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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巡察情况报告(精选)

扶贫领域巡察情况报告在我们的学习与生活中,根据自身的需求,编写出格式正确、逻辑合理的报告,已经成为生活与学习的常见流程。该怎么样写出适合自身工作实际的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扶贫领域巡察情况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第一篇。

扶贫领域巡察情况报告

在我们的学习与生活中,根据自身的需求,编写出格式正确、逻辑合理的报告,已经成为生活与学习的常见流程。该怎么样写出适合自身工作实际的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扶贫领域巡察情况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扶贫领域巡察情况报告

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共)

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20-07-16

根据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和县委的安排部署,2018 年 10月 12 日—10 月 31 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开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开展了扶贫领域巡察。2019 年 1 月 13 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了专项巡察工作情况,共指出住建局党组存在 7 大项 22 个方面的问题。县住建局党组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及时专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逐一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限,并召开了以巡察整改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了有关情况。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过开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一、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局党组真正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勤勉的工作态度,高效的执行力,精准有力的工作措施,从严从细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自 2019 年 1 月开始,局党组书记坚持每季度到村调研 1 次以上,帮扶干部坚持每月深入贫困户家中 1 次,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做到进村入户、查深查细、认真梳理,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够一件一件地解决、一项一项

地落实。2019 年投入 1.5 万元用于帮扶村脱贫攻坚,为贫困户解决具体问题 20 件,任市镇黄泥塝村实现集体经济纯收入5万元,并完成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和1296户农村土坯房改造,组织 560 余人次对全县 1.2 万余户农村住房进行了安全大排查,探索的购买三方服务监督管理农村住房的做法在全省推广。同时,对本系统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归纳总结,副局长蒋朝波同志 2019 年被评为四川省脱贫攻坚一线扶贫干部,陈禹衡被评为 2017 年全县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并加强了两人先进事迹的系统内宣传,在住建局上下形成脱贫攻坚你追我赶、真帮真扶的良好氛围。

2.关于“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1)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统筹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周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周按时按质上报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我局在各乡镇上报的周报进度数据基础上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实际建设进度进行实地核实,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对虚报进度的乡镇一律移交县督查室进行通报批评。经核实,目前各乡镇上报进度数据与实际进度情况吻合,未再发生上报进度数据与实际进度数据不合的问题。

二是严格审核危房认定,各乡镇严格按照危房认定标准进行审查,同时我局对乡镇上报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实地抽查核实,住建局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对重复享受的、不符合享受资格的一律清除。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监管力度,采取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各乡镇农村危

房改造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不按图施工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施工方立即停工整改。

(2)持续加大两违拆除力度。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新宁镇淙城社区(原圆井眼村)张某某超面积修建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对罗家院村李某某等 4 人超建的第 2 层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保留底楼基本住房。

二、政策落实方面 3.关于“C、D 级危房验收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会同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局对全县其他三类重点对象进行抽查验收,严格按照验收程序,抽查验收人员均实地到场参加,本次抽查验收已完成,抽查验收表格均签字存档。二是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收集各乡镇农村危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和结余情况,督促未按时足额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乡镇及时完成了拨付工作。

三是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力度,切实跟进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情况,随时联系县财政局了解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情况。

三、整改落实方面 4.关于“公租房”的问题。普安鑫源社区临时使用工业园区公租房作为办公用房是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的。经与普安镇政府沟通,由于普安鑫源社区办公用房尚未建成,暂无法搬迁,预计 2021 年初归还借用的公租房。

四、干部作风反面 5.关于“怠政懒政现象比较突出”问题。针对部分股室

及下属单位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怠政懒政的现象,由党组班子成员教育督促各股室及下属单位深入对照检查,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和个人承担责任,进行自我批评与反思,逐项检查职责履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园林所组织人员对城区花台和绿化带白色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完成对树木进行修枝整形和对枯枝落叶的清理,并制定了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园林管理的相关规定,注重时令节点和时限对城区公共绿地的花草树木进行修枝整形和枯枝落叶的管理,及时除草和清理绿化带内白色垃圾;质安站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六必须、六不准、六个 100%”要求,督促工地落实封闭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雾炮喷淋等措施,启动施工现场统一视频监控平台,对全县报备在建的项目现场进行 24 小时实时监控。截至目前,全县各施工现场 PM2.5 监控数据已达国家标准,扬尘噪音污染问题得到根本控制;建管股加强对工作人员思想教育,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规定,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期间,所有建设项目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均在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

