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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精选)

后勤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第一篇:后勤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新疆职业大学传媒与设计学院宝玉石加工与鉴定专业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为了提高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满足社会对人才质量的需要,结合高职高专办学的特点,特制定宝玉石加。

后勤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第一篇:后勤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新疆职业大学传媒与设计学院

宝玉石加工与鉴定专业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为了提高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满足社会对人才质量的需要,结合高职高专办学的特点,特制定宝玉石加工与鉴定专业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第一条

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的构成

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是质量监控的重要依据,是保证人才培养水平 的重要保证,是对学校办学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虑到可操作性,宝玉石加工与鉴定专业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分为教学组织管理、学生管理、教学过程三部分。

第二条

宝玉石加工与鉴定专业教学组织管理评价标准

1、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权限明确。各项工作的实施流程清楚,协作配合默契,工作效率高,无差错。

2、管理制度完善,执行有效。

3、教学文件齐全。根据专业调研分析结论,制订出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能根据人才需求及时修订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4、教学调度科学、合理。

5、管理手段先进,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提高管理水平。

6、服务教师、学生热情周到。

7、教学准备工作周到严密。(包括:教室、教材、设备、仪器等) 第三条

宝玉石加工与鉴定专业学生管理评价标准

1、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权限明确。各项工作的实施流程清楚,协作配合默契,工作效率高,无差错。

2、按要求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保证招生质量。

3、入学教育严肃认真有针对性,效果良好。

4、学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严格规范,奖罚措施明确。

5、学生教育体系完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修养和文明教育。

6、学生就业指导,毕业派遣,跟踪调查细致周到。

7、关心学生,服务热情周到。

第四条 宝玉石加工与鉴定专业教学过程评价标准

(一)理论教学

1、教学态度

(1)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对学生负责,不歧视差生。 (2)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准时上、下课,充分利用课堂时间, 不无故缺课。

(3)备课、讲授认真,责任心强,治学严谨,要求严格。 (4)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声音洪亮,表达清晰简练,形象生动。

2、教学准备

(1)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编制授课计划,准确把握知识体系。 (2)备课认真,教案项目全、质量高,做到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重点难点处理恰当。

(3)授课计划能准确体现大纲的要求,教学目标明确,难易适中,注重学生能力培养。符合授课计划编制要求。

(4)教材选择,能在教研室进行讨论慎重选择或编写教材(教科书、讲义或参考书),能按大纲的要求选择优秀的近三年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

(5)教师一般能在开学前备好两周课,平时至少应提前一周完成教案。教案能按规定审批。

3、教学内容

(1)课堂容量适中,重点难点处理得当,传授知识准确,概念清楚,内容熟练。

(2)理论联系实际,补充介绍本学科的最新动态和新技术新知识。

(3)精心组织实验课、习题课、讨论课等,内容要设计新颖,具有典型性,准备充分,重视学习方法的指导。

(4)作业布置适量,认真批改,要求严格,能做好作业批改情况登记,及时讲评。作业成绩记载准确、规范。

(5)能为学生指定一定的自学内容和课外参考资料,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知识拓展能力。

(6)能按规定辅导答疑,并向学生公布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主动、热情、耐心、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

4、教学方法

(1)根据教学内容灵活选择教学方法,使教学与学生的知识程度、能力水平相适应。维持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

(2)能正确处理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以学生为主体,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学习能力。

(3)根据教学目标,组织教学活动,进行互动式教学,启发学生思维,注重能力培养和协作精神培养。

(4)板书工整,演示操作熟练、准确、规范,安排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5)熟练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教具。

5、教学组织

(1)认真填写《教室日志》,规范、及时记录学生出勤情况。 (2)学生学习主动性强,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3)课堂纪律好,学生上课注意力集中,无说话、睡觉和干与学习无关事情的现象。迟到、旷课现象少。

(4)师生关系融洽,学习气氛轻松愉快。

6、教学效果

(1)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求知欲望高。 (2)学生对课堂知识掌握程度高。

(3)学生能积极配合教师教学,课堂效果好。 (4)学生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和知识拓展能力。

