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系统
第一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系统
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执法人员与证件管理子系统执法人员与证件管理要求(20160120)
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执法人员与证件管理子系统执法人员与证件管理要求
(2016.1.19)
一、系统概况
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由交通运输部组织统一开发建设,交通运输部和各省分级部署,以实现部、省、市三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执法人员与证件(海事管理门类除外)、执法人员在线培训与考试、执法机构、执法文书远程评查等功能的综合管理系统。我省作为系统建设试点单位之一,目前已顺利实现新旧系统切换,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全省已分配系统登录账号的各市、县交通运输局(港口局)操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手册,熟练掌握系统赋予本级权限的有关功能和操作流程,准确、规范填报执法人员基础信息,并严格按照流程和管理要求进行审批。已参加各类岗前培训,并通过资格考试并符合持证资格的人员,均须在系统内按要求准确录入个人信息,并完成逐级审批后,方可进入制发执法证件的环节。执法人员个人信息进入审批阶段后,各级账号都无权修改,因信息填报错漏等原因导致未通过审批的人员,由省厅从系统内退至人员信息录入阶段,待执法人员信息符合填报要求后须重新点击申请审批。
二、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系统要求
1、为严格管理,明确各级单位责任,目前本系统已为厅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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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执法单位(含苏北处、省高管局),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及其行业管理处,各省管县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各县交通运输局统一分配了系统登录账号。各单位须制定专门的系统操作人员,并在进入系统后将登录密码修改为6位以上含大小写字母和数字组合的新密码,以防被盗用。严禁将上一级执法单位的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擅自交给下一级单位使用。
2、各单位应对执法人员所提供的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审核,凡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执法证的,提供执法人员信息的个人、出具各类证明材料的单位及信息录入者均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系统在正常投入使用后,如本辖区(或系统)内执法单位名称发生变化或需要新增、删除的(含本单位执法门类总类有变化),各单位系统操作人员须及时将相关情况统一汇总至市级(含省管县)交通(港口)运输主管部门,并提供编办批复等证明材料,由省厅在系统内进行修改。
三、执法人员基础信息录入操作相关要求(必须认真执行!) (1)系统界面显示的所有执法人员信息均应如实填报,不得有漏项,否则审批时不予通过。如属于执法人员不具备的信息,如“现持省内执法证号(即省证)”,如该人员未持相应证件,则无需填报,如政治面貌不是***党员,可填报为群众等选项。
(2)执法单位应为本级政府编办批复的单位全称,如因区划调整或机构撤并导致执法单位名称改变的,须统一换证,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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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所属的执法人员应按实际去向进行调入调出操作(只有本机构内无执法人员时,才能将该执法单位从系统内删除);如在填报信息时发现系统内没有所对应的执法单位或该执法单位所含的执法门类与实际不符,请及时通过各市局向省厅汇报,由省厅统一进行调整,有关执法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编办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电子版)。
(3)执法人员基础信息中的民族、学历、参加工作日期、从事执法日期、毕业专业、分配渠道、职务、人员编制、政治面貌和入党日期等均可在人员信息填报界面相应位臵的下拉菜单中结合执法人员实际情况选择填报,无需手动输入。
(4)参加2015年道路运政(含水路运政)、航道行政管理等门类岗前培训并通过结业考试的各单位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在按要求填报人员基础信息后均须同步上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有效编制证明材料和岗前培训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文件格式应小于4M);在2015年之前已参加岗前培训或通过换证取得证件的,待省厅近期统一部署后开展有关证明材料附件补充上传和人员基础信息完善工作。今后,所有参加各门类岗前培训并通过考试具备持证资格的人员信息须在岗前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内填报及有关附件上传工作。
(5)人员基础信息填报完成后,信息录入人员应通过系统“查看”进行预览,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并无遗漏后点击“申请审批”,进入系统审批环节,否则该人员仍处于未申请状态,无法进行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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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审批流程。
(6)执法人员各项基础信息填报要求:
1、人员姓名等需手工录入的信息不得随意在信息中或前后处增加空格,否则无法正常对其按姓名进行查询。
2、人员省份证号应录入二代18位省份证号,号码内字母一律大写,人员性别和出生日期系统自动生成,如系统生成的人员性别或日期等信息与个人身份证所载明的信息不符,请在人员基础信息录入阶段直接与系统开发单位联系修改。
3、毕业院校应填写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复的学校名称全称,学历填写执法人员目前具有的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院校中所取得的最高学历(新申领执法证件均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毕业专业和分配渠道按照系统内分类进行选择;毕业证书编号和资格证书(即岗前培训证书)编号等信息均按证书所载明信息完整填报。
4、执法证号码由8位数字构成,前四位数字代表执法人员所在市(或)辖区编码,执法证号段资源由各市交通局、港口局(含苏北处、省高管局)统一分配,当号段资源出现不足时,由其向省厅请示后进行调整。执法人员执法证号码不得为空白,且必须填写在“执法证号”处(人员基础信息填报界面的左下侧)相应位臵,系统内“现持部级执法证号码”处无需填报;海事管理门类的执法人员仅需在“现持海事执法证号”处填报其执法证号。
5、各省辖市级执法单位的执法区域,统一描述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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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级(执法单位,其执法区域统一按“**市**县(市、区)的格式填报”;在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内设臵的执法单位,其执法区域按开发区全称填报,如苏州市吴江区航道管理处其执法区域应填报为“苏州市吴江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公路管理站其执法区域应填报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