6.关于“两违”治理制度建设缺失问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及时建立了“两违”领导机构和任务分解表,同时对“两违”治理建立台账,并对每个案件进行“销号式”治理,建立了销号台账。

7.关于“文件制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立说立改,及时对帮扶领导机构的文件进行了更新调整,重新明确帮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2019 年 3 月机构改革后又进行了再次调整。二是及时整改规范行文格式,按文件审批程序送审,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再由主要领导签发。

三是明确发文格式,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工作总结均等脱贫类材料以正式文件印发。

8.关于“C、D 级危房资料不完善”问题。

一是组织各乡镇村建办将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核实责任细化到各村各社,严格落实 C、D 级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验收程序,实事求是完善验收资料,乡镇按验收程序全面完成后逐一签字盖章,县级部门抽查验收并逐一签字。

二是加强对乡镇的指导督查,督促乡镇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编制的要求,对农村危房改造基本信息进行逐户核实,对错误的、更新后的信息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及时完善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编册。目前,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精准整改完善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是持续加强住建局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重新完善了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认真总结了工作成效。

9.关于“个别 C、D 级危房改造贫困户信息不准确”问题。及时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核实整改工作,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到各村各社,组织各村社对农村危房改造基本信息进行逐户核实,对错误的、更新后的信息在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和农村危房改造系统中及时进行修改完善。目前,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精准整改完善工作已全面完成。

10.关于“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在村上的考勤天数与单

位的报销天数不一致”问题。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开江县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执行,有关人员已退回多出的报销。同时,并加强驻村人员管理,严格人员考勤签字制度,加强财务审核,规范报账行为。

五、扶贫腐败方面 11.关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房管所已于 2018 年 10月起停止对政务中心工作的 4 名临时聘用人员发放补贴。

12.关于“未按规定发放差旅费及加班费”问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将原执法大队多发、错发的差旅费和加班费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由环卫所负责全额扣除相关人员加班费。同时,将严格环卫所内部管理,逗硬落实监督值班及签到制度。由路灯管理所负责追回不规范发放的加班费,健全路灯所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了财务管理。

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3.关于“办公费不规范,部分购买物资无明细清单、无合同”问题。对办公费、印刷费等出现的问题严格按财务制度和规定完善了明细清单、合同。同时,严格办公费等报账管理,办公费报账等按要求必附明细清单,劳务费的支付必附劳务合同,严格审核。截至目前,所有办公费报销均按上述要求执行到位。

14.关于“工会经费未使用专用收据入账”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对 2018 年以前的工会经费收据进行逐一核查,看是否有类似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是补开工会专用收据,衔接县总工会,对未使用工会专用收据的项目逐一补

开; 三是加强培训,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了对机关工会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5.关于“使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

一是对反馈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完善了相关资料; 二是制定了《开江县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三是责令财务人员严格控制把好关,对要求现金支付的职工个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按财务规定打卡直发或转账。目前执行效果较好。

七、其他方面 16.关于“公(廉)租房管理不够精细”问题。

一是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开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对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家庭限期腾退,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承租人适当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租房标准计租,若过渡期后仍无法腾退的,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因该 35 户家庭均无住房,无法腾退房屋,因此对 35 户家庭做出调整租金标准的决定。

二是加强公租房物业管理。针对接龙桥公租房,房管所多次与承建商金山投资公司衔接,金山投资公司已安排人员进行了维修处理,并督促其他公租房小区物业公司提升服务水平,及时协调解决租户在租住中的难题。

17.关于“临聘人员任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的意见》聘用临聘人员,完善了临聘人员的劳动合同; 二是参照县内其他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水平调整发放临聘人员工资; 三

