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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抓好行政执法工作(精选)

如何抓好行政执法工作第一篇:如何抓好行政执法工作如何抓好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严格依法行政有两方面要素,一方面,我们的一切行为都要在法律规则内行事,另一方面,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履行的职责必须依法履行,否则就是“不作为”行。

如何抓好行政执法工作

第一篇:如何抓好行政执法工作

如何抓好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

严格依法行政有两方面要素,一方面,我们的一切行为都要在法律规则内行事,另一方面,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履行的职责必须依法履行,否则就是“不作为”行为。如何抓好行政执法工作,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大局是每一个行政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质监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是职责,不严格执法就是失职、渎职,而服务又是一切执法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如果执法工作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执法就背离了立法的初衷,从这个意义上讲,执法就是服务。

对执法工作而言,如何处理好管理与服务尤为重要。不能片面认为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就是履行了职责、完成了任务。质监执法工作只有紧贴党和政府工作中心、紧贴社会关注的焦点,以服务中心、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百姓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才有更强的生命力和用武之地。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时,要结合本地实际,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处理好整顿规范和促进发展的关系。

要强化服务意识,找准执法与服务的最佳结合点,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精神。一方面,主动自觉服从大局、维护大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既要敢于执法,又要善于执法,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一定要将监管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主要应在如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经营。二是帮助企业建章建制,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做到合法经营,防止盲目行动而违反国家法律。在查处企业违法行为时,要向其讲清国家法律规定和违法行为的危害。查处后要进行回访,监督其经营行为走向正轨,不再重犯。三是要主动向企业提供法律和信息咨询,帮助企业创造名优产品,增强竞争力。

二、正确认识执法目的。

质监执法目的是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就行政处罚而言,注重事后查处、重视过程、轻视效果,这些违背了行政执法的目的,必须坚决予以纠正。要达到执法良好效果,重点需要做好三个区别对待。

一是区别对待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 质监执法要从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以查打为主,转为督促整改为主,除对严重违法者予以严惩外,对行政相对人的一般违法行为,应把执法查处作为手段,而把帮扶服务作为目的,让被动的质监执法变为主动的质监服务。 二是区别对待普通违法行为和涉安违法行为。 质监执法涉及很多事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违法事项,如特种设备、危化品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我们应当出重拳予以查处。而对于没有安全隐患的普通违法行为应当先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主动整改的免予处罚。

三是区别对待非故意违法行为和故意违法行为。 很多企业主观上没有违法的故意,是因为不知道某种行为违法而违法,对于这类行为应当从轻处罚,能够事后积极改正违法行为,消除违害后果的,可以免予处罚。而对于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严惩。

三、科学适用自由裁量权的裁量规则。

质监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科学、简便易行而又合法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操作程序和裁量规则,从制度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做到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内、一定的时间内的统一。只有科学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才能促进行政处罚的公平和效率,维护执法威信。

四、坚持人性化执法的原则,公正执法。

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尊重企业、群众的权利,做到言行举止文明,办事耐心细致,执法与服务并举,公平公正办案,把执法与人文关怀有机结合,积极推行人性化监管。在法律的层面上用道德的标准善意地对待和管理行政相对人,注意弱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努力实现对法律负责与高效服务的统一,把执法为民这一根本要求贯彻于质监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

第二篇:浅谈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如何抓好党建工作

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任务决定了党员标准的可变性,在战争时期,共产党员面临的是生与死;在建设时期,共产党员面临的是苦与乐;在现在的改革发展时期,共产党员面临的是得与失。面对权力、名誉、金钱和地位的考验,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员队伍能否做到拒腐防变、公正廉洁。这个新时期党员标准的时代特征,给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注入了新的内容,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为探索今后一个时期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路子,笔者愿与司法战线的同仁,具体做党务工作的同志,共同为搞好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出主意、想办法。

一、提升党员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是搞好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坚持不懈地提高党员的素质,其中一个很大的因素就是因为每个党员都工作、生活在党的基层组织之中,党组织的决议、主张、任务都要依靠每个党员去完成,特别是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中,党员人数多,分布广。比如笔者所在的党支部,在岗干警26人,其中党员就有 人,这个绝对优势的比例说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是现阶段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是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应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创新。

