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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精选)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第一篇: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科学事。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探析

【摘 要】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科学事业单位只有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目前,我国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发展还比较滞后,科学事业单位迫切要求建立适应自身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本文首先指出了科学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必要性;然后,分析了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完善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对策建议,以期为科学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提供有用的借鉴。

【关键词】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管理

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由单位的领导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提高单位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单位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实现科学事业单位管理服务目标所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单位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一套适合本单位发展的内部控制制度至关重要。科学事业单位建立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其经济活动合法合规,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的使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都有着积极的重要意义。

一、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

当前,科学事业单位正逐渐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采取积极措施构建和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但整体而言,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发展相对落后,还存在很多问题制约着其功能的发挥,具体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内控意识相对淡薄,控制环境较差

内部控制环境是指构成一个组织的内部控制氛围,反映了组织内部人员特别是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态度,是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基础。目前,科学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大都不够重视单位的内部控制,或是对内部控制有片面的了解。有些认为应重事业发展,内部管理是次要的;有些认为单位的财政资金主要来自财政预算安排,只要编制好预算,取得资金和使用资金就可以了,以致出现经费支出失控的现象;还有些认为单位的财务有财务部门把关,内部控制就可有可无了等等。因此很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明显滞后。

2.内部控制方法体系不完善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2014年1月1日财政部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这虽然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全面建立,但许多科学事业单位迄今为止也没有一套有针对性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方法体系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1)不相容岗位未能有效的分离。比如,有些单位出纳兼任记账、档案保管等,存在不合理兼岗现象。(2)未实行授权审批控制或是授权不明确。对一些重大的业务和事项,未能较好地实行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3)票据、印鉴管理混乱。单位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等未按规定程序建立相应台账;对票据的使用缺乏抽查制度;有的单位甚至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及票据交由一人保管等。(4)未能实行关键岗位人员的定期轮岗制度。(5)预算控制相对弱化。预算编制质量不高,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够,缺乏刚性。(6)监督力度不足,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

3.财务管理制度很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

大多数科学事业单位都有财务管理岗位或机构,也都设立了相关的制度和规则,但是不够全面和科学,具体主要表现在:(1)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2)资金管理混乱,经费支出渠道错误等情况时有发生。(3)现金管理混乱,大额支付现金,坐支现金,账面现金余额过大等。(4)实物资产管理混乱,重购买、轻管理。(5)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不严格,导致原始资料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随意性大,编制财务报告不合法、不真实等。(6)经费支出缺乏严格的控制标准,较多采用实报实销制,会计人员审核不严,但凡有相关审批人员签字,就予以报销。

4.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足,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大多数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人员能力比较低,他们缺乏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工作只能停留在记账、算账、报账的浅层次,至于较高要求的会计分析,财务管理无法做到。即使作为具备专业知识的财务工作人员,他们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过于陈旧,对比较复杂的会计业务很难较好地处理,跟不上时代的变化。还好,目前科学事业单位正在改善这个情况。

5.内部审计工作薄弱,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

长期以来,内部审计工作一直是科学事业单位的薄弱环节,许多单位领导缺乏内部控制知识,把内部控制作为财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内部审计人员一般由财务人员兼任,缺少一定的独立性。2014年我国才正式实施《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一些单位没有正式的内部控制制度,即使有,由于检查与考核机制的缺乏,使内控的执行只是走过场、搞形式。审计部门作为监督机构,大多偏重于财务会计方面的审查,较少对单位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

二、完善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加以改善。

1.增强单位负责人内控意识,营造良好的内控环境

要改善单位内部控制环境,首先,要强化单位负责人的内控意识,进一步明确其责任。内部控制建设能否有效开展,首先取决于单位负责人的态度。单位负责人要增强内控意识,充分了解内控的重要性,针对单位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同时,注重单位文化建设,建设好一支掌握先进管理方法的、思想业务素质好的人才队伍,培养全体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营造和谐的内控环境,以利于产生良好的内部控制效果。如果单位领导人控制的随意性强,或不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再好的内控制度也得不到落实。以G单位为例,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及所长办公会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出了一套适合研究所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确保研究所内控制度建立的完整有效,专门成立了以分管所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全所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内控建设工作。

