档或清退;
(四)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的收发、分送、传递、借阅、移交、存档等环节,都要严格履行登记制度;收发文登记簿应保存三年以上,以备查考;
(五)送阅秘密文件应由保密员本人负责,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阅读秘密文件要在办公室进行;借用秘密文件、资料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于借用当天退回;
(六)外出递送秘密文件过程中,不准办理与递送文件无关的事;外出工作必须携带秘密文件的,须经有关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绝密文件原则上不准携带,确需携带的,须经市保密局和主管领导批准,且必须两人同行,共同负责。
(七)秘密文件、资料的传递,不准用普通邮件邮寄,不准用没有加密设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传输秘密文件。
(八)秘密文件必须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由保密员保管、登记,并经常检查保密情况;保密员在工作调动或退休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九)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定期清查、清退。除制发机关规定清退时限的须按时清退外,一般每季度向市保密局清退一次,未办理完毕的,须于办理完毕后尽快退回。
第十三条 对外提供资料及涉外工作应遵守的保密规定:
(一)在对外提供资料及涉外活动中,即要热情友好,以礼相待,又要提高警惕,坚持“内外有别”原则,防范各种可能的情报收集活动;
(二)凡对外提供资料及接待外宾参观或洽谈业务,均应严格按规定划清密与非密的界限,并统一洽谈的范围、口径等,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原定的保密范围和口径;
(三)陪同外宾参观、游览、参加宴会等,均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源、笔记本等;
(四)因公出国出境工作、考察、学习的人员,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接受出国前的安全保密教育;
(五)出国出境不得私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物品等。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经市保密局批准,按照《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到市保密局办理手续,并严加保管;
(六)涉外交往和出国出境期间,应保持高度警惕,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七)对外提供资料,凡属国家秘密范围的,应事先向市保密局报告,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八)凡尚未公开或不准公开的国家秘密事项、统计资料等,不准向外泄露和提供;
第五篇:**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承担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二) 对本机关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三)对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等不确定事项的申报;
(四)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等;
(五)对已泄密或可能泄密的政府信息采取补救措施;
(六)负责查处本机关或督促查处本系统发生的泄密事件,协助保密工作部门查处重大泄密事件;
(七)对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建立、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八)受理直属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申请;
(九)开展保密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查处信息公开过程中泄密事件,直接查处或组织查处重大泄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