6、人员职务在相应下拉菜单内选择,属于政府行政机关序列(含部分事业单位)的人员选择局长、处长、科长、办事员等职务,其余的一线普通执法人员按门类选择站长、大队长、所长、稽查员、路政员、航政员、工程质量监督员等相应工作类别的执法人员职务,不得选择“其他”。如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工作期间仅涉及职务变化的,均不再办理换证手续。
7、人员编制按执法人员所在单位编制性质填报,目前系统内默认的执法人员性质为事业编制,我省的执法人员均不得填报为执法人员编制。如执法人员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未履行单位内部正式调动手续或其编制所在单位未发生变化的),人员性质仍按其实际所在单位性质编制填报。
8、人员状态无需手工填报,待执法证件正常写卡后,系统自动将其状态更新为“执法人员”状态。
9、政治面貌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
10、执法人员照片应上传岗前培训阶段统一拍摄的着制式服装照片(一寸大小,无背景色,正面免冠证件照),在进入上传图片阶段后进行裁剪操作,符合系统要求后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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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法证件补(换)证操作注意事项
(1)执法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导致执法证号码、执法单位名称、执法门类、执法区域等信息改变的,应履行换证审批流程。首先由市级操作人员在系统内完成调动手续(调出、调入操作),其次在市局点击申请审批前,应按人员调入单位后的信息修改人员执法门类、职务、执法区域和执法证号码,上传换证审批表和证明材料,最后待审批通过后,市局统一汇总本地区换证人员信息采集表(格式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一)后,与执法人员照片一并发至省厅制证。有关换证申请纸质材料(含任职文件等各类证明材料)应填写各级经办人意见、时间并逐级盖章后须按季度由市局(省管县局)报厅法规处存档。
(2)执法人员证件发生遗失或所发的证件无法正常读写信息重新制作证件的,应履行补证流程。各市局按季度汇总补证申请表和遗失声明等补证证明材料报厅法规处(含人员信息采集表和照片电子版),省厅在系统内审核通过后统一制证。
五、证件发放管理
各市局(省管县局)、厅属各执法单位在收到省厅下发的执法证件后应认真进行登记,填写执法人员证件发放情况汇总表(详见附表二),由经办人员与系统内所填人员基础信息核对无误后,逐级下发。各领证单位也应做好执法人员证件领取和发放管理工作。
六、培训、考试信息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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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法人员岗前培训信息应在完成执法人员基础信息录入后,在最下方点击系统培训信息-新增-培训类型中选择“资质培训”,需如实录入培训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培训结果(或成绩)、培训名称、培训机构、证书名称和编号等信息后点击保存。岗前培训的培训结果只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执法人员轮训综合考核结果在人员参加轮训并考核通过后开始录入,各市、县交通运输局(港口局)和厅属单位负责组织。
执法人员轮训考核结果统一在培训信息-新增-培训类型中选择“全省轮训”,按照“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类录入个人轮训培训结果。
培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填写执法人员参加的各期轮训班举办时间。
培训名称统一描述为“全省第**期路政(或运政、航政、港政、质监、建设、高速公路、乡镇交管等)执法人员轮训班”。
培训机构在全省定点的轮训机构内选择:
(1)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2)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3)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4)九州职业技术学院;(5)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6)南京陆军指挥学院;(7)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8)中共淮安市委党校;(9)盐城交通技师学院;(10)中共宿迁市委党校(含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证书名称和编号无需填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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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行政事业单位账务系统操作培训
注意:如果杀毒软件将账务系统识别为木马,请将账务系统可执行文件DwAccount.exe加入信任列表,否则容易误认为是木马而误删。
本套账务系统是为了实现和预算执行系统进行对接,实现科目设置、凭证录入、账表生成等功能,从而大大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本套账务系统分为四大板块,分别是:账务处理、报表分析、出纳管理、系统维护
一、网络配置(预算执行系统和单位账务系统配置)
1、IP地址:指定的服务器IP,10.76.150.5(两套系统IP相同)
2、数据库名称:dwacct(练习库是dwacct_px),其它不用更改。
3、点击测试,连接配置成功OK,确定。
二、帐套设置
1、输入单位编码或更新后选择相应单位(选择“„镇财政所”),点击帐套设置,初始密码为1
2、点击系统维护,进入帐套设置,增加,输入帐套名称、会计主管、按单位性质选择会计科目,确定后提示帐套增加成功,然后退出。(一个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多套帐,财政所按镇上预算单位名称设置帐套)。
三、进入帐套相关设置
1、输入单位编码或选择相应单位,选择需要操作的帐套(镇级各单位),先以管理员身份(005)登陆,初始密码为:单位编码。
2、用户设置:点击系统维护、用户设置。理论上应将(00
1、00
2、004)设为同一人,将(00
3、005)设为另一人,单位会计岗位没有分设的可将所有的角色设为同一人,分别输入姓名点击修改即可退出。
3、修改密码:按照不同角色登陆后,输入原密码(单位编码)和自设的新密码,确定。
4、摘要维护:点击系统维护、摘要维护。输入常用摘要确定,然后退出。
5、科目维护:点击系统维护、会计科目维护。
科目设置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并参照部门决算口径进行设置
5.1、一级科目编码要按规定编写,为三位编码,后面各级明细科目为两位编码,编码规则3222。明细科目一旦使用,不可在其下再增加下层科目
5.2、实行集中支付后,单位所有实拨账户撤销,只开设零余额户,银行存款始终为零(有实拨资金户除外),因此银行存款科目一般不再有发生额。(在进入集中支付初期,单位将结余资金交回财政局单位往来资金总户,在往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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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修复,否则资
产负债表数据会出现差错。
四、账务处理
1、年初数录入