(二)实验教学

1、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设的所有教学实验,教学目的明确,合理。

2、实验人员根据任课教师授课计划,制定该学期实验教学计划,所有实验要有实验指导书。

3、实验前应认真准备实验,预先试作。

4、能严格要求学生。实验前学生要进行预习,并完成预习报告。

5、能认真指导学生实验、监控实验过程、检查试验结果。

6、能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公正合理进行考评。

(三)课程设计

1、选题能依据培养目标,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能运用课程知识进行技术应用能力训练。难度和工作量适中。

2、课程设计任务书规范(包括:设计目的、任务、要求,进程及成绩评定标准),手册、资料准备齐全。

3、能认真指导学生确定合理方案,设计过程指导及时,要求严格,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协作精神,鼓励学生创新。

4、学生能积极认真对待课程设计,工作主动勤奋,遵守纪律,保质保量完成设计任务。

5、认真评阅设计成果,公正合理进行考评。

6、课程设计结束后,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择优保留存档资料。

(四)实训教学

1、实训内容符合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大纲要求,具有实用性,注重技术应用能力和操作动手训练。工作量适中。

2、有完整的实训任务书(包括设计目的、任务、要求,进程及成绩评定标准),设备、仪器、资料等准备齐全。

3、实训指导教师理论讲解清楚准确,操作示范标准规范,指导耐心细致,责任心强,要求严格。

4、学生能积极认真对待实训教学环节,工作主动勤奋,遵守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实训任务。

5、实训成绩能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综合能力,任务完成情况,实训总结及测试等综合进行评定。

6、实训结束后,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择优保留存档资料。

(五)实习教学

1、指导教师在实习前按大纲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了解和熟悉现场情况,制定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应科学规范,有明确的时间、地点、目的、内容、要求和成绩考核办法等,并能严格执行。

2、能够进行“职业道德”和“工作岗位职责”教育讲座。

3、实习过程有考勤检查记录和安全措施,能深入现场检查指导,无事故和学生违纪现象。

4、指导实习能坚持“协调、服务、督促、检查、考核和指导”原则,与企业关系融洽。

5、实习成绩能依据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实习表现、实习单位鉴定等进行综合评定。实事求是、客观准确。

6、实习结束后,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择优保留存档资料。

(六)毕业设计

1、设计题目能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就业方向进行选择,符合专业知识能力要求,难度适当,工作量适中。

2、毕业设计任务书规范(包括设计目的、任务、要求,进程及成绩评定标准等),手册、资料准备齐全。

3、能认真指导学生确定合理方案,指导及时,要求严格,注重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创新。

4、学生能积极认真对待毕业设计,工作主动勤奋,遵守纪律,保质保量完成设计任务。

5、成绩评定能依据平时表现、评阅意见、答辩效果、设计成果综合评定,客观公正,严肃认真。

6、毕业设计工作完毕后,能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传媒与设计学院 2008.3.20

第二篇:临床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项目 评价标准 标准分 扣分标准 入院护理20分 根据患者病情做好准备工作妥善安置患者于病床并通知医师 4 做不到扣4分 负责护士应在30分钟向患者/家属介绍主管医师、护士、病区护士长。介绍病区环境、呼叫器使用、作息时间、探视制度及有关管理规定等鼓励患者/家属表达自己的需要及顾虑 4 一项做不到扣1分 护士长应在2h内至患者床前向患者进行自我介绍并了解需求 4 做不到不得分 测量患者生命体征、体重及身高危重患者直接入病房了解患者的主诉、症状、自理能力、心理状况完善记录 4 做不到扣4分 完成入院护理评估与清洁护理与医师沟通确定护理级别遵医嘱实施相关治疗及护理 4 做不到不得分 住院期间护理60分 责任护士分管病人做到"十知道"床号、姓名、诊断、职业、文化、家庭状况、饮食、治疗、护理、心理状况 10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护理人员熟练掌握本专科常见疾病护理常规 10 做不到不得分 护理措施符合病情需要并落实到位 5 做不到不得分 帮助病人制定合理的休息与活动计划病人体位舒适与医嘱符合 10 做不到不得分 各种管道通畅标识清楚妥善固定放置合理更换及时 5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观察药物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与医生沟通。 药物过敏者有明显标识 10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危重患者及活动不便患者外出检查或转科有专人陪护并备相关抢救 设备 5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病人对疾病相关知识了解并能基本依从合理饮食、休息、用药等相关干预措施 5 做不到不得分 应急能力 10分 病区有专科疾病急救流程 5 做不到不得分 每月有应急能力培训与考核 5 做不到不得分 出院护理10分 出院指导有针对性包括办理出院结账手续方法、出院后注意事项、休息与活动、服药和治疗、随诊与复诊等 2.5 一项做不到扣0.5分 听取患者住院期间的意见和建议 2.5 一项做不到扣0.5分 做好出院登记完善出院护理记录整理出院病历 2.5 一项做不到扣0.5分 床单位终末消毒工作完善备用床干净整洁 2.5 一项做不到扣0.5分