2.完善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健全内部控制控制体系

按照《规范》要求,分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财务、内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形成一个相对全面、系统、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1)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控制

一是要确定什么样的岗位是不相容职务,二是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权限,令不相容的岗位能够互相约束、互相监督,达到权力制衡的结果。G单位制定内控制度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合理设计安排每个岗位,并为每个岗位编写岗位责任书,明确每个岗位的权利义务并由相应人员签字确认,以做到授权批准、业务经办、财产保管、会计记录、稽核检查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授权审批控制

G单位在确定审批权限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审批人根据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授权审批控制对事不对人,不越权授权,授权适度。授权批准的层次根据管理和服务活动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授权批准层次,保证各管理层有权有责,避免越级审批。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实行单位集体决策审批。

(3)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作为一种内部控制方法,是要发挥预算的约束作用。

①科学编制预算。G单位结合实际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法规合理编制预算,尽量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开展经济活动前先申请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不能开展经济活动。

②加强预算执行力。对于项目的过程管理也应进行严格的监控,每个项目专人负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把握项目执行的重点环节、重要阶段与拟输出的工作产品,最终实现科研项目的精确、高效管控,逐步提升项目完成率。

③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2014年,G单位在其《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强研究所预算管理,强化成本控制。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成本控制,对内预算由编制型预算转变为管理型预算。通过预算指标的制定以及实现情况,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以预算指标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将预算指标分解细化。对事业部以结余指标作为考核,对职能部门以费用指标作为考核,预算管理通过对比当年预算数与决算数实现考核。通过预算管理激励机制,提高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做到控制成本,节约费用,最终通过全所职工的共同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结余。

(4)收支业务控制

单位应明确由财务部门归口管理收入业务,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加强收支业务管理,建立健全收支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各项收入,按照规定开具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的适用范围,严防票据管理失控。建立健全支出业务的相关制度,明确各支出事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G单位对三公经费及会议、差旅和培训费等支出事项更是严格规定,并对当年预算数总额控制。加强支出审批和审核控制,特别强调减少现金的大量流入和流出,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5)政府采购业务控制

单位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在政府采购业务中的责任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G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由指定资产管理部门对所购物品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6)资产控制

单位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现金、银行账户、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的管理。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是内控的重要目标之一,因此,G单位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资产的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同时,根究清查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改和完善资产管理的各项内控制度。

(7)建设项目控制

建设项目控制主要涉及项目立项审批的科学合理和手续的完备、招投标的合法性、项目投资的合理性、项目资金结算的合法合规和竣工验收的完整合规等内容。G单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审核,由单位内部的相关人员或委托中介机构来进行并出具评审意见。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的规定进行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合同评审程序,加强建设过程的控制。项目竣工后,做好竣工验收和资产移交工作。在项目的执行中,发挥审计的作用,达到内控的要求,项目最终结算价以审计定价为依据,可以压缩造价,节约投资。

(8)合同控制

G单位明确单位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单位的合同实行审核把关、统一管理,确保签订合同的格式、内容合法合规,符合单位利益。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超越权限签署合同。

3.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一方面在对相关会计岗位的人员配备上,应当配备相应专业素质的会计人员,会计岗位不应成为单位其他部门引进人才的照顾性岗位,具备相关专业素质的会计人员是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另一方面抓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首先,每年一次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应沦为一种形式,继续教育组织部门在抓好新制度、新准则、新规范的培训的同时进行严格的考核,既重视过程,也重视结果。其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最后,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4.加强审计功能,完善监督机制

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仅靠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自主执行是不够的,还需要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内控制度的缺陷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要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离不开单位负责人的支持和重视。G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直接分管审计处。而且,从2012年起,G单位将原设立于纪检监察部门的内审机构,独立开来,设立了审计处,更增强了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发挥内审职能。

三、总结

建立与完善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如何设计出一套真正符合科学事业单位实际的、科学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将对科学事业单位的管理与可持续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科技强警”是G单位多年来一直追求和努力的方向,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问题,强化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有效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科技强警”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荣凤云,弓淑芬.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探讨[J].热带农业工程,2011(05).