账务处理—年初数录入。按照上年结转情况录入相应科目的年初数(最末级),科目中带有辅助核算要素的,要录入正确的辅助核算要素,录入完毕试算平衡后保存。
2、凭证录入(录入的凭证属于记账凭证)
账务处理—凭证录入—新增。选择凭证日期、输入附件张数、选择或输入摘要、选择相应借贷方科目、输入金额、保存。在此环节可以一借一贷,也可以多借多贷,行数不够可以插入行。所选科目如果有辅助核算要素,做分录时要选择正确的功能或经济辅助核算科目,并且注意选对借贷方向
3、凭证审核(管理员身份003)
账务处理—凭证审核。可以逐笔审核也可以全审,审核后凭证将不能修改。
4、凭证销审(管理员身份003)
账务处理—凭证销审。如果原始凭证分录或数字录入有误,凭证审核后可以通过此功能退回到生成记账凭证或凭证录入状态。点击凭证销审找到需要销审凭证所属月份,点击销审。销审的记账凭证通过点击“修改”,就可进入编辑状态修改相关分录或数据
5、凭证打印(审核记账后) 账务处理—凭证打印。选择需要打印的凭证状态和月份后即可进入预览界面,按需设置好摘要和边距,用凭证纸或A4纸打印即可
打印含有支出类科目的记账凭证时,应注意把辅助核算项目选上。(打印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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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账务处理—明细账,操作基本与总账相同
六、报表分析
可生成四种报表,选择生成报表的期间(默认为1月1日至当前),点击查询,即可生成报表。生成的报表能实现打印、导出。科目余额表可生成单科目数据,也可生成所有科目数据。
七、出纳管理
可手工登记现金日记账,也可在系统中进行出纳帐登记,所用角色与会计相同
八、操作实例
收到额度到账通知的都属于授权支付,收到直接支付入账通知和发票的属于直接支付
见附件: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2、行政单位会计实物例题
3、事业单位会计实物例题
九、上机练习
1、镇政府12月18日开出转账支票,缴纳代扣的个人应缴住房公积金1,600.00元和医保金500.00元。
2、 镇政府12月20日用财政拨第四季度办公经费支付办公电费1,500.00元,水费800.00元,支付电话费1,200.00元。(设辅助账时按经济科目设好明细)
3、镇政府12月21日办理好政府采购手续后向基建科报送灾后重建专项资金授权支付用款计划100,000.00元,用于支付项目前期费开支。 (1)根据代理银行出具的专款额度到账通知,做会计分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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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甘肃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换证资格考试试卷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换证资格考试试卷(甘肃卷)
(路政五)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5题,共计30分,错选或多选均不得分)
1、《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要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施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A)
A、法定化B、自由化C、职权化D、职能化
2、行政许可由(C)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
A、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B、具有行政管理权的C、具有行政许可权的D、各级人民政府的
3、下列那个不是行政执法依据的使用规则(D)
A、下位法律规范服从上位法律规范B、特别法优于法律规范
C、新法优于旧法D、政府措施优于法律规范
4、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的行政决策机制是(C)
A、民主集中制B、行政首长负责制C、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D、党委负责制
5、某厂因污染事故被环境保护部门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限期治理:(2)罚款5000元;
(3)赔偿受污染单位损失6000元;(4)要求赔礼道歉。上述决定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B)
A、责令限期整改B、罚款5000元C、赔偿受污染单位损失6000元D、要求赔礼道歉
6、某企业对县地税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A)申请复议。
A、该地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B、县人民政府
C、该地税局的上一级地税局和县人民政府D、该地税局的上一级地税局或县人民政府
7、1998年甲走私香烟入境,尚未达到犯罪标准。2001年,甲1998年的走私行为被举报。 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罚(D)
A、由公安机关处罚,予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B、由海关处罚,给予罚款
C、由海关处罚,给予罚款,如果海关认为对甲予以行政拘留的,应移送公安机关决定
D、不予处罚
8、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B)人,并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A、1B、2C、3D、
49、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是(C)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B、划拨存款、汇款C、吊销许可证、执照
D、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10、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以自当事人法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D)个月内。
A、一B、二C、三D、六
11、催告书送达(C)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5B、7C、10D、30
12、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B)的行政处罚。
A、吊销证照B、罚款C、警告D、责令停产停业
1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由(A)承担。
A、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B、法律、法规的制定机关
C、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上级主管机关D、复议机关
1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B) 申请行政复议。
A、可以B、不得C、还能D、必须
15、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B)为赔偿义务机关。
A、受委托的组织B、委托的行政机关C、受委托的组织的上一级主管部门D、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16、下列哪个单位属于“公路管理机构”?(A)
A、交通局B、公路工程队C、路政大队D、运输管理站
17、新建、改建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自公路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D)日内,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划定。
A、十B、十五C、二十D、三十