是 是追回临聘人员工资共计 31500 元。

18.关于“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要求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与预售资金开户银行、房管所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建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款必须按要求存入该账户,开发商需要使用预售资金时必须按程序向房管所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才能支取; 二是加大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进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并强化对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的检查,深入宣传贯彻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严格按照预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进行预售资金使用监管。

19.关于“执行处罚标准较为粗放”问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着“人性管理、文明执法”原则,在管理大货车抛洒问题时,以教育为主,执法为辅,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

20.关于“个别违章建筑以罚代拆”问题。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严格落实《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 之规定。

21.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路灯所考勤制度、夜间巡查制度、工程车管理制度等内部管

理制度,建立了巡查、维修记录台账; 二是由分管领导约谈路灯所所长,要求加强单位管理,并根据路灯所管理制度对迟到职工进行批评,责令作出了检查; 三是环卫所完善派车制度和派车单等手续。

22.关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编制不足,混岗突出”问题。

一是完善借用手续。经局党组研究,向下属单位借用工作人员,并以正式文件通知到位。

二是落实政府要求。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综合行政执法局从环卫所借用人员暂未抽回。

以上是县住建局党组对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县住建局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二篇: 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十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安排,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12 月 2 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19 年 3 月 11 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分别向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党组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原则,主动认领,逐项整改,扎实推进工作,构建长效机制,经过近 2 个月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一)统一整改思想认识。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增加“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将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市发展改革委当前主要政治任务。3 月 22 日,委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主任杨礼文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委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善整改工作措施,委党组班子成员从思想上和行动上达成了全力以赴抓整改的高度统一。

(二)明确整改责任职责。成立市发展改革委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杨礼文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长负责对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对重点整改问题直接抓、具体抓、抓到底。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整改任务牵头科室负责人抓好整改事项具体落实。针对反馈意见四个方面 9 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 24 项具体整改任务,及时制定和上报整改工作方案。

(三)确保整改落地落实。按照巡察组确定的整改时间节点,立行立改、扎实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全部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坚强执行力,全面加强党组对脱贫攻坚工作领导,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整改,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促进全委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整改,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 (一)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对攀枝花提出

的“3+2”新定位新要求,围绕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扎实全面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加强培训教育。把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培训纳入委党组会、专题学习会、支部学习日,对市发展改革委承担的易地扶贫搬迁、电力扶贫、定点帮扶,以及“全国扶贫日活动”等具体内容进行全面宣传培训,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参加脱贫攻坚行动。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将脱贫攻坚纳入全委年度重点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和工作台账,严格目标考核。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有力推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落地见效。四是完善工作机构。根据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将委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委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定期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坚持每月专题研究 1 次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

2.关于“沟通协调不畅,统筹推进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衔接。积极向上汇报,1 月 7 日、1 月 29日,我委会同米易县政府到省发展改革委专题汇报凉山自发搬迁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得到了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主动服务基层,2 月 22 日、4 月 1 日我委召开全市易地扶贫工作座谈会,听取县(区)工作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及时转下达易地扶贫搬迁 2019年第一批中央资金 1057.6 万元。二是制定培训计划。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常态化培训机制,2019 年计划召开市级专题培训会 2 次以上,县(区)4 次以上,乡(镇)6 次以上,全市

计划培训 1300 余人次,及时准确传达易地扶贫政策,提高干部群众对政策理解把握,真正实现“以培促学、以培促干”。三是细化帮扶方案。组织市第二人民医院、米易县财政局等帮扶单位共同编制完成《2019 年护林村帮扶工作方案》,共帮扶护林村 86 户,其中,市发展改革委帮扶 36 户,占帮扶总数 41.9%。聚焦护林村后续脱贫发展,综合施策、统筹谋划、精准发力,从根本上解决护林村产业发展问题。四是履行牵头责任。编制完成《攀枝花市 2019 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力量,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计划实施搬迁建房 1432 人 297 户,建设安置住房 3.58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94 个,包括建设道路 166 公里,铺设饮水管网 79.8 公里,新建水池 61 口,新建河提挡墙 1662 立方米等。