第一,要在党组织的设置上有所创新。目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党组织的设置都是党委、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小组,总支书记 1 由党委书记担任,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都是各处室、大队负责人兼职。笔者认为,这种与上级机关保持一致的党组织设置不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其一,支部多、党员分散,堡垒作用不突出;其二,党组织设置的层次多,实际的工作内容少,党的组织作用不突出;其三,党组织的设置流于形式的多,确实开展组织活动的少,机制发挥不突出。对策一,除党委书记外,党委委员按照分工设置党支部,并兼任党支部书记。对策二,改变形式上的机关党总支,由党委直接领导党支部。对策三,党小组按照内设机构设置,既便于开展组织活动,又不脱离实际业务工作。

第二,要在党员的管理教育上有所创新。现代社会呼唤理念更新和机制创新,党员的管理教育也不应该停留在“三会一课”的传统模式上,要学会由静态的制度管理向动态的机制创新转变,由外在的推动型管理向内在的自由型管理转变。从目前的情况看,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员管理教育,通常还是通过制定大量的制度措施,以此来约束党员干警。从表面看,这是行之有效的,但这种陈旧的管理模式往往是被动的、静态的,党员只知道不该做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应该主动干什么。所以,在党员的教育中要有“文化”味。要把“文化”上升为一种精神,放下“党员”这个包袱,做一个正常的人,工作得快乐,生活得开心,确实把宗旨融入灵魂,把信仰融入追求,把使命融入责任。在党员的管理中要有“人情”味,要给党员正常的交往空间,要给党员做人的“面子”,谁都希望自己生活得体面些,党员也不例外。要让党员自觉的遵守党的纪律,变被动为主动,真正起到共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2 第三,要在党员的考核标准和内容上有所创新。不断建立健全对党员的考核是保证党建工作正常运转、形成良性的党建机制、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迈上台阶的关键。看一个党员先进不先进,优不优秀,不能仅仅停留在党章的规定上,要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特点,针对党员的不同岗位明确切合实际的标准内容,做到因人而异、扬长避短。对于一线管教干警,先进性体现在现场管理的科学、文明、规范上;对于综合岗位上的干警,先进性体现在服务上、保障上和管理上。这种带有岗位特征的考核标准内容,既给党员创造了一个充分展现自我的平台,又给党员设定了一个平等竞争的标尺。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二、当好兼职党支部书记,是搞好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关键

现阶段,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党支部书记都是由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在这种党建工作的运行机制下,客观上已经造成了兼职党支部书记抓业务工作多,抓党建工作少,抓业务工作当主角,抓党建工作当配角。如何能使两个方面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做到共同提高,协调发展,这既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也是摆在兼职党支部书记面前的现实问题。要当好支部书记,必须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增强主角观念和首位意识。作为一名兼职党支部书记,当党组织把党务和业务两个担子交给你时,就应该时刻意识到自己既是业务主管又是支部书记,在两个方面都处在主角地位。这时,要当仁不让地一肩双挑,强化自己在业务和党建工作中的主角意识,按照 3 主要角色抓好业务和党建两项工作,尤其不能把党建工作推给党支部的其他成员,更不允许在党建工作中当配角。这就要求支部书记时刻不忘双重职责,既要对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党建工作负责,前者属于工作职责,后者属于政治职责,这二者都是应该履行的法定职责。实践证明,越是业务繁忙的部门党建工作的任务越重,越是业务繁忙的时候,越需要加强支部党建工作,绝对不能只是忙于业务而忽视了对党员干警的思想教育和管理。

其次,要带头做好表率,真抓实干。兼职支部书记的领导核心作用应体现在业务和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上,要牢固树立“党建工作不仅出凝聚力、战斗力,也出生产力”的思想,养成务实、求实、落实的工作作风。有的业务部门,具体的业务工作并不一定需要支部书记亲自去落实,因为干警都有各自的岗位目标,但抓党建工作却一定不能失去你这个中心,因为支部工作需要你计划组织,活动要靠你策划,党员的思想应由你去活化。所以,支部书记在党建工作中要身先士卒、真抓实干,不管对待哪一项工作,都要一办到底,绝不能表面应付,没有一股真抓实干的精神,是很难做出成效的。