18、《公路法》规定“造成公路破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B)元以下的罚款。”
A、五百B、一千C、两千D、三千
19、《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C)要求”
A、公路路线设计规范B、公路路基设计规范C、公路工程技术标准D、公路路政管理规定
20、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B)公里。
A、110B、120C、130D、140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5题,共计30分,错选或多选均不得分)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场告知当事人(ABCD)
A、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B、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
C、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救济途径
2、违法行为(AC)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A、情节显著轻微B、未造成严重结果C、没有明显社会危害D、未侵害公共利益
3、下列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未遵守程序规定的是(ABC)
A、甲机关执法队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没有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后以书面方式补充告知
B、乙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C、丙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没有制作现场笔录
D、丁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拒绝在现场笔录签名,执法人员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4、关于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BC)。
A、行政机关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最少要2人
B、执法人员只向当事人出示证件
C、询问或者检查时应当制作笔录
D、当事人或有关人员认为执法人员无执法权时可以拒绝回答询问
5、下列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说法中,正确的是(BD)
A、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B、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C、委托方是行政机关,受委托一方可以是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组织
D、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都是行政机关
6、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ABCD)
A、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B、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C、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务的名称、数量等
D、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7、下列行政处罚(BCD)属无效的行政处罚
A、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要求听证的案件而没有告知的‘
B、超过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给予的处罚
C、没有经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做出的行政处罚
D、不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单位是实施的行政处罚。
8、代履行的条件包括(ABCD)
A、行政机关依法做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异物的行政决定
B、当事人经催告仍不履行C、当事人经催告仍不履行
D、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环境
9、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相对人面前应当尽量较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不得有下列行为(ACD)
A、双手抱胸B、翘二郎腿C、双手敲桌台提醒行政相对人D、与行政相对人有身体上的接触(除正当防卫外)
10、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认为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同意后应予以改正。(ABCD)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B、违反法定程序C、超越或滥用职权D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11、以下关于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说法,正确的有(ACD)
A、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想到不少于5米。
B、高速公路僵住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C、专用公路的建筑控制区由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制定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D、公路外道内测、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路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12、《公路法》第7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ABC)。
A、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B、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
C、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D、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
13、下列哪些事项需要公路管理机构许可(ABCD)
A、占用、挖掘公路B、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或者电缆等设施
C、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
D、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公路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标牌等非公路标志
14、在下列哪些公路上不得进行超限运输(BC)
A、三级公路B、四级公路C、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D、二类桥梁
15、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应当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制定的(ABC)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A、时间B、路线C、速度D、人员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题,共计10分)