3.关于“监督责任不力,专项检查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监督机构。将委脱贫攻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委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将负责易地扶贫搬迁的责任科室作为全委“一级廉政风险点”,加强电力扶贫和定点帮扶关键岗位和人员的监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二是加强专项督导。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通知要求,自年初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 3 次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检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强化精准识别、强化标准执行、强化资金监管,强化质量验收,强化后

续帮扶,对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全面规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

(二)政策落实方面。

4.关于“政策宣传不够,群众知晓不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由市发展改革委、米易县发展改革局、草场乡政府共同组织碗厂村全体村民召开“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教育引导会,对米易县草场乡村易地扶贫搬迁人均补助资金标准、建房面积规定、自筹资金规定、拆旧复耕复绿等政策规定进行了宣传。下一步各级将结合入户走访工作,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政策宣传。二是激发内生动力。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力营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光荣脱贫”的浓厚氛围,让群众真正愿意了解政策、主动咨询政策、主动支持政策。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感恩奋进教育,树立“脱贫光荣、贫穷可耻”思想观念,鼓励群众投工投劳参与自己的家园建设,激发内生动力,以自身努力来实现脱贫致富。

5.关于“把握政策不细,执行政策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注重规划引领。市发展改革委在编制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坚持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发展的底线任务,深入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扶贫“六大扶贫工程”,健全脱贫长效机制,持续用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加快推进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脱贫工作,引导自发搬迁群众融入当地生产生活环境,与全市人民同步奔

康。二是实施农网改造。落实 2019 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争取到位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2019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总投资 2261 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452.2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和改造 10 千伏线路 28 千米,配变 26 台,低压线路 94 千米。力争在 2019 年 6 月底实现项目开工,年底前完成 2019 年度升级改造计划。三是落实搬迁政策。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以市政府名义上报了《关于复核确定“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模的函》,申请取消米易县 2019 年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我委多次到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开发局进行专题汇报,目前,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开发局已初步同意取消米易县搬迁任务。四是严格执行政策。制定《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信息报送和定期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拆旧必须复垦,全市 2018 年易地搬迁项目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全面完成。2019 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拆旧复垦工作须在 2020 年 6 月底前全面完成。严格执行搬迁及时入住,2019 年搬迁项目在房屋质量验收合格后需及时搬迁入住。严格配套建设厨房厕所,所有易地扶贫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必要的生活设施,否则不能验收合格。

6.关于“主动担当不够,落实政策走样”的整改情况。

一是纠正数据填报。经市发展改革委和驻村工作组共同核实,护林村三社付朝开家户籍人数 2 人,付朝开为家庭主要劳动力,其妻因患慢性病可协助家庭做部分低强度劳动。农忙时节其女儿和女婿会回家帮忙劳动,2017 年实际土地种

植面积 8 亩(承包地登记总面积 6.05 亩,其余为农户个人开垦荒地),种植业纯收入 3400 元,养殖业纯收入 4400 元,合计 7800 元。要求驻村工作组对付朝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帮扶方案》填报数据给予纠正。二是严格执行“五个一”帮扶。制定了《市发展改革委 2019 年度脱贫攻坚帮扶计划》,委主要领导每年到护林村实地调研指导 6 次以上,班子成员每 2 个月到帮扶户家中走访 1 次以上。班子成员结对帮扶1—2 户,中层干部和普通党员均明确结对帮扶户。驻村工作组每 2 个月进行 1 次工作小结,召开 1 次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强对驻村工作组管理。

(三)整改落实方面。

7.关于“整改效果不好,存在形式主义”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入户调查。2019 年 3 月 20 日,市、县发展改革和扶贫开发部门、鱤鱼乡政府对马鹿村易地扶贫搬迁户朱文开、李付林建房资金超过建房成本问题进行入户调查,经查:朱开文、李付林属于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 新建搬迁住房并通过县、乡、村三级验收。朱开文户 6人,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资金 12.6 万元,未有自筹资金。李付林户 5 人,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资金 10.5 万元,自筹资金 0.87万元,建房资金共 11.37 万元。两户均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资金政策。我委要求盐边县所有易地扶贫户张贴《易地扶贫搬迁新建住房明白卡》,准确登记建房面积、建房资金、自筹资金、帮扶责任人等情况。二是加快资金拨付。截至 2019年 3 月底,仁和区 2016 至 2017 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拨付率

