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队安全员考核办法
第一篇:安全队安全员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和员工安全行
为激励机制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公司财产,为公司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全年无死亡事故,年重大伤亡事故率小于1‰;
2、责任落实到个人,各部门、各类工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
3、新员工、调换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4、员工能自觉遵守公司安全作业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记录次数达标的,无发生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记录的;
6、对外包队人员的考核,实行公司统一标准,另外记录在册;
7、其他事项参考公司安全生产考评。
二、奖励
1、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可给予600元以上的奖励。
2、发生重大事故, 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 使公司转危为安或发生事故后, 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著贡献的人员,酌情可给予8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3、在推行安全、预防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 改善劳动条件和企业安全方面有创新或改进技术工艺,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纠正违章, 制止冒险作业,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个人, 经公司领导批准给予300元至500元的奖励。
4、凡用于安全、消防的各项奖励金额, 应专款专用, 根据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或贡献大小, 分别给予奖励, 不得平均发放。
5、举报私拿工具、电缆、钢材及各种生产物资者,经查实,给予举报者相关物资的20倍奖励。
6、年终总结时,集体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记录达到“年终奖”评定标准的,给予1000元至2000元奖励。
三、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安全队长汇总材料上报部长,经安全生产部领导小组讨论,经审核后汇报公司。
2、先进部门、科室由安全生产部提出意见,交公司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3、对有关人员和班组的奖励,有安全生产部提出,经上级审查,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四、惩罚
1、对违反公司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处以50元/人的罚款;
2、滋事打斗,无其他影响的,当事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导致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3、无故脱岗者,无其他影响的,处以40元/次;引发安全事故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4、酗酒上班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造成公司损失的,赔偿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5、班组安全员工作失职,如查邦问顶不到位、支护不到位等, 第一次予以扣除一半当月工资,再次发现全部扣除;
6、安全设施、安全警戒的使用和设臵不到位,处以200元罚款;
7、设备因维护不到位、维修延迟等耽误安全生产的,给予维修当班人员100元至300元罚款;安全组长负失职连带责任,记录于绩效考评表;
8、对上等级事故隐瞒不报的责任事故者,对无故拖延事故报告的领导,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
9、安全管理层违章指挥、指挥失误的,当事人写书面检讨,记录于绩效考评表。
五、惩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财务财会负责人核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员工安全行为激励机制
为提升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基础管理水平、提升经济效益,形成公平、竞争、高效、良性发展的企业文化,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并划拨专项激励基金,该基金由公司支配,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激励基金以公司每月获得绩效奖励基金作为主要来源,每月因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款项(除因工伤管理处罚外)也纳入该基金。
我公司几种激励方式的实施如下:
一、表现突出奖
1、奖励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获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奖励标准:
①本月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集体或个人;
②某项工作的完成给公司带来巨大效益的集体或个人;
③某项合理化、可行性建议对公司效益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的集体或个人;
④执行临时性任务完成效果突出的集体或个人;
⑤其他可以考虑情况。
3、奖励办法:发放周期和发放对象按实际奖励需要确定,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各部门领导决定实施过程,并决定是否公开奖励对象和是否公开奖励金额。
二、优秀集体奖
1、获奖范围:作业区所有班组、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团队)、后勤部门(管理人员团队),年终总结时评定优秀集体。
2、评定标准:
①本班组(团队)本年度工作绩效突出且稳定;
②本班组(团队)本年度生产效率、质量有明显提升或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③本班组(团队)本年度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的记录符合公司绩效考评标准;
3、评定和奖励优秀集体每月统计一次,安全生产部领导直接评选,并汇报公司领导小组。在年度总结会上就本年度获得优秀集体称号的团队名单,给予团队10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三、教育培训福利
公司鼓励所有员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技术技能。公司给予一定的激励性资助,具体实施如下:
1、资助范围:全体员工
2、资助方法:
①公司根据员工需要,不定期免费为员工举行知识、技能、技术等培训;培训期间领取补助,计入工资表;
②公司派送员工参加技能培训或知识学习的,在这期间的经费由公司报销;
③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岗位需要和自身知识提升需要参加相
关技能证书考试的,凡考试前提出申请,并通过考试获得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技能证书,经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后,凭发票给予报销报名考试费和期间的正常消费费用。
3、该项费用由公司福利费支出,不计入公司激励基金。
山东荣达油脂有限公司
二零一年月日
第二篇:安全员考核办法
为加强公司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员业务素质和综合水平,有效增强安全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安全员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安全员岗位责任,严格现场监督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员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各项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作风正派;