[2] 杨长洲.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探析[J].财务与会计导刊上半月(实务),2014(02).

第二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教材

重庆市XX 学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校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货币资金控制规范要求制定本内部控制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货币资金,是指本校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本规范在本校行政管辖范围内使用,校办产业和附属部门一并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四条 本校建立的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中,包括以下不相容岗位,各岗位应当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由校领导负责,预算到各中层部门的货币资金,有中层部门负责人执行;

(二)货币资金统一由校财务部出纳人员保管,会计部负责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由会计人员负责与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

第五条 本校配备专任出纳人员办理的货币资金结算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货币资金的收付,存取货币资金,往来结算,登记日记账,每日清点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人员每五年轮换一次。 本校负责预算内资金核算的会计人员岗位,每五年内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 本校货币资金实行授权管理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本校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经授权的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的原始证明,如经济合同、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性质或金额重大的,还应及时报告校级负责纪检的领导和审计部门。涉及领导人员的,应当向主管教委报告。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重点是: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本校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等相关负责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七条 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不得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控制

第八条 本校现金库存实行限额管理,基本限额为60000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第九条 本校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金开支范围只能针对个人和未在银行开设账户的个体劳务人员,对其他单位的收支在1000元以上的结算事项一律转账。现金开支中,属于职工薪酬部分,一律以个人所得税后金额结算。

第十条 本校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本校因公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所有借出款项,按照一事一报要求报账,个人借出差费一次不得超过6000元,出国借款应当经过上级审批,按照审批要求借款。

第十一条 本校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校办产业也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集中收付制度,但可以设置报账员,设立不超过30000元的限额备用金。

第十二条 本校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学校统一在工商银行(某支行)开立基本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校办产业在报请学校批准后,可以在当地开立临时存款户。禁止本校内设的管理部门自行开立银行账户。

会计部门每半年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开立银行账户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银行账户等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每月26日由会计部安排人员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指派对账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出纳人员不得同时从事银行对账单的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

第十四条 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应与承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

十五条 出纳每日必须清点现金,进行当日核对;会计部每季度末最后一月30日盘点现金一次,每季度不定期地盘点现金两次,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第四章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十六条 本校对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规定如下:各种票据统一由财务部购买和保管;出纳领用、退回时严格登记票据种类,号码,并签章;对背书转让、注销等有经办人员严格登记,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校内行政事业性收据视同重要票据管理。本校设立专门的账薄对票据的转交进行登记;对收取的重要票据,应留有复印件并妥善保管;不得跳号开具票据。

结算中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空头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得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不得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当按规定先作报废处理(加盖“作废”样章)并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对超过法定保管期限、可以销毁的票据,先由责任人员申请,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校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并作全程映像记录和建立销毁清册,并由授权人员监销。

第十七条 本校对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当由财务部长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不得由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特别不能将全部印章交由出纳人员一个人保管

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与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所有使用财务专用章的事项,必须由经办人登记用章情况。

第五章 监督与激励

第十八条 以上规范的执行的监督要求是:总体规范的执行,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对规范执行中的具体技术标准的监督,由学校审计部长负责;具体控制标准的执行,由财务部部长负责。监督部门和人员每年应对监督情况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涉及部门和人员责任的,按照学校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对执行规范良好的部门和人员,按照考核办法激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范的解释权为校分管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条 本规范与2009年1月1日执行

某 学校(公章) 2008年12月20日

第三篇: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法》规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内容,实际上体现了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职责明确、相互制约、严格程序、如实记录、定期检查等。