再次,要强化创新意识,做到勇于开拓。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时代发展的永恒主题。勇于开拓创新也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必备素质,思想守旧、墨守成规的人,不可能干出什么大事业的。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支部书记,如果不具备开拓创新精神,那只能是“一潭死水”,永远只能跟在别人的后面。开拓创新要注重实事求是,新方法、新举措都要立足本单位实际,不能盲目地求新求变;开拓创新要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别 4 人没做过的事,走别人没走过的路;开拓创新要善于总结实践经验,不仅自己要带头创新,更要尊重广大党员和一般群众的创造性,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前提下,要敢于争先,做到“常规工作出亮点,重点工作突出特色”。

三、发挥好三个作用,是搞好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手段 司法行政机关具有政治性强,党员比例高的特点,抓好党建工作,对于更好的履行职责,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强化完善党建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还应发挥好三个作用。

一是要发挥好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建工作抓到位。近几年来,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个别党员中,的确存在着悲观失望、妄自菲薄的情绪,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党建工作薄弱所致。党建工作弱在哪里?就是党委的核心作用发挥的不好,抓党建的核心作用不强,甚至有个别的成员感到党建工作没什么抓,不知道怎么抓。笔者认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党委不能把党建推给党支部,更不能依靠党支部,必须从党委自身抓起。要思想认识到位,强化对党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要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重视;要工作指导到位,增强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党建工作的“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带头抓,职能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党建工作格局。因此,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务必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与日常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甚至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打造主要领导亲自抓、 5 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并建立一支专职稳定的工作队伍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要发挥好党支部的堡垒作用,把党建工作开展到位。让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是搞好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活跃党组织活动的重要手段。据笔者掌握,现阶段基层的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开展的不平衡,普遍存在着党支部堡垒作用发挥得不好的问题,有的组织观念淡化,有的形同虚设,有的上党课走过场,有的开展活动仅流于形式。因此,首先,党支部要真正担当起责任,起码要履行好党支部的义务,把党建工作纳入日程,摆上位置。其次,要象对待业务工作那样对待党建工作,抓党建联系业务,抓业务不忘党建,让党建带动业务,让业务推动党建。最后,要以活动为载体,强化党支部的辐射带动功能。司法行政机关的党支部活动,要突破“三会一课”的传统模式,活动要有司法行政机关的特点,要展示司法系统干警的形象;要结合工作实际,经常性的开展一些参与面广的党员活动,让广大基层民警都能参与进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要注重与社会其他行业和系统的沟通联系,加强学习、吸取经验,避免闭门造车;党建内容丰富了,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搭建起来了,就能够充分发挥党员在促进工作发展中的骨干作用。如我所组织民警到老山学习,重温党发展曲折和光辉的历程这一活动,就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要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锋作用,把党建工作落实到位。共产党员是党建工作的直接落实者、实践者,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善于开动脑筋,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探索。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曾提出:“需要层次理念”,认为人都有不同层次的需要,只有低层 6 次的需要满足后,才会有更高层次的需要。党员先进性作用的发挥也应该是这样一个过程。因此,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共产党员,必须要在行使权利中把握住自己,保持平和的心态,清醒地看待名利,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要在生活作风中把握住自己,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要在工作实践中把握自己,不能视工作纪律、法律原则为无物,要艰苦奋斗、敬业奉献。你只有做到了这些基本的品行之后,才能有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才能有更高境界的发挥,那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党建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都很强的工作,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必须加强,尽管前进的步伐艰难,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繁重,但我们要敢于创新、敢于实践,善于思考、善于学习,实现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的那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努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只要全党同志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党的建设,我们党就一定能够更好把握历史大势、勇立时代潮头、引领社会进步。”

第三篇:如何抓好督查工作

是为推进和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而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

一、 督查工作的重要性 。

督查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贯彻执行和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决策部署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手段,所以它是各级各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因为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还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一半就是要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抓落实工作,决不能只满足于开会、发文件、作指示,更重要的是要看究竟落实了多少,效果如何,决策的价值要靠落实工作去验证、去体现。政务督查作为推进抓好落实的根本措施,在任何一项决策和工作部署中都具有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扎扎实实为人民做事、实实在在为人民谋利益是执政为民的基本内涵。作为办公室,抓督查是我们服务领导的工作、服务人民利益的根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