2、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现场检查,及时查纠装卸车人员违章操作、冒险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3、检查装卸车现场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现场作业状态,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停止装卸,责令人员进行整改,危及人员安全时,迅速撤离现场装卸人员及厂区内人员,并立刻报告领导;
4、对上级部门、公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及自查的隐患和问题按制定的整改标准进行复查,跟踪落实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安全员行为标规定
安全员不得有下列行为,违者按轻重程度予以警告,重者罚款,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故空岗、脱岗的;
2、酒后上岗的;
3、班中睡觉的;
4、发现装卸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未及时制止的;
5、对上级部门、公司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
三、奖惩措施
1、坚持每班有人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督察,发现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如未制止,一经查出,处以100元罚款,如果未及时制止违章而发生事故,负连带责任,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处以200—500元罚款,一月内未发生未遂以上事故,给予100—200元奖励;
2、发现安全隐患应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限期不整改的及时向安全科反应;如未对整改情况进行认真复查,处以100元罚款;
3、根据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等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安全技术水平,因个人素质影响工作的,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篇:安全员考核办法1
2018年片区安全员、主管井长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根据矿井各管理岗位薪酬设定与工作绩效考核的相关要求,结合当前煤炭市场行情、行业薪资水平和矿井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片区安全员和主管井长的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 考核对象:安全员和主管井长
二、 薪资标准与构成:由月岗位工资和年度安全绩效奖组成。
1、 月岗位工资由月基本工资和月绩效考核奖组成,其中安全员:月基本工资4000元+月考核奖1000元=5000元;主管井长:月基本工资4600元+月绩效考核奖1000元=5600元。
2、 年度安全绩效奖:安全员1000-5000元/人,主管井长23000元/人。
三、 考核办法:分月度工作绩效和年度安全绩效奖考核。
1、月度考核:重点考核月度片区安全生产实效。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费用超过1万元),扣罚当班安全员100元,主管井长200元;片区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工伤总费用达到30万元)扣罚当班安全员500元,非当班安全员300元,主管井长800元。若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取消当班安全员和主管井长的月考核奖,扣罚非当班安全员600元。其次考核当月工作落实情况,看工作作风是否深入扎实,能否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能否有效制止违章行为,能否配合协助片区领导和机电运输部门抓好材料、车皮等生产管理工作,如出现有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视影响情况扣罚100-300元。
2、年度安全绩效奖考核:片区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指无重伤及以上事故)按基数兑现奖励;片区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工伤总费用达到30万元),扣罚片区安全员每人年度安全绩效奖2000元,主管井长5000元;片区发生一人死亡事故的,扣罚片区安全员每人年度安全绩效奖4000元,主管井长10000元.年度安全绩效奖实行累加考核,封顶为基数。
3、考核方式:由矿考核小组考核并报公司生产部备案。中途新进人员按月份比例考核,中途离岗的视个人履职情况原则上按月份比例的50%-80%兑现考核。
四、本薪酬考核办法自2018-4-1起执行。
2018-3-9
第四篇:全员绩效考核办法
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全面落实企业战略目标,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员绩效考核是指以总公司发展目标为导向,通过对目标的分解,使所属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管理者和员工在工作目标、任务要求以及努力方向上达成共识,并根据一定的考核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查和评价,激励部门与员工持续改进工作绩效,最终实现企业持续发展的一种管理方法。
第三条
全员绩效考核为企业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薪酬分配、教育培训、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等提供依据;激励与约束全员不断改进绩效,提升企业整体效能,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第四条
全员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科学有效、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提高效率、持续改进的原则;
(三)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
(四)全员参与、深度沟通的原则;
(五)闭环管理、过程监控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绩效考核分为经营班子绩效考核、部门(班组)绩效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
第六条
经营班子(指各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绩效考核按《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基层单位经济
1 责任制考核办法》和《XX年XX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执行。
第七条
部门(或班组,指总公司机关各部门、二级单位职能科室、生产作业班组等)考核以工作业绩为考核内容;员工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个方面。其中,部门(班组)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与对其所在部门(班组)的考核相一致。
第八条
绩效考核内容:
(一)工作业绩指标以实现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要求为考核内容,具体为完成工作目标的程度,包括完成工作目标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对企业、部门、班组目标的贡献程度等。其权重一般不低于75%。
(二)工作能力指标以衡量员工岗位素质能力为考核内容,具体为履行岗位职责所体现的各种综合素质能力,包括胜任本职工作必备的知识、技能、经验、体能等。
(三)工作态度指标以员工日常工作表现行为为考核内容,具体为工作中所体现的精神面貌和职务行为,包括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心、团队意识、敬业精神等。
各类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共性考核指标可参考附件一设定,各项绩效考核内容的权重,由各单位在组织实施时,根据不同的岗位、层次予以具体确定。
第九条
指标确定原则。指标确定要遵循针对性、科学性、明确性原则;简洁清楚、重点有序的原则;可量化、可衡量、可考核、可实现,与工作相关、有时间性要求的原则;企业、部门(班组)与个人间目标相衔接的原则;不断持续提升、有一定挑战性的原则。