内部控制是指以单位内部的管理控制系统,即为保证单位经济活动正常进行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不仅包括单位最高管理当局用来授权与指挥经济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和步骤,还包括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控制的目标,尽管理论界有多种表述,但最根本的是保护单位财产、检查有关数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贯彻既定的管理方针等四个方面。

1. 内部控制的基本结构

1) 控制环境。控制环境即指对建立或实施某项政策发生影响的各种因

素,主要反映单位管理者和其他人员对控制的态度、认识和行动。

具体包括:管理者的思想和经营作风;单位组织结构;管理者的职

能及对这些职能的制约;确定职权和责任的方法;管理者监控和检

查工作时所用的控制方法;人事工作方针及实施措施;影响本单位

业务的外部关系等。

2) 会计系统。会计系统即指单位为了汇总、分析、分类、记录、报告单

位的业务活动,并保持对相关资产与负债的受托责任而建立的方法

和程序。有效的会计系统应当能做到:确认并记录所有真实的经济

业务;及时并充分详细地描述经济业务的价值,以便在财务会计报

告中记录其适当的货币价值;确定经济业务发生的期间,以便将经

济业务记录其适当的会计期间;在财务会计报告中适当地表达经济

业务和披露相关事项。

3) 控制程序。控制程序即指管理者所制定的方针和程序,用以保证达到

一定的目的。它包括下列内容;经济业务和经济活动批准权;明确

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并有效防止舞弊;凭证和账单的设置和使用,

应保证业务和活动得到正确的记载;财产及其记录的接触使用要有

保护措施;对已登记的业务及其计价要进行复核等。

2. 内部控制的基本方式

1) 规划控制。组织规划控制即对单位组织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

和有效性进行的控制。主要包括两方面:

① 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有可能掩盖其错误和舞弊行为的职务。如会计工作中的会计与出纳即属不相容职务,需要分离。应当加以分离的职务通常有: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执行某项的职务要分离,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审核该项业务的职务分离,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分离,保管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财产的职务分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因此,单位在设计、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应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② 组织机构的相互控制。一个单位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而分设不同的部门和机构,其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必须得到授权,并保证在授权范围内的职权不受外界干预;每类经济业务在运行中必须经过不同的部门并保证在有关部门间进行相互检查;在对每项经济业务的检查中,检查者不应从属于被检查者,以保证被检查出的问题得以迅速解决。

2) 授权批准控制。授权批准控制即指对单位内部部门或职员处理经济业

务的权限控制。单位内部某个部门或某个职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进过授权批准才能进行,否则就不能进行。授权批准控制可以保证单位既定方针的执行和限制滥用职权。授权批准有一般授权和特定授权两种形式。一般授权是对办理一般经济业务时权力等级和批准条件的规定,通常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特定授权是对特定的经济业务处理的权力等级和批准条件的规定,如当某项经济业务的数额超过某部门的批准权限时,只有经过特定授权批准才能处理。授权批准控制的基本要求是:首先,要明确一般授权与特定授权的界限和责任;其次,要明确每类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程序;再次,要建立必要的检查制度,以保证经授权后所处理的经济业务的工作质量。

3) 预算控制。预算控制的内容涵盖了单位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单位通过

预算的编制和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可以比较、分析内部各单位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并对未完成预算的不良后果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各项预算的严格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预算编制不论采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方法,其决策权都应落实在内部管理的最高层,由这一权威层次进行决策、指挥和协调。预算的执行层由各预算单位组织实施,并辅之以对等的权、责、利关系,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

预算的基本要求是:

① 所编制预算必须体现单位的经营管理目标,明确职责。

② 预算在执行中,应当允许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调整,以使预算更加切合

实际。

③ 应当及时或定期反馈预算执行情况。

4) 财产保全控制。财产保全控制主要包括接近控制、定期盘点控制等。

接近控制主要是指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对资产的接触,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资产。接近控制包括限制对资产本身的接触和通过文件批准方式对资产使用或分配的间接接触。一般情况下,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存货等变现能力强的资产必须限制无关人员的直接接触。定期盘点是指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进行比较、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如不一致,可能说明资产管理上出现错误、浪费、损失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管理。