二、如何开展督查

(一)把握中心 突出重点

一是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督查。不管是全县,还是乡镇、部门,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工作重点,督查就必须抓住当前的工作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这样领导可以随时了解、掌握重点工作推进重点,适时调整工作进度、工作方案 二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都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也是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对热点、难点问题的督查,我们要求做到查则必清,清由必办,办则必果。掌握真实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为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三是围绕决策落实中出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督查。决策落实的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有时难免出现错误倾向和苗头,如不及时出现,尽早解决,可能会产生较大的问题。因此,针对决策落实中出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我们要做到主动介入,举一反三,促进同类问题的解决。

(二)把握程序 规范操作

督查工作一般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确定督查事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作出后,党委、政府办公室或督查部门要及时提出督查工作建议,就督查的内容、方法、时限等拟定方案,报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下达督查通知。以党委、政府办公室或督查部门名义下达督查任务,提出督查要求。 第三,组织跟踪督办。有关单位接到督查通知后,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办公室或督查部门可直接派人或组成督查组采取有效手段进行督促检查。 第四,形成督查报告。督查活动结束后,办公部门或督查部门要形成专题报告,经领导审签后上报。 第五,进行情况通报。上级党委、政府办公室或督查部门要定期对有关地区或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批评落后。 第六,搞好立卷归档。对督查活动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收集齐全,按公文处理的规范要求,定期移交档案部门保存和管理。

三、如何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一)科学周密 富有创意

督查工作涉及面广,层次多,情况复杂,运用恰当的方法十分重要。方法得当,可以“游刃有余”,事半功倍;方法不当,则会举步难艰,收效甚微。所以,督查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讲求科学的方法。 一是突出一个“深”字。在督查之前,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现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不仅要及时了解决策落实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掌握影响决策落实的主要问题,而且要注意倾听现场、群众的呼声,掌握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并及时梳理,尽快向领导汇报反馈,为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是把握一个“细”字。为确保督查工作的公平性,督查方法一定要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避免具体工作中“断章取义,各取所需”。要对提出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在一般中挖掘“个别”,在普遍中寻找“特殊”。既要看到落实工作中好的一面,又要看到阻碍或干扰决策顺利实施的梗阻环节。尤其要对影响决策落实的原因进行分析判断,区别主观与客观、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解剖麻雀”,找准根由,及时把切合实际、便于操作、蕴含新思路的工作建议反馈上来,使之融入到领导决策之中。 三是讲究一个“活”字。灵活多变的督查方法,可以查出实情;呆板单一的督查方法,最容易使督查对象拿出虚与应付的办法,其结果是查而不实。因此,要根据情况选择灵活多样的督查方式,既可以借他山之石,攻我之玉,也可以借鉴以前的成功经验。 四是力求一个“新”字。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督查工作只有不断地创新,才能永葆生机与活力。要善于运用新思维、新理论,从实践中探索、总结,从群众中吸取智慧和力量,创出督查的新方法,创出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新特色。

(二)脚踏实地 敢于碰硬

督查人员良好的作风,不仅是真督实查的保障,而且能够起到导向作用。督查工作的特点要求督查人员做到四点。 一是快。工作雷厉风行、说干就干,凡是党委决策和领导交办的事情,都要本着“快办快查快结”的原则,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是严。严格要求自己,严守政治、组织、工作、生活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越红线,不闯红灯。 三是准。督查工作是一种领导行为,开展督查只是领导行为的延伸,完全属于遵令进行、奉命行事。领导有“令”要坚决去办,无“令”则不能擅自去办,更不能打着领导的旗号私自去办。督查过程中,要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准确反馈督查结果,不向领导打“埋伏”,特别是不能人为地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四是硬。所谓“硬”,就是要敢督敢查敢碰硬。对于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督查落实,要敢于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敢于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和要求;敢于对矛盾较多的地方进行督查、督办,挖掘深层次的问题;敢于不为情所左右,不计个人得失,充分使用好组织赋予的权力,一督到底,务求落实。同时,在工作中要扑得下身子,耐得住艰苦,有一种能打硬仗的拼劲。面对不同的督查对象,要坚持原则,分清是非,秉公办事,顶住说情、讽刺、刁难等各种干扰,以无畏的勇气、浩然的正气查出实情,树立督查的权威。