绩效考核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主,以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考核为辅,工作业绩直接作用于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全面反映了员工的核心胜任能力,对于特别重要、直接影响团队整体工作效能的指标可设置为“单项否决”指标。
第十条
工作业绩由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职责确定。主要包括企业关键绩效指标(KPI)、职能性指标、临时性重要工作任务等构
2 成。
(一)企业关键绩效指标(KPI),是指将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经营目标)结合部门职能或岗位职责进行因果关系分解的关键绩效评价指标。
(二)职能性指标,是指根据工作任务,按照职能或职责而建立的规范性量化评价指标。
(三)临时性重要任务,是指由直接上级临时交办的、与职能或职责相关的重要工作。
第十一条
对不同职务级别和不同岗位序列的员工,除了主要考核工作业绩外,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考核内容应各有侧重:
(一)对部门负责人,应侧重组织领导能力、计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敬业精神和品质的考核; (二)对一般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应侧重专业能力、执行能力、主动性、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的考核;
(三)对班组长,应侧重领导能力、岗位技能、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的考核;
(四)对生产岗位人员,即后勤服务人员以及生产作业班组中从事生产或服务的人员,应侧重技能水平、安全意识、责任感、服务意识、纪律性的考核。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将本单位的发展目标和生产经营任务层层分解,形成责任落实和压力传递的工作机制,建立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的全员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第三章
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十三条
绩效考核程序。绩效考核程序应包括绩效计划、绩效监控与辅导、绩效考核与评价、绩效沟通与反馈等四个必要环节:
(一)绩效计划:以目标管理为导向,根据总公司战略规划和本单位经营目标以及重点工作任务,对照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通
3 过工作分析将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量化,形成员工日常的关键业务活动和工作计划。绩效计划通过《绩效合约》的形式进行约定,参考附件二。
(二)绩效监控与辅导:直接主管必须全程追踪绩效计划进展情况,及时纠正员工行为与工作目标之间可能出现的偏离,查找绩效问题与原因,提出绩效改进的方法,并对员工进行必要的辅导,促进绩效计划的实现。
(三)绩效考核与评价:按照绩效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与目标、评价标准,从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对工作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按照员工对应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考核指标及考核周期,进行工作行为评价与考核。
(四)绩效沟通与反馈:从绩效计划的订立、执行、评价的整个过程,直接主管都要注重与员工的沟通。绩效评价完成后,直接主管必须同被考核者进行面谈,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绩效沟通与反馈的目的在于肯定成绩、指出问题、交流意见,共同分析期望与结果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
评价方法的确定。
(一) 工作业绩的评价主要采用目标管理法,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评价主要采用量表法。各单位应对每项评价指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用客观统一的尺度评价员工的绩效。
(二) 部门考核与员工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员工日常考核过程中必须考虑员工在部门(班组)绩效中所发挥的作用;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必须考虑本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结果以及各部门(班组)在本单位绩效中所发挥的作用。
(三) 相对业绩评价与竞争淘汰相结合的原则。各部门对同一层次员工的绩效考评应呈一定正态分布规律,即对于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和不合格按一定比例排列,在完成业绩指标的前提下,可分别按同一层次员工的10%、20%、65%、5%、0%比例进行评分;在业绩指标未能完成的情况下,则分别按同一层次员工的0%、
4 20%、70%、7%、3%比例进行评分。
(四) 绩效评价结果的修正原则。各单位在综合评定绩效等次时,应相对区分不同部门在单位整体绩效中所发挥作用的权重,本着“谨慎、公平、客观”的态度,对各部门直接主管提出的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加权平均,按照权重比例以及“严者加分、宽者减分”的原则,对考核分数及绩效结果的分布进行平衡修正后,再予确定绩效等次。
第十五条
考核方式的确定。根据考核目的和考核对象的不同,绩效考核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一)自评:被考核者按考核要求,实事求是地对工作行为及所完成的工作项目、完成时间、效果等,进行自我评价。自评作为直接主管在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评价时的参考,也是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提出申诉的重要依据。
(二)上级考评:由熟悉被考核者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直接主管负责进行评价考核。
(三)民主测评:主要由被服务对象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测评,采取由本单位领导、直接主管和部分员工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考评小组评价或接受服务对象评价,主要用于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评价。考评单位可结合半或工作会议对所有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被考核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等次评定的参考。
(四)工作业绩考评主要采取直接考评的方式,由直接主管进行考核与评价;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可采取自评、上级考评和民主测评的综合评价方式。
第十六条
考评采用日常考评与半、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一)日常考评主要评价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以月度或季度为周期。
(二)考评是对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综合评价。
(三)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考评得分按照日常考评分数的
5 平均分计算。
第十七条
绩效等次的评定。绩效等次以绩效考评结果为依据,设置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优秀是指出色完成本职岗位工作,对本单位的工作业绩以创造性的方式作出积极贡献或在工作方法方面有较大的推广价值;
(二)称职是指完成本职工作完全符合岗位要求,全面达成工作目标,并有所超越;
(三)基本称职是指能够按照岗位常规要求,基本达成工作目标,但仍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
(四)不称职是指对直接影响团队整体工作效能的指标没有完成,或者工作质量不能符合要求,或者有本办法认定应当给予不称职的情形。