为 100%,2018 年资金拨付率为 93.03%。米易县 2016 至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拨付率为 100%,2018 年资金拨付率为69.97%。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督促米易县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验收,以及资金报账进度,坚决杜绝资金大量滞留现象。三是严格问题整改。对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报账资料不齐全问题。4 月 13—15 日,我委与市财政局共同开展了“攀枝花市 2018 年中央基建投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全面自查,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同时我委坚持与各项目县(区)承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平台公司“联审联报”机制,定期通报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严执项目资金审批程序,加大审计检查,切实强化资金监督,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保障易地扶贫资金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对资料归档简单、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我委加强分类指导,明确了易地扶贫搬迁县级档案、乡(镇)和村级档案,以及搬迁一户一档内容,要求各项目县(区)从项目申报到项目后评价各个环节资料认真收集归档,做到该收集的一项不缺,该整理的一项不漏,形成内容完善、整理规范、干净整洁的体系。对后续脱贫没跟上的问题。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完善基础建设,优化发展环境,配套完善水、电、路、基础电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满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和后续发展需求。加强产业培育,带动脱贫发展。立足搬迁安置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因地制

宜发展特色产业,立足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搬迁群众增收产业体系。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着力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多管齐下,共同促进搬迁稳定脱贫和持续增收。

(四)干部履职方面。

8.关于“党建帮扶薄弱,工作浮于表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党组对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委党组和机关党委制定了 2019 年党建促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和集体积累清单,签订帮扶责任书,落实机关党员到定点帮扶村共同过组织生活等制度。坚持把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环节,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坚决克服消极厌战、松劲懈怠情况,坚定有力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落实资金项目。加强与护林村脱贫后续发展研究,明确了 2019 年度重点帮扶项目。与市、县扶贫开发和财政部门协调,为护林村争取到位 2019 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9 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蓄水池 20 口。与市科技局协调,2019年计划从护林村选派 10 人参加全市农业专业技术培训。与农业农村局和市林业局协调,对护林村芒果、青花椒、高山蔬菜等特色产业进行扶持,以点带面壮大产业发展。三是加快搬迁建房。将符合条件的凉山自发搬迁贫困群众全部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按照“一户一册”要求建立档案,

并适时做好搬迁对象动态调整。争取到位资金 1057.6 万元,加快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截至 3 月底,搬迁住房全面开工,力争 7 月底前完成住房建设,年底前完成搬迁入住,确保小康路上不落下一个地区一个民族、不落下一户一人。四加强对口援藏。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全域对接、精准对接工作理念,扎实推进各项援建规划,聚焦木里脱贫攻坚工作,截至 2018年底,累计投入援藏资金 19169 万元,实施援藏项目 76 个,选派 2 年以上援藏干部人才 296 名,培训木里县干部人才 1万余次,为木里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发展动力,有力助推木里县在 2020 年前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是落实帮扶方案。加快推进定点帮扶护林村项目落地落实。编制完成《丙谷镇护林村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提纲》,明确护林村脱贫摘帽后续产业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对护林村产业发展进行区域定位和功能区分,明确了各主导产业发展目标,提出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进行了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加快推进规划编制。

9.关于“工作作风不实,主动担当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入户调查。经市发展改革委、米易县发展改革局、草场乡政府入户调查,草场乡碗厂村四组高聪发家 5 人、舒坤明家 5 人,均属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新建搬迁住房并通过县、乡、村三级验收。高聪发家《米易县人民政府土地使用许可证》编号:米府(2017)第 200112

