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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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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篇:广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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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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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点及校址:学校所有开设专业全部在学校本部办学。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学习年限为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387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9351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6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926.85万元,图书33.7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专业(方向)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520108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铁路桥梁与隧道方向)3520201高速铁道技术3520202电气化铁道技术3520202电气化铁道技术(城轨供电方向)3520203铁道车辆3520204铁道机车车辆3520204铁道机车车辆(电力机车方向)3520204铁道机车车辆(动车组方向)3520205铁道通信信号3520205铁道通信信号(高铁信号方向)3520206铁道交通运营管理3520206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路客运方向)3520206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路货运方向)3520208铁道工程技术3520208铁道工程技术(线路维修管理方向)3520208铁道工程技术(工程预算管理方向)3520208铁道工程技术(铁路房屋施工与管理方向)3520302城市轨道交通控制352030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550306供用电技术3590129物联网应用技术3590301通信技术3590301通信技术(高速铁路通信方向)3620505物流管理(铁路物流方向)

3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

收、退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复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我校所有专业学费均为每年50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学校设有面向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和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在校期间特困生享受一定的经济资助或补助。

六、获奖说明(无)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为110%,

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招生的所有交通运输类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觉异常II度)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考生对比其数学成绩,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对比其语文成绩,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特殊

专业要求:

(1)我校2014年招生的所有专业均适宜男生报考,请女生慎重报考。 (2)根据我校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单位(铁路局、地方铁路公司、国企铁路运输部门、地铁公司、轻轨公司、中铁工程局、中铁电气化局)的用人需求及岗位要求,不录用色盲(色觉异常II度)、色弱(轻度色觉异常)、耳聋毕业生,不录用下列专业的女生: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程技术(铁路桥梁与隧道方向)、铁道工程技术(铁路房屋施工与管理方向)、铁道工程技术(工程预算管理管理)、铁道工程技术(线路维修管理方向)、高速铁道技术、铁道车辆、铁道机车车辆、铁道机车车辆(电力机车方向)、铁道机车车辆(动车组方向)、电气化铁道技术、电气化铁道技术(城轨供电方向)、供用电技术。

6、联系电话、网址联系电话:0416-3920766 3920767 3920768 3920520 学院网址: 邮政编码:12100学院地址:辽

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全景地图: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历年分数线: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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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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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学院代码:13106(教育部)省内代码:1155 (普通类、艺术类)1455 (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

养项目)1565 (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1655 (中外合作项目)

1554 (高速铁路动车乘务)学院全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院校性质:省属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学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一、学院概况办学历史: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江苏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是长三角地区唯一一所轨道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也是江苏省教育厅、上海铁路局和浦口区政府共建的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中学,1955年起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隶属原铁道部管理。 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院成建制由原铁道部划转江苏省地方管理。 学院占地面积1146亩,在校学生近万人。 建校70多年来,学院培养了7万多名专门人才,为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专业设置:学院设有运输管理学院、通信信号学院、动力工程学院、经贸学院、软件与艺术设计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面向轨道交通行业和区域经济,开设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动车乘务、铁道通信信号、高速铁路信号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通信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铁道机车车辆、铁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会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国际商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等28个专业、41个专业方向。 校企合作:学院坚持走校企合作之路,坚持与中国铁路同行,办学过程中得到政府、行业、企业的大力支持。 学院与上海、济南、南昌、广州、成都、兰州、乌鲁木齐、郑州、西安、武汉、沈阳、哈尔滨等各大铁路局,以及南京、上海、无锡、苏州、常州、杭州、宁波、温州、合肥、福州、厦门、成都、深圳、石家庄、乌鲁木齐等城市地铁企业合作办学,订单培养。 学院与企业共同进行专业建设、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共同打造专业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和培训服务,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创造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了良好空间,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毕业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都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学生就业:学院毕业生广受社会和企业欢迎,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综合竞争力名列前茅。 2013年省教育厅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与麦可思公司联合开展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调查,我院名列省内公办高职院第二名。 2008年、20