第十八条 绩效等次的分布。绩效等次实行强制分布法予以控制,即对本单位所有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按照管理类和非管理类进行排序,然后按照一定比例对被考核者划分相应的绩效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应当是在评定为称职的基础上,对照被考核人突出的工作表现情况综合评定,以不超过所有同类别绩效考核人数的10%以内确定;不称职等次以不少于所有同类别绩效考核人数的5%以内确定;称职和基本称职等次由考评单位对照评定条件具体确定被考核人绩效等次,称职与基本称职的人数比例由考评单位自行控制,其中称职的人数比例不大于称职和基本称职人数的60%。
第十九条
绩效的某一方面存在缺陷或有严重不良行为并造成一定后果或影响的,可由本单位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直接确认为不称职等次,不受绩效考核结果的限制。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确认为不称职等级,被直接确认为不称职等级的不享受当月度的绩效工资(包括月绩效工资和绩效工资):
(一) 因违法违纪受到相关部门追究或处分的;
6 (二) 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三) 因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 (四) 依照《薪酬管理制度》规定被取消绩效工资的;
(五) 发生严重影响企业形象的事件,被媒体曝光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六) 对于特别重要且直接影响团队整体工作效能的指标没有完成的。
第二十一条 被评为优秀或不称职的,由本单位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称职和基本称职由直接主管根据绩效考评结果提出绩效等次建议,经本单位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复核后综合确定。
第二十二条 特殊人员的绩效处理
(一) 处于试用期(或见习期)的新员工不参与工作业绩考核,其月绩效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考核结果折算为绩效考核结果,加权本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基数考核发放。
(二) 同职务同岗位调岗人员由调出部门(班组)所做的“提前考核”结果,结合员工在本部门(班组)的表现进行考核。
(三) 职务晋升人员按职务变动前后的不同考核要素分别进行绩效考核,绩效等次由本单位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四) 《薪酬管理制度》有明确规定休假期间月绩效和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的按规定执行。
第四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二十三条
绩效考核结果是薪酬分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配置、岗位变动、培训开发、评优评先、晋级(晋升)、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应存档管理,做到有据可查。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可依据本单位实际,在下列区间确定本单位相关绩效考核等级绩效系数:
1、优秀:[1.1-1.4];
7
2、称职:[1.0-1.1];
3、基本称职:[0.8-0.9];
4、不称职:[0.4-0.5]。
绩效考核等级绩效系数的确定应保持绩效系数总和与所有绩效考核人数的平衡,即:优秀人数×绩效系数+称职人数×绩效系数+基本称职人数×绩效系数+不称职人数×绩效系数≤所有绩效考核人数×1 第二十五条
部门(班组)绩效工资实行二次分配。 (一) 月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
① 部门(班组)可发放月绩效工资总额=本部门(班组)人员考核前月绩效工资总额÷本部门(班组)人员绩效考核前总分值×本部门(班组)人员绩效考评结果总分值
备注:部门(班组)人员考核前月绩效工资总额不含直接被确定为不称职人员的月绩效工资
②员工月绩效工资=部门(班组)可发放月绩效工资总额÷本部门(班组)人员考核前月绩效工资总额×员工本人考核前月绩效工资×员工绩效考核等级绩效系数
备注:员工绩效考核等级绩效系数是指日常绩效考核结果评定的等次所对应的绩效系数。
(二)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
①部门(班组)可发放绩效工资总额=本单位考核后的绩效薪点值×本部门(班组)人员岗位薪点÷本部门(班组)人员考核前总分值×本部门(班组)人员绩效考评结果总分值
备注:部门(班组)人员岗位薪点不包含未参与考核人员的薪点,未参与考核人员的绩效工资按其本人绩效考评结果加权绩效工资基数考核发放
② 员工绩效工资=部门(班组)可发放绩效工资总额÷(本单位考核后的绩效薪点值×本部门(班组)人员岗位薪点)×员工本人岗位薪点×员工绩效考核等级绩效系数
8 备注:员工绩效考核等级绩效系数是指绩效考核结果评定的等次所对应的绩效系数。
第二十六条
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级者,方可参加更高级别岗位的竞聘。
第二十七条
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直接主管应向其提出绩效改进建议,寻找差距,使其改善绩效。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所在单位应给予离岗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或下调岗位绩效工资岗次档次。经离岗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或下调岗位绩效工资岗次档次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直接主管必须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一起对考核中未达绩效标准的项目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提出绩效改进计划,并将改进计划列入下一期的考核内容。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要结合员工的绩效考核情况,改进员工绩效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员工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工作,作为落实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的依据。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三十条
实行全员绩效考核事关员工工作业绩的客观评价和员工潜能的开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办法,健全机制,严格执行,务求实效。
第三十一条
总公司设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党委书记以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总公司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总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各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负责各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管理,审核审批各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制订的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指导、督促各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开展部门(班组)及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劳工部。
9 第三十二条
各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应设立本单位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本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重大制度和事项的审定,以及受理各部门、员工的申诉等。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绩效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绩效考核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申诉受理、制度与系统管理和考核结果运用等日常工作,一般挂靠综合办公室。