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

为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及各项工作决策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机关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 督办工作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分工合作、适时督办的原则。通过督办,使机关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承办、有人负责,提高工作效率。

二、督办的职责范围、

(一)做好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交办事项及来文、来电落实情况的督促办理工作

(二)做好本局各项工作目标、决策、决定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三)做好同级机关来文、来函、来电商办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四)做好外地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协商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三、督促工作程序

(一)建立科学的登记制度

1、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及来文、来电交办事项和同级机关、外地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商办事项要逐个进行分类登记,并根据领导批示情况及时转交承办部门办理;

2、对本局各项工作目标、决策、决定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要进行认真登记,并根据本局各部门工作情况及领导批示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完善督办手续

1、对各项工作在交付承办部门承办时应完善登记、签收手续,

督查工作是一项艰巨性工作,督办的力度如何直接影响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因此,要做好每件督办工作,就必须增强责任感,坚持该督办的必须督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性

督查即督促检查质量,督查是提醒责任主体、发现问题、指导运作、解决困难、总结经验的系统运作过程。毕竟领导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决策和督查紧密相连,相辅相成,没有决策,督查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条件;离开了强有力的督查,决策就有可能停留在纸上、会上、口头上。

二、着力提高督查工作的效能

工作要雷厉风行,说干就干,本着“快办快查快结”的原则,日事日了,做到件件着落快,件件回音快。并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有见地、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要严肃认真,在督查过程中要行得端、做得正,决不可胡督乱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决不可姑息迁就,做到查则必清、轻则必办、办则必果。确保各项工作更好地落到实处。

三、注重提升督查人员的品味

督查之前,要吃透文件精神,理解督查意图,既要主动介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又要把握分寸,在督查中不要以“钦差”自居,颐指气使,也不能“好人主义”,当“和事佬”。要不断提高善于发现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为实现督查工作“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的目标打下深厚基础。督查方法一定要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避免具体工作中“断章取义、各取所需”。

工作职责

(一)负责上级党委、政府以及同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综合反映;

(二)负责中央、省、市、县领导同志批示件的办理和交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情况的反馈;

(三)负责县委、县政府及常委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市对县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协调以及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含中央、省、市驻县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五)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民情调查的服务和全县民情调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

(六)负责由县委、县委办办理的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

(七)负责县委、县政府重要督查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督查工作基本原则

1、领导同志负责、秘书部门协助的原则。对决策落实和上级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交办、批办事项的办理,党委政府领导负有第一位的责任;而抓落实的过程中,有关交办、催办、协调、反馈等具体事宜由督查部门协助领导去做。

2、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纵向实行逐级负责制,横向实行归口管理。

3、实事求是的原则。敢讲真话、敢报实情、敢于揭露和反映问题;要有深入的作风,真正深入下去把情况弄清楚;要善于总结,透过现象看本质,善于抓主要矛盾,做出正确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4、奉命办事的原则。对督查部门来说,没有领导授权不直接处理问题。在督查工作中必须切实把握分寸,注意方式,恰当处理,做到既奉命行事又不被动误事。

督查室岗位责任制

一、督查室工作内容及任务

1、负责上级党委、政府以及同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综合反映;

2、负责中央、省、市、县领导同志批示的办理和交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情况的反馈;

3、负责县委、县政府及常委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

4、负责市对县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协调以及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含中央、省、市驻县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5、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民情调查的服务和全县民情调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

6、负责由县委、县委办办理的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

7、负责县委、县政府重要督查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二、个人岗位职责划分

1、主 任邹连春:负责主持督查室全面工作。

2、副主任陈小平:分管专项督办工作及县(含县)以上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分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县委常委会议交办事项的督查落实。