第三篇:医疗质量管理检查评价标准

1、 值班、交接班制度:

〈1〉、昼夜均有人值班,夜班应在指定的值班室留宿,否则罚款5元/次。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完成值班期间的工作任务,需短暂离开,应向值班护士交代去向,呼之即到。如不向护士交代或离开超过30分钟,罚款10元/次。

〈3〉、接班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房人员)未到,值班人员不得下班,造成空岗者加罚200元(值班和接班人员各罚100元)。交接工作人员要当面交清,不得请他人代替交接,否则罚款10元/次。

〈4〉、8小时值班者(包括中午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否则罚款5元/次。

〈5〉、设交接班本,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除做好病程记录外并扼要记入交接班本,危重病人要床头交接班,否则分别罚款5元/次。

2、 病历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危重病例,重大手术,科研项目,由科主任主持全体医生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2〉、设立记录本,要求记录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患者简要的情况及其讨论结果,否则罚科室50元/次。

〈3〉、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否责罚科室50元/次。

〈4〉、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医生和有关人员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否则罚款50元/次。

3、 签字制度: 〈1〉、履行签字手术(手术同意书)的范围:A、手术a、住院施行的各种手术,b、门诊部手术:如颈部、腋窝、腹股沟区重要部位的淋巴结活检,肿瘤摘除,清创缝合术,包皮环切术,异物摘取术等。B、各种特殊检查和治疗a、各种镜检b、各种有创检查c、各种造影检查d、特殊治疗,肿瘤摘取术各种脓肿穿刺引流等。 〈2〉、入院病人要有入院病人告知书、入院病人谈话记录,并有家属签字否则罚款10元/次。

4、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医护人员发现患者病情危重需抢救时,应立即进行抢救,要求家属在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并通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时填写病危通知单和转院通知书给家属。否则罚款50元/次。

〈2〉、接受成批危重患者抢救时,应在抢救同时报告科主任或分管副院长。

〈3〉、凡需抢救的危重患者,均由科主任负责组织,设专人治疗护理,根据需要设科或院抢救组。

〈4〉、各科室均应设立抢救室,备齐抢救物品,定期检查抢救设备,药品的完整和功能情况,做好记录,抢救室内的各种物品非经科室主任批准,不得出室或做他用。

〈5〉、需请院内其他科室协助抢救时,可用电话或去人邀请,应邀者应及时前往不得拒绝,否则罚款50元。需邀请院外人员来院抢救时,报业务副院长解决。

〈6〉、对需要抢救的危重患者,有关医技科室或其它科室,应积极主动进行配合,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否则罚款50元/次。 〈7〉、严格执行危重患者抢救的交接班制度,实行床旁交接班,负责抢救的医护人员要密切观察病情,及时正确做好各种记录并随时向上级医师、护士长汇报病情和抢救执行情况。

〈8〉、危重患者抢救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5、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楚,否则罚款5元/次。

〈1〉、处方

A、 拉丁文和中文不能混写,否则罚款5元/次。

B、 剂型、品名、规格、单位、用法书写规范,不写或少写罚款5元/次。

C、 日期、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电话号码书写准确无误,不写或少写罚款5元/次。