5) 风险控制。风险按其形成原因一般可分为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两大

类。经营风险是指因生产经营方面的原因给企业盈利带来的不确定性。财务风险又称筹资风险,是指由于举债而给企业财务状况带来的不确定性。借入资金就要还本付息,一旦企业无力偿付到期债务,便会陷入财务困境甚至破产。因此,企业应通过建立有效地风险管理系统,加强对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控制。

6) 内部报告控制。内部报告的格式和种类由各单位从根据各自的实际情

况自行设计,可以由财会人员负责,也可由财会、业务和管理人员共同完成。内部报告可以是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等。内部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简明易懂,避免繁琐难学。

7) 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电子信息控制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现内

部控制手段的电子信息化,尽可能地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的因素,变人工管理、人工控制为计算机、网络管理和控制。二是对电子信息系统的控制。具体讲既要加强对系统开发、维护人员的控制,还有加强对数据和文字输入、输出、保存等有关人员的控制,保障电子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安全。

第四篇:浅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溧阳市民政局计财科

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核心,其主要内容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单位财产安全、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管理规则、措施和程序。

1、内控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1.1保护资产的需要。内控制度对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采取各种控制手段,可以防止和减少财产物资被损坏,杜绝浪费、贪污、盗窃、挪用和不合理使用等问题的发生。为强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行为,促进财政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政府提出了依法理财的工作思路。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资金,用好、管好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是实现依法理财工作的基本前提条件,而科学完善的内控制度可使单位在财务工作中有章可循,做到收支行为规范化,财务管理科学化,减少财务工作的随意性,避免资产流失,从源头上制止腐败等经济犯罪事件的发生,为实施依法理财奠定基础,保证政府依法理财工作的顺利实施。

1.2会计信息质量的保证。内控制度通过制定和执行业务处理程序、科学的职责分工,使会计资料在相互牵制的条件下产生,从而有效地防止错误和弊端的发生,保证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最近几年,造假帐、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事件屡有发生,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一些单位没有完善、有效的内控制度,致使会计资料在传递过程中因相互脱节而发生问题;还有一些单位因内控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而使得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所以,科学、完善的会计内控制度是保证及时为单位工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的基础。

1.3依法理财的关键。为促进单位会计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强化内部自我约束机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会计法》是深化会计改革,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而且,会计内控制度能够保证国家对各单位的宏观控制。国家制定的一系列财经纪律及法规,都要求各单位通过制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来落实,各单位通过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现自我约束。

2、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

2.1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效的管理控制需要坚实的基础,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仍较薄弱,还需要进一步的强化。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中,《会计法》等法规、制度没有建立有效的贯彻执行机制,因而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

度、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会计工作机构、会计岗位设置不合理。有的单位至今还没有单独制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许多财务事项的动作与管理措施仅是惯例,而没有相应的成文制度保证,管理的随意性较大。记账人员与出纳人员没有实行岗位分离,或只实行岗位分离,没有相互制约。由于职权不明确,责任不清楚,程序不规范,致使职务重叠,相互扯皮,越权行事,弄虚作假,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财务管理失控。

2.2会计核算不规范。有的单位两套会计核算制度同时运行,支出核算混乱,有的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上有记载,但实物已经不存在,而实际上在用的某些固定资产却未依价入账,形成账外资产。另外也存在着不同单位之间的资产转移,却未办理相应手续。有些单位的原始票据不能反映经济业务的本来面目,人为捏造会计事实,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有的将预算外收入挂在往来账上,以此来掩盖收益。有的单位在年终结帐时,不将收入和支出结转“结余”科目,而是将收入和支出对转,使“结余”科目不能正确、完整地反映核算单位的结余状况。由于原始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失真,会计报表的填制缺乏真实的基础资料,最后导致财务会计报告信息失真,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正确性无法保证。