3、副主任:分管决策督查、督查调研、民情调查活动的组织和情况综合;分管市对县考核的迎考准备工作及县对乡镇、县直机关单位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分管由县委及县委办办理的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

第四篇:如何抓好普法工作

要抓好 “六五”普法工作

尤其要注重以下四个方面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要明确到位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进程的重要保证,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科技的创新等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依法治国、强国富民、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目标对法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法治的呼唤需求也更为迫切。为此,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达到了知法、懂法、守法,做到了严格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才能有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按照依法治理的规划要求,各项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都要纳入法治化轨道,这就客观而迫切地要求我们的广大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和带头人,以此来更好的适应当今社会依法治理的迫切要求。因此,各级基层的党政领导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来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普法工作真正列入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各个单位的议事日程及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规划当中。法制宣传教育不仅仅只是公检法司行政部门的事,各行政管理部门、各企事业、经营单位都要上上下下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形成一个“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人人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杜绝法制宣传教育的盲区和死角。

二、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职责明确责任到位

在现今的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仍存在着“软指标”的问题,究其根源有认识方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缺少严格的、规范的、过硬的制度作保证。制度建设是根本性建设,因此,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我们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久之策。虽然我国现已经过了长达20多年的全民普法宣传教育,但不可否认,现如今仍有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不强,“违法乱纪”“以权代法”、“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的现象,仍有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存在着不懂法、不学法、不知法的 “法盲”的现象,加上一些普法方式与执法环节相脱节的问题在不少地方尚未很好解决,造成广大群众应有的合法权益不能够很好地得到维护和保障,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在群众心中的权威地位。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积极性,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的高低。

因此,在“五五”普法工作中,一是要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列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二是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大力推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评制度。三是为保障基层单位普法工作能够落实到实处,可试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联络点制度,安排有关领导或责任人各负责一个联络点,定期到联络点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普法工作,督监落实联络点抓好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各地区、部门单位的普法宣传、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其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评,凡不予重视或不按要求开展落实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并把普法工作与本综合评比挂钩,奖罚分明。只有这样从上到下高度重视、制度完善、落实到位、人人参与、齐抓共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三、突出普法教育的重点,制定完善普法宣传内容

普法宣传活动主要目就是为人民大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因此,普法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深入细致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在不同时期的关注点,他们主要在想些什么、思考些什么、关注些什么、需要些什么等,要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分类施教,有“点”有“面”相互结合。

一是要看准教育对象,加强针对性。如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要不定期的集中组织举办普法培训学习班,重点进述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提高其依法行政的积极性、自觉性以及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普法教育在具体实施执行者层面上的漏洞。针对大众包括广大农民朋友的普法教育,要继续开展和做好“法律六进”及“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各种场地会所、农村集贸市场、乡村大院等,对广大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而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则要在中小学开展“法进校园”活动,由普法工作人员担任法制宣传教员,结合青少年成长的心理、生理变化需求等特点,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促使其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意识和习惯。

二是要选准普法教育的内容,突出相互间的关联性。要把那些事关公民大众的权利义务、事关社会发展稳定和与广大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来深入进行宣传,抓出成效,起到效果。我国14亿人口中,农民人口占有9亿。近年来,为了减轻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的负担,国家已取消了农业税,而且在义务教育、社保养老等方面还给予了一定的补助减免,广大的农民群众对种地的热情重新高涨了起来,但随之而来产生的涉及土地、房屋、资源、权益等方面的各种矛盾纠纷也应运而生,到政府部门上访的人数、次数也多了起来,这极大地影响了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的稳定。针对这种情况,要及时向农民群众宣传讲解《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让农村广大的老百姓知道和了解到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认识到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办事,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普法内容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措施到位

随着当今社会形势的快速发展变化,要积极努力的探索创新普法宣传工作的新路子,努力拓展普法宣传的新思路,创新普法宣传手段,灵活掌握和运用多种普法宣传新形式、新方法,完善充实普法内容,以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目的性。

一是各方各部门从上到下都要对普法宣传工作高度重视起来。如在每年年初,本单位部门要力争做到层层动员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全员共同参与普法宣传,从思想上提高大家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还可利用普法培训班,组织大家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等一系列指示精神,部署当年的普法各项工作,广泛宣传“五五”普法的重大意义。