10、2012年连续三次获得“江苏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办学声誉:学院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国职教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单位、全国铁道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运输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欧亚(太)交通高校国际联合会副主席单位、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教学先进高校、江苏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

二、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选测等级:普通类专科批次(含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C、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 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和中外合作专业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D、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

3、专业安排:普通类文、理科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 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 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4、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普通类)录取规则及办法:(1)报考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普通类文、理科或普通类兼报艺术类考生的基本条件。 (2)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同时参加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联考”,并取得“专业联考合格证(动车乘务或空中乘务)”。 (3)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D,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 (4)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联考成绩,联考成绩高者优先)的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原则录取。

5、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参加艺术类省统考的考生,专业考试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合格,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综合分相同情况下参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

三、有关要求

1、我院招生专业中,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动车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通信信号、高速铁路信号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铁道机车车辆、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工程技术等为轨道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2、根据企业用人要求和特有工种性质,铁道通信信号、高速铁路信号控制、高速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车辆、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工程技术专业只适合男生。 其他轨道类专业,也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慎重填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四、考生其他身体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关于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的说明我院继续开展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的招生,培养应用型本科高端技能型人才。 合作的普通本科学校及专业如下:学校名称专科阶段专业名称本科阶段专业名称备注苏州大学电气化铁道技术电气工程(电气化铁道技术)适合男生南京林业大学物流管理交通运输(物流管理技术)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生前三年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我院毕业证书,可以选择直接就业,也可以在第5学期末参加相关本科院校组织的转段考核,符合条件的由各本科院校直接录取转入本科阶段学习二年,符合毕业条件由本科院校颁发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

六、其他说明

1、本规则未尽之处,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院收费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规定的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4、毕业证书颁发:考取我院的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其中中外合作专业实行“2+1”模式,考取的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将分别获得由南京铁道职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大专学历证书和美国卡比奥拉尼社区学院颁发的副学士学位证书。

5、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有关招生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6、本章程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4001081155

025-68204931

2、邮政编码:2100

313、电子邮件:ntyzhao@126.com

4、

网 址: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第三篇: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2015年修订草稿)

序 言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铁道部属柳州铁路运输学校。1958年9月,升格为广西铁道专科学校。1960年5月,柳州铁道专科学校升格为柳州铁道学院。1963年1月,柳州铁道学院停办,恢复柳州铁路运输学校建制。1969年8月,柳州铁路运输学校被撤销。1970年6月,柳州铁路运输学校与柳州铁路司机学校合并为柳州铁路局技术学校。1971年5月,更名为柳州铁路中等专业学校。1974年2月,柳州铁路中等专业学校更名为柳州铁路运输学校(中专),恢复柳州铁路司机学校(技工)。1997年5月,广西电大柳州铁路局分校、柳州铁路局教师进修学校与柳州铁路运输学校合并,实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的管理机制。2002年5月,柳州铁路司机学校并入,组建新柳州铁路运输学校。2003年8月,在柳铁路运输学校基础上组建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10月,学校由柳州铁路局整体移交柳州市人民政府管理。2005年4月,教育部正式批准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备案。2007年9月,柳州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并入。2009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4月,教育部正式批准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备案。

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实践中,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始终发扬“严谨、求实、勤奋、文明”的校风,形成了“艰苦奋斗、虚心善学、实干创新、勇于攀登”的学校精神和依托行业、校企合作的办学传统。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示范性的高职学院为奋斗目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促进和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学校科学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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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柳铁职院”(以下称“学校”);英文译名为“Liuzhou Railway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英文名称缩写为“LRVTC”。

第三条

法定住所地为广西柳州市文苑路2号。学校网址是。 第四条 学校由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学校举办者按照有关规定任免学校负责人,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以及终止,需经柳州市人民政府审批。

学校举办者依法为学校发展改革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持、稳定充裕的办学资金、土地和房产权证等相关资源,不断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支持学校依据法律和学校章程独立自主办学,并依法对学校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六条

学校是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致力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七条