各单位应层层明确绩效管理责任人,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切实承担起对所属员工的培养、使用、评价和沟通责任,将绩效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一般情况下,各单位领导是所分管的部门负责人的直接主管,各部门(班组)负责人是本部门(班组)员工的直接主管,主要负责与绩效管理对象具体确定绩效目标,全程跟踪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及研究制定绩效改进措施,提出绩效评价意见,并及时进行沟通和面谈,具体实施各项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要加强绩效考核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岗位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办法,严格执行编制、定员标准,明确部门及员工岗位职责,形成规范的岗位说明书,并进行岗位测评,为开展绩效考核奠定基础。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严肃绩效考核纪律,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考核者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五条
经过绩效反馈沟通后,员工对评价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主管的上级或本单位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申诉。接到员工申诉后,直接主管的上级或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审定。
第三十六条
被考核对象对绩效评价结果申请复议的,应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具体说明复议事项和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议受理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议事项复核工作,并提出具体
10 处理意见,经本单位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的复议事项为最终的评价结论。
对于申请复议事项无客观事实和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第三十七条
绩效考核工作涉及面广、信息量大,要有必要的技术支撑。各单位应充分运用信息管理手段,开发绩效考核管理系统,进行绩效合约的签订、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的汇总、考核结果兑现、考绩档案保管等工作,全面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报总公司备案。总公司本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人事劳工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经总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各类别绩效考核共性指标(参考)
2、绩效合约(样本)
3、员工月绩效计划完成情况对照登记表(样本)
4、绩效面谈表(样本)
11
第五篇:现场安全考核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评比考核办法
为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自身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施工现场符合市建委对保障房工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依据办法中对安全文明评比要求,每月进行现场安全评比检查。同时根据检查结果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规范要求,对及时改正的单位及时进行鼓励,对不认真进行整改或改正不好的单位,将进行处罚,最大奖励额度为3000元,最高处罚额度为3000元。
评比时间:每周进行联合检查,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打分,月末进行评比检查考核,确定单位名次。
(一)安全文明施工最低标准部分: 1.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封闭施工:
(1.1)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且结构坚固,造型美观;
(1.2)大门口或临街处施工围墙应采用砂浆砌筑,围墙临路临街悬挂广告牌;
(1.3)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大门,门扇采用双扇平开,开启灵活且高度不低于1.8米;每个标段门头安装到位。
(1.4)围墙外必须做到无建筑垃圾,无积水,无建筑材料。
2. 施工现场内的各种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建筑材料以及场区道路等,必须严格按照各阶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3.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场地平整,道路通畅,严禁停放各种非施工车辆;场区道路施行分配管理,施工单位应每天对分配的道路进行清洁,保持路面干净整洁; 4. 围墙、挡板离开路面一米,挡板与道路之间进行绿化。
5.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必须做到,散材成方,型材成垛,并标明标识。
6. 施工现场固定机械设备要及时清洗养护,且必须搭棚防护,设备旁必须悬挂操作规程牌和设备标牌。
7. 施工现场各作业面材料应堆放整齐,并做到“工完、料尽、脚下清”。
8. 安全网:施工到二层时必须挂上安全网,安全网应整洁,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5米。
9. 标语、条幅:标语、条幅规范、统
一、醒目,不合规的条幅必须撤换。 10. 加强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理,做到无常流水、常明灯。
11. 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必须做到:结构坚固,室内宽敝明亮,通风良好;现场办公室、仓库、宿舍、厨房、厕所,必须做到地面硬化,且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6米。现场办公室室内应做到整洁有序, 各项管理制度齐全。现场办公室墙面至少应悬挂如下内容: (11.1)岗位责任制; (11.2)网络计划图; (11.3)施工平面布置图;
(11.4)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11.5)工作量逐月实际完成进度图; (11.6)工程施工天气晴雨表。
12. 施工现场仓库内各种袋(箱)装材料应码放成垛,小、散材料应上架存放;墙面应悬挂材料管理制度、材料员职责。 13. 施工现场职工宿舍无地铺、通铺,室内床铺、职工衣被及其它日用品排放整齐;
14 施工现场厨房:灶台必须贴瓷片,纱门、纱窗、纱罩齐全;室外生活垃圾入池,泔水缸加盖密闭。
15. 现场厕所设专人管理,管理制度及责任人须在墙上明确;周围打扫及时,地面无积水、污垢,灭蝇措施得力。
16. 施工现场应做好消防保卫工作,成立治保机构,制订现场保卫制度和门卫制度,加强治安管理,杜绝发生治安事件;制订消防措施,配齐消防器材,专人负责管理。
上述不符要求每一项扣2分,最高100分
(二) 安全用电消防管理规定部分: A.安全用电部分:
1. 施工单位进入工地,首先向甲方项目部提交施工用电申请表与机械设备明细表,经甲方工程管理人员核实后,确定供电方案。
2. 供电方案确定后,乙方将施工电缆引到甲方供电配电柜前,由甲方有关人员配合乙方电工操作接线,电缆下端由乙方电工操作接线接入乙方配电柜,双方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送电。
3. 送电前,甲、乙双方共同核对施工用电电表读数,并做签字记录。以后每月双方同时现场抄表,核对电量,签字认可,做为分摊电费的依据。
4. 施工单位临时供电配电柜要安装在固定的基础上,基础需高出自然地坪300mm以上,安装要牢固,门锁可靠,箱体周围要设防护栏,上方要设防砸防雨棚,接地可靠。
5. 乙方配电柜主开关,必须采用漏电开关,配电柜到运行设备,必须采用三级保护,实行一闸一机制,严禁一闸多机运行,接线压接要牢固,16mm2以上电源线必须用接线鼻,严禁采用挂线。
6. 进线电源零线,必须作重复接地,正常工作时不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在同一个系统中,只能采用一种保护措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7. 现场施工主电缆,采用地埋方式,埋深不得低于700mm,做铺沙、盖砖保护或者穿入电缆保护套管内,电缆走向路径及转角处必须加装指示标牌,字体为红色,高度为1m左右,每30m设一标牌。
