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结
叹岁月流逝太快,转眼间便到了年底,一年的辛苦工作中,我们留下了太多的难忘时刻,也在不断的工作积累中,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为了记录这一年的工作成长,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结》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结
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结汇报
一、基本情况。
X年以来,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细化了目标措施,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并于X年X月和X年X月组织乡镇、街道和执法单位分别对执法信息公示录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同时,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安排,于X年X月和X年X月分别对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在具体工作中,执法部门强化执法信息公示,并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主要执法环节能够有据可查。同时,对照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法制审核事项,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结合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对执法机关执法依据进行梳理,依法确认执法机关主体资格。同时,对执法人员进行清理,依法确认执法资格。经梳理确认,X家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此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X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网上考试(及格X人)。目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和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已核发到位。
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执法部门在制定公示检查计划时,列明检查对象、检查频次和时间安排。
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基本履行了公示责任,对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执法内容和出具执法文书进行要求。
三是按照《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在政务服务专网公示部门单位权责清单,明确了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内容。
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依托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文书、执法结果、裁量标准等执法信息。
同时,按照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标准,统计填报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目前,X和X执法信息补录工作基本完成,X年执法信息录入工作按进度跟进。
(二)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在贯彻执行《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基础上,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行政决策机制,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遵循“四个准确把握”的原则,即准确把握审核主体(执法部门设立法制机构的,由法制机构审核;
未设立法制机构的,由指定机构或审核小组审核)、准确把握审核层级(以政府名义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由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由部门法制机构或者审核人员审核)、准确把握审核责任(明确审核机构、指定机构或审核小组责任;明确审核人员责任)、准确把握审核程序(法制审核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必经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三是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和法制审核方面的作用,制定下发了《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办法》。
在具体工作中,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邀请执业律师和专家学者参与法制审核工作,提高法制审核质量。同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提升工作效能。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在执法活动中能够做到收集和保存证据,体现了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在调查询问、现场勘察、听证告知、处罚决定等环节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同时,在平时检查和业务指导的基础上,抽查相关单位形成的X余卷执法案卷及检查记录进行集中评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指导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扣押等重点环节进行音像记录,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
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指导相关执法部门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用拍照、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记录等方式,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记录,并定期对音视频资料进行抽查和检查。
(四)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一是在成立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单位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在X年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检查和业务指导情况,积极组织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自评工作。
在此基础上,通过抽查资料、调阅案卷、业务交流等方式,对具备创建条件的X家执法单位予以推荐。
三是根据工作安排,于X年X月和X年X月组织乡镇、街道和执法单位分别对执法信息公示录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集中培训学习,重点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操作方法进行培训。
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工作效能。
四是组成督察组,于X年X月和X年X月分别对乡镇、街道及部分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重点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健全、执法案卷不规范、软件资料不齐全和执法能力不强、审核力量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工作成效。
(一)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随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效推进,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提高,尽量避免出现矛盾激化和滥用职权的现象,巩固了执法人员依法用权的约束意识。同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法制审核质量进一步提升。
部分执法部门把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单独设置了法制机构,为提高法制审核质量奠定了基础。如市场监管部门设立了法制股室,并增加了X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保证了案审质量;如公安机关形成派出所先期审核、法制大队全面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批的工作机制,并全程实现网上审签。
(三)执法设备投入进一步加强。
为了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些单位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配备了照(摄)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如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并购买了存储服务器,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奠定了基础;如税务部门拟建立音像记录整理工作阵地,为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提供了保障。
四)执法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推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奠定了基础。如税务部门和烟草部门能够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如住建部门和文旅部门能够较好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作的行政许可案卷内容完备、材料齐全。
(五)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普遍加大了执法力度,人民群众比较满意。如卫健部门以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同时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群众反映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推行“三项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工作还停留在表面;一些单位工作制度不健全,工作安排部署缓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落实相对滞后。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不到位。
一些单位执法文书不规范,存在案件事实或相关情况描述不清、证据未能形成链条、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一些单位没有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没有全程进行记录。此外,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和任务相比,部分单位执法装备的配备已不适应执法任务的要求。
(三)执法信息公示不到位。
一些单位没有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未及时在信用“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或更新执法信息,部分信息仍存在空白;一些单位没有严格履行公示责任,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未亮明执法证件、未全面告知权利力义务等情形。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到位。
一些单位对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没有全面进行梳理,且对相关事项未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或审核意见不具体;一些单位审核力量较为薄弱,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或其他股室临时兼任,且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审核人员严重不足。
五、下一步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日常执法中坚持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抓好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的推进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执法过程记录保存、管理、使用等制度,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全程进行记录。
在此基础上,组织部门单位对执法案卷及检查记录进行集中评查。此外,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合理配备和使用执法装备,并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有效衔接。
三是全面加强执法信息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进和录入执法信息。
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全面履行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权利义务和出具执法文书等工作职责。
四是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实务专题培训,重点对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进行专题学习和讲解,提升执法人员自身业务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同时,结合业务交流和工作检查,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和办理案件的能力。
五是完善法制审核制度机制,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行政处罚裁量情况、执法文书等进行审查,努力做到应审尽审。
同时,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使机构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审核任务相适应,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
同时,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回头看”,不断提升工作执行力。
第二篇:某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总结供参考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区农业局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三项制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三项制度”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重要举措。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高度重视“三项制度”工作,制定“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承办,依靠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切实提高各股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三项制度”工作,明确了“三项制度”的具体事项,紧紧抓住政务公开为重点,落实了责任,要求各股室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公之于众,并安排专人负责三项制度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有效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规范了事前公示。通过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权力、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及时公布“双随机”抽查的信息;。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农业局办公区行政执法公示栏公示了行政权利事项、流程、资料、执法流程、执法监督方式,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前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印发了《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情况,通过公众信息网公示了行政处罚案件及“双随机”事项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经认真清理和对照行政权力事项,编制了《市区农业农村局行政责任清单(2019本)》。主体责任22项,职责边界6项,行政权力事项335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254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给付0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
积极与区行政审批局衔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事前事中后监管,完成行政权力“双随机”事项抽查事项网上运行案件录入1963件。