学校以高职学历教育为主,向行业培训、社区成人教育延伸;以人才培养为根本,积极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服务。积极探索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合作举办高端应用型本科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2000人。

第八条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为目标,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九条

学校以师生为本,坚持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依法治校,实行现代大学制度。

第十条

学校根据不同招生方式、培养类型和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和调整选拔学生的标准与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制定招生方案、标准、程序和规则,健全科学的多样化选才体系和成才路径。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依法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组织的评估。

第十二条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享有以下办学自主权:

(一)依据社会需求和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办学规模,设置和调整专业,制定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招生方案;

(二)按照国家规定授予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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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

(四)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五)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各种主体开展交流和合作;

(六)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确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七)在国家有关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下,决定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晋升和解聘,决定教职员工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学术诚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及其他财产,依法管理和使用;

(十)学校以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为基础,根据实际办学成本,与政府主管部门协商学费,经政府物价部门核准,依法收取学费和其他费用;

(十一)依法应享有的其他办学自主权。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学校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规,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基本制度。学校党委每届任期五年。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任免党群部分负责人。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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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学校二级学院(部)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校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以及内设组织机构协助校长对学校各项行政工作进行管理。校长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行政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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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校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校长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校长办公会根据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安排议题,按照集体讨论、校长决定的方式,决策行政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第十六条

中国共产党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学校纪委)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学校纪委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以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简称学术委员会)的学术管理体系。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主要由校内各专业领域有较高声望的专家教授组成,统筹行使校内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学校重大发展规划,以及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和国际合作交流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学术机构设置方案;

(三)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评议教师的学术成就;

(四)审议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裁决学术纠纷,裁定学术不端行为;

(五)确定成立其他学术组织,并审定其章程。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应由学术组织审议、评定的学术事项。 学术委员会的章程、议事规则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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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员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教代会筹备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员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员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内设机构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执行委员会(校工会)代为履行职权。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各学院(部,下同)教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条

坚持“以人为本、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原则,推进学校公共权力运行机制的民主化建设,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按照其章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

工会是教职员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学校建立校、院两级工会组织,工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共青团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发挥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维护青年合法权益、提高青年素质等方面的组织与引导作用。

第二十四条

校内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团体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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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行以校、院两级管理为主的内部管理体制,在人、财、物等方面规范有序地赋予学院相应的管理权。

第二十六条

学院在学校授权范围内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

第二十七条

学院可根据学校整体的发展目标和办学思路,设立下属的教学科研机构,报学校审批。

第二十八条

学院设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本单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策,参与本单位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领导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九条

院长(主任,下同)是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学院的行政事务行使管理权。院长实行任期制。院长定期向本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或民主管理大会报告工作。

第三十条

学院决策实行院务会议制度,对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对外合作、人事、财务、奖惩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安排进行集体讨论,表决决定或者协商确定。

第三十一条

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

第三十二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或重大研究任务需要,设置并管理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及教学辅助机构。

第三十三条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设置、调整党政职能及公共服务部门。各部门根据学校授权及其职能,履行相应职责。

第四章 教职员工

第三十四条

学校教职员工按照岗位职能和工作任务的不同,分为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

第三十五条

学校对教职员工实行下列聘用制度:

(一)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证和专业技术职务制度;

(二)管理人员的职员制度;

(三)工勤人员的技能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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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可制定其他教育工作者的聘用和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学校制定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建立竞争机制。对教职员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升、奖惩等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学校教职员工依法公平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工作职责使用学校公共资源,享受福利待遇;

(二)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四)获得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

(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等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就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八)聘用合同约定的权利;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八条 学校教职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履行岗位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

(三)尊重和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四)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五)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六)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九条 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力量,学校为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四十条 学校建立教职员工的职业发展制度,为提升教职员工教育教学等业务能力,创造合作交流和进修培训的机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建立教育教学、科研与管理等表彰奖励制度,鼓励教职员工积极为国家和学校做出贡献。