1、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在15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3、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5、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必须停止执行,法律里有规定的除外。(×)
6、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可行使自由裁量权,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处罚标准。(×)
7、行政执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的,具有强制性。(√)
8、超高、超长、超宽车辆需要在本省公路上行使的,可在货源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本省内沿线交通执法人员应予以放行,不得以超限运输为由对其进行处罚。(×)
9、路面治超可采用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超限超载运输规律开展流动稽查。(√)
10、空载行驶的货车,治超站点不得要求其进展检测。(√)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4题,共计20分)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
(一)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
(二)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三)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和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五)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答: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从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做出决定的日期。
3、为什么不能在公路上擅自增设平交道口?未经许可增设的应如何处理?
答:在公路上擅自增设平交道口,主要因为岔道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和人身交通安全隐患。未经许可增设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没收从事违法行为的工具。未造成公路路产损失的,可处罚1000元以下罚款;已造成公路路产损失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申请涉路施工许可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涉路施工许可的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估报告;
(三) 处理事故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五、案例分析(每题10分,共2题,共计20分)
案例一:甲某系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2008年9月4日下午,甲某驾驶其出租车行至A市(某省会城市)汽车站时搭载乘客乙某,但当甲驾驶车辆一段路程后,甲某却以他去交手机话费为由强行将乙某赶下车。第二天,乙某便向A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举报了甲某。经过调查,9月7日,A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向甲某发出《道路运输违章处罚决定书》,以甲某拒载乘客,违反了A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甲某停业整顿30天的处罚。 问:
1、政府规章能否设立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A市政府规章能设定哪些行政处罚?
2、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哪些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与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的规定?
答:
1、根据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的权限,可以设定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A市政府规章能设定下列行政处罚;在法律已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对法律未规定行政处罚的行为。
2、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政府规定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一是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对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对违反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以及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超限运输监测站在查处一超限运输车辆时,发现已被交警部门处以了200元的罚款。由于司机拒不配合路政人员进行卸载,遂以超限运输监测站的名义,填制了《交通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对当事人做出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当场收缴了罚款,开具了收据,并暂扣了车辆行驶证。
问:该超限运输监测站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答:
1、该超限运输监测站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交警部门已做出了罚款,按照同一违章行为不得重复罚款的原则,路政部门不得重复罚款。
2、适用程序错误。对当事人当场处罚最多不得超过50元,超过50元的适用一般程序,超限运输监测站处罚当事人3000元,应适用一般程序。
3、处罚后要制作处罚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的陈述、辩解等权利,不服的可向上级路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四篇: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执法人员
着装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执法人员着装管理,树立执法人员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着装,是指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在编在岗的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范,穿着全市统一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防护服(以下简称防护服)。
第三条除规定情形外,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应当着防护服。
第四条执法人员换装时间为:
(一)3月15日起,穿着春秋装;
(二)5月1日起,穿着蓝色长袖衬衣和春秋装长裤;