8. 施工单位现场所有线路入地暗埋,必须架空的应采用橡套电缆,固定在瓷瓶上,严禁挂绑在脚手架上,采用地拖线临时施工时,只允许使用橡套电缆,所有架空线、临时线,不允许使用花线、铜塑线、铝塑线、黑皮线、电话线等做电源线,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 施工单位临时检修,警示标志牌应配全,检修时应先停电,验电无误,悬挂警示牌后,方可进行维修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有专业人员监护,保护措施齐全方可作业。 10. 各施工单位办公室、民工住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等,一经发现除没收电炉外,每次罚施工单位200元。
11. 民工住房内应统一安装照明线路,线路必须穿绝缘套管,加装漏电保护开关,每套房内合理的安装手机充电插座,严禁个人私拉乱扯,不经电工同意,不许私自加装电源插座。 12. 民工住房内应统一安装降温排风设施,严禁个人私自安装小型床顶小电扇,一经发现私自安装,每次罚款50元。
13. 甲方及监理有关人员不定期的配合乙方电工对各施工单位现场和生活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即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经过监理下发)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罚款或者进行停电整改,停电期间发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 14. 施工单位所用的计量装置,必须经过相关技能部门的检验,并在检测有效期内,严禁施工单位私自改动电表和表箱接线等,一经发现,除追缴正常电费外,并按正常用电负荷的5—10倍罚款。
B.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部分:
1、要求承包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规定的建筑工地防火措施,施工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设消防值班人员,指定安全用火制度。
2、要求施工单位应有足够的消防安排及配套措施。如是否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并保持了规定的防火间距。是否能形成环形消防车道,是否配图示意消防用水管网和消防栓,保证水栓射程能遍及可能着火物体的一切部位。控制现场使用明火,必须时要有用火审批表;电气焊要有足够的防火措施,并防止断路打火,引爆易燃气体。吊顶内的焊割作业,必须在易燃材料装上之前完成;注意办公生活区生火取暖的防火安全。
3、施工现场沿围墙四周每隔120米设一消火栓,内配水龙带及水枪并设预警装置。
4、每区设置一个消防竖管,一个加压水泵,管径为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区设二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保证消防供水水枪射到最高、最远点。
5、检查督促承包单位在办公区、宿舍区配备消防器材,临时动火地点必须预备灭火器。
6、检查督促承包单位各专业队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单独设库存放,并上锁。特别是在工程精装修阶段,易燃材料必须按要求单独存放,现场内严禁吸烟,易燃材料喷涂作业区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措施,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7、现场消防道路必须畅通,在基坑四周设消防栓及环形水管,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8、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上述不符要求每一项扣2分,最高100分。
(三)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检查项扣 分 标 准
目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序号
1 保证 项 目 施工 方案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的扣10分 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扣10
分
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扣5-8分
2 立杆 基础 第10延长(立杆基础不平,不实,
10 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的扣2分
第10延长(立杆缺少底座、垫木的扣5分
第10延长C无扫地杆的扣5分 第10延长(木脚手架立杆不埋地或无扫地杆的扣5分
第10延长(无排水措施的扣3分
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架体与 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
10 建筑结 一处
构拉结 的扣2分,拉结不坚固每一处的扣1分 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的每—处杆件间扣2分
距
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每一处10 与剪刀扣5分
撑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脚手板不满铺,扣7—10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脚手板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与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10 防护栏网的,或网间不严密,扣7-10杆
分
施工层不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扣5分 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扣5分
交底与 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
10 验收 续,扣10分
无量化的验收内容,扣5分 小计
60 3
7 一般项小横杆 目 设 置
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
小横杆的每有一处,扣2分 小横杆只固定一端的每有一
处,扣1分 单排架子小横杆插
入墙内小于24cm的每有一处,扣2分
8 木立杆、大横杆每一处搭接小于杆件搭1.5m,扣1分
5 接 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每一处扣2分 架体内 施工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平网5
封 闭 或其他措施封闭的扣5分
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的扣5分
10 木杆直径、材质不合要求的扣脚手架 4-5分
5 材 质 钢管弯曲、锈蚀严重的扣4—
5分
架体不设上下通道的扣5分 11 通 道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1-35 分
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扣10分 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12 卸料平扣10分
台 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10 结的扣8分
卸料平台无限定荷载标牌的扣3分 小计
40 检查项目 100分
(四)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扣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减分数
分数保证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1 项 施工方案
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扣10分
目
施工方案中搭设方法不具体
的扣6分
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5分
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2 悬挑梁及 每有一处扣5分
架体稳定 立杆底部固定不牢的每有一处
扣3分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的每有一处扣5分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扣7~10分
3 脚手板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扣10 7~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实得 分数
4 荷 载
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扣10分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有一10 处,扣5分