办结行政许可7件,行政处罚案件7件。其中完成了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工作,移交禁渔期非法捕捞案2件。
先后有3名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取得了执法资格证件。完成了机构改革后对84名执法人员的重新换证工作。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首先明确要求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其次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购置了8部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分别配给森林公安局5部,执法大队2部,种子站1部,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统一存放硬盘统一管理,以备查阅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正、记录完整。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办法》。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局长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局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委员,局相关科室和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委员,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暂行办法》,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制订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追究办法》。实施案审制度以来,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存在的问题
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虽然开展了探索实践,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为:
(一)“三项制度”的建立健全还不够完善
在以后工作中根据情况适时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二)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
1.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
2.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第三篇: 1 商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区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为深入贯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认真落实区政府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有关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局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在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
1.统一建章立制。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1)结合“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营商环境整治方案和权责清单、罚没清单、监管清单、收费清单等,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审核后通过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予以公示。
(2)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
(3)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2 (4)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在执法活动中要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
(3)要在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5.创新公开方式。
(1)要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
(2)在现有的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归集所有执法信息,并实现与上级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对接。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要依据《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按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应当使用省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3 (1)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要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按照省明确的本系统配备比例和标准,按要求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5.强化记录实效。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要依据《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或修订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是区法制办和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
要根据本部门的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根据本部门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保障工作
4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工作推进的日常工作。
(二)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将相关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股)室,并报区司法局备案;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或修订的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制度文件印发后及时跟进,根据区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制度文件,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局机关要组织执法人员三项制度有关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并将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四篇:2020年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计划_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020年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计划_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省、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按照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2020年度行政执法推进计划。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编制XX镇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并在全社会公示,实行动态化管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2.推行证照合一,多证合一,社保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3.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4.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有一个部门负责。
5.加强事前公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6.完善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7天。
8.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每2年至少开展一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三、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化合法化
9.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10.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11.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的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12.重大行政决策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党政领导末尾表态制。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3.行政执法坚持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14.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15.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
16.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工作中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且有2人以上进行执法。
17.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用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8.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强制拆除等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并依法依规归档保存。
1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
20.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辅助执法人员管理规范。
五、完善行政权利制约监督体系
2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检查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议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实效裁判,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及时向检查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
2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23.及时查处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问题,解释说明,做出依法处理。
24.制定政务公开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5.推进镇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2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教育宣传活动,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2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经常性群众法治文化活动。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8.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在镇村干部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
八、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29.将法制政府建设纳入镇村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党政主要责任领导亲自负责,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公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第五篇:人保局三项执法制度整改方案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对霍山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迅速行动,加强领导。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反馈意见,立即安排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落实清单要求,细化整改措施,把握时间节点,逐项督导落实,确保任务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二)明确任务,强化督办。根据整改清单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进行清单式管理,做到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明确及工作要求明确。对于凡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把完善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落实工作的有力抓手,针对反馈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二、具体措施
(一)针对未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对“三项制度”了解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将相关法律法规和“三项制度”列入党组中心理论学习。二是研讨制定了“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各股室、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三是按照《市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二季度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法宣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法治宣传。
(二)针对执法人员等信息未公示问题。于5月7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将我局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示。
(三)针对未见执法音像记录归档材料问题。一是及时填充了行政执法装备(执法记录仪不少于2台)。二是设置专用存储设备用于存储行政执法影像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分类归档。
(四)针对无法制审核人员,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未经法制审核问题。一是明确单位1名法律专业同志为法制审核人员。对拟作出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二是进一步健全我局法律顾问制度。聘选专职执业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将9个内设机构和7个下属事业单位法律事务一应纳入法律顾问服务范畴。
(五)针对未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问题。根据我局行政执法部门职能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三、有关要求
一是继续抓好学习,在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上下工夫。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正规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懂法,守法,不犯法。
二是在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上下功夫。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制度,同时,制定一系列的制度规章,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过错的执法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深入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法队伍的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是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继续深化推进法治建设,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法规规章有效实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更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