号,批准建房占地 150 平方米,颁证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27日。舒坤明《米易县人民政府土地使用许可证》编号:米府(2017)第 200097 号,批准建房占地 180 平方米,颁证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4 日。二是加强行文规范。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切实规范公文报送名称规范。充分认识做好公文处理的重要性,把提高公文质量、规范公文报送、杜绝公文差错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措施,严格把关、常抓不懈。组织相关人员系统学习公文处理工作各项制度规定、业务规范、格式标准,跟进学习最新工作要求、注意事项,确保熟练掌握运用各项政策依据和业务知识。三是核实台账记录。经市发展改革委和驻村工作组核实,2016 年台账记录 8 月 17 日至 29 日委领导带相关人员到护林村调研易地扶贫项目促进工作,记录内容不全面准确。8 月 17 日至 29日,我委领导到护林村实地调研是否有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贫困户。经过精准识别,确定护林村没有符合条件人员。下一步,我委加强帮扶干部管理,严格按照实际情况详细做好帮扶台账记录。四是确保数据真实。经市发展改革委和驻村工作组核实,在 2016—2017 年驻村工作组上报文件中存统计数据前后不一致,统计数据不准确现象。市发展改革委要求驻村工作组对 2016 至以来驻村帮扶工作计划、情况报告和工作总结进行全面梳理和数据核实,对统计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坚决进行纠正,实事求是详细登记帮扶家庭人口、家庭收支情况等情况。同时,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以及“填表

式”帮扶等问题,坚决避免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敷衍塞责、不严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注重实效,强化整改成果运用 (一)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委党组对脱贫攻坚领导作用,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组织全委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把脱贫攻坚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切实发挥党建促脱贫作用,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促进全委脱贫攻坚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督查指导。继续保持常态化整改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完善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成效,并在市发展改革委落地生根。做好调研督导工作,进一步巩固定点帮扶护林村脱贫摘帽成果,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引导群众致富奔康。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压力传导机制、问题发现整改机制、资金保障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做好凉山自发搬迁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三)强化成果运用。自觉把此次专项巡察工作精神贯穿市发展改革委脱贫攻坚工作始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和发展改革工作的结合点,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巡察推进发展改革,以巡察推动作风建设,以巡察

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对攀枝花提出的“3+2”新定位新要求,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成果,围绕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真正把巡察成果运用到脱贫攻坚和发展改革工作上来,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坚决夺取脱贫攻坚工作的最后胜利。

中共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9 年 6 月 27 日

第三篇: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纪实

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纪实

今年以来,xx新区始终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狠抓落实,通过开展镇村专项巡察,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铁的纪律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以问题为导向,有的放矢

为保证专项巡察的质量和效果,xx新区召开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印发巡察实施方案,对整体工作做出全面细致安排部署,并对巡察组成员进行了业务辅导。

专项巡察除重点督查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是否落实、资金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以及扶贫资金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问题的同时,紧盯扶贫领域“十个问题”和基层干部违纪“九种情形”,特别是把镇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及村“两委”成员在惠农和扶贫政策落实、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截留克扣、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行为作为专项巡察重中之重,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

以监督为手段,形成合力

xx新区抽调纪委、扶贫、财政、审计、建设、民政、教育、卫生等职能单位工作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选择扶贫项目资金量大、贫困户和低保户多的村,深入开展专项巡察,通过构建纪委监督、审计监督、行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格局,突出政治巡察,形成工作合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此外,该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只划出了巡察的大致时间段,对巡察具体时间未作明确要求,由各巡查组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此举不仅使得巡察工作更加的灵活和机动,又能够让巡察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对真正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或问题比较突出的村进行全方位深入督查,确保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以实效为目标,多措并举

专项巡察中,各巡察组采取发布公告、公布接访地点、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和网络邮箱等方式,不断拓宽问题线索受理渠道。同时,要求各村对20**年以来低保和五保金发放、危房改造对象、扶贫惠农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在此基础上,各巡查组通过综合运用收集信访反映、听取汇报、查看账目、核对票据、调阅记录、现场询问、不打招呼直接入户调查等多种方式,认真了解镇、村在扶贫领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等情况,及时准确发现问题线索。至目前,专项巡察共召开动员会38场次,与党员、村民代表座谈XXX人次,走访群众XXX户,受理信访举报31件,发现问题线索64件,均认真进行核实和移交办理。