〈2〉、门诊病历书写简明扼要,格式准确无误,不写罚款20元/次;发现错误,罚款5元/处。 〈3〉、住院病历应在规定时间内书写,否则罚款5元/次;以病例医疗质量为评定标准,不写罚款20元/次,发现错误罚款5元/处。诊疗期间,.必须先写门诊病历后开处方,否则罚款10元/次。

6、 护理制度:

〈1〉、严格交接班制度,包括病人、物品、器械、科室卫生交接班。并有记录,无记录罚款5元/次,对于特殊病人(危、急、重)要做到床前交接班,否则罚5元/次。

〈2〉、严格消毒隔离制度,每日晚班护士对治疗室进行紫外线消毒1次,并有记录(无记录或没消毒分别罚款5元/次),并督促卫生员每日进行地面消毒1次。

〈3〉、严格三查七对,凡未履行三查七对制度出现过错罚款50元,造成后果按责任医疗事故处理。输液实行二联卡制,液体现配现用,并注明执行时间、执行人。在病人治疗过程中,加强巡回,杜绝出现病人叫喊的现象,违反上述规定罚款5元/次。

〈4〉、建立病房抢救制度,抢救物品、器械,需定品种和数量并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定期维修并有记录,并及时补充、及时消毒。特别注意抢救药品配制与氧气筒上挂的“空”或“满”的标志,违反上述规定罚款5元/次。

〈5〉、护理文件书写规范、正确,住院病人24小时内必须写好护理病历,否则罚款10元/次。

〈6〉、供应室护士负责各种物品的消毒灭菌工作,并保证灭菌质量。无菌包内需设灭菌指示卡,包外贴无菌指示胶带,并注明时间,否则罚款5元/次。

〈7〉、手术室护士每天湿式拖地,并地面消毒一次、紫外线消毒1次,并随时保证手术及时进行。

7、 药房管理: 〈1〉、药品核价要标准,如发现价格差错,每次罚5元;少发或错发药品,罚款100元/次。如处方存在明显错误而未发现,罚5元/次;擅自修改处方罚5元/次;处方未签名罚款5元/次。 〈2〉、药品因未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而造成过期失效,中药出现霉变、虫蛀,由药剂人员全额负责赔偿。 〈3〉、严禁私自购药、换药到科室,否则全部冲公,并处以该金额10倍以上罚款。 〈4〉、药房盘点如出现品种、数量不符,则亏损额全部由药房工作人员负责。 〈5〉、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有误,上级检查罚款由科室承担。

黄江卫生所

2015年1月5日

第四篇:地方行政立法质量评价标准分析

投稿邮箱:sclunwen01@163.com (请注明投稿期刊) 征稿BLOGhttp://blog.cnfol.com/zj2313569711/ 巴蜀论文网:

李爱玲

【摘要】行政立法质量评价标准是构建地方行政立法质量评价体系的核心内容,对提高地方行政立法质量意义重大。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立法法》的基本要求,考虑到地方行政立法的从属性、行政性、立法性和低效性等特点,单项地方行政立法的质量评价应主要以合理性、合法性、技术性和实效性等为标准。

【关键词】地方行政立法

质量评价

合理性

合法性

实效性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地方行政立法工作的重点必将逐步转移到提高立法质量上来。要提高地方行政立法质量,需要确定相应的质量评价标准作为衡量尺度。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基本要求,考虑到地方行政立法的从属性、行政性、立法性和低效性等特点,单项地方行政立法的质量评价,应主要以合理性、合法性、技术性和实效性等为标准。