第四十二条

学校依法建立以校工会为主体的教职工权利救济机构及相应的权利保护机制,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 学校校法保障教职工行使申诉权。教职工对学校的处理或处分决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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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提起申诉。学校按照申诉受理、事实调查、审议决定的程序处理教职工申诉并予以回复。

第五章 学生

第四十四条 学生是指依法取得学校入学资格,具有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四十五条 学生依法公平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化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标准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六条 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学生行为规范;

(二)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三)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四)遵守顶岗实习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五)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金相应的义务;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七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行为习惯。

第四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设立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十九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五十条 学校支持并组织学生依法依规成立学生团体,支持和保障学生会依照其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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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学校建立学生权益保障机制,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以及创业、就业指导等服务。

第五十二条 在学校接受培训、成人学历教育、技能鉴定等其他类型的受教育者,依法依规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六章 学校与社会

第五十三条 学校积极履行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的责任,开展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文化繁荣的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科技推广等活动。

第五十四条 学校密切产学研合作,积极开展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的合作,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优势,为社会和行业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帮助。

第五十五条

学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办学信息。

第五十六条 校友是学校声誉的重要代表,是学校的宝贵资源。校友包括在学校学习或工作过的受教育者和教职员工,被学校授予各种荣誉职衔的各界人士。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友总会是学校依法注册成立的由校友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章程开展活动。学校鼓励和支持校友成立具有届别、行业、地域特点的校友总会分支机构。

学校通过校友会以及其他形式联系和服务校友,关心校友发展,优先为校友提供继续教育和其他方面的服务,鼓励校友参与学校的建设,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第五十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发起成立“广西轨道交通工程职业教育集团”、“产学促进会”等校企合作办学机构,并分别设立理事会,校长担任理事会理事长,理事会组成原则、议事规则、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等遵照其章程执行。

第五十八条

学校兴办的校办产业具备法人资格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章 投入与保障

第五十九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学校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举办者应保证投入经费逐步增长。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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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学校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十一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完善财务风险控制机制,保障资金安全。依法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六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严格遵守经费开支的审批手续。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校园,开源节流,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十三条

学校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和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进行自主管理和合理使用,防止流失与浪费。

第六十四条 学校不断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

第八章 学校文化

第六十五条

学校校训、校风、精神、办学特色、校旗、校徽、校歌、校庆日

(一)学校校训为“明德励志、求知笃行”;

(二)学校校风为“严谨、求实、勤奋、文明”;

(三)学校精神为“艰苦奋斗、虚心善学、实干创新、勇于攀登”;

(四)学校办学特色为“依托行业、校企合作、以岗导学、服务基层”;

(五)学校校旗为红色长方形旗帜,中间用白色底印出校徽,校徽下方印有规定字体的“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六)学校校徽为以“列车”为主创元素,中间白色标识化形为飞驰的列车,为草书“人”,为字母“L”,周围用中英文校名构成一个圆形标志;标准色:蓝色(C100 M20)、红色(M100 Y100)、黑色(k100)。辅助色:黄色(M30 Y100)、灰兰色(C20 K30)、灰色(K30)。

(七)学校校歌为《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歌》。

(八)学校确定每年的5月4日为校庆日。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的制定与修订应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全委会审定,报市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核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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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修订需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或校长办公会提议。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生效后,学校其他规章应根据本章程制定、修改,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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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情况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最新就业情况调查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广大单招生报考的热门,他们学院的毕业生广受社会和企业欢迎,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70%以上的毕业生进入大型国有企业工作,毕业生综合竞争力名列前茅。《2014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报告》显示,学院2013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位居江苏省高职院校第3名;毕业生入职半年以后的平均月收入3406元(这个工资是入职工资,随着工龄增加工资一定是涨的),在全省同类高职院校排名分别位列第一。2014年,学院荣获“2014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我校已经连续4次获此殊荣)、“2014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称号。