以制度为保障,巩固成果

为巩固巡察工作成效,该区把《xx新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倒逼各责任镇村切实纠改以往党务、财务不公开、弄虚作假,集体资源产权不明晰,或长期闲置浪费,或流失严重等问题。

与此同时,进一步靠实民政部门、镇、村主要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业务知识培训及常态化监督检查,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按要求及时张榜公布,对落实工作责任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和告诫谈话,确保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压缩“微腐败”空间,遏制蝇贪蚁腐乱作为等问题的发生。

第四篇: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

刚才,市委指出了市委巡察组专项巡察我县扶贫领域工作时发现的XX县委和我本人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都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我虚心接受。同时,市委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为我县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指明了方向。

12月22日,市委专项巡察第三组巡察我县扶贫领域工作情况反馈会后,我县高度重视、深入领会、扎实整改,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推进具体整改事项,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推进。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16个主要问题,一项一项拉出单子,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明确责任,并出台了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加强跟踪督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三是真抓整改落实。针对脱贫攻坚缺乏长远发展谋划问题,目前对10个贫困村村组公路硬化、农民饮水安全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规划,其中7个贫困村22条村组公路项目资金已经拨付到位;针对精准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开展了精准识别“回头看”,对不符合贫困条件的208人进行了剔除,并对XX个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全部购买了商业补偿保险;针对扶贫资金滞留量较大问题,对2016年未安排使用的XXX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下达计划,安排扶贫工程75个,目前已完工10个;针对扶贫措施相对单一问题,在实施教育扶贫、交通扶贫等16个专项扶贫行动的同时,大力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在10个贫困村分别建立一座1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3月底可安装完毕并发电。四是严厉追责问责。对扶贫领域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由县纪委组织调查,立案处分XX人,收缴违纪款150.6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给予党纪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同时,对XX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整改督办XX个问题。

下一步,我县将以这次提醒约谈为动力,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战,这里,我表个态,我们一定坚决落实市委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第一,“谋”在细处。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使命担当,真正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围绕促进贫困户脱贫、贫困村摘帽目标,学深学透中央和省、市委扶贫开发精神,坚持每月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着力谋划好脱贫攻坚的重点工作,把各项工作精准落实。

第二,“扶”在深处。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精准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严格管控各项项目资金,统筹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17个扶贫攻坚工程,真正帮助贫困户种上“摇钱树”、住上安居房、走上致富路。同时,对已经脱贫的,坚持综合施策,不断巩固成果,确保实现脱真贫、真脱贫、不返贫。

第三,“干”在实处。压实各级干部的脱贫攻坚责任,带头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并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党建+”、精准帮扶、社会参与、脱贫退出、督查考核“六项”精准脱贫机制,扎实推进“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四进四联四帮”连心小分队结对帮扶机制,确保脱贫攻坚见人见事见成效。

最后,我郑重承诺,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绝不让一户一人掉队,绝不拖全市后腿。

第五篇:县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纪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王岐山同志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准部署、精准发现、精准靶向、精准严纪,先后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要性。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全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县纪委立即召开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开展工作的紧迫感。开展信访举报大起底活动,多渠道收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切实发挥信访举报的“千里眼”、“顺风耳”作用;组织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各乡镇进行精准扶贫摸排、检查,对扶贫资金投入使用、干部帮扶措施、扶贫档案完善、经济收入评估及干部入户情况等进行摸底督查,从中发现问题线索。

(二)紧扣监督专责,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1.统筹部署,制度为基。充分发挥协助、保障职能,配合县委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先后制定《关于运用“五账工作法”进一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XXXX年至XXXX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X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和X次脱贫攻坚巡视整改推进会,梳理总结、督促履责、跟踪推进。出台《班子成员分片包联乡镇(系统)工作制度》,强化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特别是各乡镇纪委的督促指导,坚持深入一线、压实责任,构建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办法》,建立联动协作、分析研判、直查直办、通报曝光、责任追究五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度,构建起内外联通的监督格局。