无交底记录,扣5分
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扣7~10分
每段脚手架搭设后,无验收资10 料,扣5分
无交底记录,扣5分
60
5 交底与 验 收
6 小计
一般项目 杆件间距
第10延长米立杆间距超过规
10 定,扣5分
大横杆间距超过规定,扣5分
施工层外侧未设置1.2m高防
护栏杆和未设18cm高的踏脚板,
10 架体防护
扣5分
脚手架外侧不挂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扣7~10分 作业层下无平网或其他措施防
10 层间防护 护的扣10分
防护不严密扣5分 脚手架 材 质
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不
符合要求扣7~10分
100分
40
小计
检查项目合 计
(五)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1 保证 项 目 施工方案
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的扣20分 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的扣12~15分
基坑深度超过5m无专项支护20
设计的扣20分
支护设计及方案未经上级审批的扣15分
2 临边防护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
10 边防护措施的扣10分
3 4 5 6 7 8 9
检查项目临边及其它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10分
坑壁支护 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的扣5-8分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扣6分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扣10分
排水措施 深基础施工采用渺f、降水,无10 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
扣10分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坑边荷载 于设计规定的扣10分
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10
合要求,又无措施的扣10分 小计
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的扣10分
一般项目 上下通道
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660
分
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的扣5分
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的扣6分
土方开挖 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10 的扣10分
司机无证作业的扣10分
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的扣10分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基坑支护 测的扣10分
变形监测 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10 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的扣
10分 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的扣10分
作业环境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扣10分
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扣5分 小计
40 100分
(六)模板工程检查评分表
应得 分数
实扣减 得 分数 分
数 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1 保证 项 目 施工方案
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扣10分
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
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扣8分
2 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的扣6分
10 支撑系统
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扣10分 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扣6分
10 立柱稳定
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扣4分
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扣10分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扣
10 施工荷载 10分
模板上堆料不均匀的扣5分 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的扣5分
10 模板存放
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5分 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扣8分
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
10 支拆模板
护人的扣5分
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扣4分 一般项目 小计
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的扣5分
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的扣6分
10 模板验收
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4分
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0
的扣5分
混凝土 强 度 模板拆除前无混凝土强度报告的扣5分
10 混凝土强度未达规定提前拆模的扣8分 8
9 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无走道垫
10 运输道路 板的扣7分
走道垫板不稳不牢的扣3分 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扣10分
10 作业环境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扣10分 小计
100分
40
检查项目
序 号 1
(七)“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有一人不戴安全帽的扣5分
安全帽不符合标准的每发现一顶扣1分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有人扣1分
应得 扣减 实得 分数 分数 分数 20 安全帽
2 安全网
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的扣25分 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25分
25
安全网未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扣25分
每有一人未系安全带的扣5分
有一人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每发现一条扣2分
3 安全带
每一处无防护措施的扣6分
楼梯口、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扣3分
12 电梯井口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6分
防护 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少一道平网的
扣6分 预留洞每一处无防护措施,扣7分
13 口、坑井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6分
防护 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扣3分 每一处无防护棚,扣5分 通道口防每一处防护不严,扣2-3分
10 护 每一处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3分 阳台、楼每一处临边无防护的扣5分 板、 每一处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屋面等临边防护