学院与上海、济南、南昌、广州、成都、兰州、乌鲁木齐、郑州、西安、武汉、沈阳、哈尔滨等各大铁路局,以及南京、苏州、常州、无锡、上海、杭州、宁波、温州、合肥、福州、厦门、成都、深圳、石家庄、乌鲁木齐等城市地铁企业合作办学,订单培养。此外,南车集团浦镇车辆厂、苏宁电器、中铁二十四局、五星电器等大型企业也充分发挥了就业基地合作就业的作用,持续大量招聘我校毕业生,会计、物流、旅游、软件等非轨道类专业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也持续增强,就业形势良好,部分专业协议就业率甚至已经超过我校轨道类优势专业。

同学们,报考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就业还是不错的,但是同时他们院校也是比较难考的,竞争还是比较激烈的,所以希望同学们抓住机会利用最后的50多天时间冲刺吧。

第五篇:赴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考察报告

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 3月29日,李超华处长率领各学办主任和辅导员老师对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进行针对性的考察学习。通过听取情况介绍、部门对口交流和实地参观,了解了这所院校的发展历程、学生管理特色。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察院校基本情况: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始办于1951年,1974年开办高职大专班,2000年升格为教育部备案的高职院校。学院设有电气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贸管理系、人文社科系、实训中心、培训中心。学院贯彻“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坚持走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高职办学之路,连续五年被评为“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二、先进经验

1、宿舍6S管理

每栋宿舍楼梯道贴有宿舍管理6S内容,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

学生处统一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宿管员全日制值班,主要负责宿舍卫生检查、安全工作。每栋宿舍配备3名宿管员。

宿管员的基本信息帖在宿管中心门口,包括姓名,联系方式,人生格言,便于学生联系。

每栋楼的宿舍管理中心把整栋宿舍的住宿情况粘贴在墙壁上,根据宿舍的楼层和每间宿舍的住宿情况一一排列,整个宿舍的住宿情况一目了然。宿舍有变动的情况,随时更改,粘贴,登记。

由学生会成员组成的宿舍管理督查小组每天配合宿管员进行宿舍卫生、安全工作。宿舍管理督查小组由几名成员固定,学校统一安排住一间寝室,寝室位于宿舍管理中心的旁边。宿舍管理督查小组成员佩戴证件,全天值班。

根据宿舍管理条例,对每个宿舍检查卫生,一周一报。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条例减分,并注明减分的理由。

学院总体规划,根据每月宿舍6S管理情况,以流动红旗的形式予以奖励,并纳入各系部考核内容。

2、班主任制度

每个行政班级配有一个兼职班主任。系部根据班主任制度对每个班主任进行考核,考核纳入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是由两部分组成,即100元基数和50元考核。每个班主任每月按照基数发放100元,50元的考核津贴根据系部对班主任的考核决定,由年底统一发放。

每个月系部对班主任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下访宿舍,宿舍卫生,班会召开,奖助贷评比等等,根据内容完成与否相应加减。

3、学生会制度

学生会和团总支分别由学生处和团委管理。学生会每月开展一次主题活动,每个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应活动,比如三月份,女生部开展一次女生节活动。

团总支主要负责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

三、对我系的启示

虽然这次考察时间短暂,过程也只是浮光掠影,但收获确实很大,特别学校宿舍住宿条件很简陋,但是宿舍给人感觉井井有条,干净清爽,给了我们强烈的震撼,也从中获得了一些启示。因此,根据他们的经验,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

1、实施宿舍6S管理。首先由学生处宏观管理 出台宿舍管理政策,进一步明确宿舍管理条例。其次调动院系两级生活部成员配合宿舍管理员按照要求定期检查卫生,并公布检查结果。

2、加强班主任考核制度。为了提高学生工作管理水平,增强班主任工作责任心和事业成就感,使班主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加强班主任考核制度。

3、完善团学会考核内容。为积极调动团学会,充分发挥团学会的作用,完善团学会考核内容,能够发挥团学会的工作能力,端正工作态度,体现工作成绩。

此次考察之行,有体会也有收获。通过对已实施宿舍6S管理的兄弟院校的考察和学习,拓宽了视野,深感自身的不足与滞后性,但我们相信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共同努力,学院学生工作将在创新发展中不断完善。

机械系学工办

201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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