2.常态提醒、常态约谈。推行常态化约谈制度,重点纠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慵懒散漫、推动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进行提醒谈话XX人,约谈XX人,涉及科级干部XX人;对XX名垂直管理单位“一把手”进行集体约谈,对XX乡党委书记、XX镇副镇长等人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职不到位,监管缺失,导致项目资金未按照政策要求合理使用及识别贫困户不精准等问题进行诫勉谈话,确保相关单位包联村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3.专项督导,从严纠治。先后成立X个专项督导组,深入全县十乡镇XXX余个行政村,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督导。重点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两不愁三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贫困户精准识别问题“回头看”、三支帮扶力量。

(三)强化精准监督,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是统筹精干力量,着力监督检查。由县纪委牵头,组织民政、扶贫等部门成立监督检查工作组,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深入各乡镇全面铺开,通过走访座谈、调阅扶贫账目、实地查看等方式,严肃查纠扶贫领域监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对相关问题线索直接进行纪律审查。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整改。集中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对全县所有涉及扶贫工作单位的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及监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检查,督促抓好整改,确保扶贫资金不出问题。三是加大巡察力度,深挖细找问题。进一步加大村(社)巡察工作力度,将重点扶贫乡镇纳入巡察重点,组织10个巡察组采取“一拖二”形式进行巡察,着力发现在扶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扶贫资金,以及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四是加强明察暗访,准确掌握实情。县纪委会同县委政府督考局成立明察暗访组,采取随机暗访、入户走访、实地查访,准确掌握各乡镇的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推进,以及镇乡镇、村(社)干部作风和履职尽责情况。

(四)强化执纪问责,切实履行扶贫领域中的监督责任。

一是加大执纪力度,严查违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问题,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紧盯扶贫政策执行、项目安排、资金落实等环节加大执纪力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加强查办力度。紧盯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乡镇和部门单位,加大对扶贫领域责任部门、乡镇和村“两委”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态度不认真、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任务不完成等不作为、慢作为;重点查处在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贪污腐败。三是加强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对扶贫责任落实不力、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审查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对扶贫领域监管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以及出现系统性违纪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今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起,处分违纪党员*人,问责追究*人。四是加大通报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次*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有效遏制了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认为是小题大做,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紧盯关键环节,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专项监察“见人、见项目、见资金”的要求,坚持“2+X”模式,将农村“组组通”公路项目建设、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城乡医疗救助列为2018年全省统一开展专项监察项目,并对2016年、2017年专项监察“回头看”工作作出安排。以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各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走访、带案下访,通过深挖问题线索,集中力量严肃查处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党员干部和欺压百姓的村霸、寨霸。如查处了大方县红旗街道梁金怀在担任城中社区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低保对象、廉租房申请对象所送感谢费;松桃县石梁乡红石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明国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导致该村出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因信息识别不精准被错退等一批案件。

2.聚焦扶贫领域,深化巡视巡察。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的重中之重,突出“点、线、面”相结合,系统梳理脱贫攻坚主要问题清单,全面拓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覆盖面。2018年,十二届省委高质量完成对66个贫困县以及与脱贫攻坚紧密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巡视巡察全覆盖,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市县两级对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同步开展巡察,选取试点探索巡察延伸到村居,打通巡视巡察“最后一公里”。各市(州)都探索出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如黔东南州建立“两研判五联动”做好“后半篇文章”、黔西南州采取州委统筹、州县联动、异地交叉巡察等工作方式,在打通“最后一公里”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3.健全管理机制,激发监督活力。一是与扶贫工作重点部门建立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沟通协调机制。督促各级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履行监管职责,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因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以及资金、项目等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2018年,通过对国家考核、省级考核、审计、巡视等移交154个扶贫领域问题的调查核实,共立案138件,党纪政务处分186人,诫勉谈话72人,通报批评63人。二是积极探索民生监督工作机制,充实基层监督力量。村级民生监督员对延伸监督触角、提升监督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在对民生监督与村务监督有效衔接、探索建立民生监督员考核奖励制度等方面作了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

4.持续高压震慑,强化执纪审查。一是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日常监督、努力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从严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紧盯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进一步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铁的问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在脱贫攻坚中履职尽责。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各地定期对扶贫领域查处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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