合理性标准

合理性即地方行政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程度,是衡量立法质量的首要标准。合理性标准考评的是地方行政立法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学理论的基本要求,能否准确反映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律,并贯彻立法为民的主旨等深层次质量问题,评价指标主要有:第一,立法事项的得当性。地方行政立法是地方政府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工具。符合人民的利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反映时代的特征,是其作用有效发挥的前提。因此,有必要对立法事项的得当性进行评价,以确定该立法文件能否继续存在或者是否需要修改。其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该事项否属于本行政区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或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务;二是能否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并且用法律来规范是否最有效率;三是有无立法空间,能否有效适用,是否存在重复立法和照搬照抄上位法的情形。第二,立法目的的正当性,即是否符合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理念。评价立法目的的正当性,应着重考察该立法文件是否满足以下条件,即:一,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出发点,是否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规律;二,是否充分反映和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妥当处理了各种利益关系;三,是否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对人的行为起到了教育、指引、预测、评价、保障等作用。第三,立法内容的适当性。地方行政立法的功能之一就是为地方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提供依据。这必然要求地方行政立法的内容应具有适当性,即其所设计的管理制度和对权利义务的安排应当合理,有序利用立法资源,遵循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该立法文件所调整、规范事项的规律。评价该立法文件的内容应包括:一是对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的界定,对相关部门权力配置的规定是否准确、恰当;二是对权、责、利尤其是公权与私权的配置是否平衡、合理,有无违法扩大部门行政权力和地方利益的情况;三是制度安排是否合乎常理常识和人性人情,合乎所规范事项的实际特点,合乎所规范事项的管理规律;四是法律责任的设定与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是否相适应,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幅度范围是否必要和适当。

合法性标准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宪法原则。这一原则在具有明显从属性的地方行政立法中的体现,就是要求地方政府的立法活动及其发布实施的法律文件具有合法性,即必须把宪法和上位法作为立法依据,做到不超越立法权限、不违背立法程序、不与上位法相抵触。合法性标准的评价指标包括:第一,立法主体的合法性。《立法法》对中央与地方的立法权限范围做了划分,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只能就“地方性事务”立法。因此,本指标应重点考察该立法文件是否属于《立法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允许地方政府立法的事项,有否存在违背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等情形。第二,立法程序的合法性。良法的产生有赖于科学、民主的立法程序。因此,有必要对该立法文件的立法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民主、科学、合理进行考察,具体评价内容包括该立法文件的立法程序是否完整,立法过程中是否做到了严格遵守立法程序,所遵守的立法程序本身是否科学合理等。第三,立法内容的合法性。立法内容的合法性是立法合法性的核心,其基本要求是地方行政立法要从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出发,努力做到与宪法、上位法的规定和基本精神相一致,实现不抵触、不越权。评价内容包括:一是该立法文件的具体规定与宪法、上位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以及具体条文规定是否相抵触。二是该立法文件设置、规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收费等具体内容是否违反《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行政规章有关实施机关、程序、条件和期限等方面的规定。三是该立法文件规定的法律责任是否违反《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行政规章的规定。

技术性标准

立法实际上是一种以精确的方法和技巧来准确表述客观规律的科学活动和技术活动,所以技术性标准应成为衡量地方行政立法质量的重要内容,其用来全面考察立法文件的制定是否遵循了立法原则、立法惯例和法学原理,是否选择了适当的模式、方法安排其结构安排,并做到文字表述清晰、规范。技术性标准的评价指标包括:第一,文字表述的明确性。法律规范都是用语言文字表述的。立法文本中法律用语的使用只有做到概念明确,逻辑严密,法律指示清楚且无歧义,才能保证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对文字表述明确性的考察内容包括:一是概念表述是否准确,有无概念之间矛盾、前后不一的情形。二是语言使用是否规范,且简洁易懂。三是句子结构的主谓宾搭配是否妥当。四是标点符号的使用是否规范。第二,逻辑结构的完整性。这是从立法技术角度来考察该立法文件的内在结构是否合理,条文设计是否科学严谨。评价内容包括:在整个立法文本中,前后条文之间是否相互呼应,完整体现假定、处理和制裁这三部分内容,做到了一定的行为模式配以相应的法律后果。立法文件是否对法律行为,尤其是执法行为的方式、顺序和步骤作出足够充分的规定,能指导人们正确地依法办事。第三,相关立法间的协调性。法律部门之间、法律渊源之间、法律制度之间以及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统