(三)6月1日起,穿着夏装;
(四)9月1日起,穿着蓝色长袖衬衣和春秋装长裤;
(五)10月1日起,穿着春秋装;
(六)11月15日起,穿着冬装。
遇节假日或公休假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上换装时间是基本原则,可根据气候、气温等因素进行调整,但在同一时间内,外出执法、同一派驻站点应着同样制式的防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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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着防护服:
(一)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二)女性执法人员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三)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防护服的情形。
第六条执法人员调离本系统、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停止执行职务的,不得穿着防护服。
第七条 执法人员穿着防护服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防护服装不得混穿;防护服与便服不得混穿;防护服内着非工作防护服装时,不得外露;
(二)按照规定佩戴肩章、臂章、领花等执法标志;不得佩戴、系挂与执法人员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三)保持制服干净整洁。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四)应穿深色皮鞋(入库检查可穿保暖鞋),不准穿拖式凉鞋、拖鞋,不准穿浅色、花色皮鞋或网式凉鞋;男性执法人员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执法人员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
(五)头发整齐光洁,不使用有浓烈气味的美发用品,不得染彩发。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执法人员发辫(盘发)不得过肩;
(六)可以着淡妆,不准浓妆艳抹,不得留长指甲和涂彩色指甲油,不得系扎围巾,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和饰物,— 2 —
不得佩带夸张的首饰,不得纹身;
(七)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第八条 执法人员穿着防护服时,应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第九条 执法人员穿着防护服时,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饮酒;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十条 执法人员穿着防护服执行公务时,应当随身携带执法证件。
第十一条 2名以上执法人员工作外出时,应当着统一样式的防护服。
第十二条 执法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防护服以及肩章、臂章、领花等执法标志,不得赠送、转借给非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范的执法人员,由本系统督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一)情节轻微的,当场予以批评教育和纠正;
(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通过下发《督察督导意见书》通报其所在单位要求整改。
第十四条 违规者所在单位收到《督察督导意见书》后,应当对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对再次违规的,应当在本级机关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同时,执法人员的违规行为作为队伍建设评价指标纳入该单位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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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评价。
第十五条试用期工作人员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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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防护服主要品种穿着规范和样式
一、春秋装
应配齐制服肩章、臂章、领花,内着配发的蓝色长袖衬衣,系深蓝色领带,衬衣下摆应束入裤腰中。
二、蓝色长袖衬衣
应系好袖口钮扣,配齐衬衫肩章,系深蓝色领带,衬衣下摆应束入裤腰中。
三、夏装
应着短袖衬衣,配齐衬衫肩章、臂章,不系领带,不系最上面一个纽扣,衬衣下摆不束入裤腰中,女性执法人员如果穿裙装衬衣下摆束入裙中。
四、冬装
应配齐肩章、臂章,内着配发的蓝色长袖衬衣,系深蓝色领带,衬衣下摆应束入裤腰中;可适当着其他保暖衣物。
五、夹克式工作服
只在某些特定场合的现场作业时穿着,穿着时,应配齐相应的肩章、臂章,内着配发的蓝色长袖衬衣,系深蓝色领带,衬衣下摆应束入裤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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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服样式
春秋装
夹克式春秋装— 6 —蓝色长袖衬衣 夏装夹克式夏装 冬装
第五篇:路政海事系统执法人员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路政海事系统执法人员廉政建设大
讨论”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路政(海事)局党委《关于认真开展“路政海事系统执法人员廉政建设大讨论”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开展“路政海事系统执法人员廉政建设”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现将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大讨论的主题
紧紧围绕“执法为民、保路护航”的核心价值理念,大力开展以“路政海事系统执法人员廉政建设大讨论”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打造“阳光治超”、“阳光机关”品牌,以廉政建设大讨论为契机,通过案例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座谈讨论,促进路政执法人员作风转变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把“路政海事系统执法人员廉政建设大讨论”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发展的载体和抓手,也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条主线,努力使大家增强廉政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执法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勤政的表率。
二、时间安排:
2012年1月9日下午3点30分至5点30分
三、大讨论的形式和方法:
(一)安排部署我站“路政海事系统执法人员廉政建设大讨论”
活动。
(二)传达自治区路政(海事)局党委《关于认真开展“路政海事系统执法人员廉政建设大讨论”的通知》和要求;
(三)组织干部职工座谈、调研走访;让全体干部职工说出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和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