2.3部门预算执行不严。预算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环节。部门预算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系统,是行政事业单位特有的内部控制手段之一。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大都实行了部门预算制度,但预算之外的追加调整项目仍然很多。追加项目越多,预算的随意性越大,权威性和约束力就越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使得财政监督难以到位,预算执行失控。

3、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3.1制定统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鉴于目前国家还没有独立成文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议各单位以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为载体,制定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控制制度》。通过制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使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方式、技术、手段等方面有章可循;形成内部会计机构和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权限划分明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各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3.2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财政部门应利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之机,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会计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主要是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培训,使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知识和技能得到不断更新,补充,拓展,进一步掌握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和财政政策,支持和督促会计人员遵循会计职业道德,增强会计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正确行使会计人员的职责权利。

3.3增强内部控制意识。财政部门可通过举办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培训班的办法,增强各单位的内部控制意识,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3.4完善部门预算制度。财政预算制度从过去的功能预算到现在的部门预算,是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控制的一次重要改革和重大进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首先是要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力争将各部门单位的全部财务收支事项均纳入部门预算的实施范围,并严格预算的调整和追加程度;其次是将部门预算与单位内部的责任预算有机结合。也就是要求各一级预算和二级预算的部门单位,按照财政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结合各部门单位内部的组织结构,科室职责和工作任务等,编制内部科室的责任预算体系,并严格责任预算的考核机制。

3.5强化外部监督。在健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控制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发挥财政和审计部门的双重作用,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建设的监督和指导。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保证国家经济方针和经济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廉政建设,控制和减少经济犯罪,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五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条 预借款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过 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元。集体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过 元。

3、借用现金应在1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单位),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第七条 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臶鲜花租用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承德市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5、会议培训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单位)应于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

第八条 差旅费管理制度

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任务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的,凭出差地就餐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发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人事教育机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7、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且各项开支必须符合有关外事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需要预拨出国(境)费用时应提供以下文件:组团单位出国任务通知书、国外邀请函、活动日程安排、费用预算明细、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领导批示件。以上手续齐全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付款。不需预付款的,在报销时提供上述文件。回国后应凭正式票据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九条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 元以内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的报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审批。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开支(差旅费除外)>—财务报销。

第十条 财务分析制度

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2、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臵: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科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臵。购臵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臵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500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长或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臵: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臵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臵换、报废报损等。处臵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承市政【2005】140号)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臵。对擅自处臵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根据《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第三章 收费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单位(指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部门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票据由财务机构负责到相应的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验,按期限上缴收入。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臵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

已开具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个别用量大的票据存根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准后销毁。

第十五条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机构负责使用,各科室(单位)因业务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领用新票据前,各科室(单位)先将旧票据上缴财务机构,待财务机构到财政部门核销旧票据后,再领取新票据。

第十六条 撤销、改组、合并的单位和收、罚项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票据购领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单位购领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罚项目的票据,由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后销毁。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证”。

第四章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七条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制度

1、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本级及本部门的计财工作,监督本系统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2、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本级各项事业发展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对违背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违背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拒绝受理。

4、定期分析本级和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情况,认真考核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

6、审查本单位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督促完成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税务等部门交办的财务、统计等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处室涉及计财方面的有关事项。

8、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参与研究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9、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

10、与本单位负责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 第十八条 总账会计岗位职责制度

1、根据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及时编制月分经费收支计划,及时、准确地组织和供应资金。

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臵各种会计账册。区分资金渠道,认真做好各类资金以及各类资产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坚持做到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

3、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分析并汇报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保证各单位按预算、有计划地使用资金。定期考核各类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划清资金渠道和各项支出性质,认真进行会计监督。通过对各户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逐笔审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规范行为。定期清查各类财产物资,建立健全资产档案,按规定及时审查和处理(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财产物资的添臵、计价、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事宜。及时清理和结算本局各类债权债务,及时催收各种上交款项。

5、负责按期编制、汇总和报送本级、本单位各种会计报表。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详实的会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及其他各种财务、会计资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各种会计资料。