一、有序、和谐的整体,有益于提高地方行政立法体系的整体效益。因此,需要通过对相关同位法、配套规范性文件、其他公共政策等的比对,确定该立法文件的内容与本行政区域内的其他地方性立法文件的内容是否相协调、衔接;通过比对该立法文件的条文内容,确定各法条之间是否存在相互冲突,以对该立法文件的协调性作出判断。第四,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地方行政立法切实解决自己特殊问题的基础是符合本地基本情况和现实状况。地方行政立法只有认真把握针对性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才能获得较高效益。对针对性的评价,应着重于考察该立法文件所规范的事项是否是本地特有的、比较突出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手段是否有本地特色。

实效性标准

实效性标准通过检验地方行政立法设置的制度在实施中的实现程度,使我们得以立足于更广阔的时空基点来观察该立法文件,为法规的立、改、废等提供依据。评价实效性的基本指标如下:第一,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地方行政立法是为行政执法而立的法,行政执法的有效性最能反映立法文件在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整个实效性评估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评价内容包括行政部门执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行政部门执法的难易程度和针对该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投诉的数量。第二,守法的有效性。法律制度高效实现的表现和重要条件之一是社会主体的普遍守法。因此,有必要通过考察该立法文件对人们行为的规制状况,以及公众对该立法文件的认知和自觉遵守情况,对守法有效性进行评价。对人们行为规制状况的考察,应着重于了解在实施该立法文件的不同阶段内,违法行为的总数量和同一行为人重复违法行为的次数;对公众认知遵守情况的考察,则可通过了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公众对基本制度的知晓率、对立法制度的认可度、对行政执法效果的评价和自我守法情况的评价等来完成。第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地方行政立法功能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立法文件设立的制度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相适应的程度。本指标通过对该立法文件实施后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以及实施成本与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的分析,评价该立法文件是否基本满足该立法文件调整对象的社会需求;是否有针对性地解决了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是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预期的立法目的能否实现等。

上述四项评价标准,是对单项地方行政立法进行总体评价的主要依据。在实际操作中,这四项评价标准应当综合运用,但并不一定要将所有指标逐一考察。我们倾向于评价任何一部地方行政立法,都必须对立法内容的适当性、合法性,立法的明确性、完整性、协调性,行政执法的有效性,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相适应性等指标进行评价。至于其他指标,可由评价主体根据被评价对象的具体内容与实际需要,选择评价。

(作者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法律系副教授)

第五篇:放射科图像质量评价标准

(2016年修订)

一、一般要求

1、X线照片满足影像诊断要求。

2、X线照片标识,左右标志正确,检查号、检查日期、检查医院、被检者姓名、性别、年龄、图像放大比例或比例尺等信息完整。

3、图像放大比例一致:正位片与侧位片或斜位片放大比例一致。同一部位不同时间摄片放大比例一致。

4、整体画面布局美观,影像无失真变形。

二、优质图像标准

1、密度合适

2、层次分明

3、摄影体位标准:

4、照射野大小合适: 被检部位影像全部在照片上显示,但不应过多包含非检查部位,尤其是内分泌腺;重点组织界限清楚;脊柱应含相邻椎体;四肢长骨应至少包括1个邻近关节;肋骨应包括第1或第12肋骨。

5、无体外伪影。

6、无运动伪影。

7、特殊检查体位应标注。

8、胶片无污片、划片、粘片、指纹。

放射科图像质量评价内容及方法 项目 评价内容和方法 扣分 图像对比 图像层次 看电脑图片或胶片图像,对比欠佳 5 看电脑图片或胶片,层次欠分明 5 投照野控制 投照野过大或包括不全 5 伪影

不影响诊断的伪影,如内衣扣、金属线 5

有可能误认为病变的伪影 50 伪影范围较大,掩盖诊断区。 50 呼吸伪影或运动伪影 5~10 抽查胶片,有污片、划片、粘片 5 不完整 5 图像标识

图像重要标识 如左右、姓名、性别错误 50 摄影体位 特殊体位 不标准 15~20 无标注,如腹部立位位,水平侧位 10 摄影部位错误 对照申请单和摄影部位是否一致 50 图像放大比例 抽查胶片,图像放大比例是否一致 5 用片统一,尺寸合理 抽查胶片

5

质量等级评价方法:结合DR影像质量要求,每份图像为100分,扣完为止。

优:≥90分 良:80~89分 合格:70~79分 不合格:<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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