二是抽出一定的时间、集中人员开展 “送法到万家”各项活动,同时还可利用普法宣传节日如“3•15”维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开展各种类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通过板报、橱窗、宣传栏、标语等以往惯用有效手段,同时也可采取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普法文艺演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即增强法律知识,又感受到了法律威严,养成守法的习惯和品格。

四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如 “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传媒”等,基本上实现 “电视上有影、电台上有声、报刊上有栏目、网上有页、田野路段有标语、墙上有板报、院落有橱窗、“12•4”等宣传日有声势”,从而形成了一个法制宣传环境浓厚的大氛围。实践证明,把传统的宣传方法与利用现代媒体宣传紧密结合在一起,不仅可以满足广大干部群众的需要,而且有效地提升了法制宣传的层次和覆盖。

五是坚持长期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发放普法资料、现场调解矛盾纠纷,同时还要结合典型事例进行现场、现身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营造法制氛围,提高宣传效果。

六是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本部门、本单位的文明建设创建工作之中,特别是要与学习生活及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有效,真正达到普法宣传的目的和效果。

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注意事项

一要建好司法队伍。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队伍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关键,是基础,是支撑;要配强班子,抓好干部队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辩证思维和业务能力;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和生机。二要有所作为。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服务要向基层、弱势群体和农村农民工延伸服务;着力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为全市社会稳定服务,为基层百姓服务;要服务于“六路”、“六库”和全市的大产业建设;着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抓好、抓细、抓实全市每年在外120万名务工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为他们提供法律支持,做他们的坚强后盾。三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上级部门支持和社会各界支持,积极探索“六五”普法新形势和新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区域合作,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覆盖面,让民生工程惠及更多群众。

第五篇:如何抓好党建工作

抓党建必须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什么是"党建设科学化"?具体说,就是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制度作保障,以科学程序去操作,以科学方法来推进,使各项工作向符合规律和科学的方向发展,充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对于**来说,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主要有以下几个涵义:

一是服务中心化。由就党建抓党建,转向党建工作服务中心、融入大局。这个大局就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就是全市人民福祉,就是**这座城市长久生命力、竞争力和幸福力。党建重点要向中心转移,党建力量要向中心投放,党建效果要在中心上显现和评价。

二是推进系统化。党的建设内容庞杂,有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诸多方面,量大、多环节、多任务,很容易陷入零打碎敲、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境地。因此,统筹考虑、综合推进、整合实施很重要。很多地方,整合发展与党建资源,使二者高位对接,集体打造党建功能区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

三是提升机制化。任何一项建设都要有机制作保障,否则党的建设很容易形成一股风,然后是"雨过地皮干",形成了运动式,失去了党建的意义。因此,对于重点党建工作要形成固化机制,对薄弱环节打造强化机制,对于空白地带建设长效机制,靠机制管人、管事、管党建。

四是载体创新化。党建必须寻找载体,否则就成了空对空,一旦空对空,思想建设就会入耳不入心,组织建设就会陷入形式主义,作风建设就会假大空。外地的"党建+企业+人才+产业"四位一体发展模式、"三进三同五为民"活动、"五晒"(晒过程、晒承诺、晒实绩、晒权力、晒口碑)打造阳光党务、"枢纽型"党建活动阵地,等等,这些载体,我们呢都可以学习。同时设立党建创新资金,对于**实践中涌现出先进案例、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创新的活力。

作为工农区,我们推进和加强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工作思路概括起来8个字:创新、服务、引领、带动

创新:在继承和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方法的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方式、新途径、新办法,使党建工作更好地适应加快发展的要求。做到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形成齐抓共管高效工作机制。

服务:坚定不移地把党建工作定位在服务经济社会的角色上,走出就党建抓党建的思维定势,做到党建与各项工作的有效融合,为加快工农区的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引领:要牢牢把握思想引领的主动权,引领广大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认同;引领全市上下对**发展战略形成广泛共识;引领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对创造未来美好生活担负起共同责任。

带动:通过引领有效地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争先创优意识,增加外在压力和动力,营造了一种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切实发挥了各项工作"走前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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