7、做好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出纳岗位职责制度

1、严格区分资金渠道,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批程序和经费报销程序。

2、熟练使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准确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3、熟练使用市财政非税系统,准确开具非税票据,并记录、核对已上缴财政和各项收入,及时拨回暂存款等资金。

4、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

5、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严格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现金余额。

7、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追究其责任。

8、认真保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领用空白收据和银行支票必须履行批准程序,办理领取和注销手续。

9、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能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

10、承办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稽核员岗位职责制度

1、协助审查本级及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计划。

2、负责逐笔复核本单位各户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对复核签署的一切凭证负责。

3、定期抽查各户账簿记录。

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并对复核的报表负责。

5、承办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督的相关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章 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第二十一条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设臵总账会计科目和明细账会计科目。

第二十二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取得或填制、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第二十三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设臵、启用、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对账、结账、错账更正。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六章、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

第二十六条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票据、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部门,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二十八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监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会计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三十条及时编制清册,填写交接清单,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第三十一条设臵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登记簿。 第三十二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1、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

2、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单位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簿,将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5、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划、标记、拆散原卷,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

6、借出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凭证、报表、帐簿、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的销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

1、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2、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

3、计算机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

4、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 第三十六条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对操作人员的密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授权操作会计软件;

2、操作人员离开计算机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时间、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会计电算化软、硬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1、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保存双备份;

2、对正在使用会计软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

3、健全必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2、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专人管理;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对会计档案双备份的应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的,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复制,防止由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对任何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软盘等行为,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6、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以及存储会计资料的软盘、硬盘、计算机设备、光盘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带出单位;

7、借阅会计资料,应当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第七章 往来款的管理

第三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是行政事业单位在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和本单位个人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的款项。单位往来款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暂付款、暂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借入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第四十条 健全应收账款台账制度、催收责任制度、清查制度、坏账核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往来账款核算行为。建立债权债务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财务及相关人员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第四十一条对各单位往来款项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清各种往来款的性质、类型及形成的原因,并针对不同情况,分清责任,强化措施,依法清收,依法处理相关账务。

第八章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行政单位收入的管理

1、各项收入中国家规定有专门用途的资金,要专款专用。收入与支出有对应的,要划清界限,避免相互挤占、挪用。

2、其他收入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先收后支、量人支出、自求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编制预算时,依据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其他收入预算,纳入本单位的收入预算,实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其他收入要及时入账,统一纳入财务机构的财务管理,任何科室(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私设“小金库”,不得设臵帐外帐,公款私存。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

1、财政补助收入的管理。财务机构汇总各科室(单位)上报的季度月份用款计划,分“款”、“项”来填写“预算经费请拨单”报同级财政部门。财务机构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拨款,并结合事业计划完成情况、资金余存情况来拨款。

2、拨入专款的管理。要按照专款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财务机构在收到专款时分别设臵账户,并单独组织会计核算。要按照拨款单位的要求,及时报送拨入款的使用情况和事业成果情况的报告,项目完成后专项办理报账手续,余款按照拨款单位的要求处理。

3、事业收入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己确定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缴纳税款;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取得的收入及时入账。

4、各项收入都要统一纳入财务机构管理。各相关的科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臵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第九章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行政单位支出的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开展的必须开支。

2、加强经费项目使用情况分析,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3、严格专项支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单独设帐、专门核算,及时监督资金支出、结算等情况。

4、建立健全经费支出监督控制制度,依据经批准的预算和相关规定审核办理各项支出。

5、有计划并结合实际业务进展安排资金使用,既要节约开支,又要讲求支出实效。 第四十五条 事业单位支出的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事业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2、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在各项事业支出之间保持合理的支出结构,要控制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促进事业活动的不断发展。

4、划清事业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一是达到基本建设额度的支出,报请相关部门从基建投资中安排,不得挤占事业经费;二是由个人承担的支出,不得由单位负担;三是不得将应列入经营支出的项目列入事业支出,也不得将应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四是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不得计入本单位的事业支出。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承德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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