检查项目合计
100分
(八)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实得 分序号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数
保证 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1 项 外电防护
的扣20分
目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
不严密的扣5~10分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接地与接 未采用TN-S系统的扣10分 2 零保护系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10 统 求的扣5~8分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扣10分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扣10分
开关箱(未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每一处扣5分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扣2分
电箱内无隔离开关每一处扣2分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3 配电箱 开关箱
箱”的每一处扣5-7分
20 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 等不便操作的每一处扣5分 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5分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每一处扣5分
电箱下引出线混乱每一处扣2分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一处扣2分
4 现场照明
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扣
5分
数
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的每一处扣2分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扣10分
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的扣10分
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和接头处未用绝缘布包扎扣5分
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扣10分
60
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的每一处扣10分
线路过道无保护的每一处扣5分 电杆、横担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架空线路不符合要求的扣
15 配电线路
7~10分
未使用五芯线(电缆)的扣10分
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的扣10分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小计
6 一般项目 电器装置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合要求的
10 每一处扣3分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的扣10分 5
7 变配电装
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扣3分
置
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扣10分
无地极阻值摇测记录的扣4分
10 用电档案
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扣4分
档案乱、内容不全、无专人管理的扣3分 小计
40
检查项目
(九)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分表
序 号
100分
检查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架体制作
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扣9分
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扣7~9分 9
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无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扣9分
2 限位保 险装置
吊篮无停靠装置的扣9分 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的扣5分
无超高限位装置的扣9分 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
限位采用断电方式的扣9分
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的每一项扣3分
3 架 体 稳 定
缆 风 绳
架高20m以下时设一组,20~30m设二组,少一组扣9分
缆风绝不使用钢丝绳的扣9分
钢丝绳直径小于9.3mm或
角度不符合45°~60°的扣4分
地锚不符合要求的扣4~7分
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5分 连墙杆连接不牢的扣5与 建 分
筑结构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
连 接 的扣9分
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扣8分
纲丝绳锈蚀、缺油的扣4 钢处绳
5 楼层卸料 平台防护
6 吊 篮
7 安装验收
小计
8 架 体
2~4分
绳卡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8
钢丝绳无过路保护的扣2分
钢牲绳拖地.扣2分 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的扣2~4分 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的扣2~4分
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
用的每一处扣2分
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吊篮无安全门的扣8分 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
的扣4分
8 违章乘坐吊篮上下的扣8
分
吊蓝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的扣8分
无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的扣9分
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9
的扣5分
60
架体安装拆除无施工方
案的扣5分
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扣5分
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10
定的扣3分
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的扣4分
摇臂把杆未经设计的或安装不符合要求或无保
险绳的扣8分
井字架开口处未加固的扣2分
卷扬机地锚不牢固,扣2分
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扣2分
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15倍卷筒宽度的扣29 传动系统10 联络信号11 卷扬机 操作棚
12 避 雷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分
9 滑轮翼缘破捐或与架体柔性连接,扣3分
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扣5分 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的扣2分
无联络信号的扣7分
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10 的扣2—4分
卷扬机无操作棚的扣7分 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扣10 3—5分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的扣7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10
